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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陆陇其的理学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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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陇其(公元1630—1693年 [1] )原名龙其,字稼书,浙江平湖人。康熙九年(公元1670年)进士,历官江苏嘉定知县、直隶灵寿知县、四川道监察御史,著有《三鱼堂文集》《松阳讲义》《问学录》《三鱼堂剩言》《三鱼堂日记》等。

第一节 陆陇其论“理”“道”与“太极”

陆陇其在宇宙论方面继承了朱熹的“理之流行” [2] 说。他写道:

天地万物浩浩茫茫,测之不见其端,穷之莫究其量,而莫非是理之发见也,莫非是理之流行也,莫非是理之循环而不穷也。高明博厚不同,而是理无不同也;飞潜动植有异,而是理无异也。(《三鱼堂文集》卷一《太极论》)

此理流行天地间,真随处充满,无少欠缺,亦无滞碍。(《松阳讲义》卷二《中庸·君子之道费而隐章》)

在这里,他把整个世界视为一个“理”的世界。这种“理”凌驾于天地万物之上,而又通过它的所谓“流行”充满于天地之间,君临一切,主宰着天地万物。这种具有世界本原作用的“理”,无疑是一种绝对的精神本体。由此可见,陆陇其的世界观是属于程朱派客观唯心主义性质的。

我们知道,对于程朱理学来说,作为世界本原的“理”,与“道”是同一范畴。陆陇其也是这样看待“理”与“道”的,如他说:“道者,天理之当然”(《三鱼堂文集》卷五《答徐健庵先生书》) 。“道者,日用事物当然之理。一事离道,这一事便不成事了;一物离道,这一物便不成物了”(《松阳讲义》卷二《中庸·天命之谓性章》) 。把“道”视为同“理”一样,是事物的本原和主宰。这样,在他看来,“理之流行”当然也就是“道之流行”。所以,他又说:

天地间惟道无不在。鸢之戾于天也,鱼之跃于渊也,莫不有道焉。(《三鱼堂外集》卷十《活泼泼斋记》)

这个道……自其大无外者言之,则洋洋乎流动而充满。飞潜动植,物至多也,而斯道之流行,有以发育乎万物焉。……自其小无间者言之,则优优乎充足而有余。礼仪如冠婚丧祭之类,其目有三百,三百之中无一而非道也;威仪如升降揖逊之类,其目有三千,三千之中无一而非道也。(《松阳讲义》卷三《中庸·大哉圣人之道章》)

就是说,从自然界的“飞潜动植”到人类社会的“礼仪”“威仪”,事事物物都体现了绝对的精神本体“道”的作用。

在“理”“气”关系上,陆陇其曾批评罗钦顺说:“整庵乃谓理气一物,不容分,而不满于朱子之说,何耶”(《问学录》卷二) ?“整庵之学……其论理气处可议”(《三鱼堂文集》卷五《答徐健庵先生书》) 。“整庵立说之异处,总由不知理气之分也”(同上) 。我们知道,罗钦顺以物质性的“气”为世界本原,认为“理只是气之理”(《困知记》续卷上) ,批评朱熹“终身以理气为二物”(同上卷下) ,否定朱熹以“理”为世界本原的观点。陆陇其对罗钦顺的非议表明,他是沿袭朱熹的思想路径,以“理”为世界本原的。

陆陇其还着重指出,不能只知津津乐道于宇宙生成的问题,而应反求诸身。他说:

论太极者,不在乎明天地之太极,而在乎明人身之太极。明人身之太极则天地之太极在是矣。先儒之论太极,所以必从阴阳五行、天地生物之初言之者,惟恐人不知此理之原,故溯其始而言之,使知此理之无物不有,无时不然,虽欲顷刻离之而不可得也。学者徒见先儒之言阴阳、言五行、言天地万物,广大精微,而不从我身切实求之,则岂前贤示人之意哉?夫太极者,万理之总名也。在天则为命,在人则为性,在天则为元、亨、利、贞,在人则为仁、义、礼、智,以其有条而不紊则谓之理,以其为人所共由则谓之道……以其真实无妄则谓之诚,以其纯粹而精则谓之至善,以其至极而无以加则谓之太极,名异而实同也。学者诚有志乎太极,惟于日用之间时时存养,时时省察,不使一念之越乎理,不使一事之悖乎理,不使一言一动之逾乎理,斯太极存焉。(《三鱼堂文集》卷一《太极论》)

又说:

善言太极者,求之远不若求之近,求之虚而难据不若求之寔而可循。故周子《太极图说》虽从阴阳五行言之,而终之曰:“圣人定之以中正仁义而主静,立人极焉。”其示人之意亦深切矣。又恐圣人之立极,非学者可骤及也,而继之曰:“君子修之吉。”修之为言,择善固执之谓也。而朱子解之,又推本于敬,以为能敬然后能静虚动直而太极在我。呜乎,至矣!……学者慎无骛太极之名而不知近求之身也。(同上)

陆陇其认为,如果仅仅知道朱熹等“先儒”从“天地生物之初”即宇宙生成的角度,对“太极”的所谓本原作用的论述,而“不从我身切实求之”,那就没有真正了解朱熹等“先儒”的“太极”论的主旨。他基于程朱理学关于“太极”与“命”“性”“理”“道”“诚”“至善”等,是同一范畴的观点,关于“仁、义、礼、智”等封建伦理道德准则,是“太极”在人身上具体体现的观点,特别强调应“明人身之太极”。而他所谓“明人身之太极”,就是要人们努力“修身”,使一言一行都不违背所谓“天理”,即完全纳入封建道德准则的轨道。事实上,朱熹的“太极”论,一方面把“太极”说成是世界的本原,另一方面又赋予“太极”以“仁、义、礼、智”等“至善”的道德属性,其实质就是为了论证封建伦理纲常的合理性,以便让人们恪守封建道德准则。在这点上,陆陇其可谓深得朱熹“太极”论的个中三昧。

陆陇其的“太极”论之所以强调“明人身之太极”,除了他认为这是朱熹等“先儒”“太极”论的主旨以外,还因为在他看来,“太极”(“理”)是宇宙的本原,朱熹早已做出定论。他说:

自昔辨理气者多在于分合先后之间:言其合,则以分者为支离;言其分,则以合者为混淆;言有先后,则不见其合一之妙;言无先后,则又不见其本末之序。此理气之说所以纷纷不一也。然观朱子曰:理不离乎气,亦不杂乎气,则可无疑其分合矣。又曰:理气“本无先后之可言,然必欲推其所从来”,“须说先有是理”,则又可无疑其先后矣。……若夫理气之为分为合,一而二,二而一,不离不杂,则朱子之论备矣,又何庸其纷纷之论乎?(同上卷一《理气论》)

所谓“理”“气”的“分合先后”问题,实际是“理”能否脱离事物而独立存在,从而成为具有世界本原作用的精神实体的问题。朱熹说:“所谓理与气,此决是二物。但在物上看,则二物浑沦,不可分开,各在一处,然不害二物之各为一物也。若在理上看,则虽未有物,而已有物之理,然亦但有理而已,未尝实有是物也”(《朱文公文集》卷四十六《答刘叔文》) 。这段话表明,朱熹所谓的“理”不离乎“气”和“理”“气”“本无先后之可言”,是“在物上看”的,即是指万物生成以后而言的;而朱熹所谓的“理”不杂乎“气”和“必欲推其所从来”,“须说先有是理”,则是“在理上看”的,即是指世界本原而言的。既然在世界本原的问题上,陆陇其认为,朱熹关于“理”不杂乎“气”和“理”先“气”后的观点,即“理”是独立于物质世界之外、之先的精神实体的观点,是毋庸置疑的绝对真理;那么,他自然认为,这个问题无须再去探讨,而应把精力集中到“明人身之太极”上来。

这里还应提到,陆陇其“明人身之太极”的观点,在其“道”论上,表现为强调“道不外人伦日用之间”。他说:

盖此道常昭著于日用常行之间,初无高远难行之事。若欲离人事而求之高远,便非所以为道,所谓道在迩而求诸远也。……道不外人伦日用之间。人之所以为人,全在乎此,不可须臾离。今日学者病痛不在远人,只患在于当知当行之道不肯去笃实用功,全被气禀、物欲做主,是将不得为人,岂但远人而已,切宜猛省。(《松阳讲义》卷二《中庸·道不远人章》)

我们知道,对于程朱理学来说,“道”兼具世界本原之“道”与“人伦日用”之“道”的双重含义。陆陇其强调“道不外人伦日用之间”,就是要求人们于“当知当行之道”“去笃实用功”,让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去努力体认并践履道德的准则。

第二节 陆陇其的“中庸”论

“中庸”是儒家的传统思想。程、朱对它做过一些诠释。程颐云:“中者,只是不偏……庸只是常。犹言中者是大中也,庸者是定理也”(《河南程氏遗书》卷第十五) 。朱熹云:“中庸者,不偏不倚,无过不及,而平常之理,乃天命所当然,精微之极致也”(《中庸章句》第二章注) 。陆陇其也说:

这个中,是极平常的道理,故谓之中庸。(《松阳讲义》卷二《中庸·仲尼曰君子中庸章》)

显然,陆陇其对“中庸”的解释,是继承了程、朱的观点。陆陇其还谈到:

这个中和,合言之,只是一中。(同上)

性道中和,统言之,只是一个不偏不倚、无过不及的中。(同上卷三《中庸·天命之谓性章》)

这与朱熹所谓“中庸之中,实兼中和之义”(《中庸章句》第二章注) ,是一致的。

陆陇其还吸取了朱熹关于“中者,未动时恰好处”(《朱子语类》卷六十三) 的观点,并予以发挥,把“中”或“中庸”解释为“恰好处”或“恰好的道理”。他说:

其恰好处便是中。(《松阳讲义》卷十一《孟子·伯夷非其君章》)

凡吾人一身之语默动静,以至处天下国家之事,皆有个当然恰好的道理。减一毫不得,增一毫不得,这叫做中。(同上卷八《论语·子贡问师与商也章》)

中庸是个恰好的道理,增一分不得,减一分不得的。(同上卷二《中庸·中庸其至矣乎章》)

那么,这个被称为“中”或“中庸”的“恰好处”或“恰好的道理”,究竟指的是什么呢?陆陇其举例说:“如一论厚薄也,极厚之说是,则以极厚者为中;极薄之说是,则以极薄者为中;厚薄之间是,则以厚薄之间者为中。如一论大小也,极小之说是,则以极小者为中;极大之说是,则以极大者为中;小大之间是,则以小大之间者为中。他可类推”(同上卷二《中庸·舜其大知也章》) 。

如何才能把握这种“恰好处”的“中”呢?陆陇其说:

这个中,原是人人共有的。但人人各有气禀,各有习染,又各有私意、私欲之牵制,或于中之上增了一毫,便叫做“过”,或于中之上减了一毫,便叫做“不及”,这个中便把捉不住了。(同上卷八《论语·子贡问师与商也章》)

又说:

中庸……是人之所固有,初非高远难行之事,但人之生不能无气禀、物欲之拘蔽,惟赖有教以裁其“过”,引其“不及”,然后能复归于中。(同上卷二《中庸·中庸其至矣乎章》)

这里,他把“中”或“中庸”说成是为“人之所固有”,实际上是将“中”或“中庸”等同于所谓“义理之性”。这并非偶然,因为他依据程朱理学的观点,把“中”视为精神性的本体。他说:“太极”“以其不偏不倚、无过不及则谓之中”(《三鱼堂文集》卷一《太极论》) 。这样,“中”与“太极”或“理”“道”以及所谓“性即理”的“性”,就成为同一范畴。基于这种观点,无怪乎他认为,人们之所以“把捉不住”“中”,是由于所受“气禀”“物欲”的障蔽了。显然,在他看来,在对待具体事物上,要想做到“中”或“中庸”,即把握好“恰好处”,那只要除去所谓“气禀”“物欲”对人们自身的所谓“义理之性”的障蔽,就可以了。所以,对他来说,“中”或“中庸”,绝不是要人们实事求是地从客观实际出发,去把握事物本身的“恰好处”,而是要求人们去“人欲”以存所谓“天理”。陆陇其“中庸”论的唯心主义和禁欲主义实质在这里表露无遗。

第三节 陆陇其的“居敬穷理”论

陆陇其还继承、发挥了朱熹的“居敬穷理”论。他说:

必平日有居敬穷理之功,方能辨得天下之善恶。不然,在我者皆私意偏见,如何能察?……学者欲求知人之法,且先去做居敬穷理工夫。(《松阳讲义》卷八《论语·乡人皆好之章》)

他在阐发《论语·哀公问曰何为则民服章》时,说:

知人者,万世治道之纲;居敬穷理者,万世治道之本也。学者读这章书,须先将居敬穷理四字细细体认。人君非此无以治天下,儒者非此无以成德业。(同上卷五)

可见,他把“居敬穷理”不仅视为进行道德修养之本,而且视为从事政治活动之本。所以,他说:

惟有居敬穷理是本原工夫。(同上卷八《论语·子张问明章》)

圣贤居敬穷理之学,虽欲顷刻离之而可得耶?(《三鱼堂文集》卷十《困学斋记》)

那么,“居敬”之“敬”,其涵义究竟是什么?陆陇其认为,这个问题是首先应当搞清楚的。他说:“今日学者要做君子,须先理会这敬字。先儒谓整齐严肃是敬之入手处,主一无适是敬之无间断处,惺惺不昧是敬之现成处,提撕唤醒是敬之接续处,大约不出此数端”(《松阳讲义》卷九《论语·子路问君子章》) 。而在这“数端”中,陆陇其对“主一无适”特别予以重视。他说:

从古讲敬字,莫如程子“主一无适”四字说得切当;而“主一无适”四字之解,又莫如薛文清公瑄说得明白。文清论敬曰:行第一步,心在第一步上;行第二步,心在第二步上。三步、四步无不如此,所谓敬也。如行第一步而心在二、三步之外,行第二步而心在四、五步之外,即非敬也。至若写字处事,无不皆然。合程子、文清之言观之,敬字之义了然矣。诚能于此实下工夫,由浅而深,学术、政事皆可一以贯之。(同上卷四《论语·子曰道千乘之国章》)

所谓“程子‘主一无适’四字”,是指程颐所说:“所谓敬者,主一之谓敬;所谓一者,无适之谓一”(《河南程氏遗书》卷第十五) 。这个解释,后来也为张栻、朱熹所承袭。张栻作了《主一箴》,朱熹作了《敬斋箴》,发挥了程颐“主一无适”的思想。由此可知,关于“敬”的涵义,陆陇其是以程颐、朱熹及薛瑄的解释为准的。同时,从这里也可以看出,他把“敬”主要理解为使精神达到高度集中、毫不旁骛状态的一种涵养工夫,即程颐所谓的那种“收敛身心”(同上卷十二) 的功夫。陆陇其还说:“敬则主于存天理”(《三鱼堂文集》卷四《读象山对朱济道语》) 。可见,他认为“敬”这种涵养功夫的目的在于体认天理。

关于“居敬”与“穷理”的关系,陆陇其认为,二者是不可偏重于任何一边的。他说:

穷理、居敬必无偏废之理。(《问学录》卷二)

穷理而不居敬,则玩物丧志而失于支离;居敬而不穷理,则将扫见闻,空善恶,其不堕于佛、老以至于师心自用而为猖狂恣睢者鲜矣!(引自柯崇朴《清故文林郎四川道监察御史陆先生行状》)

在《答秦定叟书》中,他还说:

窥先生之意,却似以居敬为重,而看穷理一边稍轻,虽不若阳明之徒尽废穷理,而不免抑此伸彼。……夫居敬穷理如太极之有两仪,不可偏有轻重,故曰:涵养莫如敬,进学则在致知。未有致知而可不居敬者,亦未有居敬而可不致知者。故朱子平日虽说敬不离口,而于《大学补传》则又谆谆教人穷理,又于《或问》中反复推明,真无丝毫病痛。朱子所以有功万世者在此,所以异于姚江者在此。(《三鱼堂文集》卷五)

这里,陆陇其所谓的“阳明之徒尽废穷理”,是指王学反对朱熹的“即物穷理”说,而提出“致良知”说。我们知道,朱熹的“即物穷理”说,是“要人就事物上理会”所谓“天理”(《朱子语类》卷十五) ;而王守仁的“致良知”说,则把认识径直说成对于“良知”,即所谓人心固有的“天理”的自我认识。陆陇其的这段话表明,他之所以指出“居敬”与“穷理”不可偏废,正是针对王学反对“即物穷理”说而发的。

应当看到,尽管陆陇其一再说过“居敬”与“穷理”不可偏废,但他对“居敬”还是十分强调的。他说:“敬为万事之主宰”(《松阳讲义》卷六《论语·子曰雍也可使南面章》) 。又说:“参天地,赞化育,皆是这敬做成的;天地位,万物育,皆是这敬做成的”(同上卷九《论语·子路问君子章》) 。“敬字若浅看,只是一身上工夫。就一身上看,亦只是一件工夫。若深看,则这敬字只怕充积未盛耳,充积到盛时,则敬字外别无学问,亦别无经济,内圣外王之事无不在其中矣”(同上) 。在陆陇其眼中,“敬”这种认识主体的修养功夫,是天下独一无二的学问,并且具有所谓“天地位,万物育”即主宰世界的神秘作用。王守仁曾说:“位天地,育万物,未有出于吾心之外也”(《王文成公全书》卷七《紫阳书院集序》) 。陆陇其的观点与之可谓异曲同工。从这里可以看出,像陆陇其这样以“理”为世界本原的客观唯心主义者,同王守仁以“心”为世界本原的主观唯心主义者之间,并不存在一条截然不可逾越的鸿沟。

第四节 陆陇其的尊朱黜王论

陆陇其还极力主张尊崇朱熹之学和摈黜王守仁之学。他说:“今日起敝扶衰,惟在力尊紫阳”(《三鱼堂文集》卷五《答秦定叟书·又》) 。“愚尝谓今之论学者无他,亦宗朱子而已”(《三鱼堂外集》卷四《策·经学》) 。“必尊朱子而黜阳明,然后是非明而学术一……阳明之学不熄,则朱子之学不尊”(《三鱼堂文集》卷五《上汤潜庵先生书》) 。他还向清朝统治者提出:

汉之世当尊孔子,而今之世当尊朱子……尊朱子而非朱子之说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四书》《五经》之注,固学者所当奉以为式,不敢稍叛矣;而凡《太极图》《通书》《东、西铭》《皇极经世》诸书为朱子所表章者,皆列于学宫,俾学者肄而习之;而又选敦厚有道术者为之师表,使之不惟诵其言,且法其行。如是则天下晓然知宋儒之学为天下之正学……而向之嘉、隆以来之学……有君国子民莅官临政之志者,当摈而绝之,不可稍有入焉者也。(《三鱼堂外集》卷四《策·道统》)

所谓“嘉、隆以来之学”,指的也是王学流派。由此可知,陆陇其力图使人们像尊奉孔子那样尊奉朱熹,主张使朱学成为统治思想,而反对王学在思想领域占据任何地盘。

陆陇其尊朱黜王的论据之一是:朱学即孔学,尊奉朱熹也就是尊奉孔子。他说:“非周、程、张、邵则洙泗之学不明;非朱子则周、程、张、邵之学不明……朱子者,周、程、张、邵所自发明,而孔子之道所自传也。尊朱子即所以尊周、程、张、邵,即所以尊孔子”(同上) 。又说:“自秦、汉而后,诸儒辈出。集诸儒之大成者,朱子也。朱子之学即孔子之学”(同上卷四《策·经学》) 。正是因为他把朱熹视为秦、汉以后孔学的最好继承人,所以,他说:“夫朱子之学,孔、孟之门户也。学孔、孟而不由朱子,是入室而不由户也”(《三鱼堂文集》卷五《答嘉善李子乔书》) 。

我们知道,自明代中叶王学崛起以后,无论是王守仁本人还是王门后学,都把王学说成是孔学的真传。如王守仁自称:“区区所论致知二字,乃是孔门正法眼藏……异此而学,即谓之异端;离此而说,即谓之邪说;迷此而往,即谓之冥行”(《王文成公全书》卷五《与杨仕鸣书》) 。其弟子王畿也说他:“缵承绝学,接孔、孟之传”(王畿《刻阳明先生年谱序》,引自《王文成公全书》卷三十六) 。另一位王门弟子徐爱也称誉王守仁说:“先生之学为孔门嫡传,舍是皆傍蹊小径、断港绝河矣”(引自《王文成公全书》卷一) 。显而易见,陆陇其的观点与之正是相对立的,其实质在于代表朱学的势力同王学争夺孔门正宗的地位。

陆陇其尊朱黜王的论据之二是:王学名儒实禅。他说:“阳明以禅之实而托于儒,其流害固不可胜言矣!……知禅则知阳明矣”(《三鱼堂文集》卷二《学术辨》中) 。“阳明王氏倡为良知之说,以禅之实而托儒之名”(同上卷二《学术辨》上) 。“阳明提致良知,驱人入禅”(同上卷二《白鹿洞规说》) 。

这里首先应当指出,不论朱学还是王学,都是儒学而非佛学,陆陇其说王学名儒实禅,有些过分。其次也应看到,王守仁确曾深受佛学禅宗的影响。例如,他所谓的“心即理也”(《王文成公全书》卷一《传习录》上) ,“无心外之理”(同上) ,就显然是禅宗所谓“心是理,则是心外无理”(大照《大乘开心显性顿悟真宗论》) 的翻版。他所谓的“良知是造化的精灵,这些精灵,生天生地”(《王文成公全书》卷三《传习录》下) ,也导源于禅宗所谓的“心者,万法之根也。一切诸法,唯心所生”(神秀《观心论》) 。然而,问题在于,朱熹也同样深受佛学的影响。例如,朱熹所谓的“物物各有理,总而只是一理”(《朱子语类》卷十四) ,就明显地因袭了华严宗所谓的“一一事中,理皆全遍,非是分遍。何以故?以彼真理不可分故”(《大正藏》卷四十五《华严发菩提心章》) 。以及佛氏所谓的“一月普现一切月,一切水月一月摄”(玄觉《永嘉证道歌》) 。朱熹所谓的“只收敛身心,整齐纯一,不恁地放纵,便是敬”(《朱子语类》卷十二) ,也吸取了华严宗所谓的“一心者,心无异念故。……观最胜者,住念向佛故”(法藏《华严经探玄记》卷三) 。所以,难怪颜元曾指出:“朱子盖已参杂于佛氏,不止陆、王也”(《习斋记余》卷六) 。由此可见,就与佛学的关系而论,朱学与王学是各有所受的。

陆陇其尊朱黜王的论据之三是:是否奉行程朱理学,能决定封建王朝的“治”“乱”。他说:“有宋之兴,程、朱大儒继出而正学始明。……其道虽未尽行于宋,而明兴尊而奉之,以为规矩准绳。洪、永、成、弘之间,上非此不以为教,下非此不以为学,天下之言有不出于程、朱者,如怪物焉,不待禁令而众共弃之,学术正而耳目一,是故朝多纯德之彦,野皆方正之儒,治化之隆,几比三代,有由然也”(《三鱼堂文集》卷八《周永瞻先生四书断序》) 。“明之中叶,自阳明王氏倡为良知之说……龙溪、心斋、近溪、海门之徒从而衍之,王氏之学遍天下,几以为圣人复起,而古先圣贤下学上达之遗法灭裂无余。学术坏而风俗随之。其弊也至于荡轶礼法,蔑视伦常,天下之人恣睢横肆,不复自安于规矩绳墨之内而百病交作。……至于启、祯之际,风俗愈坏,礼义扫地,以至于不可收拾。其所从来非一日矣!故愚以为明之天下不亡于寇盗,不亡于朋党,而亡于学术。学术之坏所以酿成寇盗、朋党之祸也”(同上卷二《学术辨》上) !他由此得出结论说:“明之所以盛者,程朱之学行也;其所以衰者,程朱之学废也”(同上卷八《周永瞻先生四书断序》) 。

这里,陆陇其认为,程朱理学是明王朝的致“治”之本;王学则是明王朝的致“乱”之源。这是一种唯心主义的历史观,因为他将社会变动的终极原因归结为精神的力量。事实上,就在陆陇其极力讴歌的“洪(武)、永(乐)、成(化)、弘(治)之间”(公元1368—1505年),便曾爆发过山东蒲台的唐赛儿起义(公元1420年)、江西上饶的叶宗留起义(公元1445年)、福建沙县的邓茂七起义(公元1448年)、郧阳地区的刘通、石龙起义(公元1465年)及刘通旧部李原等的起义(公元1470年)等。可见,即便程朱理学占据思想界的统治地位,也终究不能保证封建社会的长治久安。至于明代中叶以后,王学取代程朱理学而流行,那也绝不是一种历史的偶然,而是反映了地主阶级在连绵不断的农民起义的打击下,已感到程朱理学的无能为力,因而试图用另一种思想武器来挽救其封建统治。不过,王学与程朱理学一样,毕竟也不能稳定封建统治。这就说明,明王朝“治”“乱”的根本原因,绝不是是否奉行程朱理学;明王朝的衰亡,归根到底,是地主阶级对于农民阶级日益加重的剥削和压迫,迫使广大农民群众奋起反抗而造成的。

陆陇其为了尊朱黜王,强烈反对“调停”朱学与王学之争。他说:“至论正、嘉风俗之坏,非姚江之过,学姚江者之过,此今日调停朱、王者大抵如此立论,然仆则以为有不可调停者。风俗之坏,实始姚江,非尽其徒之咎也。若徒归狱龙溪辈而谓与姚江无干,则非惟不足以服龙溪,且将使天下学者不见姚江之失,复从而学之,其害可胜道耶”(同上卷五《答同年臧介子书》) ?孙奇逢在《理学宗传》中,将陆九渊、王守仁与程、朱并列为道统的传人,陆陇其对之更是十分不满,批评说:“容城孙奇逢(字钟元)《理学宗传》一书,混朱、陆、阳明而一之”(《三鱼堂剩言》卷七) ,“天下学者多被他教得不清楚”(同上卷八) 。陆陇其在致友人的一封信中还写道:“愿高明奋其卫道之力,必使考亭、姚江如黑白之不同,勿有所调停其间,则大指可得而世道其庶几矣”(《三鱼堂文集》卷五《答秦定叟书·又》) 。其实,朱学与王学之争,同自宋代以来的朱、陆之争一样,属于客观唯心主义与主观唯心主义之间的争吵罢了,他们之间无所谓“黑白之不同”,并不存在什么本质的区别。

陆陇其生活的年代,正值清王朝的初年。清王朝为了巩固其封建统治秩序,力图用程朱理学加强思想钳制。清廷于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所颁《科场条例》,即沿袭明制,规定科举考试的内容采用程朱理学对儒家经典的诠释作为依据。康熙更是“夙好程、朱,深谈性理”(昭梿《啸亭杂录》卷一) 。对此,陆陇其曾予以赞扬说:“今天子敦崇正学,程、朱之说复行于世”(《三鱼堂文集》卷八《周永瞻先生四书断序》) 。而他正是在这种历史条件下,适应清朝统治者的政治需要,极力主张尊朱黜王的。因此,他自然会得到清朝统治者的青睐。康熙三十三年(公元1694年),即他去世后的第二年,便被以“千秋理学正宗”(同上附录《崇祀名宦录》) 的名义,入祀嘉定县(今嘉定区)名宦祠。雍正二年(公元1724年),他又在清代儒者中,第一个被降谕准予从祀孔庙(据雍正二年三月谕,见吴光酉《陆清献公年谱》卷端) 。乾隆还曾亲自为他撰写碑文,说他:“研精圣学,作洙泗之干城;辞辟异端,守程、朱之嫡派。……蔚为一代之醇儒”(乾隆三年《御制碑文》,见《陆清献公年谱》卷端) 。这些都充分说明,他的尊朱黜王论是何等为清朝统治者所赏识!

与此同时,后来的朱学派理学家也对他倍加称道。如道光间,唐鉴在所著《清学案小识》中,便奉陆陇其为清代“道统”的传人,强调说:“有先生(按指陆陇其)之辨之力,而后知阳明之学断不能傅会于程、朱……有宋之朱子,即有今之陆先生也。与先生同时诸儒以及后之继起者,间多不及先生之纯”(《清学案小识·自序》) 。唐鉴对陆陇其的推崇足以说明,陆陇其的尊朱黜王论对清代程朱派理学家发生过重要影响。

* * *

[1] 据柯崇朴《清故文林郎四川道监察御史陆先生行状》(见《三鱼堂文集》附录)载,陆陇其系“卒于康熙壬申十二月二十七日”,康熙壬申十二月二十七日,即公元1693年2月1日。姜亮夫《历代人物年里碑传综表》(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527页,以陆陇其卒年为“一六九二”年,误。

[2] 朱熹云:“物物各具此理,而物物各异其用,然莫非一理之流行也”(《朱子语类》卷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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