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书楼
会员中心 我的书架

第二○六申光绪十八年闰六月初六日一一四一○—四二

(快捷键←)[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快捷键→)

新竹县典史萧启元,向新竹知县沈、申送光绪十八年春夏雨季养廉银、增廉银、役食银、马夫工食银钤领

申文 钤记 台北府新竹县史钤记

光绪十八年闰六月初八日

私记

典史为申请给发养廉、役食银两事。窃卑职应领养廉、役食银两,业经请领至光绪十七年冬季止。兹再请领光绪十八年正月起、六月底止,春夏两季养廉银壹拾两,增廉银壹拾两,役食银壹拾伍两伍钱,马夫工食银参两壹钱,共应领银参拾捌两陆钱;除扣六分减平银贰两参钱壹分陆厘外,实领银参拾陆两贰钱捌分肆厘。理合备具铃领,具文申请宪台詧核,俯赐给发承领,实为公便。为此备由具申,伏乞照验施行。须至申者。

计申送钤领壹纸。

右申

新竹县正堂沈

光绪十八年闰六月初六日典史萧启元

钤记 台北府新竹县典史钤记

先看到这(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首页 | 返回书页 | 错误报告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