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部八 艺术类
《古画品录》一卷
南齐谢赫撰。是书品第画家优劣,自陆探微以下凡二十七人,分以六品,各为之评。画家之称六法,亦始于是书。
《书品》一卷
梁庾肩吾撰。载汉至齐、梁能真草者,分为九品,每品各系以论,而以总序冠于前。惟序称所列一百二十八人,今止一百二十三人。又其中载及魏徵,时代邈不相及,然张彦远《法书要录》所载全同,此本魏徵之误,亦复相同,则其来已久矣。
《续画品》一卷
陈姚最撰。其书继谢赫《画品》而作,所录凡二十人。系以论断十六篇。惟叙时代,不分品第。与谢书体例小异。
《贞观公私画史》一卷
唐裴孝源撰。其书以“贞观画史”为名,所录实皆隋代官库之本,画壁亦终于隋杨契丹,盖记隋室旧藏,至贞观初尚存者尔。其例皆前列画名,后列作者之名,而以梁太清目所有、梁太清目所无,分注于下。考隋以前名画之目者,盖莫古于是书。
《书谱》一卷
唐孙过庭撰。自称撰为六篇,分为两卷,此本乃止一篇。盖全书已佚,仅真迹总序一篇,以勒石仅存耳。
《书断》三卷
唐张怀瓘撰。所录皆古今书体,及能书人名。上卷述十体源流,各系以赞,终以总论一篇;中卷、下卷,以能书者分神、妙、能三品,皆前列姓名,后为小传。书家有三品之目,自此书始。
《述书赋》二卷
唐窦泉撰,案:“泉”即“洎”字之别体;或作窦泉、窦臮,并误 。其兄蒙注。凡赋二篇。上篇所述,自上古至南北朝;下篇所述,自唐武德至天宝。凡一百九十八人,各品题其工拙。末附以署证八人,印记十一家,征求宝玩二十六人,利通货易八人。
《法书要录》十卷
唐张彦远撰。集诸家论书之语,起于东汉,讫于元和。有未见其书者,如王愔《文字志》之类,亦存其目。采摭繁富,后之论书者,大抵以此为根柢。末附二王帖释文,四百八十二条,亦《阁帖》释文之祖本也。
《历代名画记》十卷
唐张彦远撰。前三卷皆画论,四卷以下皆画家小传。逸文轶事,引据浩博,多可以资考证,不但评品丹青也。
《唐朝名画录》一卷
唐朱景玄撰。所录画家,分神、妙、能、逸四品。神、妙、能品,各分三等;逸品则不分等。画家之称逸品,自景玄始也。
《墨薮》二卷,附《法帖释文刊误》一卷
旧本题唐韦续撰。凡二十一篇。皆录前人论书之语,与《书录解题》所载合,其题为韦续,则莫知所本也。末附宋陈与义《法帖释文刊误》一卷,论颇精核,今亦仍旧本录之。
《画山水赋》一卷,附《笔法记》一卷
旧本题唐荆浩撰。二书文皆拙涩,殆出依托。以流传已久,且所论画法,时有可采,姑录存焉。
《思陵翰墨志》一卷
宋高宗皇帝御撰。高宗苟且偏安,颇有愧中兴之号。惟于书法,则所得特深。故此志多入微之论。
谨案:高宗时代,虽在北宋诸人后,然臣不先君,古今通义。今从《隋志》之例,升冠于宋代之首。《汉志》以文帝、武帝与诸臣叙时代,《玉台新咏》因之,皆不可训之例,故不从也。
《五代名画补遗》一卷
宋刘道醇撰。所录凡二十四人,盖胡峤先作《梁朝名画录》,此补其遗,凡已见峤书者,不录也。
《宋朝名画评》三卷
宋刘道醇撰。分六门,一曰人物、二曰山水林木、三曰畜兽、四曰花柳翎毛、五曰鬼神、六曰屋木,每门又各分神、妙、能三品。古画之分类记载,自此书始。
《益州名画录》三卷
宋黄休复撰。一名《成都名画记》,所录皆蜀中画手。起唐乾元,讫宋乾德,凡五十八人。以逸、神、妙、能四品分隶,与朱景玄书例同。其移逸品于神品前,则又小异。盖景玄以逸品居三品外,休复以逸品居三品上也。
《图画见闻志》六卷
宋郭若虚撰。盖续张彦远《名画记》而作。所录起于五代,止于宋熙宁七年。分四门:曰叙论、曰纪艺、曰故事拾遗、曰近事。所论多深解画理,故马端临《文献通考》,称为“看画之纲领”。
《林泉高致集》一卷,《山水诀》一卷
宋郭熙撰,其子思续补。熙所撰者,凡四篇,曰山水训、曰画意、曰画诀、曰画题,间有注释,皆思所附。思所续补者二篇:曰画格拾遗,记熙平生真迹;曰画记,述熙在神庙朝宠遇之事。书之前后,又载有王维、李成、荆浩、董羽诸画论,乃元至正中,欧阳必学重刻所附,非其旧也。
《墨池编》六卷
宋朱长文撰。分字学、笔法、杂议、品藻、赞述、宝藏、碑刻、器用八门,又分子目十有九。皆引古人成书而编类之。搜辑颇富,间附论断,亦多典核。
《德隅斋画品》一卷
宋李廌撰。记赵令时家诸画,凡二十二种,各为叙述品题。廌本文士,故词致雅令,虽篇帙寥寥,而波澜意趣,在诸家画品之上。
《画史》一卷
宋米芾撰。举其生平所见所闻诸名画,品题真伪,或间及装褙收藏,或并为考订讹谬。历代赏鉴之家,皆奉为圭臬。
《书史》一卷
宋米芾撰。评论前人墨迹,始自西汉,终于五代。皆以目睹者为断,与《画史》体例小殊。故印章、跋尾及纸绢装褙,俱一一详载。
《宝章待访录》一卷
宋米芾撰。皆记同时士大夫所藏晋、唐墨迹,分目睹、的闻二类,与《书史》互有出入。
《海岳名言》一卷
宋米芾撰。皆论书之语。于古人如欧阳询、徐浩、薛稷、颜真卿、柳公权,于同时如蔡襄、沈辽、黄庭坚、苏轼、蔡京、蔡卞,皆极词诋斥,不免好为高论。然所言运笔布格之法,皆自抒心得,要为直凑单微也。
《宣和画谱》二十卷
不著撰人名氏。王肯堂《笔麈》以为徽宗御撰者,误。前有徽宗御制序,而其文乃臣子之词,亦后人妄改也。以十门分类,收录所载凡二百三十一人,画六千三百九十六轴。据《铁围山丛谈》,书画二谱大抵米芾所鉴别,故其书皆在《博古图》上。
《宣和书谱》二十卷
不著撰人名氏。皆载御府所藏墨迹。终以蔡京、蔡卞、米芾。疑即三人所定也。
《山水纯全集》一卷
宋韩拙撰。原本十篇,今佚其一。拙本宣和画院中人,故持论多主格律。所谓逸情远性超然笔墨之外者,概未之及,然亦一家之法也。
《广川书跋》十卷
宋董逌撰。逌官司业,为张邦昌抚慰太学诸生,人不足道,其赏鉴书画,则至今推之。是编所载,多钟鼎款识,及汉唐碑刻,末亦附宋人数帖,论断考证,多为精核。
《广川画跋》六卷
宋董逌撰。逌《书跋》有刊本,此书则仅辗转传抄。中间考证之文居十之九,与他家画品仅评笔迹者,用意各殊。
《画继》十卷
宋邓椿撰。其曰“画继”者,郭若虚续张彦远之书,自唐会昌元年迄宋熙宁七年,此又续载熙宁以后至乾道三年,故曰“继”也。所录凡二百一十九人。一卷至五卷以人分,凡六类;六卷、七卷以画分,凡八类;八卷记所见名迹;九卷、十卷皆论画之杂说。
《续书谱》一卷
宋姜夔撰。盖续孙过庭《书谱》也。凡二十篇。皆抒所心得。世有两本,一本仅十八篇,次序先后,亦稍异,然十八篇之文并同。
《宝真斋法书赞》二十八卷
宋岳珂撰。原本久佚,今从《永乐大典》录出。其书以所藏墨迹,各系以跋而为之赞。首以帝王,次晋真迹,次唐摹,次唐五代至宋真迹,而终以其祖岳飞之手书。每类之首,有总标、有总赞;诸帖之末,唐以前一帖一赞,宋帖稍多,则连类而赞之。其帖之书体、行款、题记、涂乙,各一一详记。
《书小史》十卷
宋陈思撰。以历代能书之人,详具始末,排比成帙。凡纪一卷,帝王五十一人,传九卷,后妃十人,列女十三人,诸王十人。仓颉至郭忠恕,共四百三十人。
《书苑菁华》二十卷
宋陈思撰。古人论书之语,分体编次,凡三十二类一百六十余篇。亦《墨薮》之类。而所收较为赅博,亦较为芜杂,盖长短各不相掩也。
《书录》三卷,外篇一卷
宋董史撰。皆记宋代书家名氏。上卷帝王,中卷北宋一百十人,下卷南宋四十五人。前人评论,悉采附其人之后。末附外篇,则女子六人也。
《竹谱》十卷
元李衎撰。原本久佚,今从《永乐大典》录出。凡分四门:曰画竹谱、墨竹谱、竹态谱、竹品谱。于画之程序,竹之种类,无不详尽。非但游艺之资,抑亦博物之助也。
《画鉴》一卷
元汤垕撰。所载诸画,上自三国曹不兴,下至元龚开、陈琳,殿以外国画及杂论。大致以笔迹辨真伪,与米芾《画史》相类,不似董逌《画跋》,一一考证也。
《衍极》二卷
元郑杓撰。原本讹舛,今以《永乐大典》校定。凡五篇,皆述书法之源流。其注为刘有定作,亦颇详悉。
《法书考》八卷
元盛熙明撰。首为书谱,次字源,次笔法,次图诀,次形势,次风神,次工用。次附录印章、跋尾,虽杂取诸书,而颇有持择。其字源一门,所列梵书十六声三十四母、蒙古书四十二母,亦足资考证。盖熙明本色目人,能通六国书也。
《图绘宝鉴》五卷,《续编》一卷
《图绘宝鉴》,元夏文彦撰,采古来能画人名氏,自轩辕迄元代,旁及外国,凡一千五百余人。《续编》,明韩昂撰,所录自洪武迄正德,凡一百七人,而冠以宣宗、宪宗、孝宗三朝御笔。
《书史会要》九卷,《补遗》一卷,《续编》一卷
《书史会要》及《补遗》,明陶宗仪撰。《续编》,朱谋垔撰。宗仪所录能书人,自上古至元,为八卷,末为书法一卷,而附以补遗,今以篇页稍繁,析补遗别为一卷。《续编》所载皆明人,旧列补遗之前,使宗仪书断而为二,今退之置于末焉。
《寓意编》一卷
明都穆撰。记所见书画真赝,及当时收藏名氏,鉴别颇详。后人伪作《铁网珊瑚》,托名于穆,并此书收入,以盈卷帙,原本遂微。今《铁网珊瑚》已考定知为赝作,斥存其目,故仍以此书别著录焉。
《珊瑚木难》八卷
明朱存理撰。载所见书画题跋,其中诗文,世所罕观者,亦备录全篇。每种各系以跋语。大抵文徵明、文嘉、王穉登、王腾程所藏居多。四人皆精于赏鉴,存理又工于考证,故凡所品题,具有根据,非真伪杂糅者比。
《赵氏铁网珊瑚》十八卷
旧本题明朱存理撰。其实乃赵琦美得秦氏、焦氏两家无名氏书画题跋,并为一本,又以所见真迹,补缀而成也。然所载题跋、印记,赏鉴家多引据之,亦不必问定出谁氏矣。
《墨池琐录》四卷
明杨慎撰。皆其论书之语,颇抑颜真卿、米芾,而推赵孟 为得晋人法。盖各得其性之所近,中亦颇有所考证。
《书诀》一卷
明丰坊撰。《詹氏小辨》称:坊为人逸出法纪外,而书学极博,五体并能,盖工于执笔,故此编论书、评书,皆具有悬解。
《书画跋跋》三卷,《续》三卷
明孙矿撰。王世贞尝作《书画跋》,矿又跋其所跋,故以重文见。义犹之非非国语、反反离骚也。
《绘事微言》四卷
明唐志契撰。所录画家诸论,自南齐谢赫至同时李日华,皆删除芜杂,汰取菁英,持择颇为不苟。其所自论,尤多心解。故姜绍书《无声诗史》,称其“颇得六法之蕴”云。
《书法雅言》一卷
明项穆撰。穆为项元汴之子,家藏书画,甲于一时,至今讲赏鉴者,尚以其印识为左验。穆多见真迹,亦工于书,因抒所见为此编,凡十七篇。
《寒山帚谈》二卷,拾遗一卷,附录一卷
明赵宦光撰。宦光《说文长笺》,至为疏陋,惟篆文笔法,则亦有微长。故此书论作篆之法,犹颇可采。其曰“帚谈”,殆敝帚千金之意欤。
《书法离钩》十卷
明潘之淙撰。荟萃论书旧说,以类相从。大旨谓书家之妙,有法而未始有法,无法而未始无法,故取禅家“垂丝千尺,意在深潭,离钩三寸”之语,以为之名。
《画史会要》五卷
明朱谋垔撰。盖因陶宗仪《书史会要》未及画家,故仿其体例,为此书。编次无法,至以明太祖、宣宗列诸外国之后,殊为乖舛。然宋、金、元、明诸画家姓名不显者,亦颇赖以传。
《郁氏书画题跋记》十二卷,《续记》十二卷
明郁逢庆编。皆但据所见书画,录其题跋,不甚以辨别真赝为事。故罕所折中,或自相违异。然采摭既富,可互资参考者亦多。
《清河书画舫》十二卷
明张丑撰。其以“书画舫”为名,取黄庭坚诗“米芾书画船”语也。其书用《铁网珊瑚》之例,于所见真迹,备录其题跋、印记,有所疑似,亦多辨证。较郁氏《书画题跋记》,为有鉴裁。
《真迹日录》五卷,二集一卷,三集一卷
明张丑撰。是书成于《书画舫》之后,盖据所续见以补所遗。然以二书相较,“初集”复出二十六种,“二集”复出十一种,“三集”复出三种,未喻其故。鲍氏刻本始悉为删汰,惟字句有详略异同者,仍两载焉。
《法书名画见闻表》一卷
明张丑撰。仿《宝章待访录》之例,变而为表,凡分四格。第一格为“时代”,二格为“目睹”,三格为“的闻”,四格总计一代之数,题曰“会计”。
《南阳法书表》一卷,《南阳名画表》一卷
明张丑撰。所列皆韩世能家收藏真迹。二表皆分五格。《法书表》上为时代,次以真书、行书、草书、石刻,分四格。《名画表》亦上为时代,次以释道人物、山水界画、花果鸟兽、虫鱼墨戏,分四格。
《清河书画表》一卷
明张丑撰。记其家累世所藏名迹,以书画时代为经,以世系为纬,分为六格。其高祖元素为一格,其曾伯祖维庆、曾祖子和为一格,其祖约之、叔祖诚之为一格,其父茂实为一格,其兄以绳为一格,丑所自藏为一格。
《珊瑚网》四十八卷
明汪珂玉撰。案:《明诗综》作汪砢玉,盖字之误 。凡书跋、画跋,各二十四卷。皆以题跋居前,论说居后。视《清河书画舫》所收较博,条理亦较清整。惟书跋末附书旨、书品之类,画跋末附画继、画评之类,割裂无绪,挂漏不完,殊属赘疣。
《御定佩文斋书画谱》一百卷
康熙四十七年,礼部侍郎孙岳颁等奉敕撰。首论书论画十八卷,次历代帝王书画三卷,次书家画家传三十七卷,次无名氏书画八卷,次御制书画跋一卷,次历代帝王书画跋二卷,次历代书画跋十八卷,次书画辨证三卷,次历代鉴藏十卷。搜罗繁富,巨细靡遗。从来品书、品画之编,未有详备于斯者。允为墨林之巨观。
《秘殿珠林》二十四卷
乾隆九年奉敕撰。考古来画品,以释道自为一门,书品则无所区别。是编始以书画品之涉于仙佛者,自为一书,冠以三朝宸翰,皇上御笔。次历代名迹及印本、刻丝、 绣之类,次臣工进本,次石刻、木刻、经典、语录、科仪及供奉经像并载焉。
《石渠宝笈》四十四卷
乾隆九年奉敕撰。依贮藏之所,按次编辑,各分书册、画册、书画合册、书卷、画卷、书画合卷、书轴、画轴、书画合轴九类。其笺数、尺寸、款识、印记、题咏、跋尾,与曾邀奎章宝玺者,并一一胪载。凡品评甲乙,悉禀睿裁。是以既博且精,非前代诸谱,循名著录者,所可同日语也。
《庚子销夏记》八卷
国朝孙承泽撰。乃顺治十六年,承泽退居后所作。以所藏书画,各为叙述始末,考证异同。始于四月,成于六月,故以销夏为名。凡书画真迹三卷,石刻四卷,末一卷为寓目记。则诸家所藏,承泽所及见者也。
《绘事备考》八卷
国朝王毓贤撰。第一卷为总论,后七卷为历代画家小传。而以相传名迹,附于后。虽皆采旧文,而排纂具有条理。
《书法正传》十卷
国朝冯武撰。武为冯班之从子,传其笔法,晚年馆缪曰芑家,述为此编,论正书之法。前七卷皆采掇旧文,以己意评定;八卷为书家小传;九卷为名迹源流;十卷以班所著《钝吟书要》终焉。后来赵执信等,皆传冯氏之法者也。
《江村销夏录》三卷
国朝高士奇撰。乃其罢归平湖之后,记所见书画。体例略如《铁网珊瑚》,而兼详纸本、绢本及册轴之长短、广狭,较《铁网珊瑚》为详备。其以自作题跋载入,与诸家记书画者亦小有不同。士奇本富收藏,又精鉴别,故所载多为可据。
《式古堂书画汇考》六十卷
国朝卞永誉撰。杂采诸书著录书画,合以所藏,与所见者,共为一编。如《江村销夏录》之类,或全部收入。故不免小有抵牾,而大致终为赅博。
《南宋院画录》八卷
国朝厉鹗撰。院画始于宣和,而其人不尽可考,可考者惟南宋为详。是书首为总述,次列李唐等九十六人,各述其事迹,而以诸书所载真迹、题咏,系于其后。
《六艺之一录》四百六卷,《续编》十二卷
国朝倪涛撰。凡分六集:曰金器款识、曰石刻文字、曰法帖论述、曰古今书体、曰历朝书论、曰历朝书谱。所采摭旧文,不加论断异同,互见者亦两存之。书学之源流正变,莫备于斯。其书世无副本,此四百六卷,皆其手稿,及其妻女所书也。
《小山画谱》二卷
国朝邹一桂撰。专论画花草之法。上卷列八法、四知,八法皆采前人要语,四知则一桂所独得也;次为各花分别,次为配色之法。下卷则古人画说,附胶矾纸绢诸器,而终以洋菊谱;盖一桂尝画是花,蒙皇上赐题,故别为一谱,以志荣也。
《传神祕要》一卷
国朝蒋骥撰。凡分二十七目,于一切布局、取势、运笔、设色,皆抒所心得,较元王绎《写像秘诀》载于《辍耕录》者,所论尤详。
右艺术类书画之属。七十一部,一千七十三卷。
谨案:考论书画之书,著录最夥,有记载姓名,如传记体者;有叙述名品,如目录体者;有讲论笔法者;有书画各为一书者;有书画共为一书者。其中彼此钩贯,难以类分,故统以时代为次。其或兼说古器者,则别入杂家类中。
《琴史》六卷
宋朱长文撰。前五卷载古来能琴者一百五十五人,各为小传;末一卷分十一篇,记琴之制度损益、音调沿革。文词雅赡,而采摭赅博,在所作《墨池编》之上。
《松弦馆琴谱》一卷
明严澄撰。所载凡二十八调,琴家所谓虞山派也。其谱皆有声而无词,其自序引据古义,最为明确。
《琴谱合璧》十八卷
国朝和素撰。因明人所辑《太古遗音》,译以国语。琴谱以声为主,而谐音之妙,无过国书十二字头。故曲折窈杳,无不契律吕之微。
《松风阁琴谱》二卷,附《抒怀操》一卷
国朝程雄撰。冠以指法二篇,乃改定庄臻凤之本。其谱凡十一曲,皆辑诸家旧调,而参以己法。其《抒怀操》一卷,则以士大夫赠答之词,谱入声律者也。所列指法,与古乐一字一弹者,为法迥殊,盖与严澄谱皆后世之琴,非夔、旷以来之琴也。
右艺术类琴谱之属。四部,二十八卷。
谨案:以上所录,皆山人墨客之技,识曲赏音之事也。与熊朋来《瑟谱》、王坦《琴旨》之类,发律吕之微,叶风雅之奏者,截然二事。故熊、王诸书得入经部乐类,而此则仅于有词之谱与无词之谱,各存一部,以见梗概,其他悉不滥收焉。
《学古编》一卷
元吾丘衍撰。原本二卷,今并为一。专为篆刻印章而作。首列三十五举,详述书体正变,及章法镌法;次合用文籍品目,凡四十六条;而附以洗印、印油二法。
《印典》八卷
国朝朱象贤撰。是书凡分十二类,皆印章故实。体例颇杂,而征引尚富。
右艺术类篆刻之属。二部,九卷。
《羯鼓录》一卷
唐南卓撰。分前后二录。前录首叙羯鼓形状,次叙玄宗以后诸故赏;后录载宋璟知音事,而附以羯鼓诸宫曲名。
《乐府杂录》一卷
唐段安节撰。首列乐部,次列歌舞俳优,次列乐器,次列乐曲。旧本末附五音二十八调图,今佚其图,惟说存焉。
《玄玄棋经》一卷
宋晏天章撰。凡十三篇。盖以弈通于兵,故仿《孙子》之篇数。于弃取攻守之道,言简而理赅,历代国手,无能出其范围。
《棋诀》一卷
宋刘仲甫撰。凡四篇。后附论棋杂说,即晏天章《棋经》之末篇,仲甫为之注也。
右艺术类杂技之属。四部,四卷。
谨案:《羯鼓录》《乐府杂录》,《新唐书·艺文志》皆入经部乐类,殊为雅郑不分,故今悉改列于艺术类。
子部九 谱录类
《古今刀剑录》一卷
旧本题梁陶弘景撰。记古来刀剑四十事,证以李绰《尚书故实》,所引亦合。然弘景卒于梁武帝前,而书中称梁武帝,又斥其讳,殊不可解。殆后人有所窜乱欤。
《鼎录》一卷
旧本题梁虞荔撰。考荔已仕陈,称梁为误。又荔卒于陈武帝天嘉二年,乃记陈宣帝太极殿铸鼎事,尤为不合。殆亦经搀改也。
谨案:陶弘景《刀剑录》,《文献通考》一入类书,一入杂技艺。虞荔《鼎录》,亦入杂技艺。夫类聚刀剑与鼎之故实,入类书犹可,入杂技艺,于理未安。故今悉改隶谱录类。
《考古图》十卷,《续图》五卷,《释文》一卷
《考古图》,宋吕大临撰,其书在《博古图》前,较《博古图》为精审。《续图》五卷,钱曾《读书敏求记》亦以为大临所作,然体例与大临书少异,书中引吕与叔《考古图》,又有绍兴壬午纪年,则必非大临所作。观《释文》所注诸字,皆在《考古图》内,无一字及《续图》,亦可见也。
《啸堂集古录》二卷
宋王俅撰。案:俅亦作球,未详孰是 。其书集古器款识,各以今文释之,又并载古印数十。吾丘衍《学古编》,尝摘其所收伪迹二事,然古器真伪相参,释文亦彼此互异,诸家所录,往往抵牾,亦不但此书也。
《宣和博古图》三十卷
宋大观中,王黼等奉敕撰。其称“宣和”者,徽宗未改宣和纪年以前,先有宣和殿也。其书所收古器,真赝杂糅,辨证尤多疏谬,为诸书所指摘者,不可缕陈。然音释舛而铭字尚存,论说误而器形犹在,故考古者或有取焉。
《宣德鼎彝谱》八卷
明宣德中,礼部尚书吕震等奉敕撰。所记皆当日铸器图式工料,及供用名目。末附释名二卷,具列仿古规模尺寸,记载尤详。
《钦定西清古鉴》四十卷
乾隆十四年奉敕撰。皆即内府庋藏古器,绘图列说。体例虽仿《考古诸图》,而援据经典、辨别款识,一一考证精核,无所牵合附会于其间,则万非诸图所及也。以上古器。
《奇器图说》三卷,《诸器图说》一卷
《奇器图说》,明西洋邓玉函撰;《诸器图说》,明王徵撰。玉函所述奇器,凡起重十一图,引重四图,转重二图,取水九图,转磨十五图,解木四图,解石、转碓、书架、水日晷、代耕各一图,水铳四图,各系以说。《诸器图说》凡图十一,皆徵所自制,亦具有思致。以上杂器。
《文房四谱》五卷
宋苏易简撰。凡笔谱二卷,砚墨纸谱各一卷,附以笔格水滴。皆详述始末,而附以故实诗文,盖用《艺文类聚》之例。后来《蟹录》《砚笺》之类,则又以此书为例也。
《歙州砚谱》一卷
宋唐积撰。其书成于治平丙午,凡十门,记歙州采砚造砚之法甚详。本名《歙砚图谱》,左圭刻入《百川学海》,删去其图,改今名。
《砚史》一卷
宋米芾撰。所记诸砚凡二十六种。于端石、歙石,辨论尤详。冠以用品一条,论石当以发墨为上。附以性品一条,论石质刚柔;样品一条,述历代形制。
《砚谱》一卷
不著撰人名氏。皆录砚之出产,与其故实。中引欧阳修、苏轼、唐询、郑樵之说,则南宋人作也。
《歙砚说》一卷,《辨歙石说》一卷
不著撰人名氏。盖洪适所刻《砚谱》三种之二也。《砚说》兼纪采石之地,琢石之法,及其品质之高下。《歙石说》则专论其纹理、星晕,凡二十七种。
《端溪砚谱》一卷
不著撰人名氏。有淳熙十年荣芑跋,又称徽宗为太上皇,知作于建炎、绍兴之间。其书前论石之所出,与石质、石眼,次论价,次论形制,而终以石病。
《砚笺》四卷
宋高似孙撰。一卷为端砚,二卷为歙砚,各附以诗文,原有砚图四十二,今已佚之;三卷为诸砚品;四卷则诗文之为诸砚作者。
《钦定西清研谱》二十五卷
乾隆四十三年奉敕撰。凡陶之属六卷,石之属十五卷,共研二百,为图四百六十有四。附录三卷,则今松花、紫金、驼基、红丝,仿制澄泥诸品,共研四十有一,为图百有八。每研皆正背二图,亦间及侧面。凡御题及诸家铭识,一一钩摹精好。自有研谱以来,无如斯之完备。
《墨谱》三卷
宋李孝美撰。一名《墨苑》,一名《墨谱法式》,皆后人妄改。今仍以原序之名名之。上卷原本八图、八说,今八说存,而图佚其六;中卷序以墨名家者十六人,其墨亦各绘图;下卷载制造之法,凡二十条。
《墨经》一卷
宋晁季一撰。载制墨之法甚详,而又加意于和胶。谓上等煤而胶不如法,墨亦不佳;如得胶法,虽次煤能成善墨,诚笃论也。
《墨史》二卷
元陆友撰。集古来善制墨者,凡一百五十余人,旁及高丽、契丹、西域之墨,无不搜载。末附杂记二十五则,皆墨之典故,颇为博赡。
《墨法集要》一卷
明沈继孙撰。凡图二十有一,图各有说。古法制墨用松煤,后易以油烟,今松煤之法不传。此书所载皆油烟之法,实近代造墨之祖本也。以上文房谱。
《钱录》十六卷
乾隆十五年奉敕撰。所列古钱,前十三卷自伏羲至明崇祯,以编年为次;十四卷为外域诸品;十五、十六卷,则吉语、异钱、厌胜诸品,咸载焉。大致用洪遵《泉志》之例。而图必有征,不似遵之动涉荒唐;说必有据,不似遵之多所臆断。析疑订舛,于货泉原委,展卷厘然。
《香谱》二卷
不著撰人名氏。或题洪刍,与晁公武《读书志》所说亦不合,疑即《书录解题》所载侯氏《萱堂香谱》二卷也。凡四类,曰香之品、香之意、香之事、香之法。
《陈氏香谱》四卷
宋陈敬撰。是书集沈立、洪刍以下十一家之香谱,汇为一书。故所载颇泛滥无律,然可资考证者亦多。
《香乘》二十八卷
明周嘉胄撰。凡香之名品、修制、典故、艺文,一一胪载。考香事者,莫备于是书。
《云林石谱》三卷 谨案:此部《总目》附录 。
宋杜绾撰。汇载石品凡一百一十有六,各具出产之地、采取之法,详其形状色泽,而品其高下。以上杂物。
谨案:宋以后书,纂录日繁多,出于古来门目之外。如此谱汇载诸石,既非器用,又非珍宝,且自然之质,亦并非技艺,不但四库之内,无可系属,即谱录之内,亦无可类从,以石亦器物之材,姑附著于器物。
右谱录类器物之属。二十四部,一百九十九卷。附录一部,三卷。
《茶经》三卷
唐陆羽撰。古来称善茶者,以羽为首;言茶之书,亦以是书为首。凡分十类,曰一之源、二之具、三之造、四之器、五之煮、六之饮、七之事、八之出、九之略、十之图。其曰具,皆采制之用;其曰器,皆烹试之用;故二者异部。其曰图者,即上九事而图之。名虽十类,实则九也。
《茶录》二卷
宋蔡襄撰。襄以陆羽《茶经》,不载闽产;丁谓《茶图》,又但论采造,不及烹试。乃作此书。上篇论茶,下篇论茶器。皆烹试之法也。
《品茶要录》二卷
宋黄儒撰。皆论采造建茶之事。所论惟制茶之疵病,与售茶之真伪,与他家但称建茶之美者,立论各异。然恐以制不如法,鬻或售欺,为建茶累,正以表建茶之真也。
《宣和北苑贡茶录》一卷,附《北苑别录》一卷
《北苑贡茶录》,宋熊蕃撰,所论皆建安焙造贡茶法式,其图三十有八,则蕃子克所补,克即撰《中兴小记》者也。蕃书有所未备,赵汝砺又作《别录》一卷,补其所遗。原本并久佚,今从《永乐大典》录出,以其相因而作,故并为一帙。
《东溪试茶录》一卷
宋宋子安撰。晁氏《读书志》作朱子安,盖字之误。东溪者,建安地名也。其书补丁谓《茶图》、蔡襄《茶录》之遗,凡分八目。大旨以品茶宜辨所产之地,或相去咫尺,而优劣顿殊。故于诸焙道里远近,言之最详。
《续茶经》三卷,附录一卷
国朝陆廷灿撰。续陆羽《茶经》,仍其十目。其附录一卷,则历代茶法也。
《煎茶水记》一卷
唐张又新撰。前列刘伯刍所品七水,后列陆羽所品二十水,末附叶清臣述《煮茶泉品》一篇,欧阳修《大明水记》一篇、《浮槎山水记》一篇,则宋人所附入也。以上茶录。
《北山酒经》三卷
宋朱翼中撰。第一卷为总论,后二卷论制曲酿酒之法,颇详。《说郛》所载,仅有总论一卷,此乃足本也。
《酒谱》一卷
宋窦苹撰。案:苹或作革,盖字之误 。其书杂录酒之故实,大抵取新颖字句,以供采掇,与谱录之体稍殊。以上酒谱。
《糖霜谱》一卷
宋王灼撰。凡七篇。首叙唐代糖霜缘起,次考古来已有糖霜,次种蔗,次造糖之器,次结霜之法,次糖霜杂事,终以辨糖霜性味及制食之法。
以上食品。
右谱录类饮馔之属。十部,二十卷。
《洛阳牡丹记》一卷
宋欧阳修撰。凡三篇:一曰花品,叙所列凡二十四种;二曰花释名,述得名之由;三曰风俗记,首略叙游宴及贡花。余皆种植之事。
《扬州芍药谱》一卷
宋王观撰。因刘攽《芍药谱》所列三十一种,改其一种,增其八种,而叙述比刘本较详。
《范村梅谱》一卷
宋范成大撰。所录梅花凡十二种,盖据吴郡所产、其别业之所植者记之。故冠以“范村”,非谓梅类止于此也。
《刘氏菊谱》一卷
宋刘蒙撰。首谱叙,次说疑,次定品,次列菊名三十五种,各为品第,而终以杂记三篇。其书作于徽宗时,所录皆中原产也。
《史氏菊谱》一卷
宋史正志撰。所录凡二十八种。自序谓菊花昔未有谱,因姑以所见为之,盖未见刘蒙之谱。然刘所谱者北地之花,此所谱者南方之产,不害其并存也。
《范村菊谱》一卷
宋范成大撰。所录范村之菊,据自序凡三十六种,此本阙其一种,盖传写所佚。谢采伯《密斋笔记》,病此谱太略,不知但记其所有也。惟其以一干出千百朵者为贵,是南方所谓“千头菊”、北方所谓“满天星”也,至贱之品,何以重之,为不可解耳。
《百菊集谱》六卷,《菊史补遗》一卷
宋史铸撰。荟萃诸家菊谱,订为一编。首列诸菊名品一百三十三种,不入卷数。卷一、卷二为诸家旧谱及铸自撰新谱,卷三杂录菊事,卷四为诗文,卷五为新增胡融谱及栽植事实,卷六为铸咏菊诸诗,补遗一卷皆诗文也。编次颇无体例,而采摭颇博。
《金漳兰谱》三卷
宋赵时庚撰。其书不及王贵学谱,然互有详略。陶宗仪收入《说郛》,而佚第三卷,此犹完帙也。
《海棠谱》三卷
宋陈思撰。上卷皆录海棠故实,中、下二卷皆题咏其名品之别、栽植之术。特上卷附见四五条,盖数典之书,非种树之书也。
《荔枝谱》一卷
宋蔡襄撰。凡七篇:一原本始,二标尤异,三志贾鬻,四明服食,五慎护养,六时法制,七别种类。襄本闽人,所记皆闽产也。
《橘录》三卷
宋韩彦直撰。上卷柑品八、橙品一,中卷橘品十八,下卷为种植之法。盖其知温州时作,故所录皆温州之产。《宋史·艺文志》作《永嘉橘录》,当是其旧名。今刻本乃无此二字,考《全芳备祖》论其不知黄岩有乳柑,则陈景沂时已但称《橘录》,故以永嘉境外之物,责以遗漏也。
《竹谱》一卷
晋戴凯之撰,并自注。所记竹类七十有余,皆叙以四言韵语。词旨古雅,非唐以后人所能。其注中所引晋以前书,多存古义,亦足以旁资考证。
《笋谱》一卷
宋释赞宁撰。或作惠崇者,误也。凡分五类:曰一之名,二之出,三之食,四之事,五之说。援据奥博,所引古书,多今所未见。
《菌谱》一卷
宋陈仁玉撰。南宋时以台州之菌为上味,故仁玉述其乡之所产为此书。凡十一种。各详所生之地,所采之时,与其形状色味。末附以解毒之法。
《御定广群芳谱》一百卷
康熙四十七年,翰林院编修汪灏等奉敕撰。因明王象晋旧本,改其岁谱为天时谱,而删其鹤鱼谱,其余订讹补漏,一一精核。名虽因而书则创,以较象晋所作,不啻大辂之有椎轮也。以上草木。
《禽经》七卷
旧本题师旷撰,晋张华注,皆依托也。然陆佃《埤雅》以下所引《禽经》,今本乃皆不载,又伪本中之伪本矣。以左圭《百川学海》所收,即是此本,知其伪在南宋之末。既已流为丹青,今亦不能遽废也。
《蟹谱》二卷
宋傅肱撰。所录皆蟹之故实。上卷多采旧文,下卷则肱所自记。诠次颇为雅驯。
《蟹略》四卷
宋高似孙撰。以补傅肱之遗。分十二门:曰蟹原、蟹象、蟹乡、蟹具、蟹品、蟹占、蟹贡、蟹馔、蟹牒、蟹雅、蟹志、赋咏。虽偶有疏舛,而较傅谱为详备。
《异鱼图赞》四卷
明杨慎撰。凡鱼图三卷,共八十七种,为赞八十六首。附《海错疏》一卷,共三十五种,为赞三十首。词旨古隽,自序拟郭璞、张骏,固未必逮,与宋祁《益部方物略》,实足以颉颃。
《异鱼图赞笺》四卷
国朝胡世安撰。杨慎《异鱼图赞》,间有自注,多未详核。世安因为一一补笺,贪多务得,不免泛滥,而大致终为淹博。
《异鱼图赞补》三卷,闰集一卷
国朝胡世安撰是书,补杨慎所未赞。凡鱼类一百五十四种,为赞五十七首;海错类三十八种,为赞二十八首。“闰集”一卷,则别录非常之鱼,恍惚不尽可凭者,其子谨及门人雷管等,共为之注。以上禽鱼。
右谱录类草木虫鱼之属。二十一部,一百五十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