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喜爱的古人的剧作之中,《烈杵骑士》(the knight of burn-ing pestle),有一种古怪的现代味道给我这个活人。假如不是收在伊丽莎白时代的戏剧专集,和莎士比亚同时,我真有些疑惑这是什么促狭鬼如皮蓝代娄外加肖伯纳搞出来的花样。这出喜剧由两位有名的剧作家用八天合写成功,一位是了不起早熟却也早死的保芒 (beaumont),一位是晚年比莎翁还红的福莱切耳 (fletcher)。第一次演出完全失败了,那是在一六一〇年前后,两年之后成书,序文特别提起剧作者的不快之感,但是等到二十五年之后重演的时候,分外成功,一连出了两版。剧作者另外提出一个抗议,就是有人说他们赶到塞耳万提司后头,抄袭小说《吉诃德先生》的手法:
或许有人以为它是吉诃德先生的后裔; 我们两个人可以对天赌咒,它早出世一年。
早也罢,晚也罢,反正到了十七世纪初叶,骑士已经过时,水土不服,没有生命力延续下去,仅仅变成凡夫俗子对于理想的一种憧憬。
我们的社会已经没有这种侠义精神的骑士,然而这并不就说,我们的人性同样没有。塞耳万提司明白这个道理,同时明白艺术的道理,从来不在字里行间表白他的优越之感,尊重一切,不加褒贬。故事的进行正有大自然的自然。小孩子可以当作寓言看,大人可以当作小说看,人生的意义无往而不相宜。在这一点上,我们的剧作者因为太显得卖弄聪明,因为太想到这是戏,对于艺术多了一份过度的明显的自觉,虽说在创作年月上不肯认输,在价格的高低上却有了错落。看完戏,我们觉得剧作者有意在嘲弄,把杂货店的标记变成一位骑士的名号,把杂货店的伙计扮做一位骑士,捉弄的意思多了,也就不像小说作者所要传达的那样深厚了。我没有意思褒贬欧美的现代文学,但是“现代”到了今日,聪明远过于一般的人生本质,却也确是事实。这或许正是妨害现代文学之伟大的病因: 自觉的优越之感。
我把话扯远了,我是说,把《烈杵骑士》放在现代戏剧之林,所有聪明的舞台手法可能为之失色。你们想要观众和演出打成一片吗?你们想要演员从观众里面走上戏台吗?你们想要观众坐在台口不时发表宏论吗?你们想要“正在想”的表演完全而且谐和地胡闹下去吗? 不足为奇,《烈杵骑士》用得比谁都道地,道地,因为一方面来自当时演出的环境,一方面来自人物的性格,二者相合,妙文自得。
幕开了,十六十七世纪的戏台出现了,那就是说,花得起大钱的先生们坐在戏台上面,出得起小钱的看客站在戏台底下。莫里哀在他的《不识相的人们》(les facheux)[2]里面痛骂那些坐台口的自命不凡的贵宾。但是他没有力量轰他们下台。他们出得起大钱。戏班子靠他们养活。英国也是这样子。十七世纪后半叶,查理二世一道命令才把他们撵到池座。法国一直等到十八世纪中叶,大文豪伏尔泰 (voltare) 说服一位贵人拿出一万二千佛郎津贴后台,才算出了莫里哀那口恶气,打扫净了戏台。——幕开了,念引子的演员才念了三句,一位“市民”跳上戏台。
市民: 好孩子,停停!
演员: 先生,你干什么?
市民: 我嫌你们贫气: 这园子搞了七年戏,我看得出,你们总拿市民开玩笑; 现在你又把你的戏叫做《伦敦商人》。取消这个名字,孩子! 取消这个名字!
演员: 你是这城的人吗?
市民: 我是。
演员: 有职业的自由人?
市民: 对啦,卖杂货的。
他要他们演他喜欢的东西,恭维新兴阶层的大戏,特别是“我这一行的”。说着说着太太也爬上了戏台。
演员: 你应该一个月以前就对我们讲; 现在我们的戏已经要开演了。
市民: 我不管; 我要一个卖杂货的在戏里头,干些了不起的事。
演员: 什么了不起的事?
市民: 家伙,我要他——
太太: (在底下) 男人,男人!
伙计: (在底下) 老板娘,别吵。
太太: (在底下) 你别吵,辣耳夫; 你放心,我知道我说什么。——男人,男人!
市民: 太太,你说什么?
太太: (在底下) 男人,叫他拿一个杵杀一个狮子! 拿一个杵杀一个狮子!
市民: 就那么办。——我要他拿一个杵杀一个狮子。
太太: (在底下) 男人! 我上来好吗,男人?
市民: 上来,心肝儿。——辣耳夫,帮你太太打这边儿上。——对不住,先生们,给她腾出一条道儿。——劳你驾,先生,拿手揪我女人上来,谢谢你啦,先生。好啦。
她上来了; 但是戏班子分不出一个孩子演他们夫妇要看的那个人物,于是她推荐他们的伙计辣耳夫来试试看。辣耳夫跳上戏台,朗诵了一段莎士比亚,够格儿了。于是“引子”的幕闭了,我们看到正文。
故事还是他们的阶层的,仅仅不是开杂货店的罢了。伙计和老板的小姐相爱,老板辞掉伙计,要把女儿嫁给一个有钱的丑小子。她要丑小子陪她到树林里去玩,她和她的穷光蛋情人约好相会的地方。穷光蛋揍了阔小子一顿。阔小子逃回去纠合老丈人和打手把她夺走,关在绣房。穷光蛋装死,躺在棺材里面,老板行好收下了。棺材出去的时候,里面换成小姐,一直抬到穷小子的酒鬼爸爸家里。穷光蛋装做冤鬼,支使老板撵走阔小子,先后赶到酒鬼家里闲叙去了。
但是我们那对夫妇要看的骑士,带着两个跟班,全是杂货店调来的,以武侠的身份,模仿流行的小说的称谓,杀到树林,捱了穷小子一顿打,从此就和正戏的故事连不上气了。他带着“落难的小姐”(其实是酒鬼的逃妇) 和她的小儿子住店,自以为借宿一家宫堡,不付店钱。“落难的小姐”看看形势不妙,溜了。他带着跟班去打妖怪,那个逞雄的剃头匠,救出许多剃头刮胡子修发的男女,然后,真正了不起,寻事寻到猫达维亚,拒绝公主的求婚,回到伦敦过五月节。和正戏毫不相干,只因为开杂货店的老板和老板娘要看,而且不见出场,宁可停住正戏,也要我们的骑士多露几面。
太太: 看呀,乔治,酒鬼太太又来了! 我要辣耳夫出来和妖怪打仗; 我告诉你真话,我急着要看。
市民: 好酒鬼太太,后台去罢,我求你啦,为我的缘故;我求你啦,多等一会儿; 你马上就好再来的; 我有点儿小事。
太太: 酒鬼太太,假如你肯敛敛你的热情等辣耳夫把妖怪收服了再出来,我们是非常感激你的。(酒鬼太太下场) 谢谢你啦,好酒鬼太太。
市民: 管事,到这儿来。(管事上场) 打发辣耳夫和那个混账妖精快点儿出来。
管事: 先生,说实话,那不成; 你这样一来,我们的戏毁了,要挨骂的; 也太费钱; 我们的情节也要断气了。——我求你们了,众位先生,别让他乱搞。
当然还是乱搞下去。
但是使我们感到兴趣的,不是他们夫妇的无理吵闹,因为往仔细看,我们便明白,他们的吵闹全有根据,全有道理。这出喜剧最成功的性格,假如有的话,正是他们一对夫妇。他们属于新兴的中产阶级,他们是市民,他们的小财小富使他们骄傲,使他们敢于挑选他们的作品,自作聪明,无所顾忌。他们不懂艺术,他们是什么也不懂,尤其是那位太太,糊涂得好笑,永远把正戏的人物解释了一个莫知所云: 他们的根据是中产阶级的道德观念和小我的宇宙的陶醉,坦白、真挚、浅薄、愚昧,然而可爱。说实话,他们是一对儿童。但是,我们不应当忘记那可笑的一面,那就是说,中产阶级的弱点: 虚荣和野心。
这正是剧作者和小说作者的不同所在: 吉诃德先生的生存是一致的,谐和的,而我们这里的烈杵骑士是造作的,有破绽的,因为他不是从一个更深的内在提出,而是小商人的虚荣和习染为自身编制的一个向往的虚景。这个为无数儿童和儿童心灵所欣赏的虚景,落在正戏以外,已然形成一种讽刺,进而落在要求者的生活和阶级以外,讽刺当然格外强烈。这出喜剧最初公演失败,自在情理之中,奇特和情调的尖酸自然不会招致中产阶级的热爱。
小商人不守分安己,偏要妄想那空洞破灭的骑士生涯 (因为看惯了那种老戏),理想与现实脱节,这种题材不也正被剧作家写了两三世纪?但是《烈杵骑士》的手法最现代,虽说最早使用。
三月二十九日
(载1947年4月1日《文汇报·笔会》第2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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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署名“刘西渭”。——编者
[2] 在《莫里哀喜剧全集》第1卷 (1982年4月) 中,此剧译名改为《讨厌鬼》。——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