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南宋文帝元嘉十六年(439年),魏统一北方,至隋文帝开皇九年(589年),灭陈统一止,共一百五十一年。
南朝
宋 自刘裕代晋(420年),至顺帝禅于齐(479年),凡八传,共六十年。
高祖武皇帝 姓刘,名裕,字德舆,彭城绥舆里人,勇健有大志,仅识文字,以卖履为业,好摴蒲,为乡闾所贱。刘牢之击孙恩(妖人倡乱),引裕参军事,以功为下邳太守。后讨平桓玄,遂执朝政,平后秦归,进爵宋王。旋受晋禅,即皇帝位,国号宋,改元永初(三年)。在位凡三年。
少帝 名义符,武帝长子。嗣立,改元景平(一年)。帝与宰相徐羡之、傅亮、谢晦等有隙,为羡之等所废,寻弑之。在位凡一年。
太祖文皇帝 名义隆,武帝第三子,封宜都王。少帝废,大臣迎立之。改元元嘉(三十年)。帝即位后,讨羡之、亮、晦,均诛之。躬勤政事,孜孜无怠,政平讼理,自江左之政,所未有也。太子劭无道,欲废之,劭乃弑帝。在位凡三十年。
世祖孝武皇帝 名骏,文帝第三子,封武陵王。诛劭继立,改元孝建(三年)、大明(八年)。帝疏忌宗室,削弱其权,多所翦除,大臣亦有遭杀戮者。在位凡十一年。
前废帝 名子业,孝武帝长子,嗣立,改元永光、景和。帝荒淫无度,而刻薄与孝武相同,旧臣多被诛戮。湘东王刘彧(为帝幽囚,备遭辱苦),密结帝左右寿寂之等弑之。
太宗明皇帝 名彧,文帝第十一子,封湘东王。废帝遇弑,继立,改元泰始(七年)、泰豫(一年)。初,废帝欲杀江州刺史晋安王子勋(孝武子),长史邓琬奉之起兵,帝即位,谕罢兵,不听,称帝于寻阳。是时四方贡计,并诣寻阳,朝廷所保,唯丹阳、淮南等数郡而已。旋命沈攸之等讨平之。于是益忌孝武子孙,诛杀殆尽。帝末年,大事营建,军旅不息,府藏空虚,天下骚然,民不堪命,宋业遂衰。在位凡八年。
后废帝 名昱,明帝太子,嗣立,改元元微(四年)。帝荒淫过于前废帝,左右阳玉夫弑之。在位凡四年。
顺皇帝 名准,明帝第三子、封安成王。废帝殒,萧道成奉太后命立之,改元昇明(三年)。在位凡三年。禅于齐,寻遇害,宋亡。
(以上据《通考•帝系考》及《宋书》纪、传。)
附帝系表
齐 自萧道成代宋(479年),至和帝禅于梁(502年)。凡七传,共二十四年。
太祖高皇帝 姓萧,名道成,字绍伯,东海兰陵人。父承之仕宋,至南泰山太守。承之为宋将,数与北方相攻战。道成以将门子,亦屡与征讨。宋明帝之世,渐见信用,及平桂阳王休范之乱,(休范,文帝子。明帝卒,后废帝立,休范为江州刺史,举兵反,袭建康,道成讨平之。)威望始隆。苍梧王(后废帝)遇害,迎立顺帝,进封齐王。后废顺帝自立,国号齐,建元建元(四年)。在位凡四年。
世祖武皇帝 名赜,高帝长子,嗣立,改元永明(十一年)。帝从高帝同起艰难,留心政治,永明之政,比元嘉焉。在位凡十一年。
废帝郁林王 名昭业,武帝长孙,嗣立,改元隆昌。为西昌侯萧鸾所弑。
废帝海陵恭王 名昭文,文惠太子长懋(武帝子)第二子也。萧鸾奉之继立,改元延兴,寻复废之。在位凡四月。
高宗明皇帝 名鸾,高帝兄子也。既废二王,继立,改元建武(四年)、永泰(一年)。帝杀高武子孙无遗,萧氏遂衰。在位凡五年。
废帝东昏侯 名宝卷,明帝第二子,嗣立,改元永元(三年)。淫昏嗜杀,为南朝诸帝之最。帝杀尚书令萧懿,其弟衍为雍州刺史起兵反,率众东下,败帝军,围建康。帝为新除雍州刺史王珍国、侍中张稷等所害。在位凡三年。
和帝 名宝融,明帝第八子,封南康王,出为荆州刺史。萧衍反,奉为帝。东昏侯既被杀,即帝位,改元中兴(一年)。在位凡一年,禅于梁,齐亡。
(以上据《通考•帝系考》,参以《南齐书》纪、传。)
附帝系表
梁 自萧衍代齐(502年),至敬帝禅于陈(557年)凡四传,共五十六年。
高祖武皇帝 姓萧,名衍,字叔达,南兰陵中都里人,齐之同族也。齐明帝时,为雍州刺史镇襄阳,知齐将乱,潜造器械,密为之备。及兄懿被杀,遂起兵,入建康,立和帝,独揽政权,进爵梁王,寻废和帝自立,国号梁。建元天监(十八年)、普通(七年)、大通(二年)、中大通(六年)、大同(十一年)、中大同(一年)、太清(三年)。帝勤政事,尚文学,境内称治。晚年好佛,三次舍身同泰寺,由是政刑不立,百度废弛。又纳东魏将侯景,终为景所制,忧愤而死,在位凡四十八年。
太宗简文皇帝 名纲,武 帝第三子,昭明太子卒,立为太子。嗣立,改元大宝(二年),受制于侯景,复为所弑。在位凡二年。
世祖孝元皇帝 名绎,武帝第七子,封湘东王,为荆州刺史,镇江陵。侯景篡立,乃遣陈霸先、王僧辩分道讨诛景,即帝位,都江陵,改元承圣(三年)。西魏攻之,城陷遇害。在位凡三年。
敬皇帝 名方智,元帝第九子,封晋安王。魏克江陵,陈霸先、王僧辩等迎之至建康,以太宰承制,寻即帝位,改元绍泰(一年)、太平(二年)。在位凡(三年),禅于陈,梁亡。
后梁 自萧詧建国(梁敬帝绍泰元年,555年),至后主灭于隋(陈后主祯明元年,587年),凡三传,共三十年。
中宗宣皇帝 名詧,武帝孙也。大通时,封岳阳王,为雍州刺史镇襄阳。侯景执政时,与湘东王绎(元帝)相攻,战败降于西魏。及敬帝立,魏亦立詧于江陵使称帝,以兵守之,为北朝之附庸,改元大定(七年)。在位凡七年。
世宗明皇帝 名岿,宣帝第三子。嗣立,改元天保(二十四年)。在位凡二十四年。
后主 名琮,明帝太子。嗣立,改元广运(二年)。在位凡二年,为隋所废。
(以上据《通考•帝系考》及《梁书》纪、传《周书•萧詧传》。)
附帝系表
陈 自陈霸先代梁(557年),至后主灭于隋(589年),凡五传,共三十三年。
高祖武皇帝 姓陈,名霸先,字兴国,吴兴长城下若里人。初仕梁,为广州刺史萧映中直兵参,以高要太守起兵讨侯景,与王僧辩同有大功。西魏害元帝,乃同迎晋安王承制。北齐送贞阳侯萧明(萧懿子,守彭城为魏所俘),来主梁嗣,僧辩纳之。帝杀僧辩,黜萧明,而立晋安王(敬帝),遂专朝政,进爵为陈王。已而废敬帝自立,国号陈,建元永定(三年)。在位凡三年。
世祖文皇帝 名蒨,武帝兄道谭之长子,封临川王。继立,改元天嘉(六年)、天康(一年)。帝起自艰难,知民疾苦,明察俭约,尤勤政事,为陈之令主。在位凡七年。
废帝 名伯宗,文帝长子。嗣立,改元光大(二年)。为安成王顼所废,在位凡二年。
高宗宣皇帝 名顼,文帝之弟。继立,改元太建(十四年)。在位凡十四年。
后主 名叔宝,宣帝太子。嗣立,改元至德(四年)、祯明(三年)。帝荒淫无度,兴土木,宠女色,尚浮华,长于文学而轻武士。将帅有过,辄夺其兵,配以文吏,于是臣民解体,国势益衰。隋文帝开皇九年,遣兵伐陈,入建康,擒叔宝。在位凡七年,陈亡。
(以上据《通考•帝系考》及《陈书•纪传》。)
附帝系表
北朝
魏 既奄有北方,当宋一代,为其最强盛之时。至齐稍衰,至梁而分为东魏、西魏,东魏篡于齐,西魏篡于周。周又灭齐,而篡于隋。隋再灭后梁及陈,始结南北对峙之局,中国始复归于一,以成秦汉以后第二回之大一统局面。
魏 自拓跋珪改称魏王(晋孝武帝太元十一年,386年),至恭帝禅于周(556年),凡十七传,共一百七十一年。
太祖道武皇帝 姓拓跋,名珪,其先世为代北鲜卑君长。秦苻坚自淮南败归,国中大乱,珪称代王,旋改称魏王,建元登国(十年)、皇始(二年),取燕称帝,国号魏。改元天兴(六年)、天赐(五年)。帝晚年嗜杀,朝野危惧,其子清河王绍弑之。在位凡二十三年。
太宗明元皇帝 名嗣,道武帝长子,封齐王,诛绍继立,改元永兴(五年)、神瑞(二年)、泰常(八年),在位凡十五年。
世祖太武皇帝 名焘,明元帝长子。嗣立,改元始光(四年)、神(四年)、延和(三年)、太延(五年)、太平真君(十一年)、正平(一年)。帝时击破夏国,灭北燕、北凉,统一北方。晚年以太子晃监国,为宦官宗爱所构,以忧卒,后悟其无罪,追悼不已,宗爱惧,弑之。在位凡二十八年。
高宗文成皇帝 名濬,太武帝嫡孙。宗爱弑太武帝,立南安王余,余谋夺爱权,爱怒,又弑之。帝继立,改元兴安(二年)、兴光(一年)、太安(五年)、和平(六年),在位凡十四年。
显祖献文皇帝 名弘,文成帝长子。嗣立,改元天安(一年)、皇兴(四年)。帝慕黄老浮屠之学,有遗世之志,传位于太子,自称太上皇。在位凡五年。
高祖孝文皇帝 名宏,献文帝太子。嗣立(宋明帝泰始七年,471年,改元延兴(五年)、承明(一年)、太和(二十三年)。帝迁都洛阳,改姓元氏,为魏之令主。在位凡二十九年。
世宗宣武皇帝 名恪,孝文帝第二子。嗣立,改元景明(四年)。正始(四年)、永平(四年)、延昌(四年)。在位凡十六年。
肃宗孝明皇帝 名诩,宣武帝第二子。嗣立,改元熙平(二年)、神龟(二年)、正光(五年)、孝昌(三年)、武泰。为母胡太后所杀。在位凡十二年。
敬宗孝庄皇帝 名子攸,献文帝孙,彭城王勰第二子,封长乐王。明帝殂,尔朱荣立之,改元永安(二年)。帝诛尔朱荣,为尔朱兆所杀。在位凡二年。
长广王 献文帝孙,咸阳王禧子。孝庄帝杀尔朱荣,尔朱兆反,据晋阳,奉晔为帝,改元建明(一年)。及兆入洛阳,执孝庄帝,挟还晋阳,缢杀之。又以晔疏远,无人望,废之。在位凡一年。
节闵帝亦称前废帝 名恭,献文帝孙,广陵王羽子。尔朱兆等废晔,遂立恭,改元普泰。尔朱氏败,为高欢所杀。
后废帝 名朗,太武帝子晃玄孙,章武王融第三子,为渤海太守。高欢起兵讨尔朱氏,乃推戴之立于信都,改元中兴(一年)。欢既得志,杀节闵帝,帝亦被害。在位凡一年(两废帝同时并立)。
孝武皇帝 名修,孝文帝孙,广平王怀之第三子。封平阳王,高欢迎立之(梁武帝中大通四年,532年)。改元太昌、永兴、永熙(三年)。帝欲图欢不胜,奔于宇文泰。于是魏分东西(中大通六年,534年)。帝寻为泰所杀。在位凡三年。
东魏
孝静皇帝 名善见,孝文帝之玄孙,河清王亶之世子。孝武既入关,高欢奉立为帝,改元天平(四年)、元象(一年)、和兴(四年)、武定(八年)。在位凡十七年,禅位于齐(高洋),东魏亡。
西魏
文皇帝 名宝炬,孝文帝之孙,京兆王愉之子,封南阳王。孝武被害,宇文泰立之,改元大统(十七年)。在位凡十七年。
废帝 名钦,文帝长子。嗣立,不建年号,在位凡二年。为宇文泰所废,寻弑之。
恭皇帝 名廓,文帝第四子。嗣立,在位凡三年,禅位于周(宇文觉),西魏亡。
(以上据《通考•帝系考》及《魏书》纪、传。)
附帝系表
齐 自高洋代东魏(梁简文帝大宝元年,550年),至幼主灭于周(陈宣帝太建九年,577年),凡六传,共二十八年。
显祖文宣皇帝 姓高名洋,字子进,渤海蓨人,高欢之次子,受东魏禅,国号齐,建元天保(十年)。帝初得国,颇能治其军民,后嗜酒昏狂,滥杀无辜,凡所作为,如有心疾。在位凡十年。
废帝 名殷,文宣太子。嗣立,改元乾明,为常山王高演所弑。
孝昭皇帝 名演,高欢第六子。杀殷继立,改元皇建(一年)。在位凡一年。
世祖武成皇帝 名湛,高欢第九子。继立,改元太宁(一年)、河清(三年)。荒怠无道,齐政始乱。后禅位于太子,称太上皇。在位凡四年。
后主 名纬,武成帝长子。嗣立,改元天统(五年)、武平(六年)、隆化(一年)。为周兵所逼,传位于太子恒,自称太上皇。在位凡十二年。
幼主 名恒,后主之长子。嗣立,改元承光(一年)。周师破邺,后主与帝俱亡走,为周所获。在位凡一年,齐亡。
(以上《据通•考帝系考》及《北齐书》纪传。)
附帝系表
周 自宇文觉代西魏(梁敬帝太平元年,556年),至静帝禅于隋(陈宣帝太建十三年,581年),凡五传,共二十六年。
孝闵帝 姓宇文,名觉,代郡武川鲜卑人,宇文泰之第三子,受西魏禅,国号周,不改元。晋公护久专政,帝欲除之,反为所害。在位凡一年。
共宗明皇帝 名毓,泰之长子,护废杀孝闵帝,迎而立之。改元武定(二年)、武成(二年),复为护所杀。在位凡四年。
高祖武皇帝 名邕,泰之第四子。继立,改元保定(五年)、天和(六年)、建德(六年)、宣政(一年)。帝立之十二年(建德元年,572年),诛护,始亲政。帝沈毅有智谋,克己励精,听览不倦,用法严整,群下畏服,至于征伐之处,躬在行阵,灭北齐,统一北方。在位凡十八年。
宣皇帝 名赟,武帝长子。嗣立,改元大成。帝荒淫无度,周政遂衰。帝弃位于太子阐,称天元皇帝。
静帝 名阐,宣帝长子。嗣立,改元大象(二年)、大定(一年)。初,宣帝立隋公杨坚之女为后,(坚,杨忠之子。忠初从宇文泰入关,以功封隋公,赐姓普六茄氏。)及殂,静帝年幼,内史上大夫郑译等,矫诏引坚辅政。坚大杀周宗室,尽握朝权。相州总官尉迟迥,郑州总管司马消难,益州总管王谦等,起兵讨坚,皆为坚所败。帝禅位于隋(杨坚)。在位凡三年,周亡。
(以上据《通考•帝系考》及《周书》纪、传。)
附帝系表
附帝系表
一 南北朝之疆域
1.南朝
宋 都建业。
自夷狄乱华,司、冀、雍、凉、青、并、兖、豫、幽、平诸州,一时沦没……江左又分荆为湘,或离或合。凡有扬、荆、湘、江、梁、益(宁)、交、广,其徐州则有过半,豫州唯得谯城而已。及至宋世,分扬州为南徐,徐州为南兖,扬州之江西悉属豫州。分荆为雍,分荆湘为郢,分荆为司,分广为越,分青为冀,分梁为南北秦。太宗初,索虏南侵,青、冀、徐、兖及豫州、淮西,并皆不守。自淮以北,化成虏庭,于是于钟离置徐州,淮阴为北兖,而青冀二州治赣榆之县。
(《宋书》卷三五《州郡志序》)
宋武北平广固(灭南燕),西定梁益(灭后蜀),又克长安(灭后秦),尽得河南之地。长安寻为赫连勃勃所陷,至废帝荥阳王景平中,虎牢以西,复陷于后魏。今大较以孝武大明为正,凡二十有二州,扬治建业,南徐治京口,徐治彭城,南兖治广陵,兖治瑕,南荆河治历阳,荆河治汝南,江治浔阳,青治临淄,冀治历城,司治义阳,荆治南郡,郢治江夏,湘治临湘,雍治襄阳,梁治南郑,秦亦治南郑,益治成都,宁治建宁,广治南海,交治龙编,越治临鄣,郡凡二百三十有八,县千一百七十有九。初文帝元嘉中,遣将北伐,水军入河克魏确磝(山东东阿南山)。滑台、虎牢、洛阳四城。其后又失,又分军北伐。西军克弘农、开方二城,以东攻滑台不克,而平确磝守之,寻皆败退。于是后魏主太武,总师经彭城,临江屯于瓜步(江苏仪征县南),退攻盱眙,不拔而旋。明帝时,后魏又南侵,淮北、青、冀、徐、兖四州,及荆河州西境悉陷没,则长淮为北境,侨徐兖于淮南,(注:淮阴立兖州,钟离立徐州。)立青冀二州寄治赣榆。其后十余年,而宋亡。然初强盛也,南郑、襄阳、悬瓠(河南汝南县)、彭城、历城、东阳,皆为宋氏藩捍。
(《通典》卷一七一《州郡一》)
齐 都建业。
齐氏淮北之地,所以全少,青州治朐山,冀治涡口,荆河治寿春,北兖治淮阴,北徐治钟离(安徽凤阳县),又置巴东治巴,其余州郡,悉因宋代。州二十有三,郡三百九十有五,县千四百七十有四。其后频为后魏所侵。至东昏永元初,沔北诸郡,相继败没。又遣军北伐,败于马圈,退屯盆城,又失寿春。(注:永元二年,荆河州刺史裴叔业,以城叛入魏。)后三年齐亡。始全盛也,南郑、樊城、襄阳、义阳、寿春、淮阳、角城、涟口、朐山(江苏东海县),为重镇。
(《通典》卷一七一《州郡一》)
梁 都建业。侯景乱后,元帝都江陵,魏人灭之,敬帝复都建业。
梁氏州郡,多沿旧制。天监中,州二十有三,郡三百五十,县千二十有五,其后更有析置。大同中,州百有七,郡县亦称于此。自侯景逆乱,建康倾陷,坟籍散逸,不可得而详焉。初武帝受禅数年,即失汉川及淮西之地。(注:天监三年,梁州刺史夏侯道迁,以本部叛降后魏,自剑阁以北并陷没。又魏将元英破将军马仙埤于义阳失地。)其后诸将频年与魏军交战于淮南淮北,互有胜负……中大通初,大举北伐,淮北城镇相次克平,直至洛阳,暂为梁有,其后又复汉中。至东魏将侯景以河南地降,逆乱相寻,有名无实。及景平后,江北之地,悉陷高齐,汉川蜀川,及于西魏。大抵雍州、下溠戍、夏口、白苟堆、硖石城、合州、钟离、淮阴、朐山为重镇。
(《通典》卷一七一《州郡一》)
陈 都建业。
陈氏比于梁代,土宇弥蹙,西不得蜀汉,北失淮肥,以长江为境,有州四十有二,郡百有九,县四百三十有八。宣帝大建中,频年北伐,诸将累捷,尽复淮南之地,更经略淮北,大破齐军于吕梁。及旋师,属高齐国亡,又总军北伐至吕梁,周军来拒,又大破之。旋为周军所败,悉虏其众,自是江北之地,尽没于周。又以长江为界,及隋军来伐,遣将守狼尾滩、荆门、安蜀城、公安,巴陵以下,并风靡退败。隋军自采石(注:隋将韩擒虎龙陷之)、京口(注:贺若弼袭陷之),渡江而平之。
(《通典》卷一七一《州郡一》)
2.北朝
魏 初都平阳,孝文帝迁洛阳。
后魏起自北方,至道武率兵下山东,攻拔慕容宝(后燕)中山,遂有河北之地,于是迁都平城。慕容氏丧败,遣将南略地,至于滑台、许昌、彭城。明元帝泰常中,始于滑台、许昌置兵镇守,太武帝时,又得蒲阪、长安、统万(破夏)。神中,宋师来伐,确磝、滑台、虎牢戍将皆不守,寻并复之。太延以后,东平辽东(灭北燕),西平姑臧(灭北凉),于是西至流沙,东接高丽,所未得者,汉中及南阳、悬瓠、彭城、青州之南而已。其后帝自南征,遂临瓜步,宋淮北城镇守将多有败没。献文天安初,自河之南,长淮之北,皆为魏有。孝文迁都洛阳,频岁亲征,皆渡淮沔。宣武初,又得寿春,续收汉川至于剑阁,兼得淮西之地。庄帝时,梁军洛阳,数旬败走,尔后内难相继,不暇外略。三四年后,分为东西魏矣,皆权臣擅命。自永安末年,尔朱世隆称兵入洛,图籍散亡,不可详记。今按旧史,管州百十有一,郡五百十有九,县千三百五十有二。自太武以后,渐更强盛,东征西伐,克定中原,属宋明以后,及于齐梁,国土渐蹙,自守不暇,虽时有侵掠,而退不旋踵。故魏之城镇,少被攻围,因利进取,不常所守也。
(《通典》卷一七一《州郡一》)
齐 都邺。
北齐神武,东魏天平末,大举西伐至蒲津。西魏乘胜攻陷陕州,神武西至沙苑,西军又胜袭陷洛阳。明年,西师又至于河阴。时拒守河阳城,西师败归。其后神武攻围西魏玉壁,不克。西师来伐,至于邙山。后神武又围玉壁,不克。文襄遣将围颍川,拔之。于是,河南自洛阳之西,河北自晋州之西,悉入西魏。文宣之代,命将略地,南际于江矣。武成河清中,筑戍于轵关。其年,周军至洛阳败还。后主武平中,陈军来侵,尽失淮南之地,周师攻拔河阴大城。后主隆化末,西师攻拔晋州,因之国灭。自东西魏之后,天下三分,梁陈有江东,宇文有关西,高氏据河北,有州九十有七,郡百六十,县三百六十有五。(《读史方舆纪要》注:《后周书》,周灭齐得州五十,郡一百六十二。时齐共有六十州,其淮南十州先没于陈。)当齐神武之时,与周文帝抗敌十三四年间,凡四出师大兴西伐,周师东讨者三焉。自文宣之后,才守境而已。大抵西则姚襄城、洪洞、晋州、武平关、柏崖、轵关、河阳,南则虎牢、洛阳、北荆州、孔城防、汝南郡、鲁城,置兵以防周寇。及陈师侵轶,数岁齐亡,南境要害,未遑制置也。
(《通典》卷一七一《州郡一》)
周 都长安。
周文帝,西魏大统中,东魏师至蒲津。文帝东征,克陕州,兼得宜阳郡、邵郡,东师又至沙苑。后文帝东征至河阴,先胜后败,筑城于玉壁。文帝又至邙山,先胜后败,得梁雍州。废帝初,克平汉中,又遣军平蜀。文帝西征至姑臧,后又平江陵。自是疆理西有姑臧,西南有全蜀,南至于江矣。其河南自洛阳之东之北,河东自平阳之界,属于高齐。至武帝建德中,东征拔齐晋州城,寻又东征,破齐师于晋州城下,乘胜平齐。后遣军破陈军于吕梁。其东南之境,尽于长沙。通计州二百十有一,郡五百八,县千二十有四。当全盛战争之际,则玉壁、邵郡、齐子岭、通洛防、黄栌三城、宜阳郡、陕州、主刬、三荆、三鸦镇,置兵以备东军。
(《通典》卷一七一《州郡一》)
按自东晋以迄隋初,南北州郡,建置纷如,最为淆乱。所立州郡县之数,多难实举,大抵江左则纷纶于晋宋,增于齐,甚于梁;北方则元魏正始(宣武帝)之际,下逮东西魏之余,同一繁复者也。
魏晋以来,迁徙百计,一郡分为四五,一县割成两三,或昨属荆豫,今隶司兖,朝为零桂之士,夕为庐九之民,去来纷扰,无暂止息。版籍为之浑淆,职方所以不能记。
(《宋书》卷一一《律志序》)
自夷狄乱华,司、冀、雍、凉、青、并、兖、豫、幽、平诸州一时沦没,遗民南渡,并侨置牧司,非旧土也。江左……凡有扬、荆、湘、江、梁、益、交、广,其徐州则有过半,豫州唯得谯城(河南夏邑县)而已。及至宋世……太宗初,索虏南侵……自淮以北,化成虏庭……地理参差,其详难举。实由名号骤易,境土屡分,或一郡一县,割成四五;四五之中,亟有离合。千回百改,巧历不算,寻校推求,未易精悉。
(《宋书》卷三五《州郡志序》)
梁天监十年(511年)以前,大抵因宋齐之旧,是后州名浸多,废置离合,不可胜纪。大同二年(536年),朱异奏顷置州稍广,小大不伦,请分五品,其位秩高卑,参僚多少,皆以是为差。于是上品二十州,次十州,又次八州,又次二十三州,下二十一州。时方事征伐,恢拓境宇,北逾淮汝,东距彭城,西开牂牁,南平俚洞,(注:交广界表俚人,依阻深险,各自为洞。)纷纶甚众,故异请分之。其下者皆异国之人,徒有州名,而无土地。或因荒徼之民,所居村落,置州及郡县,刺吏守令,皆用彼人为之,尚书不能悉领,山川险远,职贡鲜通。五品之外,又有二十余州,不知处所。凡一百七州,又以边境镇戍,虽领民不多,欲重其将帅,皆建为郡,或一人领二三郡。州郡虽多,户口耗矣。
(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四)
天保七年(556年)十一月,诏曰:“……两汉承基,曹马属统,其间损益,难以胜言。魏自明帝孝昌之季,禄去公室,政出多门……是使豪家大族,鸠率乡部,托迹勤王,规自署置……牧守令长,虚增其数,求功录实,谅足为烦……而丁口灭于畴日,守令倍于昔辰……要荒之所,旧多浮伪;百室之邑,便立州名;三户之民,空张郡目……循名督实,事归乌有。”
(《北齐书》卷四《文宣帝纪》)
尚希时见天下州郡过多,上表曰:“……窃见当今郡县,倍多于古,或地无百里,数县并置,或户不满千,二郡分领。所谓民少官多,十羊九牧……今存要去闲,并小为大……”帝隋高祖览而嘉之,于是遂罢天下诸郡。
(《隋书》卷四六《杨尚希传》)
南北朝疆域简表
南北朝侨立州郡至繁,兹依晋宋志为纲,分疏南北各州。州数与志不尽合,则存废不时之故。
二 南朝之治乱
1.宋初之政治
宋自文帝以后,诸王作乱,自相残杀,以无关大局,故仅记其初政。
甲 武帝之人才政治
京兆韦华……叛晋奔于兴。兴引见东堂谓华曰:“晋自南迁,承平已久,今政化风俗何如?”华曰:“晋主虽有南面之尊,无总御之实,宰辅执政,政出多门,权去公家,遂成习俗。刑纲峻急,风俗奢宕,自桓温谢安已后,未见宽猛之中。”
(《晋书》卷一一七《载记第一七•姚兴上》)
自晋中兴以来,朝纲弛紊,权门兼并,百姓流离,不得保其产业。桓玄颇欲厘改,竟不能行。帝既作辅,大示轨则,豪强肃然,远近禁止……先是山湖川泽,皆为豪强所夺,百姓薪采渔钓,皆责税直,至是禁断之。
(《南史》卷一《宋武帝纪》)
据此观之,可见世族专政之害。武帝出身草泽,思惩其弊,颇加抑制,而佐命元勋,多出寒门,惟当时门户之见,积重难返。凡寒族而登要路者,率以恩倖目之,而史家并有恩倖传之作,未免失衡。至武帝所拔擢之人,率建殊功,兹略举数人,以概其余。
刘穆之,字道和,小字道人,东莞莒人也。世居京口,初为琅邪府主簿……往见帝,帝谓曰:“我始举大义,须一军吏甚急,谁堪其选?”穆之曰:“无见逾者。”帝笑曰:“卿能自屈,吾事济矣。”即于坐受署。从平建邺诸大处分,皆仓卒立定,并穆之所建,遂动见谘询……帝北伐……转穆之左仆射,领监中军二府军司……穆之内总朝政,外供军旅……卒,帝在长安……闻问惊恸……以根本虚,乃驰还彭城……谥曰文宣。穆之少时家贫,诞节嗜酒食,不修拘检。好往妻兄家乞食,多见辱,不以为耻。
(《南史》卷一五《刘穆之传》)
檀道济,高平金乡人也,世居京口,少孤……宋武帝建义,道济与兄韶祗等从平京城,俱参武帝建武将军事。累迁太尉参军,封作唐县男……武帝北伐,道济为前锋,所至望风降服,径进洛阳……武帝受命,以佐命功,改封永修县公。
(《南史》卷一五《檀道济传》)
朱龄石,字伯儿,沛郡沛人也,世为将……龄石少好武,不事崖检……武帝克京城,以为建武参军……以平蜀功,封丰城侯。
(《南史》卷一六《朱龄石传》)
乙 文帝元嘉之治
文帝励精治,二十七年间,称为小康。
元嘉八年,闰六月,诏曰:“自顷农桑惰业,游食者众,荒莱不辟,督课无闻。一时水旱,便有罄匮,不深存务本,丰给靡因。郡守赋政方畿,县宰亲民之主,宜思奖训,导以良规,咸使肆力,地无遗利。耕蚕树艺,各尽其力,若有力田殊众,岁竟,条名列上。”
(《宋书》卷五《文帝纪》)
十七年十一月……诏曰:“前所给扬、南徐二州百姓田粮种子;兖、两豫、青、徐诸州,比年所宽租谷,应督入者,悉除半。今半有不收处,都原之;凡诸逋债,优量申减。又州郡估税,所在市调,多有烦刻;山泽之利,犹或禁断;役召之品,遂及稚弱。诸如此比,伤治害民,自今咸依法令,务尽优允。如有不便,即依事别言,不得苟趣一时,以乖隐恤之旨。主者明加宣下,称朕意焉。”
(《宋书》卷五《文帝纪》)
二十一年正月……大赦天下,诸逋债在十九年以前,一切原除。去岁失收者,畴量申减,尤弊之处,遣使就郡县随宜赈恤。凡欲附农而种粮匮乏者,并加给贷。营千亩,诸统司役人,赐布各有差。
(《宋书》卷五《文帝纪》)
帝注重民生,务以休养为事,观上各诏,可见其关怀之切。而整顿吏治,犹皇皇如恐不及。
元嘉三年,五月……诏曰:“……今氛祛荡,宇内宁晏,旌贤弘化,于是乎始。可遣大使巡行四方,其宰守称职之良,闺荜一介之善,详悉列奏,勿或有遗。若刑狱不恤,政治乖谬,伤民害教者,具以事闻。”
(《宋书》卷五《文帝纪》)
帝聪明仁厚,雅重文儒,躬勤政事,孜孜无怠。加以在位日久,惟简靖为心,于时政平讼理,朝野悦睦,自江左之政,所未有也。又性存俭约,不好奢侈。
(《南史》卷二《宋文帝纪》)
及正位南面,历年长久,纲维备举,条禁明密,罚有恒科,爵无滥品,故能内清外晏,四海谧如。
(《南史》卷二《宋帝纪论》)
帝复好文学,重教化,大兴学校,(见制度)而搜集图书,尤于文化上,裨益不鲜。
宋元喜八年,祕书监谢灵运造《四部目录》,大凡六万四千五百八十二卷。
(《隋书》卷三二《经籍志序》)
按文帝即位之初,承累胜之余,兵力尚强,故能抗拒北方。而魏氏正当草创,惩于苻秦之败,无并吞江南之志,宋得于此期间,致力政事。厥后宿将被疑而诛,魏兵南下,虽临江而还,然所过残破,元嘉之政衰矣。
2.梁武之中兴
齐高、武二代,皆起自艰难,即位之后,措置稍省。厥后骨肉相残,阢陧不宁,益以东昏之暴,国祚遂移。梁武承其凋敝之后,锐意图治,颁律令,设学校,(均见制度),民得生养,境内又安。故天监之治,称中兴焉。帝尤笃学,力加提倡,南朝文风,于斯更盛。
少而笃学,洞达儒玄,虽万机多务,犹卷不辍手,燃烛侧光,常至戊夜。造《制旨孝经义》、《周易讲疏》,及六十四卦《二系》、《文言》、《序卦》等义,《乐社义》,《毛诗答问》,《春秋答问》,《尚书大义》,《中庸讲疏》,《孔子正言》,《老子讲疏》,凡二百余卷,并正先儒之迷,开古圣之旨。王侯朝臣,皆奉表质疑,高祖皆为解释。修饰国学,增广生员,立五馆,置五经博士。天监初,则何佟之、贺、严植之、明山宾等覆述制旨,并撰吉、凶、军、宾、嘉五礼,凡一千余卷。高祖称制断疑,于是穆穆恂恂,家知礼节。大同中,于台西立士林馆,领军朱异、太府卿贺琛、舍人孔子袂等递相讲述。皇太子宣城王亦于东宫宣猷堂及扬州解开讲。于是四方郡国,趋学向风,云集于京师矣。兼笃信正法,犹长释典,制《涅槃大品净名三慧诸经义记》复数百卷。听览余闲,即于重云殿及同泰寺讲说,名僧硕学,四部听众常万余人。又造《通史》,躬制赞序,凡六百卷。天情睿敏,下笔成章,千赋百诗,直疏便就,皆文质彬彬,超迈今古……凡诸文集又百二十卷……又撰《金策》三十卷。草隶尺牍,……莫不奇妙。
(《梁书》卷三《武帝纪下》)
论曰:“……及据图箓,多历岁年,制造礼乐,敦崇儒雅。自江左以来,年逾二百,文物之盛,独美于兹。”
(《南史》卷七《梁武帝纪下》)
梁武帝天监五年,置集雅馆,以招远学。又诏皇太子及王侯之子年在从师者,皆入学。幸国子学,策试胄子,赐训授之,司各有差。
(《通考》卷四一《学校考二》)
帝晚年迷信佛教,政务废弛,遂为祸乱之阶。
天监十六年,三月,敕太医不得以生类为药,公家织官纹锦饰,并断仙人、鸟兽之形,以为亵衣裁翦,有乖仁恕。于是祈告天地宗庙,以去杀之理,欲被之含识,郊庙牲牷,皆代以面。
(《南史》卷六《梁武帝纪上》)
中大通元年,九月……幸同泰寺,设四部无遮大会。上释御服,披法衣,行清净大舍,以便省为房,素床瓦器,乘小车,私人执役,升讲堂法坐,为四部大众开《涅槃经》题。群臣以钱一亿万,奉赎皇帝菩萨大舍,僧众默许。百辟诣寺东门,奉表请还临宸极,三请乃许,帝三答书,前后并称顿首。十月,又设四部无遮大会,道俗五万余人。会毕,帝……还宫。
(《南史》卷七《梁武帝纪下》)
晚乃溺信佛道,日止一食,膳无鲜腴,惟豆羹、粝饭而已……非宗庙祭祀大会、飨宴及诸法事,未尝作乐。勤于政务,孜孜无怠……然仁爱不断,亲亲及所爱愆犯,多有纵舍。故政刑弛紊,每决死罪,常有哀矜涕泣,然后可奏。
(《南史》卷七《梁武帝纪下》)
帝笃尚文雅,疏简刑法。自公卿大臣,不以鞠狱为意,奸吏柄权弄法,贿赂成市,枉滥者多。大率二岁刑以上,岁至五千人,徒居作者具五任,其无任者著升械,若疾病,权解之。是后囚徒,或有优剧,时王侯子弟,多骄淫不法。上年老,厌于万机,又专精佛戒,每断重罪,则终日不怿。成谋反逆,事觉,亦泣而宥之。由是王侯益横,或白昼杀人于都街,或暮夜公行剽掠。有罪亡命,匿于王家,有司不敢搜捕。上深知其弊,而溺于慈爱,不能禁也。
(《通考》卷一六《五刑考四》)
3.侯景之乱
景虽为祸于梁,然南朝经此巨创,愈衰弱不振,而以北制南之形势遂成,关键所在,故特表而记之。
侯景,字万景,魏之怀朔镇人也……为镇功曹史。魏末,北方大乱,乃事边将尔朱荣,甚见器重……后以军功为定州刺史。始,魏相高欢微时,与景甚相友好,及欢诛尔朱氏,景以众降,仍为欢用……使拥兵十万,专制河南……及欢疾笃,其世子澄矫书召之,景知伪,惧祸……乃以太清元年……上表求降……帝由是纳之,于是封景河南王……高澄嗣事……遣其将慕容绍宗围景于长社,景急……请救于西魏。魏遣五城王元庆等率兵救之,绍宗乃退……澄……乃遣军相继讨景……景退保涡阳……即授南豫州刺史……魏人入悬瓠,更求和亲,帝……许之……于是遂怀反计……又知临贺王正德(文帝子宏之子,帝初养为子,许以为太子。既而生统,正德还本,怏怏不满意),怨望朝廷,密令要结,正德许为内启。二年八月,景遂发兵反于豫州……景发寿春……袭谯州……乃自采石济……萧正德先屯丹阳郡,至是率所部与景合……景乘胜至阙下……不克,士卒死者甚多。乃止攻,筑长围以绝内外……景立萧正德为帝……自为相国……运漕路绝,野无所掠……拜表伪降……请割江右四州地……然后解围济江……许焉,遂于西华门外设坛……共盟……守埤者止二三千人,并悉羸懦……景……攻城……众悉上。自为大都督都督中外诸军录尚书事,其侍中使持节大丞相王如故……降萧正德为侍中大司马……帝……每征求,多不称旨,至于御膳亦被裁抑,遂怀忧愤,感疾馁崩……迎简文即位……杀萧正德……乃废简文……迎豫章王栋即皇帝位……初,景既平建业邺,便有篡夺志,以四方定,故未自立。既而巴陵失律,江郢丧师,猛将外歼,雄心内沮,便欲速僭大号……受禅……大赦改元(国号曰汉)……王僧辩等进营于右头城北,景列阵挑战,僧辩大破之。景既退败,不敢入宫,敛其散兵屯于阙下……百余骑东奔……自沪渎入海。至胡豆洲,前太子舍人羊鲲杀之,送于王僧辩。
(《南史》卷八○《侯景传》)
侯景之乱,影响于南朝传统文化之丧失者甚大。
烧东宫台殿,遂尽。所聚图籍数百厨,一皆灰烬……王克开台城门,引裴之横入宫,纵兵蹂掠。是夜遗烬,烧太极殿,及东西堂延秘署皆尽,羽仪辇辂,莫有孑遗。
(《南史》卷八○《侯景传》)
梁有秘书监任昉、殷钧《四部目录》。又《文德殿目录》,其术数之书更为一部,使……祖暅撰其名,故梁有五部目录。普通中,有处士阮孝绪……采宋齐已来王公之家,凡有书记,参校官簿,更为《七录》:一曰《经典录》,纪六艺;二曰《记传录》,纪史传;三曰《子兵录》,纪子书、兵书;四曰《文集录》,纪诗赋;五曰《技术录》,纪数术;六曰《佛录》;七曰《道录》。其分部题目,颇有次序……梁武敦悦诗书,下化其上,四境之内,家有文史。元帝克平侯景,收文德之书,及公私经籍,归于江陵,大凡七万余卷。周师入郢,咸自焚之。
(《隋书》卷三二《经籍志序》)
胡风传入江南,实由侯景为始。史家记景事,如“橐驼”、“垂脚坐”,皆著特笔,以见南朝在景前,无其物,并无其制。
受禅文物,并依旧仪,以轜车床载鼓吹,橐驼负牺牲,辇上置筌蹄、(按筌蹄不详其制。《南史•侯景传》上索筌蹄,曰:“我为公讲,刘孝标有谢太子五色藤,筌蹄启。”疑为麈尾之类。)垂脚坐……自篡立后,时著白纱帽,而尚披青袍。或以牙梳插髻,床上常设胡床及筌蹄,著靴,垂脚坐。
(《梁书》卷五六《侯景传》)
三 北朝之治乱
1.魏之兴起
魏之先,出自黄帝轩辕氏。黄帝子曰昌意,昌意之少子受封北国,有大鲜卑山,因以为号。其后世为君长,统幽都之北,广漠之野。畜牧迁徙,射猎为业,淳朴为俗,简易为化,不为文字,刻木结绳而已,时事远近,人相传授,如史官之纪录焉。黄帝以土德王,北俗谓土为拓,谓后为跋,故以为氏。其裔始均,仕尧时,逐女魃于弱水北,人赖其勋。舜命为田祖。历三代至秦汉,獯鬻、猃狁、山戎匈奴之属,累代作害中州,而始均之裔不交南夏,是以载籍无闻。积六七十代,至成皇帝讳毛立,统国三十六,大姓九十九,威振北方。
(《北史》卷一《魏纪一》)
宣帝(成帝后五传)南迁大泽,方千余里。厥土昏冥沮洳,谋更南徙,未行而崩……献皇帝邻立(又七传),时有神人,言此土荒遐,宜徙建都邑。献帝年老,乃以位授于圣武皇帝,命南移,山谷高深,九难八阻,于是欲止。有神兽似马,其声类牛,导引历年乃出,始居匈奴故地。其迁徙策略,多出宣献二帝,故时人并号曰推寅,盖俗云钻研之义。
(《北史》卷一《魏纪一》)
按魏至宣帝,始有传说,以先俱托诸神话而伪造者。然其本来之居地,以迁徙经过路程“昏冥沮洳”等语推之,其地或在今西伯利亚,未可知也。
后魏之先,为鲜卑索头(南人称魏为索虏),部,世居北荒,后渐徙而南,居匈奴故地。至拓跋力微(魏书称神元帝),遂徙居定襄之盛乐(呼和浩特之北)。四传至禄官(昭帝),分其国为三部(晋惠帝元康五年,295年):一居上谷之北,濡源(今滦河源)之西,自统之;一居代郡参合陂(近山西大同)之北,使兄子猗 (桓帝)统之;一居盛乐,使猗弟猗 卢(穆帝)统之。其后猗卢遂总摄三部。晋永嘉四年(310年)并州刺史刘琨讨刘虎(匈奴铁弗氏酋长,北史作刘武,避唐讳)及白部,(注:皆鲜卑种,在并州西北。)请兵于猗卢,大破之。琨因表猗卢为大单于,以代郡封之,为代公。猗卢以封邑去国悬远,乃帅部落自云中入雁门,从琨求陉北地,琨与之,由是益盛。晋愍帝建兴二年(314年)进猗卢为代王,食代、常山二郡。其后国乱,四传至郁律(平文帝),筑城于东木根山徙居之。又再传至纥那,为石虎所败,徙都大宁。纥那国乱,(猗 后害纥那,立子贺傉,临朝称制。时人谓之女国)翳槐(郁律子)有其地,乃复城盛乐而居之。其弟会翼犍代立(昭成帝,立于晋成帝咸康四年,338年)国益强东自灭貊,(注:今朝北鲜北境)西及破落那,(注:今甘肃西北塞外)南距阴山,北尽沙漠,悉皆归服。晋咸康六年,什翼犍始都云中(山西大同县)之盛乐宫。既而刘卫辰(刘虎之孙,虎死,子务桓立,与代讲和。务桓死,弟阏头立,复与代构衅。后为务桓子悉勿祈所逐,逃归于代。悉勿祈死,弟卫辰代立。)引苻秦兵(坚遣苻洛伐之)击代。代乱,秦兵趋云中,遂定代地。(什翼犍病,不能战,避于阴山之北。秦军退乃还,其子实君弑之。秦闻讯,复伐之,遂杀实君。)分代民为二部,自河以东属别部大人刘库仁(注:库仁,什会翼犍之甥,亦刘卫辰族也),自河以西属刘卫辰。
(顾祖禹《读史方与纪要》卷四)
太祖道武皇帝,讳珪,昭成皇帝嫡孙……昭成崩,苻坚遣将内侮,将迁帝长安,赖燕凤乃免。坚军既还,国众离散,坚使刘库仁、刘卫辰分摄国事。南郡大人长孙嵩及元他等尽将故人众,南依库仁。帝于是转在独孤部……晋败苻坚于淮南,慕容文等杀刘库仁,弟眷代摄国部……刘库仁子显杀眷而代之,乃将谋逆……帝乃阴结旧臣长孙犍、元他等,因幸贺兰部。其日,显果使人杀帝不及……姚苌杀苻坚……帝即代王位……帝亲征刘显,显奔慕容永,尽收其部落……卫辰遣子直力鞮寇南部,帝大破之……卫辰父子奔遁……灭之……自河以南诸部悉平……定国号……为魏。
(《北史》卷一《魏道武帝纪》)
先是,鲜卑慕容垂,僭号中山。晋孝武太元二十一年(396年)垂死,开(即珪)率十万骑围中山。明年四月,克之,遂王有中州,自称曰魏,号年天赐。九年,治代郡桑干县之平城,立学官,置尚书曹。
(《宋书》卷九五《索虏传》)
按魏至道武帝创制设官,略具国家之规模。惟北方之俗,未能尽退,用刑最酷,果于杀戮,至末年而尤甚。
天赐六年夏,帝不豫……朝臣至前,追其旧恶,皆见杀害。其余或以颜色变动,或以喘息不调,或以行步乖节,或以言辞失措,帝皆以为怀恶在心,变见于外,乃手自殴击,死者皆陈天安殿前。于是朝野人情,各怀危惧,有司懈怠,莫相督摄,百工偷劫,盗贼公行,巷里之间,人为希少。
(《魏书》卷二《太祖道武帝纪》)
按道武帝为其子清河王绍所弑。明帝讨绍自立,又服寒食散,不能治事,传位于太武帝。太武击灭夏、北燕、北凉,统一北方,国势益强。然连年用兵,国颇虚耗。文成帝立,守之以静,民乃复安。献文帝继立,好佛,传位于孝文帝。太后冯氏弑献文帝而称制,凡十五年,冯太后卒,孝文帝始亲政。
2.孝文帝之改制
帝深慕华风,锐意模仿改革,于是魏之制度,始厘然而大备。魏于此时,最称兴盛,然以崇尚文治之故,消灭雄武之风,他日之衰微,亦肇端于此。其初改制,与政治及民生最有关系者为班禄、均田、户籍三种,兹分志如下:
甲 班禄
时官无禄,力唯取给于民。宽善抚纳,招致礼遗,大有受取,而与之者无恨。又弘农出漆、蜡、竹、木之饶,路与南通,贩贸来往,家产丰富,而百姓乐之。诸镇之中,号为能政。
(《魏书》卷二四《崔玄伯附崔宽传》)
拜允中书令……司徒陆丽曰:“高允虽蒙宠待,而家贫布衣,妻子不立。”高宗(文成帝)怒曰:“何不先言?今见朕用之,方言其贫。”是日,幸允第,惟草屋数间,布被缊袍,厨中盐菜而已……时百官无禄,允常使诸子樵采自给。
(《魏书》卷四《八高允传》)
和平二年,正月,诏曰:“刺史牧民,为万里之表。自顷每因发调,逼民假贷,大商富贾,要射时利,旬日之间,增赢十倍,上下通同,分以润屋。故编户之家,困于冻馁;豪富之门,日有兼积。为政之弊,莫过于此。其一切禁绝,犯者十匹以上皆死。”
(《魏书》卷五《高宗文成帝纪》)
按魏初,百官无禄,取给于人民,廉者不得温饱,贪者坐拥厚资,实政之最粃者。旋知其弊,勒为厉禁,然不制禄以养廉,徒恃法以诛赃吏,非正本清源之计也。孝文帝时,淮南王他,奏求依旧断禄。文明太后(时临朝称制)令召群臣议之,尚书中书监高闾乃上表,请准其奏。
自中原崩否,天下幅裂,海内未一,民户耗灭,国用不充,俸禄遂废。此则事出临时之宜,良非久长之道……饥寒切身,慈母不保其子;家给人足,礼让可得而生。但廉清之人,不必皆富;丰财之士,未必悉贤。今给其俸,则清者足以息其滥窃,贪者足以感而劝善。若不班禄,则贪者肆其奸情,清者不能自保,难易之验,灼然可知。
(《魏书》卷五四《高闾传》)
帝从其请,乃下诏班禄,并严定罚章,以止贪墨。
太和八年,(齐武帝永明二年,484年)六月,诏曰:“置官班禄,行之尚矣……自中原丧乱,兹制中绝,先朝因循,未遑厘改。朕永鉴四方,求民之瘼……故宪章旧典,始班俸禄。罢诸商人,以简民事,户增调三匹,谷二斛九斗,以为官司之禄,均预调为二匹之赋,即兼商用。虽有一时之烦,终克永逸之益。禄行之后,赃满一匹者死。”
(《魏书》卷七上《高祖孝文帝纪上》)
九月……诏曰:“俸制已立,宜时班行,其以十月为首,每季一请。”于是内外百官,受禄有差。
(《魏书》卷七上《高祖孝文帝纪上》)
乙 均田
时民困饥流散,豪右多有占夺。安世乃上疏曰:“臣闻量地画野,经国大式,邑地相参,致治之本……田莱之数,制之以限。盖欲使土不旷功,民罔游力,雄擅之家,不独膏腴之美,单陋之夫,亦有顷亩之分,所以恤彼贫微,抑兹贪欲,同富约之不均,一齐民于编户。窃见州郡之民,或因年俭流移,弃卖田宅,漂居异乡,事涉数世。三长既立,始返旧墟,卢井荒毁,桑榆改植。事已历远,易生假冒,强宗豪族,肆其侵凌,远认魏晋之家,近引亲旧之验。又年载稍久,乡老所惑,群证虽多,莫可取据……争讼迁延,连纪不判,良畴委而不开,柔桑枯而不采……欲令家丰岁储,人给资用,其可得乎?愚谓今虽桑井难复,宜更均量,审其径术,令分艺有准,力业相称,细民获资生之利,豪右靡余地之盈。则无私之泽,乃播均于兆庶……然后虚妄之民,绝望于凯觎,守分之士,永免于凌夺矣。”高祖深纳之。后均田之制,起于此矣。
(《魏书》卷五三《李孝伯附李安世传》)
太和九年(齐武帝永明三年,485年),下诏均给天下民田。诸男夫十五以上,受露田(不栽树木者谓之露田)四十亩,妇人二十亩,奴婢依良丁。牛一头,受田三十亩,限四牛。所授之田,率倍之,三易之田,再倍之,以供耕作。及还受之盈缩,诸民年及课则受田,老免及身没则还田。奴婢、牛随有无以还受,诸桑田不在还受之限,但通入倍田分,于分虽盈,没则还田,不得以充露田之数,不足者以露田充。倍诸初受田者,男夫一人给田二十亩,课莳余,种桑五十树,枣五株,榆三根。非桑之土,夫给一亩,依法课莳榆枣,奴各依良。限三年种毕,不毕,夺其不毕之地。于桑榆地分,杂莳余果及多种桑榆者不禁。诸应还之田,不得种桑榆枣果,种者以违令论,地入还分。诸桑田皆为世业,身终不还,恒从见口,有盈者无受无还,不足者受种如法。盈者得卖其盈,不足者得买所不足,不得卖其分,亦不得买过所足。诸麻布之土,男夫及课,别给麻田十亩,妇人五亩,奴婢依良,皆从还受之法。诸有举户老小癃残无授田者,年十一已上及癃者,各授以半夫田;年踵七十者,不还所受;寡妇守志者,虽免课亦授妇田。诸还受民田,恒以正月,若始受田而身亡,及卖买奴婢、牛者,皆至明年正月,乃得还受。诸土广民稀之处,随力所及。官借民种莳,役有土居者,依法封授。诸地狭之处,有进丁受田而不乐迁者,则以其家桑田为正田分;又不足,不给倍田;又不足,家内人别减分……乐迁者听……进丁受田者,恒从所近,若同时俱受,先贫后富;再倍之田,放此为法。诸远流配谪,无子孙及户绝者,墟宅桑榆,尽为公田,以供授受;授受之次,给其所亲;未给之间,亦借其所亲。诸宰民之官,各随地给公田,刺史十五顷,太守十顷,治中别驾各八顷,县令郡丞六顷。更代相付,卖者坐如律。
(《魏书》卷一一○《食货志》)
丙 户籍
太和十年二月,初立党、里、邻三长,定民户籍。
(《魏书》卷七下《高祖孝文帝纪下》)
魏初不立三长,故民多荫附。荫附者,皆无官役,豪强征敛,倍于公赋。(太和)十年,给事中李冲上言:“宜准古五家立一邻长,五邻立一里长,五里立一党长。长取乡人强谨者,邻长复一夫,里长二,党长三。所复复征戍,余若民。三载亡愆,则陟用陟之一等。”
(《魏书》卷一一○《食货志》)
后魏初,不立三长,唯立宗主督护。所以人多隐冒,五十三十家,方为一户,谓之荫附……太和十年,纳给事中李冲之说,遂立三长。
(《通考》卷一二《职役考一》)
孝文帝复以平城地寒,国俗鄙陋,遂违众议,而迁都于洛阳。群情不免滋扰,旋即平定。然去塞辽远,边防从此遂轻,六镇旋变,遂伏亡魏之机。
乃独谓澄曰:“今日之行,诚知不易,但国家兴自北土,徙居平城,虽富有四海,文轨未一,此间用武之地,非可文治,移风易俗,信为甚难。崤函帝宅,河洛王里,因兹大举,光宅中原。任城意以为何如?”澄曰:“伊洛中区,均天下所据。陛下制御华夏,辑平九服,苍生闻此,应当大庆。”
(《魏书》卷一九《中任城王云附子澄传》)
太和十七年(齐武帝永明十一年,493年)八月……发京师,南伐,步骑三十余万……帝戎服执鞭,御马而出。群臣稽颡于马前,请停南伐。帝乃止,仍议迁都计……诏征司空穆亮,与尚书李冲、将作大匠董爵,经始洛京……初,帝之南伐,起宫殿于邺西……十八年,正月,朝群臣于邺宫……十九年,六月,诏迁洛,人死葬河南,不得还北,于是代人南迁者,悉为河南洛阳人……九月,六宫及文武尽迁洛阳。
(《北史》卷三《魏孝文帝纪》 )
车驾南伐……至于洛阳,霖雨不霁,仍诏六军发轸。高祖戎服,执鞭御马而出,群臣启颡于马首之前……高祖乃谕群臣曰:“今者兴动不小,动而无成,何以示后……若不南銮,即当移都于此,光宅中土,机亦时矣。”……高祖初谋南迁,恐众心变旧,乃示为大举,因以协定群情,外名南伐,其实迁也。旧人怀土,多所不愿,内惮南征,无敢言者,于是定都洛阳……冲机敏有巧思……洛都初基,安处郊兆,新起堂寝,皆资于冲。勤志强力,孜孜无怠,旦理文簿,兼营匠制,几案盈积,剞劂在手,终不劳厌也。
(《魏书》卷五三《李冲传》)
性机巧,颇能画刻……及华林殿诏修旧增新,改作金墉门楼,皆所措意,号为妍美。
(《北史》卷九○《蒋少游传》)
平城……土气寒凝,风砂恒起,六月雨雪,议迁都洛京。(南齐武帝)永明九年,遣使李道固,蒋少游报使。少游有机巧,密令观京师宫殿楷式……少游安乐人,虏宫室制度,皆从其出。
(《南齐书》卷五七《魏虏传》)
按据此知北魏营建,垂为隋唐规模,而其实摹自南朝。足证建筑之文明,至此时复南北混合为一,上起秦汉,下迄明清,有一脉相传之系统。
乞为恒州,遂转陆睿为定州,以泰代焉。泰不愿迁都,睿未及发而泰已至,遂潜相扇诱,图为叛。乃与睿……等谋推朔州刺史阳平王颐为主。颐不从,伪许以安之,密表其事,高祖乃遣任城王澄率并肆兵以讨之……泰等伏诛。
(《魏书》卷二七《穆崇附穆泰传》)
恂不好书学,体貌肥大,深忌河洛暑热,意每追乐北方……高祖幸崧岳,恂留守金墉,于西掖门内与左右谋,欲召牧马,轻骑奔代……领军元俨勒门防遏,夜得宁静……高祖……还,引恂数罪……乃废为庶人……赐恂死。
(《魏书》卷二二《废太子恂传》)
孝文帝既迁都于洛,乃大革旧俗,表面上虽曰从汉,鲜卑遗风播于民间者,势力乃愈趋深固。证以齐、周、隋及唐初风俗,可以知中原旧风俗在此时期中泯没殆尽矣。
丁 改姓氏
太和二十年(齐明帝建武三年,496年)正月,诏改姓为元氏。
(《魏书》卷七下《高祖孝文帝纪下》)
魏主下诏,以为北人谓土为拓,后为跋,魏之先出于黄帝,以土德王,故为拓跋氏。夫土者黄中之色,万物之元也,宜改姓元氏。诸功臣旧族,自代来者,姓或重复,皆改之。
(《资治通鉴》卷一四○《齐纪六》)
魏氏本居朔壤,地远俗殊,赐姓命氏,其事不一……初,安帝统国诸部,有九十九姓。至献帝时,七分国人,使诸兄弟各摄领之,乃分其氏。自后兼并他国,各有本部,部中别族,为内姓焉……太和十九年,诏曰:“代人诸胄,先无姓族……比欲制定姓族,事多未就……令司空公穆亮、领军将军元俨、中护军广阳王嘉、尚书陆琇等,详定北人姓,务令平均,随所了者,三月一列簿账,送门下以闻。”
(《魏书》卷一一三《官氏志》)
戊 断北语
魏初,鲜卑语与汉语并行,孝文帝特禁之。
太和十有九年,六月,诏不得以北俗之语,言于朝廷,若有违者,免所居官。
(《魏书》卷七下《高祖孝文帝纪下》)
高祖曰:“……今欲断诸北语,一从正音。年三十以上,习性已久,容或不可卒革。三十以下,见在朝廷之人,语音不听仍旧,若有故为,当降爵黜官。各宜深戒,如此渐习,风化可新。”
(《魏书》卷二一上《咸阳王禧传》)
己 禁胡服
太和十年,正月,帝始服衮冕,朝飨万国……始制五等公服。(通鉴注:公服,朝廷之服。五等,朱、紫、绯、绿、青。法服衮冕,以见郊庙之服。)
(《魏书》卷七下《高祖孝文帝纪下》)
太祖天兴六年,诏有司制冠服,随品秩各有差。时事未暇,多失古礼。世祖经营四方,未能留意,仍世以武力为事,取于便习而已。至高祖太和中,始考旧典以制冠服,百寮六宫,各有差次。
(《魏书》卷一○八之四《礼志四》)
高祖……责留京之官曰:“昨望见妇女之服,仍为夹领小袖……何为而违前诏?”
(《魏书》卷二一上《咸阳王禧传》)
庚 婚名族
太和七年,十有二月,诏曰:“……周世始绝同姓之娶,斯皆教随时设,治因事改者也。皇运初基,中原未混,拨乱经纶,日不暇给,古风遗朴,未遑厘改,后遂因循,迄兹莫变。朕……思易质旧,式昭惟新,自今悉禁绝之。有犯,以不道论。”
(《魏书》卷七上《高祖孝文帝纪上》)
高祖……诏曰:“……至于诸王娉合之仪,宗室婚姻之戒……人乏窈窕,族非百两,拟匹卑滥,舅氏轻微,违典滞俗,深用为叹。以皇太子茂年,宜简令正,前者所纳,可为妾媵。将以此年,为六弟娉室。长弟咸阳王禧,可娉故颍川太守陇西李辅女。次弟河南王干,可娉故中散代郡穆明乐女。次弟广陵王羽,可娉骠骑谘议参军荥阳郑平城女。次弟颍川王雍,可娉故中书博士范阳卢神宝女。次弟始平王勰,可娉廷尉卿陇西李冲女。季弟北海王详,可娉吏部郎中荥阳郑懿女。”
(《魏书》卷二一上《咸阳王禧传》)
辛 重文学
太和中,改中书学为国子学,建明堂、辟雍……又开皇子之学。及迁都洛邑,诏立国子太学,四门小学。高祖钦明稽古,笃好坟典,坐舆据鞍,不忘讲道。刘芳、李彪诸人,以经书进;崔光、邢峦之徒,以文史达。其余涉猎典章,闲集词翰,莫不縻以好爵,动贻赏眷。于是斯文郁然,比隆周汉。
(《魏书》卷八四《儒林传序》)
雅好读书,手不释卷,五经之义,览之便讲……史传百家,无不该涉,善谈庄老,尤精释义;才藻富赡,好为文章,诗赋铭颂,任兴而作……自太和十年已后,诏册皆帝之文也。自余文章,百有余篇。爱奇好士,情如饥渴,待纳朝贤,随才轻重……悠然玄迈,不以世务婴心……帝之雅志,皆此类也。
(《魏书》卷七下《高祖孝文帝纪下》)
3.魏之衰亡
甲 灵胡后称制
魏道武帝为防外戚擅政,仿汉武杀钩弋夫人事,立太子即杀其母,遂相沿成为家法。
初,帝母刘贵人赐死,太祖(道武帝)告帝曰:“昔汉武帝将立其子,而杀其母,不令妇人后与国政,使外家为乱。汝当继统,故吾远同汉武,为长久之计。”帝素纯孝,哀泣不能自胜。
(《魏书》卷三《太宗明元帝纪》)
至宣武帝好佛,始废其法,胡太后遂得临朝称制,浊乱朝政。
宣武灵皇后胡氏……既诞肃宗,进为充华嫔。
(《魏书》卷一三《宣武灵皇后传》)
梁天监十一年,十月,魏立皇子诩为太子,始不杀其母。
(《资治通鉴》卷一四七《梁纪三》)
十四年正月……魏主有疾殂……侍中中书监太子少傅崔光、侍中领军将军于忠、詹事王显、中庶子代人侯刚迎太子诩于东宫……即皇帝位(即孝明帝)……高后(宣武帝后)欲杀胡贵嫔,中给事谯郡刘腾以告侯刚,刚以告于忠,忠问计于崔光,光使置贵嫔于别所,严加守卫,由是贵嫔深德四人。
(《资治通鉴》卷一四八《梁纪四》)
及肃宗(孝明帝)践阼……尊为皇太后,临朝听政……太后得志,逼幸清河王怿,淫乱肆情,为天下所恶。领军元乂(太后之妹夫)、长秋卿刘腾等,奉肃宗于显阳殿,幽太后于北宫,于禁中杀怿……自刘腾死,乂又宽怠,太后与肃宗及高阳王雍为计,解乂领军,太后复临朝,大赦改元。自是朝政疏缓,威恩不立,天下牧守,所在贪婪。郑俨汙乱宫掖,势倾海内,李神轨、徐纥,并见亲侍。一二年中,位总禁要,手握王爵,轻重在心……文武解体,所在乱逆,土崩鱼烂,由于此矣。
(《魏书》卷一三《宣武灵皇后传》)
魏宣武帝,笃信佛教,营造石窟,费资颇钜。胡太后继之,耗财尤多,又赏赐无度。国储顿罄,苛取于民,民不聊生,祸变以作。
景明(宣武帝)初,世宗诏大长秋卿白整准代京灵岩寺石窟,于洛南伊阙山,为高祖文昭皇太后营石窟二所。初建之始,窟顶去地三百一十尺,至正始二年中,始出斩山二十三丈。至大长秋卿王质谓斩山太高,费功难就,奏求下移就平,去地一百尺,南北一百四十尺。永平中,中尹刘腾奏为世宗复造石窟一,凡为三所。从景明元年,至正光四年六月已前,用功八十万二千三百六十六。肃宗熙平中,于城内太社西起永宁寺,灵太后亲率百寮表基立刹,佛图九层,高四十余丈,其诸费用不可胜计,景明寺佛图亦其亚也。至于官私寺塔,其数甚众……自迁都已来,年逾二纪,寺夺民居,三分且一。
(《魏书》卷一一四《释老志》)
神龟、正光(孝明帝)之际,府藏盈溢,灵太后曾令公卿已下,任力负物而取之。又数赉禁内左右,所费无赀……正光后,四方多事,加以水旱,国用不足,预折天下六年租调而征之,百姓怨苦,民不堪命。有司奏断百官常给之酒……尔后寇贼转众,诸将出征,相继奔败,所亡器械资粮,不可胜数。而关西丧失尤甚,帑藏益以空竭。有司又奏内外百官及诸蕃客禀食及肉,悉二分减一……孝昌二年冬,税京师田租,亩五升,借凭公田者,亩一斗,又税市入者人一钱,其店舍又为五等,收税有差。
(《魏书》卷一一○《食货志》)
乙 六镇之变
魏初,因北有柔然之患,乃缘边置六镇,各配兵以防御之。中叶以后,役同厮养,不加重视,于是郁极而思变。
初魏都平城,于缘边置六镇,曰武川(山西大同县北塞外)、曰抚冥(山西大同县北塞外武川之东)、曰怀朔(山西右玉县北塞外)、曰怀荒(山西大同县蔚县东北与河北相近)、曰柔玄(山西天镇县之北)、曰御夷(河北怀安县西北),皆恃为藩卫。
(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四)
魏兰根,巨鹿……人也……尚书令李崇……以兰根为长史,因说崇曰:“缘边诸镇……昔时初置,地广人稀,或征发中原强宗子弟,或国之肺腑,寄以爪牙。中年以来,有司乖实,号曰府户,役同厮养,官婚班齿,致失清流。而本宗旧类,各居荣显,顾瞻彼此,理当愤怨……宜改镇立州,分置郡县。凡是府户,悉免为民,入仕次叙,一准其旧,文武兼用,威恩并施。此计若行,国家庶无北顾之虑矣。”崇以奏闻,事寝不报。
(《北齐书》卷二三《魏兰根传》)
深上书曰:“……昔皇始以移防为重,盛简亲贤,拥麾作镇,配以高门子弟,以死防遏,不但不废仕宦,至乃偏得复除,当时人物,忻慕为之。及太和在历,仆射李冲当官任事,凉州士人悉免厮役,丰沛旧门,仍防边戍。自非得罪当世,莫肯与之为伍,征镇驱使,为“虞侯”、“白直”,一生推迁,不过军主。然其往世房分留居京者,得上品通官,在镇者便为清途所隔……多复逃胡乡,乃峻边兵之格,镇人浮游在外,皆听流兵捉之。于是少年不得从师,长者不得游宦……自定鼎伊洛,边任益轻,唯底滞凡才,出为镇将,转相模习,专事聚敛。或有诸方奸吏,犯罪配边,为之指踪,过弄官府,政以贿立,莫能自改。
(《北史》卷一六《广阳王建附子深传》)
拓跋氏起自云朔,据有中原,兵戎乃其所以为国也。羽林、虎贲,(见制度兵制)则宿卫之兵;六镇将卒,则御侮之兵,往往皆代北部落之苗裔,其初藉之以横行中国者。(注:孝文诏军士自代来者,皆以为羽林、虎贲。)自孝文定鼎伊洛,务欲以夏变夷,遂至矫枉过正,宗文鄙武,六镇兵卒,多摈抑之,有同奴隶,边任浸轻,裔夷内侮,魏之衰弱,实肇于此。
(《通考》卷一五一《兵考三》)
至孝明帝正光四年(梁武帝普通四年,523年),柔然入扰怀荒镇,事变遂因之而作。
武卫将军于景,忠之弟也,谋废乂,乂黜为怀荒镇将。及柔然入寇,镇民请粮,景不肯给,镇民不胜忿,遂反,执景杀之。未几,沃野镇民破六韩拔陵聚众反,杀镇将,改元真王,诸镇华夷之民,往往响应。
(《资治通鉴》卷一四九《梁纪五》)
自破六韩拔陵崛起,六镇尽变,兵争不已,秦陇以西,冀并以北,皆锋镝之区。兹将其拥众建号者,表列之于下。
魏末群雄简表
丙 尔朱氏之乱
尔朱荣,字天宝,北秀容人也。其先居于尔朱川,因为氏焉,常领部落,世为酋帅。高祖羽健登国初,为领民酋长……从驾平晋阳,定中山,论功……以居秀容川,诏割方三百里封之,长为世业……荣袭爵后……四方兵起,遂散畜牧,招合义勇,给其衣马……秀容内附。胡民乞扶莫于破郡,杀太守。南秀容牧子万子乞真反叛……并州牧子素和婆仑崄作逆。荣并前后讨平之……加使持节,安北将军,都督恒朔讨虏诸军……率众至肆州。刺史尉庆宾畏恶之,闭城不纳。荣怒,攻拔之,乃署其从叔羽生为刺史……自是荣兵威渐盛,朝廷亦不能罪责也。寻……都督并、肆、汾、广、恒、云六州诸军事。
(《魏书》卷七四《尔朱荣传》)
魏灵太后再临朝以来,嬖佞用事,政事纵弛……盗贼蜂起,封疆日蹙。魏肃宗(孝明帝)年浸长,太后自以所为不谨,恐左右闻之于帝,凡帝所爱信者,太后辄以事去之,务为壅蔽,不使帝知外事……荣常与元天穆,及帐下都督贺拔岳密谋,欲举兵入洛,内诛嬖幸,外清群盗……徐纥说太后,以铁券间荣左右。荣闻而恨之。魏肃宗亦恶俨、纥等(郑俨、徐纥,皆太后幸临),逼于太后,不能去。密诏荣举兵内向,欲以胁太后。荣以高欢为前锋,行至上党,帝复以私诏止之。俨、纥恐祸及己,阴与太后谋鸠帝,帝暴殂。太后立……故临洮王宝晖世子钊……钊始生三岁,太后欲久专政,故贪其幼而立之。
(《资治通鉴》卷一五二《梁纪八》)
肃宗之崩,事出仓卒,时论咸言郑俨、徐纥之计,于是朝野愤叹……立临洮王子钊为主,年始三岁,天下愕然。及武泰元年,梁武帝大通二年(528年),尔朱荣称兵渡河,太后尽召肃宗六宫皆令入道,太后亦自落发。荣遣骑拘送太后及幼主于河阴……并沉于河。
(《魏书》卷一三《宣武灵皇后传》)
荣遂起兵晋阳,自上党入河内,至河阳,立长乐王子攸(敬宗孝庄皇帝),而沉胡太后、幼主钊于河。遂入洛阳,留其党元天穆总朝政而还。荣复讨擒贼帅葛荣于邺北,冀、定、瀛、沧、殷五州悉定。会梁人送元颢(魏北海王,尔朱荣入洛,奔于梁。梁武帝乘魏乱,于大通二年,即魏建义元年,以为魏王,送之北还,遂入洛阳)入洛。魏主北走(河内郡),荣复南击颢,收洛阳,河南悉定。又遣将侯渊讨平幽州贼帅韩楼。尔朱天光讨擒关中贼帅万俟丑奴等,关陇悉定。
(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四)
荣身虽居外,恒遥制朝廷,广布亲戚,列为左右,伺察动静……庄帝外迫于荣,恒快怏不悦,兼惩荣河阴之事,恐终难保……于是庄帝密有图荣之意。三年(永安)九月,荣启将入朝……荣至入见,即欲害之,以天穆在并,恐为后患,故隐忍未发……及天穆至,帝伏兵于明光殿东廊,引荣及荣长子菩提、天穆等俱入。坐定,光禄少卿鲁安、典御李侃 等抽刀而至。荣窘迫,起投御坐,帝先横刀膝下,遂手刃之。安等乱斫,荣与天穆、菩提同时俱死。
(《魏书》卷七四《尔朱荣传》)
汾州刺史尔朱兆(荣从子)闻荣死,自汾州帅骑据晋阳。世隆(荣从弟)至长子,(世隆从荣入洛,荣被害,奉荣妻率众逃走。)兆来会之,共推太原太守行并州事长广王晔(献文帝孙)即皇帝位……谋引兵向洛……倍过兼行,从河桥西涉渡……兆骑叩宫门,宿卫乃觉……矢不得发,一时散走……兆骑执帝,锁于永宁寺……敬宗诏河西贼帅纥豆陵步蕃使袭秀容。及兆入洛,步蕃南下,兵势甚盛,故兆不暇久留,亟还晋阳以御之,使尔朱世隆、度律(荣从父弟)彦伯(荣从弟)等留镇洛阳,兆迁敬宗于晋阳……缢敬宗于晋阳三级佛寺。
(《资治通鉴》卷一五四《梁纪一○》)
尔朱世隆镇洛阳……密议以长广王疏远,又无人望,欲更立近亲……广隆王恭……即位(即前废帝,又谓之节闵帝)……时天光(荣从祖兄子)专制关右,兆奄有并汾,仲远(荣从弟)擅名徐兖,世隆居中用事,竞为贪暴……四方之人,皆恶尔朱氏,而惮其强,莫敢违也。
(《资治通鉴》卷一五五《梁纪一一》)
高欢出于怀朔,为群盗(从杜洛周),寻归尔朱荣。永安(孝庄帝)中,尔朱荣以欢为晋州刺史。荣死,尔朱兆以河西贼纥豆陵步蕃侵晋阳,召欢并力破之。因使欢统六镇降众(葛荣部众,皆六镇破六韩拔陵、杜洛周及鲜于修礼之众。荣败,流入并、肆二十余万,大小二十六反,诛夷者半,犹草窃不止),建牙阳曲川。无何,请就食山东。(注:冀、定、瀛、相、殷,皆在太行山东。)乃出滏口,至信都,高乾等开门纳之。(时乾等起义兵,据冀州。)遂起兵信都,兼有殷州,奉勃海太守元朗为帝(即后废帝)。尔朱兆等击之,败于广阿,欢因进军拔邺。兆等合军攻欢于邺,大败。斛斯椿等因拒尔朱,据河桥,尽诛其族。欢入洛,幽魏主恭,并废朗而立平阳王修,以欢为大丞相,还镇邺。寻击尔朱兆,取晋阳,建大丞相府居之。永熙二年(梁武帝中大通五年,533年),复袭秀容,兆走死。
(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四)
丁 魏分东西
神武(高欢)之入洛也,尔朱仲远部下都督桥宁,张子期自滑台归命。神武以其助乱,且数反覆,皆斩之。斛斯椿由是内不自安,乃与南阳王宝炬,及武卫将军元毗、魏光禄王思政,构神武于魏帝……魏帝……贰神武……于是以斛斯椿兼领军,分置督将及河南、关西诸刺史……初,神武自京师将北,以为洛阳久经丧乱……不如邺,请迁都……至是复谋焉,遣兵千骑镇建兴,益河东及济州兵于白沟,虏船不听向洛诸州,和籴粟运入邺城……魏帝乃……下诏罪状神武,为北伐经营。神武亦勒兵宣告曰:“……为斛斯椿谗构……今者南迈,诛椿而已。”……魏帝征兵关右……遣大行台长孙承业、大都督颍川王斌之、斛斯椿共镇武牢;汝阳王暹镇石济;行台长孙子彦,帅前恒农太守元洪略镇陕;贾显智率豫州刺史斛斯元寿(椿弟)伐蔡俊。神武使窦泰与左厢大都督莫多娄贷文逆显智,韩贤逆暹。元寿军降泰。贷文与显智遇于长寿津,显智阴约降,引军退。军司元玄觉之,驰还请益师。魏帝遣大都督侯几绍赴之,战于滑台东,显智以军降,绍死之……魏帝躬率大众,屯河桥……神武乃引军渡河。魏帝……未决,而元斌之与斛斯椿争权不睦,斌之弃椿径还,绐帝云:“神武兵至。”即日魏帝逊于长安,神武入洛……立清河王世子善见……是为孝静帝。魏于是始分为二,神武以孝武既西,恐逼崤陕,洛阳复在河外,接近梁境,如向晋阳,形势不能相接,依议迁邺……神武……还晋阳,自是军国政务,皆归相府。
(《北史》卷六《齐神武帝纪》)
宇文泰,出于武川。(注:其先为辽西宇文部,后居武川。)永安末,尔朱荣使从贺拔岳入关中,岳以泰行原州事。尔朱氏亡,岳都督关西诸州,表泰为夏州刺史。永熙三年,岳为秦州刺史侯莫陈悦所杀,众共推泰为主,泰驰入平凉。魏主修即命泰统岳军,泰遂击杀悦,兼有秦陇,抚定关中。会魏主为高欢所逼,泰因迎魏主入长安,东克潼关,与高欢相距,魏主以泰为大丞相。未几,鸠魏主而立南阳王宝炬,东与高欢角逐于河、汾、汝、颍间。
(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四)
按东魏政权,操之于高欢;西魏政权,操之于宇文泰,二魏名存而实亡矣。其后高洋篡东魏,是为北齐;宇文觉篡西魏,是为北周,而魏氏遂亡。
4.齐周之对峙
甲 齐之兴灭
齐文宣(高洋)初代东魏而得国,颇能治其军民。后嗜酒昏狂,滥杀无辜,赖有杨愔总摄机衡,弥补其缺,政业得以不坠。
及登极之后,神明转茂,外柔内刚,果于断割,人莫能窥。又特明吏事,留心政术,简靖宽和,坦于任使。故杨愔等得尽于匡赞,朝政粲然……至于军国机策,独决怀抱,规谋宏远,有人君大略……六七年后,以功业自矜,遂留情耽湎,肆行淫暴……内外憯憯。
(《北史》卷七《齐文宣帝纪》)
及居端揆,权综机衡,千端万绪,神无滞用。自天保(文宣帝)五年以后,一人丧德,维持匡救,实有赖焉。
(《北齐书》卷三四《杨愔传》)
文宣……自六年之后,帝遂以功业自矜,恣行酷暴……然帝犹委政辅臣杨遵彦(愔字)弥缝其阙。故时议者窃云:“主昏于上,政清于下。”
(《隋书》卷二五《刑法志》)
传至武成,荒怠无道,齐政始乱。后传位于子纬(后主),任用群小,国势益衰。
后主任陆令萱、和士开、高阿那肱、穆提婆、韩长鸾等宰制天下,陈德信、邓长颙、何洪珍参预机权。各引亲党,超居非次,官由财进,狱以贿成,其所以乱政害人,难以备载。诸官奴婢、阉人、商人、胡户、杂户、歌舞人、见鬼人,滥得富贵者,将以万数……特爱非时之物,取求火急,皆须朝征夕办。当势者因之贷一而责十焉,赋敛日重,徭役日烦。人力既殚,帑藏空竭,乃赐诸佞幸卖官……各分州郡。下逮乡官,亦多降中者,故有敕用州主簿、敕用郡功曹。于是州县职司,多出富商大贾,竞为贪纵,人不聊生……凡此诸役,皆渐于武成,至帝而增广焉。
(《北史》卷八《齐幼主纪》)
时周武帝在位,励精图治,见齐政衰败,遂议伐之。惟齐将斛律光猛勇善战,颇多顾忌,及光以谗诛,而周兵即东下矣。
光……虽极贵盛(时为左丞相),性节俭,简声色……行兵……军营未定,终不入幕。或竟日不坐,身不脱介胄,常为士卒先……自结发从戎,未尝失律,深为邻敌慑惮。罪既不彰,一旦屠灭,朝野惜之。(周勋州刺史韦孝宽忌光英勇,乃作谣言,谓光将反,齐权臣祖珽等构之,遂被害。)周武帝闻光死,赦其境内。
(《北史》卷五四《斛律光传》)
建德四年(北齐后主武平六年,陈宣帝太建七年,575年),七月……召大将军以上于大德殿,帝亲谕以伐齐之旨……上亲帅六军,众六万,直指河阴。八月……拔河阴大城,攻子城未克,上有疾。九月,班师……五年十月……帝总戎东伐……克晋州……十二月,齐主自并州帅众来援。帝以其兵新集,且避之,乃诏诸军班师。齐主遂围晋州……度河,与诸军合。十二月,次晋州……帝……勒诸军击之……齐主与其麾下数十骑走还并州,齐众大溃……率诸军追齐主……大军次并州。齐主……走邺……帝帅六军趣邺。六年正月,齐主传位于其太子恒……自号太上皇。帝至邺,帅诸军围之,齐人拒守。诸军奋击,大破之,遂平。齐主先送其母及妻子于青州,及城陷,帅数十骑走青州。遣大将军尉勤追之……禽齐主及其太子恒于青州。
(《北史》卷一○《周武帝纪》)
乙 周之兴灭
宇文泰之专制西魏,崇儒好古,政治上一切设施,均摹拟古制。而其遗制,遂为隋唐所源本,当时计画之人物,则苏绰与卢辩也。
苏绰,字令绰,武功人……少好学,博览群书,尤善算术……太祖(泰) ……任之以政……参典机密,自是宠遇日隆。绰始制文案程式,朱出墨入,及计账(课役之大数)、户籍(户口之籍)之法……太祖方欲革易时政,务弘强国富民之道,故绰得尽其智能,赞成其事。减官员,置二长,并置屯田,以资军国。又为六条诏书,奏施行之:其一先治心……其二敦教化……其三尽地利……其四擢贤良……其五恤狱讼……其六均赋役……太祖甚重之,常置诸座右。又令百司习诵之。其牧守令长,非通六条及计账者,不得居官。自有晋之季,文章竟为浮华,遂成风俗。太祖欲革其弊,因魏帝祭庙,群臣毕至,乃命绰为大诰,奏行之……自是之后,文笔皆依此体。
(《周书》卷二三《苏绰传》)
卢辩,字景宣,范阳涿人……少好学,博通经籍……自魏末离乱,孝武西迁,朝章礼度,湮坠咸尽。辩因时制宜,皆合轨度……初,太祖欲行周官,命苏绰专掌其事,未几而绰卒,乃令辩成之。于是依《周礼》建六官,置公卿大夫士(见制度)。并撰次朝仪,车服器用,多依古礼,革汉魏之法。事并施行。
(《周书》卷二四《卢辩传》)
宇文泰时,吏治整理,国力强盛,但终身为西魏丞相。泰卒,子觉嗣,始篡魏,而政权操诸从兄宇文护手。翌年,欲除护,反为护所弑,立明帝(泰子),护又弑之,而立其弟武帝。武帝为英明之主,卒能内诛权臣,外灭齐氏,复统一北方。
帝沉毅有智谋。初,以晋公护专权,常自晦迹,人莫测其深浅。及诛护之后,(建德元年,572)始亲万机,克己励精,听览不怠,用法严整,多所罪杀……属意于政,群下畏服……以海内未康,锐情教习,至于校兵阅武,步行山谷……征伐之处,躬在行阵。性又果决,能断大事,故能得士卒死力。
(《周书》卷六《武帝纪下》)
继武帝者为宣帝,荒淫无度,周政遂衰。传位于静帝,自称天元皇帝,未几死。静帝年幼,宣后父杨坚辅政,勤王之兵遂起。
尉迟迥……为相州(治邺)总管……以隋文帝当权,将图篡夺,遂谋举兵……众咸从命……乃自称大总管,承制署置官司……迥所管相、卫、黎、毛、洺、贝、赵、冀、瀛、沧……青、胶、光、莒诸州,皆从之,众数十万……又北……通突厥,南连陈人……隋文帝于是征兵讨迥,即以韦孝宽为元帅……又遣高颎驰驿督战……孝宽……至邺……失利而却……高颎与李询……因其扰而乘之,迥大败,遂入邺。迥走保北城,孝宽纵兵围之。迥……乃自杀。
(《周书》卷二一《尉迟迥传》)
王谦……进……益州总管,时谦令司录贺若昂奉表诣阙。昂还,具陈京师事势,谦……将图匡复,遂举兵……隋文即以睿(梁睿)为行军元帅……讨之……谦先无筹略……任用多非其才。乃闻睿兵奄至,惶惧,乃自率众迎战……军皆叛。谦以二十骑奔新都,县令王宝斩之。
(《周书》卷二十一《王谦传》)
司马消难……为交州总管。隋文帝辅政,消难既闻蜀公迥不受代,遂欲与迥合势,亦举兵应之……隋文帝命襄州总管王谊为元帅,发荆襄兵以讨之……消难闻谊军将至,夜率其麾下归于陈。
(《周书》卷二一《司马消难传》)
杨坚削除异己,势力养成,遂代周而自立,建国号曰隋。(按隋本作随,以周齐不遑宁处,乃去辵作隋。以辵训走故也。)
5.北方之边患
北朝边患,初为柔然,末为突厥,兹特分述之。
甲 柔然
蠕蠕(东胡之苗裔,即鲜卑种。可汗阿那环启魏主云:“臣先世缘由,出于大魏。”)姓郁久闾氏。始神元(魏始祖力微)之末,掠骑有得一奴,发始齐眉,亡本姓名,其主字之曰木骨闾。木骨闾者,首秃也。木骨闾与郁久闾声相近,故后子孙因以为氏。木骨闾既壮,免奴为骑卒。穆帝时,坐后期当斩,亡匿广漠溪谷间,收合逋逃,得百余人,依纯突鄰部。木骨闾死,子车鹿会雄健,始有部众,自号柔然。后太武以其无知,状类于虫,故改其号为蠕蠕。车鹿会既为部帅,岁贡马畜……冬则徙度漠南,夏则还居漠北。
(《北史》卷九八《蠕蠕传》)
柔然之强盛,始于社仑(木骨闾七传),以屡侵北魏边,知识渐增,立法置战,始为北边之患。
太祖……击破之。社仑远遁漠北,侵高车,深入其地,遂并诸部,凶势益振……其西北有匈奴余种……尽为社仑所并,号为强盛,随水草畜牧。其西则焉耆之地,东则朝鲜之地,北则渡沙漠,穷瀚海,南则临大碛,其常所会庭则敦煌。张掖之北,小国皆苦其寇抄,羁縻附之,于是自号丘豆伐可汗。丘豆伐,犹魏言驾驭开张也。可汗,犹魏言皇帝也……太祖谓尚书崔玄伯曰:“蠕蠕之人,昔来号为顽嚚……今社仑学中国,立法置战陈,卒成边害。”
(《魏书》卷一○三《蠕蠕传》)
唯柔然所用之兵,皆高车之众,实不足以当大敌,每为魏所破。
无都统大帅,当种各有君长,为性粗猛,党类同心,至于寇难,翕然相依。斗无行阵,头别冲突,乍出乍入,不能坚战。
(《北史》卷九八《高车传》)
柔然旋降旋叛,为北边之患,实与元魏相终始。直至北齐文宣帝天保三年(552年),为突厥所破,始底于亡。其立国制度及风俗,略举如下:
社仑……北徙弱各水,始立军法,千人为军,军置将一人;百人为幢,幢置帅一人。先登者赐以虏获,退懦者以石击首杀之,或临时捶挞。无文记,将帅以羊屎粗计兵数,后颇知刻木为记。
(《魏书》卷一○三《蠕蠕传》)
蠕蠕之俗,君及大臣,因其行能,即为称号,若中国立谥。既死之后,不复追称。
(《魏书》卷一○三《蠕蠕传》)
明帝之后,中原丧乱,未能外略。阿那瑰统率北方,颇为强盛……阿那瑰因入洛阳,心慕中国,立官号,僭拟王者,遂有侍中、黄门之属。
(《北史》卷九八《蠕蠕传》)
蠕蠕……魏自南迁,因擅其地,故无城郭,随水草畜牧,以穹庐居。辫发,衣锦,小袖袍,小口袴,深雍靴。其地苦寒,七月流澌亘河。
(《南史》卷七九《北狄传》)
乙 突厥
突厥兴起,史有三说,分列之如下:
突厥者,其先居西海之右,独为部落,盖匈奴之别种也,姓阿史那氏。后为邻国所破,尽灭其族。有一儿年且十岁,兵人见其小,不忍杀之,乃刖足断其臂,弃草泽中,有牝狼以肉饵之。及长,与狼交合,遂有孕焉。彼王闻此儿尚在,重遣杀之,使者见在狼侧,并欲杀狼。于时若有神物,投狼于西海之东,落高昌国西北山。山有洞穴,穴内有平壤,茂草周回数百里,四面俱山,狼匿其中,遂生十男。十男长,外托妻孕,其后各为一姓。阿史那即其一也,最贤,遂为君长,故牙门建狼头纛,示不忘本也。渐至数百家。经数世,有阿贤设者,率部落出于穴中,臣于蠕蠕。
(《北史》卷九九《突厥传)
或云,突厥本平凉杂胡,姓阿史那氏。魏太武皇帝灭沮渠氏,阿史那以五百家奔蠕蠕,世居金山之阳,为蠕蠕铁工。金山形似兜鍪,借号兜鍪突厥,突厥因以为号。
(《北史》卷九九《突厥传》)
又曰,突厥之先,出于索国,在匈奴之北。其部大人曰阿谤步,兄弟七十人,其一曰伊质泥师都,狼所生也。阿谤步等性并愚痴,国遂被灭。泥师都既别感异气,能征召风雨,娶二妻,云是夏神、冬神之女。一孕而生四男,其一变为白鸿;其一国于阿辅水,剑水之间,号为契骨;其一国于处折水;其一居跋斯处折施山,即其大儿也。山上仍有阿谤步种类,并多寒露,大儿为出火温养之,咸得全济。遂共奉大儿为主,号为突厥,即纳都六设也。都六有十妻,所生子皆以母族姓。阿史那,是其小妻之子也。都六死,十母子内欲择立一人,乃相率于大树下,共为约曰:“向树跳跃,能最高者,即推立之。”阿史那子年幼而跳最高,诸子遂奉以为主,号阿贤设。
(《北史》卷九九《突厥传》)
以上所记,虽涉于荒渺,然细加探讨,即可知突厥乃为匈奴之一种,初居于近塞地方,知识较高,故能为铁工。魏太武帝灭沮渠氏,突厥亦破灭,逃遁而北。以地理推之,所谓金山,即阿尔泰山;剑水即谦河。则其兴起,即在唐努乌梁海境内也,其与齐周交通,则自土门始。
其后曰土门,部落稍盛,始至塞上市缯絮,愿通中国。西魏大统十一年(梁武帝大同十一年,东魏孝静帝武定三年,545年),周文帝遣酒泉胡安诺槃陁使焉……十二年,土门遂遣使献方物。时铁勒将伐蠕蠕,土门率所部邀击破之,尽降其众五万余落,恃其强盛,乃求婚于蠕蠕。主(蠕蠕)阿那瑰大怒,使人詈辱之……土门亦怒,杀其使者,遂与之绝,而求婚于魏。周文帝许之。十七年六月,以魏长乐公主妻之……废帝元年(560)正月,土门发兵击蠕蠕,大破之……阿那瑰自杀……土门遂自号伊利可汗,犹古之单于也;号其妻为可贺敦,亦犹古之阏氏也。亦与齐通使往来。
(《北史》卷九九《突厥传》)
土门死,子科罗立。科罗……且死,舍其子摄图,立其弟俟斤。是为木杆可汗。俟斤……勇而多知,务于征伐……西破嚈哒,东走契丹,北并契骨,威服塞外诸国。其地东自辽海以西,至西海万里;南自沙漠以北,至北海五六千里,皆属焉。(《北史》卷九九《突厥传》)
突厥辟土既广,国力强盛,遂挟其势以凭陵齐、周。时齐、周分争,畏而结之,以为外援。于是结婚姻,遗缯帛,买其欢心,而突厥之势愈强。
俟斤死,复舍其子大逻便而立其弟,是为他钵可汗……自俟斤以来,其国富强,有凌轹中夏之志。朝廷既与之和亲,岁给缯絮锦采十万段。突厥在京师者,又待以优礼,衣锦食肉,常以千数。齐人惧其寇掠,亦倾府藏以给之。他钵弥复骄傲,乃令其徒属曰:“但使我在南两个儿孝顺,何忧无物邪?”
(《北史》卷九九《突厥传》)
突厥内部颇有组织,非纯无文化者。兹略举之于下。
(子)官制
可汗者,犹古之单于。妻号可贺敦,犹古之阏氏也。其子弟谓之特勒,别部领兵者皆谓之设。其大官屈律啜,次阿波,次颉利发,次吐屯,次俟斤,并代居其官,而无员数,父兄死则子弟承袭。
(《旧唐书》卷一九四上《突厥传上》)
其别部曲兵者曰设,子弟曰特勒,大臣曰叶护,曰屈律啜,曰阿波,曰俟利发,曰吐屯,曰俟斤,曰阎洪达,曰颉利发,曰达于,凡二十八等,皆世其官而无员限,卫士曰附离。
(《唐书》卷二一五上《突厥传上》)
(丑)刑法
其刑法,反叛、杀人及奸人之妇,盗马绊者,皆死。淫者割势而腰斩之。奸人女者,重责财物,即以其女妻之。斗伤人者,随轻重输物。伤目者,偿以女,无女则输妇、财。折支体者,输马。盗马及杂物者,各十余倍征之。
(《北史》卷九九《突厥传》)
(寅)生活
其俗畜牧为事,随逐水草,不恒厥处。穹庐毡帐,被发左衽,食肉饮酪,身衣裘褐。
(《隋书》卷八四《突厥传》)
(卯)礼俗
死者停尸于帐,子孙及亲属男女各杀羊马,陈于帐前祭之。绕帐走马七匝,诣帐门,以刀剺面,且哭,血泪俱流,如此者七度乃止。择日取亡者所乘马,及经服用之物,并尸俱焚之,收其余灰,待时而葬……葬日,亲属设祭,及走马剺面,如初死之仪,表为茔,立屋中,图画死者形仪,及其生时所战阵状。常杀一人,则立一石,有至千百者。又以祭之羊马头,尽悬之于标上。是日也,男女咸盛服饰,会于葬所,男有悦爱于女者,归即遣人聘问,其父母多不违也。
(《北史》卷九九《突厥传》)
可汗恒处于都斤山……每岁率诸贵人,祭其先窟。又以五月中旬集他人水,拜祭天神……敬鬼神,信巫。
(《北史》卷九九《突厥传》)
(辰)文化
其书字类胡,至不知年历,唯以草青为记。
(《北史》卷九九《突厥传》)
齐有沙门惠琳,被掠入突厥中。因谓佗钵曰:“齐国富强者,为有佛法耳。”遂说以因缘果报之事。佗钵闻而信之,建一伽蓝,遣使聘于齐氏,求《净名》、《涅槃》、《华严》等经,并《十诵律》。佗钵亦躬自斋戒,绕塔行道,恨不生内地。
(《隋书》卷八四《突厥传》)
四 南北朝之和战
1.战争之概况
南北对峙,时起冲突,但北强于南,历次战争之结果,胜利多属之北方。而南朝疆宇日削,国势日蹙,终为北朝所并。
刘裕相晋,灭慕容超而复青齐,降姚洸而复洛阳,灭姚泓而复关中。其后关中虽为赫连勃勃所夺,而泝河西上时,遣王仲德在北岸陆行。魏将尉建弃滑台,仲德入据之。自后魏屡攻,得而复失……直至魏太武帝(宋文元嘉二十七年,遣王元谟等北伐。)遣安颉攻拔洛阳,克虎牢,克滑台。帝临江起行宫于瓜步,宋馈百牢,乃班师。于是河南之地,多入魏。魏孝文帝时,宋薛安都以彭城、毕众敬以兖州、常珍奇以悬瓠,俱属于魏。张永、沈攸之与魏战,又大败。(宋明帝泰始二年,魏献文帝天明安元年,466年)于是宋遂失淮北四州(徐、兖、青、冀)及豫州淮南地(汝南、新蔡、谯、梁、陈、南顿、颍川、汝阳、汝阴等郡)。其后(齐明帝永泰元年,即魏孝文帝太和二十二年,与魏战败,失沔北南阳、新野、南乡、北襄、城西汝南、北义阳等郡),齐将裴叔业又以寿春降魏(齐东昏侯永元二年,魏宣武帝景明元年)。于是淮北之地,亦尽入于魏,故萧齐北境,已小于宋。迨梁武帝使张绍惠取宿豫,萧容取梁城,韦睿取合肥(天监五年五月),以及义阳、邵阳之战,浮山堰之筑(天监十三年筑,十五年成,寻溃),两国交兵,争沿淮之地者十余年,互有胜负……魏末尔朱荣之乱,北海王颢奔梁,梁立为魏主,使陈庆之送之归国,深入千里。(大通二年,魏孝庄帝永安元年,遣陈庆之将兵送魏北海王颢还,自铚城入魏国,西至洛阳,凡克三十二城。又北渡河,取河内。)孝庄帝北走,颢遂入洛,梁之势几振。其后颢战败被擒(尔朱荣将兵攻之),魏仍复所失地,而梁之地尚无恙也。及侯景之乱,西魏寇安陆,执司州刺史柳仲礼,尽没汉东之地(梁简文帝大宝元年),其淮阳、山阳、淮阴等地,俱降东魏。鄱阳王范又以合州降东魏,东魏遂尽有淮南之地。景又攻陷广陵,使郭元建守之。景败,元建以广陵降北齐,(注:时东魏孝静帝,已逊位于齐文宣。)于是江北亦为北齐所有。是时萧绎在江陵,乞师于西魏(为侯景所逼),令萧循(梁、秦二州刺史)以南郑与西魏,西魏遂取汉中(循不可,宇文泰遣达奚武攻克之)。绎称帝于江陵(即元帝),武陵王纪自成都起兵伐之(时已称帝)。西魏使尉迟迥攻成都,以救绎。及纪为绎所杀,而迥亦取成都,于是蜀地尽入于西魏矣(均元帝承圣元年事)。是时梁之境,自巴陵至建康,惟以长江为限;荆州界北尽武宁,西拒峡口。而岳阳王萧詧,以绎杀其兄誉(誉封河东王,时为湘州刺史。因讨侯景,与绎有隙,绎攻杀之),遂据襄阳降西魏。西魏遣于谨等伐江陵,克之,杀元帝(承圣三年十二月,西魏恭帝元年,554年)。乃以江陵易襄阳,使詧为梁王,而襄阳亦入于西魏矣。元帝殁后,王僧辩、陈霸先立其子方智(敬帝)于建业。北齐文宣纳萧渊明(攻彰城时为东魏所获),入为梁主(王僧辩迎立之),陈霸先废杀之,仍奉方智。其时徐嗣徽(谯、秦二州刺史)、任约(南豫州刺史)降北齐,方据石头城。(霸先东攻义兴太守韦载。徐乘京师无备,遂取之,引齐兵入。)文宣又遣萧轨、柳达摩、东方老等来镇石头,为霸先所擒杀,金陵之地,得以不陷。计是时江以北,尽入于北齐;西境则蜀中及襄阳,俱入西魏;江陵又为萧詧所有,梁地更小于元帝时矣。陈霸先篡位,因之以立国,其地之入于周者(注:西魏恭帝逊位于周),惟湘州,在江之南。
(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一二《南朝陈地最小》一节)
初,齐人因江陵之亡,取郢州(即江夏。梁敬帝初,司徒陆法和以郢附齐)。又东拔谯郡,取皖城,克东关。既纳萧渊明,乃归郢城于梁。及渊明废,徐嗣徽以谯、秦二州降齐,引齐兵入姑孰,据石头,旋败却。复自芜湖东下,战于台城南北,霸先大破之(梁敬帝太和元年六月),自是齐兵不复渡江。然江北之地,悉没于齐矣。又湘州刺史王琳(通款于魏,欲攻陈霸先),据州不下,东略郢州。霸先遣将侯安都等击之,军败,琳进据江州(陈武帝永定元年十月),奉萧庄为主。(庄,湘东世子方之子,封永嘉王。齐人初攻建康,庄质于齐,琳请于齐而立之。)会齐兵东下,战于芜湖,败奔齐(陈文帝天嘉元年,齐废帝乾明元年),江郢之地乃归于陈。而后梁主又因琳军之东,遣将略取长沙、武陵、南平、巴陵诸郡,归之于周(陈武帝永定二年十二月),周人使梁戍之。琳既平,于是遣侯瑱等西略巴湘,周人复增兵戍守。久之,巴陵、湘州降,(陈文帝天嘉元年,周将独孤盛领水陆军趋巴湘,太尉侯瑱自寻亮阳御之。十二月,周巴陵城主尉迟宪降。二年正月,湘州城主殷亮降。)周军引去。于是武陵、天门、南平、义阳(侨置)、河东(侨置)、宜都诸郡始为陈境。其后(陈宣帝)太建五年,(齐后主武平四年,573年,后主荒纵国乱,陈乃乘之。)遣吴明彻等北伐,(吴明彻克寿阳城,斩王琳。七年闰九月,又大破齐军于吕梁。)淮南州郡次第降下,淮北亦皆响应。九年(周武帝建德六年,577年),因周人灭齐,复命明彻图淮北,攻围彭城。周将王轨驰救,引轻兵据淮口,遏陈船归路。明彻引还至清口(即淮口),败没。(太建十年,周武帝宣政元年,578年,明彻大败于吕梁,与将卒皆被囚俘。)十一年(周静帝大象元年),周将韦孝宽等渡淮,江北之地尽为所略。十二年(大象二年),司马消难复以郧、随、温、应、土、顺、沔、澴、岳九州,及鲁山等镇来降,(杨坚辅政,郧州总管司马消难举兵,战败,遂奔于陈。)周复取之,卒不能振,以至于亡。
(顾祖禹《读史方舆纪经卷四》)
2.通聘重使才
南北通好,颇重使才,自梁以后,益重才华。凡为使,必择其容止可观,文学优赡者,以充任之,亦当时之风尚也。
南北通好,务以俊乂相矜,衔命接客,必尽一时之选,无才地者,不得与焉。梁使每入,邺下为之倾动,贵胜子弟,盛饰聚观,礼赠优渥,馆门成市……魏使至梁,亦如梁使至魏。
(《北史》卷四三《李谐传》)
时与梁和,妙简聘使,邵与魏收,及从子子明,被征入朝。当时文人,皆邵之下,但以不持威仪,名高难副,朝廷不令出境。
(《北史》卷四三《刑邵传》)
赡经热病,面多瘢痕,然雍容可观,辞韵温雅,南人大相钦服。陈舍人刘师知见而心醉,乃言:“常侍前朝通好之日,何意不来?今日谁相对扬者?”其见重如此。
(《北史》卷二四《崔赡传》)
其南北通使,增重邻国者,略举数人于下:
太延中,以前后南使不称,妙简行人,游雅荐推应选……使刘义隆,(宋文帝)南人称其才辩。
(《魏书》卷四八《高允附高推传》)
齐永明二年,使魏,武帝谓曰:“以卿有将命之才。”
(《南史》卷三三《裴昭明传》)
游明根……性贞慎寡欲,综习经典……高祖以其小心敬慎,每嗟美之……使于刘骏(宋武帝),直使明僧暠相对,前后三返,骏称其长者,迎送之礼有加。
(《魏书》卷五五《游明根传》)
彪……使于萧颐……将还,颐……以殊礼相送……亲至琅邪城,登山临水,命群臣赋诗以送别,其见重如此。彪前后六度衔命,南人奇其謇谔。
(《魏书》卷六二《李彪传》)
天平末,魏欲与梁和好。朝议将以崔悛为使主,悛曰:“文采与识,悛不推李谐,口颊,谐乃大胜。”于是以谐……卢元明……李业兴……聘焉。梁武使朱异觇客,异言谐、元明之美。谐等见,及出,梁武目送之,谓左右曰:“朕今日遇勍敌。卿辈常言北间都无人物,此等何处来?”
(《北史》卷四三《李谐传》)
聘使至梁,梁武谓之曰:“伯阳之后,久而弥盛。赵李人物,今实居多。”
(《北齐书》卷二九《李浑传》)
神武南上,帝西入关,收……副王昕使梁。昕风流文辩,收辞藻富逸,梁主及其群臣咸加敬异。先是南北初和,李谐、卢元明首通使命,二人才器,并为邻国所重。至此,梁主称曰:“卢、李命世,王魏中兴,未知后来复何如耳?”
(《北齐书》卷三七《魏收传》)
世宗初……陈氏请敦邻好,诏彦穆使焉。彦穆风韵闲旷,器度方雅,善玄言,解谈谑,甚为江陵所称。
(《周书》卷三六《崔彦穆传》)
选使既如上述,则接待聘使,亦必择有才行者以充之。
融少而神明,警惠博涉,有文才……上(武帝)以融才辩……使兼主客,接虏使房景高、宋弁。弁见融年少,问主客年几。融曰:“五十之年,久逾其半。”因问在朝闻主客作《曲水诗序》,景高又云:“……实愿一见。”融乃示之。……弁……曰:“昔观相如《封禅》,以知汉武之德。今览王生诗序,用见齐王之盛。”
(《南齐书》卷四七《王融传》)
北虏使来,绘以辞辩,敕接虏使。事毕,当撰语辞,绘谓人曰:“无论润色未易,但得我语亦难矣。”
(《南齐书》卷四八《刘绘传》)
夬少勤学,有局干……永明(武帝)中,与魏和亲,敕夬与……任昉同接魏使,皆时选也。
(《梁书》卷一九《宗夬传》)
岫文虽不逮沈约,而名行为时辈所与,博涉多通……永明中,魏使至,有诏妙选朝士有词辩者,接使于界首。以岫兼淮阴长史迎焉。
(《梁书》卷二六《范岫传》)
缵好学……昼夜披读,殆不辍手……普通(梁武帝)初,魏遣彭城人刘善明诣京师请和,求识缵。缵时年二十三,善明见而嗟服。
(《梁书》卷三四《张缵传》)
天安(魏献文帝)初……以温敏敬慎,高宗亲爱之,累迁主客令。萧赜使刘缵朝贡,安世美容貌,善举止,缵等自相谓曰:“不有君子,其能国乎?”
(《魏书》卷五三《李孝伯附李安世传》)
萧……梁武帝弟安成王秀之子也,性温裕,有仪表……博观经史,雅好属文……东魏遣李谐、卢元明使于梁,梁武帝以辞令可观,令……受币于宾馆。
(《周书》卷四二《萧传》)
陆卭……少机悟,美风神。好学不倦,博览群书,五经多通大义,善属文……名誉日高,儒雅搢绅,尤所推许……自梁魏通和,岁有交聘,卭每兼官燕接。在帝席赋诗,卭必先成,虽未能尽工,以敏速见美。
(《北齐书》卷三五《陆卭传》)
时萧衍使……刘孝仪等来朝贡。诏昕……迎于境上。
(《魏书》卷八五《邢昕传》)
祖珽……神情机警,词藻遒逸,少驰令誉,为世所推……其文典丽,由是神武闻之……江南使人来聘,为中劳使……珽弟孝隐,亦有文学,早知名,词章虽不逮兄,亦机警有辩……魏末为散骑常侍,迎梁使。时徐君房庾信来聘,名誉甚高,魏朝闻而重之,接对者多取一时之秀。卢元景之徒,并降阶摄职,更递司宾。孝隐少处其中,物议称美。
(《北齐书》卷三九《祖珽传》)
裴让之……少好学,有文情,清明俊辩,早得声誉……梁使至,帝令让之摄主客郎。
(《北齐书》卷三五《裴让之传》)
道衡……专精好学……其后才名益著……武成即位,兼散骑常侍,接对周陈二使……陈使傅聘齐,以道衡兼主客郎接对之。赠诗五十韵,道衡和之,南北称美。
(《北史》卷三六《薛辩附薛道衡传》)
3.军事之影响
南北构兵,征调频仍,军费浩繁,遂不得不多方搜括矣。
元嘉二十七年,二月……以军兴减百官俸三分之一。三月,淮南太守诸葛阐求减俸禄,同内百官。于是州及郡县丞尉,并悉同减。
(《宋书》卷五《文帝纪》)
元嘉二十七年……军旅大起。王公、妃主,及朝士牧守,各献金帛等物,以助国用……有司又奏军用不充,扬、南徐、兖、江四州富有之民,家资满五千万,僧尼满二千万者,并四分换一,过此率讨事息即还。
(《宋书》卷九五《索虏传》)
建元(高帝)初,狡虏游魂,军用殷广。浙江五郡,丁税一千,乃有质卖妻儿以充此限。道路愁穷,不可闻见,所逋尚多,收上事绝。
(《南齐书》卷二六《王敬则传》)
齐自永元(东昏侯)以后,魏每来伐,继以内难。扬、徐二州人丁,三人取两,以此为率。远郡悉令上米,准行一人五十斛。输米既毕,就役如故。
(《通考》卷一○《户口考一》)
天监四年,十月……是岁以兴师费用,王公以下,各上国租及田谷以助军资。
(《梁书》卷二《武帝纪中》)
天监十三年……时,魏降人王足,陈计求堰淮水以灌寿阳……咸谓淮内沙土漂轻不坚实,其功不可就,高祖弗纳。发徐扬人率二十户取五丁以筑之,假绚节,都督淮上诸军事,并护堰。作役人及战士,有众二十万,于钟离南起浮山(安徽旴贻县西),北抵巉石(安徽五河县东),依岸以筑土,合脊于中流。十四年,堰将合,淮水漂疾,辄复决溃……乃伐树为井干,填以巨石,加土其上,缘淮百里内,冈陵木石,无巨细必尽。负担者肩上皆穿,夏日疾疫,死者相枕……是冬又寒甚,淮泗尽冻,士卒死者十七八……十五年四月,堰乃成,其长九里,下阔一百四十丈,上广四十五丈,高二十丈,深十九丈五尺。夹之以堤,并树杞柳,军人安堵,列居其上……八月,淮水暴涨,堰悉坏决,奔流于海。
(《梁书》卷一八《康绚传》)
普通六年,五月,修宿豫堰,又修曹公堰于济阴……大通二年,二月,筑寒山堰。
(《南史》卷七《梁武帝纪下》)
天嘉元年,三月,诏曰:“……兴师以来……府藏虚竭,杼轴岁空。”
(《陈书》卷三《文帝纪》)
先是(文成帝)太安中,高宗以常赋之外,杂调十五,颇为烦重,将与除之。尚书毛法仁曰:“此是军国资用,今顿罢之,臣愚以为不可。”
(《魏书》卷一一○《食货志》)
延兴三年(宋后废帝元元年),十月,太上皇帝将南讨,诏州郡之人,十丁取一充行,户租五十石,以备军粮。
(《北史》卷三《魏孝文帝纪》)
魏自永安(孝庄帝)之后,政道陵夷,寇乱实繁,农商失业,官有征代,皆权调于人。犹不足以相资奉,乃令所在迭相纠发,百姓愁怨,无复聊生。寻而六镇扰乱,相率内徙,寓食于齐晋之郊,齐神武因之以成大业。魏武西迁,连年战争,河洛之间,又并空竭。
(《隋书》卷二四《食货志》)
文宣受禅,多所创革,六坊之内徙者,更加简练。每一人必当百人,任其临阵必死,然后取之,谓之百保鲜卑;又简华人之勇力绝伦者,谓之勇夫,以备边要。始立九等之户,富者税其钱,贫者役其力……其后南征诸将,频岁陷没,士马死者以数十万计……是时用度转广,赐与无节,府藏之积,不足以供。乃减百官之禄,撤军人常廪,并省州郡县镇戍之职。又制刺史守宰行兼者并不给干,(南齐有童干,若今驱使门仆之类。)以节国之费用焉。
(《隋书》卷二四《食货志》)
因战争之结果,人口减少,互相掳掠,以供役使。
宋明帝泰始五年(魏献文帝皇兴三年)五月,魏徙青、齐民于平城,置升城、历城民望于桑乾,立平齐郡以居之。自余悉为奴婢,分赐百官。魏沙门统昙曜奏:“平齐户及诸民,有能岁输谷六十斛入僧曹者,即为僧祇户,粟为僧祇粟,遇凶岁赈给饥民。”又请民犯重罪及官奴以为佛图户,以供诸寺洒扫,魏主并许之。于是僧祇户粟及寺户徧于州镇矣。
(《资治通鉴》卷一三二《宋纪一四》)
自晋宋以后,经在魏境。江淮以北,南人皆谓为虏。是时以赏俘贸酒者,一人裁得一醉。
(《南史》卷九《陈武帝纪》)
建德六年,二月……诏自伪武平三年以来,河南诸州人,伪齐破掠为奴婢者,不问公私,并放免之。其住在淮南者,亦即听还。愿住淮北者,可随便安置。
(《北史》卷一○《周武帝纪》)
当时曾提倡生育,亦可见人口减少之一斑。
永明七年,正月……申明不举子之科。若有产子者,复其父。
(《南史》卷四《齐武帝纪》)
建武四年,正月……诏人产子者,蠲其父母调役一年,又赐米十斛。新婚者蠲夫役一年。
(《南史》卷五《齐明帝纪》)
敕曰:“……东南不宾,为日已久。先朝已来,置之度外。今天下户口减半,未宜穷兵极武。”
(《北史》卷六《齐神武帝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