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局外人所说的不一致,推断出不真诚,这只是浮浅轻率的结论,是把“假定”和“所以”的死逻辑应用在活的事物上,看不到信念和行为得以相互依存的千丝万缕的隐秘关系。
布尔斯特罗德先生指望在洛伊克置办新的产业,他自然关心新牧师的人选,希望这是一个他完全满意的人。可是正当他握有契据,成为斯通大院产权人之际,费厄布拉泽先生却在那所古雅的小教堂中“荣任牧师”,向工农商各界会众宣讲第一篇讲道文了。布尔斯特罗德先生相信,这是对他本人,也是对全国公众的过错的一种惩罚和儆戒。不过,他不会经常上洛伊克教堂,在短时期内也不会住进斯通大院,他买下这片肥沃的田地,这幢漂亮的住宅,只是作为将来颐养天年的地方——他要在那里把田地逐步扩大,把房屋修缮得美轮美奂,使它们有助于颂扬上天的荣耀,然后迁入新居,把目前在银钱账目上的辛勤操劳摆脱一部分,在当地经营农业,让大家看到,上帝怎样通过不可预见的机缘,使他增加了财富,也使福音的真理更加昭然若揭。购进斯通大院作为这一发展的有力开端,进行得相当顺利,李格·费瑟斯通先生并不像大家所期待的那样,想把它当作伊甸乐园,定居下来。确实,这也是故世的老彼得没有料到的,他生前一直想象,他怎样躺在草皮底下向上仰望,什么也不能阻挡他的视线,又怎样看到他那位青蛙脸的合法继承人,住在漂亮的老房子里安享清福,其他遗族却只得惊愕不已,大失所望。
但什么是我们的朋友们心目中的天堂,我们又知道得多么少啊!我们总是根据自己的愿望判断一切,我们的朋友们却往往不肯开诚布公,甚至不愿流露一点心意。冷静而明智的乔舒亚·李格,没有让他的父亲发觉,斯通大院不是他心目中的最终目标,相反,他还明确表示,他希望成为它的主人。但是,沃伦·黑斯廷斯 [43] 有了黄金,想买进代尔斯福庄园,乔舒亚·李格有了斯通大院,却想用它换取黄金。他对自己的主要目标有极其清醒的认识,也毫不动摇。他的贪得无厌来自先天的遗传,只是在环境的熏陶下取得了特殊的形式,他的主要抱负就是当一名钱币兑换商。他最初在码头上当跑腿的小脚夫,那时他就站在钱币兑换商的窗子外面观望,正如别的孩子站在糕饼铺的窗子外面观望一样。这种诱惑逐渐渗入他的内心,引起了一股独特的感情。他打算发财以后要做的事不少,其中之一是娶一位如花似玉的高贵小姐,但这一切乐趣,在他的想象中都无关大局,可有可无。只有一种乐趣是他念念不忘、梦寐以求的,那就是在船只出入频繁的码头上,开一家钱币兑换铺,他拿着钥匙,坐在一只只上锁的钱柜中间,露出庄严冷漠的脸色,兑换各国铸造的货币,贪心的客商站在铁格窗外,羡慕地望着他,只得听凭他的发落。这股强烈的感情成了他的动力,使他掌握了实现这愿望所必需的一切知识。当别人认为他将终生定居在斯通大院时,他自己却在寻思,他期待的时刻终于快到了,他要在北码头镇开设一家设备完善的店铺,店堂里放满了各种保险柜和钱柜。
够了。在乔舒亚·李格出售田地这件事上,我们关心的只是布尔斯特罗德先生的观点。按照他的解释,这是令人鼓舞的天意,若干时期以来,他怀抱的目的没有得到外界的赞助,现在天从人愿,终于实现了。他这么解释,但没有太大把握,因此只能用委婉曲折的语言表达自己的感恩心情。他的疑虑并非来自这事对乔舒亚·李格的命运可能产生的影响,那个人的命运在上帝统治的世界中是排不上队的,它在那里也许至多只能算一块不足挂齿的殖民地。他的疑虑在于他担心,这天意对他可能也是一种惩罚,就像费厄布拉泽先生之接任牧师,显然是这么回事一样。
这不是布尔斯特罗德先生为了蒙骗别人,对其他人说的,他是对自己说的——这时他对事物的解释总是坦率的,不会比你不同意他的解释时,提出的任何理论差一些。因为自私渗入我们的理论,并不会影响它们的真诚,相反,它们越能满足我们的私心,我们对它们的信心也越坚定。
不过,天从人愿也好,惩戒也好,彼得·费瑟斯通死后还不到十五个月,布尔斯特罗德先生已成了斯通大院的主人。这件事,彼得要是地下有灵,一定会说“早知如此……”。它闹得沸沸扬扬,成了他那些失望的亲族差可自慰的话题。现在,故世的亲哥哥成了众矢之的;不论他如何狡猾,事物的发展更加狡猾,他只是枉费心机,这便是索洛蒙津津乐道的想法。沃尔太太的预言也不幸而言中,事实证明,假的就是假的,假费瑟斯通不能取代真费瑟斯通。玛撒妹妹在白垩洼地得到消息后说:“我的天哟!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上帝毕竟没有给救济院迷惑住。”
情深义重的布尔斯特罗德太太特别高兴,因为买下斯通大院以后,她丈夫的健康状况一定可以大有起色。他每隔一两天就要骑了马,到那里走走,在总管的陪同下,参观一下农场的某一部分。那个幽静的地点,到了黄昏时分更加美妙,新割的干草堆送来一阵阵清香,跟茂盛的花园的气息混成一片。一天傍晚,太阳还在地平线上,阳光照进高大的胡桃树中间,树枝上像挂着一盏盏金光灿灿的灯。布尔斯特罗德先生骑在马上,在大门外等候凯莱布·高思,他约他来,要他就马厩的排水问题提供意见。此刻高思正在干草场上跟总管谈话。
在赏心悦目的大自然的影响下,布尔斯特罗德先生觉得心情十分舒畅,比平时格外怡然自得。从教义上说,他相信自己毫无价值,但这种毫无价值的意识,只要没有在记忆中取得具体的形态,挑起羞惭的感觉或悔恨的情绪,单凭教义上的信念,是不会引起痛苦的。非但如此,假如我们的罪孽之重,只是说明上帝的宽恕之深,因而充分证明,我们是上帝的意图的特殊工具,那么,那种信念更可以使人沾沾自喜,得意非凡。记忆与脾气一样,有许多不同的状态,像西洋景似的经常变换着它的景色。布尔斯特罗德先生觉得,这时的阳光跟他少年时代的阳光一模一样,在那些遥远的黄昏时刻,他常常跑到海伯里郊外讲道。现在他多么希望再体验一下当年的讲道生活啊。讲道文还保存着,他的讲解也一定驾轻就熟,毫不费力。但这简短的沉思,由于凯莱布·高思的到来而中断了。高思也骑着马,在拉动缰绳离开之前,他突然喊道:
“哎哟!那个从小路走来的家伙,穿一身黑衣服,他是谁?那副倒霉的样子,活像在赛马场上输光了钱。”
布尔斯特罗德先生掉转马头,向小巷深处望去,但没有回答什么。来的是我们已有过一面之识的拉弗尔斯先生,他的外表没有多大变化,只是现在穿了一身黑衣服,帽子上围了一圈黑纱。他离两位骑马的先生不过三码远,他们可以看到,他由于认出了熟人,脸上蓦地一亮,一边朝上挥动手杖,一个劲儿地望着布尔斯特罗德先生,最后才喊道:
“想不到,尼克,这真是你!我不会看错,虽然已经隔了二十五年,咱们俩都老了!你好吗,嗯?你想不到会在这儿看到我 吧。来,咱们握握手。”
说拉弗尔斯先生的态度很激动,那等于说现在是黄昏一样,完全是多余的。凯莱布·高思看到,布尔斯特罗德先生愣了一下,有些手足失措,但最后还是冷冷地向拉弗尔斯伸出了手,说道:
“我确实没有想到,会在这个偏僻的乡间看到你。”
“哦,这是我一个继子的产业,”拉弗尔斯说,摆出了一副神气活现的架势,“以前我到这儿找过他。我看到你并不觉得奇怪,老伙计,因为我捡到过一封信——按照你的说法,这是天意。不过,我遇到你,实在太好了,因为我这次不是想找我的继子。他对我没有良心,而且他可怜的母亲已经去世了。说老实话,我是想念你才来的,尼克,我想打听你的住址,因为……瞧这个!”拉弗尔斯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张揉皱的信纸。
除了凯莱布·高思,任何人看到这个场面,一定都不愿走开,想听听他们讲些什么,因为这个人居然认识布尔斯特罗德,这说明银行家的一生中,包含着一些跟他在米德尔马契的身份不相称的经历,它们必然带有秘密性质,足以激发人们的好奇心。但是凯莱布与众不同,有些在一般人身上表现得非常突出的爱好,他却几乎没有,这种爱好之一就是探听别人私事的猎奇心理。如果那些事涉及别人不愿公开的隐私,凯莱布尤其不想知道。他就是这么一个人,哪怕他手下的人干了坏事,给他发现了,要他向他们指出,他也会觉得比犯错误的人更加不好意思。现在他踢了踢马,说道:“布尔斯特罗德先生,祝你晚安,我得回家了。”说完,他便骑马走了。
“你在这封信上,没有把地址全部写清楚,”拉弗尔斯继续道,“这不像你平时的作风,你一向是个精明能干的生意人。‘灌木别墅’,这在哪儿都成。那么你是住在这一带啦?已经把伦敦的买卖收了,也许当上了乡绅,在村里有了一栋住宅,可以招待我去玩玩啦?天哪,这一晃多少年啦!老太婆一定死了——进了天堂也好,免得知道她的女儿多么穷苦,是吗?但是我的天!你的脸色多么苍白,死气沉沉,尼克。来,如果你要回家,我陪你一起走走。”
确实,布尔斯特罗德先生平时的苍白,现在几乎变成了死灰色。五分钟以前,他一生的经历还隐没在夕阳光中,他想起的只是早年阶段,那时在他的心目中,罪孽仅仅是教义和内心忏悔问题,屈辱只限于闭门思过,怎样看待自己的所作所为也仅仅是反省问题,一切都在于精神方面,在于对上帝的旨意的认识。可是现在,不知由于什么讨厌的魔力,这个嗓音响亮、脸色红润的汉子,又以不可抗拒的真实,出现在他的面前了,他体现了他的过去,而这过去一直并未进入他关于惩戒的种种想象中。但是布尔斯特罗德先生紧张地思索着,他不是一个在行动和言语上冒失的人。
“我正要回家,”他说,“但我可以推迟一些。你不妨住在这儿。”
“谢谢,”拉弗尔斯说,扮了个鬼脸,“现在我不想跟我的继子见面,我宁可上你家里。”
“你的继子大概就是李格·费瑟斯通先生,他已不在这儿。现在我是这儿的主人。”
拉弗尔斯睁大眼睛,长长地吹了一声口哨,表示惊异,这才说道:“那很好,我没有异议。我下了驿车,步行到这儿,走了不少路。我从来不习惯走路,也不习惯骑马。我喜欢的是一辆轻快的车子,一匹生气勃勃的马。坐在鞍子上,我总觉得不自在。老伙计,你看到我一定又高兴,又感到意外吧!”他继续道,与布尔斯特罗德先生一起朝屋里走去,“你嘴上不说,心里是这么想的。你的造化不小,不过你从来不知道满足,总是好了还想好,你也天生有这能耐,善于利用一切机会。”
拉弗尔斯先生觉得自己能说会道,十分得意,大模大样地摆动着一条腿,这使那位强作镇静、不动声色的朋友,实在有些受不了。
“如果我记得不错,”布尔斯特罗德先生开口道,态度冷漠而又恼火,“许多年以前,我们确实彼此认识,但并无深交,你现在这么讲话未免有些过分,拉弗尔斯先生。你有什么要我帮忙的,我可以照办,但不要装出那副老朋友的架势,这跟我们以前的关系并不相称,在阔别二十多年之后,就更不相宜了。”
“你不乐意我叫你尼克吗?这有什么,我在心里是一直叫你尼克的,尽管我看不到你,我还是想念你的。说实话,我对你的感情还真像白兰地似的,越陈越香呢!哦,你屋里总该有白兰地吧。上次乔舒给我灌了满满一瓶呢。”
布尔斯特罗德先生还没完全明白,拉弗尔斯固然需要白兰地,但更需要折磨他,因此你越生气,他反而越高兴。不过有一点已很清楚,那就是继续对抗是没有用的,于是布尔斯特罗德先生一边保持着坚定冷静的态度,一边吩咐女管家给客人准备酒菜。
这位女管家是李格留下的,布尔斯特罗德先生不必顾虑,她可能认为,他之招待拉弗尔斯,只是因为拉弗尔斯是她从前那位主人的朋友。等到食物和酒端进镶护壁板的客厅,放在客人面前,屋里没有第三者的时候,布尔斯特罗德先生开口了:
“你和我的生活方式完全不同,拉弗尔斯先生,我们在一起不会愉快。因此对我们两人说来,最聪明的办法还是尽早分手。你既然说你想找我,那么你可能有什么事要跟我商量。但目前请你暂时在这里过一夜,明天一早我会骑了马赶来——早饭以前一定能到,你有什么事,我们到那时再谈吧。”
“很好,我完全赞成,”拉弗尔斯说,“这是一个怪舒服的地方,当然要长住有些枯燥,但是过一夜,在我是无所谓的,只要有这样的好酒,何况明天一早你就会再来。你这位主人比我的继子好多了,但是乔舒有些恨我,因为我娶了他的母亲,你我之间却没有这种疙瘩,我们一向是十分友好的。”
在拉弗尔斯的态度中,说笑和调侃独特地结合在一起,布尔斯特罗德先生但愿这只是喝酒的结果,因此决定在他完全清醒以前,不跟他谈什么。但他骑马回家时,仍不免忧心忡忡,清楚地意识到,不论怎么办,要跟这个人解决问题,一劳永逸,是不容易的。他有他不得已的苦衷,必须摆脱约翰·拉弗尔斯,尽管他的重新出现,不能说不是上帝的安排。当然,他也可能是魔鬼派来的,目的是要危害布尔斯特罗德先生,使他身败名裂,因为他是上帝行善的工具,但这种危害必然是上帝同意的,是一种新的惩戒方式。对他说来,这个苦恼的时刻,与其他时刻完全不同,在其他时刻,他的内心斗争是保证可以不致泄露机密的,斗争的结果他也总是相信,他那些秘密的罪行已蒙上帝宽赦,他的祈祷也已被接受。再说,那些罪行哪怕在做的时候,由于他怀有与众不同的动机,是为了把自己和自己的一切贡献给上帝,促进他的事业,因此它们已经具有半神圣的性质,这难道不是事实吗?难道他终于只能成为一块绊脚石,一块害人的磐石吗 [44] ?因为谁了解他内心的功德呢?只要找到借口,可以侮辱他,谁不会把他的一生和他所信奉的真理,当作一堆邪恶的废物呢?
在最隐秘的沉思中,布尔斯特罗德先生一生养成的习惯,就是把最自私最丑恶的东西,用目的在于实现上帝的意旨的神圣教义掩盖起来。但是哪怕我们在谈论和思考地球运行轨道和太阳系的时候,我们的知觉和我们的行动还是得适应静止的大地和昼夜的变化。我们可以谈论抽象的痛苦,但是我们不能不清楚而深刻地感到热病发作前的寒战和头痛,现在也一样,尽管说教的词句源源不断,自动到来,他仍感到,在周围的人们面前,在自己的妻子面前,他将不免于出丑露乖,蒙受耻辱。因为痛苦,正如公众对耻辱的评论一样,是跟从前自我标榜的程度成正比例的。对于只以避免触犯刑法为目标的人,除了罪犯的被告席都算不得耻辱。但是布尔斯特罗德先生不同,他的目标是要做一名圣洁的基督徒。
第二天早上还不到七点半,他已抵达斯通大院。那栋漂亮的老房子从来不像现在这么充满生机,百合花开得又大又白,金莲花在矮矮的石墙上连绵不断,美丽的叶子带着露珠闪发出银光,连周围的一切杂音似乎也怀有一颗宁静的心。然而它们的主人却无意欣赏这一切,他在屋前的砾石路上踱来踱去,等待拉弗尔斯先生下楼。命中注定,他非得与他一起用早餐不可。
过不多久,他们就坐在镶护壁板的客厅里,一起喝茶,吃烤面包了——在这么早的时候,拉弗尔斯只吃这些东西。早晨的他和晚上的他,变化并不像他的朋友期望的那么大,那种折磨人的情绪甚至还更强烈,因为他的兴致已不如昨晚那么高。当然,他的仪表举止,在晨光的照耀下,也显得更讨厌了。
“我很忙,没有时间奉陪,拉弗尔斯先生,”银行家说,他根本无心喝茶,烤面包也只是掰了一块,没有送进嘴巴,“要是你肯直截了当,把你找我的原因告诉我,我不胜感激。我猜想,你在别处有一个家,一定乐意尽快回家。”
“一个人怀念老朋友,想跟他见见面,尼克,这有什么不对呢?——我必须叫你尼克,从我们知道你打算娶那个老寡妇的时候起,我们就是叫你小尼克的。有人说,你跟老尼克 [45] 生得惟妙惟肖,确实像他的孩子,不过那是你母亲的过错,只怪她给你起了尼古拉斯这个名字。你重又见到我,感到高兴吗?我本来以为,你会请我住进你那富丽堂皇的公馆。我现在已经没有家,我的老太婆死了。任何地方对我都没有特别的吸引力,住在这里跟住在那里,在我都一样。”
“我想问一下,你为什么从美国回来?当时你表示只要拿到相当一笔款子,就上那儿定居,我认为这等于说,你保证要终生留在美国。”
“我从来不知道,希望迁居一个地方,就等于要终生待在那里。但我确实在那儿住了十年,后来我住腻了,就回来了。我不想再上那儿,尼克。”说到这里,拉弗尔斯先生望着布尔斯特罗德先生,慢条斯理地眨了眨眼睛。
“你是不是打算开店做买卖?你现在的职业是什么?”
“对不起,我的职业就是尽量享乐。我不想再干什么。如果说我以前干过什么,那就是贩运烟草的买卖,或者这一类事,干这买卖可以吃喝玩乐,过快活日子。不过不能没有一份可以养老的产业。我现在要的就是这个,我的身体不如从前了,尼克,虽然我的气色看起来比你好。我需要一份足以糊口的产业。”
“只要你保证不再跑到这儿来找我,我可以供养你的生活。”布尔斯特罗德先生说,他的口气也许显得过于焦急。
“那得看我自己认为怎么做合适,”拉弗尔斯冷冷地回答,“我认为,我完全有权利在这里结交一些朋友。我觉得,我配得上跟任何人来往。我下车时,把旅行包寄存在收税卡,包里有替换衣衫,全是上等亚麻布做的,我可以用名誉担保!不单是些硬衬胸和袖口。可是哪怕穿着这套丧服,这双搭扣鞋,以及其他一切,我在这儿的大人先生中间,也不致给你丢脸。”拉弗尔斯先生把他坐的椅子推开一些,俯首看看自己,特别是那双搭扣鞋。他的主要意图是挖苦布尔斯特罗德先生,但他确实相信,他现在的仪表可以产生很好的效果,他不仅漂亮、机智,而且身上那套丧服也足以证明,他是一个有相当身份的人。
“不论怎样,如果你指望依靠我,拉弗尔斯先生,”布尔斯特罗德过了一会儿说,“你就得按照我的要求办。”
“哦,那当然啦,”拉弗尔斯说,用的是故作温顺的挖苦口气,“难道我不是一向如此的吗?大人,你靠我发了财,可我得到的少得可怜。从那以后我常常想,我应该告诉你的老太婆,我已经找到了她的女儿和孙儿才对。那么做更符合我的感情,我还是有点良心的。但我想,现在你早把老太太丢在九霄云外了,不过这对她反正一样。你靠那行一本万利的营生发了财,这是你的造化。你当了大老板,买了田地,成了土皇帝。还是非国教派教徒吧,呃?还那么虔诚?或者为了适应上流人的身份,已经皈依了国教?”
这时候,拉弗尔斯先生那种慢条斯理眨眼睛,伸出一点舌头的怪模样,比噩梦更坏,因为很清楚,这不是噩梦,而是痛苦的现实。布尔斯特罗德先生感到厌恶,连身子都发抖了,他没有做声,只是在紧张地思考,是不是丢开拉弗尔斯,随他爱怎么干,把他讲的一切只当造谣污蔑,不予理睬。不用多久,这家伙的卑鄙嘴脸就会暴露无遗,谁也不相信他。但清醒的意识告诉他:“他讲的丑恶事实涉及你 的时候,可不一定呢。”再说,把拉弗尔斯拒之于千里之外,固然痛快,但不顾事实,直截了当否认一切,布尔斯特罗德先生却做贼心虚,不敢一试。回顾得到赦免的罪恶,甚至为遭到怀疑的道德败坏行径进行辩解,这是一回事,处心积虑捏造事实,弄虚作假,那又是一回事。
由于布尔斯特罗德没有开口,拉弗尔斯决定充分利用这段时间,继续往下讲。
“说真的,我不如你运气好!在纽约,我给弄得焦头烂额,那些美国佬都是精明透顶的冷血动物,一个有高尚感情的人休想占他们的便宜。回国以后,我就结了婚,那娘儿们不坏,是做烟草生意的,也很喜欢我,但那行买卖,正如我们所说,没有多大出息。她是靠一个朋友在那儿开的店,已经有好多年了,但她有个儿子,这叫我受不了。乔舒和我一直合不来。不过我尽量使自己过得舒舒服服,跟我喝酒作乐的都是上等人。大家对我客客气气,我也对他们光明磊落,肝胆相照。我以前没来找你,你不要生我的气,我得了一场病,因此来晚了一步。我一直以为你还在伦敦干你那营生,做你的祷告,可我在那儿没找到你。现在你瞧,多么巧,我在这儿遇见了你,这是天意,尼克,也许上帝要咱们碰头,赐福给咱们呢。”
拉弗尔斯先生最后操起鼻音,用一句笑话结束了他的独白,然而谁也不会觉得,他的机智比伪善的宗教说教高明多少。如果利用人们最卑鄙的情绪获得成功的狡诈,可以称之为智慧,那么他确实是有这种才能的,因为他对布尔斯特罗德的冷嘲热讽,虽然好像脱口而出,却显然是经过斟酌的,就像下棋时每走一步都得几经揣摩一样。但这时布尔斯特罗德已决定了他该走的一步,用斩钉截铁的口气说道:
“拉弗尔斯先生,我想你最好能够明白一个道理:如果一个人不顾一切,想得到他不应得到的利益,他难免弄巧成拙,一无所获。尽管我对你不负有任何义务,我还是愿意给你一笔定期的年金,每一季度付款一次,只要你肯履行一个诺言,即永远住在别处,不在这一带露脸。你怎样选择,悉听尊便。如果你坚持留在这儿,哪怕是一个短时期,你就不能从我这里得到任何好处。我不承认我认识你。”
“哈哈!”拉弗尔斯说,装出一副大笑的样子,“这使我想起一个有趣的贼,他说,他不承认他认识警察。”
“你这比喻对我不适用,先生,”布尔斯特罗德说,不禁火冒三丈,“我没犯法,不论你还是别人,都休想用法律来威胁我。”
“你不懂得笑话,我的老朋友。我的意思只是说,我决不会承认我不认识你。我们还是言归正传吧。你按季度付款的办法,对我不太合适。我爱好我的自由。”
这时拉弗尔斯站起身子,在屋里来回踱了一两次,摇动着腿,装出一副全神贯注考虑问题的神气。最后他站在布尔斯特罗德面前,说道:“我跟你把话讲清楚!你给我两百镑,对,这是最低的数目,我就离开……我保证说到做到!拿起旅行包,马上就走。可是我不能牺牲我的自由,换取肮脏的年金。我爱到哪里就到哪里。也许我会符合一位朋友的要求,永远不再回来,也许不会。你身边带着钱吗?”
“没有,我身边只有一百镑,”布尔斯特罗德说,急于摆脱眼前的燃眉之急,尽管未来很难逆料,也顾不得许多了,“只要你把地址留下,其余的钱我马上汇给你。”
“不,我要在这儿等你把钱拿来,”拉弗尔斯说,“我可以散散步,吃点东西,到那时你就可以回来了。”
从昨天晚上起,布尔斯特罗德先生一直心神不宁,连多病的身体也有些支撑不住,觉得在那个声音洪亮、坚定不移的家伙面前,自己简直束手无策。处在这样一个时刻,只要暂时有个喘息的机会,他自然也会抓住不放。正当他站起来,预备满足拉弗尔斯的要求,遵命办理的时候,后者仿佛突然想起似的,伸出一根手指,说道:
“我确实又打听过莎拉的下落,只是我没有告诉你。对那位漂亮的年轻女子,我是十分关心的。我没有找到她,但我查到了她丈夫的名字,我把它记下了。但是真该死,我把笔记本丢了。不过只要我听到这名字,我马上想得起来。我的头脑还很灵敏,跟年轻力壮的时候不相上下,可是真糟糕,偏偏记不住这些名字!有时我真像一张该死的税单,上面什么都有,就是忘了填名字。不过只要我听到她和她家庭的情况,我会马上告诉你,尼克。既然她是你前妻的女儿,你一定乐于为她做些什么的。”
“这没有疑问,”布尔斯特罗德先生说,那对淡灰色眼睛照例一动不动,望着前面,“不过那会减少我接济你的能力。”
在他走出屋子时,拉弗尔斯对着他的背影慢条斯理地眨了眨眼睛,然后走到窗口,望着银行家骑上马走了——实际是奉行他的命令。他的嘴唇先是微微向上弯曲,露出一丝冷笑,然后张开,发出了一声胜利的笑声。
“但是真见鬼,那个名字叫什么呢?”他随即用不大的声音叨咕,一边搔搔脑瓜,额上出现了一条条皱纹。他其实对自己的健忘并不在意,也从没考虑过这点,直到现在,他发现这也可以成为作弄布尔斯特罗德的手段以后,才引起了兴趣。
“那是从拉字开始的,好像有不少拉字似的。”他继续思索,仿佛想把一个溜走的名字抓回来。但是怎么也抓不住,不久他便对这种思想上的搜索感到厌倦了,因为拉弗尔斯这种人最不耐烦的便是内心的思考,最需要的便是夸夸其谈。他宁可把时间花在兴高采烈的闲谈上,这样,他通过跟男管家和女管家的聊天,对布尔斯特罗德在米德尔马契的地位,了解到了他需要知道的一切。
然而有一段寂寞的时间,他只得靠面包、乳酪和啤酒来消磨。正当他独自坐在镶护壁板的客厅里,享受这些食物时,他蓦地拍了一下膝盖,喊了起来:“拉迪斯拉夫!”他刚才搜索枯肠,一直不得要领,现在回忆的机能突然自行恢复,连他自己也没有意识到,这种体验是人人都有的,它有时像打喷嚏一样痛快,哪怕所要搜索的名字毫无价值。拉弗尔斯马上掏出笔记本,把名字记下,这倒不是他指望利用它,只是万一需要,可以不致手足无措。他不想把它告诉布尔斯特罗德,告诉了,他也捞不到实际的好处。但像拉弗尔斯先生这种人,心里保存一些秘密,也许始终是必要的。
他对自己这次的成功很满意,到了当天三点钟,他已在收税卡那里拿了旅行包,坐上了驿车。这样,布尔斯特罗德先生的眼睛,终于可以在斯通大院的风景中,不致再看到那个丑恶的黑点了,但他的恐惧并没有消失,那个黑点随时可能再度出现,甚至跟他的家粘在一起,无法分开。
* * *
[1] 本卷的标题为“the dead hand”,原意为“不能转让的产业”,这里含有双层意义,因此按字面译出。
[2] 伊摩琴是一位公主,见本书九十四页注3。加图(公元前95—公元前46)是古罗马政治家,恺撒的反对者,通称小加图。这里是指英国作家艾迪生(1672—1719)的悲剧《加图》中加图的女儿玛西亚。
[3] 尤维纳利斯(?60—?140)和佩尔西乌斯(34—62),都是古罗马的讽刺诗人。
[4] 托马斯·布朗见本书三四七页注1。《世俗的谬误》是他的一部主要作品。在这书中,作者以敏锐和讽刺的笔调,对世俗的一些错误看法、社会偏见以至迷信观念,作了批评。
[5] 这是两个杀人犯,专在黑夜把人杀死后,出卖尸体供解剖之用,据说被他们杀死的共有十五人。伯克于一八二九年被处绞刑,黑尔因坦白交代较好,未处死刑。
[6] 按照当时规定,正式行医的人,必须大学医科毕业,由伦敦皇家医师学会承认其资格,才得开业,否则只能算药剂师。事实上许多医生只是药剂师,参见本书一七八页注1。
[7] 当时的一个江湖郎中,爱尔兰人,本来对医药一窍不通,但在伦敦挂牌行医。一八三〇年十一月由于一个病人的死亡,遭到法庭审判。
[8] 弗朗索瓦·拉斯珀伊(1794—1878),法国科学家和政治家,曾在有机化学方面做出过一些贡献。
[9] 安德列亚斯·维萨里(1514—1564),比利时解剖学家,在意大利各地任教。他是人体解剖学的首创者,曾因此被宗教法庭判处死刑,后改为到圣地朝圣赎罪。在从圣地返回意大利途中,因船舶失事遇难。著有《人体解剖》等书。
[10] 盖仑(129—199),古希腊伟大的医学家和医生,其著作一直被认为是医学界的权威。但他的解剖理论是以解剖动物为基础的,维萨里通过人体解剖,纠正了他的一些错误。
[11] 约翰·拉塞尔(1792—1878),英国政治家,辉格党议员,议会选举改革法案的起草人之一。一八三一年三月,改革法案由拉塞尔提交议会讨论,但未获通过(因当时内阁虽已由辉格党党魁葛雷组成,议会中托利党仍占多数),本章所指的背景即这一时期。接着,一八三一年四月,议会因而解散,六月新议会组成,九月改革法案在下院通过,一八三二年五月在上院通过,六月经国王批准生效。
[12] 托利党和辉格党即于此时逐渐演变成后来的保守党和自由党。
[13] 英国民间传说,出现彗星的一年,农作物长势特别好。
[14] 韦尔伯福斯见本书十七页注1,罗米利见本书三十七页注1。
[15] 这是当时在英国各地纷纷成立的以推进议会改革运动为目的的政治组织,其中最著名的即伯明翰政治协会,这些协会打破了党派界线,在议会选举中发挥了作用。
[16] 埃德蒙·伯克(1729—1797),英国政治家和演说家,辉格党的重要人物,积极宣传自由派主张,曾通过所谓“口袋选区”(见本书三四五页注1)进入议会。
[17] 指反对基督的人,见《新约全书》。这里是指教皇。
[18] 爱德华·斯坦利(1799—1869),英国政治活动家,一八二〇年起担任议员,支持议会改革法案。
[19] 迈克尔·德雷顿(1563—1631),英国诗人,他的诗主要是歌颂英国的山河和历史,早年也写过歌颂伊丽莎白女王的诗。这里是模仿他的风格写的两行诗。
[20] 凯布尔(1792—1866)是当时的一个教士和圣诗作者,曾任牛津大学诗学教授。《基督之年》是一本宗教诗集,也是他的主要作品,出版后曾风行一时。
[21] 居鲁士(公元前600?—公元前529),古波斯国王,波斯帝国的创建者。
[22] 拉瓦锡(1743—1794),法国伟大的化学家,近代化学的开创者。
[23] 《圣经》中被撒旦释放出来捣乱世界的人物,见《启示录》第二十章第八节。
[24] 据希腊神话,叙拉古暴君狄奥尼修斯请达摩克利斯赴宴,在他头顶上用马鬃悬一把剑,使达摩克利斯随时感到有生命危险。
[25] 古罗马特有的一种墓穴,形同地下室,中间有过道,两旁是坟墓。
[26] 透特,古代埃及的智慧之神。大衮见本书一九二页注1。
[27] 见《坎特伯雷故事》中“律师的故事收场语”。罗拉德派是中世纪基督教中反对天主教的一个新教教派,以英国宗教改革家威克里夫(1320—1384)的信徒为主,提倡社会平等,反对封建等级制度,主张教士应过清贫生活等。
[28] 授予教士俸禄的权利,实际也就是任命教区牧师的权利,这种权利并不统一,有的属于主教,有的属于上级教会,但有些教区的教堂系由庄园主所修建,它的俸禄便由庄园主授予。洛伊克教区的情形便是这样。
[29] 许·拉蒂默(1485?—1555),英国宗教改革时期著名的传教士,新教的殉难者。
[30] 方济各(约1182—1226),基督教方济各修会的创始人。
[31] 基督教的术语,认为上帝为救世人,使基督牺牲在十字架上,把他的“义”转归世人,因而使世人得救。
[32] 希腊神话中的牧人,后来进入诗歌中,成为牧女克绿哀的情人,参见本书二十六页注1。
[33] 一八三一年四月英国议会因拒绝通过议会选举改革法案被解散,参见本书四四一页注1。
[34] 英国一八三一年的议会选举改革法案,适当放宽了选民的财产资格限制,规定城市选民为年收入十镑以上的财产的持有者,包括房主等等在内。
[35] 亚历山大·蒲伯(1688—1744),英国著名诗人。双行诗是两行押韵的诗,蒲伯运用的主要诗歌形式。
[36] 约翰逊于一七五〇至一七五二年间发行的期刊,其中文章绝大部分均为约翰逊本人所写。
[37] 即威廉·庇特(1708—1778),查塔姆伯爵,英国政治家,曾任内阁首相,称老庇特。他的第二个儿子威廉·庇特(1759—1806),称小庇特,也是当时著名的政治家。老庇特是辉格党党魁,小庇特则是托利党首脑。
[38] 约翰·查尔斯·斯宾塞(1782—1845),英国政治家,在政界以奥尔索普子爵的名义进行活动。一八三〇至一八三四年任下议院议长,支持改革法案。
[39] 原诗题名《伦敦,1802》,是一首颂扬弥尔顿的十四行诗,这里引的是它的最后两行。原诗系用第二人称写成,这里改成了第三人称,“它”是指英国。
[40] 指教士担任两个以上教区的职务,领取两份以上的俸禄,这曾遭到反对,后来受到了各种限制。
[41] 这名称是作者虚构的。
[42] 指“三十九条信纲”,英国国教会的信仰纲领。
[43] 沃伦·黑斯廷斯(1732—1818),英国殖民主义者,印度的第一任总督,曾残酷剥削印度人民,因而致富。他的祖父曾任伍斯特郡代尔斯福教区牧师,在那儿置有庄园住宅,后因家道中落出售。沃伦·黑斯廷斯立志收回庄园,在印度发财后,终于达到了这目的。
[44] “绊脚石”和“害人的磐石”均指妨碍人信仰上帝的障碍,语出《圣经》。
[45] 英国民间对魔鬼的别称。尼克又是尼古拉斯的昵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