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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关系的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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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 reproduction des rapports de production

告读者

avertissement au lecteur

这本著作可能会在某些方面令读者感到惊讶和困惑,我要请这些读者注意以下事项。

1. 这本小书是一套著作的第一卷,而这套著作本该包括两卷。

第一卷探讨的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再生产,第二卷要探讨的是资本主义社会形态中的阶级斗争。

出于众所周知的政治上和理论上的紧迫原因,我决定不再等待,而是出版第一卷,因为,除开探讨哲学的“附属部分”以外,它以某种方式自成一体。虽然这一卷最重要的内容不是出自即兴发挥,但我当时却不得不在极短的时间内写完这两百来页,以便让它能尽快面世。

我当时想,它可能有助于我们回到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的那些基本原理——关于资本主义剥削、压迫[1]和意识形态化的性质的原理。特别是在我看来,要想很好地阐明保障资本主义生产条件再生产的那个系统,这是必不可少的。那个系统只不过是资本主义剥削的手段,因为在资本主义制度中,有用物品的生产完全服从利润法则即剥削法则。

这部著作必须探讨(1)生产力的再生产;和(2)生产关系的再生产。

由于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关于工资的理论: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第二卷(关于生产资料再生产的理论)中曾详尽地探讨过生产力的再生产,所以在这个问题上,我的论述非常简要。相反,我对生产关系的再生产这个问题展开了详尽的探讨,因为对于这个问题,尽管马克思给我们留下过一些重要指示,但它们都不成系统。

保障生产关系再生产的那个系统,就是国家机器的系统,包括镇压性机器和诸意识形态机器[2]。

由此得出第一卷著作的标题:“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再生产”(剥削、压迫、意识形态)。

正如大家将会看到的那样,我冒了很大的风险在两个方面推进了那些论点,它们与马克思列宁主义工人运动的理论和实践完全一致,只是还没有以一种系统的理论形式得到陈述。由此,我提出了一种我称之为意识形态国家机器[3]的理论草图,以及一种关于意识形态一般[4]的运行的理论草图。

因为第一卷的分析在某些情况下依赖于一些只有在第二卷中才会得到详细说明的原理,所以我请求大家允许我进行某种理论上和政治上的“借贷”(在第二卷中我将尽量如期兑付)。

在第二卷中,我会试着着手讨论资本主义社会形态中的阶级斗争的难题。

2. 这第一卷从可能会令人惊讶的一章开始,即从讨论哲学的“性质”开始。可能更让人惊讶的是,在树立起了一些基础性的标杆之后,我又将关于哲学的问题丢在一边悬而不论,兜了一个非常大的圈子[5]之后,又去讨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再生产的问题。

那么,既然我本来完全可以从探讨生产方式的第二章开始,为什么却又要从讨论哲学的第一章开始呢?这是出于非常重要的理论上和政治上的原因,关于它们,我们将在第二卷的结尾处谈到,在那里我们将能够对以下问题作出答复:什么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6]?它的独创性在什么地方?为什么它是革命的武器?

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再生产的阐述之所以这样被置于哲学问题的庇护之下,并不是纯粹出于叙述上的考虑。

事实上的确如此:如果不通过第一卷(生产关系的再生产)和第二卷(阶级斗争)兜一个大圈子的话,我们就无法回答“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由什么构成”这个问题。

然而,既然哲学本身的问题(第一卷第一章)先于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的问题,为什么又要如此特别强调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的问题呢?

我之所以这样处理,不是因为从大学的专业分工来说我是哲学家,所以就出于专业原因,要么专谈自己知道的一点点东西,要么像商人一样“自卖自夸”。作为共产党员,我这样做是出于理论上和政治上的原因。

简言之,我的理由如下:

从属于马克思所创立的科学的一切理论(尤其是第一卷中关于生产关系再生产的理论),都依赖于一门革命的科学,而这门科学只有在被马克思主义传统称之为辩证唯物主义哲学的基础上,更确切地说,正如我们将要阐明和证明的那样,只有站在无产阶级的哲学立场上,才能为马克思所创立。因此,如果我们在理论领域中不站在无产阶级的立场上,就不可能理解,更不可能阐述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哪怕是在某个特定的方面——列宁已经令人钦佩地理解并阐明了这一点。既然一切哲学的本义就是在理论中代表一定阶级的立场,那么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的本义就是在理论中代表无产阶级的立场。

因此,对于所有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阐述和发展来说,首要的是辩证唯物主义哲学,即哲学中的无产阶级视点。在第二卷中我们将阐明,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不仅对马克思主义科学的发展、对“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列宁)[7](只有这种分析才使得马克思主义科学成为可能)的发展必不可少,而且对阶级斗争的政治实践同样必不可少。

如果情况确实如此,那么我们的第一卷从提出“什么是哲学”这个问题开始,就没什么好惊讶的了。我们将在第二卷的结尾处,指出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观的革命性,并确定它在政治实践和科学实践中的作用。到那时大家就会懂得哲学为什么的确是革命的武器,以及哲学如何成为革命的武器了。

尽管我刚才关于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在科学实践中(首先是在马克思所创立的历史理论中,同时也在其他的科学中)和在共产党的阶级斗争实践中的重要性的陈述,可能一下子就会被至少共产党员同志所赞同,但还是可能会有人甚至从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出发对我提出反对意见。

人们可能反对我说,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在经典传统中被称为辩证唯物主义)最重要的部分,很久以前就有人说过、写过了。确实,每一个人都知道,有大量著名的文本探讨过马克思及其后继者所创立的哲学。

比如马克思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1845)和《资本论》德文版第二版的“跋”;比如恩格斯的《反杜林论》(1877)的第一部分和《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1888);比如列宁的《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1908)以及《辩证法手册》(1914—1915)[8];比如斯大林的文章《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1938);比如毛泽东的《实践论》《矛盾论》(1937)和《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等等。

在这种情况下,为什么要重新提出关于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的问题呢?

1. 我们说:是为了进行总结,同时也为了提供一些必不可少的重要细节,为了更好地突出我们在哲学中进行阶级实践的政治—理论特性。

2. 但是,我们不能停留在这种仍然是思辨的叙述视点上。关键的不仅仅是“使人看见并理解”我们哲学的特殊性和新颖性。从现在开始,关键的是让它实践地发挥作用,简言之,关键的是让它针对一些科学的难题“工作起来”。

我们马上就会发现,如果没有我们的哲学的直接干预,仅凭对构成某种生产方式的统一体(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体)的简单分析(正如接下来马上就会做的那样),我们绝对无法在那些科学问题上看得一清二楚,从而也就绝对无法推进我们的认识。

正因为如此,我们说——我们这样说完全是出于上述历史的、理论的和实践的原因——时机已到,至少在我们这里,为了总结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是时候阐明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的革命性,是时候对其某些方面进行详细说明,并立即(甚至就在今天)让它针对一些科学的难题(其中有些直接关系到阶级斗争的实践)“工作起来”了。

1. 时机已到,因为我们必须进行总结,并且我们也能够进行总结了

自马克思和恩格斯以来,甚至自列宁的《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以来,我们学到了许多新东西。

今天,我们有了苏联革命和中国革命的许多非凡经验,有了社会主义建设的不同形式及其种种结果的教训,有了工人反对资本主义资产阶级的全部斗争的教诲,还有人民斗争的教诲(反法西斯斗争、“第三世界”国家的解放运动、越南人民反抗法国及美国帝国主义的胜利斗争、美国黑人的斗争、学生造反运动等等)。

我们不仅有工人运动伟大胜利的经验,也有关于其失败和危机的经验[9]。列宁屡次告诉我们:当我们懂得深入分析失败的原因以汲取教训时,失败就永远比成功充满更多的教诲,因为失败的后果迫使我们面对事情的实质。失败况且如此,就更不用说一场严重的危机了。

当我们想到马克思从巴黎公社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中、从对公社失败原因的分析中所获得的启发;当我们想起列宁从1905年革命时期人民群众对苏维埃的发明中、从那次“总演习”的失败中所获得的所有启发,我们就不得不自问:我们呢?从史无前例的全部经验中,从那些挫折、失败,从当前“我们所拥有的”胜利中,从我们所置身其中的危机中,我们将获得什么呢?

这种非凡的经验能漠视哲学吗?相反,难道它不应该为由马克思主义工人运动所传播的革命哲学照亮道路,提供养料,并使之充实起来吗?

2. 我们同时也认为,是时候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进行总结了

是时候了,因为对我们来说,恢复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的全部革命力量(或赋予它这种力量),使其能够行使作为革命的武器的意识形态和政治功能,包括在我们所置身其中的危机中行使上述功能,已经刻不容缓,因为我们所置身其中的这个危机不应该掩盖另一个重要得多的危机。

我们不要在这里犯错误。只要意识到帝国主义所陷入的这场史无前例的危机,就足以从中得出它无法残存的结论。帝国主义的各种矛盾和它的受害者已经扼住了它的咽喉,人民已经对它发起了进攻。我们将进入一个社会主义在整个大地上取得胜利的世纪。只要注意到不可抵抗的人民斗争的洪流,就足以得出结论:在或远或近的期限内,经过一切可能的曲折(包括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严重危机),革命已然提上议事日程。一百年之后,甚至或许五十年之后,世界的面貌将为之一变:革命将在全球占上风。

因此,给那些走向共产主义的人(他们的数量越来越多),特别是给那些来自工厂、农村和学校里的年轻人提供各种工具,让他们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和阶级斗争的经验来武装自己,已经刻不容缓。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就是那些工具中的一种,因为它是一种革命的哲学:它是唯一革命的哲学。

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进行总结,无非意味着:清楚地、并以最可能深入的方式去理解这种哲学是什么,它如何起作用,以及(根据马克思的提法)该如何利用它去“改造世界”而不是“解释世界”。

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进行总结,同时意味着为了阐明和理解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而提醒大家注意由马克思所创立的新科学即历史唯物主义的根本成就,如果没有那些成就,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就不可能存在。这同时也是提醒大家注意,如果马克思不先在哲学上采取无产阶级的(辩证唯物主义的)立场,那么他所创立的科学即历史唯物主义就不会存在。因此,可以从中得出结论:我们必须使这种哲学“工作起来”,以明确并促进我们对马克思主义科学的认识,以便有能力去更清晰地分析当前的具体情况。

为了叙述上的明晰,让我们预告接下来的计划:要明白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为什么是革命的哲学,就必须明白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与它之前的哲学区别开来的东西是什么。而为了能作出这种区分,就必须首先知道通常所说的哲学是什么。

由此引出一系列问题:

第一个问题:什么是哲学?

第二个问题:什么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

只要瞄上一眼,大家就会发现,按照上述顺序来提出这两个问题是必不可少的。

然而,这两个问题并不能定义我们的研究计划。为什么呢?

因为我们马上就会意识到,如果不先兜一个非常大的圈子,也就是说,如果不先阐述马克思主义历史科学(历史唯物主义是它的一般理论)的根本成果,我们就无法回答第二个问题:什么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

事实上,与所有哲学家(其中包括不少马克思主义哲学家)的自发想法相反,“什么是哲学”这个问题并不隶属于哲学,甚至不隶属于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如果它隶属于哲学,那就意味着是由哲学本身来给哲学下定义。

除了极少数例外,在以往整个哲学史中,哲学总是这样来思考并这样来做的。正因为如此,哲学从根本上一直是唯心主义的。因为如果归根到底是哲学并且只有哲学本身有责任、有权利定义自身,那么这就是假定哲学能认识(connaître)自己,假定哲学是自我知识(savoir de soi),即绝对知识(savoir absolu),无论它是公开地采用这个词(就像黑格尔所做的那样),还是虽然不说出来却在暗地里这样做(就像黑格尔之前的所有哲学家——除少数例外——所做的那样)。

因此,人们无须惊讶。如果我们想提出一种哲学定义,让它不再是关于哲学的简单的、主观的、从而是唯心主义的、非科学的“自我意识”,而是一种关于哲学的客观的、从而是科学的认识,我们就必须求助于别的东西而不是哲学本身:求助于能够让我们科学地认识哲学一般[10]的某门科学或某几门科学的理论原理。我们寻找的正是这些东西。大家会看到,我们将不得不将某些原理阐述得更明确,并尽我们所能地把一些认识向前推进。

正如大家所见,这门科学及由它所派生的其他科学,都取决于一个史无前例的发现,马克思通过这个发现为科学认识开辟了一块新“大陆”,历史大陆。关于这一科学发现的一般理论叫作历史唯物主义。

因此,为了能够实现我们的目标,即给哲学下一个科学的定义,我们将不得不兜一个大圈子,先谈谈我们所需要的由历史唯物主义带来的科学成果。

正是这个圈子,最终会说明我们研究计划的性质。我要依次列出本研究各章的标题如下[11]:

第一章 什么是哲学?

第二章 什么是生产方式?

第三章 论生产条件的再生产

第四章 下层建筑和上层建筑[12]

第五章 法

第六章 国家和国家机器

第七章 政治的和工会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

第八章 生产关系的再生产

第九章 生产关系的再生产与革命

第十章 作为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法

第十一章 意识形态一般

为了预防所有误会、曲解和毫无根据的指责,我要把话说在前头,预先告诉读者,郑重地告诉他们,我所采用的叙述顺序虽然会带来很大的不便,但任何其他不同的叙述顺序都无法与之相比。

事实上,这个第一卷打算先探讨上层建筑(国家和各种国家机器)发挥生产关系再生产功能的模式,然而,如果不引入阶级斗争,就无法讨论国家、法和意识形态。看上去,似乎理所当然应该考虑相反的叙述顺序,在讨论国家、法和意识形态之前先讨论阶级斗争,但这第二种叙述顺序同样会碰上相反的困难:事实上,如果不先讨论国家、法和意识形态,就不可能讨论阶级和阶级斗争。这样一来,我们就陷入了一个循环,因为必须同时讨论所有的东西。原因很简单,因为在现实中,我们所要探讨的东西是整体运转的,它们虽然以一种非常明确的方式整个地相互依赖,却对自己的复杂运行和彼此间的区别完全不在意。但为了理解它们,我们必须对其进行区分,并且尤其要以我们所选定的叙述顺序对它们作出解释。

既然我们要说的内容的最重要的部分,在有限的几点上触及了上层建筑的一些还不为人知的具体细节,并且既然无论如何必须作出选择,那么我们选择在理论和教学上最有利的叙述顺序,就很合情合理。因为,通过接下来的部分,大家会明白,我们之所以认为必须采用我们所选定的叙述顺序,还有一些根本原因。

因此,从某一个时刻开始(在我们的分析中,这个时刻很靠前),阶级斗争会以一系列后果的形式不断出现。离开阶级斗争的现实,离开它在我们的分析对象之外(然而又在其中)的存在,那些后果是难以理解的。不过,既然我们不能预先说明阶级斗争理论(原因自不待言),那么,我们就不得不在对造成它们的各种后果的原因进行透彻阐述之前,不断引入那些后果。

由于阶级斗争在其现实中造成的后果,远远超出了我们在第一卷所分析的对象中将要遇到的阶级斗争的后果,所以明确上述问题就更为重要。我们要直截了当地预先提出这个原则,以防有人对我们进行毫无根据的指责——除非指责我们在叙述顺序上的不可避免的片面性。但即使我们采用了另一种叙述顺序(即在讨论国家之前,先从讨论阶级斗争开始),人们也完全可以对我们进行同样的、只不过是相反的指责。因此,在这一点上,我们不是要求读者宽容,而只是请求读者理解:因为如果想让叙述显得条理清楚思路清晰,实际上就不可能同时探讨所有的问题。

最后两点说明。

我们当然会要求自己尽可能地做到清晰明了。

虽然如此,我们还是要预先告诉读者,为了忠于我们的计划,我们将不得不深入到一些往往很复杂的解释中去,它们要求读者有持久的注意力。这件事不取决于我们,因为我们在解释上的困难,与哲学、法、法的诸机器,以及意识形态等事物性质的客观复杂性有关。

最后,我们请读者实事求是地对待这本书,不要向它要求(对我们来说)不可能的东西。它只是一次尝试,是一项研究的开始。尽管它不是即兴之作,而是深思熟虑的结果,但它显然无法避免任何研究都可能会具有的不足、粗糙,当然还有错误。我们请求读者对冒着上述风险的人有所宽容,但同时我们也请求最严厉的批评帮助,当然,前提是它必须是真正的批评,也就是说,非常严肃的有根有据的批评,而不单单是没有理由的判断[13]。

恕我提出最后一个“警告”:本书中提出来的任何观点都不应该以任何名义被当作“福音”,无论是以什么名义都不应该。马克思曾要求他的读者“自己思考”[14]。这一准则对任何读者都适用,无论他们面对的文本优劣如何。

路易·阿尔都塞

* * *

[1]“压迫”原文为“répression”,在本书中,我们将依据上下文并根据中文表达习惯将它分别译为“镇压”或“压迫”,即当它与“剥削”成对出现时,译为“压迫”;当它与“意识形态”成对出现时,译为“镇压”。另外值得注意的是,精神分析中的“压抑”也是这个词。——译注

[2]请注意,阿尔都塞在谈到“镇压性(国家)机器”时,用的往往是单数,在谈到“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时,用的都是复数。但除在这两个词对举从而有所对照的地方,译文涉及后者时一般都省略表示复数的“诸”。——译注

[3]关于“意识形态国家机器”(appareils idéologiques d'état)一词的译法,请参见本书译后记中的说明。——译注

[4]“意识形态一般”(idéologie en général)这个提法是阿尔都塞仿照马克思的“生产一般”而提出来的,后文中还有“哲学一般”“理论一般”的提法,也是如此。——译注

[5]阿尔都塞经常使用“兜圈子”这一提法,在其他地方也译为“迂回”。——译注

[6][被删除的注释:“目前,我有意使用‘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这个词语。在文章的结尾处,我将提出另一种更正确的表达法。”][“表达法”原文是“formation”(形态),应为“formulation”(表达法)之误。——译注]

[7]参见列宁《〈共产主义〉》,《列宁选集》第四卷,前引,第290页:“……马克思主义的精髓,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对具体情况作具体分析。”——译注

[8]《辩证法手册》(cahiers sur la dialectique)即《黑格尔辩证法手册》(cahiers sur la dialectique hegel),系列斐伏尔和古特曼1938年翻译出版的列宁《哲学笔记》选本。——译注

[9]当前的危机由两个主要事件统治着:(1)二十大及其后续事件,它对20世纪30年代以来斯大林的一部分政策进行了指控;(2)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分裂,它对来自二十大的政治路线进行了指控。

[10]“哲学一般”(la philosophie en général)这个提法是阿尔都塞仿照马克思的“生产一般”而提出来的,后文中还有“意识形态一般”“理论一般”的提法,也是如此。——译注

[11][在手稿的第二个版本中(当前的版本以它为基础),阿尔都塞插入了增补的一章,因此,本书章节的编号从第八章开始进行了调整。(参见前面的编者说明。)]

[12]原文为“infrastructure”和“supersturcture”,通译为“基础”和“上层建筑”,但在本书中,为了与“base”(基础)相区分,也为了突出这个对子的“隐喻的”“描述性的特征”(详见本书第四章),我们把这两个词译为“下层建筑”和“上层建筑”,相应地,凡译为“基础”的地方,原文都是“base”。——译注

[13]“没有理由的判断”原文为“jugement sans attendus”,本义指法律上“没有理由的判决”。——译注

[14]参见《资本论》第一版序言,《资本论》第一卷,前引,第8页:“因此,除了价值形式那一部分外,不能说这本书难懂。当然,我指的是那些想学到一些新东西、因而愿意自己思考的读者。”——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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