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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七九出示同治七年闰四月二十二日一二二○九--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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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分府富,斥革中坜总理黄国安,出示中坜等庄,禁止向之受授

署淡水分府富为出示晓谕事。照得总理之设,原为办理地方公事,协拿命盗案犯,自应以诚实、谙练之人充当;不应以贪婪者滥充斯缺,为乡民之害也。兹查中坜总理黄国安,遇事需索,维利是图,殊非本分府除盗安民之意,亟应斥革换充,以锄民害。除示革外,合行出示晓谕。为此示,仰中坜等庄绅耆、乡民人等知悉:尔等须知,原设总理黄国安,业经本分府示革在案。以后凡有地方公事,不得仍向受授,串同索扰,致干查究。一面迅即秉公,佥举妥人,禀请接充。各宜凛遵,毋违。特示。

一、分示仰

私记

同治柒年闰四月廿二日承税总

关防 北路淡水捕盗同知关防

稿行 私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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