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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6卷 卷三十六 紫微學案(黃氏原本、全氏補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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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微學案(黃宗羲原本黃百家纂輯全祖望補定)

紫微學案表

呂本中(從子)大器(從孫)祖謙(別為《東萊學案》。)

(滎陽孫。)(從孫)祖儉(別見《東萊學案》。)

山、了翁、和(從子)大倫

靖、震澤門人。)(從子)大猷

(安定、泰山、涑(從子)大同

水、百源、二林之奇(從子)子沖

呂祖謙(別為《東萊學案》。)

劉世南(別見《豫章學案》。)

程、橫渠、清

敏、焦氏再傳。

(廬陵、濂溪、鄞

江、西湖三傳。)李楠

李樗

汪應辰(別為《玉山學案》。)

王時敏(別見《和靖學案》。)

章憲

章悊

周憲(并見《震澤學案》。)

王師愈(別見《龜山學案》。)

曾季貍

方疇

方豐之(子)士繇(別見《滄洲諸儒學案》。)

黃

(三山學侶。)

曾幾(別見《武夷學案》。)

許忻(別為《范許諸儒學案》。)

(并紫微講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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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微學案序錄

祖望謹案:大東萊先生為滎陽冢嫡,其不名一師,亦家風也。自元祐後諸名宿,如元城、龜山、廌山、了翁、和靖以及王信伯之徒,皆嘗從遊,多識前言往行以畜其德。而溺于禪,則又家門之流弊乎!述《紫微學案》。(梓材案:紫微與及門諸傳本在和靖卷中,自謝山始別為《學案》。)

◆滎陽家學(胡、程再傳。)

文清呂東萊先生本中

呂本中,初名大中,字居仁。其先東萊人,自文靖公始家京師。父好問,資政殿學士,封東萊郡侯。先生以正獻公恩補承務郎。紹聖間黨事起,正獻追貶,先生亦坐黜。元符中復官。政和五年,調興仁濟陰簿,繼為泰州士曹。丁母憂,吉。除大名路撫幹。宣和六年,除樞密院編修官。靖康初,遷職方員外郎,以不答梁師成大著名。紹興六年,自直秘閣、主管崇道觀召赴行在,特賜進士出身,擢起居舍人兼權中書舍人。七年,上幸建康,先生奏曰:「當今之計,必為恢復事業,求人才,卹民隱,審政刑,開言路,然後練兵謀帥,增師上流,固守淮甸,伺彼有釁,一舉可克。若邦本未強,恐生他患。」引疾乞祠,直龍圖閣、知台州,不就,主管太平觀。召為大常少卿。八年,遷中書舍人,又兼權直學士院。初,先生與秦檜同為郎,意歡甚,秦又先生父所薦御史也。趙忠簡鼎耳熟先生名,亦大欽響之。先生之真拜西掖也,趙、秦適為左右揆,論議多不諧。檜有專擅之意,欲排不附己者,先生為陳「同人于野,亨」之義,檜不然之。又力勸檜不可汲用親黨,除目下,先生即奏還之,檜勉其書行,卒不從。會《哲宗實錄》成,忠簡除特進,先生草制有曰:「會晉、楚之成,不若尊王而賤伯;散牛、李之黨,未如明是以去非。」檜大怒,言于上曰:「本中受鼎風旨,伺和議不成,為脫身之計。」風御史蕭振劾罷,與祠。卒于上饒,年六十二,學者稱為東萊先生,賜諡文清。所著有《春秋解》、《童蒙訓》、《師友淵源錄》,行于世。先生少從游定夫、楊龜山、尹和靖遊,而于和靖尤久。和靖之致仕也,先生問曰:「伊川歸田,納其告敕曰:『臣本布衣,得還初服為榮。』今先生受四品服致仕,與伊川異,何也﹖」和靖曰:「居仁責我則是。但焞荷聖恩,四章不允,復賜雜物。今解《孟子》以進,當俟書成,隨納章服耳。先後之間,非有異也。」從孫祖廉、祖儉。(修。)

祖望謹案:先生歷從楊、游、尹之門,而在尹氏為最久,故洲先生歸之尹氏《學案》。愚以為先生之家學,在多識前言往行以畜德,蓋自正獻以來所傳如此。原明再傳而為先生,雖歷登楊、游、尹之門,而所守者世傳也。先生再傳而為伯恭,其所守者亦世傳也。故中原文獻之傳獨歸呂氏,其餘大儒弗及也。故愚別為先生立一《學案》,以上紹原明,下啟伯恭焉。

(梓材謹案;先生主濟陰簿時,滎陽門人顏夷仲贈詩有「同升夫子堂」句。先生,罷官留別,亦云「昔日同升夫子堂」。知先生固從學滎陽,兼聞父祖之訓者,第以為滎陽家學可也。)

西垣童蒙訓(補。)

學問當以《孝經》、《論語》、《中庸》、《大學》、《孟子》為本,熟味詳究,然後通求之《詩》、《書》、《易》、《春秋》,必有得也。既自做得主張,則諸子百家長處,皆為吾用。

後生學問,且須理會《曲禮》、《少儀》、《儀禮》等,學灑掃應對進退之事,及先理會《爾雅》訓詁等文字,然後可以語上。下學而上達,自此脫然有得,自然度越諸子也。不如是,則是躥等犯分陵節,終不能成。

本中往年每侍前輩先生長者,論當世邪正善惡,是是非非,無不精盡。至于前輩行事得失,文字工拙,及漢、唐先儒解釋經義或有未至,後生敢置議及之者,必作色痛裁折之曰:「先儒得失,前輩是非,豈後生所知!」蓋前輩專以風節為己任,其于褒貶取予甚嚴,故其所立實有過人者。近年以來,風節不立,士大夫節操一日不如一日。

齊晏子納邑,衛公孫免餘辭邑,鄭子張歸邑,此古人辭尊居卑,辭富居貧,處亂世自全之道。

《國語》公父文伯之母分別沃土瘠土之民,以為聖王勞其民而用之。《左傳》亦言民生在勤。以此知勤勞者,立身為善之本。不然,萬事不舉。細民能勤勞者,必無凍餒之患;嬾惰者,必有饑寒之憂。然則後生處身居業,可不以勤勞為先乎!

萬物皆備于我。反身而誠,富有之大業;至誠無息,日新之盛德也。

范辨叔說:今太學長貳、博士,居此任者,皆利于養資考、求外進也。為之學士者,皆利于歲月應舉也。上下以利相聚,其能長有人才乎﹖此于本亦已錯,更不須言也。

立節非一朝一夕所能為,蓋在平日之所養也。李自明云:「此事閒時說甚易,在臨事要執得定。嘉祐以前,以言事被責為榮。一諫官以言被責,時兼判國子監,乃與諸生往賀焉。既見,顏色慘沮,殆不能語。」昔人尚如此!

莊子曰:「道之真以治身,其緒餘土苴以治天下國家。」曰:是不然。《禮記》曰:「誠者,非徒成己也,將以成物。」獨善一身之道,乃兼善天下之道,但行之有先後耳。若以莊子為我之說,烏在其學聖人也﹖

祖望謹案:紫微所作,切要于《童蒙訓》一書。其所述諸大儒言行,予已釆入諸《學案》。其未盡者,列于此卷。而《官箴》見于成公《集》中者,亦備引之。

(梓材謹案:《童蒙訓》謝山列入于此者四十二條,尚有可入諸《學案》者,今移入《安定學案》一條,移入《高平學案》四條,移入《廬陵學案》一條,移入《濂溪學案》一條,移入《明道學案》一條,移入《伊川學案》二條,移入《范呂諸儒》十條,移入《元城學案》一條,又一條附入案語,又移入《景迂學案》一條,移入《滎陽學案》三條,移入《龜山學案》一條,附入《呂范諸儒》案語者一條,又移入《陳鄒諸儒》三條,移入《荊公新學略》一條,又一條分列《泰山學案》、《高平學案》、《滎陽學案》、《陳鄒諸儒學案》,而仍列于此者九條。)

謝山《跋宋槧呂西垣童蒙訓》曰:紫微先生《師友雜志》、《雜說》諸書,大略與《童蒙訓》三卷互相出入,無甚異同也。記晁公武《讀書志》曾引《童蒙訓》中語,謂秦淮海自過嶺後,詩嚴重高古,自成一家,與其舊作不同,而今無之,然則尚非足本邪﹖然讀樓迂齋序,則是本乃紫徽從子倉部弸中所手鈔,大愚子喬年所是正,不應尚有脫落。或者公武誤指《紫微詩話》以為是書,未可知也。(雲濠案:弸中為紫微弟,倉部乃弸中子大器。其云「從子倉部弸中」,誤。

舍人官箴

當官之法,唯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知此三者,可以保祿位,可以遠恥辱,可以得上之知,可以得下之援。然世之仕者,臨財當事,不能自克,常自以為不必敗。持不必敗之意,則無所不為矣,然事常至于敗而不能自已。故設心處事,戒之在初,不可不察。借使役用權智,百端補治,幸而得免,所損已多,不若初不為之為愈也。司馬子微《坐忘論》云:「與其巧持于末,孰若拙戒于初。」此天下之要言,當官處事之大法,用力簡而見功多,無如此言者。人能思之,豈復有悔吝邪!

事君如事親,事官長如事兄,與同僚如家人,待群吏如奴僕,受百姓如妻子,處官事如家事,然後為能盡吾之心。如有毫末不至,皆吾心有所未盡也。故事親孝,故忠可移于君;事兄弟,故順可移于長;居家理,故事可移于官。豈有二理哉!

當官處事,常思有以及人。如科率之行,既不能免,便就其間求其所以使民省力,不使重為民害,其益多矣。

不與人爭者常得多利,退一步者常進百步,取之廉者得之常過其初,約于今者必有垂報于後,不可不思也。惟不能少自忍者必敗,此實未知利害之分,賢愚之別也。(黃氏補。)

當官之法,直道為先。其有未可一向直前,或直前反敗大事者,須用馮宣徽所稱惠穆「稱停」之說。此非特小官然也,為天下國家當知之。

當官者,難事勿辭而深避嫌疑,以至誠遇人而深避文法,如此則可以免禍(黃氏補。)

前輩嘗言:小人之性,專務苟且,明日有事,今日得休且休。當官者不可徇其私意,忽而不治。諺曰:「勞心不如勞力。」此實要言也。

當官既自廉潔,又須關防小人。如文字曆引之類,皆須明白,以防中傷。不可不至謹,不可不詳知也。

徐丞相擇之嘗言:前輩多盡心職事,仁廟朝,有為京西轉連使者,一日見監珫官,問曰:「所燒柴凡幾﹖」曰:「十八九。」曰:「吾所見者十一,何也﹖」珫官愕然。蓋轉運使晨起望珫中所出煙幾道知之。其盡心如此!(黃氏補。)

當官者詳讀公案,則情偽自見。(黃氏補。)

當官者,心異色人皆不宜與之相接,巫祝尼媼之類尤宜疏絕。要以清心省事為本。

後生少年乍到官守,多為猾吏所餌,不自省察,所得毫末,而一任之間不復敢舉動。大抵作用官嗜利,所得甚少,而吏人所盜不貲矣。以此被重譴,良可惜也。

當官者先以暴怒為戒。事有不可,當詳處之,必無不中。若先暴怒,只能自害,豈能害人。前輩嘗言:「凡事只怕待。」待者,詳處之謂也。蓋詳處之,則思慮自出,人不能中傷也。嘗見前輩作州縣或獄官,每一公事難決者,必沈思靜慮,一日忽然若有得者,則是非判矣。是道也,唯不苟者能之。

處事者不以聰明為先,而以盡心為急;不以集事為急,而以方便為上。

孫思邈嘗言:「憂于身者不拘于人,畏于己者不制于彼,慎于小者不懼于大,戒于近者不侈于遠。」如此,則人事畢矣。實當官之要也。(黃氏補。)

同僚之契,交承之分,有兄弟之義,至其子孫亦世講之。前輩專以此為務,今人知之者蓋少矣。又如舊舉將及舊嘗為舊任按察官者,後己官雖在上,前輩皆辭避坐下坐。風俗如此,安得不厚乎!

當官取傭錢、般家錢之類,多為之程而過受其直,所得至微,而所喪多矣。亦殊不知此數亦吾分外物也。

當官者,前輩多不敢就上位求薦章,但盡心職事。所以求知也。心誠盡職,求之雖不中,不遠矣。「未有學養子而後嫁者也。」當官遇事以此為心,鮮不濟矣。(黃氏補。)

畏避文法,固是常情。然世人自私者,率以文法難事委之于人,殊不知人之自私,亦猶己之自私也。以此處事,其能有濟乎﹖

嘗謂仁人所處,能變虎狼如人類,如虎不入境、不害物、蝗不傷稼之類是也。如其不然,則變人類如虎狼,凡若此類及告訐中傷謗人,欲置于死地是也。(黃氏補。)

當官大要,直不犯禍,和不害義,在人消詳斟酌之爾!然求合于道理,本非私心專為己也。

當官處事,但務著實。如塗擦文書,追改日月,重易押字,萬一敗露,得罪反重,亦非所以養誠心事君不欺之道也。百種姦偽,不如一實;反覆變詐,不如慎始;防人疑眾,不如自慎;智數周密,不如省事;不易之道。

事有當死不死,其詬有甚于死者,後亦未必免死;當去不去,其禍有甚于去者,後亦未必得安。世人至此,多惑亂失常,皆不知義命輕重之分也。此理非平居熟講,臨事必不能自立。古之欲委質事人,其父兄日夜先以此教之矣。中材以下,豈臨事一朝一夕所能至哉﹖教之有素,其心安焉,所謂「有所養」也。

「忍」之一字「眾妙之門」。當官處事,尤是先務。若能清、慎、勤之外,更行一忍,何事不辨!《書》曰:「必有忍,其乃有濟。」此處事之本也。諺有之曰:「忍事敵災星。」少陵詩云:「忍過事堪喜。」此皆切于事理,為世大法,非空言也。王沂公嘗說:「喫得三斗釅醋,方做得宰相。」蓋言忍受得事也。

(梓材謹案:謝山所錄《官箴》十八條,今移入《滎陽學案》一條,移入《陳鄒諸儒》一條。又從黃氏補本錄入者十一條,其一條移入《高平學案》,一條移入《范呂諸儒》,一條移入《滎陽學案》,一條移入《陳鄒諸儒》。)

紫微說(補。)

世之學者,忘邇而趨遠,忽卑而升高,虛詞大言,行不適實。雖始就學,則先云言不必信,行不必果,達節行權,由仁義行,而不知言必信、行必果、守節共學、行仁義之為先務也,故修其身者荒唐廖悠之說,施于事者顛倒雜亂,而卒無所正也。王輔嗣云:「安身莫若無競,修己莫若自保。守道則福至,求祿則辱來。」實法言也。(以上見《文集》。)

(梓材謹案:謝山節錄紫微《童蒙訓》外,又錄其說三條,云見《文集》,蓋見成公《集》耳。今移一條于《元城學案》。)

雜錄

少年無輕議人,無輕議事。(補。)

(梓材謹案:謝山所節王氏《困學紀聞》引呂居仁《雜錄》如是,即謝山所謂與《童蒙訓》互相出入者也。深寧謂二語本魏李秉《象誡》。)

祖望謹案:紫微之學,本之家庭,而叩游、楊、尹諸老之門,亦嘗及見元城,多識前言往行以畜德。成公之先河,實自此出。顧世以其喜言詩也,而遂欲以《江西圖》派揜之,不知先生所造甚高。成公詩云:「吾家紫微翁,獨守固窮節。金鑾朝罷歸,朝飯而薇蕨。李杜壇,總角便高躡。暮年自誓齋,銘几深刻責。名章與俊語,掃去秋一葉。冷淡靜工夫,槁乾迂事業。有來媚學子,隨叩無不竭。辭受去住間,告戒意尤切。」可以知先生晚年之養矣!惟是其于釋氏之學,有未盡斥者,則滎陽之遺風也。然學者讀其《童蒙訓》、《官箴》而行之,足以入聖學矣。于其佞佛,姑置之可也。

附錄

自少講學,即聞父祖至論,又與諸君子晨夕相接薰陶。嘗言德無常師,主善為師,此論最要。又謂學者當熟究《孝經》、《論語》、《中庸》、《大學》,然後求諸書,必有得矣。從游、楊、尹叩微旨,復造劉安世、陳瓘之門請益。公之學問,端緒深遠蓋如此!

六飛幸吳郡,欲進蹕建康。公論:「自古創業中興者,必有根本之地以制四方之地,必有根本之兵以制四方之兵。今所仰以為根本之地者,不過兩浙、江東、福建而已,然而諸路凋殘,民力已困。所仰以為根本之兵者,禁衛是也,而單弱不可用。乞令大臣廣選才略,先求二者之要而力行之。」

苗亙監階州倉草場,以贓獲罪,黥之。公奏曰:「近歲官吏犯贓,多抵黥罪。且既名士人,行法之際,宜有所避。況四方之遠,或有枉濫,何由盡知!若遽施此刑,異時察其非辜,雖欲深悔,亦無及矣。又此刑既用,臣恐後世不幸奸臣弄權,必且借之以及無罪。使國家此刑不絕,則紹聖以來,憸人盜柄,搢紳遭此,殆無遺類矣!願酌處常罰,以稱陛下仁厚之意。」疏再上,從之。

駕幸建康,公疏言:「當今之計,必先為恢復事業,乃可觀釁而動。若但有其志而無其業,恐益他患。今江南、二浙,科須實繁,閭里告病,尤當戒謹。儻有水旱乏絕之虞,奸宄竊發,未審何以待之。」復請:「于九江、鄂渚、荊南諸處,多宿師旅,臨以重臣。至如孫氏以來名將,皆言西陵、建平,國之審表。今二處正在荊、峽間,當精擇守臣,假之權柄,以待緩急。則江南自守之計,差為備矣。」

論任人當別邪正:「邇來建言用事之臣,稍稍各徇私見,不主正說。元祐、紹聖,混為一途。其意皆有所在,若不早察,必害政體。」

公以切直忤柄臣,一斥不得復用,貧甚,人多為公戚,而公方且深居。講明道學。要其視摧抑屏棄為士之常,初不以介意也。

公器蘊宏厚,行誼純篤。誠意充積,表裏無間。與人忠信樂易,即之藹然,莫見其喜慍。平日學問,以窮理盡性為本。卓然高遠,不可企及。

王深寧《困學紀聞》曰:趙襄子曰:「以能忍恥,庶無害趙宗乎!」《說苑談叢》曰:「能忍恥者安,能忍辱者存。」呂居仁謂:「忍詬二字,古之格言。」學者可以詳思而致力。(補。)

◆紫微講友

文清曾茶山先生幾(別見《武夷學案》。)

吏部許先生忻(別為《范許諸儒學案》。)

◆紫微家學(胡、程三傳。)

倉部呂先生大器

奉議呂先生大倫(合傳。)

呂先生大猷(合傳。)

呂先生大同(合傳。)

呂大器,字治先,弸中子,紫微從子,累官尚書倉部郎,東萊之父也。兄弟四人,曰大倫,字時敘;大猷,字允升;大同,字逢吉。築豹隱堂以講學,汪文定公稱之,嘗謂呂奉議時敘貧甚。閒廢日久,可惜。而尤愛逢吉,謂其所講釋者,莫非前言往行之要。蓋皆有得于家學者也。治先為曾文清公,兼得其傳。兄弟中惟逢吉夭。(梓材謹案:汪玉山《與逢吉書》,謝山節錄六條于《玉山學案》,其五條今分移《高平》、《涑水》、《元城》、《景迂》諸《學案》。)

◆紫微門人

提舉林三山先生之奇

林之奇,字少穎,一字拙齋,侯官人。從居仁遊,教之以廣大為心,以踐履為實,稱高弟。紹興丙辰,西上應進士,行至北津而返,曰:「未忍舍吾親也!」益肆力于學,及門常數百人,學者稱為三山先生。成紹興己巳進士,由長汀尉薦除正字,遷校書郎。入對,言堯、舜執中,不離仁義,次言宜革文弊,歸于忠實,次言無尚老、莊之學,高宗褒納之。御制《損齋紀》,先生奏言損思以益德,損用以益本,損華以益實。朝議欲兼用王氏新經,先生言:「晉人以王、何清談之罪深于桀、紂。胡蝗內食,考其端倪,王氏實負王、何之責,所謂邪說詖行淫辭之不可訓者。」先生嘗言:「欲圖中原,必自巴、蜀。若浮江絕淮,下梁,宋以圖中原,必不能也。故赤壁、淝水雖一勝,而卒不能長驅而前。」符離之捷,中外稱賀,先生獨貽書幕府,戒以持重,已而果覆。以病乞去,除宗正丞、使泉舶,奉祠,尋卒。三山之門,當時極盛、今其弟子多無可攷,而呂成公其出藍者也。先生所著有《尚書》、《周禮》、《論》、《孟》、《楊子》等講義,又《拙齋集》二十卷。今惟《尚書》與《集》存。(修。雲濠案:《尚書全解》,《宋志》作五十八卷,內府藏本為四十卷。)

拙齋紀問(補。)

司馬牛問仁、問君子,兩次未達,此非能領解者,然亦可謂善問。蓋世亦有一種不言不語的人,豈可一概之仁﹖亦有一種愚戇直行之人,豈可一概謂之君子﹖故孔子遂告以「為之難」、「內省不疚」。《論語》一部,聖人之心體在是。須是不釋手看,始得。

「雖欲從之,末由也已!」全體是自己,更有什麼從﹖《妄卦》曰:「妄之往,何之矣!」妄矣,更有什麼往﹖

《易》理無非自然。三百八十四爻,此是一年日數,蓋連閏也。

陳魯山云:「應二十八宿所直日,遇月宿多作雨,心月狐,危月燕,華月鳥,張月鹿。」予因悟「月離于華,俾滂沱矣」之意。《革》「巳日乃孚」,其卦兌上離下,離為日,在兌下,日已西矣,故為巳日之象。

謝夫人謂安石曰:「何不教兒﹖」安石曰:「我常自教兒。」此語甚好,然未必能行。期喪不輟音樂,攜妓遊東山,此豈可以教兒!

魏幾道云:「『天乃錫予洪範九疇,彝倫攸敘。』禹之所以能敘彝倫者,由其治水能順天地生數之順焉。」觀其冀州既載,蓋始于北方,乃始及兗、青、徐,又次及荊、揚,乃及豫,然後梁、雍終焉。蓋自北方而東,自東而南,乃及于中,而終以西北。其順如此,所以為敘彝倫。

前輩云:「疑」字「悔」字,皆進學門戶。學者須是疑是悔,于道方有所入。

學者到得臨利害處,放倒做,是他原不曾有立。若實有所立,如何放得倒﹖

前輩所立規模,不可輕變。雖細事,變之亦有其害。

凡觀人之術無他,但作事神氣足者,不富貴即壽考。

喻居中云:《詩》「尚不愧于屋漏」。室西南隅謂之奧,尊者所居也。東北隅謂之屋漏,去尊者最遠。人之常情,去尊者遠,則必有夷倨。此不愧屋漏,所以謂戒謹之至。《易》「先甲三日,後甲三日」,「先庚三日,後庚三日」蓋十干除戊己不在四時循環之列,惟以甲乙丙丁庚辛壬癸為四時之序。甲,陽之始;庚,陰之始。先甲、後甲三日,皆庚也;先庚、後庚三日,皆甲也。甲後乙丙丁為庚,庚後辛壬癸為甲,皆隔三日。俗云:「久雨不晴,但看甲庚。」蓋此二日陰陽之始,故必有變易。

(梓材謹案:《拙齋紀問》亦稱《道山記問》,謝山所錄十九條,今移入《和靖學案》者二條,移入武夷學案者二條,移入《漢上學案》者一條,移入《衡麓學案》者一條。)

鄉貢李和伯先生楠

李楠,字和伯,侯官人也。與其弟樗并有名。呂居仁入閩,先生兄弟與林少穎首事之,遂得伊洛之傳。少穎謂先生如元紫芝,其弟如黃叔度。其論學之言曰:「不用私稱,輕重自定;不用私斛,多寡自足;不用私心,是非自明。」又曰:「夢者,心之鑑。人之善,或以矜持矯飾為之,至夢寐間,則毫髮不可揜。君子以夢為鑑,自知心之誠偽。」又曰:「道有并行而不悖者:人之善則譽之,己不可以自譽;人之過則恕之,己不可以自恕;人之貧則矜之,己不可以自矜。」又曰:「吾于《甫田》得為學之道,于《衡門》得處世之方。」又曰:「陳平燕居深念,陸賈至前而不見,吾欲以是慎吾思。嚴顏曰:『斫頭便斫頭,何怒邪﹖』吾欲以是懲吾忿。」又曰:「《春秋》之不可以凡例拘,猶《易》之不可泥于象數。苟惟取必于例,與柱後惠文何異哉!」先生尤精于《春秋》,旁搜眾說以會其趣。眾說所未安,然後斷以己意。其書未成而卒,年止三十有七,論者惜之。(修。)

鄉貢李迂齋先生樗

李樗,字迂仲,侯官人,自號迂齋,與兄楠俱有盛名,并以鄉貢不第早卒。臨終謂林少穎曰:「空走一遭!」勉齋嘗稱之曰:「吾鄉之士,以文辭行義為學者宗師,若李若林,其傑然者也。」所著有《毛詩解》,博引諸說,而以己意斷之。學者亦稱為三山先生。(雲濠案:《閩書》言先生有《毛詩注解》,學者稱迂齋先生。)于少穎為外兄。林,李出也。

文定汪玉山先生應辰(別為《玉山學案》。)

隱君王先生時敏(別見《和靖學案》。)

章復軒先生憲

章先生悊

周先生憲(并見《震澤學案》。)

說書王先生師愈(別見《龜山學案》。)

隱君曾艇齋先生季貍

曾季貍,字裘父,臨川人,南豐先生弟宰之曾孫。先生嘗遍從南渡初年諸名宿,而學道以呂舍人居仁為宗,乾、淳諸老多敬畏之。嘗勉張宣公為范堯夫,而戒以勿輕言兵。隱居蕭然,布衣劉共父、張于湖爭薦之,謝不出。其師友尺牘,舍人居第一。先生嘗一試禮部,不中,終身不赴。有《艇齋雜著》一卷,乃議論古今之文,陳振孫稱其辭質而義正,可以得其人。蓋有所傳于伊洛之統者也。(補。)

(梓材謹案:《直齋書錄解題》云:「鞏之弟曰湘潭主簿宰,宰之孫曰大理司直晦之,季貍其子也,少從呂居仁、徐師川遊。」是先生又為徐氏門人。)

通守方困齋先生疇

方疇,字耕道,弋陽人也,學者稱為困齋先生。受業于紫微,而從胡文定父子、張橫浦諸公遊。紫微嘗述顧子敦語以告之曰:「守至正以待天命,觀物變以養學術。」因名其所居之堂曰守正,曰觀養,且曰:「吾將朝于斯,夕于斯,以無忘呂公之賜。」建炎中,成進士。紹興中,上書有四宜憂,謂女真詭計、盜賊猖獗、藩鎮跋扈、將帥畏怯;十宜行,講征伐、理財用、擇人才、明賞罰、重臺諫、抑奄寺、議詔令、卹凶荒、訓鄉兵、寬民力;一宜去,則宰相秦檜也。通判武岡,太守宋若樸希宰相意,言先生與胡忠簡公為姻家,以深文貶零陵。忠簡自嶺外貽之書曰:「君取《易》《困卦》詳玩而深索之,則得所以處困之道矣!」先生于是名其所居曰困齋,其讀《易》也謂之「困交」,其自稱曰困叟,張魏公雅重之。先生才氣抗邁,閨門雍睦之行甚篤,出處又不苟,謫居好學不倦。汪文定公嘗曰:「幸聞耕道之風,庶取則不遠,且足令吾同學者有所興起。」後赴判建康,卒于官。有《集》二十卷。(補。)

監鎮方先生豐之

方豐之,字德亨,莆田人也。從紫微呂公學于信州,其後辭歸,紫微以詩送之,有云「子學既立,子志甚遠,何以終之﹖在不倦」是也。仕至監鎮。先生後以婦家,遂遷建陽。工詩,蓋亦紫微之餘風,朱子與放翁皆嘗序之。子士繇,則朱子之門人;孫丕父,則勉齋之門人。(補。)

◆三山學侶

宣教黃先生

黃,字實夫(雲濠案:先生名一作榚。)漳州人,樵仲之弟。淳熙中舍選,入對大廷,獻十論,升進士丙科,調南劍州教授。三山講學之侶,二李與林其眉目,而先生亦翹楚也。迂仲解《毛詩》,先生足之,兼傳龜山、了齋之學。官終宣教郎。有《詩解》,《中庸》、《語》、《孟解》。(修。)

◆倉部家學(胡、程四傳。)

成公呂東萊先生祖謙(別為《東萊學案》。)

忠公呂大愚先生祖儉(別見《東萊學案》。)

◆林氏家學

主簿林先生子沖

林子沖,字通卿,拙齋猶子。主南豐簿,能世其學。

◆林氏門人

成公呂東萊先生祖謙(別為《東萊學案》。)

司理劉先生世南(別見《豫章學案》。)

◆方氏家學

方遠庵先生士繇(別見《滄洲諸儒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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