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书楼
会员中心 我的书架

争占类 唐侯判兄告弟分产

(快捷键←)[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快捷键→)

唐侯判兄告弟分产

六合县孙祚,“状告为乞恩均产事:身苦撑家二十年,毫无所私。幼弟孙祯,恃父钟爱,独据土田,私兜父手财物,弟肥兄瘠,苦乐失均。乞天亲提斧断。上告。”孙祯诉曰:“状诉为欺幼占产事:父患瞽疾,兄祚掌家二十年,抠私百余金。父病临危,凭尊分产,拨田十亩帮娶。岂兄贪妒,立心紊争,以阄书为故纸,视父命若弁髦。乞天怜恤,不遭欺辖。上诉。”唐侯审云:“同气兄弟,因财失义,构成鼠雀之讼,藉令灼艾分痛,及感荆流涕者见之,必弹指矣。仰族长速为允释,毋使阋墙,取羞家谱。”

先看到这(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首页 | 返回书页 | 错误报告 | 返回顶部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