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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王莽代汉(公元9年),至汉兵入关被杀(公元23年),凡十五年。

王莽,字巨君,汉孝元皇后弟之子,代汉而有天下,国号曰新,改元始建国(五年)、天凤(六年)、地皇(四年),在位凡十五年。

一 王莽之改制

1.延揽文士

莽父曼,蚤死不侯。莽群兄弟皆将军五侯子,乘时侈靡……莽独孤贫,因折节为恭俭,受礼经师……勤身博学……事母及寡嫂,养孤兄子,行甚敕备。

(《汉书》卷九九上《王莽传上》)

莽既拔出同列,继四父而辅政,欲令名誉过前人,遂克己不倦,聘诸贤良以为掾史,赏赐邑钱悉以享士,愈为俭约。母病,公卿列侯遣夫人问疾,莽妻迎之,衣不曳地,布蔽膝,见之者以为僮使。问知其夫人,皆惊。

(《汉书》卷九九上《王莽传上》)

爵位益尊,节操愈谦。散舆马衣裘,振施宾客,家无所余,收赡名士,交结将相卿大夫甚众。

(《汉书》卷九九上《王莽传》)

莽奏起明堂、辟雍、灵台,为学者筑舍万区……制度甚盛。立乐经,益博士员,经各五人,征天下通一蓺教授十一人以上,及有逸礼、古书……天文、图谶、钟律、月令、兵法、史篇文字,通知其意者,皆诣公车。纲罗天下异能之士,至者前后千数,皆令记说廷中,将令正乖缪,壹异说。

(《汉书》卷九九上《王莽传上》)

2.井田与奴婢

汉时已有贫富不均之弊,而奴婢之蓄甚盛,故王莽及光武帝皆思革除之,以缓民怒。

今农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不过百畮。百畮之收,不过百石。春耕、夏耘、秋获、冬藏,伐薪樵、治官府、给繇役,春不得避风尘,夏不得避暑热,秋不得避阴雨,冬不得避寒冻,四时之间,亡日休息。又私自送往迎来,吊死问疾,养孤长幼在其中,勤苦如此,尚复被水旱之灾,急政暴虐,赋敛不时,朝令而暮改。当具有者半贾而卖,亡者取倍称之息,于此有卖田宅,鬻子孙,以偿责者矣。而商贾,大者积贮倍息,小者坐列贩卖,操其奇赢,日游都市,乘上之急,所卖必倍。故其男不耕耘,女不蚕织,衣必文采,食必梁肉,亡农夫之苦,有仟伯之得。因其富厚,交通王侯,力过吏执,以利相倾,千里游敖,冠盖相望,乘坚策肥,履丝曳缟。此商人所以兼并农人,农人所以流亡者也。

(《汉书》卷二四上《食货志上》)

富者田连仟伯,贫者亡立锥之地。又颛川泽之利,管山林之饶,荒淫越制,逾侈以相高。邑有人君之尊,里有公侯之富,小民安得不困……或耕豪民之田,见税什五。故贫民常衣牛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古井田法虽难卒行,宜少近古,限民名田,以澹不足……去奴婢,除专杀之威。

(《汉书》卷二四上《食货志上》)

古者什一而税,以为天下之中正也。今汉氏或百一而税,可谓鲜矣。然豪强人占田逾侈,输其赋大半,官家之惠,优于三代,豪强之暴,酷于亡秦,是上惠不通,威福分于豪强也……不正其本,而务除租税,适足以资豪强也。

(《通考》卷一《田赋考一》)

哀帝时,议名田而未行。

哀帝即位(前6年),师丹辅政,建言:“……今累世承平,豪富吏民訾数巨万,而贫弱俞困。盖君子为政,贵因循而重改作。然所以有改者,将以救急也,亦未可详,宜略为限。”天子下其议。丞相孔光、大司空何武,奏请……国中列侯在长安公主名田,县道及关内侯吏民名田,皆毋过三十顷……时田宅奴婢,贾为减贱,丁、傅用事,董贤隆贵,皆不便也。诏书且须后,遂寝不行。

(《汉书》卷二四上《食货志上》)

至莽遂毅然行井田之制,名曰王田。然不过限田之稍进者耳。

莽……下令曰:“(始建国元年,公元9年)汉氏减轻田租三十而税一,常有更赋,罢癃咸出。而豪民侵陵,分田劫假,厥名三十,实什税五也。富者质而为邪,贫者穷而为奸,俱陷于辜,刑用不错。今更名天下田曰王田,奴婢曰私属,皆不得卖买。其男口不满八,而田过一井者,分馀田与九族乡党。犯令,法至死。”

(《汉书》卷二四上《食货志上》)

但相沿已久,骤有更张,终扞隔难行,以豪强巨室为之梗也。

后三岁,莽知民愁,下诏:“诸食王田及私属,皆得卖买。”

(《汉书》卷二四上《食货志上》)

3.五均六筦

莽平抑物价,救济贫民,兼裕税收,遂有五均六筦之设。

莽乃下诏曰:“夫周礼有赊贷,乐语有五均,传记各有斡焉。今开赊贷,张五均,设诸斡者,所以齐众庶,抑并兼也。”遂于长安及五都立五均官,更名长安东西市令,及洛阳、邯郸、临甾、宛、成都市长,皆为五均司,市称师。东市称京,西市称畿,洛阳称中,余四都各用东西南北为称,皆置交易丞五人,钱府丞一人。工商能采金银铜连锡登龟取贝者,皆自占司市钱府,顺时气而取之。又以周官税民,凡田不耕为不殖,出三夫之税; 城郭中宅不树蓺者为不毛,出三夫之布;民浮游无事,出夫布一匹。其不能出布者宂作县官衣食之。诸取众物鸟兽鱼鳖百虫于山林水泽及畜牧者,嫔妇桑蚕织纴纺绩补缝,工匠医巫卜祝及它方技,商贩贾人坐肆列里区谒舍,皆各自占所为。于其在所之县,官除其本,计其利十一分之,而以其一为贡。敢不自占,自占不以实者,尽没入。所采取而作县官一岁,诸司市常以四时中月,实定所掌。为物上中下之贾,各自用为其市平,毋拘它所。众民卖买五谷布帛丝绵之物,周于民用而不雠者,(注:师古曰,雠读售,下亦类此。)均官有以考检厥实,用其本贾取之,毋令折钱。万物卬贵,过平一钱,则以平贾卖民。其贾氐贱减平者,听民自相与市,以防贵庾者。(注:师古曰,庾积也。)民欲祭祀丧纪而无用者,钱府以所入工商之贡但赊之,祭祀毋过旬日,丧纪毋过三月。民或乏绝欲贷以治产业者,均受之,除其费,计所得受息,毋过岁什一。义和鲁匡言,名山大泽盐铁钱布帛五均,赊贷斡在县官,唯酒酤独未斡……令官作酒,以二千五百石为一均,率开一卢以卖,雠五十酿为准。一酿用粗米二斛,曲一斛,得成酒六斛六斗,各以其市月朔米曲三斛,并计其贾而参分之。以其一为酒一斛之平,除米曲本贾,计其利而什分之,以其七入官,其三及醩酨灰炭,给丁器薪樵之费。

(《汉书》卷二四下《食货志下》)

始建国二年(10年)二月,……初设六筦之令。命县官酤酒,卖盐铁器铸钱。诸采取名山大泽众物者税之。又令市官收贱卖贵,赊贷子民,收息百月三。羲和置酒士,郡一人,乘传督酒利。

(《汉书》卷九九中《王莽传中》)

惟权落富贾之手,与郡县守令比而为弊,莽虽严刑不能制。

羲和置命士督五均六斡,郡有数人,皆用富贾洛阳薛子仲、张长叔、临菑姓伟等,乘传求利,交错天下。因与郡县通奸,多张空簿,府臧不实,百姓俞病。莽知民苦之。复下诏曰:“夫盐肴之将,酒百药之长,嘉会之好。铁田农之本,名山大泽饶衍之臧。五均赊贷,百姓所取平,卬以给澹。铁布铜冶,通行有无,备民用也。此六者非编户齐民所能家作,必卬于市,虽贵数倍,不得不买。豪民富贾,即要贫弱。先圣知其然也,故斡之。每一斡为设科条防禁,犯者罪至死。奸吏猾民,并侵众庶,各不安生。”

(《汉书》卷二四下《食货志下》)

4.封建

始建国四年(12年)夏……莽至明堂,授诸侯茅土。下书曰:“……其以洛阳为新室东都,常安(改长安为常安)为新室西都,邦畿连体,各有采任。州从禹贡为九,爵从周氏有五,诸侯之员千有八百,附城之数亦如之。以侯有功,诸公一国有众万户,土方百里;侯伯一国众户五千,土方七十里;子男一,则众户二千有五百,土方五十里。附城大者食邑九成,众户九百,土方三十里。自九以下,降杀以两,至于一成。(注:如淳曰,十里为成。)”……今已受茅土者,公十四人,侯九十三人,伯二十一人,子百七十一人,男四百九十七人,凡七百九十六人。附城千五百一十一人,九族之女为任者八十三人,及汉氏女……为任十有一。

(《汉书》卷九九中《王莽传中》)

天凤元年(14年)七月……莽下书曰:“……粟米之内曰郡,(注:师古曰,禹贡去王城四百里纳粟,五百里纳米,皆在甸服之内。)其外曰近郡,有鄣徼者曰边郡,合百二十有五郡。九州之内,县二千二百有三。公作甸侯,是为惟城;诸在侯服,是为惟宁;在采任诸侯,是为惟翰;在宾服,是为惟屏;在揆文教、奋武卫,是为惟垣;在九州之外,是为惟藩,各以其方为称,总为万国焉。”其后岁复变更,一郡至五易名,而还复其故,吏民不能纪,每下诏书,辄系其故名。

(《汉书》卷九九中《王莽传中》)

始建国元年(9年)正月……策曰:“……汉氏诸侯或称王,至于四夷亦如之,违于古典,缪于一统。其定诸侯王之号,皆称公,及四夷僭号称王者,皆更为侯。”

(《汉书》卷九九中《王莽传中》)

5.更改官名

始建国元年(9年)三月……各策命以其职。如典诰之文,置大司马司允,大司徒司直,大司空司若,位皆孤卿。更名大司农曰羲和,后更为纳言。大理曰作士,太常曰秩宗,大鸿胪曰典乐,少府曰共工,水衡都尉曰予虞,与三公司卿凡九卿,分属三公。每一卿置大夫三人,一大夫置元士三人,凡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分主中都官诸职。更名光禄勋曰司中,太仆曰太御,卫尉曰太卫,执金吾曰奋武,中尉曰军正。又置大赘官,主乘舆服御物,后又典兵,秩位皆上卿,号曰六监。改郡太守曰大尹,都尉曰太尉,县令长曰宰,御史曰执法,公车司马曰王路。

(《汉书》卷九九中《王莽传中》)

更名秩百石曰庶士,三百石曰下士,四百石曰中士,五百石曰命士,六百石曰元士,千石曰下大夫,比二千石曰中大夫,二千石曰上大夫,中二千石曰卿。

(《汉书》卷九九中《王莽传中》)

二 王莽之灭亡

1.政令废弛

莽意以为制定则天下自平,故锐思于地里、制礼、作乐、讲合六经之说。公卿旦入暮出,议论连年不决,不暇省狱讼冤,结民之急务。县宰缺者,数年守兼。一切贪残日甚。

(《汉书》卷九九中《王莽传中》)

莽常御灯火至明,犹不能胜。

(《汉书》卷九九中《王莽传中》)

农商失业,食货俱废,民人至涕泣于市道。

(《汉书》卷九九中《王莽传中》)

2.绿林赤眉之起

甲 绿林

王莽末,南方饥馑,人庶群入野泽,掘凫茈而食之,更相侵夺。新市(湖北京山县)人王匡、王凤,为平理诤讼,遂推为渠帅,众数百人。于是诸亡命马武、王常、成丹等,往从之,共攻离乡,聚藏于绿林中(湖北当阳县)。数月间,至七八千人。地皇二年(21年),荆州牧某发奔命二万人攻之。匡等相率迎击于云杜,大破牧军……尽获辎重。遂攻拔竟陵,转击云杜、安陆……还入绿林中。至有五万余口,州郡不能制。三年(22年),大疫疾,死者且半,乃各分散引去。王常、成丹西入南郡,号下江兵;王匡、王凤、马武及其支党朱鲔、张卬等,北入南阳,号新市兵,皆自称将军。七月,匡等进攻随(湖北随县),未能下。平林人陈牧、廖湛,复聚众千余人,号平林兵以应之。

(《后汉》书卷四一《刘玄传》)

乙 赤眉

琅邪人樊崇,起兵于莒(山东莒县),众百余人,转入太山,自号三老。时青徐大饥,寇贼蜂起,群盗以崇勇猛,皆附之。一岁间至万余人。崇同郡人逄安,东海人徐宣、谢禄、杨音各起兵,合数万人,复引从崇共还攻莒,不能下……遂北入青州。……初崇等以困穷为寇,无攻城徇地之计。众既寖盛,乃相与为约,杀人者死,伤人者偿,创以言辞为约束,无文书、旌旗、部曲、号令。其中最尊者号三老,次从事,次卒吏,泛相称曰臣人。王莽遣平均公廉丹、太师王匡击之。崇等欲战,恐其众与莽兵乱,乃皆朱其眉,以相识别,由是号曰赤眉。赤眉遂大破丹、匡军,杀万余人,追至无盐。廉丹战死,王匡走……还围莒,……寇东海……掠楚、沛、汝南、颍川,还入陈留,攻拔鲁城,转至濮阳。

(《后汉书》卷四一《刘盆子传》)

3.刘玄称帝与王莽败死

刘玄,字圣公,光武族兄也。弟为人所杀,圣公结客欲报之,客犯法,圣公避吏于平林。吏系圣公父子张。圣公诈死,使人持丧归舂陵(湖北枣阳县)。吏乃出子张。圣公因自逃匿……往从牧(陈牧)等,为其军安集掾。是时光武及兄伯升(刘演)亦起舂陵,与诸部合兵而进。地皇四年(23年)正月,破王莽前队大夫甄阜、属正梁丘赐,斩之。号圣公为更始将军。众虽多而无所统一,诸将遂共议立更始为天子。二月,设坛场于淯水上沙中,陈兵大会,更始即帝位……建元曰更始元年……以……王匡为定国上公,王凤成国上公,朱鲔大司马,伯升大司徒,陈牧大司空,余皆九卿将军。五月,伯升拔宛。六月,更始入都宛城……更始忌伯升威名,遂诛之。

(《后汉书》卷四一《刘玄传》)

王莽闻更始为帝,集大兵攻之。及昆阳败,天下背新,势遂瓦解。

更始元年(23年)三月……莽闻阜、赐死,汉帝立,大惧。遣大司徒王寻、大司空王邑将兵百万,其甲士四十二万人,五月,到颍川……初王莽征天下能为兵法者六十三家,数百人,并以为军吏,选练武卫,招募猛士,旌旗辎重,千里不绝。时有长人巨无霸……以为垒尉,又驱诸猛兽虎豹犀象之属以助威武……光武将数千兵,徼之于阳关。诸将见寻、邑兵盛,反走驰入昆阳,皆惶怖,忧念妻孥,欲散归诸城……时莽军到城下者且十万……遂围之数十重。

(《后汉书》卷一上《光武帝纪上》)

更始元年(23年)五月……刘秀至郾、定陵,悉发诸营兵……六月,秀……自将……为前锋……寻、邑易之……敕诸营皆按部,毋得动,独迎与汉兵战,不利……寻、邑阵乱,汉兵乘锐崩之,遂杀王寻……王邑……轻骑……逃去。于是海内豪杰翕然响应,皆杀其牧守,自称将军,用汉年号……旬日之间,遍于天下。

(袁枢《通鉴纪事本末》卷二九)

更始乘胜西进,莽兵不能拒,遂底于灭亡。

地皇四年(23年)七月……析人邓晔、于匡起兵……拔析、丹水,攻武关。都尉朱萌降……莽愈忧……拜将军九人,皆以虎为号,号曰九虎……九虎至华阴回谿距隘……于匡……邓晔……击之,六虎败走……三虎……收散卒,保京师。仓……大姓……众皆数千人,假号称汉将……兵四会城下……十月,兵从宣平城门入……王邑……等分将兵距击北阙下……王邑昼夜战,罢极,士死伤略尽,驰入宫。间关至渐台……众兵追之,围数百重……王邑……战死。商人杜吴杀莽,取其绶。校尉东海公宾就…斩莽首。

(《汉书》卷九九下《王莽传下》)

当更始徙洛之际,赤眉亦受招降,旋复亡去。迨更始诛莽,诸将恣擅,政治混浊,赤眉攻入关中,更始拒战不利而降。

更始都洛阳,遣使降崇(樊崇)。崇等闻汉室复兴,即留其兵,自将渠帅二十余人,随使者至洛阳降更始,皆封为列侯。崇等既未有国邑,而留众稍有离叛,乃遂亡归其营,将兵入颍川,分其众为二部。崇与逄安为一部,徐宣、谢禄、杨音为一部。崇、安攻拔长社,南击宛……而宣、禄等亦拔阳翟,引之梁,击杀河南太守。赤眉众虽数战胜,而疲敝厌兵,皆日夜愁泣,思欲东归。崇等计议,虑众东向必散,不如西攻长安。更始二年(24年)冬,崇、安自武关,宣等从陆浑关,两道俱入。三年(25年)正月,俱至弘农,与更始诸将连战克胜,众遂大集……六月,遂立盆子为帝,自号建世元年……军及高陵,与更始叛将张卬等连和,遂攻东都门,入长安城,更始来降。

(《后汉书》卷四一《刘盆子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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