半个世纪之前,在北京,熟悉《红楼梦》那样的生活和社会风俗的人还很多,我十多岁时,还常常看见母亲从甘石桥玉和堂药铺买些砂仁来,一个人坐在床头做针线时,掰一小块,放在口中咀嚼着。但我从来没有讨来吃过。问母亲为什么吃这个,回答说是“消食的”。不过我看她咀嚼起来津津有味。有时也听父辈的老朋友们说起,直到清代末年,在北京的饭馆子中宴会,如广和居、致美斋之类,饭后总要给客人“敬”(意思是“送”,不算钱)一小碟槟榔、砂仁、豆蔻之类的东西,供客人享用。在戏馆子里听戏,也有卖槟榔、豆蔻的小贩,随时叫卖。后来看《红楼梦》第六十三回:
贾蓉忙笑着跪在炕上求饶,因又和他二姨娘抢砂仁吃。那二姐儿嚼了一嘴渣子,吐了他一脸,贾蓉用舌头都舔着吃了。
第六十四回又写道:
贾琏又不敢造次动手动脚的,因见二姐儿手里拿着一条拴着荷包的绢子摆弄,便搭讪着,往腰里摸了摸,说道:“槟榔荷包也忘记带了来,妹妹有槟榔,赏我一口吃。”二姐道:“槟榔倒有,就只是我的槟榔从来不给人吃。”……撂了过来。贾琏接到手里,都倒了出来,拣了半块吃剩下的,撂在口里吃了,又将剩下的都揣了起来。
看了这些,不但理解其所写男女暧昧不堪的情趣,也完全明白他们吃的是什么东西。但是如果没有一点感性的知识,就很难知道他们,为什么吃这些,又如何吃这些了。
说起吃槟榔,在我国已有悠久历史,而且有极有名的故事。《南史·刘穆之传》云:
穆之少时家贫,诞节、嗜酒食,不修拘检,好往妻兄家乞食。多见辱,不以为耻。其妻江嗣女,甚明识,每禁不令往。江氏后有庆会,属令勿来。穆之犹往,食毕求槟榔。江氏兄弟戏之曰:“槟榔消食,兄乃常饥,何忽须此?”妻复截发市殽馔为其兄弟以饷穆之。自此不对穆之梳沐。及穆之为丹阳尹,将召妻兄弟。妻泣而稽颡以致谢。穆之曰:“本不匿怨,无所致忧!”及至,醉,穆之乃令厨人以金柈贮槟榔一斛以进之。
这是一则非常有名而且感人至深的槟榔故事,后人据之改编成有名的传奇剧《槟榔记》。清代北京人讲究吃槟榔,大概也很早了。有本禁书《读书堂西征随笔》,作者汪景祺,是因书中有“讥讪圣祖语”,被雍正立斩枭示的。此书被抄入宫,雍正在书前批云:“悖谬狂乱至于此极,惜见此之晚,留以待他日,弗使此种得漏网也。”前故宫博物院于懋勤殿发现,据以影印。其《诙谐之语》中有一条记云:
程职方周量字石臞,南海人,嗜槟榔,一日早朝,新城王尚书士祯占口号嘲之曰:“趋朝夜永未渠央,听鼓应官有底忙。行到前门天未启,轿中端坐吃槟榔。”
王渔洋此诗十分出名,在许多书中都曾引用过。以“槟榔”写入嘲笑诗中,大家都感到可笑,诗句流传很快,主要还是因为在王渔洋时代,也即是在康雍间,吃槟榔在北京如现时之吸香烟,是极普通的事了。嘉道时梁绍壬《两般秋雨盦随笔》记云:
“尖长而有紫纹者曰槟,圆而矮者曰榔。”出交州者小而味甘,出广州者大而味涩。粤人以蛎房灰染红,包浮留藤叶,俗呼“橹叶”,食之,每一包曰一口……干者,本地人不常食,多行于外省。京师人亦嗜此品,杂砂仁、豆蔻,贮荷包中,竟日细嚼,唇摇齿转,恶状可憎。渔洋山人《调程给事》诗……然程系南海人,固无足怪。今之士大夫往往耽之。余三滞京师,两游岭海,酒酣以往,手奉难辞,间一效颦,则蹙额攒眉,苦涩难忍,而甘之如饴者,其别有肺肠耶?
梁是杭州人,是梁履绳孙子,本人也是内阁中书,是书香仕宦人家子弟。这位南方京官,没有学会吃槟榔。但是把北京人以及当时官吏们爱吃槟榔的风俗史料给记录下来了。这正是连系着《红楼梦》时代的年代,其风俗习惯正是《红楼梦》中所反映的。
前者说到槟榔,这段记载中又说到砂仁、豆蔻,这三种实际上都是药物。在李时珍《本草纲目》中都有详细的说明。
槟榔,又叫“宾门”、“仁频”、“洗瘴丹”,木高五七丈,正直无枝,皮似青桐,节似桂枝……其实作房,从叶中出,旁有刺若棘针,重叠其下,一房数百实,如鸡子状,皆有皮壳,其实春生,至夏乃熟,肉满壳中,色正白。肉极易烂。入北者,皆以灰煮熟,焙熏令干,始可留久,小而味甘,曰“山槟榔”。南方地湿,不食槟榔无以防瘴疠。槟榔主要作用是下气消食。宋人罗大经《鹤林玉露》说:槟榔有四种功用:一是醒能使之醉,食久熏然颊赤,苏东坡诗“红潮登颊醉槟榔”,盖促进血液循环,像醉酒一样。二是醉能使之醒,能宽气下痰,解除酒力。三是饥能使之饱。四是饱能使之饥。空腹食之,则充然气盛如饱,饱后食之,则饮食快然易于消化。槟榔秉性疏通而不泄气,味有余甘。出产都在海南及两广,南洋各国也盛产。南宋朱熹到过岭南,有《槟榔诗》云:
忆昔南游日,初尝面发红。
药囊知有用,茗碗讵能同。
蠲疾收殊效,修真录异功。
三彭如不避,糜烂七非中。
有人说在岭南,可以槟榔代茶。但有人认为多吃也不好,不以“代茶”为然,朱熹诗同此意。
豆蔻,豆蔻有“草豆蔻”、“肉豆蔻”之分,又有“漏蔻”、“草果”等别名。主要出产在岭南及南洋各地。苗似芦,叶似山姜。二月开花作穗房,生于茎下,初如芙蓉花,微红,岭南人多采花以当果,尤贵嫩者。并穗入盐同腌制,叠叠作朵不散。豆蔻性热,能消酒毒。结实若龙眼而锐,皮无鳞甲,皮中子如石榴瓣,夏月热时采之曝干,味近苦而微甘。运输到北京供药用,或供人食用的,都是这种曝干的豆蔻实。在《本草纲目》中李时珍自解云:
广人取生草蔻入梅汁,盐渍令红,暴干荐酒,名红盐草果。其初结小者,名“鹦哥舌”。元朝饮膳,皆以草果为上供。
豆蔻治病,取其辛热浮散,能入太阴阳明,除寒燥湿,开郁化食之力而已。
砂仁,正名是“缩砂蔤”。原产地是中亚细亚、波斯等地,但明清以来所用,主要南洋进口。生山泽地区。苗茎似高良姜,高三四尺,叶长,长八九寸。三月四月开花在根下,五六月成实,五七十枚作一穗。状似益智而圆,皮紧厚而皱,有粟纹。外有细刺,黄赤色,皮间细子一团。八隔,可四十余粒,如大黍米,外微黑色,内白而香,似白豆蔻仁。七八月采之,辛香可调食味。习惯上新鲜的叫“缩砂蔤”,干的叫“砂仁”。为什么叫这么怪的名字呢?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也说“名义未详”。可能是由海外传来的译音名称。可治宿食不消,虚劳冷泻。消化、理元气、通滞气、温暖脾胃,是它的功效。气味“辛”、“温”、“涩”、“无毒”,所谓“醒脾调胃,引诸药归宿丹田,香而能窜,和合五脏冲和之气”。这是李时珍对此药的评价。
槟榔、豆蔻、砂仁,这三种药物,看来都有同一的功效,就是促进消化系统功能,通畅胃气,帮助消化。所以人们吃惯它,感到肚子里舒服,不吃可能就胀气,就难过。因而没有病的人也欢喜终日嚼咀了。
《红楼梦》时代,正是人们广泛吃槟榔、豆蔻、砂仁的时代。其普遍性,虽无现在吸纸烟之广泛,但在北京,也几乎是人人爱吃了。
由于吃槟榔的人多,所以出现了专门卖槟榔的铺子,清代中叶张子秋(号“学秋氏”)《续都门竹枝词》有诗云:
槟榔名号聚都门,口袋盛来紧系身。
打子平金花样巧,逢人先敬宿砂仁。
诗下并有注云:“有枣儿、雀舌、走油、海南、安南诸名。”可以看出,前三种是因形状、制法得名,后二种是因产地而得名。因为当时这些东西,进口的还是比较多的。王世贞《凤洲杂编》中所录《明会典》番货价格表,就有豆蔻一宗,每斤五百文。
清代宫廷中,进御也要槟榔,吴振棫《养吉斋丛录》所记各省贡品中,就有一条:
广东抚进:南华菰二箱,槟榔九匣,豆蔻九匣。
槟榔、豆蔻、砂仁,在当时北京,不单是豪门、贵戚、官宦人家要吃,即一般的各行业的人都爱吃。不但有著名的铺子,而且有走街串巷叫卖槟榔小贩。清末闲园菊农《一岁货声》“卖槟榔”云:
挎大元宝筐,摇八楞鼗鼓,各格各种槟榔、糖类。带夹剪。
小贩叫卖还不算,还有比这更便宜的事呢。当时没有自来水,人都喝井水。深宅大院有自己的井,如金钏儿就跳在王夫人外院的井中作了可怜的牺牲品。但一般房子,不是家家有井,一般人家买水吃,由水车每天送来。买水的铺子,叫“井水窝子”,有一两口好井,水质好。北京井水有苦、甜之分,即使很近的地方,打出井来,并不一样。“井水窝子”不停地用辘轳绞水,送往各处。门前总有一石槽,内流清水,过往车辆、马匹在此饮牲口。乾嘉时佚名作品《燕台口号》竹枝词中一首云:
买水终须辨苦甜,辘轳汲井石槽添。
投钱饮马还余半,抛得槟榔亦取廉。
诗后注云:“当街设水槽,马过饮之。投一钱,辄给槟榔少许,盖取半文值也。”
以“槟榔”作找头,这是十分有趣味的风土故事。现在《红楼梦》读者,是绝对无法想见这种生活情趣了。
“槟榔”、“豆蔻”等物,除去作为药物治病,作为当时人们一种嗜好咀嚼的食物而外。还有一点特殊的地方,好像一直与青年男女爱情关连着,甚至与男女调情、打情骂俏有关系。“采槟榔”、“绣荷包”,直到现在,也还是著名的情歌。也许在唱“采槟榔”的时候,已不知“槟榔”为何物了。
据知现在台湾、广东、云南、广西等个别地方,尚有吃槟榔的习惯,会吃槟榔的人,或者更容易看懂这些描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