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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总统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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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3年3月21日,宋教仁由上海启程往北京,参加国会的开幕典礼。刚上火车的时候,突然有人对准他放了一枪,击中了腰部。宋大叫一声,“有人刺我!”随即倒在地下。出事时间是晚10时左右。凶手在夜幕沉沉中向车站外逃走,因为刚下过一阵毛毛雨,凶手在湿漉漉的沥青马路上一脚滑倒,巡捕追踪赶来,他飞快地爬起来开枪拒捕,一霎眼不知去向。巡捕认得出逃犯是个穿黑呢子军服个子很矮的人。

到车站送行的国民党人黄兴、陈英士、廖仲恺、于右任等急忙把宋扶上汽车,送往附近靶子路沪宁铁路医院急治。当晚动手术,在宋的右腰钳出子弹一颗,发现弹头有毒,伤势十分严重。半夜里宋从昏迷中醒转来,睁开眼睛问道:“我的朋友呢?”留在医院的黄兴抢步上前喂了他一口开水,连声问道:“怎么样,怎么样?”他一面喘着气一面断断续续地说:“现在外患日深,库伦形势险恶。我本来打算到北京和其他地方去,调和南北意见,以便一致对外。可是……”他说到这里,感到伤口剧痛难忍,他勉力支撑着喊道:“快拿笔墨来,替我写上,我要发一个电报给袁世凯!”

黄兴急忙拿过纸笔来,照他口中所念的词句写道:“望总统开诚心,布公道,竭力保障民权,俾国会确立不拔之宪法,则仁虽死犹生。”

此后宋又陷入昏迷状态,延至22日上午4时身亡,年仅32岁。他是国民党的代理理事长,所以国民党上海交通部发出紧急通告,叫全体党员“一律臂缠黑纱为宋先生服丧”。孙中山在东京接到噩耗,于25日匆匆赶回上海,参加治丧典礼,并亲笔撰写挽联如下:“作民权保障,谁非后死者!为宪法流血,公真第一人!”

这是民国成立以来第一次发生的政治大血案。过去彭家珍刺死良弼,周符麟暗杀吴禄贞,黎元洪勾结袁世凯杀害张振武,都曾震动一时,但都不及这次血案影响之大。这是因为,这次血案的被害人是国民党的领袖之一,此时国民党与北洋派明争暗斗,“武力统一”与“二次革命”之说甚嚣尘上,而这位国民党领袖又是一个主张调和南北的温和派,此番被人暗杀,可能引起又一次南北战争。因此全国人心惶惶,预感大祸将临。

此案发生后,全国各方面纷纷揣测,这件政治谋杀案究竟是谁主使的呢?袁世凯是惯于用暗杀手段对付政敌的老手,可能是他主使的。但是,国民党已经公开表示拥护他为正式总统,宋教仁又是主张与他继续合作的中坚分子,杀一宋教仁而与国民党破裂,南北统一之局也将不保,对袁有何好处?从这一点看来,此案又不像是袁所主使的。

仅仅隔了一天,这个问题的答案就非常清楚地摆出来了。

3月23日,有一个做古董生意的河南人王阿发,跑到四马路中央巡捕房自行投案。他说:“十天以前,我在文元坊应桂馨的家里兜售古董。他给我一张照片,叫我下手暗杀此人,许我事成之后酬洋一千元。我是一个安分守己的生意人,没有干过杀人勾当,所以一口拒绝了。今天看见报上登出来的宋先生的照片,正是应桂馨叫我暗杀的人,所以特来投案说明。”

捕房根据报告,立即派眼线去跟踪应桂馨,当天在湖北路迎春坊二十八号妓女胡翡云家找到,当场予以逮捕。第二天,捕房派人搜查文元坊应宅,又在那里捉到了一个形迹可疑的矮子,并搜出五响手枪一支,应桂馨与现任内阁总理赵秉钧、内务部秘书洪述祖二人电报往来的密电码以及其他有关证件多起。这些证件充分说明:行凶的主谋犯不是别人,正是现任大总统袁世凯、现任内阁总理赵秉钧;教唆犯是内务部秘书洪述祖,组织行凶者是上海大流氓应桂馨,直接杀人者是失业军人武士英。

证件的主要部分有下面几个文件:

(1)民国二年(1913年)1月14日赵秉钧致应桂馨密函一件,上面写着:“密电码送请检收。以后有电,直寄国务院可也。”外附密电码一本,上注“国务院应密,民国二年一月十四日”。

(2)2月2日应桂馨致赵秉钧“应密冬电”一件,内称:“民党(国民党)主宋(教仁)任总理……已由日本购孙、黄、宋劣史,印十万册,拟从横滨发行。”

(3)2月1日、2日洪述祖致应桂馨密函两件,上面写着:“大题目总以做一篇激烈文章乃有价值。”“紧要文章已略露一句,说必有激烈举动[1]。”“弟[2](洪称应)应于题前径电老赵,索一数目[3]。”

(4)2月4日洪述祖致应桂馨密函一件,上面写着:“冬电(2月2日应的电报)到赵处,即交兄(洪自称)手,面呈总统。阅后颇色喜,说弟颇有本事,既有把握,即望进行。”

(5)2月22日洪述祖致应桂馨密函一件,上面写着:“来函(应的函件)已面呈总统、总理阅过。以后勿通电国务院,因智(智庵,赵秉钧号)已将应密本交来,纯归兄一人经理。”

(6)3月13日洪述祖致应桂馨密电,内称:“毁宋酬勋位,相度机宜,妥筹办理。”

(7)3月14日应桂馨致洪述祖密电,内称:“梁山匪魁四出扰乱[4],危险实甚,已发紧急命令设法剿捕之。”

(8)3月21日应桂馨致洪述祖密电,内称:“匪魁已灭,我军无一伤亡。”

证据确凿不移地说明:袁世凯决定要暗杀他的政敌宋教仁,叫特务头子赵秉钧去执行。赵手下有个秘书叫洪述祖,跟上海流氓帮会有往来,赵叫他物色一个流氓去办这件事情。洪找到了大流氓应桂馨,许以厚利,叫他执行暗杀任务。通过洪的介绍,赵发下密电码一本,与应直接通电联系。随后赵察觉到直接通电容易暴露,便又叫洪到上海向应说明,以后由洪居间联系。洪回到北京后,一面写信催应从速动手,这就是密函中所讲的要“做一篇激烈文章”,一面向袁汇报情况,袁许以事成之后以勋位为酬。

洪述祖并非无名之辈。清朝末年,他做过直隶候补道,跟唐绍仪拉上了交情。袁任内阁总理大臣时,通过唐的介绍,他上了一道秘密条陈,主张袁在清政府与革命军之间玩弄两面手法,以便从中取利。袁虽没有直接表示,可是心中暗暗赞许。后来唐组织内阁时,派他为内务部秘书,此后他便成为内务总长赵秉钧身边的一个谋士,有时也能直接跟袁交谈。

[1] 此处是指袁世凯作出的指示。

[2] 应桂馨以晚辈自居,称洪述祖为“荫之(洪字)老伯”,洪则称应为“老弟”。

[3] 洪述祖叫应桂馨预先提出酬金数目。

[4] 应桂馨以“梁山宋江”影射宋教仁,“四出扰乱”是指宋在长江各省鼓吹政党内阁。

应桂馨又名夔丞,是上海流氓帮会的大头目之一。辛亥革命初期,中部同盟会联络会党军警起义,他投机混进了革命阵营,陈其美任为沪军都督府谍报处处长。沪军都督府撤销后,转入江苏都督府任江苏巡查长。他自称“中国共进会会长”,吹嘘全国共进会会员在1亿人以上,占总人口的四分之一。

武士英是山西人,年22岁,就是在应桂馨家中被捕的那个矮子。他在云南当过营长,因军队被裁流浪到上海来,加入了共进会,成了应桂馨的门下食客。

此案发生后,只有一两天工夫,就把全部内幕揭穿,人证俱获,铁案如山,全国人民无不为之骇然。原来当今大总统是这样一个货色,他手中持有两件法宝:一件是黄金,一件是白刃。他对付一切政治敌人总不离乎这两手:要么用金钱收买过来,要么用武器暗杀掉。他曾经用金钱和高官厚禄收买宋教仁而无效,就决定用另一手来对付他。

这篇文章做得如此不干不净,闹得通国皆知,袁做贼心虚,不得不假惺惺地下了一道缉凶命令,讲什么“穷究主名,务得确情,按法严办”;还装腔作势地说了些“暗杀之风,万不可长,尤乖人道”的鬼话。他知道单靠一纸命令不能杜人之口,于是又派工商总长刘揆一以吊丧为名到上海,竭力解释宋案与他无关,千万不要误会。刘与黄兴、宋教仁都是华兴会的老同志。他到上海后,黄兴和国民党人骂他做官心热,变节求荣,他只得灰溜溜地回北京去了。

由于全国人民口诛笔伐,袁、赵二人心慌意乱,便又做了一篇空中楼阁的文章,企图转移视线。3月26日,国务院通电全国称:“据应夔丞23日函称,上海发现一种监督政府、政党之裁判机关,其宣告文内列有宋教仁、梁启超、袁世凯、赵秉钧、汪荣宝等罪状,于3月9日开审,先判处宋教仁以死刑,于20日执行。”这篇文章请出梁启超、汪荣宝这些不相干的人做陪客,又把杀人主谋犯混在一起,其目的是要使人们相信上海果真有这样一个杀人机关,这个机关不仅与国民党为敌,也与其他各政党为敌,不仅与政党为敌,也与政府为敌。

这篇文章也仍然无济于事,反而招来更大的反感。在这种千夫所指的情况下,即使平日杀人不眨眼的大特务赵秉钧,也不免心惊肉跳,坐立不安。他一面向新闻记者发表谈话,说他跟宋教仁如何要好,外间谣言之来,真不知从何说起;一面向袁辞职。毕竟袁比他更加狡狯,认为此时辞职反而证明心中有鬼,因此劝他说:“不妨告个假儿,我叫芝泉[1]代替你的职务。”于是赵改辞职为请假,袁派陆军总长段祺瑞代理内阁总理。

宋案发生后,国民党方面当然异常紧张,急需决定对策。3月26日,也就是孙中山由日本赶回上海的第二天,孙中山、陈英士、居正、戴季陶等多人在同孚路[2]21号黄兴宅举行紧急会议。此时上海方面盛传袁向帝国主义进行一笔大借款,将用以提充军费,发动内战。孙中山主张乘借款未成之际,在国民党势力所及的南方五省,大兴讨袁之师,以便先发制人。黄兴等人则认为:第一,自袁窃据总统地位以来,大力扩张北洋军,此时袁的军事力量已经大为加强,国民党的势力仅及江西、湖南、安徽、广东、福建五省,而在这五省之内,情况也非常复杂,如果不量力而行,南方五省也将保不住。第二,列强迄今尚未承认民国,边地各省的分裂运动也在日趋恶化,如果发生内战,列强借口干涉,中国就有瓜分亡国的危险。第三,国会即将召开,宋案可由法律解决,而不必诉之于武力。总之,他们认为国民党在政治上处于绝对优势,而在军事上则处于劣势,不宜舍其所长而用其所短。由此可见,宋教仁虽死,宋教仁的精神不死,迷信议会政治者仍然大有人在。

国民党人对于孙、黄二人一向抱有一种偏见,认为孙是理想家,黄是实行家。关于理论方面,大家愿意听孙的话;关于军事方面,则唯黄之马首是瞻。黄既不赞成以武力解决,大家也就相对无言。最后决定宋案依法律程序处理,并建议组织特别法庭专审此案,推黄郛为大主裁,王宠惠、伍廷芳为承审官,以避免北京行政方面的压力。此议推江苏都督程德全向北京提出。同时,密令南方五省当局,加强战备,组织攻守同盟,以防北洋派的突然进攻。

袁对于宋案,曾一再表示认真处理,对于国民党所提的组织特别法庭专审宋案的建议,表示“完全同意”。可是,司法总长许世英出面来反对,他说特别法庭不合司法系统,此案只能在地方法院内加设特别旁听席,以接待有关人士。于是袁“无可奈何”地表示说:“我虽赞成组织特别法庭,其如司法总长不赞成何!司法总长不赞成,不肯副署命令,我就不能发布这道命令!”

好一个极端守法的总统!他似乎忘记了十个月以前,未经内阁副署,他曾经发表过派王芝祥为南方宣慰使的命令。

[1] 段祺瑞字芝泉。

[2] 即今上海石门一路。

黄兴打电报给袁,说明宋案不能由普通法庭审理的理由,因为本案主使犯为内阁总理赵秉钧,如果按照普通程序上诉到北京,请问如何执行。他还尖锐地指出,许世英乃是赵内阁的一位阁员,应当连带辞职,有什么资格玩弄法律!

4月16日,上海会审公堂将应桂馨、武士英两名犯人移交上海地方检察厅接收看管。

武士英自被捕入狱以来,就受人指使,叫他把杀人动机和一切责任都承担下来,将来自有解救之法,因此他一口咬定此案无人主使,拒绝吐露实情。在他移解中国法院后的第八天,他突然在狱中暴毙。这样一个新鲜活跳的人儿,死得不明不白,人们不禁想起中国历史上所常有的一篇老文章,这篇文章叫作“杀人灭口”,或者叫作“死无对证”。这篇文章使人一望而知,做得也不高明。

4月26日,江苏都督程德全、民政长应德闳通电公布宋案全部证件。这是对袁赵二人的一次公开打击,因此许世英又以“力争法权”为名,通电指斥地方行政长官宣布罪证为“违法越权”。

这个时候,应桂馨在狱中潇洒自如,似乎有所恃而无恐。他公然要求吸食鸦片,而法院也就破例许其公开吸食。

另一要犯洪述祖,自宋案揭露后,安详自若地从北京跑到青岛去避风头。德国胶州总督不明个中底细,以其为杀人教唆犯而加以逮捕。袁命内务部次长言敦源往青岛交涉,表面要求引渡归案处理,暗中替他说情。德国人当然没有什么不可以,于是言敦源回报说,洪述祖已被德国胶州总督释放,查缉无踪,就此了事。5月3日,洪述祖公然在青岛发出通电,吹嘘他过去“协助唐绍仪建立共和有功”,而斥宋教仁“借政党内阁之名,以遂其植党营私之计”。他并不讳言曾经说过“毁宋”的话,因为这是白纸黑字写明,无法抵赖,但他狡辩说:“毁宋仅欲毁其名,并无夺其生命之意。”

由于国民党公布了宋案证件,袁、赵二人置身无地,于是袁又授意他的爪牙遇有适当的机会,尽可能地为他洗刷罪名。当北京各界人士举行宋教仁追悼大会的时候,京兆尹王治馨前往致悼词。他自作聪明地解释说:“去年应桂馨到北京,向赵总理自告奋勇,要动手杀害宋先生。总理即向总统请示。总统表示,政见虽有异同,暗杀之风究不可长。这些经过情形,可以证明总统、总理与宋案毫无关系。”这种解释与袁、赵二人抵赖罪行的说法并不合拍,因此成了一篇“欲盖弥彰”的文章,恰恰反证了袁、赵二人与宋案有关。

此案一步紧似一步,到5月8日,上海地方检察厅根据原告律师的请求,票传赵秉钧、洪述祖到案对质。袁、赵二人知道正面文章已经写不下去了,不得不动脑筋另写一篇反面文章。

5月11日,北京方面有一个打扮得妖里妖气的女学生,名叫周儆予,向京畿军政执法处自首。她自称是女子暗杀团团长,奉“血光团团长”黄兴之命,在北京、天津一带组织暗杀机关,企图颠覆政府,暗杀当权人物。她供出血光团的经济负责人为谢慧生。此事发生后的第二天,天津军警捕获身藏炸弹的“暗杀犯”刘士廷一名,自供为血光团团员,并且供出血光团的财政长为谢慧生。17日,军政执法处派稽查员郝占元率领宪兵逮捕了谢慧生,原来此人就是参议院川籍议员、国民党党员谢持。根据国会组织法,现任国会议员非经国会同意,政府不能擅加拘捕。因此,参议院致函国务院提出质问。国务院回答说,军警机关事前不知道谢慧生就是谢持,因而误行拘捕。随即将谢送回到参议院。

上述事件接连发生后,袁政府立即大肆宣传,好像北京、天津真有这样一个杀人机关,其主持人就是国民党领袖黄兴。袁政府将此案移送法庭处理,北京地方检察厅立即票传黄兴到案对质。这真是“无巧不成书”,上海法院票传赵秉钧,北京法院票传黄兴,这出针锋相对的闹戏,把全国观众的视线引入五里雾中。

黄兴住在上海公共租界内,中国法院不能直接票传。租界对于政治犯有保护的义务,但是对于杀人犯却不能置之不理。6月11日,上海会审公堂根据北京地方检察厅的来文,票传黄兴待质。黄兴大笑说:“这个把戏倒也变得好!”他一传就到,而且保证随传随到。

在此以后,袁政府和国民党的机关报就公开对骂起来,一边说“总统杀人”,一边说“伟人造反”。局势演变到这一步,全国各方面所关心的倒不是宋案如何处理的问题,而是南北战争能否避免的问题。

写到这里,应当概括地回顾一下。从临时政府迁往北京到宋教仁被刺身死,这是同盟会及其后身国民党与袁世凯“和平合作”的时期。但是,在这不到一年的短短时期内,“和平”经常受到威胁,例如袁世凯制造兵变事件,拒绝到南京就职;随后又破坏约法上所规定的责任内阁制,逼走了内阁总理唐绍仪;在唐内阁倒台后,他又指使军警威胁参议院,通过他所提出的补充阁员名单;同一时期,又以军事审判杀害了同盟会会员张振武等等。国民党对于这些事件,都采取了息事宁人的态度;而国民党每退一步,袁就进一步。和平之所以未破裂,唯一原因在于国民党的节节退让。当初孙中山让位于袁时,对袁筑起了三道防线,即民国定都南京,新总统必须南下就职,必须遵守《临时约法》。通过北京兵变和唐内阁的倒台,这三道防线都被袁突破了。此后,孙、黄二人到北京参加“建设会议”时,还企图以自己的人格感化袁,使之改邪归正,甚至委曲求全地列名于袁所独自炮制的“四人联合宣言”。这些善良愿望,不但未起保障和平的作用,反使对方认为软弱,助长了袁的破坏和平和武力统一的野心。由此可见,无原则的妥协换得来的和平,不是真正的和平与持久的和平,而是假和平与短暂的和平。此外,南京临时政府时期,由于财政困难,黄兴大力裁兵节饷,解除了自己的武装。接着,宋教仁等又主张放弃对袁的武装斗争,企图在政治上保持国民党的优势,继续与袁合作。他们认为,军队不过是政权的附属物,有了政权就可以指挥军队。他们忽视了这样一件事实:唐内阁不也是责任内阁吗?唐内阁被迫下台,责任内阁制已经完全破产了,即使宋教仁的政党内阁能够实现,不还是一样可以受到枪杆子的摧残吗?他们另有一种天真的看法,认为政党内阁是由正式国会产生的,而正式国会又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请问,袁不把临时参议院放在眼下,他能够尊重国会吗?直到宋案发生,国民党人还主张法律解决而反对武力解决。这些事件说明,国民党对一切事物的发展都寄托在主观愿望上,以幻想代替现实,抓着稻草当作救命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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