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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红夜宴图”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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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读俞平伯老师的《寿怡红群芳开夜宴图说》一文,那还是该文最初在商务印书馆《文学丛刊》上发表时的事。转瞬之间,已是三十多年过去了,而印象鲜明,思之真如昨日。连那杂志封面上的一枝毛笔组成的图案画也历历如在目前,更不要说里面文章在艺术情趣上所给我的滋润了。更可喜的是,在三十来年后的今天,于《红楼梦研究集刊》第四辑中,又读到了周绍良同志《红楼梦枝谭》一文,文中第一则也是《寿怡红群芳开夜宴图说》,这真有空谷足音之感。单是题目,就已引起我三十年前的美好记忆,和三十年后今天的无比兴趣了。自然,我急急忙忙先认真读了一遍。读了之后,又引起我考索的兴趣。我又找来了俞先生的《红楼梦研究》,把俞先生的文章重读了一遍。两个“图”,两种“说”,对照玩味了一番,我很愚顽,创造不出第三种“图”和“说”,只能把我玩味两图、两说时的一点体会说说罢了。

前后两图、两说的大前提都是一致的,都是根据《红楼梦》第六十三回的原文:

话说宝玉回到房中,因和袭人商议:“晚间吃酒,大家取乐,不可拘泥。如今吃什么好?早说给他们预备办去。”袭人道:“你放心,我和晴雯、麝月、秋纹四个人,每人五钱银子,共是二两;芳官、碧痕、春燕、四儿四个人,每人三钱银子,他们告假的不算,共是三两二钱银子,早已交给了柳嫂子,预备四十碟果子。我和平儿说了,已经抬了一坛好绍兴酒,藏在那边了。我们八个人,单替你做生日。”

不过大前提虽然相同,而推论却并不完全一致,或者说完全不一致,这就出现了不同的“图”和不同的“说”了。说是解图的,图是因说而绘制的。为了说清楚我的体会,还先要把两家的图画了出来。

一、俞图:(按《红楼梦研究》中原图照绘)

《红楼梦》第六十三回

寿怡红群芳开夜宴席次图

丙子八月秋荔亭戏拟

丁亥九秋槐屋重订

二、周图:(按《红楼梦研究集刊》第四集原图照绘)

这两个图的不同之处,不是坐位次序有大的不同,而是人数不同,周图较俞图多了一人,多了一个翠墨。她是探春的丫头。最清楚的是第二十九回明文:“黛玉的丫头紫鹃、雪雁、鹦哥,宝钗的丫头莺儿、文杏,迎春的丫头司棋、绣橘,探春的丫头侍书、翠墨……”她是探春的小丫头,位在侍书之下,同黛玉的雪雁平行。

俞图的根据是:先定了炕上黛玉的位置,然后明确黛玉下家是湘云,湘云下家是宝玉,已到炕沿边上,黛玉的上首又是李纨,然后又根据行令有如打麻将牌,向右手数下去的惯例,图数包括自己在内。黛玉一掷,十八点,便该湘云掷。而且引图注《金玉缘》本的夹评:“十八点到湘云,坐次分明。”根据这些,推算出各人的点数和次序,根据这个画出图来。其点数是:

晴雯六点至宝钗,宝钗十六点至探春,探春十九点至李纨,李纨自饮一杯,不掷骰子,顺手递给黛玉,黛玉十八点至湘云,湘云九点至麝月,注明九点疑十点之误,麝月十点至香菱,注明十下疑脱一“八”字,香菱六点至黛玉,黛玉二十点至袭人。这些点数和传递人次都是按原文排列,只是湘云和麝月所掷点数,仍不能吻合,因有两处存疑。而文后又有注云:“麝月掷个十点,原依‘程本’。顷捡‘脂庚本’及‘戚本’俱作麝月掷个十九点。仍与我的悬揣微差,但十九、十八,点数已很接近了。校记‘十’下疑脱一‘八’字,得脂戚两本证明,果然有脱文,亦一快也。”

以上是俞图的说明。虽有存疑处,但因各种版本不同,抄写、翻版者于此等处,均以为作者系虚拟,并未加认真推算,因之数字上刻错,未加注意校阅,各本出现差异,这是可以理解的。

下面再看周图的根据。其图中的次序,基本上与俞图同。只是多出翠墨。其分析是,客人“另外还有一个和春燕去接李纨的翠墨,总共应该是八个人”。整个怡红院中是九个人,加上被邀请的八人,合为十七人。又分析掷骰子道:

掷骰子是由晴雯起首,我们现在即以她第一位,以便往下推算;她一掷得六点至宝钗,可见由晴雯数至宝钗应该是七个人,晴雯是第一位,而宝钗是第七位。宝钗一掷为十六点,全席共总是十七人,那么一转十六位数到她的上家,书中说明是探春……现在已知怡红院中人都是坐在炕沿下椅子上的,那么第四、第五两位置自然是在炕上,这当然自非宝琴、翠墨莫属。以此推之,第五位为止,接近探春,可能是宝琴所坐;第四位略下,接近香菱,可能是翠墨的。

根据前引“两图”、“两说”分析,周图较之俞图,只是多了一个翠墨,因为多了一个人,其所掷骰子之计算方法,即不把掷骰人自己计算在内,这样在计算上少了一个人,正符合在人数上多了个人。而麝月所掷之“十”点,虽说“显然”,实际仍是因与计算数不吻合,还要加一个“八”字,仍属存疑之处,并非过硬的论证,所以本则结束处所说“如果按十七人排列座次,它是完全无误的”之语,仍是不能成立的。

因而感到,这“两图”、“两说”之差异,只是两小点。一是怡红院夜宴,该不该有翠墨;二是该不该这样计算骰子点。关于第一点,“周图”作者也感到奇怪,在这则文章结尾处说:

不过这里有一桩不易解的事,就是大观园中的奶奶姑娘们,谁都有一些丫环的,为什么被请来的奶奶姑娘们的贴身丫环之中,单单来了一个翠墨,此外一个也没有出场,偶然耶?还是将别有安排而未写出耶?

周绍良同志最后这一小段怀疑,是十分重要的。如果“单单来了一个翠墨”,是值得怀疑;如果说“翠墨根本没有来”,那就不值得怀疑了。我认为翠墨是没有来的,更不可能坐在炕上,坐在宝琴的边上吃酒。根据是什么呢?首先是《红楼梦》原文,虽然写了翠墨的名字,但翠墨那时不在怡红院,也没有明文写她来怡红院,更不可能写她坐在炕上吃酒。不妨先细看原文:

袭人道:“这个玩意虽好,人少了没趣。”春燕笑道:“依我说,咱们悄悄的把宝姑娘、云姑娘、林姑娘请了来,玩一会子,到二更天再睡不迟。”袭人道:“又开门阖户的闹,倘或遇见巡夜的问……”宝玉道:“怕什么!咱们三姑娘也吃酒,再请他一声才好。还有琴姑娘。”众人都道:“琴姑娘罢了,他在大奶奶屋里,叨登的大发了!”宝玉道:“怕什么?你们就快请去。”春燕、四儿都巴不得一声,二人忙命开门,各带小丫头分头去请。晴雯、麝月、袭人三人又说:“他俩人去请,只怕不肯来,须得我们去请,死活拉来了。”于是袭人、晴雯又忙命老婆子打个灯笼,二人又去。果然宝钗说:“夜深了。”黛玉说:“身上不好。”他二人再三央求:“好了!给我们一点体面,略坐坐再来。”众人听了,都也喜欢。因恐不请李纨,倘或被他知道了,倒不好。便命翠墨同春燕也再三的请李纨和宝琴二人,会齐,先后到了怡红院。袭人又死活拉了香菱来。

因为周绍良同志在文中全引了这段文字,作为根据。得出结论云:

这可见被邀的是宝钗、湘云、黛玉、宝琴、探春、李纨、香菱,另外还有一个和春燕去接李纨的翠墨,共总应该是八个人。

为了说明问题,我这里也全引了这段文字。首先同意所说被邀的是宝钗等七人,因为这个原文写得很清楚,但不同意有翠墨,因为原文中没有写明请她,也未写明他去怡红院。这段文字写得是比较简略些,但还清楚,特别要注意“便命翠墨”的“便命”二字,和“会齐”二字。“便命”是谁便命呢?“会齐”,又会齐在哪里呢?因为翠墨是探春的丫头,这“便命”二字,就既不是怡红院的人“命”,也不是在怡红院“命”,是谁命?在哪里命呢?那自然是探春在“命”,是在秋爽斋“命”的了。这就连到下文:“会齐,先后到了怡红院。”这“会齐”,自然也是在秋爽斋“会齐”,探春同了李纨、宝琴等人一起跟着春燕及袭人等三人中之一人,来到怡红院了。“便命翠墨”是探春在秋爽斋所命,命他同春燕一同去请李纨、宝琴,请了后到秋爽斋探春处会齐,然后一同去怡红院。翠墨请完人一齐回到秋爽斋,已经完成任务,自然不会再跟到怡红院去。因为那天夜宴一来近似违法,有点秘密性,不能惊动更多的人,请来的人,都是怡红院的丫头们包接包送,所以来客都悄悄地没有带一个丫头。二来丫头多了,那条炕也就无法坐了。现在炕沿下并排坐八个人,已经要有丈数宽了。所以来的人都未带自己的丫头。翠墨根本未到怡红院,又如何能上炕吃酒呢?那么这里为什么提到翠墨呢?要注意这一个时期,大观园中是探春、李纨、宝钗当家。宝玉提出“三姑娘也吃酒”,又说到请宝琴……“春燕、四儿都巴不得一声,二人忙命开门,各带小丫头分头去请”。春燕、四儿先去哪里呢?并未说明,但三姑娘处,肯定是去的。因而文中一出现“命翠墨”三字,这肯定是探春“命”了。探春为什么命翠墨同春燕去呢?因为这足以证明探春已经同意了,而且这也说明不只是怡红院的人请,而且是秋爽斋的人陪同来的。请了之后,还要先到秋爽斋,“会齐”了一同去怡红院,这就多了一层证人,多了一样保证,李纨更可以毫无顾忌地深夜来怡红院夜宴了。要知李纨是寡妇,到宝玉处是寡嫂到小叔子房中吃酒,没有探春这一层充分保证,能够不避嫌疑吗?探春这一时期,是大观园三位临时执政中最有权威的一个,“命翠墨”同去请李纨,正见其处事周密处,“会齐”了再去,也正见其办事圆满处。可见这几句话,连上面“因恐……”三句话,也都是写在探春处发生的事,时间自很短暂,前后文又稍欠清楚些,是以为人所忽略,把明明在秋爽斋中受探春之命,陪春燕到稻香村跑了一趟,又回到秋爽斋的翠墨莫名其妙地搬到怡红院吃酒,自是“不易解”了。试想探春那样连亲娘都不认的厉害的“姑奶奶”,肯让一个自己房中的二等丫头同自己平起平坐一齐来吃酒吗?而且同林、薛之俦坐在一起,丢人现眼吗?这是完全不可思议的事。这是看书人的误会,作者根本没有这样写。来怡红院夜宴的外客,还只是宝钗、湘云等七个人,加上怡红院中九个人,共十六人,而非十七人。

也许有人问:翠墨是丫头,不能上炕坐席,那香菱为什么能呢?这里要知道香菱的特殊身份。香菱是薛蟠的房里人,是有名分的,其地位同平儿一样,同袭人还不同。第二十九回写去清虚观打醮,女眷们出门,“外带香菱,香菱的丫头臻儿”,这正是处处写出香菱的身份。是决不能同翠墨比的。封建仕宦家中,最讲究这个,写书人不能写乱,如果一乱,那就不成其为《红楼梦》了。

分析清楚怡红夜宴是没有翠墨的,也不可能有翠墨的,然后再说一下掷骰子计算人数的方法。过去掷骰子计算人数,不论打麻将、推牌九、行酒令等等,也不论两粒骰子或四粒骰子(一般不用六粒骰子,六粒骰子是单用骰子作赌具,最大三十六点,如摇摊等),总之掷出点数,往下手推算时,都包括自己在内。甚至数字都形成了口头语:如打麻将或推牌九时,什么“五自手”、“九自手”、“三对门”、“七对门”等,都是包括自己在内,四个人庄家顺右面下手数下去。五点、九点仍是自己先拿,七点、三点是对面一个人,二点、六点是下手,四点、八点是上手。旧时掷骰子习惯上一律如此。从来不曾听说有撇开自己不算点数的。所以怡红夜宴掷骰子行酒令,不论谁掷,往下手数点数时,都要包括自己在内。

翠墨根本没有,怡红夜宴主客双方只有十六人,掷骰子数点数时,包括自己在内,这三点明确之后,那么:两图、两说,也就不难分辨了,不知读者以为然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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