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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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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乐叫了一辆计程车,他知道大约二十分钟才能到家。车子走上“康拿特大道”,穿过钟塔和“广场”,壮大的维多利亚纪念堂就在左边。

他心里一片混乱。听来的消息使他非常泄气。

他来新加坡已经六年了。大都会的魅力开始慢慢消失。他从来不觉得自己属于这儿。这不是中国,也不是真正的西方都市。他还不能像他朋友或他叔叔一样,把这个外国港都看成他的世界,情感上也不觉得亲切。

这座城的生命就是商业和船运,杏乐天生对这些不感兴趣。大多数人忙着糊口,没有时间思前想后──成千成万赚不到旅费回中国的移民;身背一百五十磅只换得一碗饭吃的码头工人,大伙儿离开家乡的时候都梦想要发财的。他们两手空空,只带了几件薄衫来寻找财富。他们看过,也听过不少同胞出来,一年还能寄几次钱回去。他们也希望这样,也希望能寄钱给父母、妻子、儿女。他们咬紧牙关忍受一切,晚上倒头就睡,累得什么也不想了。这是艰苦的生存奋斗,一向如此。少数人凭毅力、辛劳,一文文节省而闯出了名堂。少数人变成了富翁,但是大多数只够填饱肚子。有些人因为寂寞、想家、绝望而失常──患了“着戆症”。“着戆”是一种著名的精神病,侨民都把原因归咎于马来妇人给他们喝的一种麻药。

很多人是因为有亲戚在这儿开店,前来当助手。成千成万的侨民一年年涌进来,逃避家乡的人口压力,散布到马来亚、印度支那、婆罗洲、荷属东印度群岛。

杏乐沉吟着?东西方的冲击向来是痛苦的。这里是著名的国际港,有一套英国法律、公理、聘用警察(和中国完全相反!)、公仆、银行和财政的制度,对象却是生活习惯和社会标准完全不同的人民。有些人前来,只因为这里能找到家乡所没有的法律和公理──这是唯一的理由──就为了和平和安全,他们离开了温暖的家庭情份。

英国人在这儿大多自比为流浪者,远离熟悉、习惯的伦敦,比卡得利广场,汉普斯得或爱丁堡,约克郡。中国人也觉得自己是外侨,为了商业理由而逗留在这里。梦想有一天能回到故居,一切又熟悉如昔,习惯如昔。

当然还有马来人,他们是这儿真正的土著,从来不认识其他的国家,此外还有不少欧亚混血儿,是东西方接触的产物,正在一个东方港都适应着混血的生活。

杏乐想起了韩星,他今晚要和她约会呢。也许要一个女人才能使他在这儿觉得自在,安定下来。很多中国侨民结婚定居,就永远不想回故乡了。

他回到家,他们已经开始吃晚饭了。他的位子摆得好好的。

“我们知道你马上回来,所以没有等。”婶婶说。

“喔,婶婶,你们当然应该先开动。”

婶婶就是这样,就算在家里,也永远客客气气,礼貌周到。

她只有四十五岁,外貌甜美,几近圣洁,看起来却像五十岁的妇人。毫无疑问,她已经适应了自知不会好受的生活。叔叔一到四十岁还没有子嗣,马上就遵照儒家的传统,娶了一个姨太太,他娶了茱娜。于是,婶婶自幼学到的好教养,与生俱来的敏感和体贴的本性都派上了用场。不过,她的眼睛仍然保留了难以言喻的目光,显示她少女时代一定梦想着儿孙满堂的婚姻,而不是现在无儿无女的状态。他会乖乖忍受命运,绝不无谓动气伤感。

阿花拿一块热毛巾给杏乐,他喝了两杯姜汁露,神采飞扬,胃口大开。

“爱丽打电话找你。”茱娜说。

“什么时候?”

“你刚她走就打来了,我正要出门,告诉她你晚上会回来。”

“有什么事吗?”

“她没说。”

“她有没有叫我打过去?”

“没有。”

那又另当别论了,杏乐想。

他们继续吃饭,杏乐觉得叔叔不时瞥他一眼,他以为碰面的时候叔叔会大发雷霆,或者像平时一样好好训他一顿。但是他一句话也没说,杏乐很意外,难道是暴风雨前的宁静吗?

“六尿……”他一开口就觉得气氛不适合讲笑话,猛然打住说:“喔,算了!”

晚饭后,杏乐走上楼梯,电话铃响了。

“找你,少爷!”女佣大喊。

杏乐转回来,到客厅接电话,茱娜和叔叔都望着他。

“是的……喔,是你呀,爱丽……不,不……我很抱歉,不,一点也不……好的……”

“是爱丽。”他转身说。

“她说了些什么?”

“她打电话来替她母亲道歉,说她很对不起……我不会放在心上的……还问我能不能见个面,要我明天到她家打网球,这种情况下,我只好答应了。”

叔叔舒了一口气,表情轻松下来。

茱娜盯着杏乐说:“她到底是怎么说的?”

“她说她和母亲吵了一架,她很生气,还问我气不气。”

“我没有想到她会来这一招,”茱娜说:“她一定非常爱你,你打算怎么办?”

“我只好去看看她,至少礼貌性拜访一下。”

他摆摆手上楼去了。

叔叔满腔怒火,他走出屋子,来到铺砖的洋台上,茱娜马上出来陪他,他默默点起一根在家常抽的呎余长中国烟杆,闷声不语,把烟灰倒在地板上,他才叹一口气说:“水往低处流,永远不往上流。杏乐的父亲死后,我一直把他当儿子看待,我供他读大学。毕业后,我原指望他协助我的事业,只要他对他的叔叔稍微体贴一点,敬重一点,我的产业就是他的了,但是水永远往下流,不住上流,年轻人只想到自己,好像我对他没有半点恩惠似的……”

“不是的,”茱娜解释说:“我知道他很尊敬你,他不明白你为他做的一切,他说他要走一个法律毕业生的路子,进法律事务所学一点实际的经验,他想坚守他的行业,也有点道理。”

茱娜早就发现,老爷看起来很自信,其实对自己并没有多大的信心。无论讲话或吐痰,他的声音总是很响亮,很坚定,但那只是他天赋的声音。她发觉,只要别人用甜蜜、礼貌的态度来提出反调,他是很高兴的;这样可以考验他的判断。在这一方面,叔叔愈来愈依赖茱娜,总觉得她是一个谈得来的女子,和她在一起又舒服,又有益处。如果她的意见和他相同,他就坚定了自己的信念,更加满意。

“我知道,不过你看看我,今天我们是新加坡人人景仰的家庭,我花了二十年的光阴才得到现在的成就,又过了五年才敢买下栋屋子,我二十岁来到这儿,在橡胶厂做苦工。什么都试过,苦了十年才省下五百块钱,回家讨了一个中国太太。现在年轻的一代不知道流汗,挨饿赚一点钱是多么辛苦。(他说“年轻的一代”其实只是说杏乐。)杏乐有点像他父亲,我把他父亲接来,以为他能帮帮我的忙,他待了三年就说要回去,他说新加坡与他合不来,我在漳州买了一栋房子给他。”

“他父亲长得什么样子?”

叔叔的笑声宏亮而低沉。“哈!哈!他有点像杏乐。这也不喜欢,那也不喜欢。祖父去世了,我希望两兄弟一块儿奋斗,但是他不肯,他回去教书。喔,他自尊心很强!有时候我寄钱给他,但是他从来不向我要一文钱。说来我也很得意家中出了个学者……不过这个杏乐啊,我原希望他有一点见识。他不必像我一样辛苦。如果他以为赚钱容易,让他到热带丛林去采一天橡胶吧!我年轻时代多么希望能和富家结亲!他简直不知道自己多么幸运……我不知道他要干什么。”

少妇望望他,想了一会才说:“他好像不喜欢爱丽。”

“那他就是不知好歹,也许他会像他父亲,终生潦倒……”

他们听到侄儿的脚步声下了楼梯!然后往大门的方向消失了。他们坐在向海的凉台上,看不到他,不过他们知道他要出去。

夜色很美,一股凉风由海面吹来,海角向南弯曲?他们可以看见远处市区的灯光,把海湾的天空都照亮了,地平线上映出桃红的烟雾。他们正前方就是大海,只有小浪懒洋洋拍着泥泞的岸边。海湾中间有一个小小的黑影,闪着几盏灯光,那是渔人的据点,四周用桩材和渔网围起来。近处的草地上燃起一盏灯,照亮了几株高高、斜斜、三四十呎的椰子树。天色渐暗,附近有蛙声传来,断断续续的,像谁在连续打嗝似的。

“他要去哪里?”叔叔问。“年轻人整天整夜往外跑!”

“今天是星期六嘛。”她想蔽护他。

“和女孩子约会,一定是的。”茱娜听出他微微嫉妒的口吻,她没有答腔,她不只是护着杏乐。在她的内心深处,她不希望现在的生活有任何改变──一个完整的小家庭生活,她是丈夫唯一的伴侣,也是家中的女主人。他知道杏乐迟早要娶亲,一切总会改变,但是她下意识阻挡这件事,尽可能拖延。当然她不欢迎一群势力的亲戚,他们一定会冷落她、轻视她。

韩星又不一样了,她没见过那个女孩子,但杏乐说她是一个欧亚混血儿,她丈夫要是知道,岂不气坏了!另一方面来说,欧亚混血女孩子很少进入中国家庭。她们的想法和欧洲妇女一样,她也许要搬出去住。

茱娜不希望情势太复杂,她自己要这一栋房子,她已经帮丈夫管理产业,也认识所有员工,通晓了生意上所有的进帐和开支。她真希望自己能生个亲骨肉!此外,她年少又摩登,有一个西化的女人当亲戚也蛮有意思的。

他们听到一声铃响,又听到女佣上楼,一定是婶婶要什么东西,也许是一壶茶或一杆止痛烟吧。这是例行公事,他们一动也不动,如果她要找丈夫或茱娜说话,女佣会下来通知他们。婶婶沉迷在鸦片和佛教中,日子过得很自在,身心都得到了平静,她通常两周到庙里烧香:这时候她一定在念金钢经──

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所有一切众生,若胎生,若卵生……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做如是观……

真的,她苦心修炼,尽量相信身体,感官甚至心灵的生命都只是一种幻觉。摆脱了不可靠的感官所造成的幻觉,超越私、贪、嗔的世俗情绪,就可以达到无限的平静。

她的生命是一场空?茱娜是一场空吗?人可以瞬间达到高超的境地,然后又降回感官和心灵所显示的形体情绪世界中。

“但是这样太傻了,”少女甩甩头说:“我不在乎,懂吗?有时候人就是不在乎别人的说法和想法。从小我就说,我会照顾自己,也同情那些不会的人,懂我的意思吧?”

少女边说边吐出一口烟圈,努努嘴唇,发出好玩的笑容,她甩甩头,齿孔微掀,迅速把头发向后拢,下巴再次托在手掌上,凝视暗处的夜景。

杏乐不断盯着韩星的面孔,举起一只手轻轻爱抚她乌黑的发丝,她也望望他,多情地微笑着,伸出一只手去握他的手,脸上露出幸福、满足的表情。两张脸相距不到一呎,四目交投,热情不止于一对即将订婚的恋人。露天台子上的灯光映出了韩星白齿的轮廓,尖挺的齿子和长长的波浪型秀发。

她握着他放在台上的手,热情揉捏着,双眼在浓密的睫毛下盯着他。握手的姿势仿佛说,她要保有这只手──永远永远。

杏乐抓起她雪白、涂着寇丹的纤手,温柔而热烈地亲吻着。他从来没有和白种女人这么接近过,她的外国发型、高鼻子,尤其浓密漂亮的睫毛,使他像喝了烈酒一般。她的眼睛有时候严酷、冷淡或尖刻,现在却充满柔情。刚刚她开口大笑一件傻事,便露出一排明艳的皓齿。

今天她穿一件惹人注意的水手装来逛东岸路的夜市──白长裤、低领的蓝白条子套头衫──还配上一顶别致的小帽,现在帽子就放在桌上。

她突然靠到椅背上,用力过猛,头发都弄乱了,然后把头一仰,双手搁在脑袋后面,望着满天星辰,懒洋洋说:“我才不在乎呢。”

是的,她不在乎这种坐法,穿紧身毛衣的胸部会特别突出来。

然后她纵身一跳,站了起来,一手啪嗒戴上帽子,一手牵着杏乐的手说:“来吧,我们走吧。”

这对年轻的恋人紧靠在一起,他的手臂环着她的腰,两人乐陶陶、飘飘然消失在夜色里。

自从两、三个月前认识韩星以后,他就被她直爽的脾气,孩童般的活泼,以及有时候成熟、文静的傲气迷住了。

有一天下午,他在他家附近的海边大道漫步,三个少女骑自行车向他驶来,其中一位自后面擦了他一下,自行车摆荡了一回又伸直了,她回头笑笑。他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看见那辆自行车一斜,她的红裙子摊在地上。

这次轮到他笑了,他上前去扶她,她已经站起来,一手压着膝盖,一手摸摸头发。另外两位少女也停下来。她扶起自行车,想牵着走,但是膝盖痛得厉害,自行车差一点翻倒。杏乐马上跑过去,自行车才没有撞在地上。

“我替你牵吧。”

她谢过这位陌生的男士,把自行车交给他,一跛一跛跟上去。

他们来到岸边的一排排大树下,树底有草坪可坐,这时少女已两度盯着他,好像不全是偶然,那两个女孩子把单车靠在树上,杏乐也把他牵的这一辆靠在那两辆前面。

“痛不痛?”苏珊问。

韩星掀起裙角,看见膝盖上有一处红色的伤口,还杂着一粒粒灰土。盖骨上流出一行鲜血。

“你一定要坐下来,”另一位少女说。

她慢慢坐下来,背靠着一棵大树,受伤的腿挺在身子前端。

“你们俩先走,别管我,我在这儿休息一下。”

杏乐站在她面前,望着她露出的膝盖和小腿,直挺挺架在草地上。

“要我帮忙吗?伤口必须消毒上药。”

韩星的双眼慢慢由他亮晶的皮鞋、白帆布裤子移到一尘不染的丝衬衫上,第三次好奇地看着他。

“喔,没什么关系。”

“我就住在附近,我可以找一些绷带来扎伤口,安全起见……我借你的脚踏车好不好?”

另外两位少女抬眼笑了笑。

“喔,你不是故意跌倒的吧?”

“别胡说八道。”

几分钟后,杏乐带着一瓶清水,红十字膏药,纱布和消毒棉回来。血已经差不多止住了,伤处亮晶晶的,小血珠在膝盖附近渗成一条细流。

另外两个女孩子正要下海滩去,特意走过来帮忙。

“去吧!我会照顾自己。”

她的朋友吃吃偷笑,一步步走下海滩去了,潮水不高,水深正适合游泳。这儿泥滩扁扁的,水色发灰,要走出两百呎才能痛痛快快游一场。那两个伙伴只游几步,泡泡水,就在五十呎外站起来,水深及腰。

杏乐蹲下去替少女疗伤,他觉得,能治疗、清洗这么漂亮又这么大方伸在面前的玉腿,实在是难得的殊荣。她没有穿丝裤,热带女孩子大多不穿的。至于她,她似乎也很高兴被这位英俊、陌生的青年所摆布,目光随着他双手移动,然后向上瞟,终于停在他脸上。

最后他小心翼翼,格外温柔地洗掉她膝上仅剩的血迹。“可以了。”他边说边站起来。

很意外,他发现自己汗流满面,他拿出一条干净的手帕来擦汗,直到现在,他还没有看清少女的容貌。

她高高兴兴笑着注视他。“喔,你的领带上有一块血污。”

杏乐低头一看,白领带上有一个小小的血珠。“没关系。”

“来吧,坐下来,我替你擦掉。”

杏乐乖乖跪在草地上,她倒出瓶中的清水,沾湿了用剩的棉花!尽量把污迹洗掉。他很欣赏这个迷人的姿势,和她血衫下雪白的胸脯。

水中的两位少女正在尖叫,大笑,互相泼水,而且大喊说:“嘿,韩星,你在那边干什么?”

杏乐问,“告诉我,你是谁?”

“只是一个傻女孩,你又是谁呢?”

“只是一个傻男孩,我想他以后会更傻,为你而痴狂。”

“喔?!”

杏乐不明白,自己的命运已经在那一刻注定了,无形的红线把他们紧紧栓在一起。他们一次又一次会面,他发现韩星大胆、不安的心灵和他很相像,除了外形迷人、活泼,更充满精神、兴致和冲劲。他喜欢她的声音、面孔、头发,尤其欣赏她深黑的睫毛,中国女孩子是很少见的。他们有很多共同的喜好,她认识他正是时候;有了她,他可以忘掉一切寂寞。年轻的他在这位异国风味的女孩子身上找到了浪漫梦境的回响。韩星也深深被他迷住了,从来不拒绝他的约会,他们愈来愈分不开,彼此愈来愈相爱了。

韩星很狂放,很冲动,对礼俗蛮不在乎的,这一点特别吸引他,她是个半孩子半成人,很容易放纵于一时的快乐,把其他事情忘个精光。杏乐自己也是社会习惯的叛徒,总觉得有必要做一些不寻常的事,打破生活的单调。身为男人,他是很寂寞的,渴望女性的声音,女性的爱抚,希望看到女性的鞋尖向他走来。他们初见的那一天,他最高兴的莫过于她欢欢喜喜让他疗伤,不故作矜持。

他在大学和市区里见过不少欧亚混血女郎,但是很少注意她们,这也不是女孩子第一次对他表示兴趣。但是他在韩星身上找到了他的理想──一个冲动、大胆、无忧无虑的女孩;愉快、热情,却不太有责任感。

后来他才知道,她母亲是中国人,在她三岁那年被她葡萄牙籍的父亲抛弃。当时他们住在香港,后来才搬到新加坡,他们现在住在城东的贝多区。她在异国路的一家奶品店正作,很多说英语的人士,尤其是英国主妇和儿童下午常常到那儿吃冰淇淋,喝冷饮,或者买些其他的奶品。

那是两个多月前的事,除了茱娜和好友维生,他没有对任何人提过他热恋中的少女。

就在这当儿,杏乐的叔叔提起吴家的婚事,他不懂杏乐为什么那么钝,竟然不欣赏大家求之不得的机会。

大家都觉得,杏乐该结婚了。他已经拿定主意,在适当的时机要告诉他的叔叔,他不想让叔叔失望,也不想伤爱丽的心,但是他知道这也无可奈何,迟早……

冷静的人一旦恋爱,会爱得更疯狂。

维生故意逗他。

“喔,哈!哈!你也掉进去了。”

“为什么我例外?韩星使我自觉年轻,有生气。”

“我从来没想到你是这一型的人,江山美人!”

维生思索着一段优美的中国散文。

女人的爱

粉碎男士的心灵、野心、计划,

愚弄最优秀、最聪明的男子。

他不爱国土,只爱娇后。

不爱江山爱美人。

这段小文章是说,历史上最伟大的英雄也逃不过美人关,难怪他的朋友杏乐最后也屈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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