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曹丕代汉称帝(220年),至元帝禅位于司马炎(265年),凡五主,共四十六年。
文皇帝。姓曹,名丕、字子桓,魏王操之太子,受汉禅即皇帝位。改元黄初(七年),在位凡七年。
明皇帝。名叡,文帝太子,嗣立,改元太和(六年)、青龙(四年)、景初(三年),在位凡十三年。
废帝。名芳。明帝无子,养芳及秦王询,宫省事秘,莫有知其所由来者。青龙三年,立为齐王。明帝崩,嗣立,改元正始(九年)、嘉平(五年)。为司马师所废,在位凡十四年。
废帝。名髦,文帝孙,东海定王霖子。正始五年,封郯县高贵乡公。齐王废,公卿迎立之,即位,改元正元(二年)、甘露(四年)。以讨司马昭不克,遇弑,在位凡六年。
元帝。名奂,初名璜,操孙,燕王宇子。司马昭既弑高贵乡公,迎立之,即位,改元景元(四年)、咸熙(二年)。司马炎代魏,封为陈留王,在位凡六年。
(以上据《通考•世系考》及《三国•魏志》)
蜀世系
自刘备称帝(221年),至后主降魏(263年),凡二主,共四十三年。
昭烈皇帝。姓刘,名备、字玄德,涿郡涿县人,汉景帝子中山靖王胜之后。献帝建安十九年,领益州牧。二十四年,进位汉中王。二十五年(黄初元年),魏文帝称尊号,或传汉帝见害,乃发丧制服,即皇帝位,改元章武(二年),在位凡二年。
后主。名禅,昭烈帝子,嗣立,元建兴(十五年)、延熙(二十年)、景耀(五年)、炎兴(一年)、降于魏,封安乐县公,在位凡四十一年。
(以上据《通考•世系考》及《三国•蜀志》)
附帝系表
吴世系
自孙权称王(222年),至晧降晋(280年),凡四主,共五十九年。
大帝。姓孙,名权、字仲谋,吴郡富春人,长沙太守坚之子,讨逆将军策之弟。魏文帝受汉禅,称吴王,改元黄武(凡七年)。称帝,改元黄龙(三年)、嘉禾(六年)、赤乌(十三年)、太元(二年)。凡在王位七年,帝位二十四年,共三十一年。
废帝。名亮,大帝少子。赤乌十三年,太子和废,遂立亮为太子。大帝崩,嗣立,改元建兴(一年)、五凤(二年)、太平(二年)。权臣孙琳黜之为会稽王,在位凡五年。
景帝。名休,大帝第六子,初封琅邪王,孙琳废亮而立之,即位,改元永安(六年),在位凡六年。
晧。大帝之孙,太子和之子,初封乌程侯,景帝崩,吴人迎立之,即位,改元元兴(一年)、甘露(一年)、宝鼎(三年)、建衡(三年)、凤皇(三年)、天册(一年)、天玺(一年)、天纪(四年)。晋咸宁末,武帝令将军王濬等率兵伐吴,晧战败,诣降。太康元年,徙晧洛阳,封归命侯。在位凡十七年。
(以上据《通考•世系考》及《三国•吴志》)
附帝系表
一 三国之分立
曹操迎汉献帝居许昌,遂挟天子以令诸侯,用兵四征,东破吕布,北灭袁氏,奄有中原河北诸州之地,势力称最强。是时孙氏已据有江东,其势亦张。
建安五年(200年),策薨,以事授权……长史张昭……乃改易权服,扶令上马,使出巡军。是时惟有会稽、吴郡、丹阳、豫章、庐陵,然深险之地犹未尽从……张昭、周瑜等,谓权可与共成大业,故委心而服事焉……待张昭以师傅之礼,而周瑜、程普、吕范等为将率,招延俊秀,聘求名士鲁肃、诸葛瑾等,始为宾客。分部诸将,镇抚山越,讨不从命。
(《三国•吴志》卷二《孙权》)
操因北方底定,遂移师南向荆州,并欲威服江东。时刘备寄居荆州,乃与孙权结合,共破曹兵于赤壁。备自领荆州牧,旋入据巴蜀,戡定汉中。三分形势,至此遂成。
建安五年(200年),曹公东征先主。先主败绩……走青州。青州刺史袁谭,先主故茂才也,将步骑迎先主……谭驰使白绍,绍遣将道路奉迎……驻月余日,所失亡士卒,稍稍来集。曹公与袁绍相拒于官渡。汝南黄巾刘辟等,叛曹公应绍,绍遣先主将兵与辟等略许下……先主还绍军,阴欲离绍,乃说绍南连荆州牧刘表。绍遣先主将本兵复至汝南,与贼龚都等合众数千人……曹公既破绍,自南击先主。先主遣縻竺、孙乾,与刘表相闻。表自郊迎,以上宾礼待之,益其兵,使屯新野。荆州豪杰归先主者日益多……十二年(207年)……曹公南征表,会表卒,子琮代立,遣使请降。先主屯樊,不知曹公卒至,至宛乃闻之。遂将其众去,过襄阳……曹公以江陵有军实,恐先主据之,乃……轻军到襄阳。闻先主已过,曹公将精骑五千急追之……及于当阳之长坂,先主弃妻子,与诸葛亮、张飞、赵云等……走……汉津……济沔,遇表长子江夏太守琦,众万余人,与俱到夏口。先主遣诸葛亮,自结于孙权。权遣周瑜、程普等水军数万,与先主并力,与曹公战于赤壁,大破之,焚其舟船……曹公引归。先主表琦为荆州刺史,又南征四郡(武陵、长沙、桂阳、零陵)……皆降……琦病死,群下推先主为荆州牧,治公安。
(《三国•蜀》志卷二《先主》)
十六年(211年),益州牧刘璋,遥闻曹公将遣钟繇等向汉中讨张鲁,内怀恐惧……迎先主……璋增先主兵,使击张鲁……先主北到葭萌,未即讨鲁,厚树恩德以收众心。明年(十七年,212年)……嫌隙始构……璋勑关戍诸将,文书勿复关通先主。先主大怒……勒兵向璋……十九年,夏,……进围成都,数十日。璋出降……先主复领益州牧。诸葛亮为股肱,法正为谋主,关羽、张飞、马超为爪牙,许靖、糜竺、简雍为宾友……二十年……张鲁已降曹公。曹公使夏侯渊、张郃屯汉中,数数犯暴巴界……二十三年,先主率诸将进兵汉中……二十四年……夏,曹公……引军还。先主遂有汉中……群下上先主为汉中王。
(《三国•蜀志》卷二《先主》)
曹操位望日尊,权势益盛。子丕继之,乃篡汉室。西蜀刘备、东吴孙权,相继称帝。
太祖武皇帝,沛国谯人也,姓曹,讳操,字孟德……建安元年(196年)九月……以太祖为大将军,封武平侯……十三年(208年)六月,以公为丞相……十八年(213年)五月……命公为魏公……二十一年(216年)五月,天子进公爵为魏王……二十五年(220年)正月……王崩。
(《三国•魏志》卷一《武帝》)
文皇帝,讳丕……武帝太子也……太祖崩,嗣位为丞相魏王……延康元年(220年)十月……汉帝以众望在魏,乃召群公卿士……持节奉玺绶禅位。
(《三国•魏志》卷二《文帝》)
建安二十五年(220年)魏文帝称尊号……传闻汉帝见害,先主乃发丧制服……即皇帝位于成都武担之南。
(《三国•蜀志》卷二《先主》)
建安二十五年(220年)……魏文帝践阼……十一月……封……为吴王。(逾年,败刘备,复与魏绝,改元黄武元年)……黄龙元年(229年)四月……即皇帝位。
(《三国•吴志》卷二《孙权》)
二 三国之疆域
东京无复朔方,改交趾曰交州,凡十二州。司隶所部如故。及三国鼎跱,吴得扬、荆、交三州,蜀得益州,魏氏犹得九焉。
(《宋书》卷三五《州郡志序》)
魏氏据中原,有州十三,司隶、荆、豫、兖、青、徐、凉、秦、冀、幽、并、扬、雍,有郡国六十八。(据《三国郡县表》,考曹魏实有郡国九十三。)东自广陵、寿春、合肥、沔口、西阳、襄阳,重兵以备吴;西自陇西、南安、祁山、汉阳、陈仓,重兵以备蜀。
(《通考》卷三一五《舆地考一》)
蜀主全制巴蜀,置益梁二州,有郡二十二,以汉中、兴势、白帝并为重镇。
(《通考》卷三一五《舆地考一》)
吴主北据江,南尽海,置交、广、荆、郢、扬五州,有郡四十有三,以建平、西陵、乐乡、南郡、巴邱、夏口、武昌、皖城、牛堵圻、濡须坞并为重镇。其后得沔口、邾城、广陵。
(《通考》卷三一五《舆地考一》)
三国疆域简表
三国之建都地,分述如下。
汉昭烈于沔阳,立为汉中王,即位武担之南,都成都。
(王应麟《通鉴地理通释》卷四)
魏武为魏公,都邺。文帝复都洛阳。黄初二年(221年),以谯为先人本国,许昌为汉之所居,长安为西京之遗迹,邺为王业之本基,与洛阳号曰五都。
(王应麟《通鉴地理通释》卷四)
吴大帝屯吴。建安十三年(208年),初镇丹徒,筑京城。十六年(211年),徙治秣陵。十七年(212年),城楚金陵邑,号石头,改秣陵为建业。黄武二年(223年)自公安都鄂,改鄂为武昌。黄龙元年(229年)迁都建业,陆逊辅太子登留武昌。归命侯甘露元年(265年),徙武昌,后还都建业。
(王应麟《通鉴地理通释》卷四)
三 三国之制度
1.官制
甲 中央
(子)上公
魏无太师,初年惟置太傅,以钟繇为之,后置太保,以郑冲为之,位在三司上。
(杨晨《三国会要》卷九《职官》)
先主为汉中王,以许靖为太傅,后无考。
(杨晨《三国会要》卷九《职官》)
孙亮建兴元年(253年),以诸葛恪为太傅。
(杨晨《三国会要》卷九《职官》)
(丑)丞相
建安十三年(208年)正月……汉罢三公官,置承相、御史大夫。六月,以公为丞相。
(《三国魏志》卷一《武帝》)
章武元年(221年),以诸葛亮为之。建兴元年(223年),开府。六年(228年),自贬三等,以右将军行丞相事,旋复官。及薨,遂不复置。
(杨晨《三国会要》卷九《职官》)
吴丞相,黄武中置。宝鼎元年(266年),分置左右丞相,未几复旧。
(杨晨《三国会要》卷九《职官》)
(寅)太尉
黄初四年(223年)六月……太尉贾诩薨……八月,以廷尉钟繇为太尉。
(《三国魏志》卷二《文帝》。)
章武三年(223年)丞相亮上言,请太尉告宗庙。
(杨晨《三国会要》卷九《职官》)
建衡三年(271年)置(范慎)。
(杨晨《三国会要》卷九《职官》)
(卯)大司马
大司马,汉制以冠大将军、骠骑、车骑之上,以代太尉之职。故恒与太尉迭置,不并立。黄初二年(221年),以曹仁为大司马,而太尉如故。
(杨晨《三国会要》卷九《职官》)
蜀先主为大司马,置前后部司马,及营司马。延熙二年(239年),蒋琬由大将军进大司马。
(杨晨《三国会要》卷九《职官》)
吴黄武七年(228年),置大司马。赤乌九年(246年),分置左右大司马。
(杨晨《三国会要》卷九《职官》)
(辰)大将军
建安元年(196年)七月……洛阳残破,董昭等劝太祖都许。九月,车驾出辕而东,以太祖为大将军。
(《三国魏志》卷一《武帝》)
黄初二年(221年)四月,以车骑将军曹仁为大将军。
(《三国魏志》卷二《文帝》)
蜀建兴十三年(235年),蒋琬为大将军。
(杨晨《三国会要》卷九《职官》)
吴黄龙元年(229年),以陆逊为上大将军,诸葛瑾为大将军,后遂并设。
(杨晨《三国会要》卷九《职官》)
大将军……汉末犹在三公上。魏黄初中,又有上大将军,以曹真为之。明帝青龙三年(235年),晋宣帝(司马懿)自大将军为太尉,然则大将军在三司下矣,其后又在三司上。自汉东京大将军不常置,为之者皆擅朝权。至晋景帝(司马师)为大将军,亦受非常之任。后以叔父孚为太尉,奏改大将军在太尉后,位次三司下。后复旧,在三司上。
(《通典》卷二九《职官一一》)
魏黄权以车骑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开府之名,自此始也。
(《通典》卷三四《职官一六》)
(巳)九卿
建安十八年(213年),魏国初置六卿。文帝即位,置九卿。
(杨晨《三国会要》卷九《职官》)
魏九卿,与汉同。
(《通典》卷二五《职官七》)
吴初亦六卿,孙休永安二年(259年),始备九卿。
(杨晨《三国会要》卷九《职官》)
以上系沿袭汉制设置之官,但自光武委政权于尚书,而三公遂失其职。魏氏复设中书省,尚书之权为之大减,盖专制政体日加演进。执政大臣皆为皇帝之私人,与古制天子副贰之义,迥不相侔。此中国政治,经千百年而无澄清之望者,而魏实其关键也。
魏武帝为魏王,置秘书令,典尚书奏事,又其任也。文帝黄初初,改为中书令,又置监。以秘书左丞刘放为中书监,右丞孙资为中书令,并掌机密。中书监始于此也。及明帝时,中书监令,号为专任,其权重矣。
(《通考》卷五一《职官五》)
魏有吏部、左民、客曹、五兵、度支,凡五尚书。
(《通典》卷二二《职官四》)
乙 地方
刺史温恢……为扬州刺史。
(《三国魏志》卷一五《温恢传》)
太守魏制,太守皆加将军名号。
(洪饴孙《三国职官表下注》)
何夔……出为城父令,迁长广太守。
(《三国魏志》卷一二《何夔传》)
县尉尉汉诸县皆有……大县二人,小县一人……魏因之。
(《通典》卷三三《职官一五》)
中央官之权,日见剥夺,而地方官之权,转日见膨涨,适成一反比例。
魏晋为刺史,任重者为使持节都督,轻者为持节。
(《通典》卷三二《职官一四》)
魏文帝黄初三年(222年)始置都督诸州军事,或领刺史。又上军大将军曹真,都督中外诸军,假黄钺,则总统外内诸军矣……高贵乡公正元二年,司马文王都督中外诸军,寻加大都督。
(《通典》卷三二《职官一四》)
2.兵制
魏制略如东汉,南北军如故。魏武为相国,置武卫营,相府以领军主之。文帝增置中营,于是合武卫、中垒二营,以领军将军并五校统之。是时有中左右前军各一帅,又有中护中领军、领护军将军各一人。黄初中,复令州郡典兵,州置都督,寻加四征四镇将军之号。又置大将军都督,中外兵之柄,世在司马氏,而魏祚移矣。
(《通考》卷一五一《兵考三》)
昭烈初置五军,其将校略如汉,而兵有突将、无前、賨叟、青羌、散骑、武骑之别。诸葛亮卒,蜀兵耗矣。
(《通考》卷一五○《兵考二》)
吴多舟师,而兵有解烦、敢死两部,又有车下虎士、丹阳青巾、交州义士及健儿、武射之名。调度亦无法。大率强者为兵,羸者补户,至有二百余家,辄皆料取,以他郡羸民迁补其处。其后又以五子分将,而吴遂亡。
(《通考》卷一五一《兵考三》)
3.刑法
萧何定律……合为九篇,叔孙通益律所不及,傍章十八篇,张汤越宫律二十七篇,赵禹朝律六篇,合六十篇。又汉时决事,集为令甲以下三百余篇。又司徒鲍昱,撰嫁娶辞讼,决为法比,都目凡九百六卷……后人生意,各为章句。叔孙宣、郭令卿、马融、郑玄、诸儒章句,十有余家,数十万言,凡断罪所当由用者,合二万六千二百七十二条,七百七十三万二千二百余言。言数益繁,览者益难……其后天子(魏文帝)又下诏,改刑制,命陈群、刘邵等删约旧科,旁采汉律,定为魏法,制新律十八篇,州郡令四十五篇,尚书官令、军中令合百八十余篇。
(《通典》卷一六《三刑一》)
4.学校
甲 京师学
黄初五年(224年)四月,立太学,制五经课试之法。
(《三国魏志》卷二《文帝》)
魏文帝黄初五年(224年),立太学于洛阳。时慕学者始诣太学为门人,满二岁试通一经者称弟子,不通一经罢遣。弟子满二岁试通二经者,补文学掌故;不通经者,听须后辈试,试通二经,亦得补掌故。掌故满二岁试通三经者,擢高第为太子舍人;不第者,随后辈复试,试通亦为太子舍人。舍人满二岁试通四经者,擢其高第为郎中……郎中满二岁能通五经者,擢高第,随才叙用;不通者,随后辈复试,试通亦叙用。
(《通典》卷五三《礼一三》)
乙 地方学
明帝即位,封柔延寿亭侯……柔上疏曰:“……昔汉末陵迟,礼乐崩坏……太祖初兴,愍其如此,在于拨乱之际,并使郡县立教学之官。高祖即位,遂阐其业,兴复辟雍,州立课试。于是天下之士,复闻庠序之教,亲俎豆之礼焉……今博士皆……一国清选,而使迁除限不过长,惧非所以崇显儒术帅励怠墯也。……臣以为博士……宜随学行优劣,待以不次之位……以劝学者。”
(《三国魏志》卷二四《高柔传》)
永安元年(258年)十二月……诏曰:“……自建兴以来,时事多故……其案古置学官,立五经博士,核取应选,加其宠禄。科见吏之中,及将吏子弟,有志好者,各令就业。一岁课试,差其品第,加以位赏。”
(《三国吴志》卷三《孙休》)
5.选举
魏文帝为魏王时,三方鼎立,士流播迁,四人错杂,详核无所。延康元年(220年),吏部尚书陈群,以天朝选用,不尽人才,乃立九品官人之法。州郡皆置中正,以定其选,择州郡之贤有识鉴者,为之区别人物,第其高下。又制郡口十万以上,岁察一人,其有秀异,不拘户口。
(《通典》卷一四《选举二》)
按九品之制,初因后汉建安中,天下兴兵,衣冠士族,多离于本土,欲征源流,遽难委悉。魏氏革命,州郡县俱置大小中正,各以本处人任诸府公卿及台省郎吏。有德充才盛者,为之区别所管人物,定为九等。其有言行修著,则升进之,或以五升四,以六升五。傥或道义亏缺,则降下之,或自五退六,自六退七矣。是以吏部不能审定核天下人才士庶,故委中正铨第等级,凭之授受,谓免乖戾及法弊也,唯能知其阀阅,非复辨其贤愚。
(《通典》卷一四《选举二注》)
江表传载,权正月(赤乌二年,239年),诏曰:“郎吏者,宿卫之臣,古之命士也。间者所用,颇非其人。自今选三署,皆依四科,不得以虚辞相饰。”
(《三国吴志》卷二《孙权注》)
蜀诸葛亮秉政,惩恶举善,量材授任,不计资叙。(注:时犍为郡守李严,以杨洪为功曹。严未去郡,而洪巳为蜀郡守。洪门下书佐何祇有才策,洪未去郡,而祇巳为广汉郡守。后李严、廖立皆得罪,或废或徙,闻亮卒,垂泣发疾以死。)
(杨晨《三国会要》卷一六《选举》)
四 三国时代之诸族
1.诸族之内属
甲 匈奴
献帝……自长安东归。右贤王去卑,与白波贼帅韩暹等,侍卫天子,拒击李傕、郭汜。及帝还洛阳,又从迁许,然后归国。建安二十一年(216年),单于来朝,魏武因留于邺,而遣去卑归监其国也……始分其众为五部,立其中贵者为帅,选汉人为司马以监督之。
(《通典》卷一九五《边防一一》)
魏末,复改帅为都尉,其左部都尉所统可万余落,居于太原故泫氏县;右部都尉可六千余落,居祁县;南部都尉可三千余落,居蒲子县;北部都尉可四千余落,居新兴县;中部都尉可六千余落,居太陵县。
(《晋书》卷九七四《夷传匈奴》)
乙 乌桓
乌丸、鲜卑即古所谓东胡也……汉末,辽西乌丸大人丘力居,众五千余落;上谷乌丸大人难楼,众九千余落,各称王。而辽东属国乌丸大人苏仆延,众千余落,自称峭王;右北平乌丸大人乌延,众八百余落,自称汗鲁王,皆有计策勇健。中山太守张纯叛,入丘力居众中,自号弥天安定王,为三郡乌丸元帅,寇略青、徐、幽、冀四州,杀略吏民。灵帝末,以刘虞为幽州牧,募胡斩纯首,北州乃定。后丘力居死,子楼班年小,从子蹋顿有武略,代立,总摄三王部众,皆从其教令。袁绍与公孙瓒,连战不决。蹋顿遣使诣绍求和亲,助绍击瓒破之。绍矫制赐蹋顿难峭王汗鲁王印绶,皆以为单于。后楼班大峭王率其部众,奉楼班为单于,蹋顿为王。然蹋顿多画计策……袁尚败奔蹋顿,凭其势复图冀州,会太祖平河北……建安十一年(206年),太祖自征蹋顿于柳城……乃击破其众,临阵斩蹋顿首……速附丸楼班乌延等走辽东,辽东悉斩传送其首。其余遗迸皆降,及幽州、并州、柔所统乌丸万余落,悉徙其族居中国,帅从其侯王大人种众与征伐。由是三郡乌丸为天下名骑。
(《三国魏志》卷三○《乌丸传》)
丙 鲜卑
鲜卑(注:《魏书》曰……檀石槐……死,子和连代立。和连材力不及父,而贪淫断法不平,众叛者半。灵帝末年,数为寇钞,攻北地。北地庶人善弩射者,射中和连,和连即死。其子骞曼小,兄子魁头代立。魁头既立后,骞曼长大,与魁头争国,众遂离散。魁头死,弟步度根代立。自檀石槐死后,诸大人遂世相袭也。)步度根既立,众稍衰弱。中兄扶罗韩,亦别拥众数万为大人。建安中,太祖定幽州。步度根与轲比能等,因乌丸校尉……上贡献……轲比能……杀扶罗韩……步度根由是怨比能……后数与轲比能更相攻击,步度根部众稍寡弱……至黄初五年(224年),步度根诣阙贡献……轲比能本小种鲜卑,以勇健断法平端,不贪财物,众推以为大人……比能众遂强盛,控弦十余万骑……青龙三年(235年)中,雄(幽州刺史王雄)遣勇士韩龙刺杀比能,更立其弟素利弥加厥机皆为大人。
(《三国魏志》卷三○《鲜卑传》)
丁 西域及东夷之宾服
书称东渐于海,西被于流沙,其九服之制,可得而言也。然荒域之外,重译而至,非足迹车轨所及,未有知其国俗殊方者也……魏兴,西域虽不能尽至,其大国龟兹、于寘、康居、乌孙、疎勒、月氏、鄯善、车师之属,无岁不奉朝贡,略如汉氏故事。而公孙渊仍父祖三世有辽东,天子为其绝域,委以海外之事,遂隔断东夷,不得通于诸夏。景初中,大兴师旅,诛渊,又潜军浮海,收乐浪、带方之郡。而后海表谧然,东夷屈服。
(《三国魏志》卷三○《东夷传序》)
2.蜀汉之南进
建兴元年(223年)夏,牂牁太守朱褒拥郡反。先是益州郡有大姓雍闿反,流太守……于吴,据郡不宾。越嶲夷王高定亦背叛……三年(225年)三月,丞相亮南征四郡,四郡皆平。改益州郡为建宁郡,分建宁、永昌郡为云南郡,又分建宁、牂牁为兴古郡。
(《三国蜀志》卷三《后主》)
建兴三年(225年)春,亮率众南征,其秋悉平。(注:《汉晋春秋》曰,亮在南中,所在战捷。闻孟获者,为夷汉并所服……既得……纵使更战,七纵七禽而亮犹遣获。获止不去曰:“公天威也,南人不复反矣。”遂至滇池,南中平。)
(《三国蜀志》卷五《诸葛亮传》)
建兴十四年(236年)武都氐王苻健请降……初越嶲郡,自丞相亮讨高定之后,叟夷数反,杀太守……是后太守不敢之郡……除嶷为越嶲太守,嶷将所领往之,诱以恩信,蛮夷皆服……苏祁邑君冬逄,逄弟隗渠等,已降复反,嶷诛逄……而渠逃入西徼。渠刚猛捷悍,为诸种深所畏惮……为反间……杀渠,渠死。诸种皆安。
(《三国蜀志》卷一三《张嶷传》)
3.吴平山越
建宁二年(169年)……九月……丹杨山越围太守陈夤,夤扰破之。(注:山越本亦越人,依阻山险,不纳王租,故曰山越。寇扰郡县,盖自此始。其后孙吴悉取其地,以民为兵,遂为王土。)
(《资治通鉴》卷五六《汉纪四八灵帝上之上》)
建安五年(200年),策(孙策)薨,以事授权……是时惟有会稽、吴郡、丹阳、豫章、庐陵,然深险之地犹未尽从……曹公表权为讨虏将军,领会稽太守,屯吴……分部诸将,镇抚山越,讨不从命……嘉禾三年(234年)……八月,以诸葛恪为丹阳太守,讨山越。
(《三国吴志》卷二《孙权》)
慈……与繇(扬州刺史刘繇,与慈同郡。)俱奔豫章,而遁于芜湖,亡入山中,称丹阳太守。是时策(孙策)已平定宣城以东,惟泾以西六县未服。慈因进住泾县,立屯府,大为山越所附。策躬自攻讨,遂见囚执,策即解缚……署门下督,还吴,授兵,拜折冲中郎将。后刘繇亡于豫章,士众万余人,未有所附。策命慈往抚安焉。
(《三国吴志》卷四《太史慈传》)
术(袁术)表贲(孙策从兄)领豫州刺史,转丹阳都尉,行征虏将军,讨平山越。
(《三国吴志》卷六《孙贲传》)
吴主权徐夫人……兄矫,嗣父琨侯,讨平山越,拜偏将军。
(《三国吴志》卷五《吴主权徐夫人传》)
盖随策(孙策)及权(孙权)擐甲周旋,蹈刃屠城。诸山越不宾,有寇难之县,辄用盖为守长……凡守九县,所在平定。迁丹阳都尉,抑强扶弱,山越怀附。
(《三国吴志》卷一○《黄盖传》)
韩当……幸于孙坚……为别部司马。及孙策东渡,从讨三郡,迁先登校尉,授兵二千,骑五十匹。从征刘勋,破黄祖,还讨鄱阳,领乐安长,山越畏服。
(《三国吴志》卷一○《韩当传》)
是时丹阳深地,频有奸叛。(治)亦以年向老,思恋土风,自表屯故鄣,镇抚山越。诸父老故人莫不诣门,治皆引进,与共饮宴,乡党以为荣。在故鄣岁余,还吴。
(《三国吴志》卷一一《朱治传》)
五 三国鼎峙之局
1.三国之和战
甲 蜀吴之连和
蜀昭烈帝耻关羽之没,大举伐吴,为吴陆逊所败。
章武元年(魏黄初二年,221年)……初,先主忿孙权之袭关羽,将东征。七月,遂帅诸军伐吴。孙权遗书请和,先主盛怒不许……二年(222年)二月,先主自秭归(湖北秭归县)率诸将进军,缘山截岭,于夷道猇亭驻营。自佷山通武陵,遣侍中马良,安慰五谿蛮夷,咸相率响应。镇北将军黄权,督江北诸军,与吴军相拒于夷陵道。
(《三国蜀志》卷二《先主》)
黄武元年(222年),刘备率大众来向西界。权命逊为大都督假节,督朱然、潘璋、宋谦、韩当、徐盛、鲜于丹、孙桓等五万人拒之。备从巫峡建平连围至夷陵界,立数十屯……诸将并曰,“攻备当在初,今乃令入五六百里相衔持。经七八月,其诸要害皆以固守,击之必无利矣”。逊曰:“备是猾虏,更尝事多。其军始集,思虑精专,未可干也。今住已久,不得我便,兵疲意沮,计不复生。掎角此寇,正在今日。”乃先攻一营不利。诸将皆曰:“空杀兵耳。”逊曰:“吾已晓破之之术。”乃勅各持一把茅,以火攻拔之,一尔势成,通率诸军同时俱攻……破其四十余营……备升马鞍山,陈兵自绕。逊督促诸军四面蹙之,土崩瓦解,死者万数。备因夜遁……仅得入白帝城,其舟船器械、水步军资,一时略尽……备大惭恚曰:“吾乃为逊所折辱,岂非天邪?”
(《三国吴志》卷一三《陆逊传》)
逾年,昭烈崩于永安宫(四川奉节县)。诸葛亮辅政,复与吴好。
章武三年(223年)春,先主于永安病笃,召亮于成都,属以后事……建兴元年,封亮武乡侯,开府治事……且遣使聘吴,因结和亲,遂为与国。
(《三国蜀志》卷五《诸葛亮传》)
乙 魏吴之和战
初吴大帝欲图荆州关羽,称臣于曹魏。既破蜀兵,复相龃龉。
黄武元年(222年)……初权外托事魏,而诚心不款。魏欲遣侍中辛毗、尚书桓阶,往与盟誓,并征任子。权辞让不受。九月,魏乃命曹休、张辽、臧霸出洞口,曹仁出濡须,曹真、夏侯尚、张郃、徐晃围南郡。权遣吕范等督五军,以舟军拒……二年(223年)三月……魏军皆退。
(《三国吴志》卷二《孙权》)
魏文帝作舟师,亲往征吴,亦无功而还。
黄初六年(225年)三月……帝为舟师东征。五月,幸谯……八月,帝遂以舟师自谯循涡入淮……十月,行幸广陵故城,临江观兵,戎卒十余万,旌旗数百里。是岁大寒,水道冰,舟不得入江,乃引还。
(《三国魏志》卷二《文帝》)
至诸葛亮最后出师武功时,吴亦出兵响应,未几即还。
嘉禾三年(234年)五月,权遣陆逊、诸葛瑾等,屯江夏、沔口;孙韶、张承等,向广陵、淮阳。权率大众围合肥、新城。是时蜀相诸葛亮出武功。权谓魏明帝不能远出,而帝遣兵助司马宣王(懿)拒亮,自率水军东征。未至寿春,权退还。孙韶亦罢。
(《三国吴志》卷二《孙权》)
青龙二年(234年)五月……孙权入居巢湖口,向合肥、新城。又遣将陆议、孙韶,各将万余人入淮沔。六月,征东将军满宠进军拒之……七月,帝亲御龙舟东征。权攻新城,将军张颖等拒守力战。帝军未至数百里,权遁走,议、韶等亦退。
(《三国魏志》卷三《明帝》)
丙 蜀魏之相距
建兴三年(225年)……亮……乃治戎讲武,以俟大举。五年(227年)率诸军北驻汉中……六年(228年)春,扬声由斜谷道取郿,使赵云、邓芝为疑军,据箕谷。魏大将军曹真,举众拒之。亮身率诸军攻祁山,戎阵整齐,赏罚肃而号令明。南安、天水、安定三郡,叛魏应亮,关中响震。魏明帝西镇长安,命张郃拒亮。亮使马谡督诸军在前,与郃战于街亭。谡违亮节度,举动失宜,大为郃所破。亮……还于汉中……冬,亮复出散关,围阵仓。曹真拒之。亮粮尽而还……九年(231年)亮复出祁山,以木牛运,粮尽退军,与魏将张郃交战,射杀郃。十二年(234年)春,亮悉大众,由斜谷出,以流马运,据武功五丈原,与司马宣王(懿)对于渭南。亮每患粮不继,使己志不伸,是以分兵屯田,为久住之基……相持百余日。其年八月,亮疾病,卒于军。
(《三国蜀志》卷五《诸葛亮传》)
司马懿与诸葛亮相守百余日,亮数挑战,懿不出。亮乃遗懿巾帼妇人之服……亮遣使者至懿军,懿问其寝食及事之烦简,不问戎事。使者对曰:“诸葛公夙兴夜寐,罚二十以上皆亲览焉,所噉食不至数升。”懿告人曰:“诸葛孔明,食少事烦,其能久乎?”
(《资治通鉴》卷七二《魏纪四》)
亮死后,至姜维主兵事,屡出兵攻魏,均无功而还。
2.蜀及魏之亡
甲 魏之灭蜀
蜀后主宠宦官黄皓乱政,姜维又畏祸出屯,实予魏以可乘之机。
景耀五年(262年)维……还住沓中……宦官黄皓等弄权于内,右大将军阎宇与皓协比。而皓阴欲废维树宇,维亦疑之,故自危惧,不复还成都。
(《三国蜀志》卷一四《姜维传》)
魏乘蜀衰弱,遂遣将往征之。
景元四年(263年)五月,诏……征西将军邓艾,督帅诸军趣甘松、沓中,以罗取维(姜维)。雍州刺史诸葛绪,督诸军趣武都、高楼,首尾踧讨……又命镇西将军钟会,由骆谷伐蜀。
(《三国魏志》卷四《陈留王》)
姜维据守剑阁,魏师不得志。邓艾涉险度阴平,进迫成都,后主迎降,蜀亡。
艾自阴平(甘肃文县南)道,行无人之地七百余里,凿山通道,造作桥阁,山高谷深,至为艰险,又粮运将匮,频于危殆。艾以毡自裹,推转而下,将士皆攀木缘崖,鱼贯而进。先登至江由(四川江油县),蜀守将马邈降。蜀卫将军诸葛瞻(亮子)自涪还绵竹(四川绵县),南列陈待艾。艾……大破之,斩瞻……进军到雒。刘禅遣使奉皇帝玺绶为笺,诣艾请降。艾至成都,禅率太子诸王及君臣六十余人,面缚舆榇诣军门。艾执节解缚焚榇,受而宥之。
(《三国魏志》卷二八《邓艾传》)
明年(咸熙元年,264年)正月……后主举家东迁,既至洛阳……命刘禅为安乐县公。
(《三国蜀志》卷三《后主》)
乙 晋之代魏
魏明帝崩,遗诏以曹爽、司马懿共辅政。
明帝……寝疾,乃引爽入卧内,拜大将军、假节钺、都督中外诸军事、录尚书事,与太尉司马宣王(懿)并受遗诏辅少主。……齐王即位……丁谧画策,使爽白天子,发诏转宣王为太傅,外以名号尊之,内欲令尚书奏事,先来由己,得制其轻重也。爽弟义,为中领军;训,武卫将军;彦,散骑常侍侍讲。其余诸弟,皆以列侯侍从,出入禁闼,贵宠莫盛焉。南阳何晏、邓飏、李胜,沛国丁谧,东平毕轨,咸有声名,进趣于时。明帝以其浮华,皆抑黜之。及爽政,乃复进叙,任为腹心。
(《三国魏志》卷九《曹真附曹爽传》)
正始八年(247年)四月……曹爽……专擅朝政,兄弟并典禁兵,多树亲党,屡改制度。帝(司马懿)不能禁,于是与爽有隙。五月,帝称疾不与政事。
(《晋书》卷一《宣帝纪》)
司马懿乘爽随天子外出,勒兵拒之,诬以大逆,族诛爽等。懿复当国,政归司马氏。
正始十年(249年)正月,车驾朝高平陵,爽兄弟皆从。宣王部勒兵马,先据武库,遂出屯洛水浮桥,奏爽曰:“……背弃顾命,败乱国典,内则僭拟,外专威权。”……奏“……罢爽、义、训吏兵,以侯就第,不得逗留,以稽车驾。敢有稽留,便以军法从事。臣辄力疾将兵,屯洛水浮桥,伺察非常。”爽得宣王奏事不通,迫窘不知所为……侍中许允、尚书陈泰,说爽使早自归罪。爽于是遣允、泰诣宣王归罪请死。乃通宣王奏事,遂免爽兄弟,以侯还第……廷议……爽……包藏祸心,蔑弃顾命,乃与晏、飏及当(张当)等谋图神器,范(桓范)党同罪人,皆为大逆不道。于是收爽、义、训、晏、飏、谧、轨、胜、范、当等,皆伏诛,夷三族。
(《三国魏志》卷九《曹真附曹爽传》)
懿卒,子师继掌国柄,权势益张,因行废立之事。
正元元年(254年)……司马师秉政,以丰(李丰)为中书令。是时太常夏侯玄有天下重名,以曹爽亲(爽外弟)不得在执任,居常怏怏。张缉以后父去郡家居,亦不得意。丰皆与之亲善。师虽擢用丰,丰私心常在玄。丰在中书二岁,帝数召丰与语,不知所说。师知其议己,请丰相见,以诘丰。丰不以实告,师怒,以刀镮筑杀之,送尸付廷尉。遂收丰子韬及夏侯玄、张缉等,皆下廷尉……诛韬、玄、缉……皆夷三族……帝以李丰之死,意殊不平。安东将军司马昭镇许昌,诏召之使击姜维。九月,昭领兵入见……左右劝帝因昭辞杀之,勒兵以退大将军。已书诏于前,帝惧不敢发。昭引兵入城,大将军师乃谋废帝。师以皇太后令,召群臣会议,以帝荒淫无度,亵近倡优,不可以承天绪。群臣皆莫敢违。乃奏收帝玺绶,归藩于齐……迎高贵乡公髦于元城。
(《资治通鉴》卷七六《魏纪八》)
师卒,弟昭继之,专横尤甚。魏帝髦不胜其忿,讨之不克,为昭所杀。
景元元年(260年)四月,诏有司率遵前命,复进大将军昭位相国,封晋公,加九锡。帝见威权日去,不胜其忿。五月,召侍中王沈、尚书王经、散骑常侍王业,谓曰:“司马昭之心,路人所知也。吾不能坐受废辱,今日当与卿自出讨之。”……帝遂拔剑升辇,率殿中宿卫苍头官僮,鼓噪而出。昭弟屯骑校尉伷,遇帝于东止车门,左右呵之,伷众奔走。中护军贾充,自外入逆,与帝战于南阙下……济(太子舍人成济)即抽戈前刺帝殒于车下。
(《资治通鉴》卷七七《魏纪九》)
昭以平蜀之功,进封晋王。昭卒,子炎继之,遂受魏禅。
咸熙二年(265年)八月,相国晋王薨,晋太子炎绍封袭位,总摄百揆……十二月,天禄永终,历数在晋。诏群公卿士具仪,设坛于南郊,使使者奉皇帝玺绶册,禅位于晋嗣王。(注:《魏世谱》曰,封帝为陈留王。)
(《三国魏志》卷四《陈留王》)
两汉三国之社会
一 人民生活状况
1.正赋
甲 田赋
高祖……天下既定……轻田租,什五而税一。
(《汉书》卷二四上《食货志上》)
秦……或耕豪民之田,见税什五……汉兴,循而未改。
(《汉书》卷二四上《食货志上》)
孝景二年(前155年),令民半出田租,三十而税一也。
(《汉书》卷二四上《食货志上》)
王莽……令曰:“汉氏减轻田租,三十而税一,常有更赋,罢癃咸出……厥名三十,实什税五也。”
(《汉书》卷二四上《食货志上》)
建武六年(30年)十二月……诏曰:“顷者师旅未解,用度不足,故行什一之税。今军士屯田,粮储差积,其令郡国收见田租,三十税一,如旧制。”
(《后汉书》卷一下《光武帝纪下》)
肃宗……时,谷贵,县官经用不足,朝廷忧之。尚书张林上言:“谷所以贵,由钱贱故也。可尽封钱,一取布帛为租,以通天下之用。”……于是诏诸尚书通议。晖奏:“据林言不可施行。”事遂寝。后陈事者复重述林前议,以为于国诚便。帝然之,有诏施行。
(《后汉书》卷七三《朱晖传》)
延熹八年(165年)八月,初令郡国有田者,亩敛税钱。(注:亩十钱也。)
(《后汉书》卷八《灵帝纪》)
中平二年(185年)二月……税天下田,亩十钱。
(《后汉书》卷八《灵帝纪》)
灵帝欲铸铜人,而国用不足,乃诏调民田,亩敛十钱。
(《后汉书》卷六一《陆康传》)
魏武初平袁氏,以定邺都,令收田租,亩粟四升。
(《通考》卷二《田赋考二》)
乙 算赋
按《高祖纪》(《汉书》卷一下),十一年,诏曰:“令诸侯王通侯,常以十月朝献。”及郡各以其口数率人岁六十三钱,是算赋为钱百二十。其入于司农者,六十三钱而已。
四年(前203年)八月,初为算赋。(注:如淳曰,《汉仪注》,民年十五以上,至五十六,出赋钱。人百二十为一算,为治库兵车马。)
(《汉书》卷一上《高帝纪上》)
六年(前189年)十月……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注:应劭曰……汉律,人出一算……唯贾人与奴婢倍算。)
(《汉书》卷二《惠帝纪》)
孝文皇帝……民赋四十。
(《汉书》卷六四下《贾捐之传》)
汉法,常因八月算人。
(《后汉书》卷一○上《皇后纪序》)
丙 口赋
元凤四年(前77年)正月……毋收四年五年口赋。(注:如淳曰,《汉仪注》,民年七岁至十四,出口赋钱。人二十三,二十钱以食天子,其三钱者,武帝加口钱,以补车骑马也。)
(《汉书》卷七《昭帝纪》)
元平元年(前74年)二月,诏……减口赋钱,有司奏请灭什三,上许之。
(《汉书》卷七《昭帝纪》)
五凤三年(前55年)三月……减天下口钱。
(《汉书》卷八《宣帝纪》)
禹以为古民亡赋算。口钱起武帝。征伐四夷,重赋于民,民产子三岁,则出口钱,故民重困,至于生子辄杀……宜令儿七岁去齿,乃出口钱,年二十乃算……天子(元帝)下其议,令民产子七岁,乃出口钱,自此始。
(《汉书》卷七二《贡禹传》)
丁 更赋
元凤四年(前77年)正月……三年以前逋更赋未入者,皆勿收。(注:如淳曰,更有三品,有“卒更”,有“践更”,有“过更”。古者正卒无常人,皆当迭为之,一月一更,是谓卒更也。贫者欲得顾更钱者,次直者出钱顾之,月二千,是谓践更也。天下人,皆直戍边三日……不可人人自行三日戍……诸不行者,出钱三百入官,官以给戍者,是谓过更。)
(《汉书》卷七《昭帝纪》)
戊 户赋
秦汉之制,列侯封君食租税,岁率户二百。千户之君,则二十万,朝觐聘享出其中。
(《通考》卷一○《户口考一》)
庶民农工商贾,率一岁万息,二千户,百万之家,即二十万。而更繇租赋出其中,衣食好美矣。
(《通考》卷一○《户口考一》)
2.税捐
甲 盐铁
秦……盐铁之利,二十倍于古……汉兴,循而未改。
(《汉书》卷二四上《食货志上》)
孝惠高后时……吴有豫章郡铜山,即招致天下亡命者盗铸钱,东煮海水为盐,以故无赋,国用饶足。
(《汉书》卷三五《吴王濞传》)
武帝……即位……兵连而不解……县官大空,而富商贾……治铸鬻盐,财或累万金……于是以东郭咸阳孔仅为大农丞,领盐铁事……大农上盐铁丞孔仅咸阳言:“山海天地之藏,宜属少府,陛下弗私,以属大农佐赋,愿募民自给费,因官器作鬻盐,官与牢盆。(注:苏林曰,牢价直也……如淳曰……牢盆鬻盐盆也。)浮食奇民,欲擅斡山海之货,以致富羡,役利细民,其沮事之议,不可胜听。敢私铸铁器鬻盐者,釱左趾,没入其器物。郡不出铁者,置小铁官,使属在所县,使仅咸阳乘传。”举行天下盐铁,作官府。除故盐铁家富者为吏,吏益多贾人矣。(《汉书》卷二四下《食货志下》)
郡有盐官铁官……者,随事广狭,置令长及丞,秩次皆如县。道无分士,给均本吏。本注曰,凡郡县出盐多者,置盐官,主盐税;出铁多者,置铁官,主鼓铸。
(《后汉书》卷三八百《官志五》)
肃宗议复盐铁官,众谏以为不可。诏数切责,至被奏劾,众执之不移,帝不从。
(《后汉书》卷六六《郑兴附郑众传》)
章和二年(88年)四月……诏曰:“昔孝武皇帝致诛胡越,故权收盐铁之利,以奉师旅之费。自中兴以来,匈奴未宾,永平末年,复修征伐,先帝即位,务休力役……探观旧典,复收盐铁,欲以防备不虞,宁安边境。而吏多不良,动失其便,以违上意。先帝恨之,故遗戒郡国罢盐钱之禁。纵民煮铸,入税县官如故事,其申敕刺史……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
(《后汉书》卷四《和帝纪》)
献帝建安初,置使者监卖盐。时关中百姓流入荆州者,十余万家,及闻本土安宁,皆企愿思归,而无以自业。于是卫觊议,以为盐者国家之大宝……今宜依旧置使者监卖,以其直益市犁牛,百姓归者以供给之,劝耕积粟,以丰实关中。远者闻之必兢还。魏武于是遣谒者仆射监盐官……流人果还,关中丰实。
(《通考》卷一五《征榷考二》)
成都既平,以连为什邡令。转在广都,所居有绩,迁司盐校尉。较盐铁之利,利入甚多,有裨国用……迁蜀郡太守、兴业将军,领盐府如故。(《三国蜀志》卷一一《王连传》)
先主定益州,置盐府校尉,较盐铁之利。后校尉王连,请乂及南阳杜祺、南乡刘干等,并为典曹都尉。
(《三国蜀志》卷九《吕乂传》)
丹阳地势险阻,与吴郡、会稽、新都、鄱阳四郡邻接……山出铜铁,自铸甲兵。
(《三国吴志》卷一九《诸葛恪传》)
乙 榷酤
天汉三年(前98年)二月……初榷酒酤。
(《汉书》卷六《武帝纪》)
昭帝……令民得以律占租,卖酒升四钱……罢酤、占租、卖酒钱,共是一事。以律占租者,谓令民卖酒,以所得利,占而输其租矣。占不以实,则论如律也。租即卖酒之税也,卖酒升四钱,所以限民不得厚利尔。
(《通考》卷一七《征榷考四》)
王莽篡汉,始立法官,自酿酒卖之。
(《通考》卷一七《征榷考四》)
吕壹、秦博为中书,典校诸官府及州郡文书,壹等因此渐作威福,遂造作榷酤障管之利。
(《三国吴志》卷七《顾雍传》)
丙 均输
大司农属官,有……均输平准……令丞。
(《汉书》卷一九上《百官公卿表上》)
桑弘羊为大司农中丞,管诸会计事,稍稍置均输以通货物。
(《汉书》卷二四下《食货志下》)
元封元年(前110年)……弘羊以诸官各自市相争,物以故腾跃,而天下赋输,或不偿其僦费。乃请置大农部丞数十人,分部主郡国,各往往置均输盐铁官,令远方各以其物,如异时商贾所转贩者为赋,而相灌输。置平准于京师,都受天下委输,召工官治车诸器,皆仰给大农。大农诸官尽笼天下之货物,贵则卖之,贱则买之。如此富商大贾亡所牟大利则反本,而万物不得腾跃,故抑天下之物,名曰平准。天子以为然而许之……一岁之中……诸均输帛五百万匹,民不益赋,而天下用饶。
(《汉书》卷二四下《食货志下》)
东汉章帝时,尚书张林上言:“宜自交趾、益州上计吏来市珍宝,收采其利。武帝所谓均输也。”诏议之。尚书仆射朱晖曰:“按王制天子不言有无,诸侯不言多少,食禄之家,不与百姓争利。今均输之法,与贾贩无异,非明主所宜行。”帝不从。其后用度益奢。
(《通考》卷二○《市籴考一》)
丁 捐输
算缗钱元狩四年(前119年)冬……初算缗钱。(注:李裴曰,……一贯千钱,出算二十也……师古曰,谓有储积钱者,计其缗贯而税之。)
(《汉书》卷六《武帝纪》)
公卿言……异时算轺车贾人之缗钱,皆有差下,请算如故。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居邑贮积诸物,及商以取利者,虽无市籍,各以其物自占,率缗钱二千而算一;诸作有租及铸,率缗钱四千算一……匿不自占,占不悉,戍边一岁,没入缗钱。有能告者,以其半畀之。
(《汉书》卷二四下《食货志下》)
军市租 魏尚为云中守,军市租尽以给士卒。
(《汉书》卷五○《冯唐传》)
市籍租 武弟显家有市籍,租常不入,县数负其课。
(《汉书》卷八六《何武传》)
藳税 已奉谷租,又出藳税。(注:师古曰,藳禾秆也。)
(《汉书》卷七二《贡禹传》)
海租 增海租三倍。
(《汉书》卷二四上《食货志上》)
海税 元始元年(公元1年)六月……置少府、海丞、果丞各一人。(注:师古曰,海丞主海税也。)
(《汉书》卷一二《平帝纪》)
算船车 元光六年(前129年)冬,初算商车。
(《汉书》卷六《武帝纪》)
公卿言……异时算轺车……皆有差下,请算如故……非吏比者,三老北边骑士轺车一算,商贾人轺车二算,船五丈以上一算。匿不自占,占不悉,戍边一岁……有能告者,以其半畀之。
(《汉书》卷二四下《食货志下》)
租六畜 租及六畜。
(《汉书》卷九六下《西域传赞》)
翟方进……请……更算马牛羊。(注:张晏曰……马牛羊头数出税算,千输二十也。)
(《汉书》卷八四《翟方进传》)
保养军马 王莽末,边兵二十万人,仰县官衣食,用度不给,数横赋敛。又一切税吏民赀,二十而取一。又令公卿以下至郡县黄绶吏,皆保养军马。(注:师古曰,保者不许其死伤。)吏尽复以予民,民摇手触禁,不得耕桑。
(《通考》卷一九《征榷考六》)
义钱 顺帝时,长吏二千石,听百姓谪罚者输赎,号为义钱。
(《通考》卷一九《征榷考六》)
助修宫 灵帝令刺史、二千石及茂材、孝廉迁除,皆责助军修宫钱。
(《通考》卷一九《征榷考六》)
道行费 灵帝……又令郡国贡献,先输中府,名为道行费。
(《通考》卷一九《征榷考六。)
按《困学纪闻》(卷一二)引桓谭新论,汉百姓赋敛,一岁为四十余万万。吏俸用其半,余二十万万,藏于都内为禁钱。少府所领园地作务八十三万万,以给宫室供养诸赏赐。又《晋书》(卷六○)《索琳传》云,汉天下贡赋三分之,一供宗庙,一供宾客,一充山陵。两说不同,而汉之财用可得大概。
3.职役
甲 更役
二年(前155年)十二月……令天下男子,年二十始傅。(按高纪,二年五月,汉王屯荥阳,萧何发关中老弱未傅者,悉诣军。注:如淳曰,律年二十三傅之畴官,各从其父畴学之。高不满六尺二寸以下为罢癃。《汉仪注》云:民年二十三为正,一岁为卫士,一岁为材官骑士,习射御骑驰战陈。又曰,年五十六衰老,乃得免为庶民,就田里……师古曰,傅著也,言著名籍给公家徭役也,则知汉初民在官三十有三年也。今景帝更为异制,令男子年二十始傅,则在官三十有六年矣。)
(《汉书》卷五《景帝纪》)
秦……用商鞅之法……月为更卒,已复为正。一岁屯戍,一岁力役,三十倍于古。(注:师古曰,更卒谓给郡县一月而更者也。正卒谓给中都官者也。率计今人一岁之中,屯戍及力役之事,三十倍多于古也。)……汉兴,循而未改。
(《汉书》卷二四上《食货志上》)
孝文皇帝……偃武行文……丁男三年而一事。
(《汉书》卷六四下《贾捐之传》)
乙 乡役
十里一亭,亭有长;十亭一乡,乡有三老,有秩啬夫、游徼。三老掌教化;啬夫职听讼、收赋税;游徼,徼循禁贼盗。县大率方百里,其民稠则减,稀则旷。乡亭亦如之。皆秦制也。
(《汉书》卷一九上《百官公卿表上》)
汉高祖二年(前205年)举民年五十以上,有修行能帅众为善,置以为三老。乡一人。择乡三老一人,为县三老,与县令丞尉以事相教,复勿繇戍。
(《通考》卷一二《职役考一》)
亭有亭长,以禁盗贼。
(《后汉书》卷三八《百官志五》)
里有里魁,民有什伍,善恶以告。本注曰,里魁长一里百家,什主十家,伍主五家,以相检察。民有善恶事,以告监官。
(《后汉书》卷三八《百官志五》)
丙 泛役
三年(前192年)春,发长安六百里内男女十四万六千人城长安,三十日罢……五年(前190年)正月,复发长安六百里内男女十四万五千人城长安,三十日罢。
(《汉书》卷二《惠帝纪》)
元狩三年(前120年)秋……发谪吏,穿昆明池。
(《汉书》卷六《武帝纪》)
成帝……河平元年(前28年)卒治河者,为著外繇六月。(注:师古曰……以卒治河有劳,虽执役日近,皆得比繇戍六月也。著谓著于簿籍。)……后二岁,河复决……作治六月乃成……治河卒非受平贾者,为著外繇六月。
(《汉书》卷二九《沟洫志》)
建平二年(前5年)六月……葬(丁太后)定陶,发陈留、济阴近郡国五万人,穿复土。
(《汉书》卷一一《哀帝纪》)
4.货币
甲 黄金
秦并天下,币为二等。黄金以溢为名,上币。
(《汉书》卷二四下《食货志下》)
古时不以白金为币,专用黄金,而黄金甚多。尉缭说秦王赂诸侯豪臣,不过三十万金,而诸侯可尽。汉高祖以四万斤与陈平,使为楚反间,不问其出入。娄敬说帝都关中,田肯说帝当以亲子弟封齐,即各赐五百斤。叔孙通定朝仪,亦赐五百斤。吕后崩,遗诏赐诸侯王各千斤。陈平交欢周勃,用五百斤。文帝即位,以大臣诛诸吕功,赐周勃五千斤,陈平、灌婴各二千斤,刘章、刘揭各千斤。吴王濞反,募能斩汉大将者,赐五千斤,列将三千斤,裨将二千斤,二千石一千斤。梁孝王薨,有四十万斤。武帝赐平阳公主千斤,赐卜式四百斤。卫青击匈奴,斩首虏万九千级,军受赐二十余万斤。昌邑王赐故臣君卿千斤。宣帝既立,赐霍光七千斤,广陵王五千斤,诸王十五人各百斤,赐孔霸二百斤,赐黄霸百斤。元帝赐段会宗、甘延寿、陈汤各百斤。成帝赐王根五百斤。王莽聘史氏女为后,用三万斤;赐孝单于千斤,顺单于五百斤。莽末年,省中黄金,万斤者为一匮,尚有六十匮。黄门钩盾尚方处,处各有数匮。(以上见本纪及各本传)可见古时黄金之多也。后世黄金日少,金价亦日贵,盖由中土产金之地已发掘净尽,而自佛教入中国后,塑像涂金,大而通都大邑,小而穷乡僻壤,无不有佛寺,即无不用金涂,以天下计之,无虑几千万万。此最为耗金之蠹。加以风俗侈靡,泥金写经,贴金作榜,积少成多,日消月耗……此所以日少一日也。
(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三《汉多黄金》)
汉时,黄金上下通行,故文帝赐周勃至五千斤。宣帝赐霍光至七千斤。而武帝以公主妻栾大,至金万斤。卫青出塞,斩捕首虏之士,受赐黄金二十余万斤。梁孝王薨,藏府余黄金四十余万斤。馆陶公主近幸董偃,令中府曰:“董君所发,一日金满百斤。”……乃白之。王莽禁列侯以下不得挟黄金,输御府受直……后汉光武纪言,王莽末,天下旱蝗,黄金一斤,易粟一斛,是民间亦未尝无黄金也。董卓死,坞中有金二三万斤……昭烈得益州,赐诸葛亮、法正、关羽、张飞金各五百斤……尚书疏,汉魏赎罪,皆用黄金。
(顾炎武《日知录》卷一一《黄金》)
史记平准书,一黄金一斤。(原注:《汉书食货志》,黄金方寸而重一斤。)臣瓒曰,秦以一镒为一金。(原注:孟康曰,二十四两曰镒。)汉以一斤为一金,是汉之金,已减于秦矣。《汉书食货志》黄金重一斤,直钱万。《惠帝纪注》:师古曰,诸赐金不言黄者,一斤与万钱。
(顾炎武《日知录》卷一一《黄金》)
笮融……乃大起浮图祠,以铜为人,黄金涂身,衣以锦采,垂铜盘九重。
(《三国吴志》卷四《刘繇传》)
江表传曰,晧……使尚方以金作华燧、步摇、假髻以千数,令宫人著以相扑,朝成夕败,辄出更作。工匠因缘偷盗,府藏为空。
(《三国吴志》卷五《孙和何姬传注》)
乙 白金,即银锡也。
又造银锡白金,以为天用莫如龙,地用莫如马,人用莫如龟。故白金三品,其一曰重八两,圜之,其文龙,名白撰,直三千;二曰以重差小,方之,其文马,直五百;三曰复小,椭之,其文龟,直三百……铸官赤仄……白金稍贱,民弗宝用,县官以令禁之,无益。岁余,终废不行。
(《汉书》卷二四下《食货志下》)
元狩四年(前119年)冬……造白金。
(《汉书》卷六《武帝纪》)
孝武始造白金三品,寻废不行。(原注:谢肇淛曰,汉银八两,直钱一千。当时银贱而钱贵……阎氏曰,按孝武始造白金三品,乃杂铸银锡为之,此即汉书安息国以银为钱之制。竟认作银非……王莽即真,始直用银。朱提银重八两为一流,直一千五百八十。它银一流直千,是为银货二品。)
(顾炎武《日知录》卷一一《银》)
丙 白鹿皮
乃以白鹿皮方尺,缘以缋,为皮币,直四十万。王侯宗室朝觐聘享,必以皮币荐璧,然后得行。
(《汉书》卷二四下《食货志下》 )
元狩四年(前119年)冬……造……皮币。
(《汉书》卷六《武帝纪》)
时张汤用事,帝与汤造白鹿皮币,以问大司农颜异。对曰:“今王侯朝贺以苍璧,直数千。而皮荐反四十万,本末不相称。”上不悦。汤奏异腹诽坐死。
(《通考》卷八《钱币考一》)
丁 钱币
秦并天下……铜钱质如周钱,文曰半两,重如其文。而珠玉龟贝银锡之属,为器饰宝臧,不为币……汉兴,以为秦钱重难用,更令民铸荚钱。
(《汉书》卷二四下《食货志下》)
二年(前186年)七月……行八铢钱……六年,六月……行五分钱。(注:应劭曰,所谓荚钱者。)
(《汉书》卷三《高后纪》)
自孝文更造四铢钱,至是岁(元狩四年,前119年),四十余年,从建元以来用少。县官往往即多铜山而铸钱,民亦益铸,不可胜数。钱益多而轻,物益少而贵。有司言曰……今半两钱,法重四铢,而奸或盗,摩钱质而取铅。(注:臣瓒曰,许慎云,铅铜屑也。)钱益轻薄而物贵,则远方用币,烦费不省。乃……令县官销半两钱,更铸三铢钱,重如其文……其明年(五年,前118)……有司言,三铢钱轻,轻钱易作奸诈。乃更请郡国铸五铢钱,周郭其质,令不可得磨取铅。
(《汉书》卷二四下《食货志下》)
郡国铸钱,民多奸铸,钱多轻,而公卿请令京师铸官赤仄。(注:应劭曰,所谓子绀钱也。如淳曰,以赤铜为其郭也。)一当五,赋官用,非赤仄不得行。(元鼎二年,前115年)……其后二岁,赤仄钱贱,民巧法,用之不便,又废。于是悉禁郡国毋铸钱,专令上林三官铸钱,既多,而令天下非三官钱不得行,诸郡国前所铸钱,皆废销之。输入其铜三官,而民之铸钱益少,计其费不能相当,唯真工大奸,乃盗为之。
(《汉书》卷二四下《食货志下》)
自孝武元狩五年(前183年)官初铸五铢钱,至平帝元始中,成钱二百八十亿万余云。
(《通考》卷八《钱币考一》)
汉承秦半两,已为荚钱,为四铢,为三铢,为五铢,为赤仄,为三官,为四出,为小钱,凡九变。
(顾炎武《日知录》卷一一《钱法之变》)
王莽居摄,变汉制,以周钱有子母相权,于是更造大钱,径寸二分,重十二铢,文曰大钱五十。又造契刀、错刀。契刀其环如大钱,身形如刀,长二寸,文曰契刀五百;错刀以黄金错,其文曰一刀直五千,与五铢钱凡四品并行。
(《汉书》卷二四下《食货志下》)
莽即真,以为书刘字有金刀,乃罢错刀、契刀及五铢钱,而更作金银龟贝钱布之品,名曰宝货小钱。径六分,重一铢,文曰小钱直一;次七分三铢,曰幺钱一十;次八分五铢,曰幼钱二十;次九分七铢,曰中钱三十;次一寸九铢,曰壮钱四十。因前大钱五十,是为钱货六品,直各如其文。
(《汉书》卷二四下《食货志下》)
建武十六年(40年)始行五铢钱,天下赖其便。
(《通考》卷八《钱币考一》)
桓帝……时,有上书言,“人以货轻钱薄……宜改铸大钱。”事下四府、群僚及太学能言之士,陶上议……帝竟不铸钱。
(《后汉书》卷八七《刘陶传》)
灵帝中平三年(186年)铸四出文钱,钱皆四道。
(《通考》卷八《钱币考一》)
初平元年(190年)二月……悉椎破铜入、钟虡及坏五铢钱,更铸为小钱,大五分,无文章肉好,无轮郭,不磨……自是后,钱货不行。
(《三国魏志》卷六《董卓传》)
黄初二年(221年)三月……初复五铢钱……十月……以谷贵,罢五铢钱。
(《三国魏志》卷二《文帝》)
魏文帝黄初二年(221年)罢五铢钱,使百姓以谷帛为市买。至明帝代,钱废,谷用既久,人间巧伪渐多,競湿谷以要利,作薄绢以为市,虽处以严刑,而不能禁也。司马芝等举朝大议,以为用钱非徒丰国,亦所以省刑。今若更铸五铢,于事为便。帝乃更立五铢钱。至晋用之,不闻有所改创。
(《通典》卷八《食货八》)
蜀先主刘备攻刘璋,与士众约,若事定,府库百姓,孤无取焉。及拔成都,士众皆舍干戈,赴诸库藏取宝物。军用不足,备甚忧之。西曹掾刘巴曰:“易耳。但当铸钱。一直百钱,平诸物价,令吏为官市。”备从之。数月之间,府库充实。文曰直百,亦有勒为五铢者,大小秤两如一焉,并径七分,重四铢。
(《通典》卷八《食货八注》)
嘉禾五年(236年)春,铸大钱,一当五百……赤乌元年(238年)春,铸当千大钱。
(《三国吴志》卷二《孙权》)
吴孙权……赤乌元年(238年)铸一当千大钱,径一寸四分,重十六铢。
(《通典》卷八《食货八注》)
5.实业
甲 农
赵过……能为代田,一亩三畎,岁代处,故曰代田,古法也。后稷始畎田,以二耜为耦,广尺深尺曰畎,长终亩。一亩三畎,一夫三百畎,而播种于三畎中……其耕耘下种田器,皆有便巧。率十二夫为田,一井一屋,故亩五顷。用耦犁、二牛、三人,一岁之收,常过缦田亩一斛以上。善者倍之。过使教田,太常三辅大农置工巧奴与从事为作田器,二千石遣令长三老力田及里父老善田者受田器,学耕种养苗状……率多人者田日三十亩,少者十三亩,以故田多垦辟。
(《汉书》卷二四上《食贷志上》)
董仲舒说上(武帝)曰:“……古井田法,虽难卒行,宜少近古,限民名田,以澹不足。”
(《汉书》卷二四上《食货志上》)
王莽……纂位……下令曰:“……富者质而为邪,贫者穷而为奸,俱陷于辜,刑用不错。今更名天下田曰王田……皆不得卖买。其男口不满八,而田过一井者,分余田与九族乡党,犯令法至死。”
(《汉书》卷二四上《食货志上》)
天下垦田,多不以实……建武十五年(39年)诏下州郡检核。
(《后汉书》卷五二《刘隆传》)
以上均关乎田制,而当时君主亦甚重农事,以增赋入。
文帝即位……时民近战国,皆背本趋末。贾谊说上曰:“……一夫不耕,或受之饥……今背本而趋末……生之者甚少,而靡之者甚多,天下财产何得不蹶……今驱民而归之农,皆著于本,使天下各食其力。末技游食之民,转而缘南亩,则畜积足而人乐其所矣。”……上感谊言……躬耕以劝百姓。
(《汉书》卷二四上《食货志上》)
十二年(前168年)三月……诏曰:“道民之路,在于务本。朕亲率天下农,十年于今……吾诏书数下,岁劝民种树……力田,为生之本也……而以户口率,置三老孝悌力田常员,令各率其意,以道民焉。”
(《汉书》卷四《文帝纪》)
上以为勃海太守……遂见齐俗奢侈,好末技,不田作,乃……劝民务农桑。令口种一树榆、百本薤、五十本葱、一畦韭,家二母彘、五鸡。民有带持刀剑者,使卖剑买牛卖刀买犊……郡中皆有畜积,吏民皆富实。
(《汉书》卷八九《龚遂传》)
元和二年(85年)二月……帝耕于定陶。诏曰:“三老尊年也,孝悌淑行也,力田勤劳也,国家甚休之。其赐帛,人一匹,勉率农功。”
(《后汉书》卷三《章帝纪》)
汉代重农,有劝农之使,尤疏治水利,北方开发进步,与有关焉。
韩……乃使水工郑国间说秦。令凿泾水,自中山西邸瓠口为渠,并北山东注洛,三百余里……注填阏之水,溉舃卤之地四万余顷,收皆亩一钟。于是关中为沃野,无凶年……名曰郑国渠。
(《汉书》卷二九《沟洫志》)
是时郑当时为大农,言曰:“异时关中漕粟,从渭中上度,六月而罢。而漕水道九百余里,时有难处引,渭穿渠,起长安,并南山下至河,三百余里。径易漕度,可令三月罢。而渠下民田万余顷,又可得以溉田,此损漕省卒,而益肥关中之地得谷。”天子以为然,令齐人水工徐伯表,悉发卒数万人穿漕渠,三岁而通。通以漕大便利,其后漕稍多,而渠下之民,颇得以溉田矣。
(《史记》卷二九《河渠书》)
元鼎六年(前111年)……儿宽为左内史,奏请穿凿六辅渠,以益溉郑国傍高卬之田。
(《汉书》卷二九《沟洫志》)
太始二年(前95年),赵中大夫白公复奏穿渠。引泾水,首起谷口,尾入栎阳,注渭中,袤二百里,溉田四千五百余顷,因名曰白渠。
(《汉书》卷二九《沟洫志》)
河东守番系言:“……穿渠引汾,溉皮氏汾阴下,引河溉汾阴浦坂下……”上以为然。发卒数万人,作渠田……久之,河东渠田废。
(《汉书》卷二九《沟洫志》)
其后严熊言,临晋民愿穿洛,以溉重泉以东万余顷故恶地……于是为发卒万人穿渠,自征引洛水至商颜下。岸善崩,乃凿井,深者四十余丈,往往为井,井下相通行水,水以绝商颜……始穿得龙骨,故名曰龙首渠。作之十余岁,渠颇通,犹未得其饶。
(《汉书》卷二九《沟洫志》)
召信臣……迁南阳太守……时行视郡中水泉,开通沟渎,起水门提阏,凡数十处,以广溉灌,岁岁增加,多至三万顷……信臣为民作均水约束,刻石立于田畔,以防分争。
(《汉书》卷八九《召信臣传》)
乙 商
天下已平,高祖乃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重租税以困辱之。孝惠高后时,为天下初定,复弛商贾之律,然市井之子孙,亦不得仕宦为吏。
(《史记》卷三○《平准书》)
贾人有市籍及家属,皆无得名田以便农,敢犯令,没入田货。
(《汉书》卷二四下《食货志下》)
商贾以币之变,多积货逐利。于是公卿言,郡国颇被菑害……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请算如故。诸贾人未作贳贷买居邑稽诸物,及商以取利者,虽无市籍,各以其物自占,(注:索隐,郭璞云,占自隐度也,谓各自隐度其财物多少,为文簿送之官也。)率缗钱二千而一算,诸作有租及铸,率缗钱四千一算。
(《史记》卷三○《平准书》)
置平准于京师……大农之诸官,尽笼天下之货物,贵即卖之,贱则买之,如此,富商大贾无所牟大利。
(《史记》卷三○《平准书》)
当时贱商,多方以剥夺之。然商人努力贸易,在经济上,仍占重要位置。
富商大贾或蹛财役贫,转毂百数,废居邑,封君皆低首仰给。
(《史记》卷三○《平准书》)
商贾大者积贮倍息,小者坐列贩卖,操其奇赢,日游都市,乘上之急,所卖必倍。故其男不耕耘,女不蚕织,衣必文采,食必粱肉,亡农夫之苦,有千百之得。因其富厚,交通王侯,力过吏执,以利相倾,千里游敖,冠盖相望,乘坚策肥,履丝曳缟,此商人所以兼并农人,农人所以流亡者也。
(《汉书》卷二四上《食货志上》)
永安二年,三月……诏曰,自顷年以来……多违此业,皆浮船长江,贾作上下。
(《三国吴志》卷三《孙休》)
庙记云,长安市有九,各方二百六十六步,六市在道西,三市在道东,凡四里为一市,致九州之人。在突门夹横桥,大道市楼皆重屋,又曰旗亭。楼在杜门大道南,又有当市楼,有令署,以察商贾货财买卖贸易之事,三辅都尉掌之。直市在富平津西南二十五里,即秦文公造,物无二价,故以直市为名。
(《三辅黄图》卷二)
时监军御史为奸,穿北军垒垣,以为贾区。
(《汉书》卷六七《胡建传》)
丙 矿
蜀卓氏之先,赵人也,用铁冶富。秦破赵,迁卓氏……致之临卭,大喜。即铁山鼓铸,筹策,倾滇蜀之民,富至僮千人……拟于人君。
(《史记》卷一二九《货殖传》)
程郑,山东迁虏也,亦冶铸,贾椎髻之民,富埒卓氏。俱居临卭,宛孔氏之先,梁人也,用铁冶为业……家致富数千金……而曹邴氏尤甚,以铁冶起,富至巨万。
(《史记》卷一二九《货殖传》)
邯郸郭纵,以铁冶成业,与王者埒富。
(《史记》卷一二九《货殖传》)
是时吴以诸侯即山铸钱,富埒天子,后卒叛逆。邓通以铸钱,财过王者,故吴邓钱布天下。
(《通考》卷八《钱币考一》)
丁 物产
总之楚越之地地广人希,饭稻羹鱼,或火耕而水耨,果随蠃蛤,不待贾而足,地势饶食,无饥馑之患……沂泗水以北,宜五谷桑麻六畜,地小人众,数被水旱之害……三河宛陈亦然……燕代田畜而事蚕……故曰:“陆地牧马二百蹄,牛蹄角千千足羊。泽中千足彘,水居千石鱼陂,山居千章之材。安邑千树枣,燕秦千树栗,蜀汉江陵千树橘;淮北常山已南,河济之间千树萩,陈夏千亩漆,齐鲁千亩桑麻,渭川千亩竹。”
(《史记》卷一二九《货殖传》)
众庶街巷有马,阡陌之间成群,而乘字牝者,摈而不得聚会。
(《史记》卷三○《平准书》)
6.一代盛衰之总述
汉兴,接秦之敝,诸侯并起,民失作业,而大饥馑。凡米石五千,人相食,死者过半。高祖乃令民得卖子,就食蜀汉。天下既定,民亡盖臧,自天子不能具驷,而将相或乘牛车……至武帝之初,七十年间,国家亡事,非遇水旱,则民人给家足,都鄙廪庾尽满。而府库余财,京师之钱,累百钜万,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積于外,腐败不可食。众庶街巷有马,仟伯之间成群,乘牸牝者,摈而不得会聚。守闾阎者食梁肉,为吏者长子孙,居官者以为姓号,人人自爱而重犯法,先行谊而黜媿辱焉。
(《汉书》卷二四上《食货志上》)
孝惠高后时,百姓新免毒蠚,人欲长幼养老。萧曹为相,填以无为,从民之欲,而不扰乱,是以衣食滋殖,刑罚用稀。及孝文即位,躬修玄默,劝趣农桑,减省租赋,而将相皆旧功臣,少文多质,惩恶亡秦之政,论议务在宽厚,耻言人之过失……告讦之俗易……风流笃厚,禁罔疏阔。
(《汉书》卷二三《刑法志》)
自是之后,严助、朱买臣等,招来东瓯,事两越,江淮之间萧然烦费矣。唐蒙、司马相如开路西南夷,凿山通道千余里以广巴蜀,巴蜀之民罢焉。彭吴贾灭朝鲜……则燕齐之间,靡然发动。及王恢设谋马邑,匈奴绝和亲,侵扰北边,兵连而不解……行者赍,居者送,中外骚扰而相奉……财赂衰耗而不赡……赋税既竭,犹不足以奉战士。
(《史记》卷三○《平准书》)
天子(武帝)既下缗钱令而尊卜式,百姓终莫分财佐县官,于是告缗钱纵矣……杨可告缗遍天下,中家以上,大氐皆遇告。杜周治之,狱少反者。乃分遣御史、廷尉、正监、分曹,往往即治郡国缗钱,得民财物以亿计,奴婢以千万数,田大县数百顷,小县百余顷,宅亦如之。于是商贾中家以上,大氐破,民偷,甘食好衣,不事畜臧之业。
(《汉书》卷二四下《食货志下》)
帝王世纪曰,……至于孝平……民户又息……汉之极盛也。及王莽篡位,续以更始、赤眉之乱,至光武中兴,百姓虚耗,十有二存……永平、建初之际,天下无事,务在养民,迄于孝和,民户滋殖。及孝安永初、元初之间,兵饥之苦,民人复损。至于……灵帝,遭黄巾。献帝即位,而董卓兴乱,大焚宫庙,劫御西迁,京师萧条,豪杰并争,郭汜、李傕之属,残害又甚。是以兴平、建安之际,海内凶荒,天子奔流,白骨盈野……雄雌未定,割剥庶民。
(《后汉书》卷二九《郡国志一注》)
今察洛阳,浮末者,什于农夫;虚伪游手者,什于浮末。是则一夫耕,百人食之;一妇桑,百人衣之,以一奉百,孰能供之?天下百郡、千县、市邑万数,类皆如此,本末何足相供,则民安得不饥寒?
(王符《潜夫论》卷三《浮侈篇》)
王侯贵戚豪富,尤多宇之民,举骄奢以作淫侈,高负千万,不肯偿责。小民守门,号哭啼呼,曾无怵惕惭怍哀矜之意。
(王符《潜夫论》卷五《断讼篇》)
井田之变,豪人货殖,馆舍布于州郡,田亩连于方国……财赂自营,犯法不坐,刺客死士,为之投命。至使弱力少智之子,被穿帷败,寄死不敛,冤枉穷困,不敢自理。
(《后汉书》卷七九《仲长统传昌言损益篇》)
魏武克平天下,文帝受禅,人众之损,万有一存。
(《通考》卷一○《户口考一》)
青龙中,营治宫室百姓失农时。群上疏曰:“禹承唐虞之盛,犹卑宫室而恶衣服,况今丧乱之后,人民至少……加边境有事……宜……讲武劝农……今舍此急而先宫室,臣惧百姓遂困。”
(《三国魏志》卷二二《陈群传》)
太祖始制新科,下州郡,又收租税绵绢。夔以郡初立,近以师旅之后,不可卒绳以法。乃上言曰:“……非观民设教随时之意……此郡宜依远域新邦之典……上不背正法,下以顺百姓之心。比及三年,民安其业……”太祖从其言。
(《三国魏志》卷一二《何夔传》)
永安二年(259年)三月……诏曰:“……今欲广开田业,轻其赋税,差科强羸,课其田亩,务令优均,官私得所。使家给户瞻,足相供养,则爱身重命,不犯科法。”
(《三国吴志》卷三《孙休》)
时仓廩无储,世俗滋侈。核上疏曰:“今寇虏充斥,征伐未已……而徒使百姓消力失时。到秋收月,督其限入,夺其播殖之时,而责其今年之税,如有逋悬,则籍没财物,故家户贫困,衣食不足。宜暂息众役,专心农桑。古人称一夫不耕,或受其饥,一女不织,或受其寒……军兴以来,已向百载,农人废南亩之务,女工停机杼之业。推此揆之,则蔬食而长饥,薄衣而履冰者,固不少矣。”
(《三国吴志》卷二○《华核传》)
二 学术思想
(1)秘阁藏书
武帝置太史公,命天下计书,先上太史,副上丞相。开献书之路,置写书之官,外有太常太史博士之藏,内有延阁广内秘室之府……至于孝成,秘藏之书,颇有亡散。乃使谒者陈农求遗书于天下,命光禄大夫刘向校经传诸子诗赋,步兵校尉任宏校兵书,太史令尹咸校数术,太医监李柱国校方技。每一书就,向辄撰为一录,论其指归,辨其讹谬,叙而奏之。向卒后,哀帝使其子歆嗣父之业,乃徙温室中书于天禄阁上。歆遂总括群篇,撮其指要,著为七略。一曰集略,二曰六艺略,三曰诸子略,四曰诗赋略,五曰兵书略,六曰术数略,七曰方技略,大凡三万三千九十卷。王莽之末,又被焚烧。
(《隋书》卷三二《经籍志一》)
光武中兴,笃好文雅。明章继轨,尤重经术。四方鸿生钜儒,负表自远而至者,不可胜算。石室兰台,弥以充积,又于东观及仁寿阁集新书。校书郎班固、傅毅等典掌焉。并依七略而为书部,固又编之以为汉书艺文志。董卓之乱,献帝西迁,图书缣帛,军人皆取为帷囊,所收而西,犹七十余载。两京大乱,扫地皆尽。
(《隋书》卷三二《经籍志一》)
魏氏代汉,采掇遗亡,藏在秘书中外三阁。魏秘书郎郑默,始制中经。秘书监荀勗,又因中经更著新簿,分为四部,总括群书。一曰甲部,纪六艺及小学等书;二曰乙部,有古诸子家、近世子家、兵书兵家、术数;三曰丙部,有史记旧事、皇览簿杂事;四曰丁部,有诗赋、图赞、汲冢书。大凡四部,合二万九千九百四十五卷。但录题及言,盛以缥囊,书用缃素。至于作者之意,无所论辩。惠怀之乱,京华荡覆,渠文籍,靡有孑遗。
(《隋书》卷三二《经籍志一》)
2.两汉学术之盛
甲 经学
汉初承秦乱之余,经籍散逸,而学者各本家法教授,派别遂分。
暴秦燔经书,杀儒士,设挟书之法,行是古之罪,道术由是遂灭。汉兴,去圣帝明王遐远,仲尼之道又绝法度,无所因袭,时独有一叔孙通略定礼仪。天下唯有易卜,未有它书。至孝惠之世,乃除挟书之律……至孝文皇帝,始使掌故朝错,从伏生受尚书……诗始萌牙,天下众书往往颇出,皆诸子传说。
(《汉书》卷三六《刘向附刘歆传》)
惠帝除挟书之律,儒者始以其业行于民间。犹以去圣既远,经籍散逸,简札错乱,传说纰缪,遂使书分为二,诗分为三。论语有齐鲁之殊,春秋有数家之传,其余互有踳,不可胜言。
(《隋书》卷三二《经籍志一》)
至武帝罢黜百家,尊崇五经。经各置博士,以教弟子,于是学者莫敢逾其范围。兹取诸名家之说,得列于学官者,表之于下。
两汉学官简表
及至季年,支叶蕃滋,一经说至百余万言,烦重破碎,不足以餍学者之心,而争论遂起,致有今古文之争。今文者,汉通行之隶书写经,古文则科斗文也。
孔氏有古文尚书,而安国以今文读之,因以起其家。
(《史记》卷一二一《伏胜传》)
鲁恭王坏孔子宅,欲以为宫,而得古文于坏壁之中,逸礼有三十九篇,书十六篇。天汉之后,孔安国献之,遭巫蛊仓卒之难,未及施行。
(《汉书》卷三六《刘向附刘歆传》)
文有今古之分者,孔壁书科斗文字,安国以今文读之。盖秦已来,改篆为隶,或以今文写书,安国据以读古文。
(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序》)
首请立古文者为刘歆,虽遭众嫉视,未克实行,终假王莽之力,得立学官。
歆校秘书,见古文《春秋•左氏传》,歆大好之……初,《左氏传》多古字古言,学者传训故而已。及歆治左氏,引传文以解经,转相发明,由是章句义理备焉……及歆亲近,欲建立左氏春秋及毛诗、逸礼、古文尚书,皆列于学官。哀帝令歆与五经博士讲论其义,诸博士或不肯置对……为众儒所讪,惧诛,求出补吏……哀帝崩,王莽持政。莽少与歆俱为黄门郎,重之。白太后……及王莽篡位,歆为国师。
(《汉书》卷三六《刘向附刘歆傅》)
东汉学官,仍依西汉,古文诸家,迄未得立。然贾马之徒,赞扬古文,风靡一时,郑玄继之,其学愈盛。
贾逵,字景伯,扶风平陵人也……父徽,从刘歆受左氏春秋,兼习国语、周官,又受古文尚书于涂恽,学毛诗于谢曼卿……逵悉传父业……虽为古学,兼通五家榖梁之说……逵数为帝(明帝)言,古文尚书与经传尔雅诂训相应。诏令撰欧阳大小夏侯尚书古文同异。逵集为三卷,帝善之。复令撰齐、鲁、韩诗与毛氏异同,并作周官解故……建初八年(83)乃诏诸儒各选高才生,受左氏榖梁《春秋》、古文《尚书》、《毛诗》。由是四经遂行于世……逵所著《经传义诂》,及《论难》百万余言……学者宗之。
(《后汉书》卷六六《贾逵传》)
马融,字季长,扶风茂陵人也……融才高博洽,为世通儒,教养诸生,常有千数。涿郡卢植,北海郑玄,皆其徒也。……著《三传异同说》,注《孝经》、《论语》、《诗》、《易》、《三礼》、《尚书》、《列女传》、《老子》、《淮南子》、《离骚》。
(《后汉书》卷九○上《马融传》)
郑玄,字康成,北海高密人也……造太学受业,师事京兆第五元。先始通京氏易、公羊春秋、三统历、九章算术,又从东郡张恭祖,受周官礼记、左氏春秋、韩诗、古文尚书……西入关,因涿郡卢植,事扶风马融……初中兴之后,范升、陈元、李育、贾逵之徒,争论古今学。后马融答北地太守刘环,及玄答何休,义据通深,由是古学遂明……凡玄所注《周易》、《尚书》、《毛诗》、《仪礼》、《礼记》、《论语》、《孝经》、《尚书大传》、《中侯乾象历》,又著《天文七政论》、《鲁礼禘袷义》、《六艺论》、《毛诗谱》、《驳许慎五经异义》、《答临孝存周礼难》,凡百余万言……齐鲁间宗之。
(《后汉书》卷六五《郑玄传》)
至灵帝时,刻石经于太学,垂为正则,经学之盛极矣。
熹平四年(175年),灵帝乃诏诸儒,正定五经,刊于石碑……树之学门,使天下咸取则焉。
(《后汉书》卷一○九上《儒林传序》)
邕以经籍去圣久远,文字多谬,俗儒穿凿,疑误后学,熹平四年(175年),乃与五官中郎将堂谿典,光禄大夫杨赐,谏议大夫马日,议郎张驯、韩说,太史令单飏等,奏求正定六经文字。灵帝许之。邕乃自书册于碑,使工镌刻,立于太学门外。于是后儒晚学,咸取正焉。及碑始立,其观视及摹写者,车乘日千余两,填塞街陌。
(《后汉书》卷九○下《蔡邕传》)
乙 史学
(子)史记
网罗天下放失旧闻……原始察终,见盛观衰……上记轩辕,下至于兹。著十二本纪……作十表……八书……三十世家……七十列传,凡百三十篇。
(《史记》卷一三○《太史公自序》)
汉武帝时,始置太史公,命司马谈为之,以掌其职。时天下计书,皆先上太史,副上丞相,遗文古事,靡不毕臻。谈乃据左氏《国语》、世本《战国策》、楚汉《春秋》,接其后事,成一家之言。谈卒,其子迁又为太史令,嗣成其志。上自黄帝,讫于炎汉……谓之《史记》,迁卒以后,好事者亦颇著述,然多鄙浅,不足相继。
(《隋书》卷三三《经籍志二》)
(丑)汉书
彪既才高,而好述作,遂专心史籍之间。武帝时,司马迁著《史记》,自太初以后,阙而不录。后好事者,颇或缀集时事,然多鄙俗,不足以踵继其书。彪乃继采前史遗事,傍贯异闻,作后传数十篇……子固……固字孟坚……博贯载籍,九流百家之言,无不穷究……父彪卒,归邺里。固以彪所续前史未详,乃潜精研思,欲就其业……召诣校书部,除兰台令史……成世祖本纪……撰功臣、平林新市、公孙述事,作列传载记二十八篇奏之。帝乃复使终成前著书。固……故探撰前纪,缀集所闻,以为《汉书》。起元高祖,终于孝平王莽之诛,十有二世,二百三十年……为《春秋考纪》(谓《帝纪》),表志传凡百篇。(注:纪十二、表八、志十、列传七十。)固自永平中始受诏,潜精积思二十余年,至建初中乃成。当世甚重其书。
(《后汉书》卷七○上《班彪附子班固传》)
扶风曹世叔妻者,同郡班彪之女也,名昭,字惠班,一名姬,博学高才……兄固著《汉书》,其八表及天文志,未及竟而卒。和帝诏昭就东观藏书阁,踵而成之。帝数召入宫,令皇后诸贵人师事焉,号曰大家……后又诏融(马融)兄续(《后汉书•马援附传》:续字季则。)继昭成之。
(《后汉书》卷一一四《曹世叔妻传》)
(寅)汉纪
帝(献帝)好典籍,常以班固《汉书》文繁难省,乃令悦依左氏传体,以为《汉纪》三十篇,诏尚书给笔札,辞约事详,论辨多美。
(《后汉书》卷九二《荀叔附荀悦传》)
(卯)东观汉记
先是明帝召固(班固)为兰台令史,与诸先辈陈宗、尹敏、孟冀等,共成《光武本纪》擢固为郎,典校秘书。固撰后汉事,作列传载记二十八篇。其后刘珍、刘毅、刘陶、伏无忌等相次著述东观,谓之《汉记》。及三国鼎峙,魏氏及吴,并有史官。
(《隋书》卷三三《经籍志二》)
丙 文学
汉初词人,顺流而作,陆贾扣其端,贾谊振其绪,枚马同其风,王扬骋其势,皋朔已下,品物毕图。繁积于宣时,校阅于成世,进御之赋,千有余首……观夫荀结隐语,事数自环;宋发巧谈,实始淫丽;枚乘兔园,举要以会新;相如上林,繁类以成艳;贾谊鵩鸟,致辨于情理;子渊洞箫,穷变于声貌;孟坚两都,明绚以雅赡;张衡二京,迅发以宏富;子云甘泉,构深玮之风;延寿灵光,含飞动之势。凡此十家,并辞赋之流也。及仲宣靡密,发端必遒;伟长博通,时逢壮采;太冲安仁,策勋于鸿规;士衡子安,底绩于流制;景纯绮巧,缛理有余;彦伯梗概,情韻不匮,亦魏晋之赋首也。
(刘勰《文心雕龙》卷二《诠赋篇》)
事孝景帝为武骑常侍……会景帝不好辞赋。是时梁孝王来朝,从游说之士,齐人邹阳、淮阴枚乘、吴庄忌夫子之徒,相如见而说之,因病免。客游梁,梁孝王令与诸生同舍,相如得与诸生游士居,数岁,乃著子虚之赋。
(《史记》卷一一七《司马相如传》)
子皋……从行至甘泉雍河东,东巡狩,封泰山,塞决河宣房,游观三辅离宫馆,临山泽弋猎射驭,狗马蹴鞠刻镂。上有所感,辄使赋之。为文疾,受诏辄成,故所赋者多。司马相如善为文而迟,故所作少而善于皋。皋赋辞中自言,为赋不如相如。
(《汉书》卷五一《枚乘传》)
东方朔,字曼倩……待诏公车……以朔为常侍郎,遂得爱幸……乃拜朔为太中大夫、给事中……时方外事胡越,内兴制度,国家多事。自公孙弘以下,至司马迁,皆奉使方外,或为郡国守相,至公卿。而朔尝至太中大夫,后常为郎,与枚皋、郭舍人俱在左右,诙啁而已……朔因著论,设客难己,用位卑以自慰谕……又设非有先生之论。
(《汉书》卷六五《东方朔传》)
扬雄,字子云,蜀郡成都人也……雄少而好学,不为章句训诂,通而已……赞曰:雄……以为经莫大于易,故作太玄;传莫大于论语,作法言;史篇莫善于仓颉,作训纂;箴莫善于虞箴,作州箴;赋莫深于离骚,反而广之;辞莫丽于相如,作四赋。皆斟酌其本,相与放依而驰骋云。
(《汉书》卷八七《扬雄传》)
褒既为刺史作颂,又作其传。益州刺史因奏褒有轶材,上乃征褒……辞赋大者与古诗同义,小者辩丽可喜。
(《汉书》卷六四下《王褒传》)
扬子云曰:“军旅之际,戎马之闻,飞书驰檄,用枚皋;廊庙之下,朝廷之中,高文典册,用相如。”
(《西京杂记》卷三)
时天下承平日久,自王侯以下,莫不逾侈。衡乃拟班固两都,作二京赋,因以讽谏。精思傅会,十年乃成。
(《后汉书》卷八九《张衡传》)
陈思王植,字子建……善属文……时邺铜爵台新成,太祖悉将诸子登台,使各为赋。植援笔立成,可观。太祖甚异之。
(《三国魏志》卷一九《陈思王植传》)
典略曰……临菑侯植……数与修(杨修)书。书曰:“……昔仲宣(王粲字)独步于汉南,孔璋(陈琳字)鹰扬于河朔,伟长(徐幹字)擅名于青土,公幹(刘桢字)振藻于海隅,德琏(应玚字)发迹于大魏,足下高视于上京。当此之时,人人自谓握灵蛇之珠,家家自谓抱荆山之玉也。”
(《三国魏志》卷一九《陈思王植传注》)
《典论》曰:“今之文人,鲁国孔融(字文举)、广陵陈琳、山阳王粲、北海徐幹、陈留阮瑀(字元瑜)、汝南应玚、东平刘桢,斯七子者,于学无所遗,于辞无所假,咸自以骋骐骥于千里,仰齐足而并驰。”
(《三国魏志》卷二一《王粲传注》)
吴书曰,纮见柟榴枕,爱其文,为作赋。陈琳在北见之,以示人曰:“此吾乡里张子纲所作也。”后纮见陈琳作《武库赋》、《应机论》,与琳书,深叹美之。琳答曰:“自仆在河北,与天下隔,此间率少于文章,易为雄伯。故使仆受此过差之谭,非其实也。今景兴在此,足下与子布在彼,所谓小巫见大巫,神气尽矣。”
(《三国吴志》卷八《张纮传注》)
《机云别传》曰:“……机(陆机)天才绮练,文藻之美,独冠于时。”
(《三国吴志》卷一三《陆逊附陆抗传注》)
以上皆以词赋擅长。至于诗,五言极盛。
逮汉李陵,始著五言之目矣。古诗眇邈,人世难详,推其文体,固是炎汉之制,非衰周之倡也。自王、扬、枚、马之徒,词赋競爽,而吟咏靡闻,从李都尉迄班婕妤,将百年间,有妇人焉,一人而已。诗人之风,顿已缺丧,东京二百载中,惟有班固咏史,质木无文。降及建安,曹公父子笃好斯文,平原兄弟郁为文栋,刘桢王粲为其羽翼。
(钟嵘《诗品》卷上)
武帝定郊祀之礼……乃立乐府。(注:师古曰,始置之也,乐府之名,盖起于此。)采诗夜诵,有赵代秦楚之讴。以李延年为协律都尉,多举司马相如等数十人,造为诗赋……以合八音之调,作十九章之歌。
(《汉书》卷二二《礼乐志》)
武帝……始立乐府,总赵代之音,撮齐楚之气。延年以曼声协律,朱马以骚体制歌,桂华杂曲,丽而不经;赤雁群篇,靡而非典……至于轩代鼓吹,汉世铙挽,虽戎丧殊事,而并总入乐府。
(刘勰《文心雕龙》卷二《乐府篇》)
吾言断以古诗十九首,及苏李赠答为始,十九首或称枚乘所作。其孤竹一篇,则傅毅所作。盖汉武好尚文词,故当时才士各争新斗奇,创为此体。
(赵翼《陔余丛考》卷二三)
汉武宴柏梁台赋诗,人各一句,句皆用韵。后人遂以每句用韵者为柏梁体。然柏梁以前,如汉高《大风歌》,荆卿《易水歌》……可见此体已久有之,不自柏梁始也。但联句之每句用韵者,乃为柏梁体耳。
(赵翼《陔余丛考》卷二三)
丁 书学
汉兴而有草书,不知作者姓名。至章帝时,齐相杜度,号善作篇,后有崔瑗、崔寔,亦皆称工。杜氏结字甚安,而书体微瘦;崔氏甚得笔势,而结字小疎。弘农张伯英者,因而转精甚巧,凡家之衣帛,必书而后练之,临池学书,池水尽黑。下笔必为楷则,号匆匆不暇草书,寸纸不见遗,至今世尤宝其书,韦仲将谓之草圣。伯英弟文舒者,次伯英。又有姜孟颖、梁孔达、田彦和及韦仲将之徒,皆伯英弟子,有名于世,然殊不及文舒也。罗叔景、赵元嗣者,与伯英并时,见称于西州,而矜巧自与,众颇惑之。故英自称上比崔杜不足,下方罗赵有余。河间张超亦有名,然虽与崔氏同州,不如伯英之得其法也。
(《晋书》卷三六《卫瓘传》)
蔡邕,字伯喈,陈留圉人也……熹平四年(175年)……秦求正定六经文字,灵帝许之。邕乃自书册于碑,使工镌刻,立于太学门外。于是后儒晚学,咸取正焉……初帝好学,自造皇羲篇五十章,因引诸生能为文赋者,本颇以经学相招,后诸为尺牍,及工书鸟篆者,皆加引召,遂至数十人。
(《后汉书》卷九○下《蔡邕传》)
魏略曰,淳(邯郸淳)一名竺,字子叔,博学有才章,又善苍雅、虫篆、许氏字指。
(《三国魏志》卷二一《王粲传注》)
卫觊,字伯儒,河东安邑人……好古文鸟篆隶草,无所不善。
(《三国魏志》卷二一《卫觊传》)
文章叙录曰,诞(韦诞)字仲将,太仆端之子,有文才,善属辞章……初邯郸淳、卫觊及诞,并善书有名。
(《三国魏志》卷二一《刘劭传注》)
颍川钟繇,魏太尉,同郡胡昭,公车征二子,俱学于德昇,而胡书肥,钟书瘦。钟书有三体,一曰铭石之书,最妙者也;二曰章程书,传秘书教小学者也;三曰行狎书,相闻者也,三法皆世人所善。
(张彦远《法书要录》卷一)
3.思想界之变迁
鬼神术数,自古分流。至春秋之季,而有老、孔、墨三家,同时各有所发明,然于古说未能尽去也。至秦乃皆折而入于上古鬼神术数之说,非诸家子弟之不克负荷也。
驺子(衍)之徒,论著终始五德之运。及秦帝而齐人奏之,故始皇采用之。而宋毋忌、正伯侨、充尚、羡门子高,最后皆燕人,为方仙道形解销化,依于鬼神之事。邹衍以阴阳主运,显于诸侯,而燕齐海上之方士,传其术,不能通。然则怪迂阿谀苟合之徒自此兴,不可胜数也。
(《史记》卷二八《封禅书》)
汉初承大乱之后,人尚安静无为,黄老之说,盛行于世。
窦太后治黄老言,不好儒术。
(《史记》卷一二《孝武帝纪》)
窦太后好黄帝老子言,景帝及诸窦不得不读老子,尊其术。
(《汉书》卷九七上《外戚传上》)
儒家一派,固以推阐孔氏业自负,然亦以阴阳五行之变,附会其说。董仲舒、刘向其表著者也。盖秦汉之学派,其质干有三,一儒家,二阴阳,三黄老。一切学术,均以此三者离合而成之,特儒家为时君所尊,故独称盛。
景武之世,董仲舒治公羊《春秋》,始推阴阳,为儒者宗。宣元之后,刘向治榖梁《春秋》,数其祸福,傅以洪范。
(《汉书》卷二七上《五行志上》)
董仲舒,广川人也,少治《春秋》……仲舒治国,以春秋灾异之变,推阴阳所以错行,故求雨闭诸阳,纵诸阴,其止雨反是……仲舒所著,皆明经术之意,及上疏条教,凡百二十三篇,而说春秋事得失。闻举玉杯蕃露清明竹林之属,(注:师古曰,皆其所著书名也。)复数十篇,十余万言,皆传于后世。
(《汉书》卷五六《董仲舒传》)
向字子政……向见尚书洪范,箕子为武王陈五行阴阳休咎之应。向乃集合上古以来,历春秋六国至秦汉,符瑞灾异之记,推迹行事,连传祸福,著其占验。比类相从,各有条目,凡十一篇,号曰洪范五行传论。
(《汉书》卷三六《刘向传》)
西汉之末,更有谶纬之学。
河洛七纬,推步灾异。(注:七纬者,“易纬”稽览图,乾凿度,坤灵图,通卦验,是类谋,辨终备也;“书纬”璇玑钤,考灵耀,刑德放,帝命验,期授也;“诗纬”推度灾,记历枢,含神雾也;“礼纬”含文嘉,稽命征,斗威仪也;“乐纬”动声仪,稽耀嘉,叶图征也;“孝经纬”授神契,钩命决也;“春秋纬”演孔图,元命包,文耀钩,斗枢,感精符,合诚图,考异邮,保乾图,汉含孳,佑助期,握诚图,潜潭巴,说题辞。)
(《后汉书》卷一一二上《樊英传》)
光武中兴,尚斤斤以赤伏符为天命,而桓谭之流,曾从刘歆、扬雄游者,毅然不信。其后王充以时儒拘墟,因痛诋鬼神符瑞之说。
王充,字仲任,会稽上虞人也……到京师,受业太学,师事扶风班彪,好博览而不守章句……博通众流百家之言……充好论说,始若诡异,终有理实……著论衡八十五篇,二十余万言。(注:袁山松书曰,充所作《论衡》,中土未有传者。蔡邕入吴始得之,恒秘玩以为谈助。其后王郎为会稽太守,又得其书。及还许下,时人称其才进。或曰,不见异人,当得异书。问之,果以《论衡》之益,由是遂见传也。抱朴子曰,时人嫌蔡邕得异书,或搜求其账中隐处,果得《论衡》,抱数卷持去。邕丁宁之曰,唯我与尔共之,勿广也。)
(《后汉书》卷七九《王充传》)
是故《论衡》之造也,起众书并失实,虚妄之言,胜真美也……《论衡》诸篇,实俗间之凡人所能见……冀悟迷惑之心,使知虚实之分……今《论衡》就世俗之书,订其真伪,辩其实虚,非造始更为无本于前也。
(王充《论衡》卷二九《对作篇》)
夫儒生之业《五经》也。南面为师,旦夕讲授章句,滑习义理,究备于《五经》可也,《五经》之后,秦汉之事,无不能知者,短也。夫知古不知今,谓之陆沈。然则儒生所谓陆沈者也,《五经》之前,至于天地始开,帝王初立者,主名为谁,儒生又不知也。夫知今不知古,谓之盲瞽。《五经》比于上古,犹为今也。徒能说经,不晓上古,然则儒生所谓盲瞽者也。
(王充《论衡》卷一二《谢短篇》)
世信虚妄之书,以为载于竹帛上者,皆贤圣所传,无不然之事,故信而是之,讽而读之。睹真是之传,与虚妄之书相违,则并谓短书不可信用。夫幽冥之实尚可知,沈隐之情尚可定,显文露书,是非易见。笼总并传非实事,用精不专,无思于事也。夫世间传书诸子之语,多欲立奇造异,作惊目之论,以骇世俗之人,为谲诡之书,以著殊异之名。
(王充《论衡》卷四《书虚篇》)
谶书又言,尧母庆都野出,赤龙感己,遂生尧。《高祖本纪》,言刘媪尝息大泽之陂,梦与神遇,是时雷电晦冥,太公往视,见蛟龙于上,已而有身,遂生高祖。其言神验,文又明著,世儒学者,莫谓不然。如实论之,虚妄言也……尧高祖审龙之子,子性类父,龙能乘云,尧与高祖亦宜能焉……若夫牡马见雌牛,雄雀见牝鸡,不相与合者,异类故也。今龙与人异类,何能感于人而施气……世好奇怪,古今同情,不见奇怪,谓德不异。
(王充《论衡》卷三《奇怪篇》)
如武帝之时,有李少君,以祠灶辟谷却老方见上,上尊重之。少君匿其年及所生长,常自谓七十……久之,少君病死……如少君处山林之中,入绝迹之野,独病死于岩石之间,尸为虎狼狐狸之食,则世复以为真仙去矣。
(五充《论衡》卷七《道虚篇》)
世谓死人为鬼,有知能害人。试以物类验之,死人不为鬼,无知不能害人。
(王充《论衡》卷二○《论死篇》)
魏晋清谈,以周易、老、庄为本。盖苦于儒家之琐碎拘忌,及法家之综核名实,始流为放荡之行,而思想又为之一变。
魏正始中,何晏、王弼等,祖述老庄立论,以为天地万物皆以无为为本。无也者,开物成务,无往不存者也。
(《晋书》卷四三《王戎附王衍传》)
阮瑀……子籍,才藻艳逸,而倜傥放荡,行己寡欲,以庄周为模则……时又有谯郡嵇康,文辞壮丽,好言老庄。
(《三国魏志》卷二一《王粲传》)
魏明帝殂,少帝(原注:史称齐王。)即位改元正始……一时名士风流,盛于雒下,乃共弃经典而尚老庄,蔑礼法而崇放达……自此以后,競相祖述。
(顾炎武《日知录》卷一三《正始》)
4.制造与发明
安帝雅闻衡善术学,公车特征,拜郎中,再迁为太史令。遂乃研核阴阳,妙尽璇玑之正,作浑天仪,著《灵宪算罔论》,言甚详明。
(《后汉书》卷八九《张衡传》)
自古书契,多编以竹简。其用缣帛者,谓之为纸。缣贵而简重,并不便于人,伦乃造意用树肤、麻头及敝布、鱼网以为纸。元兴元年(105年)奏上之。帝(和帝)善其能,自是莫不从用焉。故天下咸称蔡侯纸。
(《后汉书》卷一○八《蔡伦传》)
亮性长于巧思,损益连弩,木牛流马,皆出其意。
(《三国蜀志》卷五《诸葛亮传》)
扶风马钧,巧思绝世……旧绫机五十综者五十蹑,六十综者六十蹑……患其丧巧费日,乃皆易以十二蹑……见诸葛亮连弩,曰:“巧则巧矣,未尽善也。”言作之可令加五倍。又患发石车敌人之于楼边县湿牛皮中之则墮,石不能连属而至,欲作一轮,县大石数十,以机鼓轮为常,则以断县石飞击敌城,使首尾电至。尝试以车轮县甓数十,飞之数百步矣。
(《三国魏志》卷二九《杜夔传注》)
景初二年,十二月,诏书报倭女王曰:“……今以绛地交龙锦五匹,绛地绉粟罽十张,蒨绛五十匹,绀青五十匹,答汝所献贡直。又特赐汝绀地句文锦三匹,细班华罽五张,白绢五十匹。”
(《三国魏志》卷三○《东夷传倭人》)
三 风俗
1.西汉游侠东汉气节
西汉承战国之余,布衣游侠之风,依然昌炽。
繇是列国公子,魏有信陵,赵有平原,齐有孟尝,楚有春申,皆藉王公子势,競为游侠……皆以取重诸侯,显名天下……及至汉兴,禁网疏阔,未之匡改也……布衣游侠,剧孟、郭解之徒,驰鹜于闾阎,权行州域,力折公侯。众庶荣其名迹,觊而慕之,虽其陷于刑辟……死而不悔。
(《汉书》卷九二《游侠传序》)
东汉光武,奖励名节,故士多卓特之行。
自战国豫让、聂政、荆轲、侯嬴之徒,以意气相尚,一意孤行,能为人所不敢为,世競慕之。其后贯高、田叔、朱家、郭解辈,徇人刻己,然诺不欺,以立名节,驯至东汉,其风益盛。盖当时荐举征辟,必采名誉,故凡可以得名者,必全力赴之。好为苟难,遂成风俗。其大概有数端。是时郡吏之于太守,本有君臣名分,为掾吏者,往往周旋于死生患难之间。如李固被戮,弟子郭亮,负斧锧上书,请收固尸;杜乔被戮,故掾扬匡,守护其尸不去,由是皆显名。(固乔二传)第五种为卫相,善门下掾孙斌,种以劾宦官单超兄子匡,坐徙朔方。朔方太守董援,乃超外孙也。斌知种往必被害,乃追及种于途,格杀送吏,与种俱逃,以脱其祸。(种传)太原守刘,以考杀小黄门赵津,下狱死。王允为郡吏送丧,还平原,终三年乃归。(允传)公孫瓒为郡吏,太守刘君坐事徙日南。瓒身送之。自祭父墓曰:“昔为人子,今为人臣,送守日南,恐不得归,便当长辞。”乃再拜而去。(瓒传)此尽力于所事,以著其忠义者也。傅奕闻举将没,即弃官行服。(奕传)李恂为太守李鸿功曹,而州辟恂为从事。会鸿卒,恂不应州命,而送鸿丧归葬,持丧三年。(恂传)乐恢为郡吏,太守坐法诛,恢独行丧服。(恢传)桓典以国相王吉诛,独弃官收葬,服丧三年,负土成坟。(典传)袁逢举荀爽有道,爽不应。及逢卒,爽制服三年。(爽传)此感知遇之恩,而制服从厚者也……又有以让爵为高者。西汉时,韦贤卒,子元成应袭爵,让于庶兄宏。宣帝高其节许之(元成传)至东汉邓彪,亦让封爵于异母弟,明帝亦许之。(彪传)刘恺让封于弟宪,逃去十余年。有司请绝其封,帝不许。贾逵奏当成其让国之美,乃诏宪嗣。(恺传)此以让而得请者也。桓荣卒,子郁请让爵于兄子汎,明帝不许,乃受封。(郁传)丁綝卒,子鸿请让爵于弟盛,不报,鸿乃逃去,以采药为名。后友人鲍骏遇之于东海,责以兄弟私恩,绝其父不灭之基。鸿感悟,乃归受爵。(鸿传)郭躬子贺,当袭,让与小弟而逃去。诏下州郡追之,不得已,乃出就封。(躬传)徐防卒,子贺当袭,让于弟崇,数岁不归。不得已,乃就封。(防传)此让而不得请者也……又有轻生报仇者。崔瑗兄为人所害,手刃报仇亡去;魏朗兄亦为人所害,朗白日操刀,杀其人于县中;苏谦为司隶校尉,李暠案罪死狱中。谦子不韦,与宾客掘地道,至暠寢室,值暠如厕,乃杀其妾与子。又疾驰至暠父墓,掘得其父头以祭父。(见各本传)……又有代人报仇者。何容有友虞纬高,父仇未报而病将死,泣诉于容。容即为复仇,以头祭其父墓;郅恽有友董子张,父为人所杀,子张病且死,对恽欷歔不能言。恽曰,“子以父仇未报也。”乃将宾客杀其人,以头示子张,子张见而气绝。(亦见各本传)……盖其时轻生尚气,已成习俗,故志节之士,好为苟难,务欲绝出流辈,以成卓特之行……举世以此相尚,故国家缓急之际,尚有可恃以搘拄倾危。
(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五《东汉尚名节》)
新莽居摄,颂德献符者,遍于天下。光武有鉴于此,故尊崇节义,敦厉名实……而风俗为之一变。至其末,朝政昏浊,国事日非,而党锢之流,独行之辈,依仁蹈义,舍命不渝……故范晔之论,以为桓灵之间,君道粃僻,朝纲日陵,国隙屡启,自中智以下,靡不审其崩离;而权强之臣,息其窥盗之谋,豪俊之夫,屈于鄙生之议,所以倾而未颓,决而未溃,皆仁人君子心力之为。可谓知言者矣……而孟德既有冀州,崇奖跅弛之士。观其下令再三,至于求负污辱之名,见笑之行,不仁不孝,而有治国用兵之术者。(原注:建安二十二年八月令,十五年春令,十九年十二月令,意皆同。)于是权诈迭进,奸逆萌生。故董昭太和之流,已谓当今年少,不复以学问为本,专更以交游为业,国士不以孝悌清修为首,乃以趋势求利为先。至正始之际,而一二浮诞之徒,骋其智识……习老庄之教,风俗又为之一变。
(顾炎武《日知录》卷一三《两汉风俗》)
2.奢侈之风
天汉元年(前100年)秋,闭城门大搜。(注:臣瓒曰,《汉帝年记》,六月,禁逾侈。七月,闭城门大搜,则搜索逾侈者也。……师古曰,……逾侈者,逾法度而奢侈也。)……二年(前99年)秋……大搜。
(《汉书》卷六《武帝纪》)
永始四年(前13年)……六月……诏曰:“……方今世俗,奢僭罔极,靡有厌足……或乃奢侈逸豫,务广弟宅,治园池,多畜奴婢,被服绮,设钟鼓,备女乐,车服嫁娶葬埋过制,吏民慕效,寖以成俗……其申敕有司,以渐禁之。”
(《汉书》卷一○《成帝纪》)
建初二年(77年)三月,诏曰:“……而今贵戚近亲,奢纵无度,嫁娶送终,尤为僭侈,有司废典,莫肯举察……其科条制度,所宜施行。在事者备为之禁,先京师而后诸夏。”
(《后汉书》卷三《章帝纪》)
永初元年(107年)九月,诏三公,明申旧令,禁奢侈,无作浮巧之物,殚材厚葬。
(《后汉书》卷五《安帝纪》)
元初五年(118年)七月……诏曰:“旧令制度,各有科品……比年虽获丰穰,尚乏储积,而小人无虑,不图久长。嫁娶送终,纷华靡丽,至有走卒奴婢,被绮縠,著珠玑,京师尚若斯,何以示四远。设张法禁,恳恻分明,而有司惰任,讫不奉行……且复重申,以观后效。”
(《后汉书》卷五《安帝纪》)
永兴二年(154年)二月……诏曰:“……务存俭约,申明旧令。”
(《后汉书》卷七《桓帝纪》)
2.嫁娶
宣帝……时……吉上疏言得失曰:“……窃见当世趋务,不合于道者,谨条奏……吉意以为夫妇人伦大纲,夭寿之萌也,世俗嫁娶太早,未知为人父母之道而有子,是以教化不明,而民多夭。聘妻送女亡节,则贫人不及,故不举子。”
(《汉书》卷七二《王吉传》)
送死殚家,遣女满车。
(桓宽《盐铁论》卷五《国病篇》)
五凤二年(前56年)八月,诏曰:“夫婚姻之礼,人伦之大者也。酒食之会,所以行礼乐也。今郡国二千石,或擅为苛禁,禁民嫁娶,不得具酒食相贺召……令民亡所乐,非所以导民也……勿行苛政。”
(《汉书》卷八《宣帝纪》)
富贵嫁娶,车骈各十,骑奴侍僮,夹毂节引。富者競欲相过,贫者耻不逮及,是故一飨之所费,破终身之本业。
(王符《潜夫论》卷三《浮侈篇》)
上言早婚与浮侈之害。
迁淮阳太守……徙颍川……历召郡中长老……数十人,设酒具食……为陈和睦亲爱,销除怨咎之路,长老皆以为便,可施行。因与议定嫁娶丧祭仪品,略依古礼,不得过法。
(《汉书》卷七六《韩延寿传》)
傅子曰,“太祖愍嫁娶之奢僭,公女适人,皆以皂帐,从婢不过十人。”
(《三国魏志》卷一《武帝注》)
上言限制与改革。
汉家列侯尚公主,诸侯则国人承翁主。(注:晋灼曰,娶天子女,则曰尚公主。国人娶诸侯女,承翁主……师古曰,翁主者,言其父自主婚也。)
(《汉书》卷七《二王吉传》)
上言主婚者。
元始三年(公元3年)春……诏光禄大夫刘歆等杂定婚礼,四辅公卿大夫博士郎吏家属,皆以礼娶亲迎,立轺并马。(注:服虔曰,轺音谣,立乘小车也,并马骊驾也。)
(《汉书》卷一二《平帝纪》)
上言婚礼,汉代婚娶不论行辈,且不讳私夫。
汉惠帝后张氏,乃帝姊鲁元公主之女,则帝之女甥也。吕后欲为重亲,遂以配帝,立为皇后。是以甥为妻也。哀帝后傅氏,乃帝祖母傅太后从弟之女。太后初为元帝昭仪,生定陶共王,王生哀帝,是哀帝乃傅太后之孙。而傅太后欲重亲,以侄女妻之,则以外家诸姑为妻也。汉时法制,疏阔如此。
(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三《婚娶不论行辈》)
武帝姊馆陶公主寡居,宠董偃,十余年。主欲使偃见帝,乃献长门园地。帝喜,过主家。主亲引偃出,偃奏馆陶公主人偃昧死拜谒,帝大欢乐,呼为主人翁。(东方朔传)武帝女鄂邑盖公主寡居。昭帝初立,年八岁。主以长姊入禁中供养帝,而主素私通丁外人。帝与霍光闻之,不绝主欢,诏外人侍长公主……(霍光传)……《东方朔传》:谓自董偃后,公主贵人多逾礼制,盖上行下效,势所必至也。(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三《汉公主不讳私夫》)
4.丧祭
七年(前173年)六月,帝崩……遗诏曰:“……其令天下吏民,令到出临三日,皆释服,无禁取妇、嫁女、祠祀、饮酒食肉。”
(《汉书》卷四《文帝纪》)
旧制,公卿、二千石、刺史,不得行三年丧。由是内外众职并废丧礼。元初中,邓太后诏,长吏以下不为亲行服者,不得典城。选举时,有上言牧守宜同此制,诏下公卿,议者以为不便。恺独议曰:“诏书所以为制服之科者……弘孝道也。今刺史一州之表,二千石千里之师……宜……以身先之。”……太后从之。
(《后汉书》卷六九《刘般附刘恺传》)
元初三年(116年)有诏大臣得行三年丧……忠因此上言:“孝宣皇帝旧令,人从军屯及给事县官者,大父母死,未满三月,皆勿徭,令得葬送。请依此制。”太后从之。至建光中,尚书令祝讽、尚书孟布等奏:“以为孝文皇帝定约礼之制,光武皇帝绝告宁之典,贻则万世,诚不可改。宜复建武故事……从讽、布、议。”遂著于令。
(《后汉书》卷七六《陈宠附陈忠传》)
文帝黄初三年(222年)作终制。帝崩,国内服三日。
(《通考》卷一二一《王礼考一六》)
章武三年(223年)四月,先主殂……遗诏:“……百寮,发哀满三日,除服。”
(《三国蜀志》卷二《先主》)
嘉禾六年(237年)正月,诏曰:“夫三年之丧,天下之达制。”
(《三国吴志》卷二《孙权》)
汉人以宗庙之礼,移于陵墓。有人臣而告事于陵者。苏武自匈奴还,诏奉一大牢,谒武帝园庙是也。有上冢而会宗族故人,及郡邑之官者。楼护为谏大夫,使郡国,过齐,上书求上先人冢,因会宗族故人;班伯上书,愿过故郡,上父祖冢,有诏太守都尉以下会是也。有上冢而大官为之供具者。董贤为侍中驸马都尉,上冢有会,辄大官为供是也。有赠谥而赐之于墓者。阴兴夫人卒,肃宗使五官中郎将持节即墓赐策,追谥兴曰翼侯是也。有人主而临人臣之墓者。光武至湖阳,幸樊重墓;霍峻葬成都,先主率群寮临会吊祭,因留宿墓上是也。有庶民而祭古贤人之墓者。曹昭《东征赋》,“蘧氏在城之东南兮,民亦飨其丘坟”是也。人情所趋,遂成习俗。其流之弊,有如杨伦行丧于恭陵者矣,有如赵宣葬亲而不闭埏隧,因居其中,行服二十余年者矣。
(顾炎武《日知录》卷一五《墓祭》)
古之葬者……后世以楸梓槐柏杔……其后京师贵戚,必欲江南檽梓,豫章楩楠,边远下士,亦競相仿效……古者墓而不崇……今京师贵戚,郡县豪家,生不极养,死乃崇丧,或至刻金镂玉,檽梓楩楠……多埋珍宝偶人车马,造起大冢,广种松柏,庐舍祠堂,崇侈上僭。
(王符《潜夫论》卷三《浮侈篇》)
5.服饰
甲 衣服
西汉未定公服之制。至东汉明帝,始备衮冕之服。
汉初定,与民无禁。(注:师古曰,国家不设衣服车旗之禁。)
(《汉书》卷一○○上《叙传上》)
秦以战国,即天子位,灭去礼学,郊祀之服,皆以袀玄。汉承秦故。
(《后汉书》卷四○《舆服志下》)
汉承秦弊,西京……未能有所制立。及……明帝,乃始采《周官》、《礼记》、《尚书》及诸儒记说,还备衮冕之服。
(《晋书》卷二《舆服志》)
明帝永平中,议乘舆备文日月十二章,刺绣文,三公诸侯用山龙九章,九卿以下用华虫七章,皆备五采,大佩赤舃履,以承大祭。
(《通典》卷六一《礼二一》)
公卿、列侯、中二千石夫人,入庙佐祭者服皂绢上下。助蚕者缥绢上下。自二千石夫人以上至皇后,皆以蚕衣为朝服,公主、贵人、妃以上,嫁娶得服锦绮罗縠缯采十二色,重缘袍。特进列侯以上,锦缯采十二色。六百石以上,重练采九色,禁丹紫绀。三百石以上,五采,青绛黄红绿。二百石以上,四采,青黄红绿。贾人缃缥而已。(注:缃布黄色。)
(《通考》卷一一四《王礼考九》)
魏氏多因汉法。
(《通典》卷六一《礼二一》)
至于庶民则衣青绿,趋役之人则衣白。
永始四年(前13年)六月……诏曰:“……方今世俗,奢僭罔极,靡有厌足……其申敕有司,以渐禁之。青绿民所常服,且勿止。”
(《汉书》卷一○《成帝纪》)
董君绿帻傅。(注:师古曰,绿帻,贱人之服也。傅著也,即今之臂也。)
(《汉书》卷六五《东方朔传》)
成帝……微行……私奴客……皆白衣袒帻。
(《汉书》卷二七中之上《五行志中之上》)
师古曰,白衣给官府趋走贱人。
(《汉书》卷七二《龚胜传注》)
叔孙通儒服,汉王憎之。乃变其服,服短衣楚制。
(《史记》卷九《叔孙通传》)
尽卖其车骑,买一酒舍酤酒。而令文君当炉,相如身自著犊鼻裈。
(《史记》卷一一七《司马相如传》)
初充召见犬台宫,自请愿以所常被服冠见上(武帝),上许之。充衣纱縠禅衣,(注:师古曰,纱縠纺丝而织之也,轻者为纱,绉者为縠。禅衣制若今之朝服中禅也。)曲裾后垂交输,(注:张晏曰,曲裾者,如妇人衣也。如淳曰,交输割正幅,使一头狭若燕尾,垂之两旁,见于后。)冠禅步摇冠,飞翮之缨。
(《汉书》卷四五《江充传》)
取亲中裙厕牏,身自浣洒。(注:师古曰……中裙若今言中衣也。)
(《汉书》卷四六《石奋传》)
更始元年(23年)九月……时三辅吏士,东迎更始,见诸将过,皆冠帻,而服妇人衣,诸于绣镼,(注:字书无镼字,读《汉书》作……诸于上加绣,如今之半臂也。)莫不笑之。
(《后汉书》卷一上《光武帝纪上》)
乙 冠冕
高祖为亭长,乃以竹皮为冠……及贵常冠,所谓刘氏冠也……八年(前199年)三月……令……爵非公乘以上,毋得冠刘氏冠。
(《汉书》卷一《高帝纪》)
天子冠通天冠,诸侯王冠远游冠,公侯冠进贤冠。公、王冠三梁,卿大夫、尚书、二千石、博士冠两梁,千石、六百石以下至小吏冠一梁……天子十二旒,三公九,诸侯、卿七,其缨与组,各如其绶之色……祠宗庙则长冠裼玄,其武官太尉以下及侍中常侍,皆冠惠文冠。侍中常侍加貂蝉。御史冠法冠,谒者冠高山冠。其乡射行礼,公卿冠委貌……执事者皮弁服,宫门仆射冠却非,大乐郊社祝舞者冠建华……舞者所冠亦为冕,车驾出后有巧士冠。
(蔡邕《独断》)
魏因汉故事,明帝好妇人之饰,冕旒改用珊瑚珠。
(《通典》卷五七《礼一七》 )
帻者,古之卑贱执事不冠者之所服也。孝武帝幸馆陶公主家,召见董偃,偃傅青褠绿帻……董仲舒,武帝时人,其上两书曰,“执事者,皆赤帻,知皆不冠者之所服也。”元帝额有壮发,不欲使人见,始进帻服之。群臣皆随焉。然尚无巾,如今半帻而已。王莽无发,乃施巾。故语曰:“王莽秃,帻施屋。”
(蔡邕《独断》)
后汉末,王公名士以幅巾为雅。是以袁绍、崔豹之徒,虽为将帅,皆著缣巾。(注:按巾六国时,赵魏之间,通谓之承露。袁绍战败,幅巾渡河。按此则庶人及军旅皆服之。用全幅皂而向后幞发,谓之头巾,俗人谓之幞头。)
(《通典》卷五七《礼一七》)
尝于陈梁间行,遇雨,巾一角垫。时人乃故折巾一角,以为林宗巾(泰字林宗)。
(《后汉书》卷九八《郭泰传》)
初魏造白帢,横缝其前以别,后名之曰颜帢。
(《晋书》卷二七《五行志上》)
魏明帝著绣帽,被缥纨半袖,尝以见直臣杨阜。阜谏曰:“此于礼何法服邪?”帝默然。
(《宋书》卷三○《五行志一》)
丙 舃履
徐兖之郊谓之屝,自关而西谓之屦,中有木者谓之复舃,自关而东复履。其庳者谓之,下禅者谓之鞮,丝作之者谓之履,麻作之者谓之不借。
(扬子《方言》卷四)
延熹中,京都长者皆著木屐。
(《后汉书》卷二三《五行志一》)
丁 妇人髻
《东观记》曰,明帝马皇后美发,为四起大髻。
(《后汉书》卷一○上《马皇后纪注》)
桓帝元嘉中,京都妇女作愁眉、啼粧、堕马髻、折要步、龋齿笑。所谓愁眉者,细而曲折;啼粧者,薄拭目下,若啼处;墮马髻者,作一边;折要步者,足不在体下;龋齿笑者,若齿痛,乐不欣欣。
(《后汉书》卷二三《五行志一》)
汉高祖又令宫人梳奉圣髻。
(马缟《中华古今注》卷中)
长安语曰:“城中好高髻,四方高一尺;城中好广眉,四方且半额;城中好大袖,四方全匹帛。”
(《后汉书》卷五四《马援附马廖传》)
风俗狂慢,变节易度,则为剽轻奇怪之服,故有服妖。
(《汉书》卷二七中之上《五行志中之上》)
6.饮食
饼谓之饦,或谓之馄。
(扬子《方言》卷一三)
光武自蓟东南驰……至饶阳无蒌亭,时天寒烈,众皆饥疲,异上豆粥。明旦,光武谓诸将曰:“昨得公孙(异字)豆粥,饥寒俱解。”
(《后汉书》卷四七《冯异传》)
诸葛亮南征,将渡泸水,土俗杀人首祭神。亮令以羊豕代。取面画人头祭之,馒头名始此。
(陈元龙《格致镜原》卷二五《引事物纪原》)
至王莽始有啖面……之文。
(史绳祖《学斋占毕》卷四)
会稽人顾翱……事母至孝。母好食雕胡饭,常帅子女,躬自采撷。
(《西京杂记》卷五)
五侯不相能,宾客不得往来。娄护丰辩,传食五侯间,各得其欢心。竞致奇膳,护乃合以为鲭,世称五侯鲭,以为奇味焉。
(《西京杂记》卷二)
诏曰:“凡供荐新味,多非其节,或郁养强执,或穿掘萌芽。”
(《后汉书》卷一○上《邓皇后纪》)
豆腐,淮南王刘安造,又名黎祁。
(高士奇《天禄识余》卷上)
酸醎酢淡辨浊清。
(史游《急就章》第十五)
自汉以来,常严酒禁。
后元年(前163年)三月……诏曰:“……无乃……为酒醪,以靡谷者多……与。”
(《汉书》卷四《文帝纪》)
汉兴有酒酤,酤禁。其律三人以上,无故群饮酒,罚金四两。
(《通考》卷一七《征榷考四》)
永兴二年(154年)九月……诏曰:“……其禁郡国不得卖酒,祠祀裁足。”
(《后汉书》卷七《桓帝纪》)
汉末,曹操表奏酒禁,孔融争之。
(《通考》卷一七《征榷考四》)
时天旱禁酒,酿者有刑。
(《三国蜀志》卷八《简雍传》)
7.家族
甲 家教
何……为家,不治垣屋。曰:“后世贤,师吾俭。不贤,毋为势家所夺。”
(《史记》卷五三《萧相国世家》)
万石君家,以孝谨闻乎郡国。
(《汉书》卷四六《石奋传》)
贤而多财,则损其志;愚而多财,则益其过。
(《汉书》卷七一《疏广传》)
龙伯高,敦厚周慎,口无择言,谦约节俭,廉公有威。吾爱之重之,愿汝曹効之。杜季良,豪侠好义,忧人之忧,乐人之乐,清浊无所失。父丧致客,数郡毕至。吾爱之重之,不愿汝曹効也。
(《后汉书》卷五四《马援传》)
樊宏……父重……世善农稼,好货殖。重性温厚,有法度。三世共财,子孙朝夕礼敬,常若公家。其营理产业,物无所弃,课役童隶,各得其宜。故能上下戮力,财利岁倍。
(《后汉书》卷六二《樊宏传》)
陈万年……为郡吏……以高第入为右扶风……内行修,然善事人。赂遗外戚许、史,倾家自尽……竟代定国(于定国)为御史大夫……子咸,字子康……万年尝病,命咸教戒于床下,语至夜半,咸睡,头触屏风,万年大怒,欲杖之……咸叩头谢曰:“具晓所言,大要教咸也。”
(《汉书》卷六六《陈万年传》)
乙 分居
凡同居上也,通有无次也,让其下耳。
(应劭《风俗通义》卷四《过誉篇》)
灵献之世……选用失于上……贡举轻于下……故时人语曰:“举秀才,不知书;察孝行,父别居。”
(葛洪《抱朴子外篇》卷二《审举篇》)
蔡邕……与叔父、从弟同居,三世不分财,乡党高其义。
(《后汉书》卷九○下《蔡邕传》)
丙 居乡
召驯,字伯春……俶傥不拘小节……以志义闻乡里,号之曰,“德行恂恂召伯春。”
(《后汉书》卷一○九下《召驯传》)
张湛……矜严好礼,动止有则……及在乡党,详言正色,三辅以为仪表。
(《后汉书》卷五七《张湛传》)
同郡袁绍,公族豪侠,去濮阳令归,车徒甚盛。将入郡界,乃谢遣宾客曰:“吾舆服岂可使许子将(劭字)见?”遂以单车归家……劭与靖(劭从兄)俱有高名,好共核论乡党人物,每月辄更其品题,故汝南俗有月旦评焉。
(《后汉书》卷九八《许劭传》)
度辽将军皇甫规,解官归安定。乡人有以货得雁门太守者……书刺竭规,规卧不迎……有顷,又白王符在门。规素闻符名,乃惊遽而起,衣不及带,屣履出迎……时人为之语曰:“徒见二千石,不如一缝掖。”
(《后汉书》卷七九《王符传》)
东莱司马均……字少宾,安贫好学,隐居教授,不应辟命,信诚行乎州里。乡人有所计争,辄令祝少宾,不直者终无敢言。
(《后汉书》卷六六《贾逵传》)
寔在乡闾,平心率物。其有争讼,辄求判正,晓譬曲直,退无怨者。
(《后汉书》卷九二《陈寔传》)
蔡衍……以礼让化乡里。乡里有争讼者,辄诣衍决之,其所平处,皆曰无怨。
(《后汉书》卷九七〈蔡衍传》)
丁 豪宗
汉初徙六国世家大族于关中,实纳娄敬之议,所以塞乱源也。
臣愿陛下,徙齐诸田、楚昭、屈、景、燕、赵、韩、魏后及豪杰名家,且实关中。
(《汉书》卷四三《娄敬传》)
九年,十一月,徙齐楚大族昭氏、屈氏、景氏、怀氏、田氏五姓关中,与利田宅。
(《汉书》卷一下《高帝纪下》)
汉代抑制豪强赀富,吏事亦以此为能。一代大家族颇少,独世禄后家不受限制,故金、张、许、史,及东京诸后族,乃为高门之始。
济南氏,宗人三百余家豪猾,二千石莫能制。于是景帝拜都为济南守,至则诛氏首恶。
(《汉书》卷九○《郅都传》)
迁为河内都尉,至则族灭其豪穰氏之属。
(《汉书》卷九○《义纵传》)
王温舒……迁为河内太守……捕郡中豪猾,相连坐千余家。
(《汉书》卷九○《王温舒传》)
迁颍川太守。郡大姓原、褚,宗族横恣,宾客犯为盗贼,前二千石莫能禽制。广汉既至数月,诛原、褚首恶。
(《汉书》卷七六《赵广汉传》)
为涿郡太守,时郡比得不能太守,涿人毕野白等由是废乱,大姓西高氏、东高氏,自郡吏以下,皆畏避之,莫敢与牾。咸曰:“宁负二千石,无负豪大家。”宾客放为盗贼,发辄入高氏,吏不敢追、浸浸日多,道路张弓拔刃,然后敢行。其乱如此。延年至,遣掾蠡吾赵绣按高氏,得其死罪。
(《汉书》卷九○《严延年传)
8.奴婢
汉代有私奴,有官奴。私奴由于掠卖,或掠他族为奴。
高祖乃令民得卖子。
(《汉书》卷二四上《食货志上》)
羌无弋爰剑者……羌人谓奴为无弋,以爰剑尝为奴隶,故因名之。
(《后汉书》卷一一七《西羌传》)
安定降羌烧何种,胁诸羌数百人反叛,郡兵击灭之,悉没入弱口为奴婢。
(《后汉书》卷一一七《西羌传》)
私人蓄奴,以之计富,且令奴作生产事业。
卓王孙僮客八百人,程、郑亦数百人。
(《汉书》卷五七上《司马相如传上》)
蓄奴者众,国家始有限制之法。
绥和二年(前7年)六月……诏曰:“……诸侯王、列侯、公主、吏二千石及豪富民,多畜奴婢,田宅亡限……其议限列,有司条奏……诸侯王,奴婢二百人;列侯、公主,百人;关内侯、吏民,三十人。年六十以上、十岁以下,不在数中……诸名田,畜奴婢,过品皆没入县官……官奴婢五十以上,免为庶人。
(《汉书》卷一一《哀帝纪》)
官奴由于犯罪,官给廪食,年五十得免为庶人,不免亦得买卖。
诸官奴婢十万余人,戏游亡事,税良民以给之,岁费五六钜万,宜免为庶人。
(《汉书》卷七二《贡禹传》)
正始七年(246年)八月,诏曰:“属到市观,见所斥卖官奴婢,年皆七十,或癃疾残病,所谓天民之穷者也,且官以其力竭而复鬻之,进退无谓。其悉遣为良民,若有不能自存者,郡县振给之。”
(《三国魏志》卷四《齐王芳》)
光武为救济私奴婢,屡有诏免除,其风终不能革。
建武二年(26年)五月……诏曰:“民有嫁妻卖子欲归父母者,恣听之,敢拘执,论如律。”
(《后汉书》卷一上《光武帝纪上》)
七年,五月……诏“吏人遭饥乱,及为青徐贼所略为奴婢下妻,欲去留者,恣听之。敢拘制不还,以卖人法从事”……十一年,二月,诏曰:“天地之性人为贵。其杀奴婢不得减罪。”……八月……诏曰:“敢灸灼奴婢,论如律。免所灸灼者为庶民。”十月,诏除奴婢射伤人弃市律”……十二年,三月,诏“陇蜀民,被略为奴婢自讼者,及狱官未报,一切免为庶民”……十三年,十二月,诏“益州民,自八年以来,被略为奴婢者,皆一切免为庶民,或依讬为人下妻欲去者,恣听之。敢拘留者,比青徐二州,以略人法从事”……十四年,十二月,诏“益凉二州奴婢,自八年以来,自讼在所官,一切免为庶民。卖者无还直。”
(《后汉书》卷一下《光武帝纪下》)
延平元年(106年)六月……诏……曰:“……诸官府郡国王侯家奴婢,姓刘及疲癃羸老,皆上其名,务令实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