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中写凤姐放高利贷,是暗写,是侧面写,常常是从对话中用几句话轻轻地点出来,一带而过,但份量却不轻,关系十分重要。这事始见于第十一回和第十六回,在十六回中写正遇贾琏回来在房中与凤姐说话时,旺儿媳妇来送私房利钱,被平儿拦住,事后对凤姐说:
那项利银早不送来……知道奶奶有了体己,他还不大着胆子花吗?
说明这利钱是凤姐私房,是体己银子放账所得利钱,是通过旺儿媳妇经手的,是平儿管理的,是瞒着贾琏的,当然更瞒着其他有关人了。
再见于第三十九回,出园途中,袭人让平儿到屋里坐,并问这个月的月钱为什么连老太太、太太屋里还没放,平儿悄声告诉袭人:“这个月的月钱,我们奶奶早已支了,放给人使呢。等别处利钱收了来,凑齐了才放呢。”又告诉袭人道:
他这几年,只拿这一项银子翻出有几百来了。他的公费月例又使不着,十两八两零碎攒了,又放出去,单他这体己利钱,一年不到,上千的银子呢。
又见于本回书后文,平儿对二门上该班的小厮道:
你这一去,带个信儿给旺儿,就说奶奶的话,问他那剩的利钱,明日要还不交来,奶奶不要了,索性送他使罢。
这里面进一步写清凤姐放账的资本,一是利用月初向账房支领大观园众人的月钱,到月底再凑别的钱来发月钱;这样每月翻滚,就等于常年这笔月钱都在为凤姐赚利钱,因此只这一笔就翻出几百两利钱。二是自己每月的月钱十两、八两攒起来,越攒越多。三是什么?平儿未说。此处平儿对袭人所说的话还是有保留的。即其他非法的资本,如馒头庵所得三千两就未说。
也写清凤姐每年的体己利钱收入,“一年不到,上千的银子”,如果一年到了呢?最少该有一千五或者两千吧。这当然还是平儿有保留的说法,实际上仍是要超过此数的。
更写清了外面替她放账的经手人和经手人的手段。经手人旺儿也是拖拉日期,暗示也是靠这个办法来捞好处。
当时社会上面的各种债务,从地区上分,一种是北京,一种是外地,在外地还分城市和农村。这中间北京利钱最重,谓之“京债”。梁玉绳《清白士集》中曾说过:“俗间以放债为业者,京债最重,人每为所累。”而在北京的债务关系中,也不一定完全相同,一是各种商店以及银钱行业炉房、票号间的正常债务;二是私人亲朋间的友谊债务;三是前面引文中所说的“以放债为业者”的债务。这三者中,利率并不一样。第一种是正常的较低的利率,第二种更是无息或者低息的,如第二十四回中所写倪二借给贾芸钱,说明“我们好街坊,这银子是不要利钱的”。但第三种“以放债为业者”的债务则是重利的,倪二就是专门干这个的。他对贾芸虽然说是“好街坊”,不要利钱,但对别人则不然。《红楼梦》原文说得清楚:“这倪二是个泼皮,专放重利债,在赌博场吃饭,专爱喝酒打架。”这就说明“放重利债”是他的职业,赌博场是他的业务场所,喝酒打架是他这行职业的看家本领。没有这点“本领”,在当时的都城中就不能以放债为业,放出去也讨不回来。
凤姐放账,不是第一、第二种,而是第三种,即“以放债为业”式的放账。放这种账,她不可能自己出面,必须有人替她办理,替她办这种事的人,必须像倪二那样的,也就是泼皮式的人物才行。这种人就是要有本事找得到借高利贷的人,到时又要有本事把放出去的账收回来。找得到借高利贷的人也不是件容易事,都城中不比乡下的贫苦农民多,而既因生活所迫要借高利贷,又因土地关系牵连着,不怕借债人逃走,漂了账。都城大官、富商都是大笔债务来往,不会借小额高利贷,而真正贫苦、不遭遇特殊意外的人,也尽可能不沾染这些放高利贷的泼皮。因而他们要找那些最理想的借债人是不怕任何大利钱,恨不得油锅里的钱都想捞来用,而又在压力之下能够有办法还钱的人。如家里管得很严的吃喝嫖赌无所不为的浪荡子弟;薄有家产,突然吃了官司、锒铛入狱,急于打点花销而又缺少现钱的人家;外地晋京的土财主,被作好圈兜迷恋于嫖、赌的嫖客、赌客,类似这一些人,既敢图一时痛快,借各种阎王账,又不怕他还不起钱。但是这种“秧子”,不是到处都有的,最多的地方,就是赌场等下级社会。一边摆赌台开赌,一边给赌输了、已经红了眼、急于借钱翻本的赌客放账。讨账的时候,该动软的动软的,该动硬的动硬的,可以逼债客卖房、卖地、卖妻、卖儿,甚至偷抢来还账。所以能够办这个的人,一是倪二般的地痞、泼皮,二是旺儿般的豪门恶奴。在社会势力上,旺儿这类的豪门恶奴,又比倪二这类的地痞、泼皮厉害得多。所以凤姐利用旺儿做她的爪牙,在外面放高利贷。在《红楼梦》的文字描绘中虽只聊聊数语,而在实际生活中,却不知有多少奸诈、阴险的骗局。像第十二回中贾蓉、贾蔷逼贾瑞写借据,第二十五回中马道婆骗赵姨娘写借据,类似这种骗局借约,在旺儿手下也是不会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