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第十四回写秦可卿的丧事,说到“纸札”,因同“纸扎”容易混淆起来,因此在说完“纸札”之后,简单再把旧时代丧事中的“纸扎”说一说。虽然这些东西事涉迷信,但也是从上古就留传下来的民俗的一种,稍作解说,还是有助于了解《红楼梦》的有关历史背景的。
“纸扎”文字上叫作“冥器”,北京俗话叫“楼库人儿”,原是自古就有的玩意。所谓“始作俑者,其无后乎?”纸扎就是“俑”的继续,是上古时代野蛮的殉葬的演变。上古的用活人、活马殉葬的风俗,经过多少代的演变,毕竟用泥人、泥马代替了活人、活马,这便是“陶俑”,这便是历史的一个很大的进步。如近年陕西出土的秦始皇墓中的几千名和真人一样大的武士陶俑,如果嬴政当年要用活人,那要牺牲多少无辜的生命呢?而且今天也不会出土这样多的惊人的“泥俑”,只剩下一堆毫不引人注意的枯骨了。从某种意义上讲,似乎“泥俑”倒比活人有价值。泥俑、陶俑、瓷俑、木俑等,都是历史上死人殉葬的东西,出土者称为“明器”,以唐三彩最为珍贵。自宋而后,便再不时兴“陶俑”,纸糊的冥器便出现了。纸钱出现在唐代,“纸马”也出现在唐代。《知新录》云:
唐明皇渎于鬼神,王玙以纸为币,用纸马以祀鬼神。
纸衣与死人发生关系的记录见《元史·塔木传》,文云:
立春日宴群吏,归而疾作,遂卒,是夕星殒,隐隐有声,遗命葬以纸衣瓦棺。
这些虽然都未说明“纸扎”,但足以证明在迷信物品中,已大量用纸来制造,这可能都是纸糊冥器的先奏吧。到了明、清之后,那丧事中的纸扎,就成为必不可少的了。
按清代北京风俗,办丧事的纸扎,都是冥衣铺的生意。《同治都门纪略》记云:
冥衣铺,凡丧事所用之车、船、轿、马、冠袍、带履,又楼库、童人等,无不精妙,与真的无二,非他处可比。
不过上文所记,只是说明北京的冥器做的比别处好,其他则还不够具体。清初高祐 《蓟邱杂钞》中记云:
京师丧家出葬,浮费最多……又纸糊“方相”,长亦数丈,纸房累数十间。
这也是“纸扎”的资料,还在《红楼梦》之前。所说“方相”,是大出丧时纸扎行列中最前面的“丧神”,是传说中“人蒙熊皮,黄金四目,玄衣朱裳,执戈扬眉,师百隶以索室欧疫”的神人。以“方相”送丧,早在南北朝时就有了,《北史·樊逊传》云:
逊行过辎车,颦眉下泪,指“方相”曰:“何日更相烦君一到”,数日而卒。雇方相送葬,乃前所逢者。
可见其来源已古,不过古代是雇活人装“神”,后来则是用纸糊“神”,一烧了事。再有所说“纸房”,即所谓“阴宅”。当时这种大出丧,还讲全套的“纸扎”,即方弼、方相、开路鬼、打路判官、四大金刚、十二美女、松亭、鹤亭、金山、银山、阴宅楼库、箱笼衣物等等。似乎活着有什么,死了也要有什么,而且要更多些。能够想出这种离奇的东西,是既受到了道教的影响,也受到了佛教的影响。当然这是富豪、仕宦之家的大排场,至于寒门小户,也一样要烧点简单的“纸扎”。《康熙宛平县志》云:“丧礼……动费什佰,贫家亦强为之”,“纸扎”也包括在这“亦强为之”之内。首先在死后三天,俗称“接三”或“送三”的时候,要到附近空旷的地方,焚烧纸糊“车马箱笼”等物,富家烧纸糊车轿等,贫家也要烧一个“牵马人”,即纸糊的“小马小人”一份,作为死者的代步工具。另外的纸扎全在出殡时,抬到墓穴前,棺材落葬后焚化。
用纸糊出丈数高的“方相”,数十间纸房,并不是件容易的事。长期中出现了一个专门的行业,出现了不少高手艺人,这个行业总名之曰“画匠”、“裱糊匠”,其中冥衣铺糊冥器,盔头局裱糊油漆戏剧道具,裱褙铺裱糊房屋,其中各行都有相通之处。冥衣铺的幌子上都写“糊扎楼库,裱糊房屋”。高手艺人的手艺,首先表现在“开脸谱”,如他们糊方弼、方相、判官等面型时,先在木雕的头像模子上,用旧麻纸蘸水贴上,再用浆糊把纸一层层裱上,待干后,中间对开,两半脱出,重新并拢糊好,便是一个头型,然后根据需要再上浆、刷色,开各种脸谱。仕女脸型也是这样制作,不过原来的头型模子不同。裱糊冥衣的艺人,自己有不少这种头型模子,男女大小俱全,马头也是这样糊出来的。其他房屋器皿,要什么都可以糊什么,因为不论糊什么,都先要用木条,高粱秸扎成架子,然后糊纸,所以叫“纸扎”,其义是“绑扎”,非“折叠”,但“札”、“扎、“紥”等字常常通用,因而如不熟悉旧时风俗,未见过这些实物,就容易把烧纸(又名“纸扎”、“千张”)冥器(俗名“纸扎”、“楼库人儿”)混淆起来了。
五十多年前,有一位同族老人,是著名的冥器艺人。他糊出的方相、开路判官等,不但身材高大,面目怕人,像庙中泥塑的一样,而且在木制底座下装了轮子、活盘,拉着一走,纸人会随着旋转,纸人手中的粉线口袋便会甩起来,装着白粉的布袋,便会打在人身上,两旁看热闹的人便自动让开了。他糊的车把式、轿伕等,都穿着皮袄,用棉花熏黑,粘在纸上,可以作成骨种羊、紫羔皮,与真的一模一样,当年叹为绝技。昔时艺人,十分保守,他从不说这个手艺是向谁学的,后来也未有传人,昔时总以为是他的创造,后来看清末常熟宗月锄《遗著八种》中的《寓崇杂记》,记崇明风俗,有一段记云:
架芦作屋,招亡者之魂以居之,名曰“库”,江南人或就焚于寺观……库中箧笥、四时衣服具备,裘则狐白、紫羔、青骨种羊、舍利狲等,毛采丰茸夺目,其长短宽窄,悉准生时之制为之,非江南人所有。
这说的就是冥器,也就是北京旧时所谓的“楼库”,是烧给死人的,所有都是纸糊的,包括各种皮货在内。而且说明是“非江南人所有”,就是这种纸糊皮衣,不是江南风俗,其来源自是北方了。而文中所记正与前面所说的那位高手艺人的手艺一样,可见其间自有其传统了。
纸扎艺人的手艺,还会糊出各种各样的彩灯,纸扎是迷信用品,自然遭到时代的淘汰,而精美的彩灯,则还是可以流传的。《红楼梦》中虽然没有详细写过“纸扎”,但据《蓟邱杂钞》记载,其时正是丧事浮费最多,纸扎盛行之际,因对有关历史生活的理解,略述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