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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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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以前那些看人只看一面的小说家来说,写作这件事着实容易得多。总而言之,他们的英雄好得十全十美,他们的恶人坏得彻头彻尾。但你看x。她不只是常常撒谎,她简直就有撒谎癖,是个说谎狂,她会编极其恶毒的故事,这些故事没有任何事实根据,但听到她如此言之凿凿,对情况的细节了如指掌,你几乎都要相信她自己也以为这是真的。她贪婪,为了得到想要的东西什么卑鄙手段都使得出来。她势利,就算人家不想结识她,她也会厚颜无耻地硬要结识人家;她趋炎附势,但由于头脑空空,没有见识,二流的货色就能让她心满意足,所以她追逐的不是大人物本人,而是他们的秘书;她记仇、善妒;她是个嘴硬的恶霸;她自负、粗俗、浮夸。她的的确确是邪恶。

她聪明。她有魅力。她品味极好。她慷慨大方,花起自己的钱和花别人的钱一样大方,一直花到最后一个子为止。她热情好客,客人能快乐,她便也会跟着快乐起来。随便一个爱情故事就能让她感动唏嘘;和她毫不相干的人,若是心中苦闷,她也会千方百计地帮着宽慰。有人病了,她便会尽心尽职地照顾。和她谈话很轻松愉快。她最大的好处在于她富有同情心。她会体谅地倾听你的诉苦,那同情心是发自肺腑的;她会竭尽全力为你排忧解难,就算实在解决不了也会设法让你心里好过点,那善心绝不掺假。她会全心全意地关注你所有的事情,你成功她便开心不已,你失败了她也跟着痛心。她实实在在是善良。

她可恶又可爱,贪婪又大方,残忍又善良,恶毒又大度,自私又无私。一个小说家究竟如何才能把这些对立的特点结合在一起,让它们看起来的确和谐,使得人物形象因此真实可信呢?

在这方面,读一读巴尔扎克的《邦斯舅舅》会受益匪浅。邦斯贪吃。为了满足他不光彩的食欲,他经常在吃饭的时间硬蹭到别人家里去,也不管人家明显对他的到来不满,主人不情愿招待他,对他冷眼相向,欢迎他的时候也尖酸刻薄,家里的下人也耻笑他,他都生生受下来,不吃到酒足饭饱,坚决不走人。碰上得花自己的钱在自己家里吃饭的情况,他整个人就蔫了。这一陋习叫人恶心,这样的角色只会让人厌恶。但巴尔扎克却要求你同情他,并且能巧妙地获得你的同情。首先,他把总被邦斯揩油的人家写得卑劣粗俗;然后,因为邦斯是个收藏家,他便着力描写这个主人公无懈可击的品味,以及他对美的热爱。为了买一幅画、一件家具或是一只瓷器,他不仅可以放弃奢侈,甚至连自己的生活必需品也会克扣。巴尔扎克一遍又一遍地强调他心好、善良、憨厚、能为朋友两肋插刀,一点一点地,你忘掉了他的贪婪可耻,忽视了他因吃了别人一顿美餐便奴颜婢膝地奉承、感谢他,你只会对他感到深深的同情,他的那些受害者们倒是让你相当憎恶,虽然他们也被邦斯折腾得够呛,巴尔扎克却连一点优点都没加给他们。

我和a太太是老朋友了。她是个美国人,嫁给了一个外交官,他战前在彼得堡任职。我那天在巴黎遇到了她。她告诉我她刚刚遇到一件怪事,让她心里有些不快。她偶然遇到一个俄国朋友,革命前她们有来往,那时这个朋友很富有,a太太也经常参加她举办的聚会。看到她穿得如此寒酸、衣衫褴褛,她很震惊。她给了她一万法郎,让她去买些新衣服,这样她也许能找到家时装店当个女店员之类的。一周后,a太太又碰上了她,她依旧穿着那套旧衣旧帽旧鞋。她问她为什么还没有给自己买套新装,俄国人面有愧色地解释说,她的朋友个个都穷困潦倒、破衣烂衫,若只有自己一人衣着光鲜,她实在没法接受,于是她把她们都请到银塔餐馆[1]吃了一顿大餐,之后她们又进了一家又一家夜总会,直到把每一分钱都花了出去。她们早上八点才回到家,身无分文,疲惫不堪,但心情舒畅。a太太回到丽池饭店,把此事告诉了丈夫,他很恼火自家太太这样浪费钱:“你根本没法帮那种人的,”他说,“她们根本无药可救。”“他说得当然没错,”她告诉我说这件事时这样说。“我也很生气,但是你知道吗,不知怎么地,我居然隐隐有一点羡慕她们。”我的朋友懊恼地看着我,“我觉得这表现了一种气概,这种气概我从未有过,也永远不会有,”她叹了一口气。

查理·卓别林。他长得挺帅气,身材相当匀称,手脚小巧好看。他的五官端正,鼻子稍大一点,嘴巴富于表情,眼睛很漂亮。他黑色的头发里夹杂着几缕银白,一头鬈发十分浓密。他举手投足极其优雅。他很腼腆。他说话还隐隐约约地带着点年轻时候的伦敦口音。他热情洋溢,神采飞扬。若是和一伙让他不觉得拘束的人在一起,他就会大出洋相,毫无顾忌,令人愉快。他创造力丰富,生气勃勃,并且极具模仿能力,这可是个好天赋:他虽法语、西班牙语一句不懂,却能模仿操这些语言的人说话,模仿得风趣幽默、惟妙惟肖、让人捧腹。他即兴表演兰贝斯[2]贫民窟里两个女人间的对话,那场景既怪诞又感人。如同任何幽默,这些对话都基于细致的观察,而它们的真实性,以及那真实里暗含的一切,都透着无限凄凉,因为这些对话充分显示表演者对贫寒、凄惨生活的熟悉。接着他会模仿二十年前音乐厅里的各类演奏者,或是模仿那些在沃尔沃思路边小酒馆里为一个车夫义演的业余表演者。不过我这儿只是在列举:我没有描述他举手投足间令人难以置信的优雅。查理·卓别林轻而易举地就能让你连着笑上几个小时,他是个喜剧天才。他的玩笑朴素简单、可爱讨喜、自然率真,但这期间,你一直觉得那欢笑的后面透着深深的忧伤。他是个情绪化的人,不用他开着玩笑宣布:“哎哟!昨晚我突然大发忧郁症,我都不晓得拿自己怎么办好了,”你也清楚他的幽默中满是哀伤。他给你的印象并不是一个快乐的人。我觉得他十分怀念自己在贫民窟的生活。他的盛名,他的财富,都将他拘于一种生活方式,而这种生活方式本身也只让他感到拘束。我认为,尽管他年轻时忍饥受冻,穷困潦倒,但现在回想起那时的自由,他还是无限渴望,却又知道这样的渴望永远也不可能再得到满足。对于他来说,伦敦南区的大街小巷上才有嬉闹欢乐,才能肆意冒险。对于他来说,它们才是真实的。那些有人精心照料的大街,街道两旁整齐干净的房子,房子里住的是富贵人家,它们永远不会有贫民窟来得真实。我可以想象他走进自己的房子,心里嘀咕着自己跑到这个陌生人的家里来究竟是要做什么。我猜,大概只有肯宁顿路[3]上那栋小楼二楼的背阴房间,才能让他觉得是家吧。有一天晚上我和他一起在洛杉矶街头散步,不知不觉中走到城市最穷的地方,那里有脏兮兮的出租公寓和破旧俗气的店铺,店里卖的是穷人们每天要买的东西。他喜出望外,声音里充满了愉悦,叫道:“我说,这才是真正的生活呐,对吧?其他的全是装模作样。”

沙捞越[4]。地平线上有一线细碎的洁白云朵,除此之外天空中再无一丝云。很奇怪,它们看上去似乎兴高采烈。它们就像一排跳芭蕾舞的女孩儿,穿着白裙,候在后台,既紧张又开心,等着大幕升起。

天空是灰色的,灰蒙蒙的天上挂着雄奇的乌云,烈日刺破这片灰色,在云尖镀上一抹银白。

日落。大雨猛地就停了,山头蜿蜒密布的云块似乎在狠狠地攻击太阳,就像狂怒的提坦们疯狂攻击神圣的阿波罗,太阳虽然战败,却败得恢弘壮丽,将朵朵黑云变得灿烂辉煌。乌云似乎怔住了,停下了手,神灵临死前最后一搏,将它们淹没在一片绚烂之中,接着,忽地就入夜了。

这条河很宽,河水又黄又浑。沙滩的后面长着木麻黄,微风拂过它们缎带般的叶子,窸窸窣窣的声音像是有人在说话。当地人管这些树叫“说话树”,他们说如果你在午夜时分站在树下,就会听见不知名的人的声音,轻轻地告诉你大地的秘密。

一座碧绿的小丘。密林从山脚一直覆盖到山顶,一片醉人的翠绿,绿得如此浓郁,让你屏住了呼吸,同时还觉得有一丝窘迫。这是绿的交响曲,似乎有一位作曲家,用的是颜色而不是音符,试图用粗糙方式表达出微妙的东西。山上的绿色从水蓝宝石的浅绿到绿玉的深绿,应有尽有,山间的翡翠绿就像小号齐鸣,一株灰白的鼠尾草好似笛声悠扬。

正午炎炎的烈日下,那条黄色的河泛着死一般的惨白。一个当地人划着一条颤巍巍的独木舟逆流而上,舟小得几乎全没在水面之下。两边的河岸上散落着建在桩子上的马来民居。

傍晚时分,一群白鹭向河边飞来,飞得低低的,然后四下分散开。它们像轻轻的白色音符,甜美、纯洁、春意盎然,好似一只看不见的手拨着一把看不见的竖琴,弹出一段优美的和弦。

s。小伙子十八岁,刚开始出来社交。他是个长得挺好看的年轻人,蓝眼睛,栗色的鬈发,浓密的头发一直盖到脖子。他正在蓄胡子,想留一抹唇须。他的笑容很迷人。他天真无邪。他有着年轻人的热情和骑兵军官的风度。

红树林。河口沿岸长着红树和聂帕榈。聂帕榈是一种矮棕榈,叶子很长,就像老画上棕榈主日[5]里用的棕榈枝。它们长在水边,使土壤肥沃,待制造出一片新的沃土,便渐渐消失,由热带丛林取而代之。它们是开拓者,开垦出了土地,等着生意人和各色人群接踵而至。

沙捞越河。河口非常宽。两边都长着红树和聂帕榈,浸在树里,被水冲刷着。郁郁葱葱的丛林后面,在更遥远的地方,碧蓝的天空映衬出崎岖山峦的深色轮廓。你一点都不觉得阴郁,也不觉得压抑,反而觉得开阔、自由,绿色植物在阳光下泛着光,天空无忧无虑、轻松愉快。你好像是踏入一片友好而富饶的乐土。

天空是蓝色的,既不是炎热炙烤下的倦怠苍白,也不似意大利的天空那般暴躁,好像是混合着奶白色的铁。朵朵白云像海上的一只只小帆船,在太阳下亮闪闪的,优哉游哉地漂过。

一间屋子。墙是未上漆的实木,上面挂着凹版印刷的学院照片、迪雅克[6]盾、帕兰刀[7],还有装饰匀称、色彩鲜艳的大草帽。长长的藤椅。几件文莱铜器。花瓶里插着兰花。桌子上盖着张脏兮兮的迪雅克布。一个粗糙的木架子上放着廉价版小说,还有好几本年代久远的游记,皮制封面已有磨损。一个角落里有一个放满了瓶子的架子。地板上铺着藤席。

屋外连着一条回廊。它离河只有几英尺远,你能听见河对面集市上中国人欢庆时的喧天锣鼓。

叽咳咭咳。这是一种棕色的小蜥蜴,它得这么个名字正因为它会发出“叽咳咭咳”的声音。真难相信这么小的喉咙里能发出这么大的声响。晚上就能听到这种声音,这声音极像人声,猛地打破沉寂,听上去很有点嘲讽的味道。你也许会觉得这声音是咯咯地在嘲笑那帮白人,他们来了又走了,一事无成,什么都没改变。

清晨时分的色彩明艳而柔和,随着一天中时间的推移,它们变得疲惫又苍白,最后只剩下深深浅浅的炎热。这像用小调写的中国曲子,单调得令人发指。你竖起耳朵期待着它过渡到和弦,但它永远都停在原地。

囚犯们得服劳役,你可以看见他们被一个锡克人看守着,在路上不慌不忙地干活,那些戴着镣铐的人(他们以前逃跑过)行动起来似乎一点都不受镣铐的影响。

丛林。地上连一条小路也找不到,铺满了厚厚的腐叶。树长得浓密,有的长着巨大的叶子,有的长着洋槐树一样的羽状树叶,有椰子树,有长着笔直细长白色叶茎的槟榔树,有竹子,有野生西米树,好像长着大束大束的鸵鸟羽毛。树间偶尔杵着一棵死树干,光秃秃的,颜色苍白,那白色由周围的绿色衬着,显得格外显眼。林间还零星长着几棵丛林之王,高高的大树暗暗较量着,枝繁叶茂,拔地而起,蹭蹭地向上蹿,远高过一般的树木。

林中还有寄生植物,大团大团的绿叶长在树杈上,开花的藤蔓像婚纱一样罩在树上。有时,它们把高高的树干整个裹住,像是套上了一把光彩照人的鞘,长长的藤条上开满花朵,从这一枝挂到那一枝。

大清早的,看到这么一大片绿,叫人欢欣鼓舞。它们既不让人觉得阴暗也不让人感到压抑,但这些植物这般生机勃勃、热情奔放,其中透着一种奇怪的亢奋,像是酒神走在前面,侍女们紧随其后,一路毫无顾忌地高声喧哗,嬉笑打闹。

沿河而上。头顶上高高地飞着一对鸽子,一只翠鸟疾速掠过水面,一抹亮色一闪而过,这是一块活宝石,像一只中国瓷器一样明媚鲜艳。两只猴子并排坐在树上,尾巴垂了下来;另一只猴子在树枝间跳来跳去。林中知了一个劲地叫着,叫声中似有怒气。那声音没完没了、单调乏味,和小溪流过岩石散布的河床时发出的哗哗声一般。突然一只鸟放声歌唱,一时蝉儿们都闭了嘴,鸟儿唱的旋律同英国的画眉一样。

晚上,青蛙呱呱、呱呱、呱呱地叫着,大吵大嚷;不时会有哪只夜间出没的鸟插进来,短短地唱上一句。萤火虫把树丛装扮得像点满了小蜡烛的圣诞树。它们柔柔地闪烁着,像是平静的灵魂放出光芒。

河道渐渐窄了,像是到了泰晤士河哪个植被茂盛的河段。

杜鹃。它只叫三个音符,只缺一个就是一段和弦了,竖起耳朵也等不来第四个,真是叫人要发狂。

涌潮。我们看见它从离我们很远的地方涌过来,两三个大浪接踵而至,但看上去没什么好让人紧张的。它离我们又近了些,来势汹汹,惊涛骇浪般咆哮着。我意识到这浪比我想象的要大得多。我看它们来者不善,便勒紧了裤带,这样的话,要是非得游泳逃命,裤子也不至于会掉。说时迟那时快,顷刻间潮水就打了过来。好大的浪头,八英尺、十英尺、十二英尺高,我们立刻就清楚,这种情况下,没有船能抗得住了。第一个浪打过来,把我们全浇透了,还灌了半船水,紧接着另一个浪又打过来。船工们开始大叫起来。他们是从内陆监狱来的囚犯,还穿着囚服。他们控制不住船,船被大水冲得直打转,浪尖把我们都颠到了船的一侧,又一个浪打过来,船开始下沉。我、杰拉尔德,还有r原先躺在船上的遮棚下面,现在连忙爬出来,船突然一下就支持不住了,我们一起落进水里,我们的周围都是滔天巨浪。我的第一个反应是赶紧游上岸去,但r大声叫杰拉尔德和我抓紧船。我们紧紧抓住船,坚持了两三分钟。我以为当潮往河上游涌去以后,浪就会慢慢平复下来,最多再过个几分钟,水就会又平静下来了。可我忘了这潮水正卷着我们一起前进。浪一个接一个地打在我们身上。我们拼命抓住船舷,抓住藤条遮棚的框。接着一个更大的浪打来,把船掀翻过去,扣在水中,于是我们面前只有滑溜溜的船底,没有别的可以抓。我们一看大概还可以够到龙骨,便拼命一把抓住了它。船继续像个轮子似的翻滚着,一会儿我们又重新扒住了船舷,觉得稍微安全了点,可刚松了口气,船就又翻了,我们被逼到水下,一切又得重来。

这翻来覆去地不知道持续了多久。我觉得这种情况是由于我们都挂在船的一侧造成的,我试图叫几个船工去攀住另一侧。我想,一半人留在这边,一半人到那边,我们就能保持船底向下,这样更容易抓紧、坚持住。可没人明白我的意思。浪继续冲击着我们,每一次抓不住船舷,我就被推下水面,只有抓住龙骨,才又能把头露出来。

渐渐地,我开始喘不过气,我感觉自己的力气在一点一点地流逝。我知道自己坚持不了多久了。我觉得最好的办法就是拼一把劲游上岸去,但杰拉尔德求我一定要咬牙坚持住。现在岸看起来离我们不超过四五十码。我们仍然被奔腾汹涌的浪潮卷着前行。船一圈一圈地翻滚,我们像笼子里的松鼠一样跟着它一圈一圈地转。我被灌了一肚子水。我感觉自己快差不多了。杰拉尔德在我旁边,帮了我两三把。他也只能做这些了,因为当船翻过来的时候,我俩一样无助。然后,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船保持底朝下,稳了三四分钟,我们得以攀住船舷,歇一口气。我以为危险终于过去了。能喘过气来真是不容易。但船猛地又翻了过来,一切又从头再来。刚才缓了那几分钟,我现在又有力气再坚持一会儿。没一会儿我又上气不接下气的了,我觉得自己虚弱极了。我精疲力尽,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足够的力气游回岸上。这回杰拉尔德也和我一样,差不多要累瘫了。我告诉他我唯一的活路就是设法游上岸。我猜我们当下所处的河段比刚才更深了,因为浪潮似乎没有那么汹涌。杰拉尔德左右各有一个船工,他们不知怎么地明白了我俩要撑不下去了。他们向我们打着手势示意我们现在可以试试往岸边游。我疲惫不堪。他们抓住漂过来的一个薄垫子(我们之前曾躺在这上面),他们把它卷成一圈,当做救生带。虽然这东西看上去似乎不太管用,但我仍然一只手抱住它,另一只手全力朝岸边划去。那两个人跟着我和杰拉尔德。其中一个游在我身边。我都不太清楚我们是怎么到了岸边的。杰拉尔德突然大喊说他踩到底了。我把腿伸下去,但什么也碰到。我又向前划几步,再试一次,我的脚陷进了厚厚的泥中。脚踩着恶心的软泥,心中直感到谢天谢地。我继续扑腾着,终于到了岸边,直起身来,黑黑的淤泥一直没到我们的膝盖。

我们拽住露出淤泥的死树根向前爬,爬到了河堤顶上,看到一块杂草丛生的平地。我们瘫倒在地,四仰八叉地躺了一会,浑身虚脱。我们累得动弹不得,从头到脚都糊着黑泥。歇了一会,我们脱掉身上的衣物,我把直滴水的衬衫围在腰间。然后杰拉尔德犯了心脏病。我觉得他就快要死了。我束手无策,唯有让他静静地躺着,安慰他一会儿就会好的。我不知道我们在那儿躺了多久,我猜大概近一个小时吧,我也不知道我们刚才在水中呆了多久。终于,r划着一条独木舟来把我们接走了。

我们去河对岸迪雅克人的长屋里过夜。尽管我们从头到脚都裹着厚厚一层泥,尽管我们平时一天要游三四回泳,但我们这会儿实在是不想再下河了,只在桶里用水草草洗了洗。我们都没说什么话,但我们绝对都觉得当天晚上再也不想和那河发生任何干系了。

现在回头看看,我很吃惊地意识到当时我始终没觉得恐惧。也许是因为和大浪的搏斗实在太激烈,我都没来得及产生任何情感,就连我觉得自己力气渐失,再过一刻自己就要放弃了的时候,想到马上就要被淹死了,我也一点都没感觉害怕或是痛苦。我太累了,死对我来说倒更像是一种解脱。那天晚上,我穿着一条干莎笼[8],坐在迪雅克人屋子里,看到黄色月亮挂在天空,心中产生的愉悦无比强烈,甚至有了几许感官上的快乐。我禁不住想起这会儿自己完全可能已经是一具浮尸,被潮水挟着向河上游漂去。第二天早晨我们又出发了,沿河而下,看到天空明媚,阳光和煦,草木碧绿,我心中更是又添了一份快乐。那天的空气出奇的清新。

迪雅克人的房子。非常长,建在桩子上,屋顶覆盖着茅草。进屋得沿着一根粗粗凿出几级台阶的树干向上爬。房外是一条回廊,回廊的地板是用藤条捆扎竹子做成。有一间长长的公共起居室,里面有一个平台,还有好几个房间,每间住一户人家。公共起居室的墙边立着一些大罐子,这就是迪雅克人的财产。我们走进屋子,主人铺开干净的垫子让我们坐下。家养的鸡到处乱飞。一根柱子上拴了一只猴子。狗儿四处转悠着。主人在平台上为我们铺好了床。一整夜公鸡叫个不停,到了破晓时分,它们更是吵得要死。接着房里又渐渐响起人声。男人们出发到稻田去干活,女人们到河边去打水。太阳还没升起来,长屋里就像蜂箱一般忙得热火朝天了。

迪雅克人身材较小,但很匀称,棕色皮肤,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并不凹进去,有点像科普特人[9]马赛克画上的眼睛,鼻子也是扁平的。他们脸上总是挂着甜甜的笑容,风度翩翩。女人们个头都不大,腼腆,脸上同僧侣一般毫无表情,她们相貌漂亮,年轻时身材娇小。但她们老得很快,头发变白,皮肤松松地包在骨头上,皱巴干枯,干瘪的乳房直往下坠。有一个很老很老的瞎眼老妪,像尊雕像似的坐在角落里,挺直了腰板,谁也不理睬。忙碌的生活忽略了她,她依旧沉浸在对往事的回忆中。煮饭的事归女人做。这里分工严格,千百年的习俗传下来,分配给女人的活儿男人根本不会想到要去插手。女人们只在腰间围一块长及膝盖的布。她们手臂上套着一个弯弯曲曲的银圈,许多人的腰上也有,那圈儿看上去就像巨大的钟表发条。她们在脖子上系条大围巾,做成个兜椅。让孩子坐进去,背在背上。男人们戴银手镯、耳环和戒指,穿戴整齐后,他们显得英俊而俏皮。许多人披着长发,这让他们看上去隐约有几分像女性,看上去怪怪的。尽管他们随时面带微笑,举止令人欢喜,但你仍能感觉到下面藏着一丝略叫人吃惊的野性。

长屋下面,猪四处拱着,吃着垃圾,弄出窸窸窣窣的声响;鸡鸭则咯咯呱呱叫个不停。从房子到河有一条路,是粗木板子铺成的,这样人就不需要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在泥里。但落潮的时候,你就得踩着又黑又黏、深至膝盖的淤泥爬上河岸。

当我回到古晋[10],便写信给沙捞越的行政长官(之前我一直投宿在他家),问他能否帮个忙,想法给那两个救了我一命的囚犯减刑。他回信说,其中一个他已经释放了,但另一个他恐怕帮不上忙,因为他在回塞棉港的途中顺道回了一趟他的村子,把他的岳母给杀了。

东边的一条河,河两岸都是大片的密林,在满月下,那丛林比夜还要黑,万籁俱寂,沉寂中透着不详。想到那厚厚的枝叶下藏匿着的黑暗、残暴的东西,你就不由得浑身战栗。它似乎在期盼着什么。但在明净的天空上,月亮悠然地走着:它像哪位乡绅的胖夫人,穿着最好、最体面的衣服,顺着村中教堂的过道向前走。接着在东方,在一朵云参差不平的边缘出现了一抹淡淡的红色。平静的河面上,一条舢板默默地滑过,水面倒映着站在舢板上的渔夫那模糊的身影。岸上,丛林野地间射出一束热情友好的光,你猜那来自一间紧挨着水边的草舍,茂盛的棕榈、名字古怪的树,还有攀爬植物把它围得严严实实。现在东方的那抹红越来越耀眼。凌乱的云团被撕裂、扭曲:太阳气势汹汹地升了起来,似乎是拼着神秘、黑暗、残忍的力量杀将出来。再低头看河时,已经是白天了,但回头看看,月亮还静静地挂在天上,夜晚依然安详宁静,还没有过去。

l。他四十出头,中等个头,瘦,很黑,头微秃,黑发,眼睛又大又凸。他说起话来永远只有一个调,没有抑扬。他看上去不像英国人,倒像地中海东部的人。他在边远分驻所呆得太久了,和人在一起会觉得害羞,一言不发。他有个自己并不怎么关心的当地妻子,四个混血的孩子,他把他们送到新加坡去接受教育,好让他们将来能到沙捞越的政府办事处去做职员。他根本不想回英国去,在那里他觉得自己是外人。他的迪雅克语和马来语说得和当地人一样流利,他出生在这个国家,不大了解英国人,却对当地人的思维方式了如指掌。他有一次去英国休假,和一个女孩订了婚,但想到自己在马来的家庭,他便心中十分不安,最终解除了婚约。比起驻扎在古晋,他更乐意呆在边远的驻地。他不苟言笑,是个病态、忧郁的人,做事一丝不苟,生怕犯了错。他一旦说起话来,就又长又枯燥,一点都不风趣。生活就是一条死胡同。

古晋集市。集市由几条窄窄的街道组成,街道上有像博洛尼亚地区那样的拱廊,每栋房子都是一个商店,可以看见里面挤满了中国人,过着中国城忙碌的生活,干活、吃饭、聊天。河两岸是当地人的茅草房,在那里,马来人还按照千百年流传下来的生活习惯过着日子。当你在人群中闲逛,当你驻足观望,你会体会到生活的急迫感,顿觉奇怪而激动。你悟出这是快乐、平常的活动。出生和死亡,爱情与饥饿,这些就是人类的事务。密集的人群中走过一个白人,这便是这里的管辖者。他永远都不会是身边这生活的一部分。只要中国人不闹事,乖乖缴税,他就不会管他们的闲事。他只是一个皮肤苍白的外人,穿行在现实中,像是外星来客。他不过是个警察。他是个永远的流放者。他对这个地方一点兴趣都没有。他只是在等着退休,而且他知道当那天终于到来,他就已经只适应这里的生活了,在别处绝对住不下去。他们经常在俱乐部里谈起自己退休后能去哪里生活。他们对自己感到厌烦,也对彼此感到厌烦。他们对挣脱枷锁获得自由的那天翘首以待,但未来又让他们气馁。

种植园主。他在剑桥大学念的书,拿到学位后,决定去做个种植园主。他在这里已有十年之久,还是单身。突如其来的经济萧条毁了他。经济繁荣的时候他赚了两千美元,把它全投到橡胶种植业上,但现在,他投资的大部分胶林又都变回了丛林。他是位小个子男人,五官不端正,有着一双柔和的黑眼睛和一副温柔的嗓音,很腼腆,很有模仿天赋,热爱音乐。各种乐器他都多多少少会演奏一点。他收集马来银器。他让人觉得有些可怜。他住在一间乱糟糟的平房里。墙上贴着数不清的裸女照片,各种姿态都有。粗糙的架子上摆着些现代小说。

t太太。金发女郎。由于天热,她没烫鬈发,但这头发挺漂亮,颜色是极浅的淡黄色。她长着一双蓝眼睛,颜色稍浅,虽然她不会超过二十六岁,却已开始显现疲惫之态。正面看上去,她这种面色苍白的样子还算漂亮,但她的下巴很小、不起眼,一看就不是坚毅之人。从侧面看,她就有点像头山羊。她的皮肤曾经白皙滑腻,但现在,就像热带的一天,已开始销蚀。她穿着棉布和薄纱做的衣服,蓝的粉红的,敞着领口,短袖子。她常戴的饰物是一串白珊瑚珠子,头上还戴着顶菲律宾草帽。

n太太。金发,体肥,四十岁。她是个人高马大、深色皮肤的女人,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待人友好。你会觉得她可能曾在歌舞团做过舞蹈演员,但实际上,她来自处理东方事务的世家,她们家做这事儿都有一百多年了。她很胖,而且不停地越长越胖,这让她极其郁闷,可她对食物没有抵抗力,吃起奶油、土豆和面包,她便狼吞虎咽,津津有味。

新加坡:鸦片幻梦。我看见一条两旁立着高高白杨树的路,就是那种在法国常见的路,这条路在我眼前一直向前,白色笔直的路,一直通向无比遥远的地方,我能望到很远的地方,我从没看得这么远,但白色的路依然向前延伸,路两旁依然是碧绿的白杨。我似乎是在沿着路疾速前进,身边白杨飞一般地掠过,比坐特快列车时窗外的电线杆闪得还要快。长长的两列白杨,它们一直向前,一直在我的前头。然后,突然间,白杨就不见了,放眼望去,只见洒下浓荫的阔叶乔木、栗树和悬铃木,树与树间隔很开。我不再是以全速前进,而是优哉游哉地走着,不一会儿便来到一片开阔地,低头俯瞰,下面是一片灰色的海,海面平静。零星有几条渔船正在驶进港湾。远处,海湾的另一边,有一座整洁漂亮的花岗岩房子,花园里立着根旗杆。那一定是海岸巡逻队员的房子。

他在马来联邦的一个州做了二十年的行政长官。他的日子过得和帝王差不多。他非常古怪而且凶狠。他独断、暴戾、严酷。他有一个马来老婆,她以及其他女人给他生了一大群孩子。后来他退休了,定居在切尔滕纳姆[11],娶了那里的一个女人,从此之后,他唯一的愿望就是她的愿望:打进最好的社交圈。

d夫妇请我赴晚宴,见见他们的朋友,这是一对夫妇,要在新加坡待上几天。男的在英属北婆罗洲的某个地方做行政长官。d.夫人告诉我他曾是个大酒鬼,每天晚上都带一瓶威士忌上床睡觉,天亮之前喝干。后来,他实在是太招人嫌了,总督就派他回英国去休假,告诉他如果休假结束回来之后他还清醒不过来,就炒他的鱿鱼。那时他还是个单身,总督建议他回英格兰娶个好姑娘,她能叫他从此规规矩矩的。休假结束他回来了,结了婚,洗心革面,从此滴酒不沾。

他们来参加晚宴。他是个又胖又大的男人,脸上光溜溜的,有些谢顶,无聊而傲慢。她个头很小,皮肤黑,既不年轻也不漂亮,但机敏,而且明显很能干,风度很是优雅。她这样的女人你会在坦布里奇威尔斯[12]、切尔滕纳姆或巴斯能碰上一大堆,她们天生就是老处女,似乎从未年轻过,但你觉得她们也永远不会变老。他们结婚五年了,看上去很幸福,我看她完全是为了能嫁出去才嫁给他的。

之后我再也未碰到过这对夫妇,他们也永远不知道自己那晚赴宴招惹了什么。我以他俩为原型写了篇故事,名叫《宴会之前》[13]。

爪哇。车站上有一群垂头丧气的人,三男两女,都戴着手铐,由爪哇士兵看押着。这些囚犯是本地的基督徒。他们八个人到一个村子里去传道,劝村里的人皈依基督教。他们宣讲了自己“普天下人人和平、友好”的信条,村落的首领和他们理论起来。争论越来越激烈,后来领头的福音传教士打了村落首领。他们打起架来。女人们也加入了进去,村落首领被打死了。这一下发展成了一场混战,结果是村里死了七个人,传教士死了三个。

礼拜四岛。这家旅馆是布朗夫妇开的。她是位小个子女人,有些胖,穿着网眼式衬衫,黑色的头发烫成大波浪。她爱开玩笑。她的目光敏锐,显得颇狡黠,鼻子红得离奇。她也许曾经挺漂亮。和她的丈夫一样,她满脑子都是如何发财的离奇计划。他中等身材,四十岁左右,一头鬈发又稀又长。他的四肢和动作都松弛得奇怪,好像是安了弹簧似的。他做过许多工作,一开始是理发师,接着是职业赛跑运动员、赌注经纪人、训练师,他开过矿、贩卖过烟草,最后又回头做了理发师。谈起自己的职业赛跑生涯他很直率,他从中赚了很多钱。这项运动似乎不正当,他说起自己用假名字参加赛跑,说起自己在赌注经济人的指示下故意输掉比赛,大赚了一笔,等等,等等。他对这家旅馆不大上心,心思都在附近一座岛上的一处矿上,他指望在那儿淘到金。他从不饮酒。他有一个前妻生的女儿,名唤奎妮,在旅馆当服务员。她觉得自己干这个工作太掉价了,把客人的吩咐看作是对自己含沙射影的辱骂。一旦有客人揶揄她,她就会把菜单砸到人家头上,口中喝道:“滚滚滚!”做家务活的女用人是个干瘪的三十岁老姑娘,脸色蜡黄,五官分明。她的刘海上总绑着卷发垫纸,她顶着这头卷发垫纸大大咧咧地到处走。她曾在酒吧做过女招待,认为做家务活儿实在有辱她的尊严。她特好嚼岛上诸人的舌根。

c。他有一条吃水二十吨的双桅船和几只小艇,他原先用来采捞珍珠,只是后来碰上大萧条,采珠业无利可图,他也就不出海采珠了。他有六英尺高,身材魁梧,脸圆圆的,蓝色的眼睛透着诚实。他的举止有些拘谨,但脾气好,而且能为人着想。他的头发剪得很短,只在前额上留了一绺微卷的垂发。他的年龄在三十五到四十之间。他驾船出海时,就穿上非常破旧的粗布裤子和背心,但若是上岸,不管天气多炎热,他都要穿上黄靴子,灰西装裤,白色外套,一件花衬衫(他不系扣子),浆直的硬领子,佩一个黑色的针织领结,他把那领结弄得看上去像是用一个简捷的小装置绕过脖子,而那装置系在衣领扣上。当他微晃着身子大摇大摆地走在路上时,你一眼就能看出他是条小船的船老大。

丁顿号。这是一条五十五英尺长的双桅杆船。船员除了c之外,还有四个人,他们来自托雷斯海峡[14]中的海岛。这四个人皮肤黑,头发卷,体态健美。他们穿着打了补丁的脏裤子、汗背心,带着破旧的呢帽。汤姆·奥比是个白头发老头,身体很壮实;其他的都是年轻人;亨利是个花花公子,长得挺帅,时髦潇洒,喜欢自吹自擂。尤坦,只围了一条印花布裙,在船舱里架柴生火,负责做饭,这里也是船员们的卧舱。客舱在船尾,船桅正好穿过它。舱室太低了,人根本没法站直。天花板被吊灯的烟熏得漆黑。客舱里面可容两个人竖着睡,再有一个人横睡在门口。在舷墙和船舱之间塞了两只救生艇。

我们原定上午九点出发,但c迟到了,来了以后又发现忘了带备用三角帆,只好又派了两个船员去他家拿。我们终于起锚出发,潮水推着我们向前。风很紧,但阳光明媚,天空湛蓝。站在主帆和三角帆之下,随船飞速前进,真令人振奋。我们估摸着当晚就能到莫比亚哥岛,航程大约有四十五英里。船航行在星期四岛和威尔士亲王岛之间,我们在甲板室里吃午餐,有冷牛排、腌菜、煮土豆,还有一个松糕。我们还喝了茶。当我们最终驶离大陆的庇护时,发现海上刮着猛烈的季风,波涛汹涌。c收起前帆,捆紧了装淡水的水桶。狂风时不时向我们袭来,一个浪打来,一阵海水涌上甲板。海浪看上去很大,白色的浪头,坐在那样小的一条船里,人就是在风口浪尖。我们一路经过了许多小岛,每到一个我就在想要是船翻了自己能不能游上岸。几小时后,我们来到巴渡岛,c说应该在那里抛锚,第二天再往莫比亚哥去。我们环岛绕行,岛拦住了风,让我们舒服多了。我们找到一处锚地,那里已有十来只采珠船,它们也是为躲避恶劣的天气而来的。采珠人都是些日本人,只有一个澳大利亚人,他的船员是黑人。我们抛了锚以后,就放下一只救生艇去接他。我们请他喝了杯茶,邀他晚餐时分再来吃晚饭、玩桥牌。我们上岸,游了会儿泳。我们在路上打到一条无鳔石首鱼,做了晚餐,晚餐还有冷盘肉和苹果馅饼。我们用小锡杯喝茶,喝掺了苏打水的威士忌,酒足饭饱之后就在甲板室里就着明亮的防风灯玩起了桥牌。t(那个澳大利亚人)告诉我们,再往北边去,天气还要恶劣,他的船险些就被掀翻了。他预备等到风暴平静下来再说。毕竟现在水太混了,也采不到珍珠。他个头和我差不多,尽管他显然还年轻,但看上去已没什么水色。他很瘦,金发,一张脸饱经风霜、满是皱纹,他戴着假牙,长着一双蓝眼睛。他穿了一条深色裤子,套了一件汗衫。到九点钟左右,我们都觉得很困,他便回去了。夜晚清朗,月亮已接近满月,而我们那庇护所里没有一丝风。我们拿一只帆撑了个帐篷,把各自的床垫铺在甲板上,躺下睡觉。

第二天,我们早早就出发了,好赶上向外流的潮水,但我们没走多远就撞上沙洲,搁浅了。潮水向外海流去,我们陷在那里动弹不得,直到潮水又改变方向,托着我们离开了那里。我们穿过一座座岛屿,很快就到了外海。莫比亚哥岛还在远方,看上去只是隐隐约约、高低不平的一团。风比前一天还要猛,风大浪高。我们穿过一座座岛屿,行驶在浑浊的水中,到处都是礁石。一个船员站在船首的三角帆桁上负责瞭望。每一次一个浪打过来,我们就四处躲闪,免得被浇透。突然传来一声闷闷的刮擦声,我们知道这是船刮到礁石了。我们磕磕绊绊地开了过去,又回到了深水中。瞭望员挥着胳膊指挥着掌舵的c。他很紧张。我们又刮到一块礁石,又磕磕绊绊地开了过去。然后我们船头向外,驶了出去,好避开礁石。

莫比亚哥岛外围着两重环礁带。我们驶向一条环礁的入口,打算进入后在两条环礁间奋力前行,绕着岛寻找一个可以抛锚的地点。我们找到了外层礁带的入口,驶了进去,行至离岛内层礁带只有几码远的地方,再掉头(船几乎是原地大转弯)退到外层礁带旁。风刮得很紧,我们扬起所有的帆。船掉头的时候,帆布噼里啪啦直抖。如此反复了五六次,终于慢慢靠近了岛的尽头。三角帆已撕裂,抽打着主桅杆,发出巨响。我们全都湿透了。最后我们终于驶进莫比亚哥岛和我们要抛锚的小岛之间的一条航道。潮水逆风涌来,这让海水愈发地翻腾。我很害怕。船着了魔似的直晃,倾侧下去又猛地正过来。我看见一个大浪向我们扑来,撞上船身,淹没了甲板,我以为第二个浪会在船正过来之前就打上来,但我们的船像人一样灵巧地避开了浪,洋洋得意地驶向前去。然后外层的小岛给了我们保护,我们奋力驶向锚地。

我们上了一条救生艇,划上了岸。在那里,一个小海湾海滩边缘,有一块椰树环抱的凹地,c在这儿有一间小木屋。一具死猫的骨架躺在地板上。我们刚才被浇得透湿,现在能穿上干衣服,喝杯茶,真是太舒服了。我们在岛上四处闲逛。岛上居民的茅舍掩映在椰子树丛中,很漂亮。那天晚上,大风狂暴,在椰树间呼啸着,吵得我睡不着觉。第二天上午,船员们把海滩上的大石头搬到小船上去,以增加压舱物的重量。下午他们去了村子里,直到晚上才回来。汤姆·奥比到木屋来,说天气实在太糟,c决定再等上一天。椰子树被风吹得七歪八倒,我们抬眼望海,看到远处黑沉沉的风暴直冲小岛,化作绵绵细雨。云疾速划过天空。我们玩纸牌打发时间。尽管风大浪高,村里人还是驾着小艇出海去了,晚上带回来四头海牛。岛上所有的人都跑来看他们分海牛,分割完毕,每人都拎着大块大块的红肉走了。海牛肉的味道像牛排,但不够嫩。

校长。他年龄在五十到六十之间,又高又瘦,满脸皱纹;一头浓密的灰白头发,唇上是灰白的髭须,下巴上的灰白胡子一周没刮了。他一口大黄牙,牙齿烂得厉害。他讲话口齿不清,半是由于牙齿漏风,半是因为唇上的髭须太浓,所以要听懂他的话很是费力。他穿着卡其布褂子,一条黑白相间的破裤子,旧网球鞋、戴顶没了形状的呢帽。他非常邋遢。他在莫比亚哥生活了十五年,住在水边一间破烂的平房里,周围都是椰树。房子用木板搭成的,上面罩了波纹铁皮屋顶。藤条椅子摇摇晃晃。墙上贴着许多照片和彩色的广告画。一个小架子上摆着他的书,是些廉价版流行小说和杂志。他的太太有当地人的血统。她是一个黑皮肤女人,枯瘦,一头灰白的鬈发,是个驼背。她穿着一条破旧的白裙子和一件不是非常干净的白衫。当我走进他们家的时候,有十来个当地女孩正坐在地上学做针线活,她们都不到十五岁,丰满健康,聪明伶俐。

传教士。他非常瘦,蓝眼睛,满头白发。他一般是穿一条灰裤子,套一件无袖汗衫。但当他想穿得讲究一点的时候,就戴上牧师的硬白领,汗衫上面罩一个黑色前襟,穿一件白色外套。他的书橱里摆着廉价小说和神学书籍。他自己有条小帆船,他常驾着帆船往来于各个岛屿之间,因为他的教区由八个岛组成。他很少在家。他的妻子留着短鬈发,如果她不戴眼镜,打扮一下的话,会是个漂亮女人。她的厨艺很差,屋子收拾得乱七八糟。她在生人面前很害羞。

回廊前面种着木麻黄树,从树间可以看见海和远方的岛。太阳下山后许久,海上还留着血红的余辉,衬托出木麻黄树的轮廓。它们像花边缎带,优美而虚幻。这样的景色让人想起日本印花布。最后,阵阵微风吹得它们左摇右摆,树间露出一颗白色的星星,刚跳入眼帘,又倏地不见了。

木麻黄树就像让人开心的念头展开的梦幻轻纱,隔在你和眼前的美景之间。

第二天早上,我们出发去迪里瓦伦斯岛,c要到那儿去送货。风刮得没昨天厉害。天空低层的云仍疾速飞过天空,背后厚重的乌云看上去却是一动也不动。阳光明媚。我穿着衬衫和帆布裤子,光着脚,坐在甲板上看书。有一阵子风极顺,c把主帆和前帆都打开。迪里瓦伦斯岛地势很低,一开始只能看见地平线上隐隐约约的一团,接着映入眼帘的是树梢。我们一直环岛行驶,好找一个背风点来抛锚。环礁没有开口,我们只得在离岛一里多的地方停船抛锚。海上波涛汹涌,我们划了一个多小时小艇才上了岸,一路上都在用一个空水果罐往外舀水。

回到船上以后,我们丢了一根鲨鱼线下海,上面系一块儒艮肉作诱饵,突然海水搅动起来。我们收线。线下的东西拼命地挣扎反抗。我们看到一条鲨鱼。c去拿来了他的左轮手枪,我们把鲨鱼拖上水面,拉近船舷,c开了枪,海水上泛起血色。鲨鱼还在挣扎,c又朝它开了六枪。然后我们放下一根带套的绳子,穿过鲨鱼头,套在背鳍后方,绳子另一头系滑轮上。我们把它拉过船舷,它重重地摔在甲板上。它还没死透,尾巴抽搐着,抽打着甲板。尤坦拿了把战斧,朝它的头骨上狠狠敲了几下,然后拔出长刀,划开它的肚皮。这条鲨鱼胃里有海龟的骨头。我们割下巨大的鱼肝,又切了一片鲨鱼肉挂在钩上接着做诱饵,把鱼线抛进海里。没过几分钟便又钓上一条鲨鱼。不一会儿我们就逮到了三条大鲨鱼,从十四尺到十八尺长不等。甲板上到处都是油腻和鲜血。第二天一早我们就把鲨鱼扔回海里,出发前往马老奇[15]。c想用鲨鱼肝熬点油,用在主桅和桅杆上,于是两个船员一整天都在用煤油罐装上鱼肝块,架在柴火上熬。那气味真是够呛。

迪里瓦伦斯岛和马老奇之间有些浅滩,所以我们不能笔直前行,而是得先向正西方向开五十英里。正好是侧风行驶,船摇晃得厉害,船舷一下倾下去,一下又猛地正过来。就这样来来回回折腾了好几个小时。然后我们看到海水逐渐浑浊,这说明已经到了浅海。我们每十五分钟就测一次水深,注意水是不是太浅了。水面潮涌不太厉害,我们的船摇晃得也轻了些。视线中早已没有了陆地,身边没有一条航船经过。在这茫茫大海中,我们显得十分渺小。下午渐渐过去,水深测量显示水深八浔,我们已经穿过了浅滩,转而向北航行。风和,浪静,能平稳地航行真惬意。风越来越静。地平线上有厚厚的白云,但它们一动也不动,好像是在画里的一般。太阳落山,天空渐渐变暗。夜暮降临,星星一个接一个地爬上天空。晚饭后我们坐在甲板上抽烟。空气和暖清新,月亮从云层间挤出来,缓缓升起。能在这样的夜间航行真是太美妙了。我时醒时睡,每一次醒来,心中都荡漾着快乐。大约凌晨两点的时候,c收起主帆,只留下前帆继续航行。

破晓时分我醒了过来。甲板上凉爽,但不冷。四周还看不到陆地。太阳升了起来,阳光洒在身上暖洋洋的,很舒服。在这样清新的早晨,抽上几根烟,真是舒畅。一两个小时后我们看到了陆地。那块陆地又平又低。我们继续前进,直到海岸线变得十分清晰。那个地方树木茂盛,透过望远镜我们还远远地望见了几座小渔村。我们沿着海岸行驶,寻找马老奇河。我们不知道它在哪里,这让我们觉得自己像是以前的探险者。我们测了水深,又试图通过所在的海岸线形状判断河的位置。我们知道河的入口处有光,一直留意着。我们航行了几个小时,一路摸索前进,终于我们看到了水面漂浮着草叶,水愈发地浑浊,c说那肯定意味着我们离河不远了。我们继续驾船向前,隐隐约约地看见海岸线上有个开口,又过了一会,看见一条细长的白带子,像一根旗杆一样,这就是透进来的光。我们看到远处有个浮标,便朝它开了过去。潮水正向里涌,尽管风很小,我们也开始快速行进。前面就是河口了,我们向上游开去,潮水推着我们,顺利进入。

我们看到了镇上红色的屋顶,港湾里泊着的双桅船,还看到了一个码头。我们收起帆,抛下锚。我们到了。

马老奇干净整洁,看上去很像荷兰小城。英国殖民地的类似城镇都脏兮兮、乱糟糟的,马老奇却不是这样。小城前面是木框架结构、波状铁皮屋顶的政府办公楼,还有一两个大货棚,以及检查员的房子。与这里成直角相交的是镇子上唯一的街道,中国商人们住在那儿。我们逗留期间,一直在他们的一家店里吃饭。在吃了一个星期的儒艮肉、咸牛排、淡水鱼和水果罐头之后,能吃到咖喱饭菜真是一种享受。

在水枯泥泞的小溪里,有成百上千的泥鱼,从两寸长的小东西到九十英寸长的大胖家伙都有。它们趴着,用又大又圆的眼睛狠狠地盯着你,然后“唰”地一下躲进它们的洞里去。看它们撑着鳍肢在泥上疾行,真叫人惊奇。泥里尽是这些东西。你会觉得它们就是地球远古时期的缩影,那时这些生物体型庞大,它们就是当时地球的居住者。它们离奇得有些可怕。它们叫你恶心地觉得泥巴竟然神奇地活了过来。

都宝(阿鲁群岛[16])。这是一个脏兮兮的小镇,有两条街,街上是中国人和日本人的店铺。本地马来人的村落建在水边的木桩上。港湾里停泊着采珠船。西里伯斯贸易公司的员工有一座乱糟糟的大框架式宿舍,但他们大部分时间呆在公司的大帆船上,只有当汽船带信件来时,才回都宝。

卡登。他的父亲是个依靠家里汇款的英国人,母亲是个波利尼西亚人。他是个大块头,又高又胖,眼睛亮闪闪的,牙齿很白,头有些秃,但耳朵和脖子后面还有鬈发。他说起话来很急,说爆破音的时候口水四溅。他是个乐呵呵的家伙,动不动就纵声大笑。他的谈话中充斥着各种澳大利亚脏话,污秽下流。

坦那尔。这是一个水边小镇,房子都建在木桩上,里面住满了中国人、阿拉伯人和马来人。从客栈的回廊望去,你可以看到从高高的木麻黄树间流过的河水,对面的小岛,还有一两栋房子。外面的灌木丛繁花似锦,色彩明丽的大蝴蝶从这一丛轻快地飞到那一丛。一群脑袋或红或黄的绿色鹦鹉掠过湛蓝的天空,明媚鲜艳如波纹般荡漾开来。傍晚时分,鸟儿们放声歌唱起来,它们的曲调狂野而奇特。远处飘来咚咚的鼓声,也许还有木管的演奏声。日落的时候,正对面的岛屿笼罩在一片红色的光辉之中。

凯伊群岛。穿过一连串地势低矮、树木成荫的小岛,就好像在迷宫里穿行。太阳升起来了,海面平静、蔚蓝。它是如此美丽、如此安详、如此离群索居,让人充满了敬畏。你会觉得自己是第一个闯入这片寂静之海的人。你屏住呼吸等待着,却不知道自己在等待什么。

班达。两座地势较高、密林覆盖的岛之间,有条浅浅的水湾,沿着它便到了班达。镇子对面是一座火山,山上草木丛生。海湾里的水又深又清澈,水边有一座座货栈和建在木桩上的茅草屋。

班达的街道两旁是一排排平房,但这个地方死气沉沉,平房里空荡荡的,寂静无声。路上偶尔看见几个人,走起路来都静悄悄的,好像生怕走出回声来。没有人抬高声音讲话。孩童玩耍起来也是不吵不闹。不时能闻到一阵肉豆蔻甜甜的香气。商店里卖的都是同样的东西:罐头食品、莎笼、棉布,商店里都静悄悄的,有一些店里一个店员也没有,似乎根本不指望会有客人上门来。到处都看不到有人做买卖。

这里没几个中国人,因为他们从不在没生意可做的地方定居。但这里有许多阿拉伯人,有的戴着漂亮的开罗毡帽,穿着整洁的帆布西装,有的则戴着白帽子,穿着莎笼。他们黑皮肤,长着一张闪族人的脸,眼睛大而有神。镇上有很多马来和巴布亚岛人混血儿,当然还有许多马来人。偶尔还会看到个荷兰人,晒得黑黝黝的,或者哪个结实的荷兰女人,穿着宽松的浅色衣服。

老式的荷兰平房是茅草盖顶,屋顶又高又尖,屋檐伸出来,由多利斯或科林斯式柱子支撑着,形成一道宽阔的回廊,柱子则由砖块垒成,外刷灰泥。回廊里摆着圆桌子,硬邦邦的荷兰椅子,还挂着吊灯。地上铺着瓷砖或是白色大理石。房子里各房间都很暗,家具是生硬的荷兰风格,墙上挂着拙劣的画。客厅横跨整个房子,两头是卧室。后面是墙围起来的花园。墙上的白石灰粉正一片一片地开始剥落,由于潮湿,掉了墙皮的地方就变成绿色。园子无人打理,杂草丛生。里面有的植物乱长一气,有玫瑰、果树、藤蔓、开花灌木、香蕉树、一两棵芭蕉、一株肉豆蔻,还有一棵面包果树,乱七八糟地长作一堆。再往后是用人的屋子。

四处闲逛,总能碰到一道长长的白墙,已经崩塌了,里面是些建筑废墟。这里原是葡萄牙的女修道院。海岸沿线,葡萄牙人堡垒的后面,是荷兰官员整洁的新房子。

一共有两座葡萄牙人的堡垒,一座离海稍远,有一条壕沟围着,沟里乱七八糟地长着树和灌木,但是这座堡垒现在只剩用巨大灰石块砌的厚墙还在,原来的方院里热带植物丛生。堡垒对面是一块开阔地,往下通到海边,那里长着巨大的树木,有木麻黄、卡纳里树,还有野生无花果。它们都是葡萄牙人种的,我猜他们以前晚上就在这里小憩。

另一个堡垒在一座山头上,居高临下,这座灰色的堡垒光秃秃的,四周环绕着一道深深的护城河。它保存得还算完好。唯一的入口是一道离地面约有十二尺高的门,需顺着梯子才能爬上去。在方形的城墙里还有一座堡垒,中央有口井。里面有一些大房间,门窗是文艺复兴晚期的风格,比例匀称,但装饰朴素,大概是给守军的军官们住的。

森林。高大的卡纳里树把肉豆蔻笼在自己的树荫里。树下没有乱七八糟的灌木丛,只有一层腐叶。耳边是那种个头大似鸡的鸽子响亮的咕咕声,还夹杂着鹦鹉叽叽喳喳的尖叫。偶尔能看到几座惨兮兮的茅舍,里面住着破衣烂衫的马来人。树林里潮湿闷热。

他们说以前这里的商人家财万贯,出手阔绰,互相攀比。他们有马车,晚上可以沿着海岸、绕着广场悠悠地驾车兜风。船只非常多,有时港湾全被占满了,新来的船只好在外面等着,待有船只离开,它们才有机会进港。他们以前从荷兰带大理石来作压舱物,还带着巨大的冰块,因为他们是驾着空船来,要把岛上珍贵的香料运回去。

热带的下午。你试图睡一会儿,但最终死了这条心,昏昏沉沉地走到回廊上。天气又热又闷,令人窒息。你的脑子一刻不停地转着,但又漫无目的。时间拖着步子,几乎停滞,漫漫长日,似无尽头。你冲个澡想求一丝清凉,但起不了多大作用。在回廊里坐着实在是太热,于是你只得又上床躺着。蚊帐里的空气似乎是凝固的,你无法阅读,无法思考,又无法休息。

凉爽的夜晚。空气柔和清新。你深感舒畅安宁。你的想象中闪过一幅又一幅图景,但一点也不让人疲惫,而是叫你十分愉快。你深深地体会到自由的感觉,就像是精神摆脱了肉体。

望加锡[17]港。夕阳西下,灿烂辉煌,先是一片黄色,然后是红色、紫色,远处一座长满椰树的小岛好似悬在光辉中。茫茫大海好似打磨得锃亮的黄铜,熠熠生辉。你搜肠刮肚地想着如何描述这炫烂的景象。它壮丽得让你有些不安,觉得膝盖有些发软,但同时它又让你心中生出万丈豪情,如果你会唱歌的话你便会纵声高歌。唱《纽伦堡的名歌手》中的五重唱么?不,唱格列高利圣咏。这样的死亡只有满足没有悲伤。

海港内船只频繁地进进出出,有不定期的货船、客船、带着异域情调的纵帆船(它们身上仍有当初最早进入这片遥远水域的大帆船的影子)和深海捕鱼小船,日出,日落,这就是那些东方城市能给你的最美好的事物。

* * *

[1] 银塔餐厅(tour d'argent)是巴黎最著名的酒店之一,始建于1582年,据说当初法国国王亨利四世就常去这家餐馆就餐。

[2] 兰贝斯(lambeth)是伦敦的一个区,该地区的犯罪率和失业率在全英数一数二,当地人口密集,街头毒品泛滥,无业游民也多。

[3] 肯宁顿路(kennington road)是伦敦的一条街道,卓别林的童年就是在这里度过的。

[4] 沙捞越(sarawak)是马来西亚最大的一个州,位于婆罗洲岛之西北岸。1888年成为英国的保护地,1946年成为皇家殖民地,1963年并入马来西亚。

[5] 棕榈主日(palm sunday)是复活节前的星期日,纪念耶稣受难前胜利进入耶路撒冷,因为当时民众曾用棕榈树枝欢迎耶稣,故名。

[6] 迪雅克(dyak)人是沙捞越的土著居民。

[7] 帕兰刀(parang)是马来人用的带鞘砍刀。

[8] 莎笼(sarong)是马来群岛土著所穿的布围裙。

[9] 科普特人(copt)指古代埃及人,或是七世纪伊斯兰教传入埃及后保持原有信仰的那些埃及人的后裔。

[10] 古晋(kuching)是马来西亚港市,沙捞越首府。

[11] 切尔滕纳姆(cheltenham)是英格兰中西部自治城市,位于伯明翰市南部。自从1716年发现矿泉之后成为旅游胜地。

[12] 坦布里奇威尔斯(tunbridge wells)是英国东南部肯特郡的海浴胜地。

[13] 即 “before the party”,1922年发表。

[14] 托雷斯海峡(torres straits)位于澳大利亚和新几内亚岛之间,是东南亚和印度洋地区与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南太平洋诸岛间海上联系的重要航道。

[15] 马老奇(merauke)是印度尼西亚东部伊里安查亚南部地区的政治中心和港口。位于马老奇河河口,临阿拉弗拉海,东距巴布亚新几内亚边界七十公里。曾以出口珍奇美丽的极乐鸟羽毛著称。

[16] 阿鲁群岛(aroe/aru islands)是印度尼西亚东部一群岛,为新几内亚西南部阿拉弗拉海一带摩鹿加群岛的一部分。该群岛由荷兰人发现,并在1623后年被他们开拓为殖民地。

[17] 望加锡(kota makassar)为印度尼西亚南苏拉威西省的首府,亦是苏拉威西岛上最大的城市。望加锡坐落于苏拉威西岛的西南部,濒临望加锡海峡。在1971至1999年间,这个城市曾称作乌戎潘当(ujung pand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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