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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六 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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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六 乱败

筹饷愈广 兵资愈绌

[原文]

近来筹饷之路愈广,养兵之资愈绌。非筹饷之不得其术,乃委员之不得其人,此天下之通病,非仅河南一省而已。清查昔年之亏空,捐加现任之廉俸,已为弊政。至我可捐扣,则又令另行筹银赔补官项。以致上下苟且,虐取百姓,此则各省所无。往时张凯章廉访并未到开归道任,豫省行文至敝处,令其解银赴豫,以补前任亏空,阅之深为骇叹!友人严仙舫先生曾任河南州县十余载,尝谓豫省亏空有日甚之势,无弥补之期。作论豫省亏空书数千言,至详且切,大致与阁下所论相符。弟在江西将摊捐亏空奏请一概豁免,河南似可仿照办理。否则大小官吏视河南为畏途,势必率一二自爱者而并趋贪污。江河日下,诚未知世变之所终极矣!

[译文]

近来筹集官饷的路子愈广泛,军事费用愈觉不足。这不是筹集军饷不得其法,而是委任的官员不得其人,这是当今社会的通病,不仅是河南一省如此。清查往年的亏空,而从当年官府收入中无偿扣抵,已成为当今的弊政。作官的可同意抵扣,然后却又下令再筹银两来弥补空缺。这样上行下效、敷衍塞责、贪虐无度地榨取百姓,这种做法却是其它各省所没有的。过去,张凯章廉访尚未到河南上任,河南即行文到他原任职的地方,令其携带银两到河南来,用以弥补前任的亏空,看后实在令人震惊感叹!我的朋友严仙舫先生曾在河南州县任职十多年,曾经说河南省亏空的势头一日比一日严重,无弥补之期。写了一篇几千字的书信论述亏空之事,这件事非常详尽而贴切,大致与阁下所说的情况相符合。我在江西把摊捐亏空一事奏请朝廷一概免除,河南似可仿照办理。否则,大小官吏必视河南为可怕之地,势必带几个心腹之人一起合伙贪污。这种风气如江河日下,真不知这种世态到何时是个终点。

爱民者昌,扰民者亡

[原文]

臣窃闻国贫不足患,惟民心涣散,则为患甚大。自古莫富于隋文之季而忽致乱亡,民心去也;莫贫于汉昭之初,而渐致入安,能抚民也。我朝康熙元年至十六年,中间惟一年无河息,其余岁岁河决,而新庄高堰备案,为患极巨;其时又有三藩之变,骚动九省,用兵七载,天下财赋去其大半,府藏之空虚,殆有甚至今日。卒能金瓯无缺,寰宇清谧,盖圣祖爱民如伤,民心固结而不可解也。

[译文]

我听说,国家贫穷不值得担忧,而民心涣散所造成的祸患则是很大的。自古以来没有比隋文帝末年更富庶了,然而突然之间天下大乱直至灭亡,关键是丧失了民心;自古以来没有比汉昭帝初年更穷困了,可逐渐走向治理安定,关键在于能抚慰百姓。我朝康熙元年至十六年,中国只有一年没有河患,其余各年每年大河都决口成灾,而新庄高堰各地区造成的灾难极为重大;当时又发生了三藩叛乱,惊扰了九个省,用了七年兵,天下的财物消耗了大半,仓库空虚,大概比今天还要严重。最终能够使领土完整,天下安宁,是因为圣祖能够全心全意地关怀爱护百姓,使民心坚定团结,不可瓦解。

兰芷不芳 荃蕙为茅

[原文]

窃观自古大乱之世,必先变乱是非,而后政治颠倒,灾害从之。屈原之所以愤激沉身而不悔者,亦以当日是非淆乱为至痛。故日“兰芷变而不芳,荃蕙化而为茅”,又曰“固时俗之流从,又孰能无变化”。伤是非之日移日淆,而几不能自主也。后世如汉、晋、唐、宋之末造,亦由朝廷之是非先紊,而后小人得志,君子有皇皇无依之象。推而至于一省之中,一军之内,亦必其是非不诡于正,而后其政绩少有可观。赏罚之任,视乎权位,有得行,有得不行。至于维持是非之公,则吾辈皆有不可辞之任。顾亭林先生所称“匹夫与有责焉”者也。

[译文]

在我看来,自古至今天下大乱的时代,一定是首先淆乱是非界限,随后出现政治上的混乱,从而导致种种灾害。屈原之所以激愤得跳江自杀而不后悔,也是因为当时社会的是非观念淆乱到了极点,令人痛彻心肺,所以他在诗中说道:那馨香的兰草变得不香,美丽的荃蕙化为茅草,又说:人心世俗本来就是好恶好像从水而流,又怎能不蜕化变质。感伤是非标准一天天变移,一天天混淆,而几乎连个人都身不由已啊。后来的时代如汉朝、晋朝、唐朝、宋朝的末期,也由于朝廷的是非观念首先紊乱,然后才是奸险之人扬眉吐气,有德之士反而有无依无靠,无所适从的模样。把这个道理推及一个省,一个军,也必定是那里的官员是非观念不违背正道,然后才可以做出稍稍令人满意的成绩。赏善罚恶这种事情,取决于职权地位,有的人可以做到,有的人则无法做到。但是,至于维持是非的公正,却是我们所有人都不能推辞的责任。顾炎武先生所说的普通人对此责无旁贷,就是这个意思啊!

冤狱太多 民气难申

[原文]

冤狱太多,民气难伸也。臣自署理刑部以来,见京控、上控文件、奏结者数十,咨结者数百案,惟河南知府黄庆安一案,密云防御阿祥一案,毕审系原告得失,水落石出。此外各件,大率皆坐原告以虚诬之罪,而被告者反得脱然无事。其科原告之罪,援引例文,约有数条:或曰申诉不实,杖一百;或曰募越进京告重事不实,发边远军;或曰假以建言为由,挟制官府,发附近军;或曰挟嫌诬告本管官,发烟瘴军。又不敢竟从重办也,则曰怀疑误控,或曰诉出有因,于是有收赎之法,有减等之方,使原告不曲不直,难进难退,庶可免于翻案;而被告则巧为解脱,断不加罪。夫以部民而告官长,诚不可长其刁风矣。若夫告奸吏舞弊,告蠹役作赃,而谓案案皆诬,其谁信之乎?即平民相告,而谓原告皆曲,被告皆直,又谁信之平?圣明在上,必难逃洞鉴矣。臣考定例所载,民人京控,有提取该省案卷来京核对质讯者,有交督抚审办者,有钦派大臣前往者。近来概交督抚审办,督抚发委首府,从无亲提之事;首府为同僚弥缝,不问事之轻重,—概磨折恫喝,必使原告认诬而后已;[译文];现在冤狱太多,百姓冤气难申;农业为本伤本必乱;[原文];军兴以来,士与工商生计或未尽绝;[译文];剿除太平军军事兴起以来,读书人和从事工、商的人,;税重民逃自损国基;[原文];一日银价太昂,钱粮难纳也;科,犹恐不给,往往委员佐之,吏役四出,昼夜追比,;[译文];一是银价太高,钱粮难交;一;外如宅基、坟地,都必须另外纳税;卷十

喝,必使原告认诬而后已。风气所趋,各省皆然,一家久讼,十家破产,一人沉冤,百人含痛,往往有纤小文案,累年不结,颠倒黑白,老死囹圄,令人闻之发指者。臣所谓民间之疾苦,此又其一也。

[译文]

现在冤狱太多,百姓冤气难申。我自从代理刑部以来,看到京控,上告的案件,奏请皇上然后结案的有数十起,直接发公文结案的有数百起,其中只有河南知府黄庆安一案,密云防御阿祥一案,经过审理,原告的得失都已水落石出。此外的各个案件,大部分都判原告诬告罪,被告反倒没一点事。这些案件给原告定的罪,根据例文,大约有这么几条:或者说申诉不属实,杖打一百;或者说越级进京上告重事不属实,发配到边远军队中;或者说涉嫌诬告本主管官员,发配到有瘴气的地方的军队中。最终又不取重判,便说怀疑是误告,或者说申诉是有原因的,于是,就有了赎罪的方法,有了降低罪的等级的方法,使原告不曲不直,难进难退,不能再去翻案;而被告则巧妙解脱,绝对不加罪名。下属百姓告发官长,这种刁滑风气确实不能助长。至于告发奸诈的官吏舞弊,告发败坏的差役贪赃,却说每个案件都是诬告,谁会相信呢?即使百姓告百姓,而说原告都是错的,被告都是对的,谁又会相信呢?上有圣明的君主,一定逃不过君主的明察。我考查原定条文中记载,百姓上京告状,有提取该省审案材料来京城核对审讯的,有交给督抚审讯处理的,有派钦差大臣前去处理的。近来却全部交给督抚审理,督抚又交给首府,从不亲自提审;首府又为在一起做官的人掩饰,不问事情的轻重,一概折磨恐吓,一定要让原告自认是诬告才罢休。这就是社会风气的趋势,各省都是如此。一家长期诉讼,十家因之破产;一人蒙受冤屈,十人饱尝痛苦。往往有很小的案件,却多年不能结案,颠倒黑白。使人老死狱中,听后令人发指。我所说的民间疾苦,这又是其中之一。

农业为本 伤本必乱

[原文]

军兴以来,士与工商生计或未尽绝。惟农夫则无一人不苦,无一处不苦。农夫受苦太久,则必田荒不耕;军无粮,则必扰民;民无粮,则必从贼;贼无粮,则必变流贼,而大乱无了日矣!故今日州县,以重农为第一要务。病商之钱可取,病农之钱不可取。薄敛以纡其力,减役以安其身;无牛之家,设法购买;有水之田,设法疏消。要使农夫稍有生聚之乐,庶不至逃徙一空。

[译文]

剿除太平军军事兴起以来,读书人和从事工、商的人,他们的生计恐怕还没有完全断绝。只有农民最为不幸,没有一个不痛苦,没有一个地方不痛苦。农民受苦的时间太久,那么必然造成田地荒芜,无法生产粮食;军队没有粮草,就必然要骚扰民众;民众没有粮食,就必然会起而响应太平军;太平军没有粮食,就必然变成流寇,从而天下大乱,这就没有结束的日子啦!因此,目前各州各县,应当把重视农业当作最为重要的任务。损伤了商人,这样的钱可取;损害农民的钱则不能取。降低租税从而缓解农民的财力,减轻劳役以使农民身家安定。没有耕牛的农户,要设法替他们购买;遭水淹的农田,应设法疏通排涝。关键是让农民稍稍有生活、团聚的乐趣,从而不至于全部逃难,迁徙到别处去。

税重民逃 自损国基

[原文]

一日银价太昂,钱粮难纳也。苏、松、常、镇、太钱粮之重,甲于天下。每田一亩,产米自一石五六至二石不等,除去佃户平分之数与抗欠之数,计业主所收,牵算不过八斗。而额征之粮已在二斗内外,竟之以漕斛,加之以帮费,又须去米二斗。计每亩所收八斗,正供已输其六,业主只获其二。然使所输之六斗,皆以米相交纳,则小民犹为取之甚便。无如收本色者少,收折色者多。即使漕粮或收本色,而帮费必须折银,地丁必须纳银。小民力田之所得者米也,持米以得钱,则米价苦贱而民怨;持钱以易银,则银价苦昂而民怨。东南产米之区,大率石米卖钱三千,自古迄今,不甚悬远。昔日两银换钱一千,则石米得银三两。今日两银换钱两千。则石米仅得银两五钱,昔日卖米三斗,输一亩之课而有余。今日卖米六斗,输一亩之课而不足。朝廷自守岁取之常,小民暗加一倍之赋。此外如房基,如坟地,均须另纳税课。准以银价,皆倍昔年。无力监追者,不可胜计。州县竭全力以催科,犹恐不给,往往委员佐之,吏役四出,昼夜追比,鞭朴满堂,血肉狼藉,岂皆酷吏之为哉!不如是,则考成不及七分,有参劾之惧;赔累动以巨万,有子孙之忧。故自道光十五年以前,江苏尚办全漕,自十六年至今,岁岁报歉,年年蠲缓,岂昔皆良而今皆必刁!盖银价太昂,不独官民交困,国家亦受其害也。浙江正赋与江苏大略相似,而民愈抗廷,官愈穷窘,于是有“截串”之法。“截串”者,上忙而预征下忙之税,今年而预截明年之串。小民不征,使循吏亦无自全之法。则贪吏愈得借口鱼肉百姓,巧诛横索,悍然不顾。江西、湖广课额稍轻。然自银价昂贵以来,民之完纳愈苦,官之追呼亦愈酷。或本家不能完,则锁拿同族之殷实者而责之代纳。甚者或锁其亲戚,押其邻里。百姓怨愤,则抗拒而激成巨案。如湖广之来阳、崇阳、江西之贵溪、抚州,此四案者,虽闾阎不无刁悍之风,亦由银价之倍增,官吏之浮收,差役之滥刑,真有日不聊生之势。臣所谓民间之疾苦,此其—也。

[译文]

一是银价太高,钱粮难交。苏州、松州、镇江、太平田赋钱粮之多,天下第一。每一亩田地,产米一石五六斗至二石不等,除去佃户分走和抗欠的数目,土地所有者的全部收获,满打满算不过八斗,而规定征收的粮食已在二斗上下,况换成漕斛,再加上帮费,又必须去二斗。每亩共收八斗,交税已用去六斗,土地所有者就只能获得两斗了。然而,如使上交的六斗米都以实物形式交纳,老百姓还会觉得非常方便。无奈征收实物的少,征收折银的多。即使有时漕粮征收实物,而帮费还必须折成银两,地丁也必须交纳银两。老百姓辛勤耕作所得到的是米,拿米去卖钱,则米价太贱,百姓埋怨;拿钱去换银,则银价太高,百姓埋怨。东南产米的地区,大概一石米能卖三千钱,从古到今,相差不是很远。以前一两银换一千钱,那么一石米只能换银三两。今天一两银换两千钱,那么一石米只能换银一两五钱。从前卖米三斗,能交一亩田税还有余。今天卖米六斗,交一亩田税还不够。朝廷只顾坚守每年征收固定数目,老百姓却暗中增加了一倍的田赋。此外如宅基、坟地,都必须另外纳税。按银价计算,都是从前的一倍。无力交纳的,不可胜数。州县竭尽全力催收,还害怕收不上,往往专门派人帮助征收,官差四面出动,昼夜追赶,鞭棍满堂飞,血肉狼藉,难道这都是酷吏所做的吗?如果不这样做,政绩考核就不到七分,有被弹劾的担心;贴赔动不动就成千上万,有养育子孙的忧虑。所以,道光十五年以前,江苏尚且兴办全漕,从十六年以后,年年报告歉收,年年免交缓交,难道以前的人们都善良而如今的人们都刁滑吗!大概是银价太高,不只官民穷困,国家也深受其害。浙江田赋与江苏大致相似,老百姓越抗交拖延,官府就越穷困,于是就有了截串的方法。截串的做法是,上期预收下期的税款,今年预收明年的税款。老百姓不响应,官府就稍微降低他们的价钱,引诱他们交纳,预收太多,缺口太大,后任官员就无税可收,使得奉职守法的官吏也没有自全的办法。而贪官污吏更能以此为借口鱼肉百姓,巧取豪夺,蛮横无理,一点也不顾忌。江西、湖广等地的税额稍轻,然而自从银价高涨以来,百姓完成纳税任务越来越痛苦,官府追缴恫呵也越来越严酷。有的本户完不成任务,就锁拿同族中较富裕的人家,责令他代为交纳,有时甚至锁拿他们的亲戚,关押他们的邻里。百姓怨恨,便奋起抗拒,以致造成大案。如湖广的来阳、崇阳、江西的贵溪、抚州,这四起大案的发生,虽然民间具有刁蛮的习气,但也因为银价成倍增长,官吏滥收赋税,差役滥用刑罚,真有越来越难以生存的趋势。我所说的民间的疾苦,这是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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