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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一七告示光绪十七年六月初九日一一五○三—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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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通商事务庄及台北知府吉晓谕:遇有迎神赛神,勿对天主教民捐题

会办台北通商事务、候选道庄调补台北府正堂、兼办通商事务、卓异候升吉为出示晓谕事。本年六月初三日,奉护理台湾巡抚部院沈宪札:「准英国驻扎台北兼办日、德、奥三国通商事务何署领事照会:『现据日国教士禀称:〈伊来台北传教,系遵条约,深恐在地军民人等,不知天主圣教,原系为善之道,恳请照会地方官出示晓谕。又习教之民,向例地方迎神赛会之事,勿与勒捐,并请声明〉等情。查该教士所传天主教,与耶苏教,事同一律,均系劝人为善。台北耶苏教传习已久,民教相安,遇有迎神赛会题捐之事,教民向不预闻。兹据该教士所禀,诸与约章向例相符。理合照会察照,出示遍贴各内地乡庄,咸使周知,以免怀疑生事而靖地方』等由,到本护院。札府遵照出示,分发所属晓谕具报」等因。奉此,查日国和约第六款:天主教原系为善之道,凡有传授、习学者,一体保护。其安分守法,不得刻待、禁阻。又查向办章程,教民遇有各项公费,如差徭及一切有益等项,亦应照不习教者,一律应差摊派;惟迎神赛会等事,不得摊派各等因,久经通行遵办在案。兹奉前因,合亟示谕。为此示,仰阁属军民诸色人等知悉。尔等须知:天主教与耶苏教同一,劝人为善。各教民果系安分守法,自应一体看待,毋得猜疑生端。至于地方应捐公费,除差徭及一切有益等项,仍遵向章办理外,其迎神赛会等事,不得勒摊、勒派,以符定章,而免生事务。各遵照毋违。特示。

右谕通知。

关防 办理台湾海口通商事务关防

光绪十七年六月初九日给

印 台北府印实贴晓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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