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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命第二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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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天道性命,圣人所稀言也。虽有其旨,难得而详。然校之古今,错综其纪,乘乎三势,亦可以仿佛其略。何以言之?

荀悦云:凡三光精气变异,此皆阴阳之精也。其本在地,而上发於天。政失於此,则变见於彼。不其然乎?今称《洪范》咎徵,则有尧汤水旱之灾;消灾复异,则有周宣《?汉》宁莫我听;《易》称积善馀庆,则有颜冉短折之凶。善恶之报,类变万端,不可齐一。故视听者惑焉!常试言之。孔子曰:死生有命。又曰:不得其死。又曰:幸而免者。夫死生有命,其正理也;不得其死者,未可以死而死也;幸而免者,可以死而不死也。此皆性命三势之理也。推此以及教化,则亦如之。人有不教化而自成者,有待教化而後成者,有虽加教化而终不成者。故上智与下愚不移,至於中人则可上可下。推此以及天道,则亦如之。灾祥之应,无所疑焉。故尧汤水旱,天数也。《洪范》咎徵,人事也。鲁僖霪雨,可救之应也;周宣旱甚,难变之势也;颜、冉之凶,性命之本也。

易曰:有天道焉,有地道焉,有人道焉。言其异也。兼三才而两之,言其同也。故天人之道,有同有异。据其所以异,而责其所以同,斯则惑矣。守其所以同,而求其所以异,则取弊矣。迟速深浅,变化错乎其中,其故参差难得而均也。天地人物之理,莫不同之。故君子尽心焉、尽力焉,以邀命也。《易》曰:穷理尽性以至於命。此之谓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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