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部八 四书类
《孟子正义》十四卷
宋赵岐注。其疏,旧题宋孙奭撰。然《朱子语录》指为邵武士人作,蔡元定犹见其人,似未必诬也。岐注笺释文句,颇为朱子《集注》所采,即误解曹交之类亦取之。疏文浅陋,则附骥以行而已。
《论语集解义疏》十卷
魏何晏等注,梁皇侃疏。自南宋后,其书久佚,此本得于东洋市舶,犹唐以来相传旧笈。经文、注文,多与今本不同,虽长短互见,而颇足以资考证。侃疏即邢疏之蓝本,然多存古义,实胜邢疏。
《论语正义》二十卷
魏何晏等注,宋邢昺疏。盖咸平二年诏昺因皇侃之书重为改定,颁列学官之本也。
《论语笔解》二卷
唐韩愈撰。愈别有《论语注》十卷,此盖其札记之稿,录之成帙,故名“笔解”也。其中称“李曰”者,皆李翱之说。据《读书附志》,今本“李曰”,原本实作“翱曰”,或即翱所编次,附以己说,故自题其名欤。
《孟子音义》二卷
宋孙奭撰。陆德明《经典释文》,独缺《孟子》。奭奉敕校刊赵岐《孟子注》,因裒合张鉴、丁公着、陆善经三家之音义,以成此编。《孟子正义》托名于奭,即因此书而影附也。
《论语拾遗》一卷
宋苏辙撰。以其兄轼所撰《论语说》有所未安,因作此书以正之。凡二十七章。其说“思无邪”及“夕死可矣”之类,颇涉于二氏,而所论讨陈恒、见南子、齐人归女乐、泰伯至德之类,驳正轼说,则具有精理。
《孟子解》一卷
宋苏辙撰。凡二十四章。其说瑕瑜互见,盖苏氏之学如是;要其聪明独到之处,亦不可磨。
《论语全解》十卷
宋陈祥道撰。祥道之学,出王安石,本不甚醇,是书或以《庄子》之说证《论语》,亦稍驳杂。而引据详洽,乃多可取。盖祥道即尝撰礼书者,其学问本赅博云。
《孟子传》二十九卷
宋张九成撰。原本佚《尽心》上、下二篇,今存者二十九卷。九成以冯休诸人多诋斥孟子,因著此书明孟子尊王贱霸有大功、拨乱反正有大用。每一章为解一篇,发挥大意,而不笺诂。其文句曲折明畅,全如论体。又辨治法者多,辨心法者少,故亦不涉于禅说。九成著作,当以此为最醇。
《尊孟辨》三卷,《续辨》二卷,《别录》一卷
宋余允文撰。原本残缺,今从《永乐大典》补完。是书取司马光、李觏、郑厚叔三家驳诘孟子之词,一一与辨。又以辨王充《刺孟》及苏轼《论说者》,为《续录》二卷。其《别录》一卷,则允文所作《原孟》三篇也。
《中庸集解》二卷 谨案:此部《总目》不存 。
宋石 编。采周子、二程子、张子、吕大临、谢良佐、游酢、杨时、侯仲良、尹焞十家解说《中庸》之语。朱子《中庸辑略》,即据此书为蓝本也。
《大学章句》一卷,《论语集注》十卷,《孟子集注》七卷,《中庸章句》一卷
宋朱熹撰。自是始有“四书”之名,而《章句》《集注》亦遂为说四书者之所祖。先儒旧解,不复能与争席矣。
《四书或问》三十九卷
宋朱熹撰。其说与《章句》《集注》颇有抵牾,盖《章句》《集注》至朱子垂没犹修改。或问则成书在先,未及追改也。
《论孟精义》三十四卷
宋朱熹撰。辑二程、张子、范祖禹、吕希哲、吕大临、谢良佐、游酢、杨时、侯仲良、尹焞、周孚先十二家解释《论语》《孟子》之语。初名“精义”,后改名“要义”,又改名“集义”。此本仍题曰精义,盖从原序之名也。
《中庸辑略》二卷
宋朱熹编。因石 《中庸集解》,而删其繁芜。据《中庸章句》集注,初附《章句》之末,其后乃别本孤行也。
《论语意原》二卷
宋郑汝谐撰。以程子、张子及程氏门人诸说,于《论语》之义,尚有所遗,因发明其所未尽,而以诸说附于后。颇与朱子《集注》不合,然朱子不以为嫌,称其“亦有好处”云。
《癸巳论语解》十卷
宋张栻撰。书成于乾道九年癸巳,因以为名。朱子集中,有与栻商订此书之语,多至一百一十八条,栻不尽从,朱子亦不复争也。
《癸巳孟子说》七卷
宋张栻撰。是书亦成于乾道九年。于王、霸之辨,义、利之分,剖析最明。其中交邻国一章,盖为南渡时势发。“臧仓”“王驩”二章,亦似为张说事发。然皆经义之所有,非横生枝节也。
《石鼓论语问答》三卷
宋戴溪撰。乃溪为石鼓书院山长时,与诸生所说也。书中考据,间有疏舛。朱子尝称其近道,盖取其谈理醇正也。
《蒙斋中庸讲义》四卷
宋袁甫撰。原本久佚,今从《永乐大典》录出。甫,袁变之子,而又受业于杨简。燮、简皆陆九渊之弟子,故此书所阐,多陆氏宗旨。
《四书集编》二十六卷
宋真德秀撰。中惟《大学》《中庸》为德秀所编。《论语》《孟子》,则刘承辑德秀遗说,以成之也。其书皆采朱子文集、语录之说,以发明《章句》《集注》,而间附己意,以断制异同。
《孟子集疏》十四卷
宋蔡模撰。模,蔡元定之孙,蔡沈之子,而朱子之门人也。故是书杂引诸说,以发明《孟子集注》之意。其诸说与朱子异者,则舍诸说而从师说;或朱子之说与蔡元定、蔡沈异者,则又舍师说而从祖、父之说也。
《论语集说》十卷
宋蔡节撰。其书杂采诸说,亦附己见。时朱子之学,已行而未盛,故大旨率从《集注》,而尚有所出入于其间。
《中庸指归》一卷,《中庸分章》一卷,《大学发微》一卷,《大学本旨》一卷
宋黎立武撰。程子门人,岐为数派,此书盖传郭忠孝、郭雍之学,故立论多与朱子异,然不可谓非伊洛之传也。
《四书纂疏》二十六卷
宋赵顺孙撰。其书备引朱子之说,以羽翼《章句》《集注》。所旁引者,惟黄幹、辅广、陈淳、陈孔硕、蔡渊、蔡沈、叶味道、胡泳、陈埴、潘柄、黄士毅、真德秀、蔡模十三家,亦皆朱子之宗派也。
《大学疏义》一卷
宋金履祥撰。疏通朱子《大学章句》之旨。并作《指义》一篇,以括其要。今《指义》已佚,惟此书仅存。
《论语集注考证》十卷,《孟子集注考证》七卷
宋金履祥撰。于朱子未定之说,俱辨订归一。于事迹、典故,考证尤多。自跋谓:文义之详明者,不敢赘,但用《经典释文》之例,表其疑难者疏之。
《四书集义精要》二十八卷
元刘因编。原本三十卷,今佚二卷。初,庐孝孙采朱子《语类》、文集,编《四书集义》一百卷,读者病其复杂,因乃摘取精要,以成是书。
《四书辨疑》十五卷
元陈天祥撰。朱子《四书章句》《集注》,元初始行于北方,王若虚不以为然,立说攻之。天祥又推演王氏之说,以成是书。于时,安熙又以天祥为非。然《问孔》《刺孟》,不废《论衡》,况儒者诂经,各抒所见,千虑一失,千虑一得,又何妨存备参考耶。
《读四书丛说》四卷
元许谦撰。原本二十卷,今惟存《大学》一卷,《孟子》二卷,《中庸》佚其半,仅存一卷,论语则已全佚。以其书发挥义理,考证训诂,多有可取,故不以残缺而废之。
《四书通》二十六卷
元胡炳文撰。因赵顺孙《四书纂疏》、吴真子《四书集成》所录诸说,尚偶有不合于朱子者,乃重为删定,驱除异议,使尽归于一家之言。
《四书通证》六卷
元张存中撰。存中以胡炳文《四书通》详于义理,略于名物,因作此书以补之。凡朱子《章句》《集注》,引经数典者,悉一一注其所本,故谓“之证”。
《四书疑节》十二卷
元袁俊翁撰。以《四书》经文比类,以参考其异同,皆设问于前,列答于后,盖即元制所谓经疑者是也。虽为科举之学,而非融会贯通,不能剖析分明如此。惟“疑节”之名,颇不可解。考彭元龙后序,有“四书经疑”之称,岂原书繁重,此其节本欤。
《四书经疑贯通》八卷
元王充耘撰。与袁俊翁四书疑节,体例相同。
《四书纂笺》二十八卷
元詹道传撰。略仿古经笺疏之体,取朱子《四书章句》《集注》《或问》,正其句读,考其名物训诂,各注于本句之下。凡朱子所引之成语,亦各证其出典。
《四书通旨》六卷
元朱公迁撰。取《四书》之文,条分缕析,以类相从,列为九十八门。每门之中,又以语意相近者,联缀列之,一一辨别其异同,各以“右明某意”云云,标立言之宗旨。
《四书管窥》八卷
元史伯璿撰。原本残缺,惟《大学》《中庸》《孟子》尚全,《论语》则第十一篇以下,佚不可考。其书取赵顺孙等解释《四书》之说,与朱子《章句》《集注》异同者,一一辨订。诸说之自相异者,亦参酌归一。
《大学中庸集说启蒙》二卷
元景星撰。星本全说《四书》,此本残缺,仅存其《大学》《中庸》。大旨宗朱子,而亦颇有出入。不似胡炳文等于《章句》《集注》,字字尊若六经也。
《四书大全》三十六卷
明永乐中,翰林学士胡广等奉敕撰。其书因倪士毅《四书辑释》,稍加点窜。然有明取士,惟重四书义,四书义惟尊此书。坊刻讲章,千汇万状,皆此书之支流,亦不能不谓之一朝典制焉。
《四书蒙引》十五卷,别录一卷
明蔡清撰。初有新旧二稿,皆非定本。嘉靖中,武进庄煦乃合并删削,编为此本。末附录一卷,则煦与其友王升商榷订正之语也。其书虽为科举而作,然阐明义理,犹有宋儒之遗意。
《四书因问》六卷
明吕柟撰。皆记其门人质问《四书》之语。然书中称柟为先生,疑其门人魏廷萱等记录,非所自著也。所说多因《四书》之义,推而证诸躬行,见诸实事,非坊刻讲章之比,盖其学源出薛瑄故也。
《问辨录》十卷
明高拱撰。取朱子《四书章句》《集注》疑义,逐条辨驳,不免有吹求过当之处。而当所独得,亦未始不可备参考。
《论语类考》二十卷
明陈士元撰。皆考证《论语》名物、典故。分十八门,又分子目四百九十有四。纠讹补漏,颇不肯为苟同。
《孟子杂记》四卷
明陈士元撰。前一卷叙孟子事迹,后三卷发明孟子之言。名似传记,实则经解居多,故仍列之于经部。
《学庸正说》三卷
明赵南星撰。以《大学》《中庸》随节衍为口义,又以不尽之意,附著于后。其体例虽近讲章,然理醇词达,与坊刻滥本终殊。
《论语商》二卷
明周宗建撰。宗建风节棱棱,而其学则姚江之末派。故此书语不尽醇,然简要明通之处,亦足释聚讼之 。取其所长,而知其所短可也。
《论语学案》十卷
明刘宗周撰。其学虽出姚江,而以慎独为宗,能救其末流之失。故是书所论,或与先儒异义,而大旨终醇。其解“见危授命”一章,尤不负所言。
《四书留书》六卷
明章世纯撰。其诠解《四书》,往往于文句之外,标举精义,不规于训诂,而亦未尝如讲良知者滉漾无归。
《日讲四书解义》二十六卷
康熙十六年,大学士库勒纳等奉敕编。盖圣祖仁皇帝,夙龄典学,缉熙光明,凡诸臣讲幄从容敷陈经义,并亲为裁定,荟萃成编。以《四书》为圣学之总汇,故刊布最先焉。
《四书近指》二十卷
国朝孙奇逢撰。于《四书》要领,通论大旨,间引先儒之说,以证异同。其学介于朱、陆之间,而归本于“穷则励行,达则经世”,故所说不尽合于经义,而其理往往可存。
《孟子师说》二卷
国朝黄宗羲撰。宗羲以其师刘宗周常释《大学》《中庸》《论语》,惟《孟子》无所论著,乃述其平日所闻,以作是书。犹赵汸述黄泽之学为《春秋师说》也。
《大学翼真》七卷
国朝胡渭撰。前二卷首论《大学》音义,次序古学制。卷三论作《大学》之人,与古本、改本,皆引据精核。卷四以下则渭所考定之本。大旨仍从朱子所定,惟并传前四章为三章,《诚意章》以下则无所更易。其论格物之旨,与朱子亦同,特不用补传耳。
《四书讲义困勉录》三十七卷
国朝陆陇其撰。因彦陵张氏讲义原本,删掇精要,益以明季诸家之说,较所订《四书大全》,因仍胡广之旧者,转多所发明焉。
《松阳讲义》十二卷
国朝陆陇其撰。乃其官灵寿知县时,与诸生讲论而作。凡一百一十八章。皆近裹著己之言,与明以来坊刻讲章但为时文计者,迥殊。
《大学古本说》一卷,《中庸章段》一卷,《中庸余论》一卷,《读论语札记》二卷,《读孟子札记》二卷
国朝李光地撰。《大学》用古本而立说,与王守仁迥殊。《中庸》分十二章,不从朱子《章句》,亦不从郑氏注,而大旨则无异,《余论》尤多所阐发。《论语》《孟子》,则有所见辄记之,不遍说也。
《论语稽求篇》四卷
国朝毛奇龄撰。皆与朱子《集注》相诘难,其中引据精确者,往往而有。非如陈天祥书,但推求于文句间也。
《四书剩言》四卷,补二卷
国朝毛奇龄杂论《四书》之语。前四卷,其门人盛唐、王锡所编。补二卷,其子宗远所编。皆随时杂记,不以经文次序为先后,亦不以四书分编。大抵谈义理者,不免有所出入;谈考证者,则用其所长,多有根据矣。
《大学证文》四卷
国朝毛奇龄撰。《大学》自程、朱以后,改本日增,往往骋私心、汩乱古义。奇龄参校诸本,共得九家,一一断制分明,具有源委。
《四书释地》一卷,续一卷,又续二卷,三续二卷
国朝阎若璩撰。若璩初考证《四书》地理,得五十七条。复摭所未尽者,“续”为一卷,牵连及于人名,凡八十条。后因地理、人名及于物类训诂典故,得一百六十三条,谓之“又续”。其他解释经义者,得一百二十六条,谓之“三续”。总题之曰“释地”,蒙其初名也。其博辩纵横,不及毛奇龄;而考据精密,亦非奇龄之所及。
《四书札记》四卷
国朝杨名时撰。其说皆笃实近理。《大学》用古本,盖从其师李光地之说。说《孟子》者极简略,疑为之未竟也。
《此木轩四书说》九卷
国朝焦袁熹撰。其中袁熹手定者十之六,其子以恕、以敬掇拾残稿者十之四。故与所作《经说》,偶有重复,然较《经说》多可取。
《乡党图考》十卷
国朝江永撰。取经传中典制名物,证《论语》“乡党篇”之义,分为九类,皆根据详明。其中深衣、车制、宫室诸条,尤永专门之学,非他家所及。
《四书逸笺》六卷
国朝程大中撰。采诸书之文,与《四书》相发明者,或《集注》所已引而语有舛误,或《集注》所未引而义可参证者,皆为笺其出典。其与《集注》异说者,则为附录。其所引与今本异文者,则为附记。末卷兼载《四书》人物遗事及杂记数十条,皆颇见考据。
右四书类。六十二部,七百二十九卷。
经部九 乐类
《皇祐新乐图记》三卷
宋阮逸、胡瑗奉敕撰。书成于皇祐五年。时司马光主逸、瑗之论,而范镇则主房庶之说,相争莫已。大抵逸等以度起律未为不可,但以横黍起度,故乐声失于太高。盖律度生于算,二家算术皆不精,故均失之也。
《乐书》二百卷
宋陈旸撰。前九十五卷,皆引诸经论乐之文,为之训义。后一百五卷,则论律吕本义、乐器、乐章及五礼之用乐者为乐图论。引据浩博,考证亦审,惟辨二变、四清两条,颇为纰缪。
《律吕新书》二卷
宋蔡元定撰。上卷为律吕本源,凡十三篇。下卷为律吕辨证,凡十篇。大旨皆拘于古法,而不通算术候气之说,尤万不可行。然儒者类称之,今亦录备一家。
《瑟谱》六卷
元熊朋来撰。详论鼓瑟之法。首为二图,次为谱例、指法,次为《诗旧谱》十二篇,即赵彦肃所传。次为《诗新谱》十三篇,则朋来所自造。次《乐章谱》,为学宫释奠所奏。终以后录,则古来论瑟之语也。
《韶舞九成乐补》一卷
元余载撰。原本久佚,今从《永乐大典》录出。所定舞图,皆根《河》《洛》以起数。唐、虞之世,安有陈抟之图,殊为附会。然束皙补《六笙》,皮日休补《九夏》,虽不合古,要视《子夜》《读曲》,终为近雅,亦不妨存其说也。
《律吕成书》二卷
元刘瑾撰。原本久佚,今从《永乐大典》录出。其书因蔡氏、彭氏之说,而参互推演,未能造微。然元一代,无论乐之书,故录之以备一家。
《苑洛志乐》二十卷
明韩邦奇撰。前二卷皆注释《律吕新书》,后十八卷为邦奇所自撰。其说或不免好奇,而于律吕之原,较明人所得为密。
《钟律通考》六卷
明倪复撰。凡分二十七篇,间有杜撰。而于吕不韦、司马迁记黄钟之数各异,朱子、蔡元定论旋宫之法不同,亦颇能折中,非苟作者。
《乐律全书》四十二卷
明朱载堉撰。书凡十种,大旨括于《律吕精义》一书,与蔡元定说多所异同,而持有心得,所见较元定为深,盖空谈、实算之别也。
《御纂律吕正义》五卷
康熙五十二年,圣祖仁皇帝御撰《律历渊源》之第二部也。凡三编。上编二卷,曰正律审音;下编二卷,曰和声定乐;续编一卷,则取西洋律吕,而考证以古法。皆积算析乎毫芒,叶奏通乎造化。所谓金声玉振,集万古之大成。非区区争积黍之纵横、辨编钟之高下者,所能窥其万一。
《御制律吕正义后编》一百二十卷
乾隆十一年,皇上御撰。凡分十类:曰祭祀乐,曰朝会乐,曰宴飨乐,曰导引乐,曰行幸乐,曰乐器考,曰乐制考,曰乐章考,曰度量权衡考,曰乐问。盖《御制律吕正义》,阐声气之元,此编备器数之用。虞弦轩乐,天地同和,允极作述之隆轨。
《钦定诗经乐谱全书》三十卷
乾隆五十三年奉敕撰。自汉魏以来,古乐散佚,雅音殆绝,世所传唐人乐谱十二篇,亦未详所受。我皇上体备中和,道隆制作。特命考寻古义,于三百五篇,各正其宫调,谐其音律,定为箫谱、笛谱、钟谱、琴谱、瑟谱。沨沨乎夔旷之遗规,复见于今焉。
《钦定乐律正俗》一卷
乾隆五十三年奉敕撰。即刊附《诗经乐谱》之末。因明朱载堉所谱“立我蒸民”“思文后稷”“古南风歌”“秋风词”四篇,协以曲牌、小令之调,鄙倍荒诞,有乖风雅。特命改定此谱,并附列载堉旧谱,纠其悖谬,以正世俗之惑。
《古乐经传》五卷
国朝李光地撰。取《周礼·大司乐》以下二十官为经,以《乐记》为之传,又有“附乐经”“附乐记”。其“乐用”“乐教”二篇,则其孙清植以遗稿辑成也。《大司乐》一篇,最为疑窦;光地所说,亦究未分明。其他则考据明确,得诸实验者多,故终非高谈乐理者所及也。
《古乐书》二卷
国朝鹰为谦撰。上卷论律吕本原,大旨本蔡氏《新书》,而参以朱子及注疏之说。下卷论乐器制度,则本陈祥道《礼书》及李之藻《泮宫礼乐疏》者为多。虽未精博,尚为简核。
《圣论乐本解说》二卷
国朝毛奇龄撰。是时大学士伊桑阿有《论乐疏》,其说本于径一围三、隔八相生之圣谕。故奇龄推阐考证,分条注释,以成此书。
《皇言定声录》八卷
国朝毛奇龄撰。因圣祖仁皇帝论乐圣谕,推衍奥义,而自附其七调九声之说。
《竟山乐录》四卷
国朝毛奇龄撰。据明宁王权《唐乐笛色谱》,申明其七调九声之说,以攻驳古人,殊为逐末而遗本。然言乐者既有此一家,亦可以资考核。书本奇龄所撰,而托于其父,故以其父之字,题是书云。
《李氏学乐录》二卷
国朝李塨撰。塨尝学乐于毛奇龄,因以其师五音、七声、十二律器色相配之论,演为七图,而各为之说。其法以四、上、尺、工、五、六字除一领调字,余字自领调,一声递高,又自领调,一声递低,圆转为用。大旨与《笛色谱》相出入。
《乐律表微》八卷
国朝胡彦升撰。凡度律二卷,审音二卷,制调二卷,考器二卷。在近代讲学之家,为有所心得。
《律吕新论》二卷
国朝江永撰。上卷分九篇,下卷分七篇。其大旨以琴音立说,盖即京房造均以弦求声之意。不知管音弦音,生声取分,微有不同,不免有所牵合。然永精于算法,故能通律度之微妙,实多发前人所未发。
《律吕阐微》十卷
国朝江永撰。首录圣祖仁皇帝论乐五条,冠于卷首。然永实未见《律吕正义》,故于五线、六名、八形号、三迟速之类,多不能解。其著书大旨,则以郑世子《乐书》为宗;惟方圆周径用密率起算,与之微异。
《琴旨》二卷
国朝王坦撰。其考定音调,皆以《御定律吕正义》为本,而反复推明,多所阐发。在近时言琴诸家,独得其宗旨。
谨案:此书论琴音之律吕,与他家琴谱讲指法者不同。故不入艺术,而附之于乐类。
右乐类。二十三部,四百八十三卷。
经部十 小学类
《尔雅注疏》十一卷
晋郭璞注,宋邢昺疏。《尔雅》所解,或出诸子杂书,不尽释经,而释经者为多,故得与十三经之数。欲读古书,先求古义,舍此无由入也。郭注去古未远,后人补正,终不能易其大纲。邢疏亦不出其范围。
《尔雅注》三卷
宋郑樵撰。樵说《诗》,妄作聪明,汩乱古义,实为经学之蠹。其注此书,乃通其所可通,而阙其所不可通,无所穿凿,转能简要。于说《尔雅》家为善本。经文佚脱数处,则毛晋刊本之过也。
《方言》十三卷
旧本题汉扬雄撰,然于古无征。许慎《说文》引雄说,皆不见于《方言》,其义训用《方言》者,又不言扬雄。至后汉应劭始称雄作,疑依托也。刻本传讹,殆不可读。今以《永乐大典》所载宋本校刊,始复其旧。
《释名》八卷
汉刘熙撰。凡二十篇。从音求义,多以同声相谐,不免牵合,然可以推见古音。又去古未远,所释器物,亦可以推见古制。
《广雅》十卷
魏张揖撰。案:“揖”或作舟楫之“楫”,以其字“稚让推之,作“揖”为是 。其书因《尔雅》旧目,采汉儒笺注,及《三苍》《说文》《方言》诸书,以补所未备。隋曹宪为之音释,避炀帝讳,改名《博雅》。故至今二名并称,实一书也。
《匡谬正俗》八卷
唐颜师古撰。据其子扬庭进表,盖犹未竟之稿本。前四卷凡五十五条,皆论诸经训诂音释。后四卷凡一百二十七条,皆论诸书字义字音,及俗语相承之异。
《群经音辨》七卷
宋贾昌朝撰。聚诸经之字同而音训各异者,以类相从,分为五门,一一详为辨别。
《埤雅》二十卷
宋陆佃撰。凡释鱼、释兽、释鸟、释虫、释马、释木、释草、释天八门。皆因名物以求训诂,因而旁通于经义。大旨本王安石《字说》,不免穿凿,而引据博洽,其精确者,自不可废。
《尔雅翼》三十二卷
宋罗愿撰。分草、木、鸟、兽、虫、鱼六类。大致与《埤雅》相类,而引据精确,持论谨严,则远在其上。其音释则元洪焱祖作也。
《骈雅》七卷
明朱谋撰。皆刺取古书文句典奥者,依《尔雅》体例分章训释,凡二十篇。其说以为联二为一,骈异为同,故谓之“骈雅”。谋淹通典籍,其《一斋书目》,多诸家未见之本,故此书亦颇为赅洽,不比明人之饾饤。
《字诂》一卷
国朝黄生撰。于六书多所发明,每字皆有新义,而根据博奥,具有源本,乃迥异于穿凿。
《续方言》二卷
国朝杭世骏撰。采诸经注疏释文,及《说文》《释名》之属,以补扬雄《方言》之遗。前后类次一依《尔雅》,而不明标其目。搜罗古义,于训诂颇为有裨。
《别雅》五卷 谨案:此部《总目》不存 。
国朝吴玉搢撰。取字体之假借通用者,依韵编次,各注所出,为之辨证,可以考古书文字之异同。
右小学类训诂之属。十二部,一百二十二卷。
谨案:《旧唐书·经籍志》以训诂、小学分为二门。然训诂亦小学也。今仍从《汉志》,列为小学之子目。《尔雅》首释诂释训,其余则杂陈名物,然解释名物,亦即解释其字义,可以训诂该之。《广雅》《埤雅》《尔雅翼》之属,务求博洽,稍为泛及,然亦训诂之支流也。至《埤雅广要》之属,芜杂已甚,则退之小说家焉。
《急就篇》四卷
汉史游撰。或称《急就章》,故其字谓之章草;或但称“急就”,则省文也。凡三十四章,其字略以类从,而不立门目。文词古雅,始终无一复字。隋曹寿以下,注者不一。今惟颜师古之注存,宋王应麟又补师古之缺,亦为典核。
《说文解字》三十卷
汉许慎撰,宋徐铉等补注补音,并增加新附字。原本十四篇,合目录为十五篇。铉等重校,乃每卷各分为二,其书为小篆之祖。作小篆而不从其偏旁,是为偭规错矩。至于八分、隶、行、草书,则各自为体,或相沿或不相沿,不能尽绳以小篆。或据小篆以改隶,至于怪不可识,则非可行之道也。
《说文系传》四十卷
南唐徐锴撰。其音切则朱翱作也。首通释三十卷,以许慎原本十五篇,每篇析而为二。凡锴所发明,列于慎注之后,题名以别之。次为部叙二卷,通论三卷,祛妄、类聚、错综、疑义、系述各一卷。原本残缺,多以徐铉所校《说文》窜补,今悉为考订厘正,俾无舛讹。
谨案:是书在徐铉校刊《说文》之前,而列于其后者,铉所校本乃许慎原书,不以铉为主;锴则多所论述,自为一书,以锴为主故也。
《说文系传考异》四卷,附录一卷
国朝汪宪撰。因《说文系传》世无刊本,传写讹脱,殆不可读,乃杂考诸书,核正其异同。《附录》一卷,皆诸家论《系传》语也。
《说文解字篆韵谱》五卷
南唐徐锴撰。以《说文》九千余字,分韵排纂,以便检寻。凡小篆皆略存注释,其不注者皆重文。其注史字者,籀书;注古字者,古文也。
《重修玉篇》三十卷
梁顾野王撰,唐孙强增加,宋大中祥符六年,陈彭年等奉敕重修。以为野王原本者误。张士俊家刊本以为孙强本者,亦误也。分部五百四十,与《说文》数同,而部母有所更易。又改篆书为隶书,故所收字亦多于《说文》。
《干禄字书》一卷
唐颜元孙撰。其例以四声隶字,又以二百六部,排比字之后先。每字分正、俗、通三体,以为书判章表之用,故名曰“干禄”。
《五经文字》三卷
唐张参撰。所列凡三千三百三十五字,依偏旁分百六十部。
《九经字样》一卷
唐唐玄度撰。以补张参《五经文字》之遗。原附参书之后,相辅而行,其字纠正俗体,而亦不全从《说文》,颇为适中。
《汗简》三卷,《目录叙略》一卷
宋郭忠恕撰。旧以为周人,误也。是书皆录古文,即用古文之偏旁分部。不及夏竦书之以韵领隶字,以隶字领古文,易于寻检。然此编古字皆采自本书,夏竦书又从此贩鬻也。
《佩觽》三卷
宋郭忠恕撰。上卷补论六书形声讹变之由,分为三科。中、下二卷,则取字画异同疑似者,反复相校,以四声循环轮配,分为十段。末附与《篇韵》音义异者十五字辨证。此书舛误者一百十九字。非忠恕之原书,不知谁所加也。
《古文四声韵》五卷
宋夏竦撰。以郭忠恕《汗简》分韵编次,而讳所自来,足知竦心术之不正。其中又颇有疏舛,然较《汗简》易于检字,是亦一长也。
《类篇》四十五卷
宋司马光撰。凡五百四十三部,以《集韵》所收字为本,而又补其所遗。然比《集韵》少三百六十字,盖《集韵》字数并重文计之,此书则不载重文,故数少而字实多也。
《历代钟鼎彝器款识法帖》二十卷
宋薛尚功撰。皆钩摹古器铭词,为之笺释。大抵以《考古》《博古》二图为主,而稍摭拾以附益之。然其订讹考异,具有辨证,则非《考古图》所及,尤非《博古图》所及也。
谨案:此书虽以钟鼎款识为名,而所释乃诸器之文字,非诸器之形制,故不入谱录,而入小学,从其实也。
《复古编》二卷
宋张有撰。以四声隶字,根据《说文》以辨俗体之讹。于正体用篆书,别体、俗体则附载注中。下卷入声之末,附录辨证六篇,尤为精密。然惟以《说文》正小篆,不以小篆改隶书,《书录解题》记有书碑以“魏”作“巍”,终不肯改,证以楼钥序,载其书踵息庵记事,乃篆书非隶书也。
《汉隶字源》六卷
宋娄机撰。以汉魏碑字,依韵书分二百六部,编为五卷,冠以碑目一卷,以数目记其先后。书中每字之下,但书其数,不更出其碑名,从省也。
《班马字类》五卷
宋娄机撰。采《史记》《汉书》古字,亦以韵编次。虽近饾饤之学,然考订、训诂,释辨音声,于假借通用诸字,胪列颇详,深有裨于小学。
《字通》一卷
宋李从周撰。分九十八部,收字六百有一,而辨别其偏旁,体例颇为庞杂。然所辨别,尚不失去泰去甚之旨,末附纠正俗书八十二字,皆僻不可行。核其所言,乃后人所窜入,非从周本书也。
《六书故》三十三卷
宋戴侗撰。其书以九类括诸部,始尽变《说文》《玉篇》之例。其文皆用钟鼎,其注虽用今文,又皆用小篆改隶书,非今非古,颇碍施行。吾丘衍《学古编》,讥其字多杜撰,亦中其失。惟其苦心考究,间有寸长可取耳。
《龙龛手鉴》四卷
辽僧行均撰。以偏旁分部,部首之字以四声为序。部中之字,亦各以四声为序。每字之下,详列别体。于《说文》《玉篇》之外,多所搜辑,并佛经之字,亦所不遗。不免于雅俗兼陈,然网罗可云繁富。
《六书统》二十卷
元杨桓撰。以六书分统诸字,而多设义例以该之。例所不通,则生一变例;再不通,则变例之中又生变例。数变之后,遂纷如乱丝。存之,著变乱字书之弊,始于戴侗,而成于桓。
《周秦刻石释音》一卷
元吾丘衍撰。盖因宋淳熙中杨文昺旧本删定,而参以己意。所正《诅楚文》二字,与今本不同,疑所见别一本也。
《字鉴》五卷
元李文仲撰。于字画疑似舛谬者,以四声二百六部分编,各为辨证。其说不泥于古,亦不汩于俗。
《说文字原》一卷,《六书正讹》五卷
元周伯琦撰。《说文字原》,于许慎五百四十部中,增十七部,删十七部,改其字者四部,移其次第重为编次。使辗转相生,自成一家之说。《六书正讹》,颇拘泥不化,而辨别不苟者亦多。二书大抵从许慎者半,自为说者亦半,故利钝不免互见云。
《汉隶分韵》七卷
不著撰人名氏。其分韵以一东、二冬、三江等标目。是元人,非宋人矣。书中以汉隶分韵编次,虽大致出于娄机书,其考校字画之同异,则较机书稍详。
《六书本义》十二卷
明赵为谦撰。其书并《说文》之五百四十部为三百六十部,虽多强合,然其辨别六书,则颇为详悉。
《奇字韵》五卷
明杨慎撰。择字体之稍异者,类以四声,于周秦遗文,十已得其三四,惟扬雄、刘歆所云奇字,乃古文大篆籀书之类,不可以今文偏旁求之,慎取以名今文,殊假借也。
《古音骈字》一卷,《续编》五卷
《古音骈字》明杨慎撰,《续编》则国朝庄履丰、庄鼎铉同撰。其书取古字假借通用者,以韵分编,各注所出于其下。颇有考证,而稍嫌漏略。庄履丰等所补,亦未赅备也。
《俗书刊误》十二卷
明焦竑撰。前四卷以四声隶字刊正其讹,五卷考字义,六卷考骈字,七卷考字始,八卷、九卷考音同字异,十卷考字同音异,十一卷考俗字,十二卷考字形疑似。辨订颇为详明。
《字孪》四卷
明叶秉敬撰。取字形似而义殊者分类诂之,即郭忠恕《佩觽》之意。其每字载以四言歌诀,则秉敬自创之例,取便记诵也。
《御定康熙字典四》十二卷
康熙五十五年,大学士张玉书等奉敕撰。凡十二集一百十九部。根据六书,搜罗百氏。每字详其声音训诂。皆先今韵,后古韵;先正义,后旁义。又备载古文,以溯其本;兼列俗体,以订其讹。义例精密,考证赅洽。自《说文》《玉篇》以下,历代字书,此其总汇矣。
《钦定西域同文志》二十四卷
乾隆二十八年,大学士傅恒等奉敕撰。以通西域属国之文,分四大纲:曰地、曰山、曰水、曰人。首列国书为枢纽,次列汉字以释名义,次列三合切音以求声韵,次列蒙古、西番、托忒回字,丝连珠贯,比类可求。仰见奋武揆文,并超轶三古。
《钦定增订清文鉴》三十二卷,补编四卷,总纲八卷,补总纲二卷
乾隆三十六年,大学士傅恒等奉敕撰。因圣祖仁皇帝《御定清文鉴》旧本,重加补辑。每条标国语为纲,左列汉字切韵,右列汉语,又右音以国书。条分缕析,至为详备。允万世同文之准。
《钦定满洲蒙古汉字三合切音清文鉴》三十三卷
乾隆四十四年,大学士阿桂等奉敕撰。以国语与蒙古语、汉语通贯为一,使互相音释。凡国语一句,必兼载蒙古语、汉语,以明其义。并各以蒙古字、汉字对音,以定其声。其声为汉字所无者,则三合以取之;为蒙古字所无者,则分各种读法、写法以取之。自有译语以来,无如是之经纬详明,举一即可知三者。
《篆隶考异》二卷
国朝周靖撰。其用意与张有《复古编》略同。惟有书以韵分,此以偏旁分三百五十七部;有书以篆领隶,此书以隶领篆耳。
《隶辨》八卷
国朝顾蔼吉撰。颇掊击娄机《汉隶字源》,然实以《字源》为蓝本,而舛误或过于《字源》。惟娄氏以后,续出之碑,悉为采掇,足以补遗。所纂偏旁一卷,颇为精核;碑考二卷,亦较娄氏《碑目》为详,固可相辅而行也。
右小学类字书之属。三十六部,四百八十五卷。
《原本广韵》五卷
不著撰人名氏。注文简当,乃宋大中祥符重修以前之旧本。但孙愐以后,有严宝文、裴务齐、陈道固三家之本,不知出谁手耳。朱彝尊序张氏所刊宋《广韵》,以此本之注为明内府刊版所删,盖未见此书有元初刻版也。
《重修广韵》五卷
宋大中祥符四年,陈彭年等奉敕撰。其二百六部,仍从旧本,而注则加详。其注可资引据者多,而伤于冗漫者亦不少。以著书体例论之,殊为未协,惟考证家取其赅博,故重之过于原本焉。
《集韵》十卷
旧本题宋丁度等撰。然度及李淑,以景祐四年受诏。至治平四年,司马光乃修成奏上。中隔三十一年,则称度撰者,非也。其书删《广韵》注文之冗,颇见体裁。而多列重文,雅俗不辨,籀篆兼存,颇为芜杂。又删去重音之互注,使两收之字不明,则亦互有短长也。
《切韵指掌图》二卷,附《检例》一卷
宋司马光撰。其《检例》一卷,则元邵光祖所补也。原本久佚,今从《永乐大典》录出。等韵之传于今者,以此书为最古。
《韵补》五卷
宋吴棫撰。其书部分多谬误,引证尤为泛滥。然韵书始自齐梁,而古韵则自宋以前无专书,以棫此书为祖。将有其末,必求其本。故录之以见后来之知讲古韵,从此书始;后来之妄讲古韵,亦从此书始焉。
《附释文互注礼部韵略》五卷,《贡举条式》一卷
《礼部韵略》,宋丁度撰。所附《释文互注》,乃南宋坊本,不知谁所加矣。此书收字最狭,颇多漏略。然宋一代程或,悬为功令,不敢一字出入。末附《贡举条式》一卷,于一切科举程序,及添减韵字之故,最为详悉。今仍并录之,以备考核。
《增修互注礼部韵略》五卷
宋毛晃增注,其子居正重增。即诸书所称“增韵”者是也。晃所增《礼部韵略》,遗漏之字凡二千六百五十有五。又《韵略》别音别体之字,例用墨图圈记者,校改一千六百九十有一。订正《韵略》舛误之字,四百八十有一。居正复增字一千四百有二。
《增修校正押韵释疑》五卷
宋欧阳德隆撰,郭守正增修。守正自号紫云山民,《永乐大典》所引《紫云韵》,即此书也。其书辨别精核,每字之下,所注宋代场屋磨勘韵字之案牍,尤为赅备。
《九经补韵》一卷
宋杨伯岩撰。因《礼部韵略》于九经中所有之字,多所漏失,乃捃摭以补之。凡七十九字。各注应添入某韵或某字。下又附载《丧制》所出八十一字。盖宋制拘忌过甚,凡丧礼中字,官韵皆不收故也。
《五音集韵》十五卷
金韩道昭撰。所收之字,大抵以《广韵》为蓝本。所增之字,则以《集韵》为蓝本。惟并旧韵二百六部为一百六十部,改旧韵之字纽,以三十六母,分为四等配隶,颠倒其前后,为变乱古例之始。然道昭于等韵之学,深究要眇,与后来妄作者,固有间焉。
《古今韵会举要》三十卷
元熊忠撰。杨慎《丹铅录》以为黄公绍作者,误也。其书字纽用韩道昭例,部分用平水韵合并之例。古韵书之门目次第,于是尽变无遗。然注文援引浩博,而一字一句必举所本,则非后来韵书所及也。
《四声等子》一卷
不著撰人名氏。钱曾《读书敏求记》,以为即刘鉴《切韵指南》。然大同小异,截然两书。据熊泽民《切韵指南序》,乃鉴书因此书而作,其误附江梗二摄,及误配宫羽二音,鉴书皆不从之也。
《经史正音切韵指南》一卷
元刘鉴撰。大旨以司马光《指掌图》为粉本,而参用《四声等子》,增以格子门法,于出切行韵取字,乃始分明。
《洪武正韵》十六卷
明洪武中,翰林侍讲学士乐韶凤等奉敕撰。并上去入三声,各为二十二部,入声为十部,全乖古法。虽颁示天下,终无遵而用之者。存以备韵书之正变源流而已。
《古音丛目》五卷,《古音猎要》五卷,《古音余》五卷,附录一卷
明杨慎撰。四书虽各为部帙,而核其体例,实本一书。特每得数卷,即出问世,故标目各别。其书皆用吴棫《韵补》之例,以今韵分部,而古韵之相叶者分隶之。时有疏舛,然援引终为赅博。
《古音略例》一卷
明杨慎撰。取《易》《诗》《礼记》《庄》《荀》《管》《楚辞》中有韵之文,略为标例。不及后来顾炎武、江永诸书本末融贯。然明自陈第以前,谈古音者如梦语,慎能摹索得其崖略,抑亦可贵矣。
《转注古音略》五卷
明杨慎撰。六书之转注,许慎具有明文,慎乃以叶音当之,不考殊甚。然其书亦有足供考证者,故顾炎武作《唐韵正》,犹有取焉。
《毛诗古音考》四卷
明陈第撰。大旨谓古人之音与今异,凡今所称叶韵,皆古人之本音,是以钩稽参考,定为本证、旁证二例。本证者,三百篇之所有;旁证者,秦、汉以下去古未远,与三百篇相合者也。其书条例贯通,考证精密,古韵之复明,实自第始。顾炎武等虽递有推阐,终以此书为祖本。
《屈宋古音义》三卷
明陈第撰。以屈原、宋玉多三百篇之遗音,乃取其赋三十八篇,择其中韵与今殊者二百三十四字,参之考证,与《毛诗古音考》相发明。
《御定音韵阐微》十八卷
康熙五十四年,大学士李光地等奉敕撰。雍正四年告成。部分一如官韵,惟文部别出殷字为子部,存《广韵》之旧,然亦如冬钟、虞模,许附近通用,不碍施行。其翻切,则前列旧音,以考古读,而折中以国书之合声,以求至当。精微要妙,辨别毫芒,悉协乎自然之节族。
《钦定同文韵统》六卷
乾隆十五年,庄亲王允禄等奉敕撰。以天竺五十字母、西番三十字母,参考异同,而音以汉字,使华语梵音互相贯通。大旨以国书合声之法为准,而收声、引声、阴阳、长短之辨,仰承训示,尤辨析入微。其有音无字、两合三合而得者,以大书细书别其轻重,亦古法之所未备。
《钦定叶韵汇辑》五十八卷
乾隆十五年,大学士梁诗正等奉敕撰。每部前列今韵,悉以《佩文诗韵》为主,而注释加详,次以今韵。虽各为部,而古韵相通者,以类相从。其古韵相通之字,为今韵所不收者,并汇附于后,而各注其所据之书。或古今韵皆独用者,则一韵自为一部,而相通之字亦附焉。
《钦定音韵述微》三十卷
乾隆三十八年奉敕撰。其合声切字,一本《音韵阐微》。惟《音韵阐微》以字母之先后,为字之先后;此以领韵之字母为首,而余母以次从之。其部分一从《佩文诗韵》,惟殷、文分为两部,而以“殷”附“真”。其字则多所增加,如“鎗”字、“阿”字之类。古今音训回异者,承用已久,亦从宜添入,而互注之,例为尤详。盖《音韵阐微》重在字音,此所重在字义,故体例不能不异焉。
《音论》三卷
国朝顾炎武撰。陈第以后,始得古音之门径。炎武更探讨本原,推求注传,作《音学五书》。此五书之纲领也。上卷分三篇,中卷分六篇,下卷亦分六篇。中惟所论入声,以臆见论古法,余皆足订俗学之讹。
《诗本音》十卷
国朝顾炎武撰。《音学五书》之二也。由陈第之说,以三百篇所用之韵,参互考证,处处相符,明古音原作是读,非随文牵就,故曰“本音”。
《易音》三卷
国朝顾炎武撰。《音学五书》之三也。古之辞率有韵,故《易》亦用韵。然或韵或不韵,又或参用方言以为韵,与《诗》之务协声律者稍殊。故炎武是书,通所可通,其不可通者,则缺之。
《唐韵正》二十卷
国朝顾炎武撰。《音学五书》之四也。皆以古音证唐韵之讹,虽执今韵言古音,而其例则于一部全异古音,一部半异古音,一部数字异古音,及古音两部今并为一部,皆条析而言之,与误执今韵部分注通、注转、注叶者,相去远矣。
《古音表》二卷
国朝顾炎武撰。《音学五书》之五也。凡分十部,皆以平声为部首,而三声随之。其移入之字,与割并之部,即附见其中。考以古法,多相吻合。惟割裂入声,随意分配,是其一失。
《韵补正》一卷
国朝顾炎武撰。自朱子作《诗集传》,叶韵用吴棫说,考古者虽心知棫之谬戾,而压于朱子,不敢言。炎武始作此书以正之,于其古音叶读之乖方,今韵通用之舛互者,虽举之未尽,亦可谓能除门户之见矣。
《古今通韵》十二卷
国朝毛奇龄撰。盖为排斥顾炎武《音学五书》而作。创为五部、三声、两合、两界之说,欲以通之一字,破炎武之门目,而纷纭纠结,自乱其例,亦由通之一字而生。今与炎武之书并存,以备参考,犹录其《古文尚书冤词》例也。
《易韵》四卷
国朝毛奇龄撰。与顾炎武说,互有出入。大抵引证之博,辨论之详,则炎武不如奇龄;界限谨严,宁有所不知,而不敢有所强说,则奇龄不如炎武。
《孙氏唐韵考》五卷
国朝纪容舒撰。孙愐《唐韵》,至宋已佚,而徐铉等校注《说文》,尚存其音切。容舒因以其音切,参考而得其部分,辑为此书,以存唐人韵学之遗。
《古韵标准》四卷
国朝江永撰。以《诗》三百篇为主,谓之诗韵。以秦、汉以下,音之近古者附之,谓之补考。分三声,各十三部;入声八部。其一韵当分两部者,曰“分某韵”;韵本不通,而有字当入此部者,曰“别收某韵”。古韵之有条理者,当以为最。
右小学类韵书之属。三十三部,三百十三卷。
谨案:韵书为小学之一类,而一类之中又自分三类,曰今韵、曰古韵、曰等韵也。本各自一家之学,至金韩道昭而等韵合于今韵。至南宋吴棫,而古韵亦合于今韵。至国朝刘凝、熊士伯诸书,而等韵又合于古韵。三类遂相牵而不能分,故今但通以时代次之。其篆韵奇字韵之属,本不为韵而作者,则仍归之于字书。
附录
《六艺纲目》二卷
元舒天民撰。取《周礼·保氏》六艺之文,因郑玄之注,标为条目,各以四字韵语括之。其子恭为之注,同郡赵宜中又为附注。其书虽《蒙求》之类,而条析详明,注亦典核。
谨案:六艺皆古之小学,而自《汉志》以后,小学一类惟收音声训诂之文,此书转无类可归。今附小学之末,存古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