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书楼
会员中心 我的书架

第一五、札太岁(实则光绪)十七年十月十六日一一一○七-一一

(快捷键←)[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快捷键→)

新竹县都城隍,监理醮务,饬下属巡查驱邪

前衔〔监理醮务、新竹县都城隍〕为行知事。本年十月十五日,据竹北一保彭殿华等佥称:「(照词云云叙至)谨疏以闻」,到堂。据此,除悬牌示知外,合行札饬。为此札,仰所属司判、吏役、该乡都土等,即便遵照。至期,务宜恪供厥职,遵依榜示期,巡查街道,驱逐邪魔,护卫法坛,肃清境域,以昭诚敬,而佑生灵。俱各凛遵,毋违,切切。特札。

一、札饬所属司判、吏役、该乡都土

私记

太岁辛卯年拾月十六日稿(注)

印 新竹县城隍印(紫色)

都城隍行 私记

(注)本文件与上二件相连,年月日及判行相同。

先看到这(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首页 | 返回书页 | 错误报告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