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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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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前551-前479)名丘,字仲尼。春秋鲁国昌平乡陬邑(今山东曲阜)人。先世为宋国贵族,在宫廷斗争中失败,其五代祖木金父避难奔鲁,其父梁纥为陬邑宰。丘三岁丧父,在贤母颜徵在的抚养和教导下,长大成人。自幼好学礼,“为儿嬉戏,常陈俎豆,设礼容”,演习礼仪。17岁时母去世,开始独立谋生。他刻苦努力,勤学好问,谦恭知礼,处世任管理仓库的“委吏”,次年,改管理牛羊畜牧的“乘田”。学官制于郯子;每事问于太庙;问礼于老聃;学琴于师襄子。30岁形成他的主要思想主张,开始收徒讲学。35岁,适齐,经泰山侧,发出“苛政猛于虎”的慨叹。至齐,“为高昭子家臣,欲以通乎景公”,在与齐景公论政时,提出“君君、臣臣、父、子子”和“政在节财”的著名主张;与齐乐官谈论古乐,“闻《韶》音,学之。三月不知肉味”。37岁因不得任用返鲁,聚徒讲学。51岁任中都(今山东汶上县西)宰,政绩卓著,各地效法。次年,升为小司空,迁大司寇,摄相。听讼不专断而从众议;屈己求人以成政事;夹谷(今山东莱芜县南)之会,齐欲劫持鲁定公,孔子以礼斥之,齐景公敬惧,遂定盟约,退还侵占的鲁地,以谢过。鲁国大治,国人诵之,然君臣怠于政事,失之祭礼,孔子失望,遂去鲁适卫,开始“周游列国”,以求仕行道。居卫五年仍不得任用,决心适赵,至黄河边,闻赵简杀贤人,只得返回卫国。然后去曹、宋、郑等国,皆不受纳,遂去陈,居四年,陈内乱,离陈过蔡去负函(楚地,今河南信阳),在陈、蔡期间,绝粮7日,弟子饥馁皆病,孔子依然讲诵,弦歌不止。途中连续与长沮、桀溺、荷条丈人,楚狂接舆等隐士相遇,桀溺劝子路避世,孔子则表示必须改变天下无道的局面。到负函向叶公提出为政要“近者说,远者来”。在楚受聘遭阻;接受仕卫弟子的邀请,返回卫。提出了“正名”的主张,以解决卫国君位之争。颠沛流离凡14年,68岁时,季康子派公华等人以币迎回鲁国。返鲁后,提出“政在选臣”和“举直服民”的主张。鲁终不能用,孔子亦无心再求仕途,遂专心从事古籍文献整理;聚徒授业,培育治国贤才。鲁哀公十六年(前479)卒,享年73岁。孔于思想的核心是“仁”,表现形式是“礼”。仁礼统一。“仁”,就是“爱人”,要实践“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忠恕之道”。主要用于调整君臣和父子等关系,做到“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和父慈子孝,实质是以尊尊、亲亲为中心的等差之爱而非人类之爱。“礼”是宗法等级社会的制度、行为规范,它强调尊卑长幼之序,具有不同名分的人之间的区别和对立。孔子提出“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要求做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强调实现“仁”,必须从“我”开始,注重自我的道德修养,人人自觉地“克己复礼”,使天下“归仁”;离开“礼”,就不能实现“仁”。孔子讲的礼,有人的义务,而缺少人的权利观念。为了维护周礼和贯彻尊亲的原则,孔子提出“正名论”。他认为“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人与其身份不相符合的言论和行动,做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孔子的政治学说,以仁政礼治为根本原则,以体现仁道的小康、大同为政治理想,崇尚文德,贬抑暴力,设计了从修身到治国平天下的政治路线。他主张先实现“小康”,在“小康”社会里任用贤人,以“敬天保民”为指导思想,实行礼治,进而达到“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外户而不闭”的“大同”社会。为实现此目标,他主张忠君尊王,君主要实行仁德政治,做到“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君主则要克己复礼,要薄赋税,“使民以时”,“博施济众”,重教化,省刑罚。齐之以礼,做到“德”、“礼”相结合。使国家人口兴旺(庶),生活富裕(富)、教育发达(教),为实现此目标,必须举贤才,做到“亲仁而使能”。还必须“宽猛相济”。他的伦理学说,以仁为内容,以礼为形式,建立包括众多德目在内的规范体系,强调人的道德和遵守礼制的统一。他的道德主张对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要求,要求贵族统治阶级以德修身,以德治国,“道之以德,齐之以礼”,使民众知耻从善。认为修己是成为君子的决定因素,只有有修己之功,才能收到安人之效。统治者以礼约束自己,则可以不叛经离道,被统治者以礼约束自己,则容易接受役使。认为统治者的道德行为对被统治者有重要的影响,“君子笃于亲,则民兴于仁;故旧不遗,则民不偷”。执政者的个人道德品质,直接影响政令的执行,“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后儒把孔子自己及个人不断完善道德的全过程,概括为“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他一生重道义,轻私利,主张“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要“见利思义”,“见得思义”,“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孔子的伦理学说,是以仁为核心的道德规范体系,还包括:孝,尊敬顺从父母,“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悌,以礼尊重兄长;忠,主要是忠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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