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比阅读更好的事那就是重读
作者遆存磊
博尔赫斯曾说最令其快乐的是阅读,而“还有比阅读更好的事,那就是重读,深入到作品中去,丰富它,因为你已经读过它。我要劝大家少读些新书但要更多地重读”。老书安然躺在书架上,而无数的新书在妖娆地招着手,未免使人目眩神迷,一时又趋新起来。在这行行复行行的阅读历程中,旧与新的拉锯,于人是一种心理的折磨,旷日持久,不知伊于胡底。我倒是未见博氏这一说法之前即已服膺此意,重读如老友重晤,乐何如之。
重读为双方面的事体,一者为己,一者为彼,捧读者固然要有坐得住冷板凳的耐心,而书卷亦须具耐得住反复翻阅的分量。如《野草》,第一次读是在十六七岁,震动无已,一扫中学语文教材留下的鲁迅作品刻板印象,竟能稍许领略文字之美,及是中灵魂的挣扎,不禁流连阅读,目之不解瘾,辅以口诵,“过去的生命已经死亡。我对这死亡有大欢喜,因为我借此知道它曾经存活。死亡的生命已经朽腐。我对于这朽腐有大欢喜,因为我知道它并非空虚……”,少年将死与生念念于口,虽有不识愁滋味之嫌,亦可看出一份沉迷罢。及长,再读《野草》,又读钱理群、孙玉石的研究著作,再与周作人《死之默想》等文章对照,对鲁迅的心境、《野草》的涵义有了新的认知,诚如有论者所言,若前面的路乃万丈深渊,“(周作人)渐渐学会了绕道而行的方式,但鲁迅却跳了下去,以异样的声音正视黑暗”。
年岁与阅历的增长,总会带来口味的变化,饮食如此,读书亦然。小时候喜读欧?亨利的小说,因其新奇精巧,而读契诃夫,茫茫然,散漫不得要领;后来再读,欧?亨利如花花绿绿的糖果,唬不住了,当玩意儿瞧罢了,而契诃夫的简白悠长,行于所当行,止于其所止,却令人心仪不已。说到这里,想起钱锺书的几本书,《写在人生边上》《人兽鬼》《围城》,看得极早,遍数许多,尤其《围城》,有令现在的我吃惊的十几次,可见痴迷程度。返回头来审视,讲句不恭的话,钱先生太有学问了,《七缀集》《宋诗选注》《谈艺录》《管锥编》有目共睹,厉害,不过置于文学创作上,学问的四溢未必是件好事。就我个人的感受,《写在人生边上》中的随笔属于妙笔生花之属,旁征博引,煞是热闹,不过文章显得太聪明,文字太花哨,就有滑向“油”的可能,或不是随笔(essay)的高境界;《围城》的成就自不待言,写得也的确好,其被称为现代的《儒林外史》,当之无愧,不过我们也可以看到吴敬梓的《儒林外史》是收着写的,其简约含蓄、引而不发是成就之一,而钱先生的机智在《围城》里拦都拦不住,隽语连珠,好看固然好看,妙固然妙矣,其实在小说的“格”上未必是最高的(小说的艺术,亦是一种人生的艺术),不太动声色的吴敬梓仍胜出一筹。
重读,亦会带来某些触类旁通的想法。《榆树村杂记》是汪曾祺生前编定的一个集子,里面有三篇文章——《岳阳楼记》《桃花源记》《故乡的野菜》,以名篇之题作文,汪老的心思大值得琢磨。我多年前即已读过,如今再看,生出一些先前未有的想法,前两篇且不论,毕竟语境、文体,乃至文言与白话已然不同,而《故乡的野菜》,知堂的冲淡之文流传久矣,汪曾祺在半个多世纪后以小品文对小品文、野菜对野菜,同题同材也写上一篇,颇有意思。争胜的心态固然可能有,但内里是否亦有文脉的流传之意?不过印象里,汪的文论里从未谈及知堂文章对自己的影响,找出《晚翠文谈新编》,重读一遍,果然没有,他在早期的相当长时间内不谈知堂,后来环境宽松后,如给废名小说选集做的序里,开始引用知堂的话,并多做肯定,在别的一些文章中也会言及知堂且有引文,但并未承认过自己是否有所师承。
我又找来手头所有的汪曾祺小说与其他散文集,做一次全方位的重读,越来越感觉,至晚年,汪曾祺的文化趣味愈靠拢知堂一脉(尤其是散文创作),他其时写出《故乡的野菜》一文,似乎是有意无意之中释放出一个信号,将在文论或言论中没说的事情,直接通过创作透露了出来。检索了一下,关于汪曾祺与知堂的这种文脉承袭,并未有人专门著文做过详细论述,于是想,何不自己写写呢?不过这是个大工程,既然要研讨二位大家,固然汪曾祺作品是重读过了,知堂的文集也不能不重新拾起。费时一个多月,重读了二十几本集子,边写边改,迤逦许久,终竟完成《汪曾祺与苦雨斋》(不敢自诩所谓“填补空白”,只是满足一下自己的想法罢了)。自感有些论述还是有意思的,如“若说苦雨斋是爱智者,从‘十字街头的塔’中慢慢退居书斋,汪曾祺可说是‘爱美者’,这个‘美’是对自然与人性的审美,有人间世的烟火气”,“世俗社会对大淖挑夫群落的侧目而视,即隐含着于‘妇女的狂荡之攻击与圣洁之要求’,而此群落中女性的生活及性心理之健康,是对传统腐朽看法的有力一击” 。
当然,重读也不妨放松心态,以缓步而行徐徐涵养之。《连城诀》小时候读过,那时的状态大约就是走马观花吧,光顾热闹了,多年后捡起再看,无催迫感,且阅历增加,看出许多以前没想到的东西来。如狄云被诬坐牢那一段,几乎就是对《基督山伯爵》的照搬,狄云和丁典的关系,如同爱德蒙?邓蒂斯和法利亚神父的关系,有些细节如同孪生(如邓蒂斯懵然不知自己因何入狱,法利亚神父抽丝剥茧分析辨明;而狄云亦如此,丁典指明),另法利亚神父赠予邓蒂斯以巨额财富,而丁典传于狄云绝世武功。金庸得有多喜爱大仲马的这部小说啊,才会这样在结构与情节上如此成章节借用,印象里,金庸的其他作品固然受中外小说影响,但化用得都“融”开了,似无这般肌理不断。另如血刀老祖带着“小和尚”狄云逃避“落花流水”四大侠追杀,奔出千里,这故事竟让我荒谬地联想起公路小说或电影,现场感十足,一笑也。
情感的某种契合,大约是重读的契机罢。如塞林格《麦田里的守望者》,初读与重读都发生于十多岁及以后的几年,显然与青春期的情绪连接在一起,一篇旧文中曾这样写,“少年时,我读塞林格作品,顺畅自由,虽不觉得他解答了多少青春的疑问,但真切地感受到其叙述应合着我的精神的脉动,于苦恼中顿见微茫的希望。虽说绝望之为虚妄,正与希望相同,不过青葱岁月哪有不见底的黑暗,晶亮的水珠折射的光亮已够激荡少年的心。我随霍尔顿漫游纽约的大街小巷,见他可爱的小妹妹苏比,寻找中央公园的那些鸭子冬天到哪里去了。我也想站在麦田和悬崖之间,当玩耍的孩子跑到悬崖旁边时,把他抓回来,放到麦田里去。我感知霍尔顿虽稚龄却已疲惫的灵魂,同时也化解着自己焦虑而惆怅的内心”。现在回忆起来,大致就是如此。
查尔斯?兰姆的《伊利亚随笔》,多年前偶然买的三联那个选译本,陆续地读了多次。兰姆的随笔行文有点怪,思路曲里拐弯,绕来绕去,却总能一把揪回来,不带到沟里去,笔调幽默,时时自嘲,是很迷人的essay。而更要紧的是,了解了兰姆的悲惨身世,再反观其作品,真是别有一番滋味。国内似乎一直没有全译本,是个遗憾(后来找到兰姆和姐姐合写的《莎士比亚戏剧故事集》,也算是补偿一下罢)。而对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的重读,有种读故事的快感。那是浙江文艺社的版本,初读之下,感于故事的复杂及好看,一再阅读,彻底理清楚情节脉络与作者的书写底气,以及再看到国内那一茬儿小说家对其的疯狂模仿,是一桩有意思的事情。后来一次搬家时,这本《百年孤独》与别的一些书(如漓江版《霍乱时期的爱情》)一起遗失了,重读戛然而止,也未再买新出的版本,或许是心境不再重来了。
初读如尝鲜,重读如忆旧,滋味不同,各居其分。就气息之浓重而言,后者大约要占去胜场。重读或为学术研究,或为闲闲温习,目的之各异,却也无所谓,因无论何种形式,内里不离相类。翻开纸页,旧相识舒展而来,总是一件好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