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书楼
会员中心 我的书架

第二六二移光绪十六年四月初八日一一六一○--七

(快捷键←)[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快捷键→)

前任新竹知县张家属(右堂萧代)将征存隘租移交于新任沈

原任德化县、前署新竹县正堂张家属,为移交事。案准方前县移交隘租通用番银二千四百五十元零七角六辨二尖四周四末三皮,系应备拨铁路经费之用。兹值贵县莅任,合就照数移交。为此移诣贵县,请烦查限点收。并希印给回照备案。须至移者。

计移交:

隘租通用番银二千四百五十元零七角六辨二尖四周四末三皮。

一、移

新任新竹县正堂沈

私记

光绪十六年四月初八日承粮总

钤记 台北府新竹县典史钤记

右堂萧代行

先看到这(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首页 | 返回书页 | 错误报告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