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引言
我于1941年写了一本《太平天国的理想国——天朝田亩制度考》小册子,1950年在商务印书馆出版。1953年作了一些修补,改题为《天朝田亩制度的实施问题》,收入三联书店出版的《太平天国史事考》内。1982年,三联要将《史事考》三版,我因根据三十年来不断发现的新史料对旧著作了修订和补充。但由于受到原书章节和原字数的限制,考述难于详明。同志们认为这是太平天国史上第一大问题,这问题不解决,太平天国政权问题就无法解决,建议应该进行赡详的重考。我接受同志们的意见,因写了这篇重考,改题为《太平天国的土地政策》。
《天朝田亩制度》是太平天国的革命纲领。它宣布“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根据新的原则,重新平分土地,彻底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建立一种土地公有制。揭示出“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的美好前景。鼓舞了农民参加革命,拥护革命的斗志。
太平天国在宣布《天朝田亩制度》后半年,由于天京缺粮,到了形势紧迫的地步,无法解决,不得不采取“照旧交粮纳税”政策以求取得粮食来救急,因而未能行平分土地方案。太平天国“照旧交粮纳税”政策规定,凡归顺的地主必须先认田登记(即报明田数、圩名、花户存案),然后准领凭收租,租额必须受限制,必须重新评定。而在当时,金田起义一声春雷,追求平等、平均二千多年的中国农民当太平军前来解放的时候,就把地主的田契、收租簿、借券,官府的粮册等等都烧光,不肯再受地主阶级剥削,向地主交租了。地主明知领凭后是收不得租的,却要负担纳粮,还暴露了身份,所以不肯登记领凭。
在这种情况下,太平天国政权究竟是农民政权还是封建政权,这是唯一试金石。太平天国并不同封建政权那样,用法律和武力去镇压农民,保护地主收租,而是站在农民的立场,根据当前的具体形势,掌握《天朝田亩制度》的精神,采取一种论者所称“一反千余年田赋制度的常规,变业主交粮为佃户交粮”的“着佃交粮”政策,向农民收粮。
随着形势的发展,太平天国在土地政策上,向前采取进一步的措施,顺应农民要求土地的愿望,向农民颁发太平天国的新土地证——田凭,以保护农民对耕种的土地所有权,把封建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所有制,收到了“耕者有其田”的效果,为资本主义的发展开辟了道路。
必须指出:在太平天国统治区,那些蜕化变质分子、投降的清朝将弁和钻入革命阵营的地主、恶霸、匪帮盘踞的地方,是保护地主收租的。那是违反太平天国革命方针、政策的反革命的倒行逆施,而不是太平天国的施为。
可是,同志们讨论这个大问题,首先疏忽《天朝田亩制度》于何时颁布,为什么原因,在什么时候采取“照旧交粮纳税”政策。其次没有分析“着佃征粮”的性质,没有分析太平天国为什么采取“着佃征粮”的政策。又没有分析太平天国进一步颁发新土地证——田凭的意义和效果。更错误的是没有把什么地方不准地主收租,什么地方保护地主收租,那些保护地主收租的是什么人等等一一分辨清楚,却把那些反革命的倒行逆施说是太平天国的作为,竟作出太平天国自1854年决定施行“照旧交粮纳税”以后,就承认地主阶级土地占有制和建立在这种所有制之上的租佃关系,逐步走上封建化,而向一个新的封建王朝作为历史归宿的结论。
这个结论对不对呢?关系到对太平天国革命的整个看法,对太平天国革命的评价。《天朝田亩制度》实施问题之所以必须进行反复的钻研,就在于此。
历史是曲折、纷纭、错综复杂的。《天朝田亩制度》的实施问题,正是这样的一个问题,有如一堆乱丝。乱丝是难解的,但却不是不可解的。要解乱丝必须先找到它的结子,结子往往不止一个,有时又一个缠上一个。把那些结子都找到了,一一解开,乱丝就理通了。本文试图用解乱丝的方法来解这一难题。希望能提出一些线索来,与同志们共同努力,把这问题彻底地解决。
二 颁布《天朝田亩制度》前的宣传与农民的行动
太平天国革命,要创造一个“大家处处平均,人人饱暖”的社会。但它对《天朝田亩制度》的颁布,却是经过一番布置,很是慎重的。早在颁布以前,就为实行公有制进行宣传。当癸好三年(1853年)正月,大军下江南,抵达江西九江时,到处张贴布告,“首以薄赋税、均贫富二语”宣告人民。群众欢呼,踊跃赍粮犒军,沿江都是 [1] 。
到建都天京,就颁布《待百姓条例》宣告要行公有制。同时,又在讲道理的大会上,随时把这一种制度对群众作剀切详明的宣讲。有一个署名上元锋镝余生的反革命分子写的《金陵述略》记他在天京亲见亲闻的情况道:
逆匪所刻妖书、逆示颇多。省中刻有《续诏书》、《义诏诰》等,类多文义极不通,极狂悖。制造伪历,以三十一日为单月,三十日为双月,改地支丑亥二字为好开等字,欺天侮圣,罪难发数。内有《待百姓条例》,诡称不要钱漕,但百姓之田,皆系天王(天父)之田,每年所得米粒,全行归于天王(天父)收去,每月大口给米一担,小口减半,以作养生之资。……店铺买卖本利皆系天王(天父)之本利,不许百姓使用,总归天王(天父)。如此魂得升天,不如此,即是邪心,即为妖魔,不得升天,其罪极大云云。间有长发贼传人齐集设坛讲道,令人静听,亦即仿佛此等语 [2] 。
案这部《金陵述略》刻本有清咸丰三年六月朔日申江寓客跋,即太平天国癸好三年六月初一日。又清朝顺天府府丞张锡庚曾把传抄本奏呈。清廷抄寄江南大营钦差大臣向荣阅看,其日期为清咸丰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3] ,即太平天国癸好三年五月二十五日,时在建都天京后三个月。据此知所记太平天国《待百姓条例》和宣讲公有制,乃建都天京后就颁布和举行的。这部刻本每段后都有案语。加案语的人也是一个亲见亲闻的人,遇到那个上元锋镝余生诬蔑太平天国的地方,他都指出,或说无其事,或将真实情况写出订正。但在上引这一段记事之后,却说:“按此皆有之”,说明这段记载是真确的。这段记载告诉我们三个消息:一、太平天国一切公有,田都是天父的田,店铺资本亦归天父所有;二、太平天国不收田赋,农民每年生产全归政府,由政府每月给以定量的粮食为生;三、太平天国要实行公有制度,除颁布《待百姓条例》外,还开群众大会宣讲这个道理,据其所记,《待百姓条例》与后来颁布的《天朝田亩制度》所规定的“凡当收成时,两司马督伍长,除足其二十五家每人所食可接新谷外,余则归国库,凡麦、豆、苎麻、布帛、鸡、犬各物及银钱亦然。盖天下皆是天父上主皇上帝一大家,天下人人不受私,物物归上主,则主有所运用,天下大家处处平匀,人人饱暖矣。此乃天父上主皇上帝特命太平真主救世旨意也”的精神和原则是完全相同的。反革命巨魁曾国藩《讨粤匪檄》 [4] “农不能自耕以纳赋,而谓田皆天主之田,商不能自贾以取息,而谓货皆天主之货”的狂吠,便是根据这份《待百姓条例》来鼓动地主阶级对抗太平天国的。
在建都天京那一年里,今天从残阙的记载中看到农民行动起来的一些情况。有的地方如江西南昌梓溪镇棠溪村农民就在太平军围攻南昌时,向地主计亩征粮,分给无田的人吃。村中地主阶级分子邹树荣在《六月十八日江省被围感赋七律三首》 [5] 中纪其事道:
围闭江城历七旬,久偏生变是愚人,官兵与贼皆安堵,乡俗乘机作怒瞋。计亩征粮忧富室(乡间计田一石,或出谷一石、二石不等,分与无田者食,于是有田者多受累)……吾村前后分三次(吾家一回出谷五十余石,一回出谷三十余石,一回出谷二十石)。
有的地方如江西湖口县农民提均田的要求,实行了减租。湖口县地主阶级分子张宿煌《备志纪年》 [6] 在清咸丰三年记事里记道:
是秋谷熟倍。近年三乡顽梗,倡均田之说,私相盟会,准每亩佃户纳谷八斗。
这一年,在天京附近陈墟桥蔡村农民就不再向地主交租,得过有衣有食的生活。汪士铎《乙丙日记》述其事道:
忆寓陈墟桥蔡村时,通村千余家……民皆不识字,而仇恨官长。问:“官吏贪乎?枉法乎?”曰:“不知。”问:“何以恨之?”则以收钱粮故。问:“长毛(尔纲案指太平天国)不收钱粮乎?”曰:“吾交长毛钱粮不复交田主粮矣。”曰:“汝田乃田主之田,何以不交粮?”曰:“交则吾不足也。吾几子几女,如何能足。”曰:“佃人之田,交人之粮,理也,安问汝不足;且汝不足,当别谋生理。”曰:“人多无路作生理,无钱作生理也。”
从汪士铎这段反动记述里,看出天京近郊农民的行动,看出他们在革命前后不同的生活:在革命前,佃农受地主惨重的剥削,挨饥受寒;到革命后,太平天国打击了地主阶级,他们不再向地主交租了,只要向自己的政府交纳公粮,过着有衣有食的生活。他们都知道清朝封建政权是保护地主阶级来剥削他们的,太平天国政府却是保护他们的,他们认清楚了谁是他们自己的政府,谁是他们的敌人,他们就对官府掀起了仇恨。汪士铎说佃农仇恨官府是因为“收钱粮故”,官府是向地主收田赋,并不是向佃农收田赋,佃农之所以仇恨官府是因为官府保护地主来剥削和压迫他们,汪士铎的话是有所掩饰,不敢明白说出来的。
太平天国在建都天京后,就颁布《待百姓条例》,开群众大会进行宣讲,农民也行动起来,或向地主计亩征粮,分给无田的人吃,或倡议均田,实行了减租,或者就不再向地主交租。这一切,都为《天朝田亩制度》的颁布作了准备。
三 太平天国于何时采取“照旧交粮纳税”措施?为什么颁布《天朝田亩制度》后旋即采取这种措施?
对《天朝田亩制度》讨论的同志们,一般认为太平天国于颁布《天朝田亩制度》后,改行“照旧交粮纳税”,是从农民政权转变为封建政权。还有批判杨秀清施行“照旧交粮纳税”为保护地主阶级的倒行逆施;有批判李秀成成为叛徒罪证之一便是在苏、浙地区施行“照旧交粮纳税”等等。这些论断,是否事实,取决于太平天国究竟于何时采取“照旧交粮纳税”措施。为什么采取这种措施。
太平天国于癸好三年冬十一月颁布《天朝田亩制度》,它于何时采取“照旧交粮纳税”的措施呢?
这项措施,是正军师东王杨秀清率领北王韦昌辉、翼王石达开上奏天王洪秀全请办的。本章奏说:
小弟杨秀清立在陛下,暨小弟韦昌辉、石达开跪在陛下奏为征办米粮裕国课事:缘蒙天父天兄大开天恩,差我主二兄建都天京,兵士日众,宜广积米粮,以充军储而裕国课。
弟等细思安徽、江西米粮广有,宜令镇守佐将在彼晓谕良民,照旧交粮纳税,如蒙恩准,弟等即颁行诰谕,令该等遵办,解回天京圣仓堆积。如此缘由,理合肃具本章启奏我主万岁万岁万万岁御照施行。
天王洪秀全接到本章,批道:“御照胞等所议是也,即遣佐将施行,钦此。”
这封本章,原件今未见。此处据自张德坚总纂《贼情汇纂》。该书著录空年月日不填 [7] 。案太平天国要行这种“照旧交粮纳税”措施,必须在建立地方政权后,编立了户籍,然后才能施行。考太平军于癸好三年八月从江西南昌撤围回守安庆,以经略安徽后,派石达开前往安民,太平天国始在安徽省已克复地方陆续设立乡官,建立地方政权 [8] 。据现存文献所载,安徽繁昌县到十月底还未举官造册,限于十一月初九日举齐 [9] 。可见安庆一带是到癸好三年秋冬间始陆续设立乡官,建立起地方政权。庐州系十二月初十夜(夏历十二月十六夜)始克复,地方政权的建立又比安庆一带迟一步。至于江西湖口设立乡官系癸好三年七月后事 [10] ,进入九江则系八月二十六日事 [11] 。故太平天国不可能于癸好三年秋收后在安徽、江西行“照旧交粮纳税”。安徽铜陵县有个地主阶级分子曹蓝田在清咸丰四年七月十六日《与邓太守书》说:
敝邑地滨大江,贼于去秋颁伪檄索户册。……贼众数百人,旋于十二月既望,蜂拥至东乡顺安镇,剽掠无余,阖邑近水之粮,掠取殆尽……贼亦旋去。今春一二奸民迎伪官及贼党百余来踞县城,禁制繁多,诛求无已,民甚苦之。顷复限于八月初一日征收钱米。 [12]
案清咸丰四年八月初一日,即太平天国甲寅四年八月十七日。太平天国于癸好三年秋天,命令安徽省铜陵县举官造册,设立乡官,建立地方政权。这年十二月,前来取粮一次。甲寅四年春天,派官前来治理,颁布新法令,到八月十七日始行“照旧交粮纳税”。铜陵县的情况,可代表当时在太平天国治下安徽、江西各地的情况。据此知太平天国施行“照旧交粮纳税”,是始于甲寅四年秋天。正军师东王杨秀清等这封请于安徽、江西照旧交粮纳税解回天京积贮本章,就是在这年秋收前,六月间上奏的。当时各地行这种措施还有些有日期可考的,如安徽潜山县在这年七月征收 [13] 。庐州在这年八月征收 [14] 。而这年桐城县下忙征粮,今天安徽省博物馆还有一张朱浣曾下忙纳米执照。
《天朝田亩制度》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按照人口平分土地。而“照旧交粮纳税”,准许地主收租,却不得不承认封建土地所有制。太平天国在采取“照旧交粮纳税”之日,上距颁布《天朝田亩制度》之时还不过半年,而在一个月前——太平天国甲寅四年五月二十三日,以正军师东王杨秀清名义《答复英国人三十一条并质问英国人五十条诰谕》里,还向英国外交人员说明《天朝田亩制度》是要行“田产均耕”,使人人都得“同享天福”,以达到“天下一家”的大同世界,究竟有什么紧急的形势迫使太平天国不得不采取“照旧交粮纳税”的措施呢?
原来太平天国建都天京后,行政机关大加扩充,天京人民也行供给制,而粮食来源主要是只靠克复州县获取仓储。这就不可能长期维持下去。据曾国藩湘军情报机关采编所张德坚总纂的《贼情汇纂》卷十《贼粮·仓库》说:
圣粮馆分丰备仓、复成仓、贡院三处屯贮,截至癸丑年终共存谷一百二十七万石,米七十五万石。江宁群贼口粮每月约放米三十余万石,合计米谷足支四月。
《贼情汇纂》又记到甲寅四年五月,天京“下一概吃粥之令”。关于天京吃粥事,当时在天京的谢炳《金陵癸甲纪事略》在甲寅四年六月记事里记道:
男子牌面,每日每名发米半斤,牌尾四两。女子每日每名,湖南以前发米六两,湖北以下,发米三两,均以稻代。悉令人食粥,否则杀。其时男馆逃走者多,新附者少。
当时也在天京的张汝南《金陵省难纪略》所记更详细,说:
贼常例各馆皆具人数,每十日赴典圣粮领米人一斤,斤不过七合,米不足,改给稻,仍一斤,砻米仅四合,稻亦不足,止给半斤,极至四两,因令人吃粥。然稻四两得米止合余,即作粥亦不饱,咸有怨言。洪贼时有谕示合城,不能全忆。中有:“神爷试草桥水深,如何吃粥就变心?不见天兄舍命顶,十字架上血淋漓。不见先锋与前导,立功天国人所钦”云云。
据上引记载,天京于甲寅四年五月已“下一概吃粥之令”。粮食告匮,到了“咸有怨言”、“变心”、“逃走”的地步。当时敌人江南大营正驻扎在天京东门外紫金山。虎视眈眈,与城内反革命分子图谋里应外合。如果太平天国不能解决天京粮食匮缺问题,哗变立见。
除了天京如此严重的形势外,从整个革命形势来看,粮储匮缺也是一个首要的大问题。上引那个记太平天国在安徽铜陵县征粮事的曹蓝田,他是个顽抗的反革命分子,坚决拒绝向太平天国纳粮,他论说:“夫贼之绌于力者,以粮储匮缺,逃亡复众耳。一旦就沿江郡县勒征钱米,啸聚失业流民,则其势可以复振。” [15] 这个反革命分子是看得准确的。
所以,太平天国是因为要制止天京哗变的险恶情况,必须立即解决粮食来源的问题,而不得不采取“照旧交粮纳税”的措施的。这种措施,对当时整个革命形势说来也是有利的。
我们考明了太平天国采取“照旧交粮纳税”措施的时间,是在颁布《天朝田亩制度》后半年,其原因是急救天京缺粮。并没有初时是反封建的,其后逐渐转化为封建的那一个发展过程的时间存在。那些说法,其非历史事实,那是昭然若揭的了。
四 太平天国在对待农民的方针政策上的立场
论者说,太平天国采取“照旧交粮纳税”措施,就是保护地主阶级,改变了对农民的立场。是不是这样呢?记载表明,并非事实。研究太平天国土地制度,非先考明它在对待农民的方针立场不可。
太平天国革命,对地主阶级进行扫荡。冯桂芬上江苏巡抚李鸿章书说:“被难之后,富户百无一存。” [16] 《光绪深阳县续志》说:“凡官宦之家,呼为妖头,杀之必尽。”《民国南浔镇志》说:“世家大族,转瞬几成绝户。其间衣冠士族,在此四五年中,生计已绝。”太平天国对世家、富户、士族的扫除,到了这地步。而对农民阶级则加以保护。归庆枬《让斋诗稿·八月杂咏》道:“数千贼众下昆山,焚掠兼施非等闲,大户一空小户静,似存公道在人间。” [17] 地主阶级分子这一首咏事诗充分说明了太平天国的立场,所以太平天国在它对待农民的方针政策上是站在农民阶级方面反对地主阶级的。它要向富家大户借捐 [18] 。而对一般性质的收费,则按贫富分多寡,如江苏吴江县发门牌时,“每张或三百有余,或五百有余,富户亦有千文不等” [19] 。富户收费三倍于贫户。到收每户银米时,是一律的,但规定“贫户无力完者,有力者倍完以足之。不肯完者拘人封房” [20] ,把贫户的负担加在富户的身上,富户不肯交的,则捉人封屋。苏、浙地区,在清皇朝统治下,封建政权保护绅富大户,剥削平民小户。江苏省各县,一般都是“以大户之短交,取偿于小户” [21] 。吴江县“有十数顷之家,而所完无几者,有一二亩之家,而横征倍之者” [22] 。浙江省杭州、嘉兴两府,则对“大户仅完正额,小户更任意诛求”,“以小户之浮收,抵大户之不足” [23] 。太平天国克复苏、浙后,把这种剥削农民的做法颠倒过来了,“贫户无力完者,有力者倍完以足之”。这就鲜明显著地体现着太平天国农民政权的基本方针和立场的所在 [24] 。
我们还要专对太平天国政府在处理农民抗租问题上来考察。太平天国是准许地主收租的,但却放任佃农不交租。江苏常熟地主阶级分子龚又村《自怡日记》清咸丰十一年二月二十五日记道:
见伪示欲到处讲道,并禁薙头、霸租、抗粮、盗树,犯者处斩。然其所统官员……又任佃农滋事……与示正大反。
案所谓“霸租”,就是佃农不肯交租,禁霸租,就是禁止佃农不交地主租。但是,太平天国的官员们,却放任佃农不交地主租。布告上说的是禁止佃农不交地主租的,但执行起来却是放任佃农不交租,所以这个反革命分子说“与示正大反”。他在同月的日记里还记有一件关于这一类事件的大事说:
廿六日回寓,知昨日平局遭土匪之劫,屋庐多毁,器物掠空,局主报案。次日,局发乡勇捉犯,而逃遁者多,查拿数日,始于贵泾获曹、顾、贾三人押到俞局。而埋轮之使,犹倡免租之议,胆纵豺狼。
在四月初七的日记里,记这事的结局说:
晚偕礼庭至洞港泾,适徐局勇首顾大山来调停劫局案,曹和卿同拟各佃凑钱赔赃,并起事各图办上下忙银各三百,外加二百六十文以赔夏赋。所获三犯释回。
案“平局”,是一个收粮局名的简称,“俞局”、“徐局”都同。太平天国地方政府的干部因不懂征收田赋手续,所以这种收粮食大都交给地主阶级分子或衙门书吏办理,他们就利用来收租。被这个反革命分子狂吠为“土匪”的,实是佃农,被诬蔑为“平局遭土匪之劫”,实是佃农去捣毁帮地主收租的收粮局。所说的“埋轮之使”,典故出自《后汉书·张纲传》,指天王派来的钦差大臣。这位钦差大臣当常熟各图佃农捣毁帮地主收租的收粮局时,他不是下命令派军队去镇压佃农,而是宣传地主不应收租的大道理。后来经过中间人调停,佃农只是交粮和给还取去收粮局器物价钱,竟不交租,取得了胜利。这个地主阶级分子对这位钦差大臣咬牙切齿地咒诅说什么“胆纵豺狼”。这两项记载,记出了太平天国政府放任佃农不交租,钦差大臣宣传地主不应收租,恰恰和封建政权保护地主收租,视为天经地义完全相反。
太平天国与农民有血肉相连的关系,怀有深厚的阶级感情。克复浙江后,在海宁流传的那一首“黄(万)金家财殓蒲包,穷人手里捏元宝,长毛哂哂笑” [25] 的民谣,和忠王李秀成庄严地发表的外国资本主义侵略者讥笑天京为“苦力王们的城市”,而太平天国却认为这个“称号,是最大的恭维” [26] 的宣告,太平天国从战士以至领导者这种阶级立场,正是深刻地反映出这种关系和感情。在这种关系和感情下,太平天国对待农民的方针政策,便自然而然地是从农民出发,站在农民方面的。
五 太平天国从“照旧交粮纳税”经过“着佃交粮”到耕者有其田的土地政策
太平天国在对待农民的方针政策上的立场既考明,现在来说它的土地政策。
太平天国的土地政策,最初是“照旧交粮纳税”政策,这个政策颁布后,首先是佃农不肯向地主交租。在太平天国革命洪流当中,追求平等、平均二千年的中国农民行动起来了,凡是太平天国克复的地方,到处都是“地符庄帐付焚如,官牒私牒总扫除” [27] 。农民把地主阶级和封建统治紧勒在他们身上的枷锁打碎了,不肯再受地主剥削了。安徽桐城人方宗诚《闲斋诗集·食新叹》道:“东庄有佃化为虎,司租人至撄其乳。西庄有佃狠如羊,掉头不顾角相当。”佚名《平贼纪略》清咸丰十一年十月《锡金城民总立仓厅》记江苏无锡、金匮情况说:“各佃户认真租田当自产,故不输租,各业户亦无法想。”浙江嘉兴吴仰贤《小匏庵诗存·新乐府粮归佃》诗注说:“禾中向有租田当自产之谚。”所谓“向有”,指太平天国统治嘉兴时事。如地主有企图收租的,佃农就予以打击。吴县甫里镇人杨引传《野烟录》记其事说:“凡里人有田者,由乡官劝谕欲稍收租,而佃农悍然不顾,转纠众打田主之家。桃浜村为之倡,事起于南栅方氏。于是西栅金氏,东栅严氏家,什物尽被毁坏,而严氏二舟泊屋后亦被焚。陈某被缚于昆山城隍庙石狮子上,几饱众拳。”案陈某是甫里镇乡官。又或有地主凭借某种恶势力来强行收租的,佃农也同样予以打击。龚又村《自怡日记》记常熟事说:“邹氏设局于神祠,又被拆坏,局董被戕投水。收过租米之局,众佃竟欲索还,于十三日赴俞局哄闹,几欲焚劫。” [28] 佃农对地主的蠢动,或毁,或焚,或打,或杀,对帮助地主的乡官也予以惩治,捆缚在通衢上示众,这是两个具有典型的事例,各地抗租情况大都如此。有些地主只得把田卖给佃农来救饥。江阴《章氏支谱》章型《烟尘纪略》说:“将田亩售与佃农,价愈贱而售愈难。”常熟龚又村《自怡日记》说:“中夜念业户二年无租,饿死不少,幸而降价鬻田佃户,十得二三,何以延命。” [29] 因此,世家大户成了饿殍。《光绪溧阳县续志》说:“旧时肉食垂绮罗,今日饥寒面如鹄。”仪征程畹《归里杂咏》道:“良田万顷成何用,饿死当年积谷翁。” [30] 这些记载,说明不论太平天国前期或后期,不论在安徽或江苏、浙江,佃家都不交地主租了。这是普遍的情况。
在封建社会,封建政权为保护地主收租,定有种种压迫佃农的法律规条,把抗租与抗粮视为同等违犯“国法”。佃农如个人敢于抗租,就要把他逮捕治处;如敢聚众抗租,就要派兵剿灭。太平天国既颁布“照旧交粮纳税”政策,准许地主照旧向佃农收租缴纳国家佃赋,在未实行《天朝田亩制度》进行土地改革以前,还承认地主合法的存在。现在,佃农抗不交租,太平天国是不是如同封建统治那样镇压佃农,逼迫佃农向地主交租呢?这是鉴定太平天国究竟是农民政权还是地主政权的试金石。江苏常熟人汤氏辑《鳅闻日记》清咸丰十年九月记事,对此曾有过一段比较详细的记事道:
九月下旬……乡官整理田亩粮册,欲令业户收租,商议条陈。无奈农民贪心正炽,皆思侵吞。业户四散,又无定处,各不齐心。且如东南何村,因议收租,田夫猝起焚拆选事王姓之屋,又打乡官叶姓。又塘坊桥民打死经造,毁拆馆局,不领门牌,鸣金聚众。王市局中严朗三等,闻信大怒,令乡勇欲捉首事之人。彼众负隅力拒,扬言欲率众打到王市。于是局中急添乡勇二百名,借盐快鸟枪抬炮,端正饭食、酒肉、馒头、茶汤。汪胜明同严士奇、叶念劬、姚锦山、徐兆康等磨拳擦掌,连夜入城见伪主将钱,请兵下乡剿灭乱民。不料钱姓不肯轻信擅动刀兵,反怪乡官办理不善。但着本处乡耆具结求保,愿完粮守分等语。又给下安民伪示,劝谕乡民。其事遂以解散,王市局中诸人败兴而归,从此势弱,不能勤捐,进益渐少,只得散去。
上引记事说的主将钱,是镇守常熟的副将钱桂仁,主将是侯裕田(侯裕田是太平天国的一个耿耿精忠的人物,因常熟地处冲要,特派监视钱桂仁的 [31] ,所以钱桂仁后来虽然是个叛徒,此时却不敢不执行太平天国的政策。王市局,就是王市的乡官局,严士奇等都(是钻入乡官局的地主。汪胜明是常熟县监军,奉派来王市调查农民殴打乡官事件。他本是安庆一织席手工人,到王市后,受到做乡官局的地主的腐蚀,却帮同地主来镇压农民。当时王市附近何村、塘坊桥等地都有佃农聚众抗租,焚烧地主房屋,打死地主殴打乡官,捣毁乡官局等事发生。王市局派乡勇去塘坊桥要逮捕抗租斗争的领袖,佃农迎击,宣言要打到王市来。汪胜明等急添乡勇,借枪炮,磨拳擦掌,连夜入城见钱桂仁,请兵下乡剿灭佃农。钱桂仁不但不发兵,却斥责乡官办理不善。他出布告安民,只劝谕佃农交粮和守秩序(“完粮守分”),地主收租的企图被粉碎(“其事遂以解散”),钻入王市乡官局的地主垂头丧气而归,“从此势弱”,“只得散去”,佃农取得了胜利。常熟是苏南阶级斗争最复杂、最激烈的地区,王市这次事件,是表明太平天国政府站在农民方面的立场来处理佃农抗租斗争最典型的事件。
在另一方面,地主也不敢向佃农取租。太平天国既颁布“照旧交粮纳税”政策,而赋从租出,就必须准许地主收租纳粮。常熟佚名《庚申避难日记》清咸丰十年十一月初六日记说:
初六,有长毛告示,要收钱粮,谕各业户、各粮户……即行回家收税完粮。
太平天国准许地主收租,是有严格的规定的:凡地主收租,必须先认田登记(即报明田数、圩名、花户存案) [32] ,然后准领凭收租。而租额由政府定,收租后除负担向国家交粮赋外,还要缴交各费。例如常熟情况,规定收租六斗五升,交粮三斗七升,田凭费一斗,局费五升,经造费一升,师帅、旅帅、卒长、两司马费二升,地主只得租米一斗。所以地主阶级分子悲叹说:“费大于租,业主几难糊口。” [33] 各地情况虽有不同,但根本政策和办法却是一致的,可见太平天国虽准地主收租,但其情况已和封建社会大大不同的了。当时各地的地主多不肯领凭收租。《庚申避难日记》清咸丰十一年十月记常熟情况说:
十五、十六晴。长毛同司马、百长下乡写田亩册,限期收租,要业户领凭收租。现今各业户俱不领凭。长毛告示,不领凭收租者,其田充公。
常熟柯悟迟《漏网喁鱼集》清咸丰十一年九月记事也说:
九月,贼目出示,着师、旅帅重造田册,注明“自”、“租”名目,招业主认田,开呈佃户田亩细数,每亩先缴米一斗,即给田凭,准其收租,无一应者。
地主为什么不去认田、登记、领凭收租呢?常熟有个地主阶级分子叫曾含章的在《避难纪略》里作了回答:
令业户领伪凭,曰田凭,诱以领凭之后得以收租,卒无一人应之者。盖明知租之必不能收,而深虑贼之知为业户而加害不休也。
这就是说地主即使遵照太平天国法令领了田凭,佃农还是不肯交租的。地主既登记领凭,收不得租,不但要担负纳田赋,而且,深怕登记后露了身份,受到没完没了的打击。这个反革命分子的话,说明了当时地主不肯认田登记的原因,也把太平天国农民政权的性质说得一清二楚。当时地主不敢收租,还有一些复杂的原因,常熟汤氏《鳅闻日记》清咸丰十一年八月记其事道:
秋八月初,城中钱逆又升伪衔,传齐各乡官与钱伍卿等,共议收租。着各业户开报田册,晓谕绅富归家料理租务。先议着乡官包收,先捐经费,起田单,拟每亩八斗。除完粮下忙银,业户只得二三斗,且报满二百亩者,载入大户,如匿违不报,将田充公等示。于是避江北者亦闻信回南,嗷嗷待哺。有识见者以为将来作大户勒捐,便中贼计,且不屑具名禀呈,料佃户亦不服,故久无呈报之人。又因众目皆思染指,与钱伍卿争揽收租。自八月初至九月中,终未议定。惟伪军、师帅等有田产如严逸耕辈,皆欣然打干催头发限票,预受族党请托,到后竟成子虚画饼,可发一大噱。
案钱逆,指叛徒钱桂仁。钱伍卿是钻入太平天国阵营的地主阶级分子。从这一段记载可见,就是在叛徒和反革命分子共同主持下,但地主除纳粮外,每亩只得二三斗,而收租须先开报田册,报满二百亩,便列为大户,成为纳捐对象。且知佃农不肯交租,所以地主都不肯呈报。加以反革命分子都想染指,争揽收租,内部矛盾重重,结果竟成子虚画饼。
太平天国对佃农不肯交地主租,焚烧地主房屋,打死地主,殴打乡官,捣毁乡官局,尚且安抚佃农,以愿交粮了事。现在,地主自己不敢领凭收租,太平天国就只有向佃农收粮,那更是不待说的事了。太平天国是农民政权,站在农民方面,所以它不是镇压农民,保护地主收租完粮,而是根据当前的具体形势,因势乘便,顺应佃农的愿望,创造性地采取了向佃农征粮政策。这个政策,《民国太仓州志》叫做“着佃收粮”,江苏常熟柯悟迟《漏网喁鱼集》叫做“着佃启征田赋”,江苏元和陆懋修《窳翁文钞·收复苏松间乡镇私议》叫做“着佃追完”,浙江嘉兴吴仰贤《粮归佃》诗叫做“着佃还粮”,清朝江苏巡抚李鸿章叫做“着佃交粮” [34] 。称谓略有不同,都是指这一个政策说的。本文取“着佃交粮”这一个含义较切的名称来考述。
考太平天国于癸好三年(1853年)建都天京那一年的秋收前,就在天京近郊宣布向农民收粮 [35] 。上引汪士铎《乙丙日记》所述他于这年十一月,逃出天京,到三十里外的陈墟桥蔡村去,亲见农民向太平天国交粮后,不复交地主租,得到有衣有食的好景,仇恨清朝官府的事。太平天国所行的“着佃交粮”政策,便是这个为佃农所欢迎的政策。《同治崇仁县志》记太平天国丙辰六年克复江西崇仁县设立乡官后事说:“军帅按亩征粮,由监军发给伪串” [36] ,行的也可能是“着佃交粮”政策。
据现存记载,太平天国于庚申十年(清咸丰十年,1860年)夏克复苏南,这年冬,第一次征粮,就是向佃农征收的。我于50年代初,曾据常熟顾汝钰《海虞贼乱记》所说清咸丰十年十月二十日,太平天国在江苏常熟出告示“着旅帅、卒长按田造花名册,以实种作准,业户不得挂名收租”。又说“是年秋收大熟”,“惟收租度日者”,“甚属难过”,及徐日襄《庚申江阴东南乡常熟西北乡》日记说“农民之力田者窃利租不输业”的话,认为太平天国是行耕者有其田的政策。到1960年,始得见新发现的常熟人柯悟迟著的《漏网喁鱼集》,其中记清咸丰十年冬太平天国在常熟征粮事说:
十一月……起征粮米……十三日……出示天朝九门御林丞相统下军师汪,查造佃户细册呈送,不得隐瞒,着各旅帅严饬百长、司马照佃起征。……十二月……二十日,设局太平庵,着佃启征田赋。
我两相对勘,始知顾汝钰把太平天国“着佃启征田赋”政策,以他自己的理解写作“以实种作准,业户不得挂名收租”,我根据了顾汝钰的记载认为当时太平天国的耕者有其田的政策是错了。现特在此郑重更正。
这一年常熟有个姓汤的,在他的《鳅闻日记》中记道:
伪师帅在本地设局,征收当年钱粮。……乡农各佃既免还租,踊跃完纳,速于平时。
江苏吴江县也有这年太平天国向佃农征粮的记载。吴江同里人倦圃野老《庚癸纪略》清咸丰十年十一月记事道:
十一月初三日,贼征银米,各乡村报田数,每亩纳米一斗五升,钱五百。伪旅帅陆续解江。
从所记太平天国这一年在吴江县征粮,是据“各乡村报田数”,即柯悟迟所记常熟县“查造佃户细册呈送”的办法,知道也是向佃农征收田赋的。
地主阶级分子不肯遵照太平天国法令认田登记,却组织收租局,企图压迫佃农交租。倦圃野老《庚癸纪略》清咸丰十年十二月记事记道:
初七日,闻长洲、元和、吴县及本县芦墟、盛泽、莘塔、北库等镇业田者俱设局收租息米,每亩四五斗不等。同里亦欲举行,夜(旋)为伪监军阻挠,遂不果。
查该书庚申、辛酉两年纪事的初稿,曾以《吴江庚辛纪事》名称刊出,对此曾有说明道:“旋得钟监军文书,必先报明田数、圩名、花户存案,然后施行,各业因有或报或不报者,事不果行。” [37] 钟监军名志成,同里镇人,考中太平天国博士,授吴江、震泽两县监军,治理江、震两县事,政绩斐然,后来吴江失陷,被俘牺牲,是太平天国史上一个对革命事业忠贞尽瘁的人物。他责令地主遵照法令登记,地主不从,他就制止地主收租。
常熟的地主也设立收租局企图压迫佃农交租。常熟曾含章《避难纪略》记其事道:
咸丰十一年二三月间,钱华卿、曹和卿等创收租之说,各处设立伪局,按图代收,令业户到局自取。旋于四月中,吴塔、下塘、查家滨之伪局被居民黑夜打散,伪董事及帮局者皆潜逃,其事遂止。
这个钱华卿得到常熟守将钱桂仁的同意办理留养难民局事 [38] ,曹和卿(即曹敬)参加常熟议设勇防土匪与设局收粮事。这两人都是地主阶级分子。他们就借这点关系设收租局,要包办地主收租。
可是,佃农起来把那些收租局打散。
地主见自己的力量不济,又去纠合恶霸匪帮用武力来设局收租。倦圃野老《庚癸纪略》清咸丰十一年十一月纪事记道:
十一月初一日,周庄伪乡官费玉存(成)设收租局于北观,每亩收租息米照额二成折钱,局费每千扣二成。至十二月初旬,各乡佃户颇有还者。旋为伪监军见嫉,从中败事,从此瓦解矣。
这个费玉成,是太湖上枪船匪帮的一个头子,拥有一支武力,太平天国不得不暂时牢笼他,这时封为镇天豫。倦圃野老在此处说他是苏州周庄乡官是错的 [39] 。吴江、震泽监军钟志成不畏强暴,加以制止,使地主阶级的收租局再一次瓦解。
从上所考,看见当时佃农与地主阶级顽固分子双方展开的斗争,佃农的猛烈威力,压倒了地主阶级的顽抗分子。太平天国地方政府则执行法令,对地主阶级分子不遵照法令认田登记,而擅自设立收租局的违法勾当加以制止,使地主阶级的收租局一再瓦解。革命形势向着有利方面发展,于是太平天国在土地政策上,便从“着佃交粮”向前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这进一步的措施,就是颁发太平天国的新土地证——田凭。这是太平天国的一件大事,虽记载残缺,但仍可考见。考太平天国癸开十三年(清同治二年)冀天义程《发给吴江县潘叙奎荡凭》上说:
缘我天朝恢疆拓土十有余年。所有各邑田亩,业经我忠王操劳瑞心,颁发田凭,尽美尽善。
案现存太平天国壬戌十二年忠王李秀成《发给金匮县黄祠墓祭田凭》和《发给陈金荣田凭》上,都印有“忠王李为发给田凭,以安恒业而利民生事”十七字。又据发现的田凭,有江苏的,也有浙江的,有用李秀成名义颁发的,也有用他统下镇守地方的将领名义颁发的。这都说明这时颁发新土地证,是由忠王李秀成主持,为“安恒业而利民生”,向所辖苏、浙地区颁发的。这些文物,铭记了太平天国颁发新土地证的措施与目的。
关于这件大事的记载,所见有佚名《庚申避难日记》清咸丰十一年(即太平天国辛酉十一年)十二月初二日记,述江苏常熟太平天国政府向自耕农颁发田凭事说:
长毛又要耕种自田领凭,每亩米五升,折钱一百二十五文,着旅帅必要催领。
倦圃野老《庚癸纪略》清同治元年(即太平天国壬戌十二年)三月纪事,记江苏吴江、震泽两县监军钟志成召各乡卒长前来,宣布太平天国向佃农颁发田凭的政策,命回乡颁发事说:
伪监军提各乡卒长给田凭,每亩钱三百六十,领凭后,租田概作自产。农民窃喜,陆续完纳。
前者说明向自耕农颁发,后者说明向佃农颁发,这都明确地说明了这时向苏、浙地区颁发新土地证的对象,后者并说明其保护佃农土地所有权的目的。两者所记各有所偏,但正可以互相补充。在这里,应该作一些必要的说明。这次颁发田凭,是太平天国革命政府颁发的新土地证,是向苏、浙地区颁发的,而不是常熟、吴江、震泽几个县的措施。而向佃农颁发田凭,具有根本性的改革,更不是这个管理吴江、震泽两县民务,在其上有层层管辖,就在吴江、震泽还有佐将管辖的小小监军钟志成所得擅自施行而取信于民的。又在庚申十年夏,太平天国克复苏南后,规定地主必须遵照法令登记领凭,然后得收租。那种凭证,也叫做“田凭”,是专作为地主收租证明用的,佚名《庚申避难日记》说:“长毛告示,不领凭收租者,其田充公。”曾含章《避难纪略》说:“令业户领伪凭,曰田凭,诱以领凭之后得以收租。”龚又村《自怡日记》说:“伪示业户呈田数给凭,方准收租。”所以吴江大地主柳兆薰就把它叫为“租凭 [40] 。柳兆薰记那种“田凭”,吴江“给凭每亩十文”, [41] 而作太平天国的新土地证的田凭,吴江、震泽发给的却是“每亩钱三百六十”,收费相差到三十六倍。可知那种作为地主收租证明用的“田凭”,与这时从“着佃交粮”政策向前采取进一步措施而颁发的太平天国新土地证的田凭,名同而实异,两种性质是迥然不同的。
上引两种记载都没有说到对以前那些已经遵照法令认田登记、领凭收租的地主怎样办法。从太平天国的政策看,那些遵守法令的地主是可以领取新土地证的。不过,在当时革命形势下,一般情况佃农都不肯向地主交租,这才出现了“着佃交粮”政策。现在,又颁布了“领凭后,租田概作自产”的政策,这就一定会鼓励那些在地主依赖某种凭借进行压迫下不得不交租的佃农也敢于抗不交租,而照章去领田凭以取得土地所有权了。吴江县发田凭后三个多月,这个县芦墟胜溪有个拥有三四千亩的大地主柳兆薰,他曾遵照太平天国法令报田领凭,在枪船恶霸匪帮头子的保护下,于庚申十年十二月就收租,在辛酉十一年内收了一千三百余石租,可是,到这时,却不得不走去上海了 [42] 。这个大地主的出走,最主要的原因是由于保护他的枪船匪帮被太平天国消灭,他怕群众清算,同时,也说明从前那些向他交租的佃农领取田凭,得到所有权,有了法令的保护,不再向他交租了。
以前,地主不遵照法令认田登记,就采取“着佃交粮”政策,但仍保留地主对土地的所有权。现在,颁布新土地证田凭的政策是:凡佃农“领凭后,租田概作自产”,这就把地主所有权转移到佃农手中,以国家法令保护耕者有其田了。
必须指出:当时苏、浙地区的斗争是很激烈的,情况是十分复杂的,还存在着各种不同形式的保护地主收租的事实。所以“着佃交粮”和地主收租是并行的。但是,不但佃农不肯交租的地区和地主不敢收租的地区,以及逃亡地主的田地,都是行“着佃交粮”,都是反革命分子控制的地区,佃农只要有可能反抗,就不肯交租,例如长洲县是恶霸地主徐少蘧控制的地方,而地主收租,有“籽粒无着”的 [43] ,有“多半向隅空转”的 [44] ,也还是要“着佃交粮”。此外,太平天国对官僚的妖产和庵、观、寺、院、公田、学田等国产,一律充公 [45] ,也都是行“着佃交粮”的。因此,从整个情况(不是一时一地,而是太平天国统治苏、浙全部期间和全部地区)总的来看,“着佃交粮”是普遍的,而地主得收租是局部的,并且是随着阶级斗争力量对比的变化而变化的。上引那个“中夜念业户二年无租,饿死不少”的做书塾教师的常熟地主龚又村,他记常熟“南乡粮租并收,其三乡但有粮局,业户几不聊生” [46] 。常熟的情况,可以代表苏、浙的一般情况。当时广大佃农不肯交租,对既得权利不肯放弃。吴江同里镇人倦圃野老《庚癸纪略》记有太平天国失败后,到清同治三年十二月,吴江同里镇佃农还不肯交地主租,吴江县官亲自下乡两次把佃农严刑追逼的事。 [47] 此时上距吴江沦陷,地主阶级复辟,进行倒算已经一年半,首都天京的倾覆也过了半年,同里镇佃农尚且如此,在太平天国统治时更可知。这断不是同里镇一地的情况,只因为今天流传有记到这事的同里人记载,我们才知道罢了。那时江苏巡抚李鸿章攻陷苏南后,不得不照太平天国办法在吴县、长洲、元和、吴江、震泽、华亭、娄县、青浦、金山等县行着佃交粮至两年之久 [48] ,这件事说明了当时佃农在太平天国失败后抗租的情况,也说明了当太平天国统治苏、浙时,“着佃交粮”是普遍的,而地主得收租却是局部的这一事实。
太平天国颁布《天朝田亩制度》,因天京缺粮的紧急情况,不得不采用“照旧交粮纳税”措施。它根据具体的情况,顺应农民的愿望,先行着佃交粮政策,一反我国千余年田赋制度的常规,变地主交粮为佃农交粮。其后,随着形势的发展,进一步颁发田凭,宣布凡佃农“领凭后,租田概作自产”,把土地所有权从地主转移到佃农手中,使行“着佃交粮”广大地区的佃农得到了自己所耕的田。太平天国并没有颁布耕者有其田政策,而在它所施行的土地政策的结果,事实上竟成为耕者有其田了。
六 太平天国后期苏、浙地区那些保护地主事件是反革命分子干的勾当
在《天朝田亩制度》实施问题的研究当中,问题最严重的是论者把太平天国后期苏、浙地区那些蜕化变质分子,投降的清朝将弁和钻入革命阵营的地主、恶霸、匪帮所干的保护地主的倒行逆施的勾当,认为是太平天国的措施。于是把太平天国的政权断定是封建政权,把太平天国革命擦得一团漆黑。因此,对这一点特别要进行明察秋毫的辨析,把那些复杂、隐晦的史实勾稽出来。
太平天国后期在苏、浙建立政权时,首先是由于采取招降政策 [49] ,混入大批敌人,有清朝的残兵败将(如李文炳、何信义),有地主团练头子(如徐少蘧、华翼纶),有恶霸匪帮(如费玉成、孙金彪),有地主绅士(如曹敬)等等,他们伪降太平天国,暗地仍潜通清朝。在太平天国里面,又有些不坚定的分子,受了苏、浙繁华的腐蚀,开始蜕化变质(如黄和锦、邓光明。因此,苏、浙政权就与太平天国前期在安徽、江西建立的政权那样纯粹不同。
在这些反革命分子和蜕化分子盘踞的地方,就倚仗他们的势力来保护地主收租。龚又村《自怡日记》说:“闻金匮界照旧收租”,“长洲、相城一带,因徐少蘧之请,亦准收租。”金匮县荡口镇官僚大地主华翼纶的势力便在金匮界。苏州永昌从监生加捐道衔的大地主徐少蘧的势力便是在长洲、相城一带。苏州辖吴县、元和、长洲三县,吴县、元和并无收租局 [50] ,惟长洲有收租局,正是由于徐少蘧的缘故。至于龚又村所说常熟东西南北四乡,只有南乡粮局兼帮地主收租,必有仰仗才敢如此,混入太平天国阵营的地主绅士曹敬正是常熟南乡人 [51] 。陶煦《贞丰里庚申见闻录》说周庄镇局“悉听费氏主持”。所说费氏,就是苏州元和县周庄镇恶霸枪船匪帮头子费玉成。这个恶霸匪帮头目,不但在周庄横行,还派枪船到附近地区去保护地主收租。吴县寥村遁客《虎窟纪略》说:“枪船头目费玉,贼封镇天豫占管太湖、石湖、茭荡,设保卫局于邵昂,江、震田在局收租。”案费玉,即费玉成,又名秀元或玉存。江、震就是吴江和震泽。上面说的那个吴江大地主柳兆薰,就曾经得到费玉成和吴江盛泽镇枪船匪帮头子孙金彪的保护,他在枪船匪帮被太平天国消灭后一个月走去上海,就是因为要逃避群众的清算 [52] 。在一些资料中,如佚名《平贼纪略》记无锡、金匮“或顽佃抗租,诉贼押追”,浙江桐乡县符天福钟良相布告说:“住租房,种租田者,虽其产主他徙,总有归来之日,该租户仍将该还钱米缴还原主,不得抗欠” [53] 等等都是反革命分子干的勾当 [54] 。
在这些反革命分子所干保护地主的勾当里面,徐少蘧最具典型。徐少蘧伪降太平天国后,取得忠殿前检点兼理民务的职位,旋受封为抚天侯,攫取了长洲县基层权力,全县军、师、旅帅乡官,都由他派授,设立七军总局归他掌握 [55] 。长洲县佐将也得听从他的摆布 [56] 。他在长洲县设局帮地主收租,是站在地主阶级的反革命立场,也是为的抽取成数以自肥 [57] 。近年在他的后人家发现太平天国壬戌十二年九月办理长洲军民事务珽天安黄《酌定还租告示》、《委前中三军帅张等设局收租札》两道文件 [58] 。《酌定还租告示》规定:“自完田凭者,每亩三斗三升;佃户代完者,每亩二斗五升。”所谓“自完田凭者”,就是说地主自己交费领取田凭。所谓“佃户代完者”,就是说佃农代地主交纳田凭费。这道告示,发于太平天国在苏、浙地区发田凭后约半年,竟对太平天国公布的“领凭后,租田概作自产”的政策,视若无睹。而其所以酌定租额,是因见“佃户畏强欺弱,亦由乡官弹压不周”,使地主收租,“有五斗、二斗、籽粒无着者”,所以今年秋收,特定租额,命令乡官设局,“照料弹压”这样倒行逆施,真是明目张胆的了。长洲就是苏福省所在地,却纵容徐少蘧干这种反革命的勾当,看来是不可解,其实并不奇怪。因为,太平天国既采取招降政策,又不可能解除其武装,对投降的反革命分子就不能不根据不同的情况,作或多或少的容忍,或者可以说是让步。管辖苏、浙地区的忠王李秀成又是一个专讲策略的人物。他于庚申十年夏克复苏南和浙江嘉兴,见太湖枪船匪帮地利熟,船快人多,怕帮助清军为敌,就对他们采取封官拜爵的政策,对所干害民的勾当佯作不闻不问。到壬戌十二年五月,就以闪电的行动对苏、松、嘉、湖广大地区的枪船匪帮同日消灭掉。李秀成对大地主团练头子徐少蘧更是这样。他申请准许地主收租,就予允准。他暗通上海清军,就佯作不知。他于辛酉十一年冬太平军攻克杭州时,以为李秀成一时不能回苏州,就密约苏州反革命分子定于十二月初五夜(夏历十二月十六夜)在苏州发动颠覆活动。李秀成得到情报,从杭州带军队星夜归来,先头部队于十二月初五日清晨赶到苏州,反革命不敢动。当时人们都以为李秀成一定大加镇压。但他见反革命势力大,对苏州的反革命分子调动,而对徐少蘧却完全不问,他的武装船只照常放行 [59] 。到壬戌十二年九月,李秀成即将回救天京,叫他来苏州要收拾他。他不敢来,向李秀成请病假。李秀成还用甜言蜜语笼络他 [60] 。李秀成回救天京后一个多月,他到常熟与叛徒骆国忠等密谋,入苏州谋纠内应。料不到李秀成突然从天京回来,就立即把他逮捕,到常熟叛变时,打垮他的团练,后来杀了他。李秀成对付这个反革命分子两年多来都是采取牢笼容忍的政策,正和消灭枪船匪帮同样的策略。可知在苏福省会所在地的长洲出现违反太平天国颁发田凭给佃农的政策,进行保护地主收租的事件并不是怪事,而正是这个反革命分子徐少蘧所干的勾当。
下面我们还举出几件反革命分子保护地主的事件说说:在江苏吴江县出现镇守将领冀天义程某 [61] 于吴江县颁发田凭给佃农后八个月,竟仗借他的权力设立收租局企图破坏太平天国颁发田凭给佃农的政策。倦圃野老《庚癸纪略》在清同治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的记事里记其始末说:
二十七日,北观设收租息局。贼酋程令每亩收租息米三斗,伪董事十余人襄其事,三限已过,并无还者。十月二十一日,忽有栋花塘农民百余哄入局,将襄理者十余人擒去,殴打窘辱,至明年正月初一日,周庄费姓遣人说合,得放回家。
这个程某,是在吴江县发田凭后两个多月调来的 [62] 。他的出身历史不详。他在《发给吴江潘叙奎荡凭》上写有“仰该业户永远收执,取租办赋”的话。案今存太平天国田凭,并无此种字样,可见他是个违反太平天国法令保护地主的分子。后来吴江在失陷前十一天形势危急的时候,就把他和他的部下调开,而换忠王李秀成弟李明成来拒敌 [63] ,临敌易将,兵法所忌,除非万不得已是不会这样做的,可知太平天国军事指挥部是对他提防的。就是这个违法乱纪分子,胆敢破坏太平天国土地政策,企图保护地主收租。可是,现在佃农已经领田凭到手情况就不同了。在一年前,当枪船匪帮头子费玉成来北观设收租局时,“各乡佃户颇有还者”,而现在,“三限已过,并无还者”。不但如此,佃农还来把收租局人员逮捕去处治。这件大事,说明吴江县佃农领田凭后,在太平天国法令保障下,确实得到了耕种的土地所有权,所以才得如此有理有法去反击恶势力,也可见这个保护地主违法乱纪分子竟到了目无法纪的地步。
在江苏无锡、金匮出现守将济天义黄和锦派军队镇压安镇四图抗租佃农的事件。这个黄和锦,因为保护地主,曾经得到地主赞赏称为“循良之贼”。这次竟派出军队来镇压抗租佃农,在反革命分子保护地主的勾当里还是仅见的 [64] 。
在浙江石门县出现守将殿前又副掌率邓光明颁发保护富户沈庆余“护凭”的事件。这个邓光明后来投降清朝,是个叛徒。他在这张“护凭”上说明他是因见“天朝所克各省郡州县地方,每有殷富之家不能出头,甘受困厄”,对地主阶级被打倒感到“可悯”,所以,他在管辖的地区,就要为地主阶级撑腰,发给“护凭”交石门县大地主沈庆余收执,叫他被“强佃抗霸,收租纳捐不交”时,“放胆持凭,即赴监军衙门控告,如监军不理”,就来向他控告。他要把已被打倒的地主扶起来,再“出头”骑在农民的头上 [65] 。从这一张“护凭”所反映的情况看来,可见在太平天国革命当中,地主阶级是普遍地被打倒了的,所以这个为地主阶级撑腰的蜕化分子邓光明,才需要特地发“护凭”给大地主来做控告农民的凭证。也说明当时苏、浙地区出现的保护地主的事件,正是这些蜕化分子和混入太平天国阵营的反革命分子干的勾当。
从上所述,可见反革命分子和蜕化分子在苏、浙地区保护地主对破坏革命情况的严重。虽然太平天国在土地政策上是站在农民立场上的,从“着佃交粮”到颁发田凭给佃农,处处为佃农谋求利益,尤其是各处佃农都向反革命恶势力进行激烈的斗争,收到了耕者有其田的效果。但是,天京事变之后,太平天国已从鼎盛走向下坡路,对蜕化变质分子失了坚固的控制力,对斗争的佃农却缺乏强大的支持力,而由于采取招降政策所产生的恶果,对投降的反革命分子不得不用牢笼和容忍的政策,造成后期苏、浙地区阶级斗争十分激烈,情况十分复杂的局面,首先出现了反革命分子和蜕化分子违反太平天国革命宗旨保护地主收租,为地主张目的勾当,成为冲击太平天国革命基础的逆流,从而颠覆叛变,都由此而起,成为太平天国败亡的一个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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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据清咸丰四年三月二十一日道员吉尔杭阿禀江苏巡抚许乃钊说:“江苏百姓困于钱漕久矣,杨逆上年下九江时,到处张贴伪示,首以薄赋税、均贫富二语煽惑愚民,是以赍粮资贼者,沿江皆是。兹又以此术行之安徽矣。”(见吴煦档案)此信仅署“三月二十一日”,未署年份。案信中说他攻上海“围攻六月而竟不下”,又说“今杨逆至江南才一年耳”,可知此信为清咸丰四年三月二十一日所写,而所记杨秀清下九江出布告时,则为太平天国癸好三年(即清咸丰三年)正月事。
[2] 据北京大学文科研究所、北京图书馆编《太平天国史料》录,原刻本英国不列颠博物院藏。上引文中“内有《待百姓条例》,诡称不要钱漕”一语,原作“内有《传百姓条例》,跪听称不要钱漕”,此处据《向荣奏稿》附录改正其误字、衍字。
[3] 见《太平天国资料·向荣奏稿》卷三《饬调吴健彰速赴镇江片》后附抄件。
[4] 《曾文正公文集》卷二。
[5] 《蔼青诗章》,据《近代史资料》增刊《太平天国资料》录。
[6] 见《近代史资料》总三十四号。
[7] 见卷七《贼文告》伪本章式。
[8] 安徽人戴钧衡《草茅一得》述清咸丰三年兵事说:“贼先时数千里所过不留,未尝行立官安民之事,迨八月复踞安庆,始行此举。”
[9] 据殿右捌指挥杨《札谕繁玱县荻港 黄浒 镇汪纪常 张殿花 等》、癸好三年十月二十七日《札谕荻港人民》。
[10] 据张宿煌《备志纪年》。
[11] 据彭旭《江西守城日记》。
[12] 《璞山存稿》卷七。
[13] 据储枝芙《皖樵纪实》。
[14] 据吴光大《见闻粤匪纪略》。
[15] 这段话见《与邓太守书》。顽抗不向太平天国纳粮事,见《拒诸亲友劝输粟书》(见《璞山存稿》卷七)。
[16] 冯桂芬:《显志堂集》卷五《启李宫保论减赋》。
[17] 归庆枬《让斋诗稿》是一部稿本,南京图书馆藏。
[18] 太平天国向富家大户借捐例子举不胜举。以倦圃野老《庚癸纪略》所记勒捐吴江县同里镇富户事看,如记清咸丰十年十月“二十八日,贼请伪董事十四家借捐银钱,每家八十千。有潘姓不肯捐,押三日,解江。伪监军责三百板,捐钱八十千,罚钱八十千,余费四五十千,释放”。记清咸丰十一年六月“二十日,伪监军勒银,富户十四家共勒银一千四百两”都是。
[19] 见知非《吴江庚辛纪事》清咸丰十年八月初一日记。
[20] 见倦圃野老《庚癸纪略》清咸丰十年十一月初九日记。
[21] 据清道光二十六年柏葰等奏,见《清朝续文献通考》卷二,《田赋考》二。
[22] 据陶煦《租覈辨上下》。
[23] 据左宗棠《议减杭嘉湖三属漕粮大概情形折》,见《左文襄公全集》奏疏卷十
[24] 此处所述太平天国掌握的方针和立场的论证,系读郭毅生同志《太平天国经济制度》时论太平天国对待农民把清朝封建统治的做法颠倒过来了的论证得到的启发,谨注明于此,以见所自。
[25] 见浙江海宁冯氏《花溪日记》。
[26] 据王维周译呤唎《太平天国革命亲历记》第十九章记录忠王李秀成向外国人发表的太平天国反侵略的言论。
[27] 见浙江乐清林大椿《垂涕集·乐成感事》第十四首。地符,指地主的地契。庄帐,指地主的收租簿。官牒,指官府文书。私牒,指地主文券一类的东西。这两句诗是说那些剥削农民、压迫农民的地主的地契,收租簿以及一切文契和官府文书,都给太平军和农民焚烧扫除了。这是太平天国革命当中,农民起来打倒地主阶级的反封建革命行动。但有不同意见,我另有《太平军和农民群众的反封建不是有意识的行动吗?》进行讨论,此文收在《太平天国史丛考乙集》内。
[28] 见咸丰十一年四月十三日记。
[29] 见同治元年闰八月初一日记。
[30] 《啸云轩诗集》卷二。
[31] 侯裕田事迹,见我著的《太平天国史·侯裕田传》。
[32] 据知非《吴江庚辛纪事》清咸丰十年十二月初七日记。
[33] 据龚又村《自怡日记》清咸丰十一年十二月初二日记。
[34] 据李鸿章清同治四年六月初一日《陈明租捐丈田清理民房情形片》,见《李文忠公奏稿》卷九。
[35] 据《忆昭楼时事汇编》卷三《又初四日接溧阳禀》记清咸丰三年(即太平天国癸好三年)七月二十二日,太平天国十七指挥在天京近效各乡宣布要向农民每亩征稻三十斤事。
[36] 《同治崇仁县志》卷五之二《发逆情形》。
[37] 见《近代史资料》1955年第六期。这几句说明,同见于清咸丰十年十二月初七日记事。
[38] 据龚又村《自怡日记》清咸丰十年十一月初二日记。按该书记钱华卿作钱伍卿,名福钟。钱华卿办理留养难民事,并见柯悟迟《漏网喁鱼集》。
[39] 他在初稿中就记为镇天豫,见知非《吴江庚辛纪事》清咸丰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记。
[40] 见柳兆薰《柳兆薰日记》清咸丰十一年二月初三日记。
[41] 见《柳兆薰日记》清咸丰十年十一月二十日记。
[42] 柳兆薰于清同治元年七月逃去上海,见《柳兆薰日记》。
[43] 据太平天国壬戌十二年九月十八日,《珽天安办理长洲军民事务黄为酌定还租事告示》。
[44] 据太平天国壬戌十二年九月,《珽天安办理长洲军民事务黄为委照酌定租额设局照料收租事给前中三军帅张等》。
[45] 太平天国叫官僚的田产为“妖产”,一律没收。龚又村《自怡日记》清咸丰十一年十一月初十日记述江苏常熟县没收官僚田产事说:“翁、庞、杨、王诸宦注明原籍田尽入公,伪官目为妖产,设局收租。”清江南河道总督潘锡恩于清咸丰八年(即太平天国戊午八年)自述,他在安徽芜湖县的田产二千一百二十六亩,自清咸丰三年(即太平天国癸好三年)后,“籽粒无收”(据抄本《徽郡御寇案牍》)。曾任四川永宁道的苏州人汪堃说:他在长洲县的田租四千余石,也完全被没收(据汪堃《寄蜗残赘》卷十四,他在《蠡湖异响序》前写的题记)。至于太平天国没收庵、观、寺、院等田产事,如储枝芙《皖樵纪实》记安徽潜山县事说:“咸丰五年二月,贼查庵、观、寺、院田产充公。”佚名《庚申避难日记》说:“长毛告示,要收钱粮。谕各业户,各粮户,不论庙田、公田、学田等,俱要造册收租完粮。”桐城方宗诚《上曾节帅书》说:“各地庵观寺院焚毁几尽……其田租皆归贼收。”(见《柏堂集续编》卷八)涤浮道人《金陵续记》说:“僧道香火祠祭暨民间公产,则由伪总制查索。”
[46] 见龚又村《自怡日记》清咸丰十一年十一月初十日记。
[47] 据倦圃野老《庚癸纪略》清同治三年十二月初十日记。
[48] 据李鸿章清同治四年六月初一日《陈明租捐丈田清理民房情形片》。
[49] 据以精忠军师洪仁玕为首领衔与英王陈玉成、忠王李秀成、赞王蒙得恩、侍王李世贤、辅王杨辅清、章王林绍璋共同颁布的《劝谕清朝官兵弃暗投明檄》。这道檄文,是当时太平天国中央政府定的招降政策。近年有人说是李秀成个人的措施,指为他作为叛徒的一条证据是不符合事实的。此檄今只见英国剑桥大学图书馆藏抄本,无月日。另洪仁玕《诛妖檄文》一书内也收有此檄,连年份都未印。案当是庚申十年三月打垮清朝江南大营后进军苏、常时颁发的。
[50] 据龚又村《自怡日记》清咸丰十一年十月二十四日记。
[51] 据祁龙威注华翼纶《锡金团练始末记》(见《近代史资料》增刊《太平天国资料》),及参考常熟曾含章《避难纪略》。
[52] 柳兆薰在《柳兆薰日记》自述与费玉成的关系,如清咸丰十一年正月二十一日记说:“到局,玉老托病不见,与意中人论及保卫两局捐疏,略悉端倪,约渠明日出来,茶叙后即返,与两兄议,明早再去,必须定见,否则恐有变卦。”二十二日记说:“到局……与玉老、晓芹、松老细论详说,始落肩,每月二钱,数不能再让,始写定,立揭支取,此事差强人意也。”玉老,即费玉成。费玉成以保卫两局名义向柳兆薰勒索保护费。柳兆薰去见他,第一天托病不见。第二天见面,经过讨价还价,这边“细论详说”,那边“不能再让”,始定下数目。自交了保护费之后,有了交情。他在清咸丰十一年十月初一日记说,费玉成(老贝公)到吴江芦墟,他荣幸地得“接陪同席”,“下午蒙至敝庐”。同治元年正月二十三日记自述赴周庄“老贝公所”,拜见费玉成。不久费玉成病死了,他的枪船由他的儿子费金绶统领。到清同治三年八月二十七日,那时天京已经失陷了,他自述到周庄吊祭费玉成,称赞“其阴德莫大可知”,表示了他的感恩不忘。至他与孙金彪的关系,他在清咸丰十一年九月初四日记自述他到盛泽孙金彪局说:“场风极阔,诸相好皆吾辈中人。”初七日记说:“羹独赴局干事,与主人谈,蒙点头。桢伯诸人为参赞。”初八日记又说:“羹已自局还,草稿主人阅过,改处颇当,其动笔桢老,其誊真质老,均亲友之情厚也。”主人,指孙金彪。这几条日记,明确地说明了得到孙金彪的保护。据以上柳兆薰的自述,可知这个吴江大地主是得到元和县周庄枪船匪帮大头目费玉成和吴江县盛泽枪船匪帮大头目孙金彪两人的保护的。所以,太平天国于壬戌十二年五月二十八日(即清同治元年六月十三日),同日以闪电的行动,消灭了苏、松、嘉湖的枪船匪帮,柳兆薰就于一个多月后——清同治元年七月十三日逃往上海了。
[53] 见沈梓《避寇日记》咸丰十一年七月十三日记。
[54] 镇守无锡、金匮的是蜕化分子济天义黄和锦,见下文。钟良相是清军将弁,战败投降太平天国的反革命分子(据乌程宗韵初《湖防私记》)。查吴煦档案内有太平天国辛酉十二年符天福钟良相《致上海外国人书》一封,件首有吴煦写“钟良相似即葛继洪来函所云向守平望,早有投诚之意云云。今竟出信勾结夷人,则葛言不确可知”数语。案钟良相初守平望,此时升福爵,调守桐乡。他这封信告知相识的上海外国人,太平天国不日即攻克杭州,上海可不战而定,望他们不要抗拒。这是事实。但“他早有投诚之意”也是一个事实。考咸丰辛酉谷农退士《寇难琐记》说:“符天燕钟姓名良相,湖北汉阳人,屈志降贼,非其本怀,所管辖平望一路,抚下以宽,勤恤民隐,尤爱文学之士,不事杀戮,禁止贼众打先锋。”又说:“严墓之符天燕,新转福爵,人品温雅,有局量,与彼处甚有恩信,量移桐乡,兼隶乌镇及石门镇之东北乡。”这是当时人当时记载,明说他投降太平天国是“屈志降贼,非其本怀”,是可以据信的。又考沈梓《避寇日记》清同治元年八月二十日记说:“桐乡伪符天义钟良相以痧症死。”案所谓“痧症”,是指这年在江、浙流行的霍乱症。这个反革命分子,死于霍乱症。
[55] 根据详注于拙著《太平天国史·徐少蘧传》内。
[56] 据太平天国壬戌十二年九月十五日《忠王李秀成批抚天侯徐少蘧禀报》。
[57] 徐少蘧设收租局帮地主收租,除规定局费若干,公开分肥外,还有个人请托说明分肥若干的,如其弟徐佩瑶于清同治元年闰八月初四日第十号函说“寄上金伟生别驾长邑田数账两本,额租六百石左右。渠自遭乱以来,光景迥非昔比,欲求我处代为收租,每收见米一百石,除去开销及账房酬劳,净归伊四十石。望兄裁夺”便是。
[58] 均见《近代史资料》总三十四号《太平天国谕札》。
[59] 详细情况,请看我注的《李秀成自述原稿注》第276—278页注。
[60] 据太平天国壬戌十二年九月十五日《忠王李秀成批抚天侯徐少蘧禀报》。
[61] 据程某《发给吴江潘叙奎荡凭》署衔。
[62] 据倦圃野老《庚癸纪略》清同治元年六月十一日纪事。
[63] 据倦圃野老《庚癸纪略》清同治二年六月初三日记。
[64] 这件事详见我写的《锡金在城赋租总局经董薛布告跋》,此文收在《太平天国文物图释》内。
[65] 邓光明《发给浙江石门县富户沈庆余护凭》的照片,和我写的跋文,均见《太平天国文物图释》一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