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文艺》副刊第一百零六期曾经刊载一篇文章,谈论中国旧小说,提出两个共同的成分: “(一) 是一夫一妻制的性道德的拥护; (二) 是当前的统治势力的维持。”以为“凡是书中有教训的话,有褒贬的话,有作者意向的话,总不出这两点”。一个小说家,甚至于如中国旧小说家,难道全是为了“拥护”或者“维持”,而后动笔行文吗? 是,或许不是。为什么是呢? 我们随便翻看什么才子佳人小说的序言,总不外乎:
从来才子佳人配合,是千古风流美事,正不知这句话,自古到今,坏了多少士人女子……如今待在下说一个忠烈的才子,奇异的佳人,使人猛醒风流中,大有关系于伦理的故事。
( 《醒风流》)
这种教训,或者道学的情调,是中国旧小说家一种普遍的应用; 我们与其全然归于一种士大夫的道德的气质,倒不如分开看做一种作者的权变,一种引人入彀的食饵,或者自欺以欺人的障眼法。他们差不多都不脱最初平话,或者说书人的影响,总想把正文 (小说) 看做闲情,而前后硬嵌上的闲文 (教训) 看做正意。这也就是为什么,旧小说难以来到一种完美的发展,往往离艺术较远,离儒道更近。唯其如此,一离开传统的护符,旧小说便有自生自灭的可能: 作者不想感动人,却想教训人,所以反而失败。他们把现象看做教训的物证。这也就是为什么,在一大堆旧小说里面,只有很少几部—— 《红楼梦》《水浒传》《西游记》《金瓶梅》《儒林外史》——具有较高的文学的价值。这少数几部并非不议论,然而它们白描的力量却超过那一点道学先生的用意。他们不晓得自己是艺术家,不晓得在弄什么艺术的制作,也正因为不自觉,所以偶而富有非人为的自然的美丽。不唯中国如此,这几乎是西欧小说最初一个不可避免的过程。但是西欧小说具有迅速的进展,不久就从有意的教训走向人生的直接表现。教训成为一种效果,并非作者给自己指定的一种目的。然而我们,自来不重视小说,所以自来凝滞于唯一的既成的形式。好像我们的民族,希望道德和一切溶合而成为一种中庸的品格,中国旧小说——甚至于目下一般有所为而为的欧化小说,——无论作者如何意识到,一时摆脱不开这种根深蒂固类似气质的东西。
所以中国旧小说,往往倒是社会最忠实的呈现,最能供给社会学者一个历史的现实。但是,这只是一种材料,一种方便,却不能因之评判一部小说的价值。我们一般欣赏的平常人,更在社会学者和其他学者的选择以外,寻求一种全盘的真实——不仅仅是历史的真实,因为历史也不过是人类知识的一部分; 也不仅仅是思想的正确; 因为一件作品的组成是一个全人,全时代与全社会的交切,这就是说,我们必须具有充分的谅解,特别是我们后人。是仇敌,我们勿需谅解; 是朋友,我们容易左袒; 然而我们,和作家无恩无怨,却应该还他们一个本来面目,也就是公道。我们必须从各方探讨,因为我们初和一部作品相会,走进一个陌生者的存在,成其所谓一种“灵魂的奇遇”。所以,一部神怪小说,教育家可以看做迷信,禁止儿童阅读,但是儿童却倾心欢迎,不是因为迷信,却因为神怪——这是一所新天地。但是,迷信真就可以一网打尽所有的神怪小说吗? 这需要我们鉴别,——所以我们害怕笼统的批判,这里是用多数牺牲少数,换一句话说,抹杀创作的性灵。在艺术上,重要的是时代与社会,然而更重要的,却是人。一部小说可以具有时代与社会的背景或使命,但是必须有人出而完成。所以在一大堆才子佳人小说里面,《红楼梦》跳出一头,因为作者在创造——这就是他的小说的力量。
其实这个例一点不好,因为例如《红楼梦》,教育家注目的倒是它的影响和效果,不忍心再产生一批贾宝玉或者一批林黛玉,他有绝对的理由。然而正如艺术家有他绝对的天地或者理由,可以创造一个贾宝玉,或者一个林黛玉。如若人人感到自己有一部分是贾宝玉,或者一部分是林黛玉,正是作者成功的证实。如若没有人同情他的人物,然而他的人物如此真实,如此完备,如此具体,我们不得不承认人物的存在,作者同样成功,因为他同样创造了一个世界。这个世界是否适宜全人类,作者固可置而不问,因为他有自由 (实际他的良心或者人性会叫他过问),不,他有想象。
这不是说过错值得原谅。因为说实话,中国旧小说充满了过错,甚至于罪恶。问题在细微指出,不在用一串新名词活埋,新名词只是一阵浮土,隔不上几天,罪恶依旧会散出毒氛,而且什么不是毒氛,在我们新道学家的鼻端? 希望改良人类,一刀下来,不是别的,而是遗害民间的——小说!
读者必须饶恕我的牢骚,我的意气用事。我忘记我说什么了。是的,我们后人应该谅解前人,特别是这样没没无闻的可怜的中国旧小说家。他们不是式微的子弟,就是潦倒的文士,玩世的墨客; 甚至于市井的流氓。他们做梦也没有想到靠一部小说传世,或者升官发财。这出于现实生活的压迫,要求,挤榨,然而这安慰,诏谀,育养他们一灯如豆的骄傲。怎样渺小,这群蚂蚁一样大小的人,和他们蚂蚁一样大小的虚荣! 他们或许一襟不搏,然而“子曰学而”却已化成自己的人格,便是吐口气也是俗气,如若不是“毒质”! 他们不得不恭维两句“当今圣上”,唯恐坐在下面的听众,夹杂上几名衙役皂隶! 他们卖了脑袋去想,还得卖嘴哄鬼。算得了什么,他们这些九流三教以外的小民? 说半晌午书,或者写一部小说,能像做两篇似通非通的策论,那样荣华富贵等身? 于是这群无所属,用他们看不清的猪眼,观察人情世故,讽喻人生的错落有致或者无致!
所以《水浒传》一点不“维持”“当前的统治势力”,《荡寇志》却绝对“维持”; 第一个是创造,第二个是翻案; 第一个是艺术,第二个是——失败。《西游记》一点不“维持”“当前的统治势力”; 它嘲弄,在想象的世界玩耍机巧。然而就这样“反动”下去吗? 他们后天的气质不允许,而且“当今圣上”的臣民不允许,于是逃不出“当前的统治势力”,他们添上一个“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结论,于是他们的作品益发不可收拾。还有比这些无名无姓的作者更可怜的人们,然而还有比中国旧小说更自然的自然,更人生的人生? 还有比这更缺乏形式,然而更顺适宇宙的规律?还有比这更松散,然而更充实的人生? 他们利用民间最自由的形式表现,同时不晓得这也会和诗赋一同摆进楼阁,所以一味任其窳败——不仅仅是任,是缺乏才分运用这绕指柔的形式。于是粗陋、淫邪、庸俗,一切诗赋以外的境界,全撮成一个公式,千篇一律,世世代代因袭下来。
而且他们并不用力“拥护”“一夫一妻制的性道德”。有多少部小说,不是一夫多妻! 多少部传奇,不是一男多女! 在中国旧小说里面,所表现的过去,正好属于一个男权社会。一夫一妻是我们中常的道德,然而极其脆弱的道德: 缺乏法律的限制,也缺乏社会习惯的束缚。所以西欧著名的三角恋爱小说,往往陷于悲剧,除非死掉一个女子,因为作者绝对不许他的男主角纳妾。说“拥护”,他们倒许真是“拥护”。妻妾满堂,是我们前人 (男子)一种幸福的理想。《红楼梦》的结局会十分圆满,如若林黛玉肯降心纳礼,如若薛宝钗肯屈身作妾,如若曹雪芹肯那样烂污; 然而他有一种强烈的悲观哲学做他的背景,所以他不接受这种轻而易举的下流幸福。所以《红楼梦》不同于众,林黛玉终归死掉。好些读者看到她死,不忍往下继续。但是,读者,你们是否更加羡赏《红楼梦》,如若林薛一同嫁给贾宝玉? 我怕是的。所以曹雪芹高人一等。他不伺候读众,他伺候他自己,结果他反而有所服役于全人类。所以毁害一个作家的,不是作者自己,往往倒是一班道学家和道学家厚爱的时代与社会。然而《红楼梦》的价值,一件艺术品的价值,和这些皮毛大有关系,绝不可以用做评骂的唯一的标准。
所以我开头就说,是或许不是。
(选自《李健吾文学评论选》,宁夏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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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原载1934年10月6日《大公报·文艺副刊》第108期,原题名为《中国旧小说的穷途》。——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