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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公孙龙子》叙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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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姚际恒《古今伪书考》以本书《汉志》所载,《隋志》无之,定为后人伪作。其言似是实非,最当审辩。按:《汉志》“公孙龙子”十四篇,今存六篇。扬子《法言》称龙诡辞数万,似当时完本,为字甚富。《三国志·邓艾传》注引荀绰《冀州记》,谓爰俞辩于论义,采公孙龙之辞,以谈微理。晋张湛《列子注》亦引原书《白马论》,见《仲尼》篇。称此论现存云云。刘孝标《广绝交论》曰“纵碧鸡之雄辩”,“碧鸡”一义,即出本书,可证魏梁之间原著犹存。隋唐《经籍志》无《公孙龙子》书名,但载《守白论》一卷。据汪馥炎君《坚白盈离辩》,见《东方杂志》。谓“今本《公孙龙子》原名《守白论》,至唐人作注,始改今名”。不知《隋志》之《守白论》是否即汪君所指者;若为公孙原著,是《隋志》固有其书,当时并未散佚也。按:本书《跡府》篇,称公孙龙疾名实散乱,为守白之论。汪君“守白论”一词当或本是。但以为本书原名,未详所据。但鄙意对此仍含有下列疑问:

(一)《隋志》“守白论”不载作者姓名,是否公孙所著,或为他人述作而书名偶同,均不可考。

(二)公孙原本名家,《隋志》“守白论”列在道家。名、道两宗,根本抵触;绳以原书论旨, 亦无揽入道家余地。据此,或《守白论》另为其他之道者所著,亦未可定。

(三)汪君称《公孙龙子》原名《守白论》,唐人作注,始改今名。考之《汉书·艺文志》,固明载《公孙龙子》 十四篇,何言唐人始改?且考汉唐诸志及郑樵所录统为《公孙龙子》,并无《守白论》一名,均似可疑。

总之,《隋志》“守白论”,现既无相当证据定为公孙原著,最少亦当付诸疑似之列,不能谓《隋志》绝无其书也。迨石晋刘昫等纂修《旧唐书》,始明载《公孙龙子》三卷,并贾大隐、陈嗣古注各一卷。 贾为武后时人,本书既经释注,当为此书存在之确据。杨倞注《荀子》,其《正名》一篇亦引《坚白论》证之。汪容甫定杨为唐武宗时人,盖是时已通行于世矣。《宋史·艺文志》载《公孙龙子》一卷,郑樵《通志》亦载一卷,亡八篇,是本书完本至宋始残。兹就上述沿革归纳为下列数义:

(一)由周至梁,本书完存无缺。

(二)隋唐之际,本书佚存未定。

(三)唐武后时,重见著录,仍为完本。

(四)宋绍兴前,亡八篇,剩六篇,为今本。按:本书谢希深序,称“今阅所著六篇”。谢为英宗时人,是此八篇在英宗之时已经失去。但谢序真伪未定(参看下条),暂仍郑《志》,定如上文。

综上四项,本书前后嬗变之迹昭然可见。世乱兵燹,典册播荡,即有晦显之遭,宁为真伪之界,姚说至此,可不攻自破矣。按:近人李笠对姚说曾为驳论曰:“古书有晦于前代,而现于后人者,即如敦煌石室书,岂宋明人所及见耶?私家秘籍偶然发见,亦不能概以伪书屏之也。即如《内经太素》,载于《隋志》而不见于后来书目,袁昶偶然获于异域,岂可言其作伪哉?古代典籍聚于公家,史臣亦只就官有者而著录之;其散入民间者,未必如近代之穷搜博访也,故往往晦于一时耳。”其说亦允,见所著《国学用书撰要》。

贾大隐、陈嗣古注,亦见郑樵《通志》,今俱不存。明钟伯敬重刊此书,改名《辩言》,不经已极。计明清两代校印本书者:有《道藏》本、梁杰本、冯梦桢本、杨一清本、明嘉靖刻《五子全书》本、明《子彙》本、明吉藩刻《二十家子书》本、绵眇阁本、《墨海金壶》本、守山阁本、即《金壶》旧版。崇文书局《百子全书》本、扫叶山房有覆印本。至注释家,俞荫甫《俞楼杂篡》有《读公孙龙子》三十三条,孙诒让《札迻》有六条。现通行本为谢希深注。按:希深名绛,宋富阳人。父涛,有父行,进士起家,累官至太子宾客。绛举进士甲科,为兵部员外郎。修洁醖藉,以文学知名。尝历州县,所至大兴学舍。有文集五十卷。明郑环《井观琐言》称“欧有尹师鲁谢绛”,梅圣俞《宛陵集》亦时载与唱酬诸诗,盖欧公门下士也。

细绎所注《公孙龙子》,多未征信,兹分疏疑蕴于下:

(一)谢注于原文旨趋,意颇推挹,并无贬辞;而《自序》一篇反诋为虚诞,前后矛盾,不无间隙。

(二)谢注此书,应见《宋志》,竟未列入;而关于谢氏之记载,亦只有文集若干卷,未详此注,均涉可疑。

(三)谢序署名,称“宋谢希深序”。自序而标以宋人,前代典籍乏此先例。绎此五字,似为后人代添序尾。原文是否希深所作,因成疑问。

就上数证,疑注者、序者共为两人。而注中文字亦恐不出希深之手。或为贾、陈原著经其剥夺,或由后人托名,均未可详。要之古代典籍真伪杂出,赝注冒序亦所时有。如郭象注《庄》、 刘向序《列》,或出剽窃,或为伪托。马叙伦《列子伪书考》。又如《鬼谷》一注假名弘景。周广业《鬼谷子陶弘景注序》。成例甚多,不烦枚举。谢注真赝,必有能辩之者。公孙学说,除所著书,散见于周秦诸子者,尚有《庄子·天下》篇之二十一事、《列子·仲尼》篇之七事。《天下》篇所述,虽非公孙专创,最少公孙亦为倡论者之一人。原书有云:“辩者以此与惠施相应,终身无穷。桓团、公孙龙辩者之徒,饰人之心,易人之意……辩者之囿也。”是以二十一事为辩者与惠施驳论所资,而入桓团、公孙龙于“辩者之徒”,则确认其说为龙与同时辈侣所倡言者矣。兹将《列子》所引并录于左:

《庄子·天下》篇二十一事:

(一)卵有毛。

(二)鸡三足。

(三)郢有天下。

(四)犬可以为羊。

(五)马有卵。

(六)丁字有尾。

(七)火不热。

(八)山出口。

(九)轮不辗地。

(十)目不见。

(十一)指不至,至不绝。

(十二)龟长于蛇。

(十三)矩不方,规不可以为圆。

(十四)凿不围枘。

(十五)飞鸟之影未尝动也。

(十六)镞矢之疾而有不行不止之时。

(十七)狗非犬。

(十八)黄马骊牛三。

(十九)白狗黑。

(二十)孤驹未尝有母。

(二十一)一尺之捶,日取其半,万世不竭。

《列子·仲尼》篇七事:

(一)有意不心。

(二)有指不至。

(三)有物不尽。

(四)有影不移。

(五)发引千钧。

(六)白马非马。

(七)孤犊未尝有母。

右上两书,其词意俱同者二事:如《天下》篇之(十一)(二十),《仲尼》篇之(二)(七)。词异意同者二事:如《天下》篇之(十五)(十七)(二十一),《仲尼》篇之(四)(六)(三)。至见于本书者,则《天下》篇之“鸡三足”,《仲尼》篇之“白马非马”耳。其他诸义,未必无之;篇文脱佚,已莫从质证矣。或以《列子》一书为后人伪作,《庄子》外篇亦多驳杂,其所称述未必即得公孙之真。今按《列子》各篇,确为后人会粹补缀而成。但其资料多出姬汉故籍,马叙伦《列子伪书考》。当为可信。至《庄子·天下》篇虽非周所自著,绎其词旨,亦出晚周人手,或为门下弟子所作。闻见既切,所录称实,吾人但摭学理,即非自著,庸复何伤?且周秦子籍每多不自论述,同派晚辈辑其言行,附以存道,亦所时有。如《晏子春秋》及《庄子》“《让王》《渔父》”诸篇,章学诚《文史通义》。不无征例。古人之言,期于为公,此盖非所讳避。故班固《艺文志》于每略每种结末率标若干家,以明其义,九流之书别家而不别人。述作不必一手,宗风实出一派。如《管子》《孟子》即管氏、孟氏之家言,更不必本人自著也。此义既了,则《庄》《列》所载公孙学说有无疑义,可释然矣。

公孙学派出自何宗,此最当明辩。综揽群籍,约有数义,兹分举于下:

一主出自墨家。

是说创自晋之鲁胜,于所著《墨辩注序》谓“惠施、公孙龙祖述其学, 以正别名显于世”。清儒张惠言沿之。其《书墨子经说解后》云:“观墨子之书,《经说》、大小《取》尽同异坚白之术。盖纵横、名、法家,惠施、公孙、申、韩之属皆出焉。”汪容甫《墨子序》亦言公孙龙为平原君客。当赵惠文、孝成二王之世始治《墨经》。陈兰甫《东塾读书记》更以《墨子·小取》篇“乘白马”“盗人”诸说与公孙相似,为出于墨氏之证。孙诒让《墨子间诂》谓“坚白异同之辩,与公孙龙书及《庄子·天下》篇所述惠施之言相出入”,似亦以公孙学风渊源墨家矣。近人胡适之益附其说,进以《墨经》为施、龙一辈所作。俱见所著《诸子不出于王官论》及《惠施、公孙龙之哲学》《中国哲学史大纲·别墨》诸篇。梁任公不主施、龙著经,而以龙之学派确出墨门。于其读《墨经余记》《墨子学案》皆反复言之。此一义也。

一主出自礼官。

是说始见班固《艺文志》。其书本子骏《七略》,而《七略》又出子政《别录》。当是中垒父子已有此说。两书久佚,今不可考。班《志》列施、龙于名家。更为说曰:“名家者流,盖出于礼官。古者名位不同,礼亦异数。孔子曰:‘必也正名乎! 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此其所长也。及譥者为之,则苟钩䤨析乱而已。”是后治学者多主其说。近人章行严更以《汉志》所列名家皆“譥者”一流,龙即“譥者”之一;墨自为墨,与之绝不同流。并谓《墨经》为当时墨者抗御“譥者”所作,故其造论,义主反驳,与施、龙之旨每多齮龁。外列多证,推言其故。见所著《名、墨訾应论》及《訾应考》《墨学谈》三篇。此又一义也。

一主出自道家。

是说以古者学在官而不在民。老子世为史官,掌学库之管钥。一出而泄秘藏,学者宗之。各获师之一端,演为九流。得其玄虚一派者,为名家。廉江江瑔于《读子卮言》中始畅其旨。《卮言》第十章《论道家为百家所从出》篇。近人有朱谦之者著《周秦诸子学统述》,益附益之。引《老子》以证本书“鸡三足”、“白马非马”诸义,《诸子学统述·名家第四》。谓公孙学派衍自彼宗,此又一义也。

上述第三义谓名家源出老氏,老之论理观念为无名一派,与施、龙根本相反,其说殊无是处。所余二义,余主墨家一说,而观察则稍不同。胡、梁诸子以施、龙学出墨氏,谓其造论资料文句多与经同,足为左证。章氏则以名、墨两宗同论之事,其义莫不相反,申明彼此訾应异流之趣。以余所见,施、龙立论诚多与墨相反,然惟其如此,乃愈证施、龙为墨家者流。今于推言之先,当略明两家相异之点。大抵章氏所列名、墨訾应各条,多据《庄子·天下》篇之二十一事,尽以归诸惠施,证其与墨相左。不知此为桓团、公孙龙及其他辩者持以与施论难之旨,非施自有。说见上条。且除是以外,其散见本书者,尚有数义,今列举于下:

(一)《墨经》以“二有一”,公孙主“二无一”。说见本书《通变论》篇。

(二) 坚白于石,《墨经》主盈,公孙主离。说见本书《坚白论》篇。

(三)白马非马,于《墨经》“偏去莫加少”之旨相违,已见《名、墨訾应考》。又《墨子·小取》篇以物有“或是而然者”,如“白马,马也;乘白马,乘马也”之例是。有“或是而不然者”, 如“盗人,人也;多盗,非多人也”之例是。公孙“白马非马”一义,与墨子“盗人”例同,胡适之《墨子小取篇新注》。正墨家所谓“是而不然”者。而其“是而然”者,则“白马马也”,与公孙之旨适成反对。

准是,则施、龙之旨既与墨殊,何谓其即出于墨?《庄子天下》篇曰:“相里勤之弟子、五侯之徒,南方之墨者苦获、已齿、邓陵子之属,俱诵《墨经》,而倍谲不同,相谓别墨。以坚白同异之辩相訾,以觭偶不仵之辞相应。”其“倍谲不同”四字最为关键。按《说文》“倍,反也”。《荀子·礼论》“故大路之马必倍”,杨倞注:“反之车在马前,令马熟识也。”又假借为“背”。《韩非》《淮南》、陶潜《集圣贤群辅录》“倍谲”均作“背谲”,意俱相同。谲,《东京赋》“瑰异谲诡”,注“变化也”;《舞赋》“瑰姿谲起”,注“异也”。此言“倍谲”,应依朱丰说训为“乖违”。见《说文通训定声》。言相里之徒虽诵《墨经》,而与经旨乖违;下接言“不同”,申言其相异也。既与墨殊,诵经者流乃互遮其不合之处,诮以“别墨”。“别墨”犹言异端,谓与真墨相别也。细绎《庄子》语意,所以析相里异墨之迹甚明。今按施、龙学派,即属于此宗旨。于何证之? 下文接云“以坚白同异之辩相訾”,“坚白”一义,畅于公孙,惠施亦时阐其旨。《庄子·齐物论》称“惠子之据梧也……故以坚白之昧终”,可证。足知均为相里一流而俱诵《墨经》者。其所持论,又多与墨僢驰,适符所谓倍谲不同之义。则施、龙之不合于墨,正其出于《墨经》之显征也。章氏摭彼异点谓为殊途,适得其反矣。或以“倍谲不同”系指相里、苦获诸人,自相差别,非与墨殊。不知若辈既俱诵《墨经》,持论自宜一致;如有倍谲,间接即不合于墨。其理甚明,无待繁解。于此又当有诘者曰:如诵《墨经》而不与经合,则显为异派矣,何又谓为学出于墨?曰:施、龙之于《墨经》,但肄其辩论方法耳。经中界说,犹aristotle(亚里士多德)之连珠律令,具有法例,条贯著明,为籀绎名理之工具。施、龙所取,端在乎是。至其由方法而证得之学理,与墨或殊,则aristotle之与plato(柏拉图),固尝以师弟而反驳指摘矣。惟言公孙诵经,独习辩术,法应列证,俾便推究。兹分写数则于下:

(一)《墨经》之逻辑方式,间如西洋之三支,合大前提、小前提、断案三者而成。如《经说》下:

大前提=“假,必非也而后假。”

小前提=“狗,假虎也。”

断案=“狗非虎也。”

公孙书中亦时有用此格者。如“白马非马”一义,订其式为:

大前提=“命色者,非命形也。”

小前提=“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

断案=“故白马非马。”按:上列三支均依公孙原文,其断案一词故有未合,此但明其方式耳。

(二)《墨经》之根本原理只在明“类”。原书关于“类”之界说,如《经上》篇:“同:重,体,合,类。异:二,不体,不合,不类。”《经下》篇:“正:类以行之,说在同。”“推类之难, 说在大小。”“异类不比,说在量。”“一法之相与也尽类,若方之相合也,说在方。”以上均依梁任公校本。其明“类”方法,则在《小取》篇之“以类予,以类取”。前为演绎,后为归纳。公孙书中亦每用此项规律。如《通变论》之“羊合牛非马”、“牛合羊非鸡”、“青以白非黄”、“白以青非碧”,各项界说皆以“类”字为根本原理,推正其是非。篇中如“是不俱有,而或类焉”、“是俱有而类之不同也”、“若举而以是,犹类之不同”、“其无以类,审矣”、“黄其马也,其与类乎”诸语,均可指证。又书中《白马》诸论,理似纷赜,细绎其恉,皆展转以“类”相明;反之《墨经》,渊源益著矣。右上两项,寻常言文中时见其例,不必限于墨、施,此特显著耳。参看本书《通变论》篇。

(三)《墨子·大取、小取》两篇为《墨经》余论。孙仲容《大取》篇题注。《小取》列论证之法则有七,其一为“侔”。解之曰:“侔也者,比辞而俱行也。”即用彼一判断说明此一判断。本书《跡府》篇以仲尼“异楚人于所谓人”,侔孔穿“异白马于所谓马”;以齐王“知好士之名,而不察士之类”,侔孔穿“知难白马之非马,不知所以难之说”,皆以其法,转相折辩。惟《跡府》原文非龙自著,当是龙、穿辩难之词载之他籍,经后人纂辑而成,说见本篇。仍未为失真也。

(四)《墨经》陈义每有特殊术语,所定界说异乎他宗。如“举”、“类”、“正”、“狂”、 “盈”、“当”、“唯”、“行”诸字,公孙本书屡沿用之。是犹科学之专门名词,另标新诂,不能间越。两相对照,公孙所习何宗,由其所用字训,可以上识师承矣。

右上各端,于公孙所用论辩方法、渊源《墨经》之处,略见其例。惜原书残佚大半,未能博引。至此可总括前义,为一结论曰:公孙诵经,系于方法方面传其论辩之术,于义理方面则或背而不遵。呜呼!所谓“倍谲”者在是,所谓“私淑”者亦在是也。

虽然,公孙而果出于墨者,其在墨门之中居何地位?是当明了墨学传授之派别。关于此节,任公论之最审。其言曰:“墨子之所以教者,曰爱与智。《天志》《尚同》《兼爱》诸篇, 墨子言之而弟子述之者,什九皆教爱之言也。《经》上下两篇,半出墨子自著,南北墨者俱诵之。或诵所闻,或参己见,以为《经说》,则教智之言也。”《墨经校译序》。尝就任公之说,分墨学为两宗:一属于教爱者,为墨子之伦理学;一属于教智者,为墨子之辩证学。夷考其原,系以所得之辩证方法,阐其所抱之伦理主义。如《墨子》:《非儒》《非攻》《非乐》《非命》《兼爱》《节葬》《节用》诸篇,胥能窥其论理工具之完密。言爱言智,理实一贯。而徒属传授,每就性之所近,各有专习。得其伦理一派,多演为实践家,如孟胜、禽滑厘诸人是也。得其辩证一派,多演为名理家, 如三墨、惠施诸人是也。正类孔门之中,颜氏传《诗》,孟氏传《书》。陶潜《集圣贤君辅录》。大乘教下,龙树明性,无著明相,皆同源而异流者也。公孙后墨子一百四十余岁,略据梁任公《先秦政治思想史人物年代表》。虽以晚出,未获亲炙,但既诵习《墨经》而传其籀理方法,应为辩证一派。所不可掩者,惟曾劝燕昭王、赵惠王偃兵,亦似受墨子非攻主义之影响,近于伦理一派。但置之公孙学说全部,仍当认为末端。且吾前既言,墨子立教,爱智相通。学统分传,交相激荡,不无融化渗合之处,只就其大者、专者言之耳。今依瑞安孙氏《墨学传授考》弟子人名,列为《墨学派别表》于左,以明其系:

左表,凡《传授考》中事迹不明及叛道行乖者,均不录。施、龙二人,系按前说补入。《汉书·艺文志》注引刘向《别录》谓“毛公论坚白同异,以为可以治天下”,是所称述,似与公孙同一学系,且并游平原君门下,当是一时辈侣,故次于龙左。又《史记·平原君列传》注亦引《别录》,谓“邹衍过赵,见公孙龙及其徒綦毋子之属”,是以綦毋为公孙随从弟子,亦附入焉。

公孙学派果衍自墨氏,孟坚《艺文志》曷不列入墨家,而列入名家?是当先述名家学术 之范围。兹引旧说于下:

名家苛察缴绕,使人不得反其意,专决于名而失人情。……若夫控名责实,参伍不失,此不可不察也。司马谈《论六家要指》。

名家者流,盖出于礼官。古者名位不同,礼亦异数。孔子曰:“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此其所长也。班固《汉书·艺文志》。

名家者流,所以辨覈名实,流别等威,使上下之分不相踰越也。《崇文总目叙释》。

综上定义,名家所事之范围,厥为控名责实。易言之,即为正名。参看次条。《汉志》所列名家,书多残佚。其可资考镜者,莫不以是为鹄。公孙之《名实》一篇,无论矣。他如邓析、尹文,悉同此旨。兹节录原书语文于左:

循名责实,君之事也。奉法宣令,臣之职也。《邓子·无厚》篇。

循名责实,实之极也。按实定名,名之极也。参以相半,转而相成,故得之形名。……明君之督大臣,缘身而责名,缘名而责形,缘形而责实。《邓子·转辞》篇。

名也者,正形者也。形正由名,则名不可差。……有形者必有名,有名者未必有形。 形而不名,未必失其方圆白黑之实,名而不可不寻名以检其差。故亦有名以检形,形以定名,名以定事,事以检名。察其所以然,则形名之与事物,无所隐其理矣。…… 今万物俱存,不以名正之则乱。万名俱列,不以形应之则乖,故形名者不可以不正也。《尹文子·大道上》。 按:原书多论名实文字,繁不具引。

名家既以正名为事矣。以吾所见,初则但如孔子“名不正则言不顺”,指陈正名与政治社会之利害关系,椎轮大辂,动机尚微,并未以此专其所学,更无所谓名家之号也。迨后道 家诸子,若杨、庄一流,煽老氏无名之学风,以名伪无实,《列子·杨朱》篇。是非齐一,旨详《庄子·齐物论》各篇。词锋犀利,转相诘难。正名者流,乃思为自卫之策。更以向论单纯,壁垒未坚。对于自身,进而讨论正名之工具;对于他宗,转而研求辩证之方法,相激相荡,蔚成宗风。此时代著述,可以《尹文子·大道上》篇、《公孙龙子·名实论》《荀子·正名》篇等代表之。而《墨经》一书尤为圭臬。墨子著经,按系另有作用。鲁胜《墨辩注叙》云:“墨子作《辩经》以立名本。”是正名亦为著经条件之一。又《墨经》各条,必以一字或数字标题,下说明题字定义。如第一条标为“故”字,接云:“所得而后成也。”第二条标为“体”,接云:“分于兼也。”余倶类是。其所标题字,若“故”若“体”,皆名也。所述题字定义,如“所得而后成也”、“分于兼也”,皆所以正“故”“体”之名也。名之不正,由其界说不定;既定矣,胡为不正?此愚千虑一得,认为《墨经》上下必兼为正名作也。惟当时诸子之言正名,有兼有专。兼者,如管子、韩非以法家谈名见《管子·枢言》篇、《白心》篇、《韩非子·扬权》诸篇。又班《志》列《管子》于道家。《史记·管晏列传赞正义》引《七略》《管子》十八篇,在法家”。清《四库书目》 等书均入法家,兹从之。荀子以儒家谈名,墨子以墨家谈名,尸子、吕子以杂家谈名。汪辑《尸子·分篇、发蒙篇》,《吕氏春秋·先识览》八诸篇。在其学说全部只占一域;或为所标主义之一种基念,或以论旨旁衍与

名相通。总之踳而不纯,虽曾论名而不为专家。后之史官仍就其学术宗旨之大者、正者属于何派,谓为法家,或儒家、墨家、杂家,以明其宗而昭其实,初不谓之名家也。专者如施、龙诸子,其学说全部特重于名,贯彻初终,成一家之言。源虽他出,帜坛顿异。故尹文当时即有名、法、儒、墨之分号,《大道上》篇。用别他宗。太史公谈乃更为名家一词,引纳其人。中垒父子沿之。孟坚《汉书》更因以入志。此名家一义成立之源,而公孙所以由墨归名也。马迁书载申、韩之学,导源老氏,《史记·老庄申韩列传》谓申韩“惨礉少恩,皆原于道德之意”。又称“老子著书上下篇,言道德之意”云云。彼此对照,可识其旨。夷考《汉志》,则前为法家,后为道家。此与公孙诵习《墨经》,不入之墨而入之名,同一理也。又班氏《艺文志》有互见之例,章学诚《校雠通义》第三。一人能兼数家之学,一书能入数家之目。同为商鞅,可以入法家,亦可以入兵家。同为黄帝,可以入道家,亦可以入阴阳家、小说家。九流部次,并非不能相通。公孙之为墨为名,又何间焉?

名与实,相表里者也。始本无名,因实而生名;继而有名,循名以责实。今有恒言曰博爱、自由、平等,所谓名者也。正此之名,以召天下。进而求其实,是否与名相符?果博爱乎?果自由、平等乎?如不相符,若何而求符?所谓“责实”者是也。然实由名辨,名之不立,何缘相责?具名而不正,虽责何成?此又正名之功用也。细至一身,推及社会国家,执此以绳,若网在纲。董仲舒曰:“名者,大理之首章也。录其首章之意,以窥其中之事,则是非可知,顺逆自著。”《春秋繁露·深察名号》第三十五。旨哉言乎!此物此志也。虽然,学术思想之发展变迁,恒有时代之背影映乎其后。正名主义何以发生于周、秦、战国之际?吾尝进而求其背影,知当时所谓法纪名分者,盖已荡然无存。诸侯力政,荡闲乱位,率兽食人,毒祸无已。钩䤨析乱之徒又从而骋辞取容。因名乱名者有之,因实乱名者有之,因名乱实者有之。俱见《荀子·正名》篇。苛察缴绕,无伦无脊。故荀子曰:“今圣王没,名守漫,奇辞起,名实乱,是非之形不明;则虽守法之吏,诵数之儒,亦皆乱也。”贤士哲人鉴于名乱而通于世变也,尽然思所以矫之之术。对症量剂,乃出于正名之一途。《淮南子》曰:“诸子之兴,皆因救时之弊。”《要略》篇。正名者流,殆亦出乎救时,公孙即其一也。今所著书已无能窥其全豹,而最后《名实》一篇,分界别域,丝忽不假。其循名责实之精神,均跃然可见。至《白马》《坚白》《指物》《通变》诸篇,似曼衍恢谲矣。然其理论,谓为不谐于俗则可,谓非彻底忠实之研究则不可。白马何以非马?坚白何以离石?实有攸归,名何能乱。矫而正之,以明其真。真出而名实辨,由是通政治

之管钥焉。故本书云:“公孙龙疾名实之散乱,假物取譬,以守白辩。……欲推是辩,以正名实,而纪天下焉。”鲁胜《墨经辩注叙》曰: “取辩于一物,而原极天下之污隆。”又西山真氏曰:“其著坚白同异,欲推之天下国家,使君臣上下循名责实,而后能治者,可谓详矣。”是皆深洞公孙命意所在,知其斤斤于一马一石之微,非以逞口给,邀辩名;亦欲深入而显出之,正彼名实,以药时弊也。综厥公孙生平,如劝燕昭王、赵惠王偃兵诸端,莫不睠睠苍黎,屠口相诤;言行之大,俱见篇籍。而后人以其掉口细事,不耐探讨。更因学派异流,若不韦、淮南、子云、直斋之徒,皆并口相诋,谓为诡辩。其洞精墨学之仲容孙氏,亦或不免有微辞焉。见《与梁卓如书》。尘藐终古,谁识其济世苦心哉!

如上所述,名家之兴既基于救时,刘《略》、班《志》乃以其学术渊源礼官,无乃非欤?曰然。刘、班所云某官之掌,即法具于官、官守其书之义也。其云流而为某家之学,即官司失职而师弟传业之义也。本章学诚《校雠通义·原道》第一。名之于礼,未始不可相通;而必以官师合一之旨,牵名家而就之,谓为出自礼官,则失其真矣。欲宣其藴,当返诸原始制“名”之本意。按《说文》:“名,自命也。从口从夕。夕者,冥也。冥不相见,故以口自名。”此其造字之初,难以晤言会意,推诸事务,胥同其理。物而不能摭实,事而不能具体,皆如冥不相见,可以口名也。名定而人共守之,塞乎宇宙,无无名者,范围广矣。是故名之分类,在逻辑学中为量甚繁。吾国往古论名之士,亦或区为数科。如《墨经》之“达名”、“类名”、“私名”,尹文之“命物之名”、“毁誉之名”、“况谓之名”,《大道上》。此就广义分之也。荀卿以 “刑名从商,爵名从周,文名从礼,散名之加于万物者,则从诸夏之成俗曲期”。《正名》篇。此其定义,较前为专。礼官所掌,乃上述四名之一端,国家五礼节文之名,所谓“文名”是也。名家致力,类在“散名”。“散名”为名之散在人间者,随俗制定,易致淆乱,因以施其正之之术;章行严《联邦论答潘力山》篇颇主是说,章太严《国故论衡·原名》篇亦以名家论列为散名一门。与礼官并不同类。前为文名,后为散名。含诸名之全量,并派分流,其位相埒,更无所谓官守传业之先后也。且礼官职司,为已成之典章。名家论述,为籀证之新解。前属保守,后属开拓。非特两者精神判然不同,而名家以其努力所得,于所谓礼节者,或龁然不能相容。墨子洞精名学,于此尤显。礼之于葬俱有定义,而墨主节葬。礼之于乐亦有成章,而墨主非乐。其门下后学如施、龙之徒,则愈接愈厉。甚举常识之所公认者,力反其说。鸡二足,而谓之三足;目能见,而谓之不见;白马马也,而谓之非马;坚白寓于石也,而谓之分离。凡此所列,举足证明名家、礼官之分途,益见刘、班所云未足据为实录也。或以施、龙诸子乃班氏原称“譥者”之徒,其与礼官殊趣,即刘《略》、班《志》所谓“失而为某氏之弊”者。参看章学诚《校雠通义·原道》第一。曰:由斯以言,班《志》载列名家之书,何氏非“譥者”一流,而与礼官相通?若有其人,佐证何在?若无其人,乌云礼官为所从出?如谓所列载籍完全为“譥者”所作,章行严《名、墨訾应论》即主是说。则又安可加以名家之号用紫夺朱?展转思之,究竟难通,有以知师官合一之说未尽然也。

周秦之间有两公孙龙。一为仲尼弟子,字子石,少孔子五十三岁,春秋时人。见《家语》 及《史记·仲尼弟子列传》。一为本书著者之公孙龙,字子秉,战国时人。二者年代悬殊,《史记正义》以前一公孙龙,引《庄子》之说,谓为坚白之谈。见《仲尼·弟子列传》。《索引》又以后一公孙龙为仲尼弟子。见《孟子荀卿列传》。交相舛误,殊堪发噱。孔子卒时,为周敬王四十一年。公孙子石既少孔子五十三岁,是年应为二十岁。其去赧王五十八年,即邯郸破秦,公孙子秉食客平原之时,相距二百十九年。若为一人,寿算至此,已逾二百数十余纪,可一笑解矣。

与公孙同时大师,有孟轲、惠施、庄周、邹衍、荀卿诸子。孟惠年代稍前,荀卿较后, 庄、邹则前后略等。兹就其言行时地可资稽证者,编搜群籍,为表于左,以明彼此出处之先后:

一人之学术思想凡足以号召一世者,每与同时之学人大师相激相荡。其以主观不同而发生反动者有矣,其以相务求胜而排轧诋諆者亦有矣。公孙于例,殆未能免。上述诸子,孟于龙为先辈,年齿相悬,似无若何接触。惠据《庄子·天下》篇所载,曾与公孙及其他辩者以二十一事相訾应。胡适之《哲学史大纲》以《天下》篇“辩者”谓系龙之前辈,谓公孙自身不及与施相辩,引原文“桓团、公孙龙辩者之徒”诸语证之。按:辩者之徒,如谓辩者一流,公孙同时即在其中,非其后辈也。义详前。原书仅标辩题,无从释其详旨。邹子只刘向《别录》载在平原君家辩论一段,参看《事辑》。亦无精意,从略。其于公孙学说攻击最烈者,厥为庄、荀二家。兹分引原书语文于下:

以指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也。以马喻马之非马,不若以非马喻马之非马也。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庄子·齐物论》。 按:“指”“马”二喻,系对龙之《指物》《白马》两论所发。其义甚辩,参看公孙原著及章太炎《齐物论释》。

知诈渐毒,颉滑坚白,解垢同异之变多,则俗惑于辩矣。《庄子·胠箧》篇。

公孙龙问于魏牟曰:“龙少学先王之道,长而明仁义之行;合同异,离坚白;然不然,可不可;困百家之知,穷众口之辩;吾以为至达矣。今吾闻庄子之言,茫焉异之,不知论之不及与,知之弗若与?今吾无所开吾喙,敢问其方?”公子牟隐机大息,仰天而笑曰:“子独不闻夫埳井之鼃乎?谓东海之鳖曰:“吾乐与!出跳梁乎井干之上,入休乎缺甃之崖;赴水则接腋持颐,蹶泥则没足灭跗;还虷、蟹与科斗,莫吾能若也。且夫擅一壑之水,而跨跱埳井之乐,此亦至矣,夫子奚不时来入观乎?”东海之鳖左足未入,而右膝已絷矣。于是逡巡而却,告之海曰:“夫千里之远,不足以举其大,千仞之高,不足以极其深。禹之时,十年九潦,而水弗为加益。汤之时,八年七旱,而崖不为加损。夫不为顷久推移,不以多少进退者,此亦东海之大乐也。”于是埳井之鼃闻之,适适然惊,规规然自失也。且夫知不知是非之竟,而犹欲观于庄子之言,是犹使蚊负山,商蚷驰河也,必不胜任矣。且夫知不知论极妙之言而自适一时之利者,是非埳井之鼃与?且彼方跐黄泉而登大皇,无南无北,奭然四解,沦于不测;无东无西,始于玄冥,反于大通。子乃规规然而求之以察,索之以辩,是直用管窥天,用锥指地也,不亦小乎?子往矣!且子独不闻夫寿陵余子之学行于邯郸与?未得国能,又失其故行矣,直匍匐而归耳。今子不去,将忘子之故,失子之业。”公孙龙口呿而不合,舌举而不下,乃逸而走。《庄子·秋水》篇。按:此为寓言,借魏牟以折公孙,非实录也。

夫坚白同异,有厚无厚之察,非不察也。然而君子不辩,止之也。《荀子·修身》篇。

若夫充虚之相施易也,坚白同异之分隔也,是聪耳之所不能听也,明目之所不能见也,辩士之所不能言也,虽有圣人之知,未能偻指也。不知无害为君子,知之无损为小人。……而狂惑戆陋之人乃始率其群徒,辩其谈说,明其辟称,老身长子不知恶也。夫是之谓上愚。《荀子·儒效》篇。

本末相顺,终始相应,至文以有别,至察以有说。……礼之理诚深矣。坚白同异之察,入焉而溺,其理诚大矣。《荀子·礼论》篇。

非而谒,楹有牛马非马也,此惑于用名以乱实者也。《荀子·正名》篇。

庄周曰:“两怒必多溢恶之言。”《人间世》篇。上述驳议,未必悉得其平。而公孙之在当时,其影响于思想界者,可推得其概矣。孙诒让叙《墨学通论》曰:“世之君子,有秉心敬恕,精究古今学业纯驳之故者,读墨氏之遗书,而以此篇证其离合,必有以持其是非之平矣。”窃比其义,不加评判,以俟世之知言君子。

清季学者注释本书,先后有俞荫甫、孙仲容二氏,然皆考据家言也。其在清初,有吴人程云庄者,服膺公孙,为《守白论》一篇。《鮚埼亭外编》载《书程云庄语录后》一文,称全篇分十六目,其前八目曰:

不著形质,不杂青黄之白,是为真白。此彼相非之谓指。指有不至,至则不指;不指之指,是为真指。是非交错,此彼和同,是为指物。青白既兼,方员亦举,二三交错,直析横分,是为指变。万变攘攘,各正性命,声负色胜,天地莫能定,惟人言是正。言正之物,是为名物。惟名统物,天地莫测。天地莫测,名与偕极。与天地偕极之物,其谁得而有无之?幻假之,是为真物。指而非指,非指而指,非指而指,而指非指,是为物指。一不是双,二自非一 ,只双二只。黄马坚石,惟其所适,此之谓物变。

其后八目曰:

不落形色,不涉是即。自地之天,地中取天,曰地天。统尽形色,脱尽是即。有天之地,天中取地,曰天地。天地地天,地天天地,闪铄难名,精光独透,曰真神。至精至神,结顶位极,名实兼尽,惟独为正,曰神物。天地之中,物无自物,往来交错,物各自物,惟审乃知,曰审知。惟审则直,惟至则止,纵横周徧, 一知之至,曰至知。实不旷位,名不通位,惟慎所谓,名实自正,曰慎谓。彼此惟谓,当正不变,通变惟神,神化惟变,曰神变。

其宗旨则曰:

天地惟神,万物惟名。天地无知,惟神生知。指皆无物,惟名成物。

按云庄名智,一字子尚,洞精《易学》。此篇参以释、老,附会成说。间有精到之处,与公孙原著互相发明。绝学千载,殆空谷足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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