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陇集团的被摧毁和官僚体制之日益庞大
1.隋和唐初的最高统治集团是以关陇人物作骨干的
隋代的政权,是以新起于关陇地区的“代北虏姓”和“关中郡姓”为骨干而建成的,所以从隋政权建立以来,就“尊执事之吏”,“罢乡举,离地著”(《新唐书》卷一九九《柳冲传》所载柳芳《论姓系》文),藉以打击并削弱关东衣冠世族的势力。例如出身于关中“郡姓”的韦云起即向隋炀帝陈说朝廷之内山东人太多,而且“自作门户,更相剡荐”,“共为朋党”,“不抑其端,必倾朝廷”。炀帝遂令大理寺加以“推究”。(《旧唐书》卷七五《韦云起传》)这是关陇集团中人排斥山东旧族的最显著的事件。山东旧族从此便被排挤在最高统治集团之外了。
在唐政权建立过程中,当其“以武力定祸乱”的时候,“出入行间,与之俱者皆西北骁武之士”,及天下既定,唐太宗初年亲选会稽余姚的虞世南等人为弘文馆学士,“日夕与之议论商榷者,皆东南儒生”(《通鉴》卷一九二武德九年九月己酉置弘文馆条记事下胡三省注文)。这说明,唐政权也是以关陇集团为骨干而建立起来的,当其选拔文臣儒士之际,也还是有意要把山东大姓中人加以摈弃的。而且在唐太宗日常的谈话当中,对于关陇人和山东人的爱和憎,其态度便极明显。虽则张行成劝谏他说:“天子以四海为家,不当以东西为限,若如是,则示人以隘煝。”(《旧唐书》卷七八《张行成传》)而到后来,高士廉、岑文本编撰《氏族志》时,唐太宗仍然是很明白地提出其压抑山东旧族,扶植关陇集团的主张:
我与山东崔卢李郑旧既无嫌,为其世代衰微,全无官宦……不解人间何为重之?
今崔卢之属,唯矜远叶衣冠,宁比当朝之贵?公卿以下,何暇多输钱物,兼与他气势?……
我今定氏族者,诚欲崇树今朝冠冕,何因崔干犹为第一等?只看卿等不贵我官爵耶?
不论数代以前,只取今日官品人才作等级。宜一量定,用为永则(《贞观政要》卷七论礼乐篇)。
故唐代初年的中央政府,不但首都设在关中,在其最高统治阶层中也是以关陇人物为其核心的。在此以后,则如魏玄同在675年奏疏中所举述的情况:“贵戚子弟例早求官,髫龀之年已腰银艾,或童丱之岁已袭朱紫。弘文崇贤之生,干牛辇脚之类,课试既浅,艺能亦薄,而门阀有素,资望自高。”(《旧唐书》卷八七《魏玄同传》)可见其时的仕宦之途,大有被关陇集团垄断的趋势了。
2.武则天当政期内给予关陇集团的打击
唐太宗临死时候,外戚而兼重臣的长孙无忌是受顾命的大臣之一。在其时的关陇集团当中,长孙无忌已经是一个具有元老身份的人物了。
唐高宗即位后的第六年(655),要废王皇后而立武则天(文水武士彟之女)为皇后。唐廷的大臣们,除了很少数的几个人如李世、许敬宗等人之外,对于这件事几乎都是表示反对的,顾命大臣中的长孙无忌和褚遂良反对尤力。及至唐高宗不顾一切而终于把武则天立为皇后之后,高宗的一切行事立即受制于武后,遂把褚遂良、长孙无忌、于志宁等人先后加以贬黜迫害。到660年,唐廷的行政决策诸大权已全都操之于武氏手中了。自此至于705年唐中宗复辟为止,武则天实际操持政柄凡四十五年。
凡是站在李唐帝室这一方面的,尤其是属于关陇集团中的人物,大都反对武后之独揽大权,武后遂一方面尽量把这般人贬斥出去,一方面又特别倚重东南方面的一些文人学士。如杭州的许敬宗,自武后当权以来,“任遇之重,当朝莫比”;常州的刘祎之,则自其任弘文馆直学士时便常被“召入禁中,……密令参决,以分宰相之权,时人谓之北门学士”,其后便被武后拔擢为真的宰相了。
683年唐高宗卒,第二年武后即废掉中宗而自称皇帝。于是武承嗣、武三思等都成了政府中最掌权用事的人。李唐宗室“人人自危,众心愤惋”,徐敬业、骆宾王等一般失意的人,遂以拥护中宗复辟为名,在扬州起兵反抗。因其并无社会基础,实力太小,故起事只两个月,即为武则天的政府军所消灭了。
到688年,李唐宗室中在关东地区做官的诸王,越王李贞和琅玡王李冲等人,又共谋募兵起事,反抗武则天,由于准备工作没有作好,都在起兵后很短的时日内就失败了。
从徐敬业起事失败之后,武则天对于统治集团中,对她不肯衷心拥戴的,便施行了一些恐怖政策:大开告密之门,用周兴、来俊臣、丘神、索元礼等人,对于异己分子加以极惨酷的迫害。并编撰“罗织经”,创制各种刑具。凡有迹涉嫌疑,或被别人的供词牵连到的,都要穷捕深究,处以极刑。及李贞、李冲失败后,更穷治他们的党与,李唐宗室被残杀殆尽,“侯王将相,被其罗织,受戮者不可胜计”(《旧唐书·王及善传》)。而长安政府的官僚中,凡是对于李姓皇室心存依恋的,也先后被武后以种种罪名加以迫害。曾经在长安政府中成为骨干力量的关陇集团,经武则天长期而且大力地摧毁之后,便已不再存在了。
3.官僚体制之日益庞大
官僚制度,是伴随着专制主义的政治体制而一同形成的,是作为专制政体的一种配合物或补充物而产生的。
大唐帝国是建立在较之秦汉时代更为扩大了的经济基础之上的,社会事业日益繁复,其在政治上的统治权能,也与此相应而有扩大与加强的必要,在这个中央集权的封建帝国日益发展的过程当中,其官僚机构便也依循着这一客观需求而逐渐扩大。故从唐初以来,就在正式员额之外又有所谓员外官(员外郎始置于隋文帝时)。到武则天当政之后,则更由于另外的一些条件,而使政府官员的数量有了极不合理的增加。
武则天一方面残酷迫害统治集团中对她不肯竭诚拥戴的人,另方面却又以权术对一般士大夫加以笼络。在685年即曾下令说,内外九品以上的官员和百姓,有才者可以自举。其后又在朝堂设置铜匦,接受天下表疏,凡是颂功德、求仕进、论政治得失、言军机秘计的,都可以投书匦中,当然最主要的还是要藉此大开告密之门。如果表疏内容投合了武则天的意思,便可以“不次除官”。更到后来(691)为了“务收物情”,竟把天下十道使臣所荐举的人员“无贤不肖,咸加擢拜”。其时“诸色入流,年以千计”,“选集之始,雾集云屯”(《通典》卷一七《选举五·杂议论中》),便又大量设置“试官”,以便安插。遂致有人编成歌谣说:“补阙连车载,拾遗平斗量。欋推侍御史,盌脱校书郎。”
武后晚年宠爱张易之、张昌宗兄弟,昌宗弟昌仪为洛阳令,尝受薛姓候选人赂金五十两而接受了他的状(略似履历片),以授天官侍郎张锡,数日之后,锡失其状,再去问昌仪究竟是薛什么人,昌仪骂曰:“不了事人!我亦不记。但姓薛者即与之!”锡惧,退而索在铨姓薛者六十余人,皆注官。这一突出的例子,可以说明武则天时的仕途是紊乱到何等程度了。
到中宗复辟之后,韦后和太平公主等人操权,员外官增至二千余人,其中包括了一千名以上的宦官。凡属她们的亲识,不论是奴仆屠贩,只要能行贿赂,她们就“别于侧门降墨敕斜封”而授以官秩。至使挂名的御史之多,竟超出乎前此定额十倍以上。
到唐玄宗即位之后,曾经对于官僚体制中这种不正常的发展情况予以纠正,把“试”“判”“摄”“知”“员外”的数量大加裁减,然而在“开元、天宝之中(713——755),一岁贡凡有数千,凡门资、武功、艺术、胥吏,众名杂目,百户千途,入为仕者又不可胜记。比于汉代且增数十百倍。”(《通典·选举六》,总评中语)士十于官,求官者又十于士。单就743年(天宝二年)来说,选人之集于长安者数以万计(见《通鉴》),其他年份也应与此数不相上下。故《通典》谓格令所定内外官为万八千余员,而合入官者则为十二万余员,其外文武贡士、应制、军功、征辟、奏荐、恩荫等,大率约八九人争官一员(《通典·选举典三》)。
在唐代,宦学释老是都有免税免役的特权的,而宦途中人则更可以有俸禄职田等等待遇。故到武则天以来,官僚机构之庞大,地主阶级中人之争着要取得科名和官位,已经不是为了经理日益纷繁的社会事业之故,而只是为要更高地骑在劳动人民的头上,去享受在封建统治阶级的法定之内以及法定以外的种种特权而已。
〔附录〕睿宗景云二年(711)监察御史韩琬上疏曰:“量事置官,量官置人,使官称其人,须人不虚其位。除此之外,使其耕桑,任其商贾,何为引令入仕,废其本业?臣愚以为国家开仕进之门广矣,皆弃农桑工商而身趋之。当今一夫耕而供数百人食,一妇蚕而供数百人衣,遂使公私皆无储蓄,若不厘革,其弊必甚。”(《通典》卷四十《职官二二》)
二、封建贵族大地主的横暴及其在社会经济上的影响
1.封建贵族和被封的民户
自唐政权建立以后,除规定所有李姓宗室中人都有免纳租庸调等的特权以外,其属于皇帝的近亲如子女兄弟叔侄之类更要依其亲疏等第而受封为亲王、国公以及公主、郡主、县主等。异姓的文武臣僚中,功业特盛的也封郡王。这般受封的人虽并不实得封土,而却大都“加食实封”,即由州郡当中分予若干民户,完全归这般贵族们去剥削奴役。其所食“封户”数目则由几百户起,多者可到几千户,乃至万户。在唐高祖时,宗室和功臣中食实封的人数尚不多,其后与日俱增,特别是武则天和中宗韦后相继当政期内,得到她们的宠幸的便可以得到封户,于是到唐中宗末年(709),食实封者已在一百四十家以上,而且允许他们任意指定某一富实肥沃区域中的高赀多丁的民户作为他们所“食”的“封户”。例如黄河北岸的滑州,其地既适于农业生产,而丝绸的出产也较多,因而就成为当时受封贵族们的“趋射”目标。滑州共领有七个县,被这般贵族们指定为封户的却有五县。又如韦后的宠臣宗楚客、纪处讷、武廷秀等人,专擅威权,他们的封户也遍于大河南北。有个别封主且得分食数州,可以“随土所宜,牟取利入”。总计当时(709)被封予这般贵族、大官僚和宠幸人物的民户,已经遍于五十四个州区之内,其中所包括的壮丁数目已达六十余万之多。各书均不载这年唐帝国户口和壮丁的总数字,只载705年(中宗神龙元年)的户数是六百一十五万,口数是三千七百一十四万有奇,今姑依此数字计算,则除去其时大量的“不课口”(天宝年课口与不课口的比例是一比五,今亦姑以此推算)以外,课口应只有六百万左右,是则被封主们所分有的已在十分之一以上了。而实际的情况却更甚于此。据709年韦嗣立(他这时是宰相)所说,中央政府这时期每年所收庸调绢数多时不过百万匹,少时则只七八十万匹,而分封给封主们的六十万课丁,应向封主们缴纳的庸调绢数目却是一百二十万匹以上。“国家租赋”事实上已“太半入于私门”,“私门则资用有余,国家则支计不足”了。当时河南巡察御史宋务光也说“王赋少于侯租,入家倍于输国”,可见这般封主们对于关东大生产区域中的民户的分割,是严重地影响到长安政府的财政的。
然而最感受痛苦的还是在这般封主们的割剥奴役之下的广大数量的民户。只要某“课户”指定要归某一封主所“食”,其租庸调便一律须向这一封主家缴纳。亲王、郡王、公主等都各自组织了小衙门,各自有其“国官”、“邑官”等。每到缴纳租调时候,国官或邑官们便拿着帐簿去依数征收,他们挟势逞威,任意欺凌,其征催之苛急,比之于战争期内征壮丁、催军粮还要急迫。在应交封主的租调等物之外,他们还要多索裹头(搭头)或中物之类。有时更要“将货折钱,或将钱折货”,变易纷纷,以便进行讹诈,从中取利。凡遇水旱之灾的时候,尽管政府下令蠲免租调,而封户应向封主交纳的却是不可能减免的。此外,封主们对于被封民户的无偿劳动更尽量榨取,各自营缮园宅,极尽侈丽。例如在韦后败后,其女长宁公主与驸马杨慎交因往绛州贬所而出卖在京宅第,单是木石之值便为钱二十亿万,可想见其富丽堂皇。然而这等宅第的修建、木石的运输与加工,却又全是在他们奴役之下的民户的劳力所完成的。
从以上所举述的这类事实看来,可知从第七世纪末年以来,唐帝国的最高统治集团,对于豪绅贵族大地主阶层的横行霸道,所采取的完全是放任纵容不加干涉的态度,中小地主阶层的利益和疾苦,已经不在他们的关心和照顾之列了。
2.官僚豪绅的贪污残暴
唐代初年的最高统治集团,都通过了隋末的农民大起义而认识了人民力量的伟大,并基于这种认识而制定出一些对农民相当让步的政策。在最初的四五十年内,李唐的最高统治集团且能在大体上遵守他们自己所制定的这些法令与诺言,而未予抛弃和破坏,但是,对于封建统治阶级说来,四五十年已经是一个足够长远的期限,希望他们能把有利于农民的政策延续得更长久一些便极少可能了。所以进入第七世纪五十年代之后,也即是唐高宗李治即位之后,就统治集团在政治经济的措施以及各种作风上所表现的看来,都已经入于逐渐抛弃其前此的一些诺言,破坏其所定的一些政令的途程当中。封建贵族们堕落腐化,肆意胡为,最高统治集团也全失去其约束的能力,故这时的唐政府,正如前面所说,对于劳动人民以及中小地主阶层的利病已全都不但无心而且简直是无力加以闻问了。即如关中地区沿郑渠、白渠两流域的水利,在656年被一些富商大贾们沿渠竞造碾硙,垄断阻截,遂致梗塞耗竭,使沿渠的土地都因此而大量地丧失掉灌溉之利。又如在677年唐政府竟明令废罢“黄籍”和“州县籍”(见《通典》卷三《食货三·大唐版籍》门),此后户籍的增减和户等的升降,各地方政府便不再过问了。
问题还不止如此。在677年唐高宗所发的一道“申理冤屈诏”中还举述了另外的一种情况:“征科赋役,差点兵防,无钱则贫弱先充,行货则富强获免”(《唐大诏令集》卷八二)。
武则天称帝之后,把大部分力量用在与政敌的斗争上去,所用的爪牙大都是操行和才干全都不好的,任凭他们侵渔兼并,欺压平民,政治法纪荡然不存,官僚豪绅大地主全都可以向一般民户任意肆虐,遂致造成如狄仁杰在698年的一封奏疏中所举述的一种情况:
“近缘军机,调发伤重。家道悉破,或至逃亡,剔屋卖田,人不为售,内顾生计,四壁皆空。
重以官典侵渔,因事而起,当州役使,十倍军机。
官司不矜,期之必取,枷杖之下,痛切肌肤。”(《旧唐书》卷八九《狄仁杰传》)
在同一年陈子昂的一封奏疏中所述四川也有同样情况:
“今(蜀中)诸州逃走户有三万余,在蓬、渠、果、合、遂等州山林之中,不属州县。……其中游手惰业亡命之徒,结为光火大贼,依凭林险,巢穴其中,若以甲兵捕之则鸟散山谷,如州县怠慢则劫杀公行。……
诸州百姓所以逃亡者,实缘官人贪暴不奉国法,典吏游客因此侵渔,剥夺既深,人不堪命,百姓失业因即逃亡,凶险之徒聚为劫贼。”(《陈伯玉集》卷八《上蜀川安危事》)
在706年李峤的一封奏疏中也举述了另外的一种情况:一般高户多丁、黠商大贾之家,或则“诡作台符,羼名伪度”,去作和尚、道士以逃避租赋徭役,或则重行贿赂,到行政衙门中去补一个挂名的差事,“移没籍产,以州县甲等更为下户。当道城镇至无捉驿者。役逮小弱,即破其家”。(《新唐书》卷一二三《李峤传》)
唐睿宗在711年慰劳毕构的“玺书”中所述咸亨、垂拱(670—688)之后的各种情况,也可以引来作为例证:
一事:征赋渐急,调役颇繁。
二事:征敛不休,就更割剥。
三事:官吏交结富豪,抑欺贫弱。散布爪牙于邑屋之间,对于民户资产无不知悉。或地有椿干梓漆,或家有畜产资财,即被暗通,并从取夺。若有固吝,即因事以绳,粗杖大枷,动倾性命。怀冤抱痛,无所告陈。官守既其若此,下人岂以聊生?数年以来,凋残更甚。(《旧唐书》卷一百《毕构传》。书中还举述了“官不择人,非亲即贿”,“水旱时乖,边隅未谧”诸事,此不涉及。)
总括书中大意,则是从670到710的四十年内,徭役和兵役日益加多,租税和临时的摊派日益加重,而又加之以官吏贪污残暴,与地方豪绅串通勾结,随时对于一般无权无势的民户进行勒索讹诈。这与前举高宗的诏和狄仁杰、李峤的疏中所说诸情况,正是可以互相印证的。
《通典》食货七“大唐户口”门也综述武、韦当政期内徭役繁重情况说:
武太后、孝和(中宗)朝,太平公主、武三思、悖逆庶人(韦后)恣情奢纵,造罔极寺、太平观、香山寺、昭成寺,遂使农功虚费,府库空竭。
在官僚豪绅大地主这样的欺凌压榨和兼并侵夺之下,一般贫弱之家,便大都破家荡产,无以聊生,于是而“因缘逐粮,流散非一,或出入关防,或往来山泽”(李峤疏中语),“露宿草行,潜窜山泽”,“山东群盗,缘兹聚结”(狄仁杰疏)。在统治集团看来,也觉得“此等浮衣寓食,积岁淹年,王役不供,簿籍不挂,……非直课调虚蠲,关于恒赋……亦自诱动愚俗,堪为后患”(李峤疏)。可见,由于其时剥削阶级滥用其特权的结果,到第七、八世纪之交,已使唐的统治权遭遇到很严重的问题了。
3.北方农业生产的萎缩在唐帝国财政上的反映
在唐帝国的初年,统治集团中人方在以大力从事于恢复繁荣的工作,其时吏员尚未大增,政府所需禄廪之数不太多,而且能够制驭王公妃主和豪猾大姓,使其不至肆行兼并垄断以至妨碍到关中关东地区的农业生产,故当时的政府只须经由运河而把东南诸州郡的粮米运送一二十万石入关即已足用(此据裴耀卿奏疏)。到七世纪的六十年代以来,官僚机构不断地扩大,所需禄廪数目不断地加多,加以其时又正有着以下的几种情况:
一、北方和西北方面的外患日益严重,北方各地大量的壮丁都在长期地从事于征戍,因而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较前减少。
二、“食封之家”与日俱增,关东的一些富实区域的民户大量地被分拨在他们的奴役剥削之下以致“王赋少于侯租,入家倍于输国”(709年事),唐的中央政府可能从北方征取的物资数量大大减少。
三、横征暴敛加多,农民们不再能安居乐业,倾家败产者众,土地和劳动力遂向豪强之家集中,这种情况以关东地区为尤甚。而这等具有兼并力量的豪强之家,全都是具备着免纳租庸调的特权的,因而,随着政府所拥有的课户和课口的日渐减少,租庸调的收入自然也要减少了。
这样,就使唐帝国庞大政治机构感到难以支撑,对于东南财赋的仰赖遂也日益加大。因而从进入七世纪六十年代之后,直到683年,唐高宗和武则天住在洛阳的时间几乎占去一半,其原因则大都是为了在洛阳容易接受东南的物资,而不是如旧史所说,是武则天要躲避王皇后和萧淑妃的为祟之故。而自武则天临朝称制直至其死,整整二十年内她在长安共只住了两年。其原因,也仍然是为了在关中地区之内,“国无兼岁之储,家鲜匝时之蓄”,对于“千乘万骑”无法养育,而洛阳则可以“食江淮湖海之利”,且可就近取用陕州的太原仓和洛阳以北的洛口仓所积存的大量粟米之故(见陈子昂《谏灵驾入京书》)。
韦后是长安人,在中宗复辟之后,立即要西返长安,李峤和宋之问均上疏谏阻,其理由都是以为在洛阳便于吸收江淮的物资,回到长安则无此方便。中宗和韦后虽终于回长安去了,但到709年关中荒旱,群臣又多提出到洛阳去的主张,中宗以非韦后所愿,怒谓群臣日:“岂有逐粮天子耶!”乃止。然而也就因为唐中宗不肯率领政府人员东向逐粮,遂致从此以后,一方面在长安和关中“配户和市”(即按户等高低强向民户征购一定数量的粮食,见《旧唐书·裴耀卿传》),使得当地百姓大吃其苦;一方面督迫漕运使尽量加多,又使得“江左困于转输”。其结果虽已使得“人穷于下”,而却仍然是“国匮于上”(《新唐书·李峤传》)。
三、吐蕃的强盛和唐在西北边防上的防御措施
1.安西四镇和安西北庭两都护府的设置
唐太宗于640年灭高昌后,即于交河设置了安西都护府以统辖西域,防御西突厥。为了确保与西方各国的交通路线,为了确保陇右和关中地区的安全,这一设防工作在当时是必要的。在此以后,吐蕃日强,有北向发展而与西突厥联合对唐的趋势,于是而西域的防御工作,更成了唐政府的紧迫问题。而在与西突厥、吐蕃的斗争当中,乃又先后有安西四镇的设置,以及为了确保安西四镇而先后与吐蕃展开了多次的军事斗争。
唐廷在西域先后所设四镇为:
一、龟兹(今库车)都督府——在唐太宗时,龟兹国徘徊于唐与西突厥之间“首鼠两端”。648年唐廷命阿史那社尔与安西都护郭孝恪等帅师出击,自焉耆之西而进至龟兹,先后破其五城,而掳获其王,且击败西突厥的援兵。“西域震骇,西突厥、于阗、安国争馈驼马军粮”。至658年(高宗显庆三年)乃以其地为都督府。以苏定方已于上年击破西突厥,唐在西域的军事布置须稍加变动,故在658年夏,又徙安西都护府于其地。
二、于阗都督府——648年唐军破龟兹,于阗内附。675年于其地置都督府。
三、疏勒都督府——疏勒自635年(太宗贞观九年)即向唐朝贡,到675年于其地置都督府。
四、焉耆都督府——在唐平高昌时,焉耆本是亲附于唐的,其后却又倒向西突厥方面去,唐廷遂于644年以安西都护郭孝恪帅兵出击焉耆,破其都城,擒获其王。到675年于其地置都督府。
以上四镇,都为安西都护所统辖。安西都护所统辖的军队经常为二万四千人,以“抚宁西域”,断隔吐蕃与西突厥的交通。
北庭都护府——为高宗时苏定方破西突厥后所置。西突厥在唐太宗时势力益强,击破吐火罗(今阿富汗境)后更自恃强大,拘留唐使,侵暴西域,时常出兵侵犯西域的伊州、庭州(今新疆吉木萨尔)等地。唐廷也曾利用其内部各首领间的矛盾而最终未能把它制服。656、657两年由程知节担任葱山道行军总管,苏定方担任伊丽道行军总管,大破其十姓之众,左右各部多降唐,最后并俘获其沙钵罗大可汗。遂即于西突厥之地分置濛池、昆陵二都护府,以前者统西突厥左厢之五部落,后者统其右厢之五部落,而均隶于安西大都护府。702年(武后长安二年)于庭州设北庭都护府,领镇兵二万人,马五千匹,统辖原属于西突厥地区之一部,且以防制突骑施、坚昆部。
2.吐蕃的强盛及唐与吐蕃的斗争
吐蕃的兴盛,是从唐代初年开始的,一直到850年,其部族方因衰弱而至瓦解,中国西北部边境才又稍得安宁,而其时也已到了唐代的末叶了。综计唐代所受吐蕃之侵扰,前后达二百年以上,有唐一代与外族之争战,实以与吐蕃为最久而且最烈。
在唐太宗的时代,吐蕃的王(赞普)名叫弃宗弄赞,是一个很有勇略的人,国内胜兵凡数十万,已在蚕食他国,扩展其土宇,四邻诸部均已莫之能当。
在七世纪三十年代当中,吐蕃发兵击吐谷浑,吐谷浑不能支,遁于青海之上以避其锋,其国人畜并为吐蕃所掠。继之吐蕃便又进兵攻破党项及白兰诸羌。弃宗弄赞要求与唐和亲,太宗不允,遂于638年(贞观十二年)出兵进攻松州(今松潘县),为侯君集所败。然至641年(贞观十五年),唐廷终又许其和亲,以宗女文成公主妻之。
吐蕃的统治阶级,在其时应已接受佛教,而文成公主也很好佛,故也带了许多僧侣同去吐蕃。其后唐廷更应弃宗弄赞之请,而送给吐蕃一些蚕种和一些造酒、造碾碨、造纸、造墨的匠人。这对于中原文化之向吐蕃传布,对于吐蕃统治阶级的文化之提高,都有极大助力。
弃宗弄赞死于650年,吐蕃的势力,在他死后还照旧向外发展。663年再次击破吐谷浑,吐谷浑的可汗帅部卒数千帐,弃其青海旧地而逃往凉州。唐以凉州都督郑仁泰等分屯凉、鄯二州以备吐蕃,且以苏定方节制诸军为吐谷浑之援,然终不能使吐谷浑复还其故地。其后吐蕃又向西域发展,攻占了一些城镇,及670年遂把龟兹、于阗、焉耆、疏勒四镇全都攻下了。唐廷急命薛仁贵为逻娑(拉萨)道行军大总管以讨吐蕃,且要护送吐谷浑使还其故地。在大非川(今青海之西的布喀河)被吐蕃打得大败,唐兵死伤略尽,薛仁贵及其副将郭待封等仅以身免。其后唐廷又调派刘仁轨为洮河道行军镇守大使,长期屯驻大军于边境,以致“师老厌战”,及后以李敬玄代仁轨,乃又于680年以十八万大军再被吐蕃击败于大非川。
附录《陈伯玉文集》卷八《谏雅州讨生羌书》:
吐蕃桀黠之虏……自敢抗天诛,迩来向二十余载,大战则大胜,小战则小胜,未尝败一队,亡一矢。国家往以薛仁贵、郭待封为虓武之将,屠十万众于大非之川,一甲不归;又以李敬玄、刘审礼为廊庙之宰,辱十八万众于青海之泽,身为囚虏。
吐蕃于680年以生羌为乡导,攻破了茂州(今四川茂县)西南的安戎城。安戎城是剑南道特地修建起来以断绝吐蕃通蛮之路的,在被吐蕃攻占之后,西洱诸蛮遂皆降于吐蕃。吐蕃尽据羊同、党项诸羌之地,东接凉(武威)、松(松潘)、茂、隽(西昌)等州,南邻天竺,西则据有安西四镇,北则直抵突厥,地方万余里。这样的盛况,为当时任何其他外族所不能比,也是汉魏以来西方边境外的部族所从来不曾有过的。
在武则天称帝的二十几年当中(684—704),在西北边防上仍是经常与吐蕃处于争斗状态当中。由于吐蕃在此时“其国有乱,君臣不和,又遭天灾,戎马未盛”,所以向唐“数求和好,寝息边兵”。而唐廷在此期间却在河西的甘、凉诸州配置重兵,积聚粮米,甘州所贮至四十余万石,控扼着咽喉之地,使吐蕃与九姓隔绝。甘州四十余屯,皆藉大河灌溉,良沃奥壤,每岁收获不下二十万,而又山川冲要,乃是河西最关紧要的一地。有甘州、凉州的粮储,河西兵马的粮饷便全可解决(此据陈子昂《上西蕃边州安危事》),故在692年武威军总管王孝杰得凭藉此项物资而出兵大破吐蕃之众,克复了安西四镇,遂再在龟兹设置安西都护府,发汉兵三万人前往镇守。“发自内地,远逾沙碛,并资遣衣粮等,其为百姓所苦”。有许多人又提出放弃四镇的主张,武则天却坚持不肯(《旧唐书·郭虔瓘传》及《西戎·龟兹传》)。696年王孝杰和娄师德又为吐蕃所击败。
到中宗在位的年代(705—709),唐廷对吐蕃又采取了和亲政策,以宗女为金城公主而嫁与吐蕃王。其后经吐蕃的要求,竟把河西九曲之地(今青海省东部化隆县境,甘肃省临夏县以西之地)让与吐蕃,以为金城公主的“汤沐邑”。河西九曲是水草最肥美之地,宜于牧畜,吐蕃既得其地,势力益张,其后侵扰唐朝边境的事件乃更加频繁了。
四、科举制度的演变
1.隋和唐初的最高统治者建立科举制度的另一用意
在隋代确立起来的科举制度,对于隋唐两代的统治权之巩固,对于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的隋唐两代政府的行政权能之提高,是都起了一些积极的帮助作用的。但隋和唐初的最高统治者之所以采行这样的一种选举制度,并使之日益发展下去,除了要尽量利用其所能发挥的积极方面的作用之外,也还存在着一个属于消极方面的目的:那就是要“弱天下之豪杰”(《唐会要》卷七二军杂录中语),解除天下英雄豪杰的武装。这是从隋和唐初最高统治者有关科举的一些言行中可以充分证明的。
在隋文帝灭陈之后,立即下了一道诏令,其中的主要意思是:为要长保太平,就必须把民间的武器一律毁掉,就必须使武人子弟也都去学文,就必须使学文的人都努力去争取作“明经高第”。只要一般人都向着这样的方向去做,就不致再有“不轨不法”的事情。到唐初的统治者,也仍然是在这样的认识之下而把科举制度沿袭下来的。
王定保的《唐摭言》卷一“散序进士”条说道:
其负倜傥之才,变通之术,苏张之辩说,荆聂之胆气,仲由之武勇,子房之筹画,弘羊之书计,方朔之谈谐,咸以是(进士)而晦之,修身慎行,虽处子之不若。其有老死于文场者亦无所恨。故有诗云:“太宗皇帝真长算,赚得英雄尽白头。”
其“述进士上篇”又说道:
进士,隋大业中所置也。……然彰于武德而甲于贞观。盖文皇帝(太宗)修文偃武,天赞神授。〔贞观初放榜日〕尝私幸端门,见新进士〔于榜下〕缀行而出,喜〔谓侍臣〕曰:“天下英雄入吾彀中矣!”若乃光宅四海,垂祚三百,何莫由斯之道者也。
试看只为了埋头于科举之业,而可以把胆气、勇武、辨说、筹划等等一并放弃,当然不会再有“不轨不法”的事情发生,所以唐太宗看到天下英雄都入了这个圈套,便不禁高兴起来;而从王定保看来,李姓皇室之所以能够操持统治权至三百年之久,也就是由于天下英雄都入了科举的圈套之故。
2.武则天当政之后科举制度的演变
唐代贡士之法,大致上是沿袭隋代所定办法而稍有变通,使之更加完备了的。其岁举年选的所谓常贡之科,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书、明算等。
其时的帝王们为求非常之才而特别标举出名目、下诏考选的,称为“制举”。从唐初到唐末,其制举名目多至一百二十余种,其属于文事者有“文学优赡科”、“志烈秋霜科”,“高蹈丘园科”、“才高位下科”、“临难不顾徇节宁邦科”等,属于武事者有“识洞韬略堪任将帅科”等。
常贡中的科等以秀才为最高,试方略策三条,及第的分作四等。太宗时立法:凡各州举送的秀才经吏部考试不合格的罚其州长,此科乃从此废绝,举子们便只趣向于明经、进士两科了。
从隋到唐初,进士试时务策,明经则更分为五经,学究一经,三礼三传等,试以帖经或墨义。明经所试范围,局限于经文和注疏之内,不足以表现举子们的识见和才华,故自唐初以来,一般应考的大多舍明经而趋于进士科,以致由明经科得第者可达十分之一二,由进士科得第者仅百分之一二,而此种趋向仍愈趋愈甚。从唐太宗晚年以来,在官僚集团中已形成一种成见:苟不是出身于进士之科,即使官位很高也不以为美。
在南北朝对立期间,南方文艺的发展趋向于抒写性灵、刻画自然景物的方面,对于辞藻的雕琢更特别讲求。在全国统一之后,从最高的统治者如隋炀帝、唐太宗等人,以至地主阶级中一般的读书为文的人,其在文学艺术方面的创作和欣赏,也大都趋于这一方面。
《困学纪闻》卷十四,考史门:
郑毅夫谓唐太宗功业雄卓,然所为文章纤靡浮丽,嫣然妇人小儿嘻笑之声,不与其功业称,甚矣淫辞之溺人也。神宗圣训亦云:“唐太宗英主,乃学庾信为文。”(《温泉铭》、《小山赋》之类可见。)
到武则天当权之日,由于她自己对于文艺作品具有特别的爱好,更受到了存在于其时士大夫间的这一种风气的驱使,政府中拔取考生遂专用“文章”、“文艺”为判定甲乙的标准,所录取的已经都是一些“尽心卉木之间,极笔烟霞之际”的作品了(5)。到680年不但正式规定把箴、铭、诗、赋列入进士们的考试科目之内(统称为“杂文”),实际上诗、赋二者从此且成为进士科的考试项目中最重要的两项。此后政府中所用的公卿百官,便大都是一些以“文章”进身的人物。
到唐玄宗的开元天宝年中(713—755),进士之科被称为“士林华选”,凡考试及第的人不数日即可名闻天下。以此而取禄位,大则可以登台阁,小则可以任郡县。于是地主阶级中人,父教其子,兄教其弟,都要修习“征文射策”的进士之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