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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辽金元之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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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民生状况

1.田赋

甲 宋

宋制岁赋,其类有五:曰“公田之赋”,凡田之在官,赋民耕而收其租者是也;曰“民田之赋”,百姓各得专之者是也;曰“城郭之赋”,宅税、地税之类是也;曰“丁口之赋”,百姓岁输身丁钱米是也;曰“杂变之赋”,牛革蚕盐之类,随其所出,变而输之是也。岁赋之物,其类有四:曰谷、曰帛、曰金铁、曰物产是也。谷之品七:一曰粟、二曰稻、三曰麦、四曰黍、五曰穄、六曰菽、七曰杂子。帛之品十:一曰罗、二曰绫、三曰绢、四曰纱、五曰、六曰、七曰杂折、八曰丝线、九曰绵、十曰布葛。金铁之品四:一曰金、二曰银、三曰铁镴、四曰铜钱。物产之品六:一曰六畜、二曰齿革翖毛、三曰茶盐、四曰竹木麻草刍菜、五曰果药油纸薪炭漆蜡、六曰杂物。其输有常处、而以有余补不足、则移此输彼、移近输远、谓之“支移”。其入有常物,而一时所输,则变而取之,使其直轻重相当,谓之“折变”。其输……之期……开封府等七十州,“夏税”旧以五月十五日起纳,七月三十日毕。河北河东诸州,气候差晚,五月十五日起纳,八月五日毕。颍州等一十三州,及淮南、江南、两浙、福建、广南、荆湖、川陕,五月一日起纳,七月十五日毕。“秋税”自九月一日起纳,十二月十五日毕。

(《宋史》卷一七四《食货志上二》)

按宋制田税与丁税,本于唐之两税法,然两税已将“租庸调”包括在内。自唐中叶以至于宋,始有所谓“力役”者,是于庸之外复取庸。又有所谓“杂变之赋”者,是于调之外又额外征取之,故宋之赋税,较唐初为重也。其中最扰民者,莫过于“支移”与“折变”。

重和元年,献言者曰:“物有丰匮,价有低昂,估丰贱之物,俾民输送……而州县之吏,但计一方所乏,不计物之有无,责民所无,其费无量。至于支移……豪民赇吏,故徙歉以就丰,赍挟轻货,以贱价输官,其利自倍。而贫下户各免支移,估值既高,更益脚费,视富户反重,因之逋负困于追胥。”

(《宋史》卷一七四《食货志上二》)

观此,知折变既费无量,支移更须别出脚费,而担负重重矣。

国朝混一之初,天下岁入缗钱千六百余万。太宗皇帝以为极盛,两倍唐室矣。天禧之末,所入又增至二千六百五十余万缗。嘉祐间,又增至三千六百八十余万缗。其后,月增岁广,至熙丰间,合苗役易税等钱所入,乃至六千余万。元祐之初,除其苛急,岁入尚四千八百余万。渡江之初,东南岁入不满千万。逮淳熙末,遂增六千五百三十余万焉。今东南岁入之数,独上供钱二百万缗,此祖宗正赋也。其六百六十余万缗,号“经制”,盖吕元直在户部时复之;七百八十余万缗,号“总制”,盖孟富文秉政时创之;四百余万缗,号“月椿钱”,盖朱藏一当国时取之。自经制以下钱,皆增赋也。合茶、盐酒、算、阬冶、榷货、籴本、和买之入,又四千四百九十余万缗,宜民力之困矣……景祐中,天下岁收,商税钱四百五十余万缗,酒课四百二十八万余缗,盐课三百五十五万余缗,和买绢二百万匹。庆历中,商税钱一千九百七十五万余缗,酒课一千七百一十余万缗,盐课七百一十五万余缗,和买绢三百万匹。绍兴末,东南及四川酒课一千四百余万缗,盐课二千一百余万缗,折帛绢三百余万匹。

(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一四)

据此,知南宋增赋,较正供不啻数倍。而南方富源尽辟,始能供此重敛,亦可互参焉。

乙 辽

辽赋税之制,自太祖任韩延徽,始制国用。太宗籍五京户丁,以定赋税。圣宗太平七年(宋仁宗天圣五年,1027年),诏诸在屯者力耕公田,不输税赋,此“公田制”也。十五年,募民耕滦河旷地,十年始纳租,此“在官间田制”也。又诏山前后未纳税户,并于密云、燕乐两县,占田置业入税,此“私田制”也。各部大臣,从上征伐,俘掠人户,自置郛郭,为头下军州。凡市井之赋即归之,此“头下军州赋制”也。其余若南京岁纳三司盐铁钱折绢;大同岁纳三司税钱折粟;又开远军民岁输税,向例斗粟折五钱,耶律穆济守郡时表请折六钱,各随地异宜,当时称为利民之政焉。

(《续通典》卷九《食货志九》)

按辽之田赋制度,史文简略,无从详知。

丙 金

租赋,金制官地输租,私田输税。租之制不传,大率分田之等为九而差次之。夏税亩取三合,秋税亩取五升。又纳秸一束,束十有五斤。夏税六月,止八月。秋税十月,止十二月。为初、中、末三限;州三百里外,纾其期一月。

(《金史》卷四七《食货志二》)

牛头税,即牛具税。猛安谋克部,女直户输之税也。其制每耒牛三头为一具,限民口二十五,受田四顷四亩有奇,岁输粟,大约不过一石。官民占田,无过四十具。

(《金史》卷四七《食货志二》)

按金之田赋制度,史亦不详。

丁 元

元之取民,大率以唐为法。其取于内郡者,曰“丁税”,曰“地税”,此仿唐之租庸调也。取于江南者,曰“秋税”,曰“夏税”,此仿唐之两税也。丁税、地税之法,自太宗始行之。初,太宗每户科粟二石。后又以兵食不足,增为四石。至丙申年(蒙古太宗八年,宋理宗端平三年,1236年),乃定科征之法,令诸路验民户成丁之数,每丁岁科粟一石,驱丁五升,新户丁驱各半之,老幼不与。其间有耕种者,或验其牛具之数,或验其土地之等征焉。丁税少而地税多者,纳地税;地税少而丁税多者,纳丁税。

(《元史》卷九三《食货志一》)

元初算赋之制,中原以户,西域以丁,蒙古以马牛羊。至世祖,定户籍之制。

(《续通考》卷一三《户口考二》)

至元十七年,(1280年)遂命户部大定诸例:“全科户”丁税,每丁粟三石,驱丁粟一石;地税,每亩粟三升。“减半科户”丁税,每丁粟一石。“新收交参户”,第一年五斗,第三年一石二斗五升,第四年一石五斗,第五年一石七斗五升,第六年入丁税。“协济户”丁税,每丁粟一石;地税,每亩粟三升。随路近仓输粟……富户输远仓,下户输近仓……每石带纳鼠耗三升,分例四升……输纳之期,分为三限,初限十月、中限十一月、末限十二月……初,世祖平宋时,除江东、浙西,其余独征秋税而已。至元十九年,用姚元之请,命江南税粮依宋旧列,折输绵绢杂物。是年二月,又用耿左丞言,令输米三之一,余并入钞以折焉。

(《元史》卷九三《食货志一》)

元代税户简表

2.职役

宋初役法,扰民滋甚。王安石变法,改为雇役,一时称便。及司马光执政,复差役,旧党亦颇非之。最后议定折衷之法,但因施行滞碍,又屡有变更焉。

甲 宋

于是役人,悉用见数为额。惟衙前,用坊场河渡钱雇募,不足方许揭簿定差。其余役人,惟该募者得募,余悉定差。遂罢官户、寺观、单丁、女户出助役法……寻以衙前不皆有雇直,遂改雇募为招募。凡熙丰尝立法,禁以衙前及役人非理役使,及令陪备圆融之类,悉申行之……如一州钱不供用,许移别州钱用之;一路不足,许从户部通他路移用。其或有余,毋得妄用;其或不足,毋得减募。

(《宋史》卷一七七《食货志上五》)

绍兴以来,讲究“推割”、“推排”之制最详。应人户典卖产业推割税赋,即与物力一并推割。至于推排,则因其赀产之进退,与之升降,三岁一行。固有赀产百倍于前,科役不增于今者。其如贫乏下户,赀产既竭,物力犹存,朝夕经营,而应酬之不给者,非推排不可也。然当时推排之弊,或以小民粗有米粟,仅存屋宇,凡耕耨刀斧之器,鸡豚犬彘之畜,纤微细琐,皆得而籍之。吏视其赂之多寡,以为物力之低昂。又有计田家口食之余,尽载之物力者。上之人忧之,于是又为之限制,除质库、房廊、停塌、店铺、租牛、赁船等外,不得以猪羊杂色估纽;其贫民求趁衣食不为浮财。后耕牛、租牛,亦与蠲免。若夫江之东西以田地亩头计税,亦有不待推排者。

(《通考》卷一三《职役考二》)

宋孝宗乾道五年,处州松阳县,首倡“义役”,众出田谷助役,户轮充……自是所在推行浸广……十一年,御史谢谔言义役之行,当从民便;其不愿义役者,乃行差役。上然之。

(《通考》卷一三《职役考二》)

按义役之利有三:(一)役户既无破产之苦。(二)官吏又不能借升降物力,以肆扰害。(三)一处役费,均摊之于众,既由人民自办,可得公平也。

常平苗役之制,自熙宁始,建炎初遂罢之。其二年冬,吕元直、叶少蕴、张达明、孙仲益在从班奉诏讨论常平法。元直等以为此法不宜废,如免役、坊场亦可行,惟青苗、市易当罢。上曰:“青苗敛散,永勿施行。”遂置诸路主管官,追还籴本。绍兴八年冬,李泰发参政复为上言:“常平法本于汉耿寿昌,岂可以王安石而废之?”九年,遂复提举官使掌其政。然自军兴后,常平窠名,往往拨以赡军,无复如曩时之封椿矣。免役钱,自熙宁以来已有宽剩之数。建炎元年,既增射士,议者恐费不给。明年(二年)夏,乃招官户役钱勿复减半,而民户役钱概增三分。三年,复减之。其后,命拨已增钱赴行在。绍兴二十九年,又用赵直阁议,诏品官子孙名田减父祖之半,余同编户差役,其诡名寄产皆并之。乾道二年,李侍郎复请令官户全纳役钱,上初不可,既而卒行。耆户长雇钱者,旧以免役钱给之。建炎四年,广西漕司请罢户长,而用熙丰法,每三十户逐料轮甲头催租。绍兴初,遂尽取其庸钱隶提刑司。既而言者以差甲头不便者五,乃不复行。而耆户长雇钱,因不复给。五年,诏其钱分季起发赴行在,后遂为总制窠名焉。

(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一五)

乙 辽

圣宗乾亨间,以上京云,为户訾具实饶,善避徭役,遗害贫民。遂勒各户,凡子钱到本,悉送归官,与民均差。统和中,耶律昭言:“西北之众,每岁农时,一夫侦候,一夫治公田,二夫给官之役。”

(《辽史》卷五九《食货志上》)

辽兴宗重熙初……诏天下言治道之要。制问:“……今之徭役,何者最重?何者尤苦?何所蠲省?则为便益,补役之法,何可以复?……”韩家奴对曰:“臣伏见比年以来……选富民防边自备粮糗,道路修阻,动淹岁月。比至屯所,费已过半,只牛单毂,鲜有还者。其无丁之家,倍直佣僦,人惮其劳,半途亡窜,故戍卒之食,多不能给。求假于人,则十倍其息,至有鬻子割田,不能偿者。或逋役不归,在军物故,则复补以少壮……富者从军,贫者侦候……民以日困,盖势使之然也。方今最重之役,无过西戍。如无西戍,虽遇凶年,困弊不至于此。若能从西戍稍近,则往来不劳,民无深患……诸部皆有“补役”之法。昔补役始行,居者、行者,类皆富实,故累世从戍易为更代。近岁边虞数起,民多匮乏。既不任役事,随补随缺,茍无上户,则中户当之,旷日弥年,其穷益甚,所以取代为艰也。非惟补役如此,在戍边兵亦然……欲为长久之便,莫若使远戍疲兵,还于故乡,薄其徭役,使人人给足,则补役之道,可以复故也。”

(《辽史》卷一○三《萧韩家奴传》)

当时民所甚患者,驿递马牛旗鼓,乡正、厅隶、仓司之役,至破产不能给。人望使民出钱,官自募役,时以为便。

(《辽史》卷一○五《马人望传》)

按辽史文不详,观上所举,知颇采差役制度。

丙 金

金制,男女二岁以下为黄,十五以下为小,十六为中,十七为丁,六十为老。无夫为寡妻妾,诸笃废疾不为丁,户主推其长充。内有物力者,为“课役户”、无者为“不课役户”。令民以五家为保。泰和六年……从唐制,五家为邻,五邻为保,以相检察。京府州县郭下,则置“坊正”;村社则随户众寡为乡,置“里正”,以按比户口,催督赋役,劝课农桑。村社三百户以上,则设“主首”四人,二百以上三人,五十户以上二人,以下一人,以佐里正禁察非违。置“壮丁”,以佐主首巡警盗贼。猛安谋克部村寨,五十户以上,设“寨使”一人,掌同主首。寺观则设“纲首”。凡坊正、里正,以其户十分内取三分。富民均出雇钱,募强干有抵保者充,人不得过百贯,役不得过一年。

(《金史》卷四六《食货志一》)

天会十年(宋高宗绍兴二年,1132年)正月……诏曰:“昔辽人分士庶之族,赋役皆有等差,其悉均之。”

(《金史》卷三《太宗纪》)

金之役法,于官地输租、私田输税之外,计民田园、邸舍、车乘、牲畜、种植之资,藏镪之数,征钱有差,谓之“物力钱”。遇差科,必按版籍,先及富者,势均则以丁多寡定甲乙。有横科,则视物力,循大至小均科。其或不可分摘者,率以次户济之。

(《续通考》卷一五《职役考一》)

物力之征,上自公卿大夫,下逮民庶,无苟免者。近臣出使外国,归必增物力钱,以其受馈遗也。

(《金史》卷四六《食货志序》)

金自国初占籍之后,至大定四年(宋孝宗隆兴二年,1164年),承正隆师旅之余,民之贫富变更,赋役不均,世宗下诏:“……遣……张弘信等十三人,分路‘通检’天下物力而差定之,以革前弊。”……又命凡监户事产,除官所拨赐之外,余凡置到百姓有税田宅,皆在通检之数。时诸使往往以苛酷多得物力为功。弘信检山东州县,尤为酷暴……五年,有司奏诸路通检不均,诏再以户口多寡富贵轻重适中定之。既而又定通检地土等第税法。十五年(宋孝宗淳熙二年,1175年)九月,上以天下物力,自通检以来十余年,贫富变易,赋调轻重不均,遣……二十六人分路推排。

(金史卷四六《食货志一》)

按宋高宗以推排物力法,行于江南,金世宗从而效之。自大定以迄泰和,朝议纷纭,使车旁午,闾阎之劳扰滋甚。

丁 元

科差之名有二:曰“丝料”、曰“包银”。其法,各验其户之上下而科焉。丝料之法,太宗丙申年始行之,每二户出丝一斤,并随路丝线颜色输于官。五户出丝一斤,并随路丝线颜色输于本位。(此系诸王、后妃、公主、功臣等之收入,但不得私征,仍由地方有司代行征收给与,故曰输本位。)包银之法,宪宗乙卯年始定之……汉民科纳包银……四两,二两输银,二两折收丝绢、颜色等物。逮及世祖,而其制益详。中统元年(宋理宗景定元年,1260年),立十路宣抚司,定户籍科差条例。然其户大抵不一,有“元管户”、“交参户”、“漏籍户”、“协济户”。于诸户之中,又有“丝银全科户”、“减半科户”、“止纳丝户”、“止纳钞户”。外又有“摊丝户”、“储也速儿所管纳丝户”、“复业户”,并“渐成丁户”。户既不等,数亦不同……然丝料、包银之外,又有俸钞之科,其法亦以户之高下为等……于是以合科之数,作大门摊,分为三限输纳……二年,复定科差之期,丝料限八月;包银初限八月,中限十月,末限十二月……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以《至元新格》定科差法,诸差稅皆司县正官,监视人吏,置局均科。诸夫役皆先富强,后贫弱。贫富等者,先多丁,后少丁。

(《元史》卷九三《食货志一》)

其户之区别,与所纳丝银之数目,兹据《元史•食货志》(卷九三)所载,为元代科差户别表。

元代税户简表

3.官卖品

甲 宋

宋之官卖物品约五:盐、茶、酒、香、矾。

盐之类有二:引池而成者曰颗盐,《周官》所谓盬盐也;鬻海、鬻井、鬻鹻而成者曰末盐,《周官》所谓散盐也。宋自削平诸国,天下盐利,皆归县官。官鬻通商,随州郡所宜,然亦变革不常,而尤重私贩之禁。引池为盐,曰解州解县、安邑两池,垦地为畦,引池水沃之,谓之种盐,水耗则盐成。籍民户为“畦夫”,官廪给之,复其家。

(《宋史》卷一八一《食货志下三》)

鬻海为盐,曰京东、河北、两浙、淮南、褔建、广南,凡六路。其鬻盐之地,曰“亭场”,民曰“亭户”,或谓之“灶户”。户有盐丁,岁课入官,受钱或折租赋,皆无常数。两浙又役军士,定课鬻焉。诸路盐场废置,皆视其利之厚薄,价之赢缩,亦未尝有一定之制。

(《宋史》卷一八一《食货志下三》)

凡禁榷之地,官立标识候望以晓民。其通商之地,“京西”则蔡、襄、邓、随、唐、金、房、均、郢州,光化、信场军、“陕西”则京兆、凤翔府,同、华、耀、乾、商、泾、源、邠、宁、仪、渭、鄜、坊、丹、延、环、庆、秦、陇、凤、阶、成州,保安镇戎军;及澶州诸县之在“河北”者。颗、末盐,皆以五斤为斗。颗盐之直,每斤自四十四至三十四钱,有三等。

(《宋史》卷一八一《食货志下三》)

国朝盐策,旧有三路:解盐行于关中,东北盐行于东西畿甸,东南盐行于江淮。东南盐者,通、泰煎盐也,旧为江湖六路漕计。蔡京为政,始行钞法,取其钱以赡中都。自是淮浙之盐,则官给亭户本钱,诸州置仓,许商人买钞算请。闽广盐则官般官卖,以助岁计,其后亦行钞法,然罢复不常。旧淮盐息钱岁八百余万缗,绍兴初才三十五万缗而已。以后朝廷益修其政,至绍兴末年,东南岁产盐二万七千八百六十万斤。自福建外,每五十斤为一石,淮浙盐六石为一袋,钞钱十有八千。绍兴四年正月,增三千。九月,以入纳迟,遂罢之。今六路二十二州,通收息钱约一千九百二十余万。

(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一四)

榷茶之制,择要会之地,曰江陵府、曰真州、曰海州、曰汉阳军、曰无为军、曰蕲州之蕲口,为榷货务六……自为场置吏,总之谓之“山场”……采茶之民皆隶焉,谓之“园户”,岁课作茶输租,余则官悉市之。其售于官者,皆先受钱而后入茶,谓之“本钱”。又民岁输税,愿折茶者,谓之“折税”……茶有二类:曰片茶、曰散茶……凡民茶折税外,匿不送官,及私贩鬻者没入之,计其直论罪。园户辄毀败茶树者,计所出茶,论如法……主吏私以官茶贸易,及一贯五百者死。

(《宋史》卷一八三《食货志下五》)

东南茶,旧法官买官卖。天禧三年,合六榷货务十三山场所收茶钱十三万缗,除买茶本钱外,止有息钱三万缗而已。天圣中,稍改其法,岁所得亦不过数十万缗。人多盗贩抵罪,上下苦之。嘉祐中,韩魏公当国,遂弛其禁,但收茶租净利钱三十三万八千余缗,时以为便。元丰复榷,辇致都下,即汴流为水磨,官自鬻之。政和初,蔡京欲尽笼天下钱,实中都,乃并引法,即汴京置都茶场,印卖茶引,许商人赴官算请,就园户市茶,赴所在合同场秤发,岁收息钱至四百余万缗。建炎渡江,不改其法。至绍兴末年,东南十路六十州二百四十二县,岁产茶一千五百九十余万斤,收钞钱二百七十余万。

(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一四)

榷酤之法:诸州城内皆置“务”酿酒;县镇乡闾,或许民酿而定其“岁课”……太宗……淳化五年(994年),诏募民自酿,输官钱减常课三之二,使其易办。民有应募者,检视其赀产,长吏及大姓共保之,后课不登则均偿……渡江后,绌于养兵,随时增课,名目杂出……建炎三年(1129年),……赵开遂大变酒法,自成都始,先罢公帑,实供给酒,即旧扑买。(初令民承办酿酒,更易时,令出价竞争,谓之扑买。)坊场所置“隔酿”,设官主之,民以米入官自酿,斛输钱三十,头子钱二十二。明年(四年),遍下其法于四路,岁递增至六百九十余万缗……于是东南之酒额,亦日增矣……自赵开行隔槽法,然隔槽之法始行,听就务分槽酝卖,官计所入之米而收其课,若未病也。行之即久,酝卖亏欠,则责入米之家认输,不复核其米,而第取其钱,民始病矣。

(《宋史》卷一八五《食货志下七》)

三京官造麹,听民纳直以取……仁宗天圣以后,北京售麹如三京法。官售酒麹,亦画疆界,戒相侵越,犯皆有法。

(《宋史》卷一八五《食货志下七》)

唐于晋州置平阳院,以收其利……五代以来,复并务,置官吏,宋因之……设官典领。有“镬户”,鬻造入官市……私售矾,禁如私售茶法。

(《宋史》卷一八五《食货志下七》)

矾,国朝旧制:晋州矾行于河东北,京畿、淮南矾行于东南九路。今独无为军昆山场为盛,岁额白矾六十万斤;韶州岑水场十万斤;信州铅山场青胆黄矾无定额。其法,自榷货务给引赴场,许客人算请,每百斤为一大引,输引钱十二千,头子市利雇人工墨钱二百七十六,又许增二十斤勿算以优之。五十斤为中引,三十斤为小引。引钱及加货,以是为差。十四年,以商贩利薄,减为十千。十四年,又增一千。昆山矾则民间自煮,官置场买纳,岁收息钱四万缗有奇。铅山矾则官自煎,以十分为率,四分充工本,六分赴榷货务焉。

(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一四)

宋之经费,茶盐矾之外,惟香之为利博,故以官为市焉。建炎四年,泉州抽买乳香,一十三等……诏取赴榷货务,打套给卖,陆路以三千斤,水路以一万斤为一纲。

(《宋史》卷一八五《食货志下七》)

太宗时,置榷署于京师,诏诸蕃香药、宝货至广州、交阯、两浙、泉州。非出官库者,无得私相贸易。

(《宋史》卷一八六《食货志下八》)

榷货务都茶场者,旧东京有之。建炎二年春,始置于扬州。明年,(三年)又置于江宁。绍兴三年,又置于镇江及吉州。五年冬,省吉州务。而行在务场随移临安,以都司提领。其始,岁收茶盐香息钱六百九万余缗。六年九月,诏岁收及一千三百万缗,许推赏,时以为极盛矣。休兵寖久,岁课倍增。乾道三年三月,诏以二千四百万缗为额,建康千二百万缗,临安八百万缗,镇江四百万缗。于是淮东总领所实在镇江,因指榷货钱三十万缗,为赡军之用。淳熙中,三务场官吏互争课赏,始禁镇江务钞引,不得至临安。

(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一七)

官卖物品,与边防经费多有关连,辄因弊生而变革之。

自元昊反,聚兵西鄙,并边“入中”、“刍粟”者寡。县官急于兵食,调发不足,因听入中、刍粟予券,趋京师榷货务受钱。

(《宋史》卷一八一《食货志下三》)

太宗雍熙后用兵,切于馈饷,多令商人入刍粮塞下。酌地之远近而为其直,取市价而厚增之,授以要券,谓之“交引”,至京师给以缗钱。

(《宋史》卷一八三《食货志下五》)

按“入中”者,商人输钱于京师榷货务,官给以券,至一定之地方,取一定之官卖品。“入刍粟”者,则商人纳刍粟于边塞,给以券,或至京师与其他积钱之地取钱,或偿之以官卖品。

真宗乾兴以来,西北兵费不足,募商人入中、刍粟如雍熙法,给券以茶偿之。后又益以东南缗钱、香药、犀齿,谓之“三说”。而塞下急于兵食,欲广储偫,不爱“虚估”。入中者以虚钱得实利,人竞趋焉。及其法既弊,则虚估日益高,茶日益贱,入实钱金帛日益寡。而入中者非尽行商,多其土人,既不知茶利厚薄,且急于售钱得券,则转鬻于茶商,或京师“交引铺”,获利无几。茶商及交引铺或以券取茶,或收蓄贸易,以射厚利,由是虚估之利,皆入豪商巨贾。券之滞积,虽二三年,茶不足以偿。而入中者,以利薄不趋,边备日蹙。

(《宋史》卷一八三《食货志下五》)

天圣元年,命三司使李谘等,较茶盐矾稅,岁入登耗,更定其法……首考茶法……罢三说,行“贴射法”。其法以十三场茶买卖本息,并计其数,罢官给本钱,使商人与园户自相交易,一切定为中估,而官收其息。如鬻舒州罗源场茶,斤售钱五十有六,其本钱二十有五,官不复给,但使商人输息钱三十有一而已。然必辇茶入官,随商人所指予之,给券为验,以防私害,故有贴射之名……商人入刍粟塞下者,随所在实估,度地里远近,量增其直……一切以缗钱偿之,谓之“见钱法”。愿得金帛,若他州钱,或茶盐香药之类者听。大率使茶与边籴,各以实钱出纳,不得相为轻重,以绝虚估之敝。

(《宋史》卷一八三《食货志下五》)

仁宗庆历八年(1048年),三司盐铁判官董沔,亦请复“三说法”。三司以为然……请如沔议。以茶、盐、香药、缗钱四物如之,于是有“四说”之法。初诏止行于并边诸州……自是三说、四说二法并行于河北。不数年间,茶法复坏……至和二年(1055年),河北提举籴便粮草薛向建议……请罢并边入粟,自京辇钱帛至河北,专以见钱和籴。时杨察为三司使,请用其说……自是茶法不复为边籴所须,而通商之议起矣。

(《宋史》卷一八四《食货志下六》)

仁宗嘉祐四年(1059年),弛茶禁,取租钱,谓之“嘉祐通商法”。历英宗、神宗、哲宗三朝,无甚改革。

初,所遣官既议弛禁,因以三司岁课,均赋茶户……岁输县官……为损其半……谓之租钱。与诸路本钱,悉储以待边籴。自是,唯腊茶禁如旧,余茶肆行天下矣。

(《宋史》卷一八四《食货志下六》)

徽宗时,蔡京建议重行禁榷之法。

崇宁元年(1102年),右仆射蔡京言:“祖宗立禁榷法,岁收净利凡三百二十余万贯,而诸州商税七十五万贯有奇,食茶之算不在焉。其盛时,几五百余万缗。庆历之后,法制浸坏,私贩公行,遂罢禁榷,行通商之法。自后商旅所至,与官为市,四十余年,利源寖失。谓宜……仍旧禁榷官买,勿复科民。即产茶州郡,随所置场,申商人、园户私易之禁。凡置场地,园户租折税仍旧。产茶州军,许其民赴场输息,量限斤数,给‘短引’,于旁近郡县便鬻。余悉听商人于榷货务入纳金银缗钱,或并边粮草,即本务给钞,取便算,请于场别给‘长引’,从所指州军鬻之。商税自场给长引,沿道登时批发,至所指地,然后计税尽输,则在道无苛留。”……诏悉听焉……四年,京复议更革,遂罢官置场,商旅并即所在州县,或京师,给长、短引,自买于园户,茶贮以笼篰,官为抽盘循第叙输息讫,批引贩卖,茶事益加密矣……政和二年(1112年),大增损茶法……初,客贩茶用旧引者,未严斤重之限,影带者众。于是……“合同场”之法出矣。场置于产茶州军,而簿给于都茶场,凡不限斤重茶,委官司秤制,毋得止凭批引为定,有赢数即没官。别定新引限程,及重商旅规避秤制之禁,凡十八条……建炎元年,成都转运判官赵开……仿蔡京都茶场法,以引给茶商,即园户市茶,百斤为一大引……置合同场,以讥其出入,重私商之禁,为茶市以通交易。

(《宋史》卷一八四《食货志下六》)

蔡京于盐法,亦有改革。

东南末盐钱,为河北之备;东北盐为河东之备;解池盐为陕西之备。其钱并积于京师,随所积多寡,给钞于三路。如河北粮草钞,至京并支见钱,号“飞钞法”。河东三路,至京半支见钱,半支银绢。陕西解盐钞,则支请解盐,或有“泛给钞”,亦以京师钱支给。为钱积于京师,钞行于三路,至则给钱,不复滞留。当时商旅皆悦,争运粮草入于边郡…边境仓廩,所在盈满。自熙宁来,钞法屡更,人不敢信,京师无见钱之积,而给钞数倍于昔年。钞至京师,无钱可给,遂至钞直十不得一……法既屡变,蔡京更欲巧笼商贾之利,乃议措置十六条裁定买官盐价……大抵……欺夺民利……初,盐钞法之行,积盐于解池,积钱于京师榷货务,积钞于陕西沿边诸郡。商贾以物斛至边,入中请钞,以归物斛,至边有数倍之息。惟患无回货,故极利于得钞,径请盐于解池,而解盐通行地甚宽。或请钱于京师,每钞六千二百,登时给与,但输头子等钱数十而已。以此所由州县,贸易者甚众。崇宁间,蔡京始变法,俾商人先输钱请钞,赴产盐郡授盐,欲囊括四方之钱,尽入中都,以进羡要宠。钞法遂废,商贾不通,边储失备。东南盐禁加密,犯法被罪者多,民间食盐,杂以灰土。解池天产美利,乃与粪壤俱积矣。大概常使见行之法,售给才通,辄复变易,名“封带法”。季年,又变封带为“循环”。循环者,已卖钞未授盐,复更钞;已更钞盐未给,复贴输钱。凡三输钱,始获一直之货。民无赀更钞,已输钱悉干没。数十万券,一夕废弃,朝为豪商,夕侪流丐,有赴水投缳而死者。

(《宋史》卷一八二《食货志下四》)

乙 辽

辽制不详,官卖品盐酒两项,尚可考见。

自太祖以所得汉民数多,即八部中分古汉城,别为一部治之。城在炭山南,有盐池之利,即后魏滑盐县也,八部皆取食之。及征幽蓟还,次于鹤剌泺,命取盐给军。自后泺中盐益多,上下足用。会同初,太宗有大造于晋,晋献十六州地,而瀛莫在焉。始得河间煮海之利,置榷盐院于香河县。于是燕云迤北,暂食沧盐。一时产盐之地,如渤海、镇城、海阳、丰州、阳洛城、广济湖等处,五京计司,各以其地领之。

(《辽史》卷六○《食货志下》)

辽自神册以来,未有榷酤之法。自冯延休、韩绍勋建议,乃兴酒税,东辽之地与南京诸路一例。然诸税皆纳于头下军州,唯酒税课纳上京。

(《续通志》卷一五五《食货略四》)

丙 金

金制多沿仿于宋,其榷货之目有十:酒、曲、茶、醋、香、矾、丹、锡、铁,而盐为称首。

海陵王贞元初,蔡松年为户部尚书,始复钞引法,设官置库,以造钞引。钞合盐司簿之符,引会司县批缴之数,七年一厘革之。初,辽金故地滨海,多产盐。上京东北二路,食肇州盐;速频路食海盐;临潢之北,有大盐泺;乌古里石垒部,有盐池,皆足以食境内之民,尝征其税。及得中土,盐场倍之,故设官立法加详焉……世宗大定二十五年(宋孝宗淳熙十二年,1185年),更狗泺为西京盐司。是后,惟置山东、沧、宝坻、莒、解、北京、西京七盐司。山东、沧、宝坻,斤三百为袋,袋二十有五为“大套钞引”,公据三者俱备,然后听鬻。“小套”袋十或五或一,每套钞一引,如袋之数。宝坻零盐,较其斤数,或六之三,或六之一,又为“小钞引”给之,以便其鬻。解盐斤二百有五十为一席,席五为套钞引,则与陕西转连司同鬻。其输粟于陕西军营者,许以公牌易钞,引西京等场盐,以石计大套之石五,小套之石三;北京大套之石四,小套之石一、辽东大套之石十,皆套一钞,石一引。零盐积十石,亦一钞而十引。其行盐之界,各视其地宜。

(《金史》卷四九《食货志四》)

世宗大定三年二月,定军私煮盐,及盗官盐之法,命猛安谋克巡捕。

(《金史》卷四九《食货志四》)

金榷酤因辽宋旧制。太宗天会三年(宋徽宗宣和七年,1125年),始命榷官,以周岁为满。世宗大定三年,诏宗室私酿者,从转运司鞠治……命设军百人,隶兵马司,同酒使副,合千人巡察,虽权要家,亦许搜索。奴婢犯禁,杖其主百……承安五年四月,省奏旧随处酒税务所设勺人,以射粮军历过随朝差役者充。大定二十六年罢去。其随朝应役军人,各给添支钱粟,酬其劳。今拟将元收勺钱,以代添支。令各院务验所收之数,百分中取三,随课代输,更不入比……泰和四年(宋宁宗嘉泰四年,1204年)九月,省奏……宜依旧法,以八年通核课程,均其一年之数,仍取新增诸物之分税钱,并入通为课额。以后之课,每五年一定其制。又令随处酒务元额上,通取三分,作糟酵钱。六年,制院务卖酒数各有差,若数外卖,及将带过数者罪之。

(《金史》卷四九《食货志四》)

醋税自大定初,以国用不足,设官榷之……二十三年,以府库充牣,遂罢之。章宗明昌五年(宋光宗绍熙五年,1194年),以有司所入不充所出,言事者请榷醋息,遂令设官榷之,其课额俟当差官定之。后罢。承安三年(宋宁宗庆元四年,1198年),三月,省臣以国用浩大,遂复榷之,五百贯以上设都监,千贯以上设同监一员。

(《金史》卷四九《食货志四》)

茶自宋人岁贡之外,皆贸易于宋界之榷场。世宗大定十六年,以多私贩,乃更定香茶罪赏格。章宗承安三年八月,以为费国用而资敌,遂命设官制之……四年三月,于淄、密、宁、海、蔡州,各置一坊造新茶,依南方例,每斤为袋,直六百文。以商旅卒未贩运,命山东河北四路转远司,以各路户口,均其袋数,付各司县鬻之。买引者,纳钱及折物,各从其便。

(《金史》卷四九《食货志四》)

丁 元

元制,屡于官卖者,约有盐、茶、酒、醋四种。

太宗庚寅年(二年,宋理宗绍定三年,1230年),始行盐法,每盐一引,重四百斤……至元十三年,既取宋,而江南之盐,所入尤广……凡伪造盐引者,皆斩,籍其家产……行盐各有郡邑,犯界者……以其盐之半没官,半赏告者。

(《元史》卷九四《食货志二•盐法》)

世祖至元五年(宋度宗咸淳四年,1268年),用运使白赓言,榷成都茶,于京兆、巩昌,置局发卖;私自采卖者,其罪与私盐法同。六年,始立西蜀四川盐榷茶场使司掌之……十三年(宋端宗景炎元年,1276年),定“长引”、“短引”之法,以三分取一。长引每引计茶一百二十斤……短引计茶九十斤……十七年,置榷茶都转运司于江州,总江淮、荆湖、褔广之税。而遂除长引,专用短引……三十年……每茶商货茶,必令赉引,无引者与私茶同。引之外,又有“茶由”,以给卖零茶者……自三斤至三十斤,分为十等。

(《元史》卷九四《食货志二•茶法》)

酒醋

元之有酒醋课,自太宗始,其后皆著定额,为国赋之一焉……初,太宗辛卯年(三年),立酒醋务坊场官,榷酤办课,仍以各州府司县长官充提点官,隶征收课税所。其课额,验民户多寡定之。甲午年(六年),颁酒曲醋货条禁,私造者依条治罪……世祖至元二十二年,诏免农民醋课。是年二月,命随路酒课,依京师例,每石取一十两。三月,用右丞卢世荣等言,罢上都醋课。其酒课亦改榷沽之制,令酒户自具工本,官司拘卖,每石止输钞五两。

(《元史》卷九四《食货志二•酒醋课》)

4.杂税

甲 宋

宋之杂税,列举如下:

征商

商税,凡州县皆置“务”,关镇亦或有之。大则专置官监临,小则令、佐兼领,诸州仍令都监、监押同掌。行者货,谓之“过税”,每千钱算二十。居者市鬻,谓之“住税”,每千钱算三十。大约如此,然无定制。其名物,各随地宜而不一焉……应算物货而辄藏匿,为官司所捕获,没其三分之一,以半畀捕者。贩鬻而不由官路者,罪之。有官须者,十取其一,谓之抽税……光宗、宁宗以降,亦屡与放免商税……而贪吏并缘,苛取百出,私立税场,算及缗钱、斗米、束薪、菜茹之属,擅用稽察、措置、添置、专栏、收检……闻者咨嗟,指为大小法场……而其弊有不可胜言矣。

(《宋史》卷一八六《食货志下八》)

按所税之物品,据《宋史•食货志》所载,先后蠲免者,有耕牛、鱼鸡、果蔬、竹木、柴炭、力胜钱(载果商船所出)、典卖牛畜舟车、农器、衣履、谷粟、油面等等,殊近于苛敛。

互市舶法……太祖开宝四年(971年),置市舶司于广州。后又于杭明州置司。凡大食、古逻、阇婆、占城、勃泥、麻逸、三佛齐诸蕃,并通货易。以金、银、缗钱、铅、锡、杂色帛、瓷器市香药、犀象、珊瑚、琥珀、珠琲、镔铁、鼊皮、瑇瑁、玛瑙、车渠、水精、蕃布、乌苏木等物。太宗时,置榷署于京师,诏诸蕃香药宝货至广州、交阯、两浙、泉州。非出官库者,无得私相贸易。雍熙中,遣内待八人,敕书金帛,分四路招致南海诸蕃商人出海外蕃国贩易者,令并诣两浙司市舶司,请给官券。违者没入其宝货……大抵海船至,十先征其一,价值酌蕃货轻重而差给之……哲宗元祐三年(1088年),……置密州板桥市舶司……建炎元年,诏市舶多以无用之物费国用。自今有博买笃耨香环、玛瑙、猫儿眼睛之类,皆寘于法。惟宣赐臣僚象笏、犀带,选可者输送。

(《宋史》卷一八六《食货志下八》)

胡人谓三百斤为一“婆兰”,凡舶舟最大者曰“独樯”,载一千婆兰。次者曰“牛头”,比独樯得三之一。又次曰“木舶”,曰“料河”,递得三之一。

(《宋史》卷一八六《食货志下八》)

孝宗隆兴二年(1164年),臣僚言:熙宁初立市舶,以通货物。旧法抽解有定数,而取之不苛,输税宽其期,而使之待价……迩来抽解既多,又迫使之输,致货滞而价减。

(《宋史》卷一八六《食货志下八》)

按以上国外贸易。

契丹在太祖时,虽听缘边市易,而未有官署。太平兴国二年(辽景宗保宁九年,977年),始令镇、易、雄、霸、沧州,各置榷务,辇香药、犀象及茶与交易……凡官鬻物如旧,而增缯帛、漆器、秔糯。所入者,有银钱、布、羊、马、橐驼,岁获四十余万……熙宁九年(辽道宗太康二年,1076年),立与化外人私贸易罪赏法。河北四榷场,自英宗治平四年(辽道宗咸雍三年,1067年),其货物专掌于三司之催辖司,而度支赏给案,判官置簿督计之。至是,以私贩者众,故有是命。

(《宋史》卷一八六《食货志下八》)

西夏自真宗景德四年(1007年),于保安军置榷场,以缯帛、罗绮易驼马、牛羊、毡毯、甘草;以香药“瓷漆器”姜桂等物,易蜜蜡、麝脐、毛褐、羱羚角、硇砂、柴胡、苁蓉、红花、翎毛。非官市者,听与民交易。入贡至京者,纵其为市。仁宗天圣中,陕西榷场二,并代路亦请置场和市,许之。及元昊反,即诏陕西、河东绝其互市……治平四年(夏毅宗拱化五年,1067)……乃复许之。

(《宋史》卷一八六《食货志下八》)

绍兴四年(夏崇宗正德八年,1134年),诏川陕即永兴军威茂州,置博易场……十二年,盱眙军置榷场官监,与北商(金人)博易。淮西、京西、陕西榷场亦如之。

(《宋史》卷一八六《食货志下八》)

按以上南北贸易。

坑冶

坑冶,凡金、银、铜、铁、铅、锡,监冶场务二百有一……大率山泽之利有限,或暴发辄竭,或采取岁久,所得不偿其费,而岁课不足,有司必责主者取盈……宋初旧有坑冶,官置场监,或民承买,以分数中卖于官,初隶诸路转运司,本钱亦资焉,其物悉归之内帑。崇宁已后,广搜利穴,榷赋益备。凡属之提举司者,谓之新坑冶,用常平息钱,与剩利钱为本,金银等物,往往皆积之大观库。自蔡京始,政和间,数罢数复。然告发之地,多坏民田,承买者立额重,或旧有今无,而额不为损。钦宗即位,诏悉罢之。

(《宋史》卷一八五《食货志下七》)

政和间,臣僚言:诸路产铁多,民资以为用,而课息少,请仿茶盐法榷而鬻之。于是户部言详度官置炉冶,收铁给引,召人通市。苗脉微者,令民出息承买,以所收中卖于官,毋得私相贸易。从之。

(《通考》卷一八《征榷考五》)

高宗建炎七年,工部言知台州黄岩县刘觉民乞依熙宁法,以金钗坑坊冶召百姓采取,自备物料烹炼十分为率,官收二分,其八分许坑户自便货卖。江西运司相度江州等处金银坑冶,亦乞依熙丰法。从之。

(《通考》卷一八《征榷考五》)

金银坑冶,湖广闽浙皆有之。祖宗时,除沙石中所产黄金外,岁贡额银至一千八百六十余万两。渡江后,停闭金坑一百四十二、银坑八十四。绍兴七年,诏江浙金银坑冶,并依熙丰法,召百姓采取,自备物料烹炼,十分为率,官收二分。然民间得不偿课,本州县多责取于民,以备上用。三十年,用提点官李植言,更不定额。饶州旧贡黄金千两,孝宗时诏损三之一,今诸道上供银两,皆置场买发。蜀中银每法秤一两,用本钱六引,而行在左藏库折银才直三千三百云,然民间之直,又不满三千。高宗尝谕辅臣,以非刘晏懋迁之术,欲更革之,户部以铁钱折半为词而止。其实吴蜀钱币不能相通,舍银帛无以致远,故莫如之何。

(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一六)

牙契

税契始于东晋,历代相承,史文简略,不能尽考。宋太祖开宝二年(969年),始收民印契钱,令民典卖田宅,输钱印契,税契限两月。

(《通考》卷一九《征榷考六》)

徽宗崇宁三年(1104年),勅诸县:典卖牛畜契书,并税租钞旁等印卖田宅契书,并从官司印卖。除纸笔墨工费外,量收息钱……其收息不得过一倍。

(《通考》卷一九《征榷考六》)

孝宗乾道七年(1171年),户部言:“每交易一千贯,纳正税钱一贯……违限不纳,或于契内减落价贯,规免税钱,许牙人并出产户陈首,将物业半给赏,半没官。每正税钱一百文,带纳头子钱二十一文二分。州县过数拘收,公人邀阻作弊,并重置典宪。”从之。

(《通考》卷一九《征榷考六》)

臣僚言:乞诏有司,应民间交易,并令先次过割,而后税契。凡进产之家,限十日缴,连小契自陈。令本县取索两家砧基赤契,并以三色官簿(夏税簿、秋苗簿、物力簿)令主簿点对批凿。如不先经过割,不许投税。

(《通考》卷一九《征榷考六》)

和买

宋承前代之制,调绢绸布丝绵以供军须。又就所产折科和市……太宗太平兴国中……马元方为三司判官,建言方春乏绝时,预给库钱贷民,至夏秋冬输绢于官。真宗大中祥符三年(1010年),河北转运使李士衡又言:“……请预给帛钱,俾及时输送,则民获利,而官亦足用。”诏优予其直。自是诸路亦如之。或蚕事不登,许以大小麦折纳,仍免仓耗及头子钱……初预买绸绢,务优直以利民,然犹未免烦民。后或令民折输钱,或物重而价轻,民力寖困。其终也,官不给直,而赋取益甚矣……建炎三年春,高宗初至杭州……两浙转运副使王琮言:“本路上供和买夏税绸绢……每匹折输钱二千以助用。”诏许之。东南折帛钱自此始。

(《宋史》卷一七五《食货志上三》)

江浙四路民苦折帛和买重输。大中曰:“有产则有税,于税绢而科折帛,犹可言也。如和买折帛,则重为民害。盖自咸平马元方建言,于春预支本钱,济其乏绝;至夏秋使之输纳,则是先支钱而后输绢。其后则钱盐分给,又其后则直取于民,今又令纳折帛钱,以两缣折一缣之直,大失立法初意。”

(《宋史》卷三九三《林大中传》)

和籴

和籴。宋岁漕以广军储,实京邑,河北、河东、陕西三路,及内郡。又自籴买,以息边民飞挽之劳,其名不一。建隆初,河北连岁大稔,命使置场,增价市籴。自是率以为常……熙宁八年(1075年),河东察访使李承之言:“太原路,二税外有‘和籴’,粮草官虽量予钱布,而所得细微,民无所济。遇岁凶不蠲,最为弊法。”……神宗元丰元年(1078年),……其后……有司议以岁和籴见数十分之,裁其二,用八分为额,随户色高下裁定,毋更给钱。岁灾同秋税蠲放,以转运司应给钱补之,灾不及五分,听以久例支移。遂易和籴之名为“助军粮草”……南渡,三边馈饷,籴事所不容已。绍兴间,于江浙湖南博籴,多者给官告,少者给度牒,或以钞引。类多不售,而吏缘为奸,人情大扰……理宗绍定五年(1232年),臣僚言:若将民间合输缗钱,使输斛斗,免令贱粜输钱,在农人亦甚有利。此广籴之良法也。从之。

(《宋史》卷一七五《食货志上三》)

按“和买”与“和籴”,其初乃官与民交易,预给民钱。其后弊病丛生,强配勒取,人民遂加重一层担负。至南渡后,和买变为“折帛钱”,竟成为一种税制矣。此外南宋创兴之税,又有“经总制钱”、“月椿钱”、“板帐钱”等,前于南宋兵费,略已论列,兹不复赘。

乙 辽

辽之杂税,列举如下:

征商

征商之法,则自太祖置羊城于炭山北,起榷务以通诸道市易。太宗得燕,置南京,城北有市,百物山储,命有司治其征。余四京及它州县,货产懋迁之地,置亦如之。东平郡城中置看楼,分南北市,禺中交易市北,午漏下交易市南。雄州、高昌、渤海亦立互市,以通南宋、西北诸郡、高丽之货。故女直以金帛、布、蜜蜡诸药材,及铁离、靺鞨、于厥等部以蛤珠、青鼠、貂鼠、胶鱼之皮、牛羊、驼马、毳罽等物,来易于辽者,道路属。圣宗乾亨间,燕京留守司言:民艰食,请弛居庸关税,以通山西籴易。又令有司谕诸行宫布帛短狭不中为度者,不粥于市。明年,诏以南北府市场人少,宜率当部车百乘,赴集开奇峰路,以通易州贸易。二十三年(宋真宗景德二年,1005年),振武军及保州并置榷场。时北院天王耶律室鲁以俸羊多阙,部人贫乏,请以羸老之羊及皮毛,易南中之绢,上下为便。至天祚之乱,赋敛既重,交易法坏,财日匮而民日困矣。

(《辽史》卷六○《食货志下》)

开泰元年(宋真宗大中祥符五年,1012年)十二月……贵德、龙化、仪坤、双、辽、同、祖七州,至是诏始征商。

(《辽史》卷一五《圣宗纪六》)

坑冶

坑冶则自太祖始并室韦,其地产铜铁……又有曷术部者多铁……置三冶:曰柳湿河、曰三黜古斯、曰手山。神册初,平渤海……地亦多铁。东平县……产铁丱,置采炼者三百户,随赋供纳。以诸坑冶多在国东,故东京置户部司,长春州置钱帛司。太祖征幽蓟,师还次山麓,得银铁丱,命置冶。圣宗太平间,于潢河北阴山,及辽河之源,各得金银丱,兴冶采炼。自此以讫天秨,国家皆赖其利。

(《辽史》卷六○《食货志下》)

丙 金

金之杂税,列举如下:

征商

世宗大定二年(宋高宗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制院务,创亏及功酬格……二十年(宋孝宗淳熙七年,1180年),正月,定商税法,金银百分取一,诸物百分取三。章宗……明昌元年,(宋光宗绍熙元年,1190年)正月,勅尚书省定院务课商税额,诸路使司院务千六百一十六处。

(《金史》卷四九《食货志四》)

对宋、夏、高丽,皆置榷场,互通贸易。

榷场,与数国互市之所也。皆设场官,严厉禁,广屋宇,以通二国之货……熙宗皇统二年(宗高宗绍兴十二年,1142年)五月,许宋人之请,遂各置于两界。九月,命寿州、邓州、凤翔府等处皆置。海陵正隆四年(宋绍兴二十九年,1159年)正月,罢凤翔府,唐、邓、颍、蔡、巩、洮等州,并胶西县所置者,而专置于泗州……泰和八年八月,以与宋和,宋人请如旧置之,遂复置于唐、邓、寿、泗、息州,及秦凤之地。

(《金史》卷五○《食货志五》)

国初,于西北招讨司之燕子城北、羊城之间尝置之,以易北方牧畜。世宗大定三年,市马于夏国之榷场。

(《金史》卷五○《食货志五》)

兴定二年,(宋宁宗嘉定十一年,1218年)四月……侍御史……完颜素阑请宣谕高丽,复开互市。从之。

(《金史》卷一五《宣宗纪中》)

坑冶

金银之税。大定三年,制金银坑冶,许民开采,二十分取一为税。

(《金史》卷四九《食货志四》)

正隆而降,始议鼓铸,民间禁铜,甚至铜不给用,渐兴窑冶。凡产铜地脉,遣吏境内访察无遗,且及外界。而民用铜器不可阙者,皆造于官而鬻之。既而官不胜烦,民不胜病,乃听民冶铜造器,而官为立价以售。此铜法之变也。

(《续通考》卷二三《征榷考六》)

世宗大定二十七年,尚书省奏:听民于农隙采银,承纳官课。

(《续通考》卷二三《征榷考六》)

苛敛

物力之外,又有铺马、军须、输庸司吏、河夫、桑皮故纸等钱,名目琐细,不可殚述……金季……括粟阑籴,一切掊克之政,靡不为之。加赋数倍,豫借数年,或欲得钞,则豫卖下年差科。高琪为相,议至榷油。进纳滥官,辄售空名宣敕,或欲与以五品正班。僧道入粟,始自度牒。终至德号,纲副、威仪、寺观主席,亦量其赀而鬻之。甚而丁忧鬻以求仕,盐户鬻以从良,进士出身,鬻至及第。

(《金史》卷四六《食货志序》)

海陵军兴,为一切之赋,有菜园、房税、养马钱。

(《金史》卷七三《宗尹传》)

世宗大定三年,以尚书工部令史刘行义言,定城郭出赁房税之制。

(《续通考》卷二四《征榷考七》)

丁 元

元之杂税,列举如下:

征商

商贾之有税……太宗甲午年(六年,宋理宗端平元年),始立征收课税所。凡仓库院务官并合干人等,命各处官司,选有产有行之人充之。其所办课程,每月赴所输纳。

(《元史》卷九四《食货志二•商税》)

太宗初立,楚材……乃奏立燕京等十路征收课税使。

(《元史》卷一四六《耶律楚材传》)

世袓至元七年,遂定三十分取一之制。

(《元史》卷九四《食货志二•商税》)

元时海外贸易,较宋为盛。

自世袓定江南,凡邻海诸郡,与番国往还,互易舶货者,其货以十分取一,粗者十五分取一,以市舶官主之。其发舶回帆,必著其所至之地,验其所易之物,给以公文,为之期日……至元十四年,立市舶司(泉州、上海、广东、杭州、澉浦、温州、庆元七处)……时客舡自泉福贩土产之物者,其所征亦与番货等。上海市舶司提控……以为言。于是定“双抽”、“单抽”之制。双抽者番货也,单抽者土货也……二十年,遂定抽分之法……二十一年,设市舶都转运司于杭、泉二州,官自具船给本,选人入番,贸易诸货。其所获之息,以十分为率,官取其七,所易人得其三。凡权势之家,皆不得用己钱入番为贾,犯者罪之,仍籍其家产之半。其诸番客旅,就官船卖买者,依例抽之……二十九年,命市舶验货抽分……中书省定抽分之数,及漏税之法。凡商旅贩泉福等处已抽之物,于本省有市舶司之地卖者,细色于二十五分之中取一,粗色于三十分之中取一,免其输税。其就市舶司买者,止于卖处收税,而不再抽。漏舶物货,依例断没。三十年,又定市舶抽分杂禁,凡二十一条。

(《元史》卷九四《食货志二•市舶》)

铁冶

世祖中统三年正月,诸王塔齐尔请置高丽铁冶,从之……四年正月,领部阿哈玛特请兴河南等处铁冶,从之。四月,以漏籍户一万一千八百,附籍四千三百,于各处起冶,岁课铁四百八十万七千斤。

(《续通考》卷二三《征榷考六》)

成宗元贞元年(1295年),又置河东、山西铁冶提举司。武宗至大元年(1308年),罢顺德广平铁冶提举司,听民自便,有司税之如旧。后各路所设铁冶官,或归中政院,或仍以其事隶有司,或以年饥而免其课,皆因时制宜,无定制也。

(《续通典》卷一四《食货一四》)

此外有额外课,名目至多,大半皆为苛税。

元有额外课。谓之额外者,岁课皆有额,而此课不在其额中也……课之名,凡三十有二:其一曰历日、二曰契本、三曰河泊、四曰山场、五曰窑冶、六曰房地租、七曰门摊、八曰池塘、九曰蒲苇、十曰食羊、十一曰荻苇、十二曰煤炭、十三曰撞岸、十四曰山查、十五曰曲、十六曰鱼、十七曰漆、十八曰酵、十九曰山泽、二十曰荡、二十一曰柳、二十二曰牙例、二十三曰乳牛、二十四曰抽分、二十五曰蒲、二十六曰鱼苗、二十七曰柴、二十八曰羊皮、二十九曰磁、三十曰竹苇、三十一曰姜、三十二曰白药。

(《元史》卷九四《食货志二•额外课》)

5.币制

宋、金、元皆亡于钞法,大约钱少始用钞,钞弊遂通用银矣。

甲 银

宋史仁宗景祐二年(1035年),诏福建、二广岁输缗钱易以银,此银为“岁赋征银”之始。绍熙中,臣僚言:今之为绢者,一倍折而为钱,再倍折而为银,银愈贵,钱愈难得。此又南宋时“折绢收银”之始。金章宗承安五年(宋宁宗庆元六年,1200年),以旧例,银每锭重五十两,共直钱百贯,民间或有截凿用之者,其价亦随轻重为低昂。乃更铸承安宝货,一两至十两,分五等。凡官俸、军须,皆银钞兼支,此“朝廷用银”之始。宣宗兴定三年(宋宁宗嘉定十二年,1219年),省臣奏,向来犯赃者,计钱论罪则太重,于是以银为则,每两作钱二贯。今受通宝赃(钞也),至三十贯者,已得死刑;若准以金银价,才为钱四百有奇,则当杖,实觉轻重悬殊。遂准犯时银论罪,此“以银计赃”之始。是时,又诏除市易用银及银与宝泉相易之禁。其后哀宗正大间,民间但以银市易,并钱钞亦废矣。元宪宗五年,定汉民包银额,征四两者,以半输银,半折丝绢等物。因张晋亨言:“五方土产各异,必责以输银,有破产不能办者。”乃诏民听输土物,不复征银。

(赵翼《陔余从考》卷三○)

乙 钱

钱有铜铁二等。而折二、折三、当五、折十,则随时立制。行之久者,唯小平钱。夹锡钱最后出,宋之钱法,至是而坏……太祖初铸钱,文曰“宋通元宝”……太宗改元太平兴国,更铸“太平通宝”。淳化更铸,又亲书“淳化元宝”,作真、行、草三体。后改元更铸,皆曰元宝,而冠以年号……熙宁四年,陕西转运副使皮公弼……请以旧铜铅尽铸,诏听之。自是,“折二”钱遂行于天下……熙丰间,铜铁钱常并行,铜钱千,易铁钱千五百……及后铜钱日少,铁钱滋多。绍圣初,铜钱千,遂易铁钱二千五百,铁钱浸轻……蔡京当政……令陕西及江、池、饶、建州以岁所铸“小平钱”增料,改铸“当五”大铜钱……继而并令舒、睦、衡、鄂钱监……铸“折十钱”……募私铸人一为官匠,并其家,设营以居之,号铸钱院……崇宁四年,立钱纲验样法……缗用铜九斤七两有奇,铅半之,锡居三之一。诏颁其式于诸路……蔡京主行“夹锡钱”……其法,以夹锡钱一,折铜钱二。每缗用铜八斤,黑锡半之,白锡又半之……夹锡钱既复推行,钱轻不与铜等,而法必欲其重,乃严擅易抬减之令:凡以金银丝帛等物贸易,有弗受夹锡,须要铜钱者,听人告论,以法惩治。市井细民,朝夕鬻饼熟食以自给者,或不免于告罚。

(《宋史》卷一八○《食货志下二》)

鼓铸之法,先代撒剌的为夷离堇,以土产多铜,始造钱币……太宗置五冶太师,以总四方钱铁……景宗以旧钱不足于用,始铸“乾亨新钱”……圣宗……铸“太平钱”,新旧互用……道宗之世,钱有四等:曰“咸雍”、曰“太康”、曰“大安”、曰“寿隆”……天祚之世,更铸“乾统”、“天庆”二等新钱,而上下穷困,府库无余积。

(《辽史》卷六○《食货志下》)

金初用辽宋旧钱……正隆二年,历四十余岁,始议鼓铸……三年(宋高宗绍兴二十八年,1158年)二月,中都置钱监二:东曰宝源,西曰宝丰。京兆置监一,曰利用。三监铸钱,文曰“正隆通宝”,轻重如宋小平钱,而肉好、字文峻整过之。与旧钱通用……章宗泰和四年……铸大钱,一直十,篆文曰“泰和重宝。”

(《金史》卷四八《食货志三》)

元之交钞、宝钞,虽皆以钱为文,而钱则弗之铸也。武宗至大三年(1310年)初行钱法,立资国院,泉货监以领之。其钱曰“至大通宝”者,一文准至大银钞一厘;曰“大元通宝”者,一文准至大通宝钱一十文。历代铜钱,悉依古例,与至大钱通用。其当五、当三、折二,并以旧数用之。明年,仁宗复下诏,以鼓铸弗给,新旧资用,其弊滋甚,与银钞皆废不行。所立院监,亦皆罢革,而专用至元中统钞云。

(《元史》卷九三《食货志一•钞法》)

当时使用之钱数目,虚而不足。

自唐天祐中,兵乱窘乏,以八十五钱为百。后唐天成中,减五钱;汉乾祐初,复减三钱。宋初,凡输官者,亦用八十或八十五为百。然诸州私用,则各随其俗,至有以四十八钱为百者。至是,诏所在用七十七钱为百。

(《宋史》卷一八○《食货志下二》)

民间以八十为陌,谓之“短钱”。官用足陌,谓之“长钱”。大名男子斡鲁补者上言,谓官司所用钱,皆当以八十为陌,遂为定制。

(《金史》卷四八《食货志三》)

丙 钞

交子之法,盖有取于唐之飞钱。真宗时,张咏镇蜀,患蜀人铁钱重,不便贸易,设“质剂”之法,一交一缗,以三年为一界而换之。六十五年,为二十二界,谓之“交子”。富民十六户主之。后富民赀稍衰,不能偿所负,争讼不息。转运使薛田、张若谷请置益州交子务,以榷其出入;私造者禁之。仁宗从其议,界以百二十五万六千三百四十缗为额……神宗熙宁二年,乃诏置交子务于潞州……遂……罢之。四年,复行于陕西……未几竟罢。五年,交子二十二界将易,而后界给用已多,诏更造二十五界者百二十五万,以偿二十三界之数,交子有两界自此始。时交子给多而钱不足,致价大贱。既而竟无实钱,法不可行……绍圣以后,界率增造,以给陕西沿边籴买,及募兵之用,少者数十万缗,多者或至数百万缗。而成都之用,又请印造,故每岁书放,亦无定数……崇宁四年,令诸路更用“钱引”,准新样印制。四川如旧法……时钱引通行诸路,惟闽浙、湖广不行。赵挺之以为闽乃蔡京乡里,故得免焉……大观元年,诏改四川交子务为钱引务。自用兵取湟、廓、西宁,籍其法以助边费,较天圣一界,逾二十倍,而价愈损。及更界年,新交子一当旧者四……大凡旧造一界,备本钱三十六万缗,新旧相因。大观中,不蓄本钱,而增造无艺,至引一缗,当钱十数。

(《宋史》卷一八一《食货志下三》)

高宗绍兴元年,有司因婺州屯兵,请椿办合用钱。而路不通舟,钱重难致,乃造“关子”,付婺州。召商人入中,执关子于榷货务请钱。愿得茶盐、香货、钞引者听……六年……罢交子务,令榷货务储见钱,印造关子。二十九年,印“公据”、“关子”,付三路总领所,淮西、湖广关子各八十万缗,淮东公据四十万缗,皆自十千至百千,凡五等。内关子作三年行使,公据二年,许钱银中半入纳。

(《宋史》卷一八一《食货志下三》)

绍兴三十年,户部侍郎钱端礼被旨造“会子”,储见钱于城,内外流转,其合发官钱,并许兑会子,输左藏库……初,行止于两浙,后通行于淮、浙、湖北、京西。除亭户盐本用钱,其路不通舟处,上供等钱,许尽输会子。其沿流州军,钱、会中半,民间典卖田宅马牛舟车等如之。全用会子者听。孝宗隆兴元年,诏……更造五百文会,又造二百、三百文会……宁宗嘉定二年(1209年),以三界会子数多,称提(收回也)无策……诏封椿库拨金……度牒……官告、陵纸、乳香……收易旧会,品搭入输,以旧会之二,易新会之一……理宗淳祐七年,以……会子更不立限,永远行使。

(《宋史》卷一八一《食货志下三》)

以上宋之钞法。

海陵庶人贞元二年(宋高宗绍兴二十四年,1154年)迁都之后,户部尚书蔡松年复钞引法。遂制交钞,与钱并用……初贞元间,既行钞引法,遂设印造钞引库,及交钞库……印一贯、二贯、三贯、五贯、十贯五等,谓之“大钞”:一百、二百、三百、五百、七百五等,谓之“小钞”。与钱并行,以七年为限,纳旧易新,犹循宋张四川交子之法,而纾其期尔。盖亦以铜少权制之法也,时有欲罢之者。至是(大定二十九年),二监既罢,有司言:交钞旧同见钱,商旅利于致远,往往以钱买钞,盖公私俱便之事,岂可罢去?止因有厘革年限,不能无疑,乞削七年厘革之法,令民得常用。若岁久字文磨灭,许于所在官库纳旧换新,或听便支钱。遂罢七年厘革之限,交钞字昏方换。法自此始,而收敛无术,出多入少,民寖轻之。厥后其法屡更,而不能革弊,亦始于此焉。

(《金史》卷四八《食货志三》)

交钞之制,外为阑,作花纹。其上衡书贯例,左曰某字料,右曰某字号。料号外,篆书曰:“伪造交钞者斩。告捕者,赏钱三百贯。”料号衡阑下曰:“中都交钞库,准尚书户部符,承都堂札付户部覆点勘。”令史姓名押字。又曰:“圣旨印造逐路交钞,于某处库纳钱换钱,更许于某处库纳钞换钱,官私同见钱流转。其钞不限年月行用。如字文故暗,钞纸擦磨,许于所属库司纳旧换新。若到库支钱,或倒换新钞,每贯克工墨钱若干文。”库搯攒司、库副、副使、使各押字。年月日。印造钞引库、库子、库司、副使、各押字,上至尚书户部官亦押字。其搭印支钱处合同,余用印,依常例。

(《金史》卷四八《食货志三》)

章宗明昌五年(宋光宗绍熙五年,1194年)三月,宰臣奏民间钱所以艰得,以官豪家多积故也……定制:令官民之家以品从物力限见钱,多不过三万贯。猛安谋克则以牛具为差,不得过万贯。凡有所余,尽令易诸物收贮之。有能告数外留钱者……以十之一为赏,余皆没入……国虚民贫,经用不足,专以交钞愚百姓,而法又不常……以至泰和三年(宋宁宗嘉泰三年,1203年)其弊弥甚,乃谓宰臣曰:“大定间钱至足,今民间钱少,而又不在官,何耶?”……七年……七月……敕民间之交易典质,一贯以上,并用交钞,毋得用钱。须立契者,三分之一用诸物……商旅赍见钱,不得过十贯……濮王守纯……奏曰:“自古军旅之费,皆取于民。向朝廷以小钞殊轻……复禁用钱。小民浅虑,谓楮币易坏,不若钱可久。于是得钱则珍藏,而券则亟用之,惟恐破裂而至于废也。今朝廷知支而不知收,所以钱日贵,而券日轻。”

(《金史》卷四八《食货志三》)

章宗寻崩,卫绍王继立。大安二年(宋宁宗嘉定三年,1210年)溃河之役,至以八十四车为军赏,兵衄国残,不遑救弊,交钞之轻,几于不能市易矣。至宣宗贞祐二年(宋嘉定七年,1214年)二月,思有以重之,乃更作二十贯至百贯例交钞,又造二百贯至千贯例者。然自泰和以来……至是则愈更而愈滞矣。南迁之后,国蹙民困,军旅不息,供亿无度,轻又甚焉。三年……七月,改交钞名为“贞祐宝券”……平章高琪奏:“军兴以来,用度不赀,惟赖宝券,然所入不敷所出,是以寖轻。今千钱之券,仅直数钱。”……造“贞祐通宝”。兴定元年二月,始诏行之,凡一贯当千贯……五年闰十二月,宰臣奏:“向者宝券既弊,乃造贞祐通宝以救之。迄今五年,其弊又复如宝券之末。初,通宝四贯,为银一两,今八百余贯矣。宜复更造“兴定宝泉”……每贯当通宝四百贯,以二贯为银一两。”……元光元年二月,始诏行之。二年五月,更造每贯当通宝五十。又以绫印制“元光珍货”,同银钞及余钞行之。行之未久,银价日贵,宝泉日贱,民但以银论价。至元光二年,宝泉几于不用。乃定法:银一两不得过宝泉三百贯。凡物可直银三两以下者,不许用银。以上者三分为率,一分用银,二分用宝泉及“珍货重宝”。京师及州郡,置平准务,以宝泉、银相易。其私易及违法,而能告者罪赏有差。是令既下,市肆昼闭,商旅不行,朝廷患之,乃除市易用银,及银宝泉私相易之法。然上有限用之名而下无从令之实,有司虽知,莫能制矣。义宗正大间,民间但以银市易。

(《金史》卷四八《食货志三》)

以上金之钞法。

世祖中统元年,始造交钞。以“丝”为本,每银五十两,易丝钞一千两,诸物之直,并从丝例。是年十月,又造“中统元宝钞”,其文以十计者四:曰一十文、二十文、三十文、五十文;以百计者三:曰一百文、二百文、五百文;以贯计者二:曰一贯文、二贯文。每一贯同交钞一两,两贯同白银一两。又以文绫织为“中统银货”,其等有五,曰一两、二两、三两、五两、十两,每一两同白银一两。而银货盖未及行云……至元十二年,添造“厘钞”,其例有三,曰二文、三文、五文……十五年,以厘钞不便于民,复命罢印。然元宝交钞行之既久,物重钞轻。二十四年,遂改造“至元钞”,自二贯至五文,凡十有一等,与中统钞通行。每一贯文,当中统钞五贯……随路设立官库贸易金银,平准钞法。每花银一两入库,其价至元钞二贯……赤金一两入库二十贯……至大二年,武宗复以物重钞轻,改造“至大银钞”。自二两至二厘,定为一十三等,每一两准至元钞五贯、白银一两、赤金一钱……大抵至元钞五倍于中统,至大钞又五倍于至元。然未及期年,仁宗即位,以倍数太多,轻重失宜,遂有罢银钞之诏。而中统、至元二钞,终元之世,盖常行焉。

(《元史》卷九三《食货志一•钞法》)

至正十年(1350年),十一月……更定钞法,诏曰:“爰自世祖颁行中统交钞,以钱为文。厥后造至元宝钞,以一当五,名曰子母相权,而钱实未用。历岁滋久,钞法偏虚,物价腾踊,民用匮乏。其以中统交钞一贯文,省权铜钱一千文,准至元宝钞二贯。仍铸至正通宝钱,与历代铜钱并用,以实钞法,可颁示天下。”

(邵远平《元史类编》卷一○《顺帝纪》)

中书左丞叶公亦愚(李),钱唐人,宋大学生,上书诋贾似道公田关子不便,专权误国。似道怒,嗾林德夫告公泥金饰斋扁不法。令狱吏鞫之,云“只要你做一个麻糊”……遂遭黥,流岭南……归附后入京,上书言时相,并献至元钞样。此样在宋时固尝进呈,请以代关子,朝廷不能用。故今别改年号而复献之,世皇嘉纳,使用铸板。

(陶宗仪《辍耕录》卷一九)

以上元之钞法。

6.江浙官田

建炎元年(1127年),籍蔡京、王黼等庄,以为官田。诏见佃者就耕,岁减租二分……开禧三年(1207年),韩侂胄既诛,金人讲解。明年(嘉定元年),用廷臣言,置安边所,凡侂胄与其他权幸没入之田,及围田湖田之在官者皆隶焉,输米七十二万二千七百斛有奇,钱一百三十一万五千缗有奇。籍以给行人金缯之费……(理宗)景定四年(元世祖中统四年,1263年),殿中侍御史陈尧道、右正言曹孝庆、监察御史虞虙、张睎颜等,言廩兵和籴造楮之弊,乞依祖宗限田。议自两浙、江东西官民户逾限之田,抽三分之一,买充公田。得一千万亩之田,则岁有六七百万斛之入,可以饷军,可以免籴,可以重楮,可以平物而安富,一举而五利具矣。有旨,从其言……丞相贾似道奏:“捄楮之策,莫切于住造楮,住造楮莫切于免和籴,免和籴莫切于买逾限田。”因历诋异议者之非。

(《宋史》卷一七三《食货志上一》)

买公田以罢和籴,浙西田亩有值千缗者,似道均以四十缗买之。数稍多,予银绢。又多,予度牒、告身。吏又恣为操切,浙中大扰。有奉行不至者,提领刘良贵劾之。有司争相迎合,务以买田多为功,皆缪以七八斗为石。其后田少与硗瘠亏租,与佃人负租而逃者,率取偿田主。六郡之民,破家者多。包恢知平江,督买田,至以肉刑从事。

(《宋史》卷四七四《贾似道传》)

贾似道行公田,为一代大政,世多加以非议,独周密言其经制甚详,持论亦颇公允。

景定二年壬寅,贾师宪丞相欲行富国强兵之策。是时,刘良贵为都漕,尹天府;吴势卿饷淮东,入为浙漕,遂交赞公田之事,欲先行之浙右,候有端绪,则诸路仿行之。于是殿院陈尧道、正言曹孝庆等合奏,谓限田之法,自昔有之,买官户逾限之田,严归并飞走之弊。回买官田可得一千万亩,则每岁六七百万之入,其于军饷沛然有余,可免和籴,可以饷军,可以住造楮币,可平物价,可安富室,一事行而五利兴,实为无穷之利。御笔批“依”,而买田之事起矣。时势卿已死,良贵独任提领之职,以太府丞陈訔为检阅官以副之。且乞内批下都省,严立赏罚,究归并之弊。然上意终出勉强,内批云:“永免和籴,无如买逾限之田为良法。然东作方兴,权俟秋成,续议施行。”则上意盖可见矣。贾相愤然以去就争之,于是再降圣旨云:“买田永免和籴,自是良法美意,要当始于浙西,庶他路视为则也。所在利病各有不同,行移难于一律,可令三省照此施行。”既而贾相内引入札,力言其便,御笔遵依,转札侍从台谏给舍左右司三省奉行惟谨焉。贾相遂先以自已浙西万亩为官田表倡,嗣荣王继之,浙西师机赵孟奎,亦申省自陈投卖。自是朝野卷舌,噤不敢发一语。独礼书夕郎徐经孙一疏,力陈买田之害,言多剀切,竟不付外,遂四乞休致,而寂无和之者。先是,议以官品逾限田外“回买”立说,此独有抑强嫉富之意。既而转为“派买”之说,除二百亩已下免行派买外,余悉各买三分之一。及其后也,虽百亩之家亦不免焉。立价以租一石者,偿十八界四十楮。不及石者,价随以减。买数少者,则全支楮券;稍多,则银券各半;又多,则副以度牒;至多,则加以登仕、将仕、校尉、承信、承节、安人、孺人告身准直。以登仕三千楮、将仕千楮,许赴漕试。校尉万楮、承信万五千、承节二万,则理为进纳。安人四千、孺人二千,此则几于白没矣。遂檄府丞陈訔往湖秀,将作丞廖邦杰往常润,任督催之职。六郡则又有专官:平江则知郡包恢,抚参成公策;嘉兴则知郡潘墀,抚干李补,寓公焦焕炎;安吉则知郡谢弈焘,寓公赵与訔,抚干王唐珪;临安察判马元演;常州则知郡洪穮,蜀刘子耕;镇江则知郡章坰,漕司准遣郑梦熊;江阴则知军杨珏,准遣谢司户黄伸。并俟竣事各转一官,选人减一,前守臣并以主管公田系衔。既而提领刘佐司劾罢嘉兴宰段浚、宜兴宰叶悊佐以不即奉行之罪;又按长洲宰何九龄追毁告身,永不收叙;以不合出给官由,令田主包纳,失田业相维之初意。至五月,乃命江阴、平江隶浙西宪司,安吉、嘉兴隶两浙漕司,常州、镇江隶总所,每岁秋租输之官仓,特与减饶二分,或水旱则别议收数。遂立四分司:王大吕平江,方梦玉嘉兴,董楷安吉,黄震镇江、常州、江阴三郡。初以选人为之,任满理为须入州县乡都,则分差庄官,以富饶者允应,两年一替。每乡创官庄一所,每租一石,明减二斗,不许多收斛面。约束虽严详,而民之受害亦不少。其间毗陵、澄江,一时迎合,止欲买数之多,凡六斗七斗者,皆作一石。及收租之际,元额有亏,则取足于田主,以为无穷之害。或内有硗瘠,及租佃顽恶之处,又从而责换于田主,其害尤惨。时中书刘震孙与京尹魏克愚湖旁倡和,词语偶犯时忌,则随命劾去之。甲子秋,彗见求言,公卿大夫士庶始得以伸田里愁叹不平于上。然至此业已成矣,贾相遂力辨人言,丐辞相位。御笔答云:“言事易,任事难,自古然也。使公田之策不可行,则卿建议之始朕已沮之矣。惟其上可以免朝廷造楮币之费,下可以免浙右和籴之扰,公私兼济,所以命卿决意举行之。今业已成矣,一岁之军饷,皆仰给于此。若遽因人言而罢之,虽可以快一时之异议,其如国计何?如军饷何?卿既任事,亦当任怨。礼义不愆,何恤人言。卿宜安心奉职,毋孤朕倚毗之意。”自此公论颇沮,而刘良贵以人言藉藉,遂陈“括田”之劳,乞从罢免,不允。至咸淳戊辰正月,遂罢庄官,改为召佃。或一二千,或数百亩,召人承佃,自耕自种,自运自纳,止令分司任责拘催。凡承佃之家,复以二分优之。且以既罢庄官,则分司恐难任责,平江增差催督官三员,安吉嘉兴各一员,常州二员,镇江、江阴共一员,从各分司奏辟,时提领官编修黄梦炎也。既而常润分司刘子澄力陈毗陵向来多买虚数之弊,遂下提领所,径将常州公租,拨隶淮东总领所催纳。殊不知朝廷既不可催,总所又可催乎?当是时,人不敢言而敢怨。南康江天锡以入奏而罢言职,教授谢枋得以发策而遭贬斥。大社令杜渊、太常簿陆逵、国子簿谢章皆于轮对及之,或逐去,或补外。至乙亥春,贾既去国,北军已抵升润。察院季可奏乞罢公田之籍以收农心,谓此事苛扰,民皆破家荡产,怨入骨髓。若尽还原主,免索原钱,而除其籍,庶使浙西之人,永绝公田之苦。然而仅放欠租。季遂再奏,始有旨云:“公田之创,非理宗之本意。稔祸召怨,最为民苦,截日住罢。其田尽给付原佃主。仰率租户义兵,会合防拓其后勘会,谓招兵非便,且其田当还业主,于种户初无相干。秋成在迩,饷军方急,合且收租一年。其还田指挥,候秋成后,集议施行。”有旨:将平江、嘉兴、安吉公田,照指挥蠲放。却从朝廷照净催米数回籴,其钱一半给佃主,一半给种户,以溥实惠。然则业主竟无与矣。只业主佃主之分,当时用事者亦不能晓,况大于此者。然边遽日急,是时仍收公租,还田之事,竟不及行,呜呼悲哉!昔隋凿汴渠,以召民怨,乃为宋漕运之利。今宋夺民田,以失人心,乃为大元饷军之利。古今害民兴利之事,于此亦可鉴矣,於戏悲哉!

(周密《齐东野语》卷一七)

此种官田,至元时颁赐之于臣下。

江苏田粮之重……比他处独重……今检宋元二史,究其由来……元代所赐臣下之田……即南宋之入官田;内府庄田,即贾似道创议所买之公田也。《宋史》朱勔败,籍其家田至三十万亩。建炎元年,籍蔡京、王黼等庄以为官田……共收米七十二万一千七百斛,钱一百三十一万五干缗。后理宗又诏华亭奉宸庄亦助边费。景定四年,陈尧道……倡议买公田,贾似道主之,平江、江阴、安吉、常州、镇江六郡,其买田三百五十余万亩。德祐元年,又以阎贵妃集庆寺田、贾贵妃演福寺田皆入安边所。元之有天下也,此等田皆别领于官。其赏赐臣下,则有如世祖赐邓温常州田三十顷,叶李平江田四顷;又以王积翁使日本被害于途,赐其子都中平江田八千亩;武宗赐琱阿不剌平江田一千五百顷;仁宗赐丑驴答剌罕平江田百顷;英宗赐拜珠平江田万亩;文宗赐雅克特穆尔平江官地五百顷……又赐鲁国大长公主平江等处官田三百顷;雅克特穆尔又奏“松江淀山湖田五百顷,当入官粮七千七百石。臣愿增为万石入官,令人佃种,以所得余米,赡臣弟萨敦”;顺帝以完者铁木儿苏州田二百顷,赐郯王徹徹秃,又赐公主不答昔你平江田五十顷。此皆见于《元史•本纪》及各本传者……可见皆宋末官田,平宋后仍入于官,故得任意赏赐……元时,又籍宋后妃田以供太后,曰江淮财赋都总管府。又籍朱清、张瑄等田,以供中宫,曰江浙财赋府。又籍朱国珍、管明等田,以赐丞相托克托,曰稻田提领所。又有拨赐庄,领宋亲王及新籍明庆、妙行二寺田,并白云宗僧田,皆不隶州县。此又元时所增官田也。

(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三○《元代以江南田赐臣下》)

天下官田……累朝以是田分赐诸王、公主、驸马,及百官宦者寺观之属……其受田之家,各任土著奸吏为赃官,催甲斗级,巧名多取。又且驱迫邮传,征求饩廪,折辱州县,闭偿逋负。至仓之日,变鬻以归,官司交忿,农民窘窜。

(《元史》卷一七五《张珪传》)

7.物产

甲 农产最著者为茶与棉花。

茶有二类:曰片茶、曰散茶。片茶蒸造,实卷模中串之。惟建剑则既蒸而研,编竹为格,置焙室中,最为精洁,他处不能造。有“龙凤”、“石乳”、“白乳”之类十二等,以充岁贡及邦国之用。其出虔、袁、饶、池、光、歙、潭、岳、辰、澧州,江陵府,兴国、临江军,有“仙芝”、“玉津”、“先春”、“绿芽”之类二十六等。两浙及宣、江、鼎州,又以上中下,或第一至第五为号。散茶出淮南、归州、江南、荆湖,有“龙溪”、“雨前”、“雨后”之类十一等。江浙又有以上中下,或第一至第五为号者。

(《宋史》卷一八三《食货志下五》)

茶之产于东南者,浙东西、江东西、湖南北、福建、淮南、广东西,路十,州六十有六,县二百四十有二。霅川顾渚生石上者,谓之“紫笋”。毗陵之“阳羡”,绍兴之“日铸”,婺源之“谢源”,隆兴之“黄龙”、“双井”,皆绝品也。……建宁腊茶,北苑为第一。其最佳者,曰“社前”,次曰“火前”,又曰“雨前”。所以供玉食,备赐予……大观以后,制愈精,数愈多,胯式屡变,而品不一……蜀茶之细者,其品视南方已下,惟广汉之“赵坡”、合州之“水南”、峨眉之“白牙”、雅安之“蒙顶”,土人亦珍之。但所产甚微,非江建比也。

(《宋史》卷一八四《食货志下六》)

古时未有棉布,凡布皆麻为之。记曰“治其麻丝,以为布帛”是也。木棉作布,邱文庄谓元时始入中国……棉花布惟交广有之。其种其法,俱未入中土……陶九成《辍耕录》记松江乌泥泾,土田硗瘠,谋食不给,乃觅木棉种于闽广。初无踏车椎弓之制,率用手去其子,线弦竹弧,按掉而成,其功甚艰。有黄道婆自崖州来,教以纺织,人遂大获其利。未几,道婆卒,乃立祠祀之。三十年祠毁,乡人赵愚轩重立云。九成,元末人,当时所记立祠始末如此,益可见黄道婆之事未远。而松江之有木棉布,实自元始也。《瑯琊代醉编》又谓棉花乃番使黄始所传,今广东人立祠祀之。合诸说观之,盖其种本来自外番,先传于粤,继及于闽,元初始至江南,而江南又始于松江耳。《元世祖本纪》至元二十六年,置浙东、江东、江西、湖广、福建木棉提举司,责民岁输木棉布十万匹……木棉特设专官,则其初为民利可知。

(赵翼《陔余丛考》卷三○)

乙 矿产

“白矾”出晋、慈、坊州,无为军,及汾州之灵石县。“绿矾”出慈、隰州,及池州之铜陵县。

(《宋史》卷一八五《食货志下七》)

“金”产商、饶、歙、抚四州,南安军。“银”产凤、建、桂阳三州……饶、信、虔、越、衢、处、道、福、汀、漳、南剑、韶、广、英、连、恩、春十七州,建昌、邵武、南安三军……秦、陇、兴元三州……“铜”产饶、处、建、英、信、汀、漳、南剑八州,南安、邵武二军……“铁”产徐、兖、相三州……河南、凤翔、同、虢、仪、蕲、黄、袁、英九州,兴国军……晋、磁、凤、沣、道、渠、合、梅、陕、耀、坊、虔、汀、吉十四州……信、鄂、连、建、南剑五州,邵武军……“铅”产越、建、连、英、春、韶、衢、汀、漳、南剑十州,南安、邵武二军……“锡”产河南、南康、虔、道、贺、潮、循七州,南安军……“水银”产秦、阶、商、凤四州……“朱砂”产商、宜二州。

(《宋史》卷一八五《食货志下七》)

广西诸洞产生金,洞丁皆能淘取。其碎粒如蚯蚓泥,大者如甜瓜子,故世名“瓜子金”。其碎者如麦片,则名“麸皮金”。金色深紫,比之寻常金色,复加二等,此金之绝品也。银之品,有纹如罗甲者,有松纹者,有中洼而郭高者,皆为精银。其绝品则色青,故官品有金紫银青之目。盖金至于紫,银至于青,为绝品也。

(周密《癸辛杂识•续集下》)

铜铁铅锡坑冶者,闽蜀、湖广、江淮、浙路皆有之。祖宗时,天下岁产铜七百五万斤,铁一百十六万斤,铅三百二十一万斤,锡七十六万斤,皆有奇。渡江后,其数日减。至绍兴末,江东西、福建、广西、湖南、潼川府,利路十四州,岁产铜二十六万三千一百六十九斤九两。江东西、广西、湖南、福建二十州,产铁八十八万三百二斤十三两。而蜀中所产不与焉。江湖、闽广、浙东二十州,产铅十九万一千二百四十斤十三两。湖广、四川,产锡二万五百四十八斤六两。视祖额,铁才及四分余,铅及六厘,铜及四厘,锡及三厘,皆弱。东南铁锡,输岑水、铅山、永兴、兴利四场,浸铜为泉司之用,惟川铁以铸钱云。旧婺州铜,融福峡州、南安军铅。赣宜州、南安军锡坑皆废。胆铜者,盖以铁为片,浸之胆水中,后数十日即成铜。凡铜场十四、铁场三十八、铅场二十四、锡场五云。

(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一六)

二 学术思想

1.理学

甲 理学之起源

周子太极图创自河上公,乃方士修炼之术也……周子更为太极图,穷其本而反于老庄……但缀说于图,而又冒为易之太极,则不侔矣……考河上公本图,名无极图,魏伯阳得之,以著《参同契》;钟离权得之,以授吕洞宾;洞宾后与陈图南同隐华山,而以授陈抟,陈刻之华山石壁。陈又得先天图于麻衣道者,皆以授种放,放以授穆修与僧寿涯。修以先天图授李挺之,挺之以授邵天叟,天叟以授子尭夫。修以无极图授周子,周子又得先天地之偈于寿涯。其图自下而上,以明逆则成丹之法。

(黄宗羲《宋元学案》卷一二)

至宋中叶,周敦颐出于舂陵,乃得圣贤不传之学,作《太极图说》、《通书》,推明阴阳五行之理,命于天而性于人者,了若指掌。张载作《西铭》,又极言理一分殊之情,然后道之大原,出于天者,灼然而无疑焉。仁宗明道初年,程颢及弟颐寔生。及长,受业周氏。已乃扩大其所闻,表章《大学》、《中庸》二篇,与《语》、《孟》并行……融会贯通,无复余蕴。迄宋南渡,新安朱熹得程氏正传,其学加亲切焉。大抵以格物致知为先,明善诚身为要。凡《诗》、《书》六艺之文,与夫孔孟之遗言,颠错于秦火,支离于汉儒,幽沉于魏晋六朝者,至是皆焕然而大明,秩然而各得其所……邵雍高明英悟,程氏实推重之。

(《宋史》卷四二七《道学传序》)

按理学有表里二端,以儒家为表,而以释道为里。儒家自汉学琐碎、六朝空虚以后,孔孟之道已若存若亡。自王通、韩愈论道论性,其义稍彰。宋儒继之,究心修已治平之道,起于人伦,终于万物,舍传注而言经,以疑古为翻案,此其表也。论其里,则混合禅宗及《参同契》之说,以言心、言性,由致知格物而归本于太极、无极,标举主敬、主静之说,以为为学之方,冶儒释道为一炉,集中国、印度思想之大成。自宋迄清,理学之思想规律,深入上层社会,影响甚巨。

乙 理学派别

周敦颐字茂叔,道州(湖南道县)营道人……家庐山莲花峰下,前有溪,合于湓江,取营道所居濓溪以名之……博学力行,著《太极图》,明天理之根源,究万物之终始。其说曰:“无极而太极,太极动而生阳。动极而静,静而生阴。静极复动,一动一静,互为其根,分阴分阳,两仪立焉。阳变阴合……五气顺布,四时行焉。五行,一阴阳也;阴阳,一太极也;太极,本无极也。五行之生也,各一其性。无极之真,二五之精,妙合而凝。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二气交感,化生万物……惟人也得其秀而最灵,形既生矣,神发知矣;五性感动,而善恶分,万事出矣。圣人定之以中正仁义,而主静,立人极焉……故曰: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又曰:原始反终,故知死生之说,大哉《易》也!斯其至矣。”又著《通书》四十篇,发明太极之蕴。

(《宋史》卷四二七《周敦颐传》)

程颢,字伯淳,世居中山。后从开封徙河南……自十五六时,与弟颐闻汝南周敦颐论学,遂厌科举之习,慨然有求道之志,泛滥于诸家。出入于老释者几十年,返求诸六经,而后得之……教人自致知至于知止,诚意至于平天下,洒扫应对至于穷理尽性,循循有序,病学者厌卑近而骛高远,卒无成焉。故其言曰:“……昔之害近而易知,今之害深而难辨。昔之惑人也乘其迷暗,今之惑人也因其高明。自谓之穷神知化,而不足以开物成务。言为无不周遍,实则外于伦理。穷深极微,而不可以入尧舜之道。天下之学,非浅陋固滞,则必入于此。自道之不明也,邪诞妖妄之说竞起,涂生民之耳目,溺天下于污浊,虽高才明智,胶于见闻,醉生梦死,不自觉也,是皆正路之榛芜,圣门之蔽塞,辟之而后可以入道。”颢之死……文彥博采众论,题其墓曰“明道先生”。

(《宋史》卷四二七《程颢传》)

程颐,字正叔……胡瑗问:“……学之道如何?”曰:“天地储精,得五行之秀者为人。其本也,真而静。其未发也,五性具焉,曰仁、义、礼、智、信。形既生矣,外物触其形而动其中矣。其中动而七情出焉,曰喜、怒、哀、乐、爱、恶、欲。情既炽而益荡,其性凿矣。是故觉者,约其情,使合于中。正其心,养其性……然学之道,必先明诸心,知所养,然后力行以求至,所谓自明而诚也。诚之之道在乎信道笃,信道笃则行之果,行之果则守之固。仁义忠信不离乎心,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出处语默必于是,久而弗失,则居之安,动容周旋中礼,而邪僻之心无自生矣。”……颐于书无所不读,其学本于诚,以《大学》、《语》、《孟》、《中庸》为标指,而达于六经……著《易》、《春秋》传,以传于世……平生诲人不倦,故学者出其门最多……世称为“伊川先生”。

(《宋史》卷四二七《程颐传》)

张载,字子厚,长安人……谒范仲淹……因劝读《中庸》。载读其书,犹以为未足,又访诸释老,累年究极其说……反而求之六经……为祁州司法参军、云岩令。政事以敦本善俗为先,每月吉,具酒食,召乡人高年会县庭,亲为劝酬,使人知养老事长之义。因问民疾苦,及告所以训戒子弟之意……与诸生讲学,每告以知礼成性,变化气质之道……故其学尊礼、贵德、乐天、安命,以《易》为宗,以《中庸》为体,以孔孟为法……又论定井田宅里、发敛学校之法,皆欲条理成书,使可举而措诸事业……载学古力行,为关中士人宗师,世称为“横渠先生”。著书号《正蒙》,又作《西铭》。

(《宋史》卷四二七《张载传》)

邵雍,字尧夫……河南人……北海李之才,摄共城令,闻雍好学……乃事之才,受河图洛书、宓羲八卦、六十四卦图像。之才之传,远有端绪,而雍探赜索隐,妙悟神契,洞彻蕴奥,汪洋浩博,多其所自得者……遂衍宓羲先天之旨,著书十余万言行于世……元祐中,赐谥康节……所著书曰《皇极经世》、《观物内外篇》、《渔樵问对》,诗曰《伊川击壤集》。

(《宋史》卷四二七《邵雍传》)

杨时,字中立,南剑将乐人……河南程颢与弟颐讲孔孟绝学于熙丰之际,河洛之士翕然师之。时调官不赴,以师礼见颢于颍昌……又见程颐于洛……关西张载尝著《西铭》,二程深推服之。时疑其近于兼爱,与其师颐辨论往复,闻理一分殊之说,豁然无疑……四方之士,不远千里从之游,号曰“龟山先生”……既渡江,东南学者,推时为程氏正宗……朱嘉、张栻之学得程氏之正,其源委脉络,皆出于时。

(《宋史》卷四二八《杨时传》)

罗从彥,字仲素,南剑人……闻同郡杨时得河南程氏学,慨然慕之……遂徒步往学焉……朱熹谓龟山倡道东南,士之游其门者甚众,然潜思力行,任重诣极如仲素,一人而已……学者称之曰“豫章先生”。

(《宋史》卷四二八《罗从彥传》)

李侗,字愿中,南剑州剑浦人……闻郡人罗从彥得河洛之学,遂以书谒之……其言曰:“学问之道,不在多言,但默坐澄心,体认天理。若是虽一毫私欲之发,亦退听矣。”……又曰:“读书者知其所言,莫非吾事,而即吾身以求之,则凡圣贤所至,而吾所未至者,皆可勉而进矣。若直求之文字以资诵说,其不为玩物丧志者几希。”……吏部员外郎朱松与侗为同门友,雅重侗,遣子熹从学,熹卒得其传。

(《宋史》卷四二八《李侗传》)

朱熹,字元晦,一字仲晦,徽州婺源人……家故贫,少依父友刘子羽,寓建之崇安(福建崇安县),后徙建阳(福建建瓯县)之考亭……熹少时,慨然有求道之志。父松病亟,尝属熹曰:“籍溪胡原仲、白水刘致中、屏山刘彦冲,三人学有渊源,吾所敬畏。吾即死,汝往事之,而惟其言是听。”三人谓胡宪、刘勉之、刘子翚也。故熹之学,既博求之经传,复遍交当世有识之士。延平李侗老矣,尝学于罗从彥,熹归自同安,不远数百里,徒步往从之。其为学,大抵穷理以致其知,反躬以践其实,而以居敬为主。尝谓圣贤道统之传,散在方册,圣经之旨不明,而道统之传始晦。于是竭其精力,以研穷圣贤之经训。所著书,有《易本义》,《启蒙》,《蓍卦考误》,《诗集传》,《大学》、《中庸》章句、或问,《论语》、《孟子》集注,《太极图通书西铭解》,《楚辞集注辨证》,《韩文考异》。所编次有《论孟集议》、《孟子指要》、《中庸辑略》、《孝经刊误》、《小学书》、《通鉴纲目》、《宋名臣言行录》、《家礼》、《近思录》、《河南程氏遗书》、《伊洛渊源录》,皆行于世。熹没,朝廷以其《大学》、《语》、《孟》《中庸》训说立于学宫。

(《宋史》卷四二九《朱熹传》)

按宋之理学,向分濂、洛、关、闽四派。所谓濂、洛、关、闽者,周敦颐、程颢与弟颐、张载、朱熹也。周居濂溪,二程洛阳人,张载关中人,朱熹侨居建州,故云。其学说之主张,撮志如下:

宗羲案:周子之学,以诚为本,从寂然不动处,握诚之本。故曰主静立极。

(黄宗羲《宋元学案》卷一二)

唐一庵曰:“明道之学,嫡衍周派,一天人,合内外,主于敬而行之以恕;明于庶物,而察于人伦。务于穷神知化,而能开物成务。”

(黄宗羲《宋元学案》卷一四)

宗羲案:明道伊川大旨虽同,而其所以接人,伊川已大变其说。故朱子曰:“明道宏大,伊川亲切。大程夫子,当识其明快中和处。小程夫子,当识其初年之严毅,晚年又济以宽平处。”是自周元公主静立人极开宗,明道以静字稍偏,不若专主于敬,然亦唯恐以把持为敬有伤于静,故时时提起。伊川则以敬字未尽,益之以穷理之说,而曰:“涵义须用敬,进学在致知。”又曰:“只守一个敬字,不知集义,却是都无事也然。”随曰:“敬以直内,义以方外……义是敬之著,敬是义之体……”自此旨一立,至朱子又加详焉。

(黄宗羲《宋元学案》卷一六)

横渠先生精思力践,毅然以圣人之事为己任。凡所议论,率多超卓,至于变化气质,谓形而后有气质之性,善反之,则天地之性存焉。故气质之性,君子有弗性焉,此尤自昔圣贤之所未发,警教后学最为切至者也。

(黄震《黄氏日抄》卷三三)

古人所以从事于学者,其果何为而然哉?天之生斯人也,则有常性。人之立于天地之间也,则有常事,在身有一身之事,在家有一家之事,在国有一国之事……弗胜其事,则为弗有其性;弗有其性,则为弗克若天矣。克保其性而不悖其事,所以顺乎天也。然则舍讲学,其能之哉?凡天下之事,皆人之所当为。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之际,人事之大者也,以至于视听、言动、周旋、食息,至纤至悉,何莫非事者?一事之不贯,则天性之陷溺也。然则讲学其可不汲汲乎?学所以明万事而奉天职也,虽然,事有其理而著于吾心。心也者,万事之宗也。惟人放其良心,故事失其统纪。学也者,所以收其放而存其良也。夏葛而冬裘,饥食而渴饮,理之所固有,而事之所当然者。凡吾于万事,皆见其若是也,而后为当。其可学者,求乎此而已。

(黄宗羲《宋元学案》卷四八)

与朱熹同时,有陆九渊一派,与之立异。

陆九渊,字子静……谓人曰:“闻人诵伊川语,自觉若伤我者。”又曰:“伊川之言,奚为与孔子、孟子之言不类?近见其间多有不是处。初读《论语》,即疑有子之言支离。他日读古书,至宇宙二字,解者曰:‘四方上下曰宇,往古来今曰宙。’忽大省曰:‘宇宙内事,乃己分内事。己分内事,乃宇宙内事。’”又尝曰:“东海有圣人出焉,此心同也,此理同也。至西海、南海、北海有圣人出,亦莫不然。千百世之上,有圣人出焉,此心同也,此理同也。至于千百世之下,有圣人出,此心此理,亦无不同也。”……还乡,学者辐凑,每开讲席,户外屦满。耆老扶杖观听。自号象山翁,学者称“象山先生”。尝谓学者曰:“汝耳自聪,目自明,事父自能孝,事兄自能弟,本无欠阙。不必它求,在乎自立而已。”又曰:“此道与溺于利欲之人言犹易,与溺于意见之人言却难。”或劝九渊著书,曰:“六经注我,我注六经?”又曰:“学苟知道,六经皆我注脚。”……初,九渊尝与朱熹会鹅湖(江西铅山县),论辨所学,多不合……至于无极而太极之辨,则贻书往来,论难不置焉。

(《宋史》卷四三四《陆九渊传》)

按自程颐以下,大抵主格物、致知之说。至南宋朱熹,乃集此派学说之大成。陆九渊主张与朱氏不同,朱主道问学,陆主尊德性。朱以“穷理为始事,以理已明,则可以诚意正心”;陆欲“先发人之本心,而后使之博览,以应万物之变”。朱以陆为“太简”,陆以朱为“支离”,始终相诋而不能相容。世所谓朱陆异同是也。

丙 理学之变迁

古之公卿,皆自幼时便教之,以为异日之用。

(《吕祖谦《周礼说》》)

今世之儒士,自以为得正心、诚意之学者,皆风痹不知痛痒之人也。举一世安于君父之仇,而方低头拱手以谈性命,不知何者谓之性命乎?……尝曰:“研穷义理之精微,辨析古今之同异,原心于杪忽,较礼于分寸,以积累为工,以涵养为正,睟面盎背,则于诸儒诚有愧焉。至于堂堂之陈,正正之旗,风雨云雷,交发而并至;龙蛇虎豹,变现而出没,推倒一世之智勇,开拓万古之心胸,自谓差有一日之长。”亮意盖指朱熹、吕祖谦等云。

(《宋史》卷四三六《陈亮传》)

“仁人正谊不谋利,明道不计功”,此语初看极好,细看全疏阔。古人以利与人,而不自居其功,故道义光明……既无功利,则道义者,乃无用之虚语尔。

(叶适《习学记言》卷二三)

金履祥,字吉父,婺之兰溪人……凡天文、地形、礼乐、田乘、兵谋、阴阳、律历之书,靡不毕究。及壮,知向濓洛之学,事同郡王柏,从登何基之门。基则学于黄干,而干亲承朱熹之传者也……会襄樊之师日急……履祥因进牵制捣虚之策,请以重兵由海道直趋燕蓟,则襄樊之师,将不攻而自解。且备叙海舶所经,凡州郡县邑,下至巨洋别坞,难易远近,历历可据以行。宋终莫能用。及后朱瑄、张清献海运之利,而所由海道,视履祥先所上书,咫尺无异者。

(《元史》卷一八九《金履详传》)

按理学家之立说,多偏重修养,自朱陆好重事功。与朱熹同时友善之吕祖谦,讲理学而兼治史学,教人必以致用为事。其同受学程门之陈亮、叶适,则颇诋理学而昌言事功。金履祥固传朱子之学者,而有海道图燕之建议,是南宋学者之思想,一变北宋理学之面目,而趋于事功。盖因金元之逼,士大夫皆志切恢复,有以使之然也。吕、陈、叶皆浙东人,故后人谓之浙学或永嘉学。

丁 理学之影响

自理学创兴,人以传道自命,故又称为道学。皆自以为直接于孔门,而得其心传者也。

其弟颐序之曰:“周公没,圣人之道不行。孟轲死,圣人之学不传。道不行,百世无善治;学不传,千载无真儒。无善治,士犹得以明夫善治之道,以淑诸人,以传诸后。无真儒,则贸贸焉莫知所之,人欲肆而天理灭矣。先生生于千四百年之后,得不传之学于遗经,以兴起斯文为己任……使圣人之道,焕然复明于世,盖自孟子之后,一人而已。”

(《宋史》卷四二七《程颢传》)

淳祐元年正月……诏以张、周、二程及熹,从祀孔子庙。黄干曰:“道之正统,待人而后传。自周以来,任传道之责者不过数人;而能使斯道章章较著者,一二人而止耳。由孔子而后,曾子、子思继其微,至孟子而始著。由孟子而后,周、程、张子继其绝,至熹而始著。”

(《宋史》卷四二九《朱熹传》)

不唯不受古经籍拘束,且发生疑义。

初,安石训释《诗》、《书》、《周礼》既成,颁之学官,天下号曰“新义”。晚居金陵,又作《字说》,多穿凿傅会,其流入于佛老,一时学者无敢不传习……先儒传注,一切废不用,黜《春秋》之书,不使列于学官,至戏目为“断烂朝报”。

(《宋史》卷三二七《王安石传》)

童子问曰:“《系辞》非圣人之作乎?”曰:“何独《系辞》焉,《文言》、《说卦》而下,皆非圣人之作。而众说淆乱,亦非一人之言也。”

(《欧阳修全集》卷七八《易•童子问三》)

又曰:“今诗三百五篇,岂尽定于夫子之手?所删之诗,容或有存于闾巷浮薄之口,汉儒取于补亡。”乃定二南各十有一篇,两两相配;退《何彼秾矣》、《甘棠》,归之王风。削去《野有死麕》,黜郑卫淫奔之诗。又作《春秋发挥》。又曰:“《大学》致知格物章未尝亡,还知止章于听讼之上。”谓《中庸》古有二篇,《诚明》可为纲,不可为目;定《中庸》、《诚明》各十一章。

(《宋史》卷四三八《王柏传》)

五季风俗败坏,廉耻扫地,宋儒专讲修养,砥砺名节,有“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之说,媕阿之习,始为之一变。妇人女子,夫死守节不嫁,亦自斯而盛,则为有伤人道。明清有旌表节妇之事,流弊实多。

士大夫忠义之气,至于五季,变化殆尽。宋之初兴,范质、王溥犹有余憾,况其他哉。艺祖首褒韩通,次表卫融,足示意响……真、仁之世,田锡、王禹偁、范仲淹、欧阳修、唐介诸贤,以直言谠论倡于朝,于是中外缙绅,知以名节相高,廉耻相尚,尽去五季之陋矣。

(《宋史》卷四四六《忠义传序》)

无愧于口,不若无愧于身;无愧于身,不若无愧于心。

(邵雍《皇极经世书》)

人之生不幸不闻过,大不幸无耻;必有耻,则可教……实胜,善也;名胜,耻也。故君子……德业有未著,则恐恐然畏人知,远耻也。

(周敦颐《通书》)

按宋儒主躬行实践,是其特长。然持论太过,论人则失之苛刻,论事则失之负气,矫激沽名,此党祸之所由起。至于南宋胡安国《春秋传》一派,主张尊王攘夷,是又因外力压迫,发愤而兴者矣。

戊 理学之北传

元初,姚枢、许衡师事赵复,理学遂大盛于北方。

赵复,字仁甫,德安人也。太宗乙未岁(七年),命太子阔出帅师伐宋,德安以尝逆战,其民数十万,皆俘戮无遗……姚枢奉诏,即军中求儒道释医卜士,凡儒生挂俘籍者,辄脱之以归。复在其中……不欲北……枢晓以……“随吾而北,必可无他”,复强从之。先是,南北道绝,载籍不相通。至是,复以所记程朱所著诸经传注,尽录以付枢。自复至燕,学子从者百余人……杨惟中闻复论议,始嗜其学,乃与枢谋建太极书院……选取遗书八千余卷,请复讲授其中。复以周程而后,其书广博,学者未能贯通,乃原羲农尧舜所以继天立极,孔子颜孟所以垂世立教,周程张朱氏所以发明绍续者,作传道图,而以书目条列于后。别著《伊洛发挥》,以标其宗旨……又取伊尹、颜渊言行,作《希贤录》……枢既退隐苏门,乃即复传其学。由是,许衡、郝经、刘因皆得其书而尊信之,北方知有程朱之学,自复始……复家江汉之上,以江汉自号,学者称之曰“江汉先生”。

(《元史》卷一八九《赵复传》)

姚枢,字公茂,柳城人,后迁洛阳。少力学……从惟中……拔德安,得名儒赵复,始得程颐、朱熹之书……因弃官去,携家来辉州,作家庙,别为室,奉孔子及宋儒周敦颐等象,刊诸经惠学者……时许衡在魏,至辉,就录程朱所注书以归。

(《元史》卷一五八《姚枢传》)

许衡,字仲平,怀之河内人也……往来河洛间,从柳城姚枢得伊洛程氏,及新安朱氏书,益大有得。寻居苏门,与枢及窦默相讲习,凡经传、子史、礼乐、名物、星历、兵刑、食货、水利之类,无所不讲。

(《元史》卷一五八《许衡传》)

吴澄,字幼清,抚州崇仁人……既长,于经传皆通之……乃著《孝经章句》,校定《易》、《书》、《诗》、《春秋》、《仪礼》及大小戴记……先是,许文正公衡为祭酒,始以《朱子小学》等书授弟子。久之,渐失其旧。澄至,旦燃烛堂上,诸生以次受业。日昃退燕居之室,执经问难者接踵而至。澄各因其材质,反覆训诱之,每至夜分,虽寒暑不易也……又尝为学者言:“朱子于道问学之功居多,而陆子静以尊德性为主,问学不本于德性,则其敝必偏于言语训释之末。故学必以德性为本,庶几得之。”议者遂以澄为陆氏之学,非许氏尊信朱子本意。然亦莫知朱陆之为何如也……尝著说曰:“道之大原,出于天,神圣继之,尧舜而上,道之元也;尧舜而下,其亨也;洙泗邹鲁,其利也;濂洛关闽,其贞也。分而言之,上古则羲黄其元,尧舜其亨,禹汤其利,文武周公其贞乎?中古之统,仲尼其元,颜曾其亨乎?子思其利,孟子其贞乎?近古之统,周子其元,程张其亨也,朱子其利也,孰为今日之贞乎?未之有也。然则可以终无所归哉?”其早以斯文自任如此……四方之士……来学山中者,常不下千数百人。少暇即著书……于《易》、《春秋》、《礼记》,各有纂言,尽破传注穿凿,以发其蕴,条归纪叙,精明简洁,卓然成一家言。作《学基》、《学统》二篇,使人知学之本,与为学之序……又校正《老子》、《庄子》、《太玄经》、《乐律》及《八阵图》、《郭璞葬书》。初,澄所居草屋数间,程钜夫题曰“草庐”,故学者称之为“草庐先生”。

(《元史》卷一七一《吴澄传》)

按姚许推衍朱熹之说,吴则颇融合朱陆。然元世祖笼络汉人之政策,皆自姚许诸人启之。

2.史学

宋代史学,最为发皇,学者多精于史学,考证与记载同重,故撰作极富。官修前史而外,国史亦有成书。南宋以后野史,若《三朝北盟会编》、《建炎以来系年要录》、《齐东野语》、《四朝闻见录》诸书,皆能记当代之事。《会要》一体,尤能贯串一朝掌故,其风播于元明。三史体例流传,旧闻不至放失,即缘公私留心史事,秉笔者得有依据,非近代知古而不知今者可得仰望也。

甲 正史

唐书

唐代屡经修撰国史,已具有规模。五季之际,历朝加以征集补缀,至后晋出帝时,书始告成。凡本纪二十、志三十、列传一百五,共二百卷,所谓《旧唐书》者是也。

开运二年六月……监修国史刘昫、史官张昭远等,以新修《唐书》纪、志、列传并目录,凡二百三卷上之,赐器帛有差。

(《旧五代史》卷八四《晋少帝纪四》)

至宋仁宗,以刘昫等所撰《唐书》多阙漏,命宋祁、欧阳修等重删撰之,历十七年而书成。凡本纪十、志五十、表十五、列传百五十,共二百二十五卷,世称《新唐书》。

祁,字子京……初,贾昌朝建议修《唐书》,始令馆职日供《唐书》所未载者二事,附于本传。命祁与王尧臣、杨察、张方平为修撰。又命范镇、邵必、宋敏求、吕夏卿为编修,而以昌朝提举。昌朝举王畴编修必以为史出众手非是,辞之。昌朝罢相,以丁度兼领。度卒,刘沆代之。沆罢,王尧臣代之。尧臣卒,曾公亮代之。《唐书》初修,而尧臣以忧去,方平、察相继出外,祁遂独秉笔,虽外官,亦以稿自随。久之,又命欧阳修刊修,分作纪、志;刘羲叟修律历、天文、五行志。将卒业,而梅尧臣入局,修方镇、百官表。祁与范镇在局一十七年,王畴一十五年,宋敏求、吕夏卿并各十年。

(王偁《东都事略》卷六五《宋祁传》)

修《唐书》十余年,自守亳州,出入内外,尝以稿自随,为列传百五十卷。

(《宋史》卷二八四上《宋祁传》)

奉诏修《唐书》纪、志、表。

(《宋史》卷三一九《欧阳修传》)

与修唐者,皆一时闻人,其可考者如下:

刘羲叟,字仲更,泽州晋城人也。欧阳修……荐其学术该博,留修《唐书》。羲叟强记,于经史百家,无不通晓。至于国朝典故、财赋刑名、兵械钟律,皆知其要。其乐律、星历、数术,尤过人。

(王偁《东都事略》卷六五《刘羲叟传》)

梅尧臣,字圣俞,宣城人也……所撰《唐载》二十六卷,多补正旧史阙谬,乃命编修《唐书》。书成,未奏而卒。

(王偁《东都事略》卷一一五《梅尧臣传》)

敏求,字次道……王尧臣修《唐书》,以敏求习唐事,奏为编修官……补唐武宗以下六世实录百四十八卷。

(《宋史》卷二九一《宋敏求传》)

吕夏卿,字缙叔,泉州晋江人……学长于史,贯穿唐事,博采传记杂说数百家,折衷整比。又通谱学,创为世系诸表,于《新唐书》最有功云。

(《宋史》卷三三一《吕夏卿传》)

赵邻几,字亚之,郓州须城人……常欲追补唐武宗以来实录,孜孜访求遗事,殆废寝食。会疾革,惟以书未成为恨。至淳化中,参知政事苏易简因言及邻几追捕唐实录事……太宗遣直史馆钱熙往取其书,得邻几所补会昌以来日历二十六卷。

(《宋史》卷四三九《赵邻几传》)

孙甫,字之翰,许州阳翟人。少好学,日诵数千言。慕孙何为古文章……著《唐史记》七十五卷,每言唐君臣行事,以推见当时治乱,若身履其间,而听者晓然如目见之。时人言终日读史,不如一日听孙论也。《唐史》藏秘阁。

(《宋史》卷二九五《孙甫传》)

陈彭年,字永年,抚州南城人……所著……《唐纪》四十卷。

(《宋史》卷二八七《陈彭年传》)

赵瞻,字大观……著……《唐春秋》五十卷。

(《宋史》卷三四一《赵瞻传》)

新旧两书,详略互见,要为不可偏废。新书志较详。

五代纷乱之时,唐之遗闻往事,既无人记述,残编故籍,亦无人收藏。虽悬诏购求,而所得无几,故《旧唐书》援据较少。至宋仁宗时,则太平已久,文事正兴,人间旧时记载,多出于世,故《新唐书》采取转多。今第观新书艺文志所载,如吴兢《唐书备阙记》,王彦威《唐典》,蒋《大唐宰辅录》、《凌烟功臣》、《秦府十八学士史臣》等传,凌璠《唐录政要》,南卓《唐朝纲领图》、薛璠《唐圣运图》、刘肃《大唐新语》、李肇《国史补》,林恩《补国史》等书,无虑数十百种,皆《旧唐书》所无者。知新书之“文省于前,而事增于旧”,有由然也。试取旧书各传相比较,新书之增于旧书者有二种:一则有关于当日之事势,古来之政要,及本人之贤否,所不可不载者;一则琐言碎事,但资博雅而已。

(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一七《新书增旧书处》)

惟欧宋不喜骈文,删改诏诰章疏,使一代典制不传,是其失也。

欧宋二公,不喜骈体,故凡遇诏诰、章疏四六行文者,必尽删之……夫一代自有一代文体……今以其骈体而尽删之,遂使有唐一代馆阁台省之文,不见于世,究未免偏见也……其他如章疏之类,有关政体治道者,或就四六改为散文,或节其要语存之。

(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一八《新书尽删骈体旧文》)

五代史

宋太祖命薛居正等修梁、唐、晋、汉、周五朝史,逾年而成,凡本纪六十一、志十二、列传七十七,共一百五十卷,所谓《旧五代史》者是也。

薛居正,字子平,开封浚仪人……又监修《五代史》,逾年毕,锡以器币。

(《宋史》卷二六四《薛居正传》)

其后欧阳修私撰《五代史记》,凡本纪十二、列传四十五、考三、世家年谱十、附录三及目录,共七十五卷,世称《新五代史》。

自撰《五代史记》,法严词约,多取《春秋》遗旨。

(《宋史》三一九《欧阳修传》)

新旧二史撰修之经过,传布之显晦,与内容之特点,略记于下。

宋太祖开宝六年四月,诏修梁、唐、晋、汉、周书,其曰《五代史》者,乃后人总括之名也。七年闰十月,书成,凡一百五十卷,目录二卷。监修者为司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薛居正,同修者为卢多逊、扈蒙、张澹、李昉、刘兼、李穆、李九龄(见《宋史》及晁公武《读书志》,《玉海》所引《中兴书目》),皆本各朝实录为稿本,此官修之史也。其后欧阳修私撰《五代史记》七十五卷,藏于家。修没后,熙宁五年,诏求其书刊行。(见《宋史》)于是,薛、欧二史并行于世。至金章宗泰和七年,诏止用欧史,于是薛史渐湮。惟前明《永乐大典》多载其遗文,然已割裂淆乱,非薛史篇第之旧……开四库馆,命诸臣就《永乐大典》中甄录排纂,其缺逸者,则采宋人书中之征引薛史者补之。于是,薛史复为完书……今覆而案之,虽文笔迥不逮欧史,然事实转详。盖欧史专重书法,薛史专重叙事,本不可相无。

(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二一《薛居正五代史》)

宋初记五代事者颇众,欧阳得以参用之,较旧五代史固为精核。然笔削自负,自立门目,学究气过重。其事亦嫌缺略,不足以尽五代之事也。

范质,字文素,大名宗城人……又述朱梁至周五代,为《通录》六十五卷,行于世。

(《宋史》卷二四九《范质传》)

王溥,字齐物,并州祁人……溥好学,手不释卷。尝集苏冕《会要》及崔铉《续会要》,补其阙漏,为百卷,曰《唐会要》。又采朱梁至周,为三十卷,曰《五代会要》。

(《宋史》卷二四九《王溥传》)

郑向,字公明,开封陈留人……五代乱亡,史册多漏失,向著《开皇纪》三十卷,摭拾遗事,颇有补焉。

(《宋史》卷三○一《郑向传》)

子融,字熙仲……又集五代事,为《唐余录》六十卷以献。

(《宋史》卷三一○《王子融传》)

路振,字子发,永州祁阳人……又尝采五代末九国君臣行事,作世家、列传。书未成而卒。

(《宋史》卷四四一《路振传》)

此外,又有孙光宪《北梦琐言》、陶岳《五代史补》、王禹偁《五代史阙文》、刘恕《十国春秋》、龚颖《运历图》,见于宋艺文志,及晁公武《读书志》者,皆在欧公之前,足资考订。其出自各国之书,如钱俨之《吴越备史》、《备史遗事》,汤悦之《江南录》,徐铉之《吴录》,王保衡之《晋阳见闻要录》,又皆流布。而徐无党注中所引证之《唐摭言》、《唐新纂九国志》、《五代春秋》、《鉴戒录》、《纪年录》、《三楚新编》、《纪年通谱》、《闽中实录》等书,又皆欧所参用者。盖薛史第据各朝实录,故成之易,而记载或有沿袭失实之处。欧史博采群言,旁参互证……卷轶虽不及薛史之半,而订正之功倍之,文直事核,所以称良史也。

(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二一《欧史不专据薛史旧本》)

宋史

本纪四十七、志一百六十二、表三十二、列传世家二百五十五,凡四百九十六卷。

辽史

本纪三十、志三十一、表八、列传四十六,凡一百十六卷。

金史

本纪十九、志三十九、表四、列传七十三,凡一百三十五卷。

辽宋金三史,皆元人所修。《辽史》,至正四年三月,中书右丞相都总裁脱脱等表进。《金史》,至正四年十一月,中书右丞相领三史事阿鲁图等表进。《宋史》,至正五年十月,阿鲁图等表进。

(王鸣盛《蛾术编》卷一○)

初,元世祖立国史院,首命王鹗修辽、金二史。宋亡,又命史臣通修三史。延祐(仁宗年号)、天历(文宗年号)、之间,屡诏修之,以义例未定,竟不能成。顺帝至正三年,命托克托(元史作脱脱)为都总裁,特穆尔达实(《元史》作铁木儿塔识)、张起岩、欧阳玄、吕思诚、揭傒斯为总裁官。修之或欲如《晋书》例,以宋为世纪,而辽金为载记。或又谓辽立国先于宋五十年;宋南渡后,常称臣于金,以为不可。待制王理者,著《三史正统论》,欲以辽金为北史,太祖至靖康为宋史,建炎以后为南宋史,一时持论不决。诏辽、宋、金各为史,凡再阅岁,书成上之。举例论赞表奏,多玄属笔云。

(《续通考》卷一六一《经籍考二一》)

元顺帝时,命托克托等修辽、宋、金三史。自至正三年三月开局,至正五年十月告成,以如许卷轶,成之不及三年……实皆有旧本,非至托克托等始修也。各朝本有各朝旧史,元世祖时又已编纂成书。至克托等,已属第二三次修辑,故易于告成耳。《辽史》在辽时,已有耶律俨本,在金时又有陈大任本,此《辽史》旧本也。金亡后,累朝实录在顺天张万户家,后据以修史,此《金史》旧本也。宋亡后,董交炳在临安,主留事,曰:“国可灭,史不可灭。”遂以宋史馆诸记注,尽归志于元都,贮国史院。(见《元史•董文炳传》)此《宋史》旧本也。元世祖中统二年,王鹗请修辽、金二史。诏左丞相耶律铸、平章政事王文统监修,寻又诏史天泽亦监修。其金朝卫绍王记注已亡失,则王鹗采当时诏令及杨云翼等所记足成之。及宋亡,又命史臣通修三史。此元世祖时纂修三史之本也。故至正中,阿鲁图、托克托等进《辽史》表云:“耶律俨语多避忌,陈大任词乏精详。世祖皇帝敕词臣撰次三史,首及于辽。”进《金史》表云:“张柔归《金史》于先,王鹗采金事于后。”进《宋史》表云:“世祖皇帝拔宋臣而列政途,载《宋史》而归秘府。既编戡定之勋,寻奉纂修之旨。”可见元世祖时,三史俱以修订。而《元史•托克托传》并谓延祐、天历间,又屡诏修之。则不惟修之于世祖时,而世祖后又频有修辑矣……其所以未有成书者……以义例未定……各持论不决故耳。至顺帝时,诏宋、辽、金各为一史,于是据以编排,而纪传表志,本已完备,故不三年遂竣事。

(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二三《宋辽金三史》)

耶律俨,字若思,析津人,本姓李氏。道宗寿隆六年……迁知枢密院事……封越国公。修《皇朝实录》七十卷……又善伺人主意。妻邢氏,有美色,尝出入禁中,俨教之曰:“慎勿失上意。”由是权宠益固。

(《辽史》卷九八《耶律俨传》)

好问字裕之……以金源氏有天下,典章法度,几及汉唐。国亡史作,己所当任。时《金国实录》在顺天张万户家,乃言于张,愿为撰述。既而为乐夔所阻而止。好问曰:“不可令一代之迹,泯而不传。”乃构亭于家,著述其上,因名曰《野史》。凡金源君臣遗言往行,采摭所闻,有所得,辄以寸纸细字为纪录,至百余万言。今所传者,有《中州集》及《壬辰杂编》若干卷。

(《金史》卷一二六《元好问传》)

顺帝至正三年,诏修辽、金、宋、三史,命脱脱为都总裁官。

(《元史》卷一三八《脱脱传》)

铁木儿塔识,字九龄,国王脱脱之子。资禀宏伟,补国子学诸生,读书颖悟绝人……修辽金宋三史,铁木儿塔识为总裁官,多所协赞云。

(《元史》卷一四○《铁木儿塔识传》)

揭傒斯,字曼硕,龙兴富州人……特授翰林国史院编修官。时平章李孟监修国史,读其所撰功臣列传,叹曰:“是方可名史笔,若他人,直誊吏牍尔。”……诏修辽、金、宋三史,傒斯与为总裁官……且与僚属言:“欲求作史之法,须求作史之意。古人作史,虽小善必录,小恶必记,不然,何以示惩劝?”由是毅然以笔削自任,凡政事得失,人材贤否,一律以是非之公。至于物论之齐,必反覆辩论,以求归于至当而后止。至正四年,《辽史》成,有旨奖谕,仍督早成金、宋二史。傒斯留宿史馆,朝夕不敢休,因得寒疾,七日卒。

(《元史》卷一八一《揭傒斯传》)

张起岩,字梦臣……诏修辽、金、宋三史,复命入翰林为承旨,充总裁官……起岩熟于金源典故,宋儒道学源委,尤多究心。史官有露才自是者,每立言未当,起岩据理窜定,深厚醇雅,理致自足。

(《元史》卷一八二《张起岩传》)

欧阳玄,字原功……诏修辽、金、宋三史,召为总裁官,发凡举例,俾论撰者有所据依。史官中有悻悻露才,论议不公者,玄不以口舌争,俟其呈稿,援笔窜定之,统系自正。至于论赞表奏,皆玄属笔。

(《元史》卷一八二《欧阳玄传》)

吕思诚,字仲实,平定州人……总裁辽、金、宋三史。

(《元史》卷一八五《吕思诚传》)

乙 通史

通史之中,以司马光之《资治通鉴》,贯串古今,精博详审,为史家之创体。朱子《纲目》,不足道也。

光常患历代史繁,人主不能遍览,遂为《通志》八卷以献。英宗悦之,命置局秘阁续其书。至是,神宗名之曰《资治通鉴》,自制序授之。

(《宋史》卷三三六《司马光传》)

光有……《资治通鉴》二百九十四卷、目录三十卷、考异三十卷……初,光患历代史繁重,学者不能综,况于人主。遂约战国至秦二世,如《左氏体》,为通志以进。英宗命光续其书,置局秘阁,以其素所贤者刘攽、刘恕、范祖禹为属,凡十九年而成。神宗尤重其书,以为贤于荀悦,亲为制叙,赐名《资治通鉴》。

(王偁《东都事略》卷八七《司马光传》)

攽,字贡父……尤邃史学,作《东汉刊误》,为人所称颂。司马光修《资治通鉴》,专职汉史。

(《宋史》卷三一九《刘攽传》)

刘恕,字道源,筠州人……笃好史学,自太史公所记,下至周显德末,纪传之外,至私记、杂说,无所不览,上下数千载间,钜微之事,如指诸掌。司马光编次《资治通鉴》,英宗命自择馆阁英才共修之。光对曰:“馆阁文学之士诚多,至于专精史学,臣得而知者,唯刘恕耳。”即召为局僚,遇史事纷错难治者,辄以诿恕。恕于魏晋以后事,考证差谬,最为精详……著《五代十国纪年》,以拟《十六国春秋》。又采太古以来至周威烈王时事,《史记》、《左氏传》所不载者,为《通鉴外纪》。

(《宋史》卷四四四《刘恕传》)

范祖禹,字淳甫,一字梦得……从司马光编修《资治通鉴》,在洛十五年,不事进取。书成,光荐为秘书省正字。

(《宋史》卷三三七《范祖禹传》)

晁氏曰:“皇朝治平中,司马光奉诏编集历代君臣事迹,许自辟官属,借以馆阁书籍。在外,听以书局自随。至元丰七年,凡十七年,始奏御上,上起战国(始于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命魏赵韩为诸侯),下终五代,凡一千三百六十二年。又略举事目,年经国纬,以备检阅。别为目录,参考异同,俾归一途。别为考异,各一编。”

(《通考》卷一九三《经籍考二〇》)

公子康公休,告其友晁说之曰:“此书成,盖得人焉。《史记》、前后汉,则刘贡父;三国历九朝而隋,则刘道原;唐迄五代,则范淳甫。”

(《通考》卷一九三《经籍考二〇》)

致堂胡氏曰:“司马公六任冗官,皆以书局自随。”……高氏纬略曰:“公与宋次道书曰:‘某自到洛以来,专以修《资治通鉴》为事,于今八年,仅了得晋、宋、齐、梁、陈、隋六代以来奏御。唐文字尤多,托范梦得将诸书依年月编次为草卷,每四丈截为一卷,自课三日删一卷,有事故妨废则追补。自前秋始删,到今已二百余卷,至大历末年耳。向后卷数,又须倍此,共计不减六七百卷,更须三年,方可粗成编。又须细删,所存不过数十卷而已,其费工如此。温公居洛十五年,故能成此书……一事用三四处出处纂成,是其为功大矣。不观正史精熟,未易决《通鉴》之功绩也,《通鉴》采正史之外,其用杂史、诸书凡二百二十二家。’”

(《通考》卷一九三《经籍考二〇》)

李焘仿《资治通鉴》之体,记北宋一祖八宗之事,不敢言续,自居于《长编》。其体既尊,事亦详尽,诚一代钜制。惟其书缺佚,使言宋事者无可据依,深为可惜。

李焘,字仁甫,眉州丹棱人……博极载籍,搜罗百氏,慨然以史自任,本朝典故,尤悉力研核。仿司马光《资治通鉴》例,断自建隆,迄于靖康,为编年一书,名曰《长编》……淳熙七年,《长编》全书成,上之,诏藏秘阁。焘自谓此书宁失之繁,无失之略,故一祖八宗之事,凡九百七十八卷,卷第总目五卷,依熙宁修三经例,损益修换四千四百余事,上(孝宗)谓其书无愧司马迁。焘尝举汉石渠白虎故事,请上称制临决,又请冠序,上许之,竟不克就……张栻尝曰:“李仁甫……《长编》一书,用力四十年。”

(《宋史》卷三八八《李焘传》)

《续通鉴长编》一百六十八卷,陈氏曰:“礼部侍郎眉山李焘仁父撰。《长编》云者,司马公之为《通鉴》也,先命其属丛目,丛目既成,乃修长编,然后删之以成书。唐长编六百卷,今《通鉴》惟八十卷耳。焘所上表,自言未可谓之《通鉴》,止可谓之《长编》,故其书虽繁芜,而不嫌也。其卷数虽如此,而册数至余三百,盖逐卷又自分子卷,或至十余。

(《通考》卷一九三《经籍考二〇》)

袁枢因司马光《资治通鉴》,分类排纂,各详起讫,而有《纪事本末》之作,于史家二体之外,自为一体,迄今不可磨灭。

袁枢,字机仲,建之建安人……枢常喜诵司马光《资治通鉴》,苦其浩博,乃区别其事而贯通之,号《通鉴纪事本末》。参知政事龚茂良得其书,奏于上。孝宗读而嘉叹,以赐东宫,及分赐江上诸帅,且令熟读曰:“治道尽在是矣。”

(《宋史》卷三八九《袁枢传》)

《通鉴纪事本末》四十二卷,陈氏曰:“工部侍郎袁枢机仲撰……杨诚斋为之序。朱子曰:‘……司马温公受诏纂述《资治通鉴》,然后一千三百六十二年之事,编年系日,如指诸掌……然一事之首尾,或散出于数十百年之间,不相缀属,读者病之。今建安袁机仲乃以暇日,作为此书,以便学者。其部居门目,始终离合之间,又皆曲有微意,于以错综温公之书,其亦《国语》之流矣。’”

(《通考》卷一九三《经籍考二〇》)

元胡三省之《通鉴音注》,亦称博洽,为通鉴功臣。

胡三省《资治通鉴音注》一百九十四卷,《资治通鉴释文辨误》二卷。

(《续通考》卷一六一《经籍考二一》)

胡三省,字身之,浙江天台人。博学能文章,尤笃于史学,登宋宝祐四年进士……宋亡,隐居不仕,著《资治通鉴音注》及《释文辨误》百余卷,今行于世。其《音注序》曰:“……是书依陆德明经典释文,厘为广注九十七卷,著论十篇,自周讫五代,略叙兴亡大致,以考异及所注者,散入通鉴各文之下。历法天文,则随目录所书而附注焉。凡纪事之本末,地名之同异,州县之建置离合,制度之因革损益,悉疏其所以然。若释文之舛谬,悉改正之,别著辨误十二卷。”……其《释文辨误序》曰:“《通鉴释文》行世,有史炤本,有公休本。史炤本,冯时行为之序;公休本(温公修《通鉴》,公休为检阅文字官)刻于海陵乡斋,前无序,后无跋,直署公休官位、姓名于卷首而已。又有成都府广都县费氏进修堂版行,《通鉴》于正文下附注,多本之史炤,间以己意附之,世人以其有注,遂谓之善本,号‘龙爪通鉴’。要之,海陵释文、龙爪注,大同而小异,皆蹈袭史炤者也,讹谬相传。而海陵本,乃讬之公休以欺世,适所以诬玷公休,此不容不辨也。”

(邵远平《元史类编》卷三四《胡三省传》)

郑樵《通志》,以通史自居,时有新论,以评泊见长。然其二十略,亦多及文献掌故。

郑樵,字渔仲,兴化军莆田人。好著书,不为文章,自负不下刘向、扬雄。居夹漈山,谢绝人事。久之,乃游名山大川,搜奇访古。遇藏书家,必借留读尽乃去。赵鼎、张浚而下,皆器之。初为经旨礼乐、文字、天文、地理、虫鱼、草木、方书之学,皆有论辨,绍兴十九年上之,诏藏秘府。樵归,益厉所学,从者二百余人……授右迪功郎,礼兵部架阁。以御史叶义问劾之,改监潭州南岳庙,给札归钞所著《通志》。书成,入为枢密院编修官……高宗幸建康,命以《通志》进,会病卒……学者称“夹漈先生”。

(《宋史》卷四三六《郑樵传》)

自序略曰:“江淹有言:‘修史之难,无出于志。’诚以志者,宪章之所系,非老于典故者,不能为也,不比纪传。纪以年包事,传以事系年,儒学之士,皆能为之……臣今总天下之大学术,而条其纲目,名之曰略,凡二十略,百代之宪章,学者之能事,尽于此矣。其五略,汉唐诸儒所得而闻,其十五略,汉唐诸儒所不得而闻也,曰氏族略、六书略、七音略、天文略、地理略、都邑略、谥略、器服略、乐略、艺文略、校雠略、图谱金石略、灾祥略、昆虫草木略,凡十五略,出臣胸臆,不涉汉唐诸儒议论。曰礼略、职官略、选举略、刑罚略、食货略,凡前五略,虽本诸前人之典,亦非诸史之文也。”

(《通考》卷二〇一《经籍考二八》)

按郑氏此书,名之曰《通志》,其该括甚大。卷首序论,讥诋前人,高自称许,盖自以为无复遗憾矣。然夷考其书,则氏族、六书、七音等略,考订详明,议论精到,所谓“出臣胸臆,非诸儒所得闻者,”诚是也;至于天文、地理、器服,则失之太简……若礼及职官、选举、刑罚、食货五者……杜岐公《通典》之书,五者居十之八。然杜公生贞元间,故其所记述,止于唐天宝。今《通志》既自为一书……天宝以后,则竟不复陆续。

(《通考》卷二〇一《经籍考二八》)

丙 政史

政史名著,有马端临《文献通考》,昔人以拟《通鉴》,谓为二通。其书虽录《通典》,而自具面目,缀辑宋事,尤足补《宋史》之阙。

马端临,字贵与,江西乐平人……宋亡不仕,著《文献通考》,自唐虞至南宋,补杜佑《通典》之阙,二十余年而成。其自序曰:“……考制度,审宪章,博闻而强识之,固通儒事也……是以忘其固陋,辄加考评,旁搜远绍,门分汇别:曰田赋、曰钱币、曰户口、曰职役、曰征榷、曰市籴、曰土贡、曰国用、曰选举、曰学校、曰职官、曰郊社、曰宗庙、曰王礼、曰乐、曰兵、曰刑、曰舆地、曰四裔,俱仿《通典》之成规。自天宝以前,则增益其事迹之所未备,离析其门类之所未详;自天宝以后,至宋嘉定末,则续而成之。曰经籍、曰帝系、曰封建、曰象纬、曰物异,则《通典》元未有论述,而采摭诸书以成之者也。凡叙事则本之经史,而参以历代会要,及百家传记之书,信而有证者从之,乖异传疑者不录。所谓文也,凡论事,则先取当时臣僚之奏疏,次及近代诸儒之评论,以至名流之燕谈,稗官之纪录,凡一话一言,可以订典故之得失,证史传之是非者,则采而录之;所谓献也,其载诸史传之纪录而可疑,稽诸先儒之论辨而未当者,研精覃思,悠然有得,则窃以己意附其后焉,命曰《文献通考》。为门二十有四,为卷三百四十有八,其每门著述之成规,考订之新意,则各以小序详之……”仁宗延祐四年,遣真人王寿衍寻访有道之士,至饶州路,录其书上进。诏官为镂版,以广其传。

(邵远平《元史类编》卷三四《马端临传》)

3.文学

甲 文

通行文字体裁,有古文、骈俪、制艺之区分,茲分别列叙之。

古文

自唐末历五代,文格卑弱。至宋初,柳开始为古文,洙与穆修复振起之。

(《宋史》卷二九五《尹洙传》)

国初,杨亿、刘筠,犹袭唐人声律之体,柳开、穆修志欲变古,而力弗逮。庐陵欧阳修出,以古文倡,临川王安石、眉山苏轼、南丰曾巩起而和之,宋文日趋于古矣。南渡文气不及东都,岂不足以观世变欤?

(《宋史》卷四三九《文苑传序》)

柳开,字仲涂,大名人……既就学,喜讨论经义。五代文格浅弱,慕韩愈柳宗元为文,因名肖愈,字绍元。既而改名字,以为能开圣道之涂也。著书自号东郊野夫,又号补亡先生,作二传以见意……范杲好古学,大重开文,世称为“柳范”。

(《宋史》卷四四〇《柳开传》)

穆修,字伯长,郓州人……自五代文敝,国初柳开,始为古文。其后杨亿、刘筠尚声偶之辞,天下学者,靡然从之。修于是时独以古文称,苏舜钦兄弟多从之游。修虽穷死,然一时士大夫能称文者,必曰“穆参军”。

(《宋史》卷四四二《穆修传》)

柳、穆提倡古文,排斥骈偶,然矫枉过正,而流于艰涩难通。

往岁士人,多尚对偶为文,穆修、张景辈始为平文,当时谓之古文。穆、张尝同造朝,待旦于东华门外,方论文次,适见有奔马践死一犬,二人各记其事,以较工拙。穆修曰:“马逸,有黄犬遇蹄而毙。”张景曰:“一犬死奔马之下。”时文体新变。二人之语皆拙涩,当时已谓之工。

(沈括《梦溪笔谈》卷一四)

嘉祐中,士人刘几累为国学第一人,骤为怪崄之语,学者翕然效之,遂成风俗,欧阳公深恶之。会公主文,决意痛惩,凡为新文者,一切弃黜,时体为之一变,欧阳之力也。有一举人论曰:“天地轧,万物茁,圣人发。”公曰:“此必刘几也。”戏续之曰:“秀才刺,试官刷。”乃以大朱笔横抹之,自首至尾,谓之红勒帛,判“大纰缪”字榜之。既而果几也。

(沈括《梦溪笔谈》卷九)

自欧阳修起,法度细密,所谓古文者始盛。

尹洙,字师鲁,河南人也……博学有识度,通六经,尤深于《春秋》。为文章,简而有法。

(王偁《东都事略》卷六四《尹洙传》)

欧阳修,字永叔,庐陵人……幼敏悟过人……及冠,嶷然有声。宋兴且百年,而文章体裁犹仍五季余习,锼刻骈偶,淟涊弗振,士因陋守旧,论卑气弱。苏舜元、舜钦,柳开,穆修辈咸有意作而张之,而力不足。修游随,得唐韩愈遗稿于废书簏中,读而心慕焉,苦志探赜……必欲并辔绝驰而追与之并。举进士……调西京推官,始从尹洙游,为古文议论当世事,迭相师友。与梅尧臣游,为歌诗相倡和,遂以文章名冠天下……知嘉祐二年贡举,时士子尚为险怪奇涩之文,号太学体。修痛排抑之,凡如是者辄黜……场屋之习,从是遂变……奖引后进,如恐不及,赏识之下,率为闻人。曾巩,王安石,苏洵,洵子轼、辙,布衣屏处,未为人知,修即游其声誉,谓必显于世。

(《宋史》卷三一九《欧阳修传》)

景祐初,欧阳文忠公与尹师鲁专以古文相尚,而公得之自然……超然独骛,众莫能及……于是文风一变,时人竞为模范。

(朱熹《三朝名臣言行录》卷二)

修之在滁也,自号醉翁,作亭琅琊山,以“醉翁”名之。晚年又自号“六一居士”,曰:“吾集古录一千卷,藏书一万卷,有琴一张,有棋一局,而尝置酒一壶,吾老于其间,是为‘六一’。”自为传刻石,居颍一年而卒。

(王偁《东都事略》卷七二《欧阳修传》)

欧氏汲引后进,于是,曾、王、三苏之文风行一时。

曾巩,字子固,建昌南丰人。生而警敏……甫冠,名闻四方。欧阳修见其文,奇之……为文章上下驰骋,愈出而愈工,本原六经,斟酌于司马迁、韩愈,一时工作文词者,鲜能过也。少与王安石游,安石声誉未振,巩导之于欧阳修。及安石得志,遂与之异。

(《宋史》卷三一九《曾巩传》)

王安石,字介甫,抚州临川人……其属文,动笔如飞,初若不经意,既成,见者皆服其精妙。友生曾巩携以示欧阳修,修为之延誉。

(《宋史》卷三二七《王安石传》)

苏洵,字明允,眉州眉山人。年二十七,始发愤为学。岁余举进士,又举茂才异等,皆不中,悉焚常所为文,闭户益读书。遂通六经、百家之说,下笔顷刻数千言。至和、嘉祐间,与其二子轼、辙皆至京师,翰林学士欧阳修上其所著书二十二篇。既出,士大夫争传之,一时学者,竞效苏氏为文章。

(《宋史》卷四四三《苏洵传》)

欧阳修得洵书二十篇,大爱其文辞,以为贾谊、刘向不过也……父子隐然名动京师,而苏氏文章,遂擅天下。一时学者……皆学其文,以为师法。以其父子俱知名,号为“老苏”。

(王偁《东都事略》卷一一四《苏洵传》)

苏轼,字子瞻,眉州眉山人……比冠,博通经史,属文日数千言。好贾谊、陆贽书,既而读《庄子》,叹曰:“吾昔有见,口未能言。今见是书,得吾心矣。”嘉祐二年,试礼部。方时文磔裂诡异之弊胜,主司欧阳修思有以救之,得轼《刑赏忠厚论》惊喜,欲擢冠多士……后以书见修,修语梅圣俞曰:“吾当避此人出一头地。”闻者始哗不厌,久乃信服……轼与弟辙师父洵为文,既而得之于天,尝自谓作文“如行云流水,初无定质,但当行于所当行,止于所不可不止”,虽嬉笑怒骂之辞,皆可书而诵之。其体浑涵光芒,雄视百代,有文章以来,盖亦鲜矣……一时文人,如黄庭坚、晁补之、秦观、张耒、陈师道,举世未之识,轼待之如朋俦,未尝以师资自予也。

(《宋史》卷三三八《苏轼传》)

苏辙,字子由,年十九,与兄轼同登进士科……致仕,筑室于许,号“颍滨遗老”,自作传万余言……性沉静简洁,为文汪洋淡泊,似其为人,不愿人知之,而秀杰之气终不可掩。其高处殆与兄轼相近。

(《宋史》卷三三九《苏辙传》)

南宋之文,皆不能纯。唯朱熹不以文名,而文自雄奇,效法韩、曾,毫无萎之气,实一大家也。

王十朋,字龟龄,温州乐清人,资颖悟,日诵数千言。及长,有文行,聚徒梅溪,受业者以百数。

(《宋史》卷三八七《王十朋传》)

叶适,字正则,温州永嘉人,为文藻思英发。

(《宋史》卷四三四《叶适传》)

陈亮,字同父,婺州永康人……为人才气超迈,喜谈兵,论议风生,下笔数千言立就……亮自以豪侠,屡遭大狱。归家益厉志读书,所学益博。

(《宋史》卷四三六《陈亮传》)

吕祖谦,字伯恭……自其祖始居婺州,祖谦之学,本之家庭,有中原文献之传。长从林之奇、汪应辰、胡宪游,既又友张栻、朱熹,讲索益精……晚年会友之地,曰鹿泽书院,在金华城中。

(《宋史》卷四三四《吕祖谦传》)

陈傅良,字君举,温州瑞安人……为文章,自成一家,人争传诵,从者云合,由是其文擅当世。当是时,永嘉郑伯熊、薛季宣皆以学行闻,而伯熊于古人经制治法讨论尤精。傅良皆师事之,而得季宣之学为多。及入太学,与广汉张栻、东莱吕祖兼友善。祖谦为言本朝文献相承条序,而主敬、集义之功,得于栻为多……傅良为学,自三代秦汉以下,靡不研究,一事一物,必稽于极而后已。

(《宋史》卷四三四《陈傅良传》)

金文大率取法苏轼。而以金石文字擅场者为大家,赵秉文、元好问其尤著者也。

蔡珪,字正甫,松年子也……珪博物,且识古文奇字……朝廷稽古礼文之事,取其议论为多。

(宇文懋昭《大金国志》卷二八《蔡珪传》)

赵秉文,字周臣,磁州滏阳人也。幼颖悟,读书若夙习……金自泰和大安以来,科举之文其弊益甚,盖有司惟守格法,所取之文,卑陋陈腐,苟合程度而已,稍涉奇峭,即遭黜落。于是文风大衰……秉文之文,长于辨析,极所欲言而止,不以绳墨自拘。

(《金史》卷一一〇《赵秉文传》)

元德明,系出拓拔魏,太原秀容人……子好问……字裕之……从陵川郝晋乡学,不事举业,淹贯经传百家。六年而业成,下太行,渡大河,为《箕山》、《琴台》等诗,礼部赵秉文见之,以为近代无此作也,于是名震京师……金亡不仕。为文有绳尺,备众体……好问蔚为一代宗工,四方碑板铭志,尽趋其门……晚年尤以著作自任。

(《金史》卷一二六《元德明传》)

元文更颓 不振,然纪事之文,常窥见元事。

戴表元,字帅初,一字曾伯,庆元奉化州人。七岁学古诗文,多奇语。稍长,从里师习词赋,辄弃不肯为……初,表元闵宋季文章气萎而辞骫骳,疲弊已甚,慨然以振起斯文为己任。时四明王应麟、天台舒岳祥,并以文学师表一代,表元皆从而受业焉。故其学博而肆,其文清深雅洁,化陈腐为神奇,蓄而始发。间事摹画,而隅角不露,施于人者多,尤自秘重,不妄许与。至元大德间,东南以文章大家名重一时者,唯表元而已。

(《元史》卷一九〇《戴表元传》)

姚燧,字端甫(柳城人,后迁洛阳)……生三岁而孤,育于伯父枢。枢隐居苏门……年十三,见许衡于苏门。十八,始受学于长安,时未尝为文,视流辈所作,惟见其不如古人,则心弗是也。二十四,始读韩退之文,试习为之,人谓有作者风。稍就正于衡,衡亦赏其辞……燧之学,有得于许衡,由穷理致知,反躬实践……为文闳肆该洽,豪而不宕,刚而不厉,舂容盛大,有西汉风,宋末弊习,为之一变。盖自延祐以前,文章大匠,莫能先之……当时孝子顺孙,欲发挥其先德,必得燧文,始可传信;其不得者,每为愧耻。故三十年间,国朝名臣世勋,显行盛德,皆燧所书。每来谒文,必其行业可嘉,然后许可,辞无溢美,又稍广置燕乐,燧则为之喜,而援笔大书。否则,弗易得也。时高丽沈阳王父子,连姻帝室,倾赀结朝臣。一日,欲求燧诗文,燧靳不与,至奉旨乃与之……然颇恃才,轻视赵孟、元明善辈……所著有《牧庵文集》五十卷行于世。

(《元史》卷一七四《姚燧传》)

其门人最著名者,曰袁桷。桷之文,其体裁议论一取法于表元者也。

(《元史》卷一九〇《戴表元传》)

袁桷,字伯长,庆元人。幼学文,脱去凡近,长益留心典故。常谓宋末文缛滥,克自奋厉,希古作者。

(邵远平《元史类编》卷二二《袁桷传》)

马祖常,字伯庸,世为雍古部,居靖州天山……父润,同知漳州路总管府事,家于光州。祖常七岁知学,得钱即以市书……既长,益笃于学。蜀儒张须讲道仪真,往受业其门,质以疑义数十,须甚器之……祖常工于文章,宏赡而精核,务去陈言,专以先秦两汉为法,而自成一家之言……有文集行于世。

(《元史》卷一四三《马祖常传》)

赵孟,字子昂,宋太祖子秦王德芳之后也……赐第于湖州,故孟为湖州人……幼聪敏,读书过目辄成诵,为文操笔立就……仁宗在东宫,素知其名,及即位,召除集贤侍讲学士……拜翰林学士承旨、荣禄大夫。帝眷之甚厚,以字呼之而不名。帝尝与侍臣论文学之士,以孟比唐李白、宋苏子瞻。又尝称孟操履纯正,博学多闻,书画绝伦,旁通佛老之旨,皆人所不及……诗文清邃奇逸,读之使人有飘飘出尘之想……前史官杨载称孟之才,颇为书画所掩,知其书画者,不知其文章;知其文章者,不知其经济之学。人以为知言云。

(《元史》卷一七二《赵孟传》)

虞集,字伯生,宋丞相允文五世孙也……集与弟槃皆受业家庭,出则以契家子从吴澄游,授受具有源委……集学虽博洽,而究极本原,研精探微,心解神契,其经纬弥纶之妙,一寓诸文,蔼然庆历、乾淳风烈。尝以江左先贤甚众,其人皆未易知,其学皆未易言,后生晚进知者鲜矣,欲取太原元好问《中州集》遗意,别为《南州集》以表章之,以病目而止。平生为文万篇,稿存者十二三。早岁与弟槃同辟书舍为二室,左室书陶渊明诗于壁,题曰“陶庵”;右室书邵尧夫诗,题曰“邵庵”,故世称“邵庵先生”……游其门见称许者,莆田陈旅,旅亦有文行世。国学诸生若苏天爵、王守诚辈,终身不名他师,皆当世称名卿者。

(《元史》卷一八一《虞集传》)

杨载,字仲弘,其先居建之浦城,后徙杭,因为杭人。少孤,博涉群书,为文有跌宕气……初,吴兴赵孟在翰林,得载所为文,极推重之。由是载之文名,隐然动京师,凡所撰述,人多传诵之。其文章一以气为主,博而敏,直而不肆,自成一家言。

(《元史》卷一九〇《杨载传》)

范梈,字亨父,一字德机……梈天资颖异,所诵读,辄记忆……耽诗工文,用力精深……所著诗文,多传于世……持身廉正……吴澄以道学自任,少许可,尝曰:“若亨父,可谓特立独行之士矣。”为文志其墓(学者称“文白先生”)。

(《元史》卷一八一《范梈传》)

揭傒斯,字曼硕,龙兴富州人……幼贫,读书尤刻苦,昼夜不少懈……贯通百氏,早有文名……为文章,叙事严整,语简而当……朝廷大典册,及元勋茂德当得铭辞者,必以命焉。殊方绝域,咸慕其名,得其文者,莫不以为荣云。

(《元史》卷一八一《揭傒斯传》)

黄溍,字晋卿,婺州义乌人……长以文名于四方……视弟子如朋友,未始以师道自尊……而来学者滋益恭……溍之学,博极天下之书,而约之于至精,剖析经史疑难,及古今因革制度名物之属,旁引曲证,多先儒所未发。文辞布置谨严,援据精切,俯仰雍容,不大声色,譬之澄湖不波,一碧万顷,鱼鳖蛟龙,潜伏不动,而渊然之光,自不可犯。

(《元史》卷一八一《黄溍传》)

同郡柳贯、吴莱,皆浦阳人,贯字道传……自幼至老,好学不倦,凡六经百氏、兵刑律历、数术方技、异教外书,靡所不通。作文沉郁舂容,涵肆演迤,人多传诵之……与溍及临川虞集、豫章揭傒斯齐名。

(《元史》卷一八一《黄溍传附传》)

吴莱,字立夫……辈行稍后于贯溍。天资绝人,七岁能属文,凡书一经目,辄成诵。莱尤喜论文,尝云:“作文如用兵,兵法有正有奇,正是法度,要部伍分明;奇是不为法度所缚,举眼之顷,千变万化,坐作进退击刺,一时俱起。及其欲止,什伍各还其队,元不曾乱。”闻者服之。贯平生极慎许与,每称莱为绝世之才。溍晚年谓人曰:“莱之文崭绝雄深,类秦汉间人所作,实非今世之士也。吾纵操觚一世,又安敢及之哉!”其为前辈所推许如此……卒……私谥曰“渊颖先生”。

(《元史》卷一八一《黄溍传附传》)

骈体文

宋人继六朝唐后,别创四六一体,代言之作如制诰,述恩之作如笺表,以隶事为工,对仗为巧,亦自创一风格。工此者每能得盛名显位,杨、刘、二宋,称为首出,沉博艳丽;欧、王、苏轼,继以昌大,而意无不尽,语无不工,尤尽四六之能事。宋代最重宏词,所习者即此也。

杨亿,字大年,建州浦城人……天性颖悟,自幼及终,不离翰墨,文格雄健,才思敏捷……当时学者,翕然宗之。而博览强记,尤长典章制度,时多取正。喜诲诱后进,以成名者甚众,人有片辞可纪,必为讽诵。手集当世之述作,为笔苑时文录数千篇。

(《宋史》卷三〇五《杨亿传》)

刘筠,字子仪,大名人……其文辞善对偶,尤工为诗。初为杨亿所识拔,后遂与齐名,时号杨刘。

(《宋史》卷三〇五《刘筠传》)

宋庠(初名郊),字公序,安州安陆人,后徙开封之雍邱……自应举时,与祁俱以文学名擅天下。俭约不好声色,读书至老不倦,善正讹谬。

(《宋史》卷二八四《宋庠传》)

宋祁,字子京,与兄庠同时举进士……人呼曰二宋,以大小别之……祁兄弟皆以文学显,而祁尤能文,善议论,然清约庄重不及庠……论曰:“庠明练故实,文藻虽不逮祁,孤风雅操,过祁远矣。”

(《宋史》卷二八四《宋祁传》)

大抵史近古,对偶宜今。以对偶之文入史策,如粉黛饰壮士,笙匏佐鼙鼓。

(宋祁《笔记上》)

欧阳修以古文排奡之调为四六。

臣闻神功不宰,而万物得以曲成者,惟各从其欲;天鉴孔昭,而一言可以感动者,在能致其诚。敢倾虔至之心,再渎高明之听。

(《欧阳修全集》卷九三《亳州乞致仕第二表》)

王安石,喜运经史语入文,谓之典雅。

懋昭贤业,寅亮圣时。伯夷之直惟清,仲山之明且哲,所居之名赫赫,岂独后思;尔瞻之节岩岩,方当上辅。

(王安石《临川集》卷七九《贺致政赵少保启》)

苏轼制表,驱遣经史语文,如出诸己,在欧王二家之外,尤号雄杰,涵造化之妙,尽笔端之巧。南宋古文益衰,工四六者愈众,以流丽稳妥为能事,体乃愈卑矣。

汪藻,字彦章,饶州德兴人……徽宗亲制君臣庆会阁诗,群臣皆赓进,惟藻和篇众莫能及。时胡伸亦以文名,人为之语曰:“江左二宝,胡伸汪藻。”……高宗……时多事,诏令类出其手……藻通显三十年,无屋庐以居,博极群书,老不释卷。尤喜读《春秋左氏传》及西汉书,工俪语,多著述。所为制词,人多传诵。

(《宋史》卷四四五《汪藻传》)

綦崇礼,字叔厚,高密人……幼颖迈,十岁能作邑人墓铭……太学诸生溺于王氏新说,少能词艺者。徽宗幸太学,崇礼出二表,祭酒与同列大称其工……高宗时,再入翰林,凡五年,所撰诏命数百篇,文简意明,不私美,不寄怨,深得代言之体……崇礼妙龄秀发,聪敏绝人,不为崖岸斩绝之行,廉俭寡欲,独覃心辞章。洞晓音律,酒酣气振,长歌慷慨,议论风生,亦一时之英也……楼钥尝叙其文,以为气格浑然天成,一旦当书命之任,明白洞达,虽武夫远人,晓然知上意所在云。

(《宋史》卷三七八《綦崇礼传》)

洪适,字景伯(番阳人)……幼敏悟,日诵三千言……以文学闻望,遭时遇主。

(《宋史》卷三七三《洪适传》)

洪遵,字景严……从师业文,不以岁时寒暑辍。

(《宋史》卷三七三《洪遵传》)

洪迈,字景卢……幼读书,日数千言……博极载籍,虽稗官虞初、释老傍行,靡不涉猎……迈兄弟皆以文章取盛名,跻贵显,迈尤以博洽受知,孝宗谓其文备众体。迈考阅典故,渔猎经史,极鬼神事物之变……有《容斋五笔》、《夷坚志》行于世,其他著述尤多。

(《宋史》卷三七三《洪迈传》)

周必大,字子充,一字洪道。其先……倅庐陵,因家焉……高宗读其策曰:“掌制手也。”……必大在翰林几六年,制命温雅,周尽事情,为一时词臣之冠。

(《宋史》卷三九一《周必大传》)

杨万里,字廷秀,吉州吉水人……精于诗,尝著《易传》,行于世。光宗尝为书“诚斋”二字,学者称“诚斋先生”。

(《宋史》卷四三三《杨万里传》)

真德秀,字景元,后更为景希,建之浦城人……立朝不满十年,奏疏无虑数十万言,皆切当世要务……四方人士,诵其文,想见其风采。

(《宋史》卷四三七《真德秀传》)

魏了翁,字华甫,卭州蒲江人……年十五,著《韩愈论》,抑扬顿挫,有作者风……进华文阁待制……上章论十弊……疏列万言,先引故实,次陈时弊,分别利害,粲若白黑。

(《宋史》卷四三七《魏了翁传》)

制艺文

宋熙宁中,王安石始废诗赋,用经义,元祐后复罢。迨元仁宗延祐中,定科举考试法,于是王克耘始造八比一法,名书义矜式,遂为八股滥觞。学者俯就绳式,推敲揣摩,有害于学术文学者甚大。

自宋以来,以取中士子所作之文,谓之程文。《金史》承安五年,诏考试词赋官,各作程文一道,示为举人之式。试后,赴省藏之。

(顾炎武《日知录》卷一六《程文》)

唐之取士以赋,而赋之末流,最为冗滥。宋之取士以论策,而论策之弊,亦复如之。

(顾炎武《日知录》卷一六《程文》)

宋季有魏天应《论学绳尺》一书,皆当时应举文字,有破题、接题、小讲、大讲、入题、原题诸式。

(顾炎武日知录卷一六《试文格式注》)

乙 诗

宋诗初学西崐、晚唐,欧阳修、王安石锐意学韩、学杜,苏王不主一格,巍然大家。宋诗体格,至是始成。

王禹偁,字元之,济州钜野人……赋咏人多传诵……太宗亲试贡士,召禹偁赋诗,立就。上悦曰:“此不逾月,遍天下矣。”……禹偁词学敏赡,遇事敢言……所与游必儒雅,后进有词艺者,极意称扬之……有……诗三卷。

(《宋史》卷二九三《王禹偁传》)

丞相莱国寇忠愍公,名準,字平仲,华州下邽人……平生著述,于章疏尤工,旨粹言简,多所开益……好为诗,警策清悟,有刘梦得、元微之风格;其气焰奇拔,则又过之。

(朱熹《五朝名臣言行录》卷四)

魏野,字仲先,陕州陕人也……及长,嗜吟咏,不求闻达。居州之东郊,手植竹树,清泉环绕,旁对云山,景趣幽绝。凿土袤丈,曰乐天洞,前为草堂,弹琴其中。好事者,多载酒肴从之游,啸咏终日……野不喜巾帻,无贵贱,皆纱帽白衣以见,出则跨白驴。过客居士往来,留题命话,累宿而去。野为诗精苦,有唐人风格,多警策句……有《草堂集》十卷。

(《宋史》卷四五七《魏野传》)

林逋,字君复,杭州钱塘人。少孤力学,不为章句……初,放游江淮间。久之,归杭州,结庐西湖之孤山,二十年足不及城市……自为墓于其庐侧,临终为诗,有“茂陵他日求遗稿,犹喜曾无封禅书”之句。既卒,州为上闻,仁宗嗟悼,赐谥“和靖先生”……逋善行书,喜为诗,其词澄浃峭特,多奇句。既就,稿随辄弃之。或谓何不录以示后世,逋曰:“吾方晦迹林壑,且不欲以诗名一时,况后世乎?”然好事者往往窃记之,今所传,尚三百余篇。

(《宋史》卷四五七《林逋传》)

杨亿,字大年……六岁学吟诗……年十一,以童子召对,试诗赋五篇,下笔立成,太宗叹异……太宗观华后苑,召命赋诗。明年,苑中曲宴,亿复以诗献……有《西昆酬倡》等集……真宗尝谓王旦曰:“亿辞学无比,后学皆师慕之。文章有贞元、元和风格,自亿始也。”旦曰:“后学皆师慕亿,唯李宗谔久与之游,终不得其鳞甲,谓其体弱,不宗经典云。”

(王偁《东都事略》卷四七《杨亿传》)

刘筠……善对偶,尤工为诗。初为杨亿所识拔,后遂与齐名,时号“杨刘”。

(《宋史》卷三〇五《刘筠传》)

石延年,字曼卿……家于宋城。延年为人跌宕任气节……于诗最工。

(《宋史》卷四四二《石延年传》)

苏舜钦,字子美……当天圣中,学者为文,多病偶对,独舜钦与河南穆修,好为古文歌诗,一时豪俊多从之游……舜钦既放废,寓于吴中,其友人韩维责以……去离都下,隔绝亲交。舜钦报书曰:“……三商而眠,高春而起。静院明窗之下,罗列图史琴樽,以自愉悦。有兴则泛小舟,出盘阊二门,吟啸览古于江山之间。渚茶野酿,足以消忧;莼鲈稻蟹,足以适口。又多高僧隐君子,佛庙胜绝。家有园林,珍花奇石,曲池高台,鱼鸟留连,不觉日暮……以彼此较之,孰为然哉?”……在苏州买水石,作沧浪亭,益读书。时发愤懑于歌诗,其体豪放,往往惊人。

(《宋史》卷四四二《苏舜钦传》)

梅尧臣,字圣俞,宣州宣城人……工为诗,以深远古淡为意,间出奇巧,初未为人所知……为河南主簿,钱惟演留守西京,特嗟赏之,为忘年交,引为酬倡,一府尽倾。欧阳修与为诗文,自以为不及。尧臣益刻厉,精思苦学,由是知名于时。宋兴以诗名家为世所传,如尧臣者盖少也。尝语人曰:“凡诗意新语工,得前人所未道者,斯为善矣。必能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然后为至也。”世以为知言……尧臣家贫,喜饮酒,贤士大夫多从之游,时载酒过门。善谈笑,与物无忤,诙嘲讥刺托于时。晚益工。

(《宋史》卷四四三《梅尧臣传》)

与梅尧臣游,为歌诗相倡和……苏轼叙其文曰:“……诗赋似李白。”

(《宋史》卷三一九《欧阳修传》)

苏轼、王安石,叠为诗家宗主。苏门有黄、晁、秦、张诸人,尤盛。

黄庭坚,字鲁直,洪州分宁人……苏轼尝见其诗文,以为超轶绝尘,独立万物之表,世久无此作。由是声名始震……庭坚学问文章,天成性得。陈师道谓其诗得法杜甫,学甫而不为者……与张耒、晁补之、秦观俱游苏轼门,天下称为“四学士”。而庭坚于文章,尤长于诗。蜀、江西君子以庭坚配轼,故称“苏黄”。轼为侍从时,举庭坚自代,其词有“瑰伟之文,妙绝当世……”之语,其重之也如此。初,游灊皖山谷寺石牛洞,乐其林泉之胜,因自号“山谷道人”云。

(《宋史》卷四四四《黄庭坚传》)

晁补之,字无咎,济州钜野人……父端有工于诗。补之聪敏强记,才解事,即善属文……十七岁,从父官杭州,倅钱塘,山川风物之丽,著《七述》,以谒州通判苏轼。轼先欲有所赋,读读之叹曰:“吾可以阁笔矣。”又称其文博辩隽伟,绝人远甚,必显于世。由是知名……补之才气飘逸,嗜学不知倦,文章温润典缛,其凌丽奇卓,出于天成。尤精楚词,论集屈宋以来赋咏,为《变离骚》等三书。

(《宋史》卷四四四《晁补之传》)

秦观,字少游,一字太虚,扬州高邮人。少豪隽慷慨,溢于文词……见苏轼于徐,为赋黄楼,轼以为有屈宋才。又介其诗于王安石,安石亦谓清新似鲍谢……放还至藤州,出游华光亭,为客道梦中长短句。索水欲饮,水至,笑视之而卒。先自作挽词,其语哀甚,读者悲伤之。

(《宋史》卷四四四《秦观传》)

张耒,字文潜,楚州淮阴人。幼颖异,十三岁能为文,十七时作《函关赋》,已传人口。游学于陈,学官苏辙爱之,因得从轼游。轼亦深知之,称其文汪洋冲澹,有一倡三叹之声……耒仪观甚伟,有雄才,笔力绝健,于骚词尤长……作诗晚岁亦务平淡,效白居易体,而乐府效张籍。

(《宋史》卷四四四《张耒传》)

陈师道,字履常,一字无己,彭城人。少而好学苦志,年十六,蚤以文谒曾巩,一见奇之,许其以文著,时人未之知也……元祐初,苏轼、傅尧俞、孙觉荐其文行……喜作诗,自云学黄庭坚,至其高处或谓过之。然小不中意,辄焚去,今存者才十一。世徒喜诵其诗文,至若奥学至行,或莫之闻也。

(《宋史》卷四四四《陈师道传》)

李廌,字方叔,其先自郓徙华……长以学问称乡里,谒苏轼于黄州,贽文求知。轼谓其笔墨澜翻,有飞沙走石之势……又数年,再见轼,轼阅其所著,叹曰:“张耒、秦观之流也。”

(《宋史》卷四四四《李廌传》)

南宋诗,以尤杨范陆为四大家。宋元之际,若真山民、汪水云为诗,凄凉感叹,虽为亡国遗音,而可窥见当时史事。

尤袤,字延之,常州无锡人……入太学,以词赋冠多士……上……使人密察,民诵其善政不绝口,乃录其东湖四诗归奏。上读而叹赏,遂以文字受知……尝取孙绰《遂初赋》以自号。

(《宋史》卷三八九《尤袤传》)

范成大,字致能,吴郡人……素有文名,尤工于诗……自号“石湖”,有《石湖集》。

(《宋史》卷三八六《范成大传》)

杨万里,字廷秀,吉州吉水人……名读书之室曰“诚斋”……精于诗。

(《宋史》卷四三三《杨万里传》)

陆游,字务观,越州山阴人……范成大帅蜀,游为参议官,以文字交,不拘礼法,人讥其颓放,因自号“放翁”……游才气超逸,尤长于诗。

(《宋史》卷三九五《陆游传》)

金诗多学苏黄一派,至元好问而大。《中州》一集,汾河诸老,稍嫌浅率,然征金事者,所不废也。

蔡松年……文词清丽,尤工乐府,与吴激齐名,时号“吴蔡体”。

(《金史》卷一二五《蔡松年传》)

赵秉文……七言长诗,笔势纵放,不拘一律。律诗壮丽,小诗精绝,多以近体为之。至五言古诗,则沉郁顿挫。

(《金史》卷一一〇《赵秉文传》)

党怀英,字世杰……能属文……当时称为第一,学者宗之……上(章宗)谓宰臣曰:“郝俣赋诗颇佳。旧时刘迎能之,李晏不及也。”

(《金史》卷一二五《党怀英传》)

刘昂,字之昂,兴州人……律赋自成一家,作诗得晚唐体,尤工绝句。

(《金史》卷一二六《刘昂传》)

李汾,字长源,太原平晋人……工诗,雄健有法……平生诗甚多,不自收集,世所传者,十二三而已。

(《金史》卷一二六《李汾传》)

元好问……其诗奇崛而绝雕刿,巧缛而谢绮丽。五言高古沉郁,七言乐府不用古题,特出新意。歌谣慷慨,挟幽并之气。其长短句,揄扬新声以写恩怨者,又数百篇。

(《金史》卷一二六《元好问传》)

元诗颇矫江西派粗犷之病,虞集以高亢胜,萨都剌以秾丽胜,末流或失之于纤。杨维桢读史乐府当行,别开一体,亦有足多。

虞伯生先生(集)、杨仲弘先生(载)同在京日,杨先生每言伯生不能作诗。虞先生载酒请问作诗之法,杨先生酒既酣,尽为倾倒,虞先生遂超悟其理。继……以所作诗介他人质诸杨先生,先生曰:“此诗非虞伯生不能也。”或曰:“先生尝谓伯生不能作诗,何以有此?”曰:“伯生学问高,余曾授以作诗法,余莫能及。”……故国朝之诗称虞、赵、杨、范、揭焉。范即德机先生(梈),揭即曼硕先生(傒斯)也。尝有问于虞先生曰:“仲弘诗如何?”先生曰:“仲弘诗如百战健儿。”“德机诗如何?”曰:“德机诗如唐临晋帖。”“曼硕诗如何?”曰:“曼硕诗如美女簪花。”“先生诗如何?”笑曰:“虞集乃汉廷老吏。”盖先生未免自负。公论以为然。

(陶宗仪《辍畊录》卷四)

张翥,字仲举,晋宁人……留杭,又从仇远(字仁近,钱塘人)先生学。远于诗最高,翥学之,尽得其音律之奥。于是,翥遂以诗文知名一时……翥长于诗,其近体长短句尤工。

(《元史》卷一八六《张翥传》)

萨都剌,字天锡,别号直斋,本答失蛮氏……有诗名……晚年寓居武林,每风日晴好,辄肩一杖,挂瓢笠,踏芒,凡深岩邃壑,人迹不到处,无不穷其幽胜,兴至则发为诗歌。

(邵远平《元史类编》卷三六《萨都剌传》)

诗社之集,以元时为最盛。

元季士大夫,好以文墨相尚,每岁必联诗社,四方名士毕集,燕赏穷日夜,诗胜者,辄有厚赠。饶介为淮南行省参政,豪于诗,自号醉樵。尝大集诸名士,赋醉樵歌。(《明史•文苑传》)……浦江吴氏,结月泉社,聘谢皋羽为考官……(注:见《怀麓堂诗话》)松江吕璜溪尝走金帛,聘四方能诗之士,请杨铁崖为主考,第其甲乙,厚有赠遗。一时文人毕至,倾动三吴。(注:见《四友斋丛说》)又顾仲瑛玉山草堂,杨廉夫、柯九思、倪元镇、张伯雨、于彦成诸人尝寓其家,流连觞咏,声光映蔽江表。(注:见《元诗选》)此皆林下之人,扬风扢雅,而声气所届,希风附响者,如恐不及……有元之世,文学甚轻,当时有九儒十丐之谣,科举亦屡兴屡废。宜乎风雅之事,弃如弁髦,乃搢绅之徒,风流相尚如此。盖自南宋遗民故老,相与唱叹于荒江寂寞之滨,流风余韵,久而弗替,遂成风会。

(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三〇《元季风雅相尚》)

丙 词

词至宋而极盛。宋人填词,皆能被之乐府。北宋多小令,而气格浑成;南宋多为长调,而不免失之堆砌。苏辛盛气汪洋,别为一体。周邦彦实为一代词宗,光前启后;其诗文亦有规律,故不同靡靡之作。

宋人编集歌词,长者曰慢,短者曰令,初无中调长调之目。自顾从敬编《草堂词》,以臆见分之,后遂相沿。

(朱彝尊《词综》发凡)

晏殊,字同叔……有《珠玉词》一卷。

(朱彝尊《词综》卷四)

晏几道……殊幼子……有《小山词》一卷。

(朱彝尊《词综》卷五)

柳永,初名三变,字耆卿……有《乐章集》九卷……叶少蕴云:“尝见一西夏归朝官云:‘凡有井水饮处,即能歌柳词。’”……黄叔晹云:“耆卿长于纤艳之词。”

(朱彝尊《词综》卷五)

有客谓子野(张先字)曰:“人皆谓公张三中:即心中事,眼中泪,意中人也。”

(朱彝尊《词综》卷五)

晁无咎云:“东坡居士词,人谓多不谐音律。然横放杰出,自是曲子内缚不住者。”……陆务观云:“……东坡……词……但豪放,不喜裁剪,以就声律耳……歌之曲终,觉天风海雨逼人。”

(朱彝尊《词综》卷六)

贺铸,字方回……有《东山寓声乐府》三卷……妙绝一世……有“梅子黄时雨”之句,人谓之贺梅子……山谷有诗云:“解道江南断肠句,只今惟有贺方回。”其为前辈推重如此。

(朱彝尊《词综》卷七)

周邦彦,字美成……有《清真集》二卷……张叔夏云:“美成词浑厚和雅,善于融化诗句。”沈伯时云:“作词当以清真为主。”

(朱彝尊《词综》卷九)

辛弃疾,字幼安,齐之历城人……善长短句,悲壮激烈,有《稼轩集》行世。

(《宋史》卷四〇一《辛弃疾传》)

刘克庄,字潜夫……有《后村别调》一卷。

(朱彝尊《词综》卷一四)

姜夔,字尧章(号白石)……范石湖(成大)云:“白石有裁云缝月之妙手,敲金戛玉之奇声。”……黄叔晹云:“白石词极精妙,不减清真。其高处,有美成所不能及。”……张叔夏云:“姜白石如野云孤飞,去留无迹。”

(朱彝尊《词综》卷一五)

史达祖,字邦卿(号梅溪)……姜尧章云:“邦卿词奇秀清逸,融情景于一家,会句意于两得。”张功甫云:“……妥贴轻圆,辞情俱到。”

(朱彝尊《词综》卷一七)

吴文英,字君特……有《梦窗》甲、乙、丙、丁稿四卷。张叔夏云:“吴梦窗如七宝楼台,眩人眼目,拆碎下来,不成片段。”……沈伯时云:“梦窗深得清真之妙,但用事下语太晦处,人不易知。”

(朱彝尊《词综》卷一九)

张炎,字叔夏……有《玉田词》三卷……仇仁近云:“……意度超玄,律吕协洽,当与白石老仙相鼓吹。”

(朱彝尊《词综》卷二一)

周密,字公谨……有《草窗词》二卷,一名《洲渔笛谱》。

(朱彝尊《词综》卷二〇)

高观国,字宾王(号竹屋)……张叔夏云:“竹屋、白石、邦卿、梦窗格调不凡,句法挺异。”

(朱彝尊《词综》卷一七)

朱淑真,钱塘人,有《断肠集》词一卷。

(朱彝尊《词综》卷二五)

李清照,字易安,格非之女,嫁赵明诚,有《漱玉集》一卷。

(朱彝尊《词综》卷二五)

4.通俗文学

唐时佛教流行,因以俗文敷衍教义。传播既久,用之以作传记。至宋,语体尤盛,出使专对则有口语,讲学则有语录,小说戏曲之作,则雅俗并陈。元人《水浒传》,纯以语体行之,遂成章回说部一体。自此以后,小说、戏曲深入人心,弥漫社会,风俗、思想为之一变。

甲 宋元人小说

《五代史平话》

宋巾箱本《五代史平话》,于梁、唐、晋、汉、周,各分上下二卷。惜梁史、汉史皆缺下卷,虽上卷尚存回目,而梁史已脱去数叶,不能补矣。元忠于光绪辛丑游杭,得自常熟张大令敦伯家,以压归装。顾各家书目皆未著录……偶忆《梦粱录》小说讲经史门有云:“讲史者,谓讲说《通鉴》汉唐历代书史文传兴废争战之事,有戴书生、周进士、张小娘子、宋小娘子、丘机山、徐宣教。”疑此平话,或出南渡小说家所为,而书贾刻之,故目录及每卷首尾,辄大书“新编五代某史平话”也。

(曹元忠《五代史平话跋》)

《京本通俗小说》

余避难沪上,索居无俚,闻亲串(按即冯誉骥家)庄奁中有旧钞本书,类乎平话,假而得之……搜得四册,破烂磨灭,的是影元人写本,首行“京本通俗小说第几卷”(按,缪刻本存第十、第十一、第十二、第十三、第十四、第十五、第十六,凡七卷),通体皆减笔小写,阅之令人失笑。三册尚有《钱遵王图书》,盖即也是园中物。《错斩崔宁》、《冯玉梅团圆》二回,见于书目。而“宋人词话”标题,“词”字乃“评”字之讹耳。(按,词话与评话异,此说不然。)所引诗词,皆出宋人,雅韵欲流,并有可考者。如《碾玉观音》一段,三镇节度使延安郡王指韩蕲王,秦州雄武军刘两府是刘锜,杨和王是杨沂中,官衔均不错。尚有《定州三怪》一回,破碎太甚。《金主亮荒淫》两卷,过于秽亵,未敢传摹。与《也是园》有合有不合,亦不知其故。

(缪荃孙《京本通俗小说跋》)

《大唐三藏取经诗话》

宋椠《大唐三藏取经诗话》三卷……阙卷上第一叶,卷中第一二三叶。卷末有“中瓦子张家印”款一行,中瓦子为宋临安府街名……此云“中瓦子张家印”,盖即《梦粱录》之张官人经史子文籍铺……此书与《五代平话》、《京本小说》及《宣和遗事》体例略同。三卷之书,共分十七节,亦后世小说分章回之祖。其称诗话,非唐宋士夫所谓诗话,以其中有诗有话,故得此名。其有词有话者,则谓之词话……皆《梦粱录》、《都城纪胜》所谓说话之一种也。书中载元奘取经,皆出猴行者之力,即《西游演义》所本。

(王国维《大唐三藏取经诗话跋》)

《宣和遗事》

世所传《宣和遗事》,极鄙俚,然亦是胜国时闾阎俗说。中有“南儒”及“省元”等字面,又所记宋江三十六人,卢俊义作李俊义,杨雄作王雄,关胜作关必胜,其余俱小不同,并花石纲等事,皆似是《水浒》事本。倘出《水浒》后,必不更创新名。

(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卷四一)

余于戊辰冬,得《宣和遗事》二册,识是述古旧藏……《述古堂书目》宋人词话门,有《宣和遗事》四卷……后检之高儒《百川书志》于史部传记类云:“《宣和遗事》二卷,载徽钦二帝屯泰二百七十余事。虽宋人所记,辞近瞽史,颇伤不文。”

(黄丕烈《宣和遗事跋》)

《水浒传》

今世传街谈巷语,有所谓演义者,盖尤在传奇、杂剧下。然元人武林施某所编《水浒传》,特为盛行,世率以其凿空无据,要不尽尔也。余偶阅一小说序,称施某尝入市肆,阅故书,于敝楮中得《宋张叔夜禽贼招语》一通,备悉其一百八人所由起,因润饰成此编。

(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卷四一)

乙 金人院本

两宋戏剧,均谓之杂剧,至金而始有院本之名。院本者,《太和正音谱》云:“行院之本也。”初不知行院为何语,后读元刊《张千替杀妻》杂剧云:“你是良人良人宅眷,不是小末小末行院。”则行院者,大抵金元人谓倡伎所居;其所演唱之本,即谓之院本云尔。院本名目六百九十种,见于陶九成《辍耕录》(卷二十五)者,不言其为何代之作。而院本之名,金元皆有之,故但就其名颇难区别。以余考之,其为金人所作,殆无可疑者也。自此目观之,甚与宋官本杂剧段数相似,而复杂过之。其中又分子目若干,曰《和曲院本》者十有四本,其所著曲名,皆大曲、法曲,则和曲殆大曲、法曲之总名也。曰“上皇院本”者十有四本,其中如《金明池》、《万岁山》、《错入内》、《断上皇》等,皆明示宋徽宗时事,他可类推。则上皇者,谓徽宗也。曰“题目院本”者二十本,按题目即唐以来“合生”之别名。高承《事物纪原》(卷九)“合生”条,言《唐书•武平一传》:“平一上书:‘比来妖伎胡人,于御座之前,或言妃主情貌,或列王公名质,咏歌舞蹈,名曰合生。始自王公,稍及闾巷。’即“合生”之原,起于唐中宗时也,今人亦谓之“唱题目”云云。此云“题目”,即唱题目之略也。曰“霸王院本”者六本,疑演项羽之事。曰“诸杂大小院本”者一百八十有九,曰“院么”者二十有一,曰“诸杂院爨”者一百有七。陶氏云:“院本又谓之五花爨弄。”则爨亦院本之异名也。曰“冲撞引首”者一百有九,曰“拴搐艳段”者九十有二。案《梦粱录》(卷二十)云:“杂剧先做寻常熟事一段,名曰艳段。次做正杂剧。”则引首与艳段,疑各相类。艳段,《辍耕录》又谓之焰段,曰:“焰段亦院本之意,但差简耳,取其如火焰,易明而易灭也。”其所以不得为正杂剧者当以此。但不知所谓冲撞、拴搐作何解耳。曰“打略拴搐”者八十有八,曰“诸杂砌”者三十。案《芦浦笔记》谓街市戏谑有打砌、打调之类,疑“杂砌”亦滑稽戏之流。然其目则颇多故事,则又似与打砌无涉。《云麓漫抄》(卷八):“近曰优人作杂班,似杂剧而稍简略。金虏官制,有文班、武班,若医卜倡优,谓之杂班。每宴集,伶人进,曰杂班上。”故流传作此。然《东京梦华录》已有杂扮之名。《梦粱录》亦云:“杂扮,或曰杂班。又名经(当作纽)元子,又谓之拔和,即杂剧之后散段也。顷在汴京时,村落野夫,罕得入城,遂撰此端,多是借装为山东河北村叟,以资笑端。”则自北宋已有之。今“打略拴搐”中,有和尚家门、先生家门、秀才家门、列良家门、禾下家门各种,每种各有数本,疑皆装此种人物,以资笑剧。或为杂扮之类,而所谓杂砌者,或亦类是也。

(王国维《宋元戏曲史》)

丙 元人杂剧

曲至元而盛。曲本词之余,宋人间用俚语,金元愈臻浅俗,杂以胡语。南人所作,谓之南曲以别之。南曲两人对唱,北曲一人独唱,若易人必换宫,又南北之别也。

唐有传奇,宋有戏曲、唱诨、词说(宋赵德邻取唐元微之《会真记》,或仍原文,或加删削,于吃聚处,则系以[蝶恋花]词,谓之诨词)。金有院本、杂剧、诸公调。院本、杂剧,其实一也,国朝院本、杂剧始厘而二之。院本则五人:一曰副净,古谓之参军;一曰副末,古谓之苍鹘。鹘能击禽鸟,末可打副净,故云;一曰引戏;一曰末泥;一曰孤装。又谓之五花爨弄。或曰:宋徽宗见爨国人来朝,衣装鞋履巾裹,傅粉墨,举动如此。使优人效之,以为戏。又有焰段,亦院本之意,但差简耳,取其如火焰,易明而易灭也。

(陶宗仪《辍耕录》卷二五)

稗官废而传奇作,传奇作而戏曲继。金季国初,乐府犹宋词之流,传奇犹宋戏曲之变,世传谓之杂剧。金章宗时,董解元所编《西厢记》,世代未远,尚罕有人能解之者,况今杂剧中曲调之冗乎?

(陶宗仪《辍耕录》卷二七)

元人著北曲者至多,关汉卿、王实甫为最著。

关汉卿,解州人,工乐府,著北曲六十本。世称宋词元曲,然词在唐人,已优为之,惟曲自元始,有南北十七宫调……一时文人才士辈,所撰杂剧,计五百四十九种。皆精审于字之阴阳,韵之平仄,可以被管弦,协律吕……又曰“升平乐”。

(邵远平《元史类编》卷三六《关汉卿传》)

马致远,《汉宫秋》等十三本,如鹏抟九霄。白仁甫,《梧桐雨》等十七本,如朝阳鸣风。李寿卿,《临歧柳》等十一本,如春晓洞天。乔孟符,《金钱记》等八本,如神鳌鼓浪。费唐臣,《贬黄州》等三本,如三峡波涛……王实甫,《西厢记》等二十二本,如花间美人……郑德辉,《细柳营》等二十本,如碧汉晴云……并称杰构。

(邵远平《元史类编》卷三六《关汉卿传注》)

南曲以高则诚《琵琶记》为称首。

自金元入中国,所用胡乐,嘈杂凄紧,缓急之间,词不能按,乃更为新声以媚之。而诸君如贯酸斋、马东篱……辈,咸富有才情……所谓宋词元曲,殆不虚也。但大江以北,渐染胡语……沈约四声,遂阙其一……复变新体,号为南曲。高拭则成,遂掩前后……凡曲北字多而调促……南字少而调缓……北宜和歌,南宜独奏。

(王世贞《艺苑卮言附录一》)

高明则诚者,温之永嘉人,以《春秋》中元至正乙酉榜,授处州录事……方国珍聘置幕下,不行,旅寓明州,以词曲自娱……有王四者,以学闻,则诚与之友善,劝之仕,登第即弃其妻,而赘于不花太师家。则诚恶之,故作此记以讽谏,名之曰《琵琶》者,取其头上四王,为王四云尔。元人呼牛为不花,故谓之牛太师。

(何元朗《曲论》)

5.书画

甲 书

句中正,字坦然,益州华阳人……精于字学,古文、篆隶、行草无不工。太平兴国二年,献八体书。

(《宋史》卷四四一《句中正传》)

李建中,字得中,其先京兆人……建中善书札,行笔尤工,多构新体。草隶、篆籀、八分亦妙,人多摹习,争取以为楷法。

(《宋史》卷四四一《李建中传》)

陈尧佐……善古隶八分,为方丈字,笔力端劲,老犹不衰。

(《宋史》卷二八四《陈尧佐传》)

李行简……家贫……聚木叶学书,笔法遒劲。

(《宋史》卷三〇一《李行简传》)

王荆公书,清劲峭拔,飘飘不凡,世谓之横风疾雨。黄鲁直谓学王蒙,米元璋谓学杨凝式,以余观之,乃天然如此。

(张邦基《墨庄漫录》卷一)

蔡襄,字君谟,兴化仙游人……襄工于书,为当时第一。仁宗尤爱之,制《元舅陇西王碑》文,命书之。及令书《温成后父碑》,则曰:“此待诏职耳。”不奉诏。

(《宋史》卷三二〇《蔡襄传》)

东坡……尺牍狎书,姿态横生……萧散容与,霏霏如零春之雨;森疏掩敛,熠熠如从月之星;纡徐婉转,如抽茧之丝,恐学者所未到也。

(杨慎《升庵合集》卷一六九《书品》)

黄庭坚……善行草书。楷法亦自成一家。

(《宋史》卷四四四《黄庭坚传》)

东坡《题鲁直草书尔雅后》云:“鲁直以真实心出游戏法,以平等观作欹侧字,以磊落人录细碎书,亦三反也。”

(赵德麟《侯鲭录》卷三)

米芾,字元章,吴人也……特妙于翰墨,沉著飞翥,得王献之笔意。

(《宋史》卷四四四《米芾传》)

鲁公(蔡京)……授笔法于伯父君谟……字势豪健,痛快沉著。迨绍圣间,天下号能书,无出鲁公之右者……晚……遂自成一法,为海内所宗焉。

(蔡絛《铁围山丛谈》卷四)

吴激……米芾之婿也,工诗能文,字画俊逸,得芾笔意。

(《金史》卷一二五《吴激传》)

张即之……字温夫……其书当时所重。完颜有国时,每重购其迹。

(文徵明《文待诏题跋》卷下)

王竞……博学而能文,善草隶书。工大字,两都宫殿榜题,皆竞所书,士林推为第一云。

(《金史》卷一二五《王竞传》)

赵公秉文……有才藻,工书翰……字画则有晋魏以来风调,而草书尤警绝。殆天机所到,非学能至。

(元好问《中州集》卷三)

赵沨……正书体兼颜苏,行草备诸家体,其超放又似杨凝式,当处苏黄伯仲间。

(《金史》卷一二六《赵沨传》)

王庭筠……书法学米元璋,与赵沨、赵秉文俱以名家。

(《金史》卷一二六《王庭筠传》)

巎巎,善真行草书,识者谓得晋人笔意。单牍片纸,人争宝之,不翅金玉。

(《元史》卷一四三《巎巎传》)

赵孟……篆籀分隶、真行草书,无不冠绝古今,遂以书名天下。天竺有僧,数万里来求其书归,国中宝之。

(《元史》卷一七二《赵孟传》)

揭傒斯……善楷书、行草,朝廷大典册……必以命焉。

(《元史》卷一八一《揭傒斯传》)

虞集……真、行、草、篆,皆有法度。古隶为当代第一。

(陶宗仪《书史会要》卷七)

乙 画

荆浩山水,为唐末之冠。关仝尝师之……宋世山水超绝唐世者,李成、董元、范宽三人而已。尝评之:“董元得山之神气,李成得山之体貌,范宽得山之骨法。”故三家照曜古今,为百代师法。

(汤厚《古今画鉴)》

江南中主时,有北苑使董源,善画,尤工秋岚远景。多写江南真山,不为奇峭之笔。其后建业僧巨然,祖述源法,皆臻妙理。大体源及巨然画笔,皆宜远观。其用笔甚草草,近视之,几不类物象;远观则景物粲然,幽情远思,如睹异境。

(沈括《梦溪笔谈》卷一七)

李成,字咸熙,唐宗室,避地营丘……画师关仝,凡烟云变灭,水石幽闲,树木萧森,山川险易,莫不曲尽其妙。

(夏文彦《绘图宝鉴》卷三)

范宽,初名中正,字仲立……以其豁达,有大度,故以宽名之……北宋时,天下为山水者,惟范宽与李成称绝,议者谓:“李成之笔,近视如千里之遥;范宽之笔,远望不离坐外,皆造乎神也。”

(陈仁锡《潜确居类书》卷八二)

李公麟,字伯时,舒州人……病痺,遂致仕。既归老,肆意于龙眠山岩壑间。雅善画,自作《山庄图》,为世宝传。写人物尤精,识者以为顾恺之、张僧繇之亚。

(《宋史》卷四四四《李公麟传》)

米芾……画山水人物,自名一家……子友仁,字元晖……亦善书画,世号小米。

(《宋史》卷四四四《米芾传》)

米芾,字元章,天姿高迈……作画喜写古贤像。山水其源出董源,天真发露,怪怪奇奇,枯木松石,自有奇思。

(夏文彦《图绘宝鉴》卷三)

米友仁,字元晖,元章之子,能传家学……烟云变灭,林泉点辍,草草而成,不失天真……每自题其画曰“墨戏”。

(夏文彦《图绘宝鉴》卷四)

文同,字与可,梓州梓潼人……苏轼,同之从表弟也。同又善画竹,初不自贵重,四方之人,持缣素请者足相蹑于门。同厌之,投缣于地,骂曰:“吾将以为袜。”好事者传之,以为口实。

(《宋史》卷四四三《文同传》)

徽宗……好书画,兴学较艺,如取士法……尤注意花鸟,点睛多用黑漆,隐然豆许,高出缣素。

(夏文彦《图绘宝鉴》卷三)

赤盏君实,女真人,居燕城。画竹学刘自然,颇有意趣。

(夏文彦《图绘宝鉴》卷五)

蘧然子赵滋……画入能品。

(元好问《中州集》卷一〇)

赵孟……其画山水、木石、花竹、人马尤精致……子雍、弈,并以书画知名。

(《元史》卷一七二《赵孟传》)

元四大家:赵孟,字子昂,号“松雪”。吴镇,字仲圭,号“梅花道人”。黄公望,字子久,号“大痴”,又号“一峰老人”。王蒙,字叔明,号“黄鹤山樵”……以画名家。

(陈仁锡《潜确居类书》卷八二)

倪迂画……可称逸品……元之能者虽多,然率承宋法,稍加萧散耳。吴仲圭大有神气,黄子久特妙风格,王叔明奄有前规,而三家未洗纵横习气。独云林古淡天然,米痴后一人而已。

(陈继儒《妮古录》卷一)

元人善画者多,其在大都,山水则刘融伯熙、乔达达之、韩绍晔子华、高克恭彦敬、李希闵克孝;竹石则李衎仲宾、于士行遵道、张德琪廷玉、李有仲方、刘德渊仲渊,及张敏夫、高吉甫、刘广之;花果则谢佑之;人物则李士传;传写则焦善甫、冷起岩。

(朱彝尊《日下旧闻》卷二一九《补遗》引《粉墨春秋》)

按宋元画家辈出,大抵规范唐人。然自元黄公望、倪瓒等,以简逸为天下倡,画风乃一变。

6.印刷

五代雕板之术兴,官书家刻,同时并盛,印刷术日精。迨宋庆历间,活字版兴,文化臻进,裨益不少。

板印书籍,唐人尚未盛为之。自冯瀛、王道始印五经,已后典籍,皆为板本。庆历中,有布衣毕升,又为活板。其法,用胶泥刻字,薄如钱唇。每字为一印,火烧令坚。先设一铁板,其上以松脂、蜡和纸灰之类冒之。欲印,则以一铁范置铁板上,乃密布字印,满铁范为一板。持就火炀之,药稍鎔,则以一平板按其面,则字平如砥。若止印三二本,未为简易;若印数十百千本,则极为神速。常作二铁板,一板印刷,一板已自布字,此印者才毕,则第二板已具,更互用之,瞬息可就。每一字皆有数印,“如”、“之”、“也”等字,每字有二十余印,以备一板内有重复者。不用,则以纸贴之,每韵为一贴,木格贮之。有奇字素无备者,旋刻之,以草火烧,瞬息可成。不以木为之者,文理有疏密,沾水则高下不平,兼与药相黏,不可取,不若燔土。用讫再火,令药镕,以手拂之,其印自落,殊不沾污。

(沈括《梦溪笔谈》卷一八)

今世刻书,字体有一种横轻直重者,谓之为“宋字”;一种楷书圆美者,谓之为“元字”……吾谓北宋蜀刻经史,及官刻监本诸书,其字皆颜柳体,其人皆能书之人。其时家墪书坊,虽不能一致,大都笔法整齐,气味古朴……光宗以后,渐趋于圆活一派……已近于今日之元体字。而有元一代官私刻本,皆尚赵松雪字,此则元体字之所滥觞也……明季始有书工,专写肤廓字样,谓之宋体,庸劣不堪。

(叶德辉《书林清话》卷二)

三 工艺制造

1.纺织

甲 宋

定州织刻丝,不用大机,以熟色丝,经于木棦上,随所欲作花草、禽兽状。以小梭织纬时,先留其处方以杂色线缀于经纬之上,合以成文……视之如雕镂之象……单州成武县织薄缣,修广合于官度,而重才百铢,望之如雾……泾州……能撚茸毛为线,织方胜花一匹,重只十四两。

(庄绰《鸡肋编》卷上)

宋之锦标,则有刻丝作楼阁者,刻丝作龙水者,刻丝作百花攒龙者,刻丝作龙凤者、紫宝阶地者、紫大花者、五色簟文者(一名山和尚)、紫小滴珠方胜鸾鹊者、青绿簟文者(一名闍婆,一名蛇皮)、紫鸾鹊者(一等紫地紫鸾鹊,一等白地紫鸾鹊)、紫白花龙者、紫龟纹者、紫珠焰者、紫曲水者(一名落花流水)、紫汤荷花者、红霞云鸾者、黄霞云鸾者(一名绛霄)、青楼阁者(阁一作台)、青天落花者、紫滴珠龙团者、青樱桃者、皂方团白花者、褐方团白花者、方胜盘象者、毬路者、衲者、柿红龟背者、樗蒲者、宜男者、宝照者、龟莲者、天下乐者、练鹊者、方胜练鹊者、绶带者、瑞草者、八花晕者、银钩晕者、细红花盘雕者、翠色狮子者、盘球者、水藻戏鱼者、红遍地杂花者、红遍地翔鸾者、红遍地芙蓉者、红七宝金龙者、倒仙牡丹者、白蛇龟纹者、黄地碧牡丹方胜者、皂木者。绫引首及托里,则有碧鸾者、白鸾者、皂鸾者、皂大花者、碧花者、姜牙者、云鸾者、樗蒲者、大花者、杂花盘雕者、涛头水波纹者、仙纹者、重莲者、双雁者、方旗者、龟子者、方毂纹者、者、枣花者、叠胜者、辽国白毛者、金国回文花者、高丽国白鹫者、花者、余未及尽识,殊以为恨。

(董其昌《筠轩清录》卷下)

张贵妃又尝侍上元宴于端门,服所谓灯笼锦者。

(邵伯温《河南邵氏闻见录》卷二)

靖康初,京师织帛,及妇人首饰衣服,皆备四时。如节物,则春旛、灯毬、竞渡、艾虎、云月之类,花则桃、杏、荷花、菊花、梅花,皆并为一景,谓之“一年景”。

(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二)

亳州出轻纱,举之若无,裁以为衣,真若烟雾。

(陆游《老学庵笔记》卷六)

闽广多种木棉……纺绩为布,名曰“吉贝”……海南蛮人织为巾,上出细字,杂花卉,尤工巧。

(方勺《泊宅编》卷三)

乙 元

闽广多种木棉,纺绩为布……错纱配色,综线絜花,各有其法。以故织成被褥带帨,其上折枝、团凤、棋局、字样,粲然若写。

(陶宗仪《辍耕录》卷二四)

燕人何失世,以织纱縠为业,与张进忠制笔齐名。

(朱彝尊《日下旧闻》卷三九《补遗》引《宋元诗会笺》)

2.雕漆

嘉兴斜塘杨汇髹工金银法,凡器用什物,先用黑漆为地,以针刻画,或山水树石,或花竹翎毛,或亭台屋宇,或人物故事,一一完整。然后用新罗漆,若金则调雌黄,若银则调铅粉。日晒后,用挑挑嵌所刻缝罅,以金薄或银薄依银匠所用纸糊笼罩,置金银薄在内。遂旋细切取,铺已施漆上,新绵揩拭牢实,但著漆者,自然黏住,其余金银都在绵上。于熨斗中烧灰置锅内镕锻,浑不走失。

(陶宗仪《辍耕录》卷三〇)

螺钿器皿,出江西吉安府庐陵县,宋朝内府中物……俱是坚漆,或有嵌铜线者,甚佳。元朝时富家,不限年月做造,漆坚而人物细,可爱。

(曹昭《格古要论》卷八)

髹漆器用蚌蛤壳镶嵌,象人物花草,谓之螺填。吕蓝衍言鲭谓牂牁蛮国,其王号鬼王,其别帅曰罗殿,在贵州界内,世用其蛤饰器,谓之罗殿。此说非也。今贵州水西一带,即罗甸鬼国……皆崇山峻岭,并无江河,安得有蚌蛤之属?此器多出自广东沿海一带。按方勺《泊宅编》,谓螺填器本出倭国,而蓝衍讹为罗殿而附会之,误矣。周密《驾辜张府记》:“宋高宗幸张循王府,王所进有罗钿盒十具。”又《幸杂记》:“王诌要以道,作罗钿卓面、屏风十副,图贾相当国盛事,如鄂渚守城、鹿矶奏捷之类。贾相乃大喜。”则螺填当作螺钿为是。

(赵翼《陔余丛考》卷三三)

3.瓷器

仁宗一日幸张贵妃阁,见定州红瓷器。

(邵伯温《河南邵氏闻见前录》卷二)

宋时,有章生一生二兄弟,皆处州人,主龙泉之琉田窑。生二所陶青器,纯粹如美玉……生一所陶者色淡,故名哥窑。

(陆深《春风堂随笔》)

宋时处州章生兄弟者,皆作窑。兄所作者,视弟色稍白而断纹多,号白圾碎,故曰哥窑。

(王世贞《宛委余编》卷一五)

宋叶寘《垣齐笔衡》云:“……本朝以定州白磁器有芒,不堪用,遂命汝州造青窑器,故河北唐、邓、耀州悉有之,汝窑为魁。江南则处州龙泉县窑,质颇粗厚。政和间,京师自置窑烧造,名曰官窑。中兴渡江,有邵成章提举后苑,号邵局,袭故京遗制,置窑于修内司,造青器,名内窑。澄泥为范,极其精制,油色瑩彻,为世所珍。后郊坛下别立新窑,比旧窑大不侔矣。余如乌泥窑、余杭窑、续窑,皆非官窑比。若谓旧越窑,不复见矣。

(陶宗仪《辍耕录》卷二九)

宋时江西窑器,出庐陵之永和市。有舒翁,工为玩具,翁之女尤善,号曰舒娇。其炉瓮诸色,几与哥窑等价。

(施闰章《矩斋杂记》)

4.塑像

鄜州田氏,作泥孩儿名天下……一对至直十缣,一床至三十千。一床者,或五或七也,小者二三寸,大者尺余……予家旧藏一对卧者,有小字云:“鄜畤田玘制。”

(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五)

阿尔尼格,尼博啰国人也……善画塑及铸金为像……凡两京寺观之像,多出其手……有刘元者,尝从阿尔尼格学西天梵相,亦称绝艺。元字秉元,蓟之宝坻人,始为黄冠,师事青州杞道录,传其艺非一。至元中,凡两都名刹塑土范金,抟换为佛像,出元手者,神思妙合,天下称之。其上都三皇尤古粹……后大都南城作东狱庙,元为造仁圣帝像……其所为西番佛像多秘,人罕得见者……抟换者,漫帛土偶上而髹之,已而去其上髹帛,俨然成像云。

(《元史》卷二〇三《阿尔尼格传》)

5.建筑

营舍之法,谓之《木经》,或云喻皓所撰。凡屋有三分,自梁以上为上分,地以上为中分,阶为下分。凡梁长几何,则配极几何以为榱等。如梁长八尺,配极三尺五寸,则厅法堂也。此谓之上分。楹若干尺,则配堂基若干尺以为榱等;若楹一丈一尺,则配基阶四尺五寸之类,以至承栱榱桷,皆有定法,谓之中分。阶级有峻平慢三等,宫中则以御辇为法:凡自下而登,前竿垂尽臂,后竿展尽臂为峻道;前竿平肘,后竿平肩为慢道;前竿垂手,后竿平肩为平道。此之为下分。其书三卷,近岁土木之工,益为严善,旧《木经》多不用,未有人重为之,亦良工之一业也。

(沈括《梦溪笔谈》卷一八)

6.器用

甲 文具

笔盖出于宣州,自唐惟诸葛一姓,世传其业。治平、嘉祐前,有得诸葛笔者,率以为珍玩,云一枝可敌它笔数枝。熙宁后,世始用“无心散卓笔”,其风一变。

(叶梦得《石林避署录话》卷上)

宋颜方叔,尝创制诸色笺,有杏红、露桃红、天水碧,俱砑花竹鳞羽、山林人物,精妙如画。亦有金缕五色描成者,士夫甚珍之。

(陈继儒《妮古录》卷二)

“百硾纸”出高丽,以楮造,捣练极工,拟于茧。“凝霜纸”出黟歙。复有长纸,一幅可五十尺。

(陈元龙《格致镜原》卷三七引《事物绀珠》)

天下皆以木质为纸,而蜀中乃尽用蔡伦法。牋纸有“玉板”,有“贡余”,有“经屑”,有“表光”,玉板、贡余,杂以旧布、破履、乱麻为之。惟经屑、表光,非乱麻不用。

(费著《蜀牋谱》)

川纸取布头机余经不受纬者治作之,故名“布头牋”。此纸冠天下。

(苏轼《东坡志林》卷一一)

宋有……藤白纸、研光小本纸、蜡黄藏经笺(有金粟山、转轮藏二种)、白经笺、鹊白纸、白玉版匹纸、蠢茧纸。元有黄麻纸、铅山纸、常山纸、英山纸、上虞纸。皆可传之百世。

(董其昌《筠轩清录》卷中)

宋熙丰间,张遇供御墨,用油烟入脑麝金箔,谓之“龙香剂”。

(陈元龙《格致镜原》卷三七引《窗间纪闻》)

东坡先生在儋耳,令潘衡所造,铭曰“海南松煤”。东坡法墨者是也。其法或云,每笏用金花胭脂数饼,故墨色艳发,胜用丹砂也。

(何薳《春渚纪闻》卷八)

潭州胡景纯,专取桐油烧烟,名“桐花烟”。其制甚坚薄,不为外饰以眩俗眼……每磨研间,其光可鉴。画工宝之,以点目瞳子,如点漆云。

(何薳《春渚纪闻》卷八)

陶九成载墨……宋张遇、潘衡、蒲大韶(款曰:书窗轻煤、佛帐余韵)、叶世英(尝造德寿宫墨)、朱知常(朱知常香剂)、梁果、李世英(款曰“丛桂堂李世英”)、胡友直、潘秉彝(衡孙)、徐知常、叶邦宪(尝造复古殿墨)、雪斋(款曰“雪斋宝墨”)、周朝式、李克恭(世英子)、乐温(亦世英子)、蒲彦辉、刘文通、郭忠厚、镜湖方氏、黄表之、齐峰、刘士先(尝造缉熙殿墨)、寓庵、俞林、邱攽、谢东、徐禧、叶茂实(三衢)、翁彦卿。元潘云谷(清江)、胡文忠(长沙)、林松泉(钱塘)、于材仲(宜兴)、杜清碧(武夷)、卫学古(松江)、黄修之(天台)、朱万初(豫章)、邱可行(金溪)、邱世英、邱南杰(并可行子)、可谓详矣。然……宋不载常和、沈珪、陈相、张孜、沈晏、徐铉、张谷、潘谷、叶谷、常遇、潘遇、陈瞻、王迪、苏澥、陈昱、关珪、关瑱、郭遇明、江通、朱觐、胡景纯、梅瞻、耿德真,何也。士大夫如苏子瞻、晁季一、贺方回、张秉道、康为章,皆能制墨,见何薳《春渚纪闻》。

(董其昌《筠轩清录》卷下)

宋欧阳文忠公砚谱云:“端石……以子石为上。子石者,在大石中生,盖精石也。”

(曹昭《格古要论》卷七)

作澄泥砚法,以墐泥令入于水中挼之,贮于瓮器内。然后别以一瓮贮清水,以夹布囊盛其泥,而摆之。俟其至细,去清水,令其干。入黄丹团和,溲如面。作二模,如造茶者,以物击之令至坚,以竹刀刻作砚之状,大小随意。微荫干,然后以利刀手刻削如法。曝过,间空垜于地厚,以稻穅并黄牛粪搅之,而烧一伏时。然后入墨蜡贮米醋而蒸之,五七度,含津益墨,亦足亚于石者。

(苏易简《文房四谱》卷三)

魏铜雀台遗址,人多发其古瓦,琢之为砚甚工,而贮水数日不澡。世传……其瓦,俾陶人澄泥,以滤过,碎胡桃油,方埏埴之,故与众瓦有异焉。

(苏易简《文房四谱》卷三)

砚品中端石,人皆贵重之,载于谱记凡数家,取予各异。或佳其有眼为端,或以无眼为贵,然石之青脉者必有眼,嫩则多眼,坚则少眼。石嫩则细润而发墨,所以贵有眼,不特为石之验也。眼之品类不一:曰鹦哥眼、曰鹆眼、曰丫哥眼、曰雀眼、曰鸡翁眼、曰猫眼、曰绿豆眼、各以形似名之。翠绿为上,黄赤为下,谚谓“火黯为佳”,然亦石之病。乾道癸巳,高庙尝书翰墨数说,以赐曹勋,其一云:“端璞出下嵓,色紫如猪肝,密理坚致,潴水发墨,呵之即泽。研试则如磨玉而无声,此上品也。中下品则皆砂壤相杂,不惟肌理既粗,复燥而色赤,如后历新,皆不可用。制作既俗,又滑不留墨。”

(张世南《游宦纪闻》卷五)

乙 舟车

仁宗天圣五年,内侍庐道隆上“记里鼓车”之制,独辕双轮,箱上为两重,各刻木为人,执木槌……车行一里,下一层木人掣鼓……车行十里,上一层木人击镯。

(《宋史》卷一四九《舆服志一》)

“龙肩舆”一名檐子,一名龙檐子。舁以二竿,故名檐子,南渡后所制也。

(《宋史》卷一五〇《舆服志二》)

成都诸名族,妇女出入,皆乘犊车。惟城北郭氏车最鲜华,为一城之冠,谓之郭家车子。

(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二)

今之民间锱车,重大椎朴,以牛挽之,日不能行三十里。少蒙雨雪,则跬步不进,故俗谓之“太平车”。

(邵博《河南邵氏闻见后录》卷二二)

所乘车,置龙首鸱尾,饰以黄金。又造“九龙辂”、“诸子车”,以白金为浮图,各有巧思。

(《辽史》卷七一《圣宗仁德皇后萧氏传》)

召入商议中书省事,知枢密院事。大理国进象牙金饰轿,即以赐之。

(《元史》卷一二八《床兀儿传》)

建议选锐兵于乾宁军,挽“刀鱼船”,自界河直趋平州境,以牵西面之势。

(《宋史》卷二七三《何承矩传》)

上海总管罗璧、朱清、张瑄等,造“平底海船”六十艘……从海道至京师。

(《宋史》卷九三《食货志一海运》)

叙州守将,横截江津,军不得渡。按只聚军中牛皮作浑脱及“皮船”,乘之与战,破其军。

(《元史》卷一五四石《抹按只传》)

丙 军器

熙宁七年……是岁,始造箭,曰:“狼牙”、曰“鸭觜”、曰“出尖四楞”、曰“一插刃鐅子”,凡四种,推行之。

(《宋史》卷一九七《兵志一一》)

熙宁中,李定献偏架弩,似弓而施干镫。以镫距地而张之,射三百步,能洞重札,谓之“神臂弓”。

(沈括《梦溪笔谈》卷一九)

郑华原……荐和铣于徽祖……铣因上制胜强远弓式,诏施行之。弓制实弩,极轻利,能破坚于三百步外,即边人所谓“凤凰弓”者。绍兴中,韩蕲王世忠因之,稍加损益,而为之新名曰“克敌”。亦诏起部通制,至今便焉。洪文敏《容斋三笔》谓,祖熙宁神臂之规,实不然也。

(岳珂《桯史》卷五)

度宗咸淳九年六月……沿边州郡,因降式制“回回炮”。有触类巧思,别置炮远出其上。

(《续通考》卷一三四《兵考一四》)

火枪……制以勅黄纸十六重为筒,长二尺许,实以柳炭、铁滓、磁末、硫黄、砒霜之属,以绳系枪端。军士各悬小铁罐藏火,临阵烧之,焰出枪前丈余,药尽而筒不损。

(《金史》卷一一六《蒲察官奴传》)

其攻城之具,有火炮名“震天雷”者。铁罐盛药,以火点之,炮起火发,其声如雷,闻百里外。所围半亩之上,火点著甲铁皆透。大兵又为牛皮洞,直至城下,掘城为龛,间可容人,则城上不可奈何矣。人有献策者,以铁绳悬震天雷者,顺城而下,至掘处火发,人与牛皮皆碎迸无迹。又飞火枪注药,以火发之,輙前烧十余步,人亦不敢近。

(《金史》卷一一三《赤盏合喜传》)

尝制甲……以献。至元十一年,别制“叠盾”。其制,张则为盾,敛则合而易持,世祖以为古所未有。

(《元史》卷二〇三《孙威传》)

阿喇卜丹,回回氏,西域茂萨里人也。至元八年,世祖遣使征炮匠于宗王额将布格。王以阿喇卜丹、伊斯玛音应诏……二十二年,枢密院奉旨,改元帅府为回回炮手军匠上万户府,以阿喇卜丹为副万户。

(《元史》卷二〇三《阿喇卜丹传》)

伊斯玛音……善造炮。至元十年,从国兵攻襄阳……置炮于城东南隅,重一百五十斤,机发声震天地,所击无不摧陷,入地七尺……十八年……加镇国上将军,回回炮手都元帅。明年(十九年),改军匠万户府万户。

(《元史》卷二〇三《伊斯玛音传》)

丁 指南针

方家以磁石磨针锋,则能指南。然常微偏东,不全南也。水浮多荡摇,指爪及碗唇上,皆可为之,转运尤速,但坚滑易坠,不若缕悬为最善。其法,取新纩中独玺缕,以芥子许蜡缀于针腰,无风处悬之,则针常指南。其中有磨而指北者,予家指南北者皆有之。磁石之指南,犹柏之指西,莫可原其理。

(沈括《梦溪笔谈》卷二四)

舟师识地理,夜则观星,昼则观日,晦阴观指南针。

(朱彧《萍洲可谈》卷二)

四 风俗

1.饮食

甲 宋

旧京工伎,固多奇妙,即烹煮盘案,亦复擅名。如王楼梅花包子、曹婆肉饼、薛家羊饭、梅家鹅鸭、曹家从食、徐家瓠羹、郑家油饼、王家乳酪、段家熝物、石逢巴子南食之类,皆声称于时。若南迁湖上,鱼羹宋五嫂、羊肉李七儿、奶房王家、血肚羹宋小巴之类,皆当行不数者。

(百岁寓翁《枫窗小牍》卷上)

集英殿宴金国人使九盏:第一肉咸豉,第二爆肉双下角子,第三莲花肉油饼骨头,第四白肉胡饼,第五群仙太平毕罗,第六假圆鱼,第七柰花索粉,第八假沙鱼,第九水饭咸豉旋鲊瓜姜。看食:枣锢子、膸饼、白胡饼、饼。

(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一)

绍兴二十一年十月,高庙幸清河郡王张浚第,进奉筵宴目,绣花高飣果垒八色:香圆、真柑、石榴、枨子、鹅梨、乳梨、榠楂、花木瓜。乐仙干果叉袋儿十二色:荔枝、圆眼、香莲、榧子、榛子、松子、银杏、梨肉、枣圆、莲子肉、林檎旋、大蒸枣。缕金香药十色:脑子花儿、甘草花儿、朱砂圆子、木香丁香、水龙脑、史君子、缩砂花儿、官桂花儿、白术人参、橄榄花儿。雕花蜜煎十色:梅球儿、红消花、笋、蜜冬瓜鱼、红团花、木瓜大段、金橘、青梅、荷叶姜、蜜笋花儿、枨子、木瓜方花儿。砌香酸盐十二色:香药木瓜、椒梅、香药籐花、樱桃、紫苏奈香、菊花、柳儿葡萄、甘草花儿、姜丝梅、梅肉饼儿、水红姜、杂丝梅饼儿。脯肠十色:肉线条子、皂角铤子、云梦羓儿、虾腊、肉腊、妳房、旋鲊、金山盐豉、酒醋肉、肉瓜虀。垂手盘子八色:陈蜂儿、番葡萄、香莲事件、巴榄子、大金橘、新椰子、小橄榄、榆柑子。再坐进四时果八色:春藕、鹅梨饼子、甘蔗、乳梨肉儿、红柿子、切枨子、切绿橘、生藕铤儿。时新果十色:金橘、杨梅、新罗葛、切灵蕈、切脆枨、榆柑子、新椰子、切宜母子、藕铤子、甘蔗奈香、新柑子、梨五花儿。珑缠果子十二色:荔枝甘露饼、荔枝葵花、荔枝好郎君、珑缠桃条、酥胡桃、缠枣圈、缠梨肉、香莲事件、香药葡萄、缠松子、糖霜玉蜂儿、白缠桃条。下酒三十味:花炊鹌子、荔枝白腰子、妳房签、三脆羹、羊舌签、萌芽肚胘、肫掌签、鹌子羹、肚胘脍、鸳鸯煠肚、炒沙鱼衬汤、鳝血炒鲎、鹅肫掌汤虀、螃蟹酿枨、妳房玉蕊羹、鲜虾蹄脍、南炒鳝、洗手蟹、鲫鱼假蛤蜊、五珍脍、螃蟹清羹、鹌子水晶脍、猪肚假江、虾枨脍、虾鱼汤虀、水母脍、二色儿羹、蛤蜊生、血粉羹。插食八色:炙肚胘、炒白腰子、炙鹌子脯、润鸡、润兔、炙炊饼、脔骨。劝酒果子库十番:砌香果子、调花蜜煎、时新果子、独装巴榄子、咸酸蜜煎、装大金橘、小橄榄、独装新椰子。四时果四色:对装揀松番葡萄、对装春藕陈公梨。厨劝酒十味。江煠肚、江生、蝤蛑签、姜醋香螺、香螺煠肚、姜醋假公权、煨牡蛎、牡蛎煠肚、假公权煠肚、蟑蚷煠肚。(案元阙名《馔史》亦载此条,此下有对食十盏二十分:莲花鸭签、茧儿羹、三珍脍、南炒鳣、水母羹脍、鹌子羹、鲫鱼脍、三脆羹、洗手蟹、煠肚胘。对展每分时果五盘,晚食五十分,名件二色:茧儿小头羹饭、肚子羹、笑靥儿脯、腊鸡、脯鸭。)

(徐大焯《烬余录•甲编》)

茶之品,莫贵于龙凤,谓之“团茶”……庆历中,蔡君谟为福建路转运使,始造小片龙茶以进,其品绝精,谓之小团。

(欧阳修《归田录》卷二)

茶芽,古人谓之雀舌、麦颗,言其至嫩也。今茶之美者,其质素良,而所植之土又美,则新芽一发,便长寸余,其细如针。惟芽长为上品,以其质干、土力皆有余故也。如“雀舌”、“麦颗”者,极下材耳。

(沈括《梦溪笔谈》卷二四)

子由煎茶诗云:“煎茶旧法西出蜀,水声火态犹能谙。相传煎茶只煎水,茶性仍存偏有味……”又云:“北方俚人茗饮无不有,盐酪椒姜夸满口。”茶出南方,北人罕得佳品,以味不佳,故仍以他物煎之。陈后山《茶诗》云:“愧无一缕破双团,惯下姜盐枉肺肝。”东坡《和寄茶诗》亦云:“老妻稚子不知爱,一手已入姜盐煎。”若茶品自佳,杂以他物,适败其味尔。茶性冷,盐道入下经,非养生所宜。山谷谓:“寒中瘠气,莫甚于茶。或济以盐,勾贼破家。”薛能《鸟嘴茶》诗,亦有“盐损添当戒,姜宜著更夸”之句。

(葛立方《韵语阳秋》卷一七)

太学生每路有茶会,轮日于讲堂集茶,无不毕至者,因以询问乡里消息。

(朱彧《萍洲可谈》卷一)

茶见于唐时,味苦而转甘,晚采者为茗。今世俗客至则啜茶,去则啜汤。汤取药材甘香者屑之,或温或凉,未有不用甘草者,此俗遍天下。先公使辽,辽人相见,其俗先点汤,后点茶。至饮会,亦先水饮,然后品味以进。

(朱彧《萍洲可谈》卷一)

安定郡王,以黄柑酿酒,曰“洞庭春色”。

(邵博《河南邵氏闻见后录》卷一九)

东坡性喜饮,而饮亦不多。在黄州尝以蜜为酿,又作蜜酒歌。

(张邦基《墨庄漫录》卷五)

旧得酿法,极简易,盛夏三日辄成,色如湩醴,不减玉友。仆夫为作之。每晚凉,即相与饮三杯而散,亦复盎然。

(叶梦得《石林避暑录话》卷上)

寿皇时,禁中供御酒,名“蔷薇露”。赐大臣酒,谓之“流香酒”。分数旋取旨,盖酒户大小已尽察矣。

(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七)

寿皇忽问王丞相淮及执政:“近日曾得李彦颖信否?”臣等方得李彦颕书,绍兴新造“蓬莱春酒”甚佳,各厅送三十樽。

(张端义《贵耳集》卷上)

郫人刳竹之大者,倾春酿于筒,苞以藕丝,蔽以蕉叶。信宿馨达于外,然后断之以献,俗号“郫筒酒”。

(赵朴《成都古今记》)

乙 辽

契丹主达鲁河钓牛鱼,以其得否,为岁占好恶……牛鱼,云生东海,头如牛……冯道使虏诗曰:“曾叨腊月牛头赐。”

(程大昌《演繁露》卷一三)

《渑水燕谈》载:契丹国产大鼠,曰“毗狸”。形类大鼠而足短,极肥,其国以为殊味,穴地取之,以供国王之膳,自公相以下,皆不得尝。常以羊乳饲之……近世乃不闻有此。扣之北客,亦多不知何耶。

(周密《齐东野语》卷一六)

辽于南京置栗园司,萧韩家奴为右通造,典南京栗园是也。

(朱彝尊《日下旧闻》卷三八引《析津日记》)

丙 金

饮食甚鄙陋,以豆为浆。又嗜半生米饭,渍以生狗血及蒜之属,和而食之。嗜酒好杀,酿米为酒,醉则缚之俟其醒,不尔杀人。

(宇文懋昭《大金国志》卷三九)

茶酒三行,虏法先汤后茶……旋供晚食,果饤如南方斋筵。先设茶筵,一般若七夕乞巧。其瓦垅、桂皮、鸡肠、银铤、金刚镯、西施舌,取其形,密和面,油煎之。虏甚珍此。(茶食谓未行酒,先设此品,进茶一盏。又谓之茶筵。)次供馒头、血羹、毕罗、肚羹、荡羊、饼子、解粥、肉虀羹、索面、骨头盘子。自后大同小异,酒味甚漓……洗漱冠栉毕,点心已至:灌肺、油饼枣糕、面粥,有供糕糜处……燕山酒固佳,是日所饷,极为醇厚,名金。盖用金水以酿之也。

(周辉《北辕录》)

丁 元

今以早饭前及饭后,午前午后晡前小食,为点心。

(陶宗仪《辍耕录》卷一七)

迤北八珍:醍醐、麆吭、野驼蹄、鹿唇、驼乳糜、天鹅炙、紫玉浆、玄玉浆(即马妳子)。

(元阙名《馔史》)

国朝日进御膳,例用五羊。而上自即位以来,日减一羊。

(陶宗仪《辍耕录》卷二)

宫中以玉板笋及白兔胎作羹,极佳,名“换舌羹”。备载尤良《名馔录》。

(陶宗仪《元氏掖庭记》)

酒有翠涛饮、露囊饮、琼华汁、玉团春、石凉春、葡萄春、凤子脑、蔷薇露、绿膏浆。醋有杏花酸、脆枣酸、润肠酸、苦苏浆。盐有水晶盐、荟霜盐、五色盐。酱有蚁子酱、鹤顶酱、提苏酱。油有苏合油、片脑油、腽肭脐油、猛火油。

(陶宗仪《元氏掖庭记》)

2.衣饰

甲 宋

太宗太平兴国七年,诏以士庶车服,颇有逾,令翰林学士承旨李昉详定以闻。昉奏:“近年品官绿袍,及举子白襕,下皆服紫色,请禁之。其私第便服,许紫皂衣白袍。旧制,庶人服白。今请流外官及贡举人、庶人,通许服皂。”从之。“帽衫帽”以乌纱,衫以皂罗为之,角带系鞋,东都士大夫交际常服之。“紫衫”本军校之服,中兴士大夫服之,以便戎事。高宗绍兴二十六年,禁以戎服临民,自是士大夫皆服“凉衫”,以为便服。凉衫制如紫衫,亦曰“白衫”。孝宗乾道初以其似凶服,禁之。便服仍许用紫衫。深衣用白细布,圆袂方领,曲裾黑缘,大带,缁冠幅巾,黑履,士大夫家冠、昏、祭祀、宴居、交际服之。“襕衫”,亦白细布为之,圆领大袖,下施横襕为裳,腰间有襞积,进士及国子生、州县生服之。

(《续通典》卷五九《礼一五》)

端拱二年,诏:“……庶人商贾伎术,不系官伶人,只许服皂白衣、铁角带,不得服紫。”

(《宋史》卷一五三《舆服志五》)

政和七年,臣僚上言:“辇毂之下,奔竞侈靡。有未革者,居室服用,以壮丽相夸。珠玑金玉,以奇巧相胜,不独贵近,比比纷纷,日益滋甚……”丁瓘言:“衣服之制,尤不可缓。今闾阎之卑,娼优之贱,男子服带犀玉,妇人塗饰金珠。尚多僣侈,未合古制……”又诏敢为契丹服,若“毡笠”、“钩墩”之类者,以违御笔论。钩墩,今亦谓之袜袴,妇人之服也。

(《宋史》卷一五三《舆服志五》)

妇人假髻,并宜禁断,仍不得作高髻及高冠。其销金、泥金、真珠、装缀衣服,除命妇许服外,余人并禁……仁宗天圣三年,诏:“……妇女不得将白色、褐色毛段,并淡褐色匹帛,制造衣服。”……皇祐元年,诏:“妇人冠高,毋得逾四寸,广毋得逾尺,梳长毋得逾四寸,仍禁以角为之。”先是,宫中尚白角冠梳,人争仿之,至谓之内样。冠名曰垂肩等,至有长三尺者。梳长亦逾尺,议者以为服妖,遂禁止之。

(《宋史》卷一五三《舆服志五》)

淳化三年,京师里巷妇人竞剪黑光纸团靥。又装缕鱼腮中骨,号“鱼媚子”,以饰面。

(《宋史》卷六五五《行志三》)

司马公……又说:“妇人不服宽袴与襜。制旋裙必前后开胜,以便乘驴。其风始于都下妓女,而士大夫家反慕之。”

(江休复《醴泉笔录》卷上)

崇宁、大观间,衣服相尚短窄。宣靖之际,内及闺阁,外及乡僻,上衣逼窄称其体,襞开四缝而扣之,曰“密四门”。小衣逼管开缝而扣之,曰“便裆”,亦曰“任人便”。发髻大而扁,曰“盘福龙”,亦曰“便眠觉”。绍兴以后,此风稍息。景定以后,复若宣靖,识者知为服妖。

(徐大焯《烬余录•乙编》)

宣和末,妇人鞋底尖,以二色合成,名“错到底”。

(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三)

汴京闺阁粧抹凡数变。崇宁间,少尝记忆,作大鬓方额。政宣之际,又尚急扎垂肩。宣和已后,多梳云尖巧额,鬓橕金凤。小家至为剪纸衬发,膏沐芳香,花靴弓履,穷极金翠,一袜一领,费至千钱。今闻虏中闺饰复尔,如瘦金莲方、莹面丸、遍体香,皆自北传南者。

(百岁寓翁《枫窗小牍》卷上)

理宗朝,宫妃系前后掩裙而长窣地,名“赶上裙”。梳高髻于顶,曰“不走落”。束足纤直,名“快上马”。粉点眼角,名“泪妆”。剃削童发,必留大钱许于顶左,名“偏顶”。或留之顶前,束以彩缯,宛若博焦之状,或曰“鹁角”。

(《宋史》卷六五《五行志三》)

乙 辽

国母与番官,皆番服。国主与汉官,则汉服。番官戴毡冠,上以金华为饰,或加珠玉、翠毛。盖汉魏时,辽人步搖冠之遗象也。额后垂金花织成夹带,中贮发一总。服紫窄袍,加义襕,紫鞢带以黄红色绦裹革为之,用金玉、水晶、碧石缀饰。又有纱冠,制如乌纱帽,无檐,不掩双耳,额前缀金花,上结紫带,带末缀珠。或紫皂幅巾,紫窄袍,束带。丈夫或绿巾,绿花窄袍,中单多红绿色,贵者被貂裘。貂以紫黑色为贵,青色为次。又有银鼠,尤洁白。贱者被貂毛、羊鼠、沙狐裘。

(叶隆礼《契丹国志》卷二三)

丙 金

金俗好衣白,辫发垂肩,与契丹异。垂金环,留颅后发,系以色丝,富人用珠金饰。妇人辫发盘髻,亦无冠。自灭辽侵宋,渐有文饰。妇人或裹逍遥巾,或裹头巾,随其所好。至于衣服,尚如旧俗。土产无桑蚕,惟多织布,贵贱以布之粗细为别……富人春夏多以纻丝、绵为衫裳,亦间用细布。秋冬以貂鼠、青鼠、狐貉皮或羔皮为裘,或作纻丝四袖。贫者春夏并用布为衫裳,秋冬亦衣牛马、猪羊、猫犬、鱼蛇之皮,或獐鹿皮,为衫、袴、袜皆以皮。至妇人衣白大袄子,下如男子道服。裳曰“锦裙”,去左右各阙二尺许,以铁条为圈,裹以绣帛。上以单裙笼之。

(宇文懋昭《大金国志》卷三九)

男子衣皆小窄,妇女衫皆极宽大。有位者便服立,止用皂纻丝,或番罗,系版绦,与皂隶略无分别。绦反插垂头于腰,谓之有礼。无贵贱皆著尖头靴。所顶之巾,谓之“蹋鸱”。

(周辉《北辕录》)

燕地……其良家土族女子皆髡首,许嫁方留发。冬月以括蒌塗面,谓之“佛妆”。但加傅而不洗,至春暖方涤去,久不为风日所侵,故洁白如玉也。

(庄绰《鸡肋编》卷上)

丁 元

“质孙”,汉言一色服也。

(《元史》卷七八《舆服志一》)

只孙宴服者,贵臣见飨于天子则服之,今所赐绛衣是也。贯大珠以饰其肩背间,膺首服亦如之。

(陶宗仪《辍耕录》卷三〇)

《永乐大典》服字韵载蒙古冠服,引《析津志》云:“罟罟”以大红罗幔之胎,以竹凉胎者轻,上等大,次中,次小。用大珠穿结龙凤楼台之属,饰于其前后。复以珠缀长条,褖饰方弦,掩络其缝。又以小小花朵插带,又以金累事件装嵌极贵宝石塔形在其上。顶有金十字,用安翎筒,以带鸡冠尾。出五台山,今真定人家养此鸡,以取其尾甚贵。罟罟后,上插朵朵翎儿,染以五色,如飞扇样,先带上紫罗“脱木华”。

(胡敬南《薰殿图像考》卷下)

元朝后妃……皆带姑姑……高圆二尺许,用红色罗。

(叶子奇《草木子》卷三下)

札脚自五代以来方为之。如熙宁、元丰以前,人犹为者少。近年则人人(汉人也)相效,以不为者为耻也。

(陶宗仪《辍耕录》卷一〇)

3.嫁娶

甲 宋

公主下降,初被选尚者,即拜驸马都尉,赐玉带、袭衣、银鞍勒马、采罗百匹,谓之“系亲”。

(《宋史》卷一一五《礼志一八》)

诸王聘礼,赐女家白金万两敌门。(注:即古之纳采)

(《宋史》卷一一五《礼志一八》)

诸王纳妃……定礼……果盘、花粉、花冪、眠羊、臥鹿、花饼、银胜、小色金银钱等物。

(《宋史》卷一一五《礼志一八》)

世俗好于襁褓童幼之时,轻许为婚,亦有指腹为婚者。及其既长,或不肖无赖,或身有恶疾,或家贫冻馁,或丧服相仍,或从宦远方,遂至弃信负约,速狱致讼者多矣。

(司马光《司马氏书仪》卷三注)

元祐大婚,吕正献公当国,执议不用乐。宣仁云:“寻常人家娶个新妇,尚点几个乐人,如何官家却不得用?”

(周辉《清波杂志》卷一)

北俗,男女年当嫁娶未婚姻而死者,两家命媒互求之,谓之鬼媒人。通家状细贴,各以父母命祷而卜之,得吉,即制冥衣……媒就男墓备酒果,祭以合婚,设二座相并,各立小幡……奠毕……其相喜者,则二幡微动,以致相合。若一不喜者,幡不为动……两家亦薄以币帛酬鬼媒,鬼媒……资以养生焉。

(康誉之《昨梦录》)

婚娶之法,先凭媒氏,以“草贴子”通于男家。男家以草贴问卜,或祷签,得吉无克,方回草贴。亦卜吉,媒氏通音,然后过“细贴”,又谓“定贴”。贴中序男家三代官品、职位、名讳,议亲第几位男,及官职年甲月日吉时生,父母或在堂,或不在堂,或书主婚何位尊长。或入赘,明开将带金银、田土、财产、宅舍、房廊、山园,俱列贴子内。女家回定贴亦如前开写,及议亲第几位娘子,年甲月日吉时生,具列房奁、首饰、金银、珠翠、宝器、动用帐幔等物,及随嫁田土、屋业、山园等。其伐柯人两家通报,择日过贴,各以色彩衬盘。安定贴送过,方为定论。然后男家择日备酒礼诣女家,或借园圃,或湖舫内,两亲相见,谓之“相亲”。男以酒四杯,女则添备双杯,此礼取男强女弱之意。如新人中意,即以金钗插于冠髻中,名曰“插钗”。若不如意,则送彩缎二匹,谓之“压惊”,则姻事不谐矣。既已插钗,则伐柯人通好议定礼,往女家报定。若丰富之家,以珠翠首饰、金器、销金裙褶及段匹、茶饼,加以双羊牵送。以金瓶酒四罇或八罇,装以大花银方胜,红彩销金酒衣簇盖酒上,或以罗帛贴套花为酒衣,酒担以红彩缴之。男家用销金色纸四幅,为三启。一礼物状,共两封,名为双缄,仍以红绿销金书袋盛之。或以罗帛贴套,五男二女绿盛礼书为头合,共凑十合,或八合,用彩袱盖上送往。女家接定礼合,于宅堂中备香烛酒果,告盟三界。然后请女亲家夫妇双全者开合。其女氏,即于当日备回定礼物,以紫罗及颜色段匹、珠翠掠、皂罗巾段、金玉帕镮、七宝巾环、箧帕鞋袜女工答之。更以元送茶饼果物,以四方回送,羊酒辨以一半回之。更以空酒罇双投入清水,盛四金鱼,以筯一双、葱两株安于罇内,谓之“回鱼筯”。若以富家官户,多用金银打造鱼筯各一双,并以彩帛造像生葱双株,挂于鱼水罇外答之。自送定之后,全凭媒氏往来,朔望传语。遇节序,亦以冠花彩段合物酒果遗送,谓之“追节”。女家以巧作女工、金宝帕环答之。次下则“送聘”,预令媒氏以鹅酒,重则羊酒,导日方行送聘之礼。且论聘礼,富贵之家当备三金送之,则金钏、金、金帔坠者是也。若以铺席宅舍,或无金器,以银镀代之。否则贫富不同,亦从其便,此无定法耳。更言士宦,亦送销金大袖黄罗销金裙段、红长裙或红素罗大袖段,亦得珠翠特髻、珠翠团冠、四时冠花珠翠排环等首饰,及上细杂色彩段匹帛,加以花茶果物、团圆饼、羊酒等物。又送官会银铤,谓之“下财礼”,亦用双缄聘启礼状。或下等人家所送一二匹,官会一二封,加以鹅酒茶饼而已。若下财礼,则女氏得以助其虚费耳。又有一等贫穷父母、兄嫂所倚者,虽色可取,而奁具茫然。在议亲者,以首饰衣帛加以诸物送往,谓之“兜裹”。今富家女氏,既受聘送,亦以礼物答回,以绿紫罗双匹、彩色段匹、金玉文房玩具、珠翠、掠女工等,如前礼物。更有媒氏媒箱,段匹盘盏、官楮花缸礼合惠之。自聘送之后,节序不送,择礼成吉日再行。导日礼报女氏。亲迎日分先三日,男家送催妆花髻、销金盖头、五男二女花扇、花粉洗项画彩线果之类,女家答以金银双胜、御罗花幞头、绿袍靴笏等物。前一日,女家先往男家铺房挂帐幔,铺设房奁器具、珠宝首饰动用等物,以至亲压铺房,备礼前来暖房。又以亲信妇人与从嫁女使看守房中,不令外人入房。须待新人,方敢纵步往来。至迎亲日,男家刻定时辰,预令行郎,各以执色,如花瓶、花烛、香毬、沙罗、洗漱、妆盒、照台、裙箱、衣匣、百结、青涼伞、交椅,授事街司等人,及雇借官私妓女乘马,及和倩乐官鼓吹,引迎花担子,或椶檐花藤轿,前往女家迎娶新人。其女家以酒礼款待行郎,散花红银楪、利市钱会讫,然后乐官作乐催妆,克择官报时辰,追催促登车,茶酒司互念诗词,催请新人出阁登车。既已登车,擎担从人未肯起步。仍念诗词,求利市钱酒毕,方行起担作乐,迎至男家门首。时辰将正,乐官妓女及茶酒等人互念诗词,拦门求利市钱红。克择官执花斗,盛五谷豆钱彩果,望门而撒,小儿争拾之,谓之“撒谷豆”,以压青阳煞耳。方请新人下车,一妓女倒朝行车捧镜,又以数妓女执莲炬花烛导前迎引。遂以二亲信女使左右扶侍而行,踏青锦褥,或青毡花席上行。先跨马鞍,蓦背平秤,过入中门,至一室中少歇。当中悬帐,谓之“坐虚帐”。或径迎入房室内,坐于床上,谓之“坐床”。富贵之家委亲戚接待女家亲家及亲送客,会汤次拂备酒四盏款待。若论浙东以亲送客急三杯或五盏而回,名曰“走送”。向者迎新郎礼,其婿服绿裳花幞头,于中堂升一高座,先以媒氏或亲戚互斟酒,请下高座归房。至外姑致请,方下坐回房“坐富贵”。今此礼久不用矣,止用妓乐花烛迎引入房。房门前先以彩帛一段横挂于楣上,碎裂其下。婿入门,众手争扯而去,谓之利市缴门,争求利市也。婿登床右首坐,新妇坐左首,正坐富贵礼也。其礼官请两新人出房,诣中堂参堂。男执槐简,挂红绿彩,绾双同心结,倒行。女挂于手面,相看而行,谓之“牵巾”,并立堂前。遂请男家双全女亲,以秤或用机杼挑盖头,方露花容,参拜堂次诸家神及家庙。行参诸亲之礼毕,女复倒行,执同心结牵新郎回房,讲“交拜礼”,再坐床。礼官以金银盘盛金银钱、彩钱、杂果“撒帐”。次命妓女执双杯,以红绿同心结绾盏底,行“交巹礼”毕,以盏一仰一覆,安于床下,取大吉利意。次男左女右结发,名曰“合髻”。又男以手摘女之花,女以手解郎绿抛纽,次掷花髻于床下,然后请掩帐。新人换妆毕,礼官迎请两新人诣中堂,行参谢之礼。次亲朋讲庆贺,及参谒外舅姑已毕,则两亲家行新亲之好,然后入礼筵。行前筵五盏礼毕,别室歇坐,数杯劝色,以叙亲义。仍行上贺赏花,节次仍复再入公筵,饮后筵四盏,以终其仪。三日,女家送冠花、彩段、鹅蛋,以金银缸儿盛油蜜,顿于盘中,四围撒贴套丁胶于上,并以茶饼、鹅羊、果物等合送去婿家,谓之“送三朝礼”也。其两新人于三日,或七朝九日,往女家行“拜门礼”。女家广设花筵,款待新婿,名曰“会郎”,亦以上贺礼物与其婿。礼毕,女家备鼓吹迎送婿回宅第。女家或于九朝内移厨往婿家致酒,谓之“暖女会”。自后迎女回家,以冠花、段匹、合食之类送归婿家,谓之“洗头”。至一月,女家送弥月礼合,婿家开筵延款亲家及亲眷,谓之“贺满月会亲”。自此礼仪可简。遇节序,两亲互送节仪。若士庶百姓之家,贫富不等,亦宜随家丰俭,却不拘此礼。若果无所措,则已之。

(吴自牧《梦粱录》卷二〇)

乙 辽

辽太宗会同三年十二月,诏契丹人授汉官者,从汉仪,听与汉人婚姻。

(《续通典》卷五八《礼一四》)

统和十二年九月……行“拜奥礼”。(国语解:凡纳后,即族中选尊者一人,当奥而坐,以主其礼。送后者,拜而致敬,故云拜奥礼。)

(《辽史》卷一三《圣宗纪四》)

惕隐率皇族,奉迎再拜。皇后车至便殿东南七十步止,惕隐夫人请降车,负银罂,捧縢履黄道行,后一人张羔裘若袭之,前一妇人捧镜却行。置鞍于道,后过其上,乃诣神主室三拜。

(《辽史》卷五二《礼志五》)

选皇族诸妇宜子孙者,再拜之,授以罂縢。

(《辽史》卷五二《礼志五》)

丙 金

金人旧俗,多指腹为婚姻。既长,虽贵贱殊隔,亦不可逾。婿纳币,皆先期拜门,亲属偕行,以酒馔往,少者十余车,多至十倍。饮客,佳酒则以金银斻贮之,其次以瓦斻列于前,以百数,宾退则分饷焉。先以乌金银杯酌饮,贫者以木。酒三行,进大软指、小软指,如中国寒具(即饼也)……妇家无大小皆坐炕上,婿党罗拜其下,谓之男下女。礼毕,婿牵马百匹,少者十匹,陈其前。妇翁选子姓之别马者视之,好则留,不好则退。留者不过什二三,或皆不中选,虽婿所乘,亦以充数。大抵以留马少为耻。女家亦视其数而厚薄之,一马则报衣一袭。婿皆亲迎,既成婚,留于妇家执仆隶役,虽行酒进食,皆躬亲之。三年然后以妇归,妇用奴婢数十户,牛马数十群,每群九牝一牡,以资遣之。夫谓妻为“萨那”,妻谓夫为“爱根”。

(宇文懋昭《大金国志》卷三九)

一云,婚家富者以牛马为币,贫者以女年及笄,行歌于途。其歌也,乃自叙家世、妇工、容色,以伸求侣之意。听者有逑娶欲纳之,则携而归。后方具礼偕来女家,经告父母。死则群母,兄死则其嫂;叔伯死,则姪亦如之。无论贵贱,人有数妻。

(宇文懋昭《大金国志》卷三九)

4.丧葬

甲 宋

太宗太平兴国七年,命翰林学士李昉等重定士庶丧葬制度。昉等奏准后唐长兴二年诏:“五品六品常参官,丧辇舁者二十人,挽歌八人;明器三十事,共置八床。七品常参官,舁者十六人,挽歌六人;明器二十事,置六床。六品以下京官及检校试官等,舁者十二人,挽歌四人;明器十五事,置五床。并许设纱笼二。庶人舁者八人;明器十二事,置两床。悉用香舆魂车。”从之。

(《续通志》卷一一八《礼略八》)

今之士大夫居丧,食肉饮酒,无异平日。又相从宴集,靦然无愧,人亦恬不为怪……乃至鄙野之人,或初丧未敛,亲宾则齑馔酒往劳之。主人亦自备酒馔,相与饮啜,醉饱连日。及葬,亦如之。甚者初丧作乐以娱尸,及殡葬则以乐道轜车,而号哭随之。亦有乘丧即嫁娶者。

(司马光《司马氏书仪》卷六注)

绍兴二十七年,监登闻鼓院范同言:“今民俗有所谓火化者……燔而弃捐之……甚者焚而置之水中……”二十八年,户部侍郎荣薿言:“比因臣僚陈请禁火葬,令州郡置荒闲之地,使贫民得以收葬,诚为善政。臣闻吴越之俗,葬送费广,必积累而后办。至于贫下之家,送终之具,唯务从简,是以从来率以火化为便,相习成风,势难遽革……乞除豪富士族申严禁止外,贫下之民,并客旅远方之人,若有死亡,姑从其便。”

(《宋史》卷一二五《礼志二八》)

董成二郎……殂既敛,家人用俚俗法,筛细灰于灶前,覆以甑,欲验死者所趋。旦而举之,二鹅足迹俨立于灰上,皆疑董堕畜类。

(洪迈《夷坚志•乙集上》)

乙 辽

父母死而悲哭者,以为不旺,但以其尸置于山树上。经三年后,乃收其骨而焚之,以酌酒而祝曰:“冬月时向阳食,夏月时向阴食。我若射猎时,使我多得猪鹿。”

(叶隆礼《契丹国志》卷二三)

丙 金

其疾病无医药,尚巫祝,病者杀猪狗以禳之,或用车载病者入深山大谷以避之。其亲友死,则以刀剺额,血泪交下,谓之“送血泪”。死者埋之,而无棺槨。贵者生焚所宠奴婢、所乘鞍马以殉之。其祀祭,饮食之物尽焚之,谓之“烧饭”。

(宇文懋昭《大金国志》卷三九)

5.令节

甲 宋

三元观灯……自唐以后,常于正月望夜,开坊市门然灯。宋因之,上元前后各一日,城中张灯。大内正门,结彩为山楼影灯,起路台,教坊陈百戏。

(《宋史》卷一一三《礼志一六》)

淳化三年三月,幸金明池,命为竞渡之戏。掷银瓯于波间,令人泅波取之。因御船奏教坊乐,岸上都人纵观者万计。

(《宋史》卷一一三《礼志一六》)

中元节先数日,市井卖冥器……又以竹竿斫成三脚,高三五尺,上织灯窝之状,谓之盂兰盆。挂搭服衣冥钱在上焚之。

(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卷八)

正月,“元旦”,天子受朝贺,俗谓之排正仗……三日,放士庶赌博……“人日”,正月初七日也,造面茧,以肉或素馅……“立春”……自郎官、御史、寺监长贰以上,皆赐春幡胜,以罗为之,近臣皆加赐银胜……“上元”,自月初开东华门为灯市……妇人又为灯毬、灯笼,大如枣栗,加珠翠之饰,合城妇女竞戴之……十八日,谓之收灯……二月,一日,名“中和节”……“社日”……学生皆给假,幼女辍工夫……父母取已嫁女归家,名曰归宁……“寒食节”……今云断火三日者,冬至后一百四日、一百五日、一百六日也……三月……国朝故事,唯自“清明日”,开集禧殿太乙宫三日……“上巳”,上开金明池、金水河、琼林苑……西重京多重此日……每于此月,当牡丹盛开之际,各出其花于门首及廊庑间,名曰“斗花会”。

(金盈之《醉翁谈录》卷三)

四月八日……“浴佛”之日……鼓扇百索市,在潘楼下,丽景门外、阊阖门、朱雀门内外,相国寺东廊,睦亲广亲宅前,皆卖此等物……六月,京师“三伏”,唯史官赐冰麨,百司休务而已,士大夫家不以为节。特吏人、医家、富商、大贾,聚会宴饮。其所尚者,食羊头签而已。七月,“七夕”,潘楼前卖乞巧物……其夜,妇女以七孔针,于月下穿之……八月,“中秋”,京师赏月之会,异于他郡。倾城人家子女,不以贫富,自能行至十二三,皆以成人之服服饰之,登楼或于中庭,焚香拜月……九月,“重阳”,以酒果糕等送诸女家,或遗亲识。其上插菊花,散石榴子、栗黄,或插小红旗,长二三尺……十月,旧俗十月朔,开炉向火,乃沃酒及炙脔肉于炉中,围坐饮啗,谓之暖炉。至今民家送亲党薪炭、酒肉、缣绵,新嫁女并送火炉。十一月,“冬至”前一日,云冬至既号亚寒,俗人遂以冬至前之夜为“夜除”,大率多仿岁除故事,而差异焉。鄙人自冬至之次日数九,凡九九八十一日……都城以寒食、冬至、元旦为三大节……冬至人多馈遗……人家是日多食馄炖,故有“冬馄炖、年饦之语……天子受朝贺,俗谓之排冬仗……十二月,“除夜”……人家图钟馗形,贴于门壁……京师民庶之家,痴儿呆女多达旦不寐,俗谚云:“守冬爷长命,守岁娘长命。”

(金盈之《醉翁谈录》卷四)

乙 辽

岁时杂仪:正旦,国俗以糯饭和白羊髓为饼,丸之若拳,每帐赐四十九枚。戊夜,各于帐内窗中掷丸于外。数偶,动乐饮宴;数奇,令巫十有二人鸣铃执箭,绕帐歌呼。帐内爆盐垆中,烧地拍鼠,谓之“惊鬼”。居七日乃出。国语谓正旦为乃揑咿唲。乃,正也。揑咿唲,旦也。立春,妇人进春书,刻青缯为帜,像龙御之。或为蟾蜍,书帜曰宜春。人日,凡正月之日:一鸡、二狗、三豕、四羊、五马、六牛、七日为人。其占晴为祥,阴为灾。俗煎饼食于庭中,谓之“薰天”。二月一日,为“中和节”。国舅族萧氏设宴以延国族耶律氏,岁以为常。国语是日为里尀。里,请也;尀,时也。读若狎,尀读若颇。二月八日,为悉达太子生辰,京府及诸州雕木为像,仪仗百戏导从,循城为乐。悉达太子者,西域净梵王子,姓瞿昙氏,名释迦牟尼。以其觉性,称之曰佛。三月三日,为“上巳”,国俗刻木为兔,分朋走马射之。先中者胜,负朋下马列跪进酒,胜朋马上饮之。国语谓是日为陶里桦。陶里,兔也;桦,射也。五月重五日,午时采艾叶和绵著衣七事,以奉天子。北南臣僚各赐三事,君臣宴乐,渤海膳夫进艾糕。以五彩丝为索缠臂,谓之“合欢结”。又以彩丝宛转为人形簮之,谓之“长命缕”。国语谓是日为讨赛咿唲。讨,五;赛咿唲,月也。夏至之日,俗谓之“朝节”,妇人进彩扇,以粉脂囊相赠遗。六月十有八日,国俗耶律氏设宴,以延国舅族萧氏。亦谓之里尀。七月十三日夜,天子于宫西三十里卓帐宿焉。前期备酒馔,翼日,诸军部落从者皆动蕃乐饮宴,至暮乃归行宫,谓之“迎节”。十五日中元,动汉乐大宴。十六日昧爽,复往西方。随行诸军部落大噪三,谓之“送节”。国语谓之赛咿唲奢。奢,好也。八月八日,国俗屠白犬于寝帐前七步瘗之,露其喙。后七日中秋,移寝帐于其上。国语谓之揑褐耐。揑褐,大也;耐,首也。九月重九日,天子率群臣部族射虎,少者为负,罚重九宴。射毕,择高地卓帐,赐蕃汉臣僚饮菊花酒,兔肝为臡,鹿舌为酱。又研茱萸酒,洒门户以禳。国语谓是日为必里迟离,九月九日也。岁十月,五京进纸,造小衣甲、枪刀、器械万副。十五日,天子与群臣望祭木叶山,用国字书状并焚之。国语谓之戴辣。戴,烧也;辣,甲也。冬至日,国俗屠白羊、白马、白雁,各取血和酒,天子望拜黑山。黑山在境北,俗谓国人魂魄,其神司之,犹中国之岱宗云。每岁是日,五京进纸造人马万余事,祭山而焚之。俗甚严畏,非祭不敢近山。腊辰日,天子率北南臣僚,并戎服,戊夜坐朝,作乐饮酒,等第赐甲仗羊马。国语谓是日为炒伍侕尀。炒伍侕,战也。

(《辽史》卷五三《礼志六》)

丙 金

其节序,元旦则拜日相庆,重五则射柳祭天。

(宇文懋昭《大金国志》卷三九)

金因辽旧俗,以重五、中元、重九日行拜天之礼,重五于鞠场,中元于内殿,重九于都城外。

(《金史》卷三五《礼志八》)

6.戏玩

甲 弈棋

太宗当天下无事,留意艺文,而琴棋亦皆造极品。

(叶梦得《石林燕语》卷八)

孝宗万机余暇,留神局,诏国手赵鄂供奉。由是遭际,官至武功大夫。

(张端义《贵耳集》卷上)

乙 叶子

今之叶子戏《消夜图》,相传始于宋太祖,令后宫人习之以消夜。

(陈元龙《格致镜原》卷六〇引《农田余话》)

钱制圆而孔方,取象于天,反数于空,故尊空没文。空者所以贮也,当其无,有贮之用,属波斯献焉。次称客,者,兽食之余,井上有李是也,里人目为枝花。枝花者,花未成果。故自一至九,咸呼为“果”,本枝花而得名。而文钱为最初之义,其数十一叶,而极于九索。以贯钱百文为“索”,极于一而尊于九,九者数之盈,十索则名贯矣,故去十为“万”始焉。叶凡九,万者,索之累十而得名者也。极一而尊九,不居其十,以十者有所总也。叶数亦如索,十举成数,一不必纪,而二首焉。以偶对百,百而千,千而万,示极而不孤,处尊而不汰,数之成也,叶得十一。野史赞曰:“履其成无忘其空,空以基之,成以息之,是四十张之所由作也。”

(陈元龙《格致镜原》卷六〇引潘之恒《叶子谱》)

宋宣和二年,有臣上疏:“设牙牌三十二扇,共计二百二十七点,以按星辰布列之位。譬天牌二扇二十四点,象天之二十四气;地牌二扇四点,象地之东西南北;人牌二扇十六点,象人之仁义礼智,发而为恻隐、羞恶、辞让、是非;和牌二扇八点,象太和元气流行于八节之间。其他牌名,类皆合伦理庶务器用。”表上,贮于御库,疑繁未行。至宋高宗时,始诏如式颁行天下。

(陈元龙《格致镜原》卷六〇引《诸事音考》)

丙 彩选格

彩选格(即陆官图)起于唐李邰。本朝踵之者,有赵明远、尹师鲁。元丰官制行,有宋保国,皆取一时官制为之。至刘贡父,独因其法,取西汉官秩升黜次第为之。

(徐度《却扫篇》卷下)

丁 象棋

显仁……后未知上(高宗)即位,尝用象戏局子,裹以黄罗,书“康王”字贴于将上,焚香祷曰:“今三十二子俱掷于局,若‘康王’字入九宫者,必得天位。”一掷,其将子果入九宫。

(王明清《挥麈后录》卷二)

局纵横路十一,棋三十二为两军。

(陈元龙《格致镜原》卷五九引《晁无咎序》)

戊 打马

长行、叶子、博塞、弹棋,世无传者;藏酒、摴蒱、双蹙融,今渐废绝。大小象戏弈棋,亦止可容二人。独采选打马,特为闺房杂戏。尝恨采选丛繁,劳于检阅,能通者少,难遇勍敌。打马简要,又若无文。

(陈元龙《格致镜原》卷五九引李易安《打马序》)

打马,用铜或牙角为钱样,共五十四枚,上刻良马名。布图四面,以投子掷打之。

(陈元龙《格致镜原》卷五九引《事物绀珠》)

已 鞬子

今时小儿以铅锡为钱,装以鸡羽,呼为鞬子,三四成群走踢。有里外廉、拖、耸膝、突肚、佛顶珠、剪刀拐之名色,亦蹴踘之遗事也。

(陈元龙《格致镜原》卷六〇引《事物原始》)

庚 双陆

双陆之制,初不用棋,俱以黑白小棒槌。每边各十二枚,主客各一色,以骰子两只掷之,依点数行。因有客主相系之法,故赵抟《双陆诗》云:“紫牙镂合方如斗,二十四星衔月口。贵人迷此华筵中,运木手交如阵斗。”

(葛立方《韵语阳秋》卷一七)

燕京茶肆,设双陆局,或五或六,多至十。博者蹴局,如南人茶肆中置棋具也。

(洪皓《松漠纪闻续》)

辛 百戏

百戏踢弄家,每于明堂郊祀年分,丽正门宣赦时,用此等人,立金鸡竿,承应上竿抢金鸡,兼之百戏。能打筋斗、踢人、踏跷、上索打交辊脱索、索上担水、索上走装神鬼、舞判官、斫刀蛮牌、过刀门、过圈子等。理庙时,有路岐人名十将、宋喜常旺两家。有踢弄人,如谢恩、张旺、宋宝哥、沈家强、自来强、宋达、杨家会、宋赛歌、宋国昌、沈喜、张宝哥、常家喜小娘儿、李显、沈喜、汤家会、汤铁柱、庄德、刘家会、小来强、鲍老儿、宋定哥、李成、庄宝、潘贵、宋庆哥、汤家俊等。遇朝家大朝会圣节,宣押殿庭承应,则官府公筵、府第筵会,点唤供筵,俱有大犒。又有村落百戏之人,拖儿带女,就街坊桥巷,呈百戏使艺,求觅铺席宅舍钱酒之赀。且杂手艺,即使艺也,如踢瓶、弄碗、踢磬、踢缸、踢钟、弄花钱花鼓槌、踢笔墨、壁上睡、虚空挂香炉、弄花毬儿、拶筑毬、弄斗打硬、教虫蚁、弄熊、藏人、烧火、藏剑、吃针、射弩、端亲、背攒壶瓶等、线包儿、撮米酒、撮放生等艺。淳祐以后,艺术高者,有包喜、陆寿、施半仙、金宝、金时好、宋德、徐彦、沈兴、赵安、陆胜、包寿、范春、吴顺、金胜等。此艺施呈,委是奇特。藏去之术,则手法疾而已。凡傀儡,敷演烟粉灵怪铁骑、公案史书、历代君臣将相故事话本,或讲史,或作杂戏,或如崖词,如悬线傀儡者,起于陈平六奇解围故事也。今有金线卢大夫、陈中喜等,弄得如真无二,兼之走线者尤佳。更有枚头傀儡,最是刘小仆射家数果奇。大底弄此多虚少实,如巨灵神姬大仙等也。其水傀儡者,有姚遇仙、赛宝哥、王吉、金时好等,弄得百怜百悼。兼之水百戏往来出入之势,规模舞走鱼龙,变化夺真,功艺如神。更有弄影戏者,元汴京初以素纸雕簇,自后人巧工精,以羊皮雕形,用以彩色妆饰,不致损坏。杭城有贾四郎、王升、王闰卿等,熟于摆布,立讲无差。其话本与讲史书者颇同,大抵真假相半,公忠者雕以正貌,奸邪者刻以丑形,盖亦寓褒贬于其间耳。

(吴自牧《梦粱录》卷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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