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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三八函光绪二十一年三月十八日一一五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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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知县沈,致新竹知县函:备轿夫、挑夫供洋教习之用

径启者,顷准彰化县函开:「本月十六日午刻,接云林县来函,转准前途来电:』兹有抚宪约来洋教习上下六人,十三日由陆赴北,速备轿六顶、挑夫十余名,合行函达,嘱即请照办』等因。(注一)除敝处照备外,用特飞布照办」等因。除敝处应付外,用特专布,即祈转致新竹等由,除弟处照办外,用特驰布,务祈进翁仁兄大人查照办理是祷。顺请升安。

弟沈茂荫书三月十八日(注二)

新竹县正堂

王大老爷升启(注三)

(注一)「函达嘱」三字,依一一五一○--二(函)补之。

(注二)年代,依一一五一○--二(函),系光绪二十一年。

(注三)信封面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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