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六观》里提到观通变,已有比较的意思。刘勰在《文心雕龙·通变》里说“黄唐淳而质,虞夏质而辨,商周丽而雅”等,即认为黄帝唐尧时代的作品淳厚而质朴,虞舜夏禹时代的作品质朴而明晰,商周时代的作品华丽而典雅,是从各时代的文风来说的。这里讲的比较,是就具体作品来说的,通过比较来辨别作品的高下得失,有利于作出评价来。
一 命意同而辞有繁简
陈骙《文则》甲四里就有比较,说:“刘向(《说苑·君道》)载泄冶之言曰:‘夫上之化下,犹风靡草(风吹草倒),东风则草靡而西,西风则草靡而东,在风所由(从来),而草为之靡。’此用三十有二言而意方显。及观《论语》(《颜渊》)曰:‘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此减泄冶之言半,而意亦显。又观《书》(《君陈》)曰:‘尔惟风,下民惟草。’此复减《论语》九言而意愈显。吾故曰是简之难者也。”在这里,作者认为越简越好,把三处讲同一个意思的话来作比较,作出愈简愈好的评论,所以称《君陈》的话愈简“而意愈显”。
再看原文,《君陈》是周公死后,周成王命令大臣名君陈的代周公办事,君陈原在周公领导下办事,成王对君陈说:“凡人未见圣,若不克(能)见,既见圣,亦不克由圣(不能从圣人学好)。尔惟风,下民惟草。”(《尚书》卷六)这里在讲一般人见了圣人,也不能学圣人,是从教化角度说的。从教化说,你是大臣,你跟下民的关系,像风跟草。这里的意思即你是大臣,大臣跟圣人不同,大臣有政治权力,所以你对下民,更具有风吹草倒的力量,教化的效果更好。这个意思跟上文讲圣人的话结合起来,君陈一听就明白,所以不用多说。再看《论语·颜渊》:“季康子问政于孔子,曰:‘如杀无道以就有道,何如?’孔子对曰:‘子为政,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季康子是主张刑杀的,因此对他不能光讲风吹草倒,因为风吹草倒也可以比刑杀,用刑杀也可以使民畏伏,所以孔子不能讲“尔惟风,下民惟草”,一定要点明“君子之德”“小人之德”,即点明德教,不是刑杀,指出在上的德教也可以使在下的民服从。因为情况不同,不得不多说一些。再看《君道》:“陈灵公行僻而言失,泄冶曰:‘陈其亡矣。吾骤谏君,君不我听而愈失威仪。夫上之化下,犹风靡草。东风则草靡而西,西风则草靡而东,在风所由,而草为之靡。是故人君之动,不可不慎也。’”(《说苑》卷一)泄冶说“吾骤谏君”,“骤”指屡次,他多次进谏,君不听。他所以用“陈其亡矣”的危言耸听,让陈灵公所亲信的人听到了这种危言去转告灵公,所以要说得特别详尽,点明“上之化下”,不提“君子之德”,因为陈灵公已经谈不上德了。说得这样详,也是情况的需要。这样看来,《文则》认为文章愈简愈好的看法是不恰当的,文章要适应情况的需要来确定繁简,繁简是属于风格的繁丰和简约,只要用得合适,繁简都好。像以上三例,都表达得合适,都是好的,不能认为愈简愈好。
钱锺书先生《管锥编》176页《左传》庄公十年:
“其乡人曰:‘肉食者谋之,又何间焉。’”按《说苑·善说》篇记东郭祖朝上书晋献公问国家之计,献公使告之曰:“肉食者已虑之矣,藿食者尚何与焉?”祖朝曰:“食肉者一旦失计于庙堂之上,臣等之藿食者宁无肝脑涂地于中原之野与?”曹刿谓“肉食者鄙,未能远谋”,尚含意未申,得祖朝之对庶无剩义。
钱先生在这里讲的,也是意同而辞有繁简,但跟上一例稍有不同。上例繁简之说,只是因上下文的情境不同而有异,这例的繁简牵涉到有无剩义,只有照繁的说法,才能把意义说得完足。
二 命意同而辞有差异
《左传》昭公二十年:
齐侯至自田(打猎),晏子倚于遄台。子犹(梁丘据)驰而造焉。公曰:“唯据与我和夫。”晏子对曰:“据亦同也,焉得为和?”公曰:“和与同异乎?”对曰:“异。和如羹焉,水火醯醢盐梅(醋、肉酱、盐、梅,调味品),以烹鱼肉,(燃烧)之以薪,宰夫和之,齐之以味(使调味恰当),济其不及,以泄其过。君子食之,以平其心。君臣亦然,君所谓可,而有否焉,臣献其否,以成其可。君所谓否,而有可焉,臣献其可,以去其否。是以政平而不干,民无争心。……今据不然,君所谓可,据亦曰可;君所谓否,据亦曰否。若以水济水,谁能食之?若琴瑟之专一,谁能听之?同之不可也如是。”
《国语·郑语》:
(桓)公曰:“周其弊败乎?”(史伯)对曰:“殆于必弊者也。《泰誓》曰:‘民之所欲,天必从之。’今王(周幽王)……去和而取同。夫和实生物(阴阳和而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指阴阳相配),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故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是以和五味以调口,刚(加强)四支以卫体,和六律以聪耳,……声一无听,物一无文,味一无果,物一不讲。王将弃是类也,而与专同。天夺之明,欲无弊得乎?”
这里的两篇都是讲“和”与“同”,讲同一个意思,但写法有同有异。就同的方面说,都用烹调来作比。《左传》讲烹调要水火和调味品用得恰当;又用音乐来作比,用五音的调配得当来比。《国语》也用“和五味以调口”,“和六律以聪耳”来作比,这跟《左传》相同。
更重要的,这两篇里讲的“和”与“同”,用意不在讲烹调五味和调配音乐,这两个不过是比喻,主要的用意在于对君主的不正确的意见提请改正,使它改得恰到好处。对这个主要的意见,《左传》里明确提出:“君所谓可,而有否焉,臣献其否,以成其可。君所谓否,而有可焉,臣献其可,以去其否。”这个提法,提得明确,把所以要讲究“和”而反对“同”的理由,也在文中明确讲了。《国语》里只说“择臣取谏工而讲以多物,务和同也”,讲得没有《左传》明白,这是《国语》不如《左传》处。
钱锺书先生《管锥编》237页《左传》昭公二十年:
《淮南子·说山训》:“事固有相待而成者:两人俱溺,不能相拯,一人处陆则可矣。故同不可相治,必待异而后成”;高诱注全本晏子语。晏、史言“和”,犹《乐记》云:“礼者,殊事合敬者也,乐者,异之合爱者也”;“殊”“异”而“合”,即“待异而后成”。
这里,对“和”与“同”又提出了新的说法。
钱锺书先生《管锥编》264页:
……《考证》:“《李斯传》记(赵)高之言曰:‘天子所以贵者,但以闻声,群臣莫见其面,故号曰朕。’”……赵高乃遽以通合于几、兆(预兆)之“朕”,从而推断君人之术。科以名辩之理,此等伎俩即所谓“字根眢论”,……陈澧《东塾读书记》卷一二谓赵高语本于申、韩之术,秦亡由此;殊中肯綮,尚未周匝。……《礼记·礼运》孔子曰:“故政者,君之所以藏身也”,郑玄注:“谓辉光于外而形体不见”;《春秋繁露·离合根》论人主“法天之行”:“天高其位而下其施,藏其形而见其光”,《立元神》与《保位权》两篇中语略同。《管子·霸言》:“夫权者,神圣之所资也;独明者,天下之利器也;独断者微密之营壘也”,又《心术》:“人主立于阴”;《邓析子·无厚》:“为君者,灭影匿形,群下无私”,又《转辞》:“明君之御民……故神而不可见,幽而不可见”(按二“见”字之一或为“知”字);《申子·大体》:“故善为主者,倚于愚,立于不盈,设于不敢,藏于无事,窜端匿疏”,“窜端”谓不露端倪,“匿疏”谓必掩疏隙;《鬼谷子·谋篇》:“故圣人之道阴,而愚人之道阳。……圣人之制道,在隐与匿”,又《摩篇》:“主事日成而人不知,主兵日胜而人不畏也;圣人之谋立于阴,故曰神,成之于物,故曰明。”……《关尹子·一宇》:“吾道如处暗;夫处明者不见暗中一物,而处暗者能明中区事。”《韩非子》尤三致意焉。《主道》:“道在不可见。用在不可知,虚静无事,以暗见疵。……掩其迹,匿其端,下不能原”;《扬权》篇:“上因闭内扃,从室视庭”;他如《二柄》篇论人主当“掩其情,匿其端”,……盖“主道”在乎“夜行”,深藏密运,使臣莫能测度,乃九流之公言,非阉竖之私说。……莎士比亚剧中英王训太子,谓无使臣民轻易瞻仰,见稀,则偶出而众皆惊悚;柏克谈艺,论晦出能起畏怖,亦举君主深居九重为证;波沃尔谓帝王尊威亦颇由于隐秘,故有以日藏云后为纹章示意者。用心异于赵高之蓄心,而命意则同乎赵高之陈意矣。……赵高之心阴欲二世“贵而无位,高而无民”,如“亢龙有悔”也,而其言则阳劝二世“天德不可为首”,如“群龙无首吉”尔;……乃心固欲二世虽号“皇帝”而实为“皇”不为“帝”(参见《汉书·高帝纪》下“尊太公曰太上皇”句颜师古注)。
钱先生在这里指出,赵高教二世使群臣但闻声而莫见其面,以下引各好多书中的各种说法,都是这个意思,即命意相同而各种说法不同。钱先生又指出:“用心异于赵高之蓄心,而命意则同乎赵高之陈意矣。”即这里引的各家各种说法,命意与赵高的说法相同,也即命意同而说法不同。还有一点即命意同而用心不同。就命意说,赵高跟各家的说法相同,即君主要隐蔽起来处在暗处,让群臣在明处,这样,群臣的一举一动,君主都看见,君主可以作出处理。群臣看不见君主,更显出君主的威严。各家这样讲,是在讲君主怎样运用权术来驾御臣下,用意在尊君,在宣扬君主专制,在把君主神化。赵高这样讲,要使二世皇帝高高在上,脱离臣下,即使二世皇帝“为‘皇’而不为‘帝’”。《汉书·高帝纪》“尊太公曰太上皇”句颜师古注:“师古曰:‘太上极尊之称也。皇,君也。天子之父故号曰皇,不预治国,故不言帝也。’”赵高说这话的用意,要二世皇帝做傀儡皇帝而没有实权,实权归赵高掌握。钱先生在这里又指出陈澧说的“赵高语本于申、韩之术,秦亡由此”。就是赵高的说法是一种权术,运用这种权术,会造成秦朝的灭亡。照赵高的说法,他的用心,要二世成为傀儡,大权归他掌握,这样,秦朝假使不为农民起义推翻,也要落到赵高手里,也要灭亡。再说,赵高讲的本于申、韩之术,即使君主神化,即君权绝对化。《韩非子·忠孝》篇说:“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明王贤臣而弗易也。则人主虽不肖,臣不敢侵也。”君主即使不肖,臣子也不敢侵犯,也要顺着他。这跟孔子讲的话相反。《论语·宪问》:“子路问事君,子曰:‘勿欺也而犯之。’”犯即犯颜谏诤,要对君主提意见,怎么提意见呢?就在上面讲的“君子和而不同”,就要“和”。韩非却要对君主顺,君主不肖也要顺从。《论语·子路》里孔子指出君主倘然“唯其言而莫之违”,“如不善而莫之违也,不几乎一言而丧邦乎!”秦二世时,权操在赵高手里,是“不善而莫之违也”,所以秦朝就灭亡了,应了孔子的话。说明赵高讲的或申、韩讲的要君主神化,即封建专制,会造成亡国。反对君主神化,反对封建专制,提倡“和而不同”,有民主精神,才是进步的思想。
三 命意同而故事不同
《礼记·檀弓下》:
孔子过泰山侧,有妇人哭于墓者而哀。夫子式(坐在车上,手靠在车前横木致敬)而听之,使子路问之曰:“子(你)之哭也,一似重有忧者?”而(乃)曰:“然。昔者吾舅(公公)死于虎,吾夫又死焉,今吾子又死焉。”夫子曰:“何为不去也。”曰:“无苛政。”夫子曰:“小子识之,苛政猛于虎也。”(卷一)
柳宗元《捕蛇者说》:
永州之野产异蛇,黑质而白章(黑体白纹),触草木尽死。以啮人,无御之者。然得而腊之以为饵(风干后作为药物),可以已大风、挛踠、瘘、疠(治风瘫、关节炎、淋巴腺结核、恶疮等病),去死肌,杀三虫(人体内的寄生虫)。其始太医以王命聚之,岁赋其二,募有能捕之者,当其租入,永之人争奔走焉。有蒋氏者,专其利三世矣。问之,则曰:“吾祖死于是,吾父死于是,今吾嗣为之十二年,几死者数矣。”言之貌若其戚者。余悲之,且曰:“若(汝)毒之乎?余将告于莅事者,更若役,复若赋(田赋),则何如?”蒋氏大戚,汪然出涕曰:“君将哀而生之乎?则吾斯役之不幸,未若吾赋不幸之甚也。向吾不为斯役,则久已病矣。自吾氏三世居是乡,积于今六十岁矣,而乡邻之生日蹙。殚其地之出,竭其庐之入,号呼而转徙,饥渴而顿踣。触风雨,犯寒暑,呼嘘毒疠,往往而死者相藉也。……今虽死乎此,比吾乡邻之死,则已后矣,又安敢毒耶!”余闻而愈悲。孔子曰:“苛政猛于虎也。”吾尝疑乎是,今之蒋氏观之犹信。呜呼!孰谓赋敛之毒,有甚于是蛇者乎?故为之说,以俟夫观人风者得焉。(《古文观止》卷九)
这两篇文章,命意相同,但反映的生活不同。文章是反映生活的,所以柳宗元的文章,虽然命意是从《檀弓》的一篇来的,他在文中还点明是从孔子的话来的,并不因此减低了它的价值,反而因它反映的生活,比《檀弓》的一篇更为深刻,生活面更广,因而它的影响更为深远,胜过《檀弓》的一篇。《檀弓》的一篇,讲一家三代都被虎害死,还不迁居,因为那里没有苛政,说明苛政猛于虎,这是有力的说明。但苛政怎样猛于虎,没有具体的描绘。柳宗元这篇就不同了,对苛政作了具体的描绘,讲到赋税的病民,指出“殚其地之出,竭其庐之入,号呼而转徙,饥渴而顿踣”。这样写还不够,还写赋税逼得农民“触风雨,犯寒暑,呼嘘毒疠,往往而死者相藉也”;还不够,还写“悍吏之来吾乡,叫嚣乎东西,隳突乎南北,哗然而骇者,虽鸡狗不得宁焉”。再把捕毒蛇和交纳赋税相比,指出前者“盖一岁之犯死者二焉,其余则熙熙而乐,岂若吾乡邻之旦旦有是哉!今虽死乎此,比吾乡邻之死,则已后矣,又安敢毒耶!”通过这样对比,更显出苛政猛于虎的罪恶来。这样,这篇的命意虽然从《檀弓》来,但由于它在反映生活的深度和广度上远远超过《檀弓》,所以还是成为传诵的名篇。
四 命意相似而有差异
命意相似而有差异,指提法稍有不同,用意是一致的。如司马迁《报任少卿书》(《古文观止》作《报任安书》):
古者富贵而名磨灭,不可胜记,唯倜傥非常之人称焉。盖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兵法修列,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诗》三百篇,大底贤圣发愤之所为作也。此人皆意有所郁结,不得通其道,故述往事,思来者。乃如左丘无目,孙子断足,终不可用,退而论书策以舒其愤,思垂空文以自见。(《文选》卷四一)
司马迁因为李陵投降匈奴后,替李陵说了几句话,被汉武帝判罪,受了腐刑。受刑以后,他要发愤写完《史记》,所以说了上面的一段话,指出从周王到韩非,包括《诗》三百篇,都是“贤圣发愤之所为作也”,提出发愤著作说。虽然吕不韦在迁蜀以前命门客替他著书,韩非在韩国就著作了《说难》、《孤愤》,不过他要借来说明自己受刑后的发愤著书,所以这样说。因此他重复提到“左丘无目,孙子断足”,正结合他自己受腐刑说的。
唐朝韩愈写了《送孟东野序》:
大凡物不得其平则鸣,草木之无声,风挠之鸣;水之无声,风荡之鸣。其跃也或激之,其趋也或梗之,其沸也或炙之。金石之无声,或击之鸣。人之于言也亦然,有不得已者而后言,其歌也有思,其哭也有怀。凡出乎口而为声者,其皆有弗平者乎?乐也者,郁于中而泄于外者也,择其善鸣者而假之鸣。(《古文观止》卷八)
这段讲“不平则鸣耳”,提法和“发愤之所为作”不同。但“发愤之所为作”,指“此人皆意有所郁结”,“退而论书策以舒其愤”;与韩愈讲的“郁于中而泄于外”是一致的,所以提法虽不同而命意相似。但由于提法不同,因而提到各种不同的物各有各的不平则鸣,这样就与“发愤之为作”不同了。但两者也有类似处,“发愤之所为作”,举出从文王到韩非,即圣贤人来。“不平则鸣”,也举出“择其善鸣者而假之鸣”,这也是两者有相似处。不过就“贤圣发愤之所为作”,所举的人,不如“不平则鸣”所举的人多,讲“不平则鸣”,历举各个时代的人,又举出各种不同的鸣,如“庄周以其荒唐之辞鸣”,还有“以道鸣”,“以其术鸣”,“以其所能鸣”,“以其诗鸣”。这样,虽然命意相似,写得有变化,就显得不同了。
欧阳修《梅圣俞诗集序》:
予闻世谓诗人少达而多穷,夫岂然哉?盖世所传诗者,多出于古穷人之辞也。凡士之蕴其所有而不得施于世者,多喜自放于山巅水涯之外,见虫鱼、草木、风云、鸟兽之状类,往往探其奇怪,内有忧思感愤之郁积,其兴于怨刺,以道羁臣寡妇之所叹,而写人情之难言,盖愈穷则愈工。然则非诗之能穷人,殆穷者而后工也。(《古文观止》卷十)
这段讲“穷而后工”,提法与“发愤之所为作”及“不平则鸣”不同,但用意相似。这里也讲有“忧思感愤之郁积”,“写人情之难言”,跟“发愤之所为作”,与“郁于中而泄于外”是一致的。但由于提法不同,论点也有变化。既讲“穷而后工”,就从为什么“穷而后工”谈起,谈到穷跟工的关系,这就跟“不平则鸣”的从“不平”来讲不同了。再说,就“不平则鸣”来讲,讲到“择其善鸣者而假之鸣”,讲到历代的善鸣者有什么人,讲到他们以什么鸣,使“不平则鸣”这篇的论点,不同于“发愤之所为作”,成为新的创作。到“穷而后工”,就结合梅尧臣的诗来讲,讲他“累举进士,辄抑于有司,困于州县,凡十余年。年今五十,犹从辟书(聘书),为人之佐”,即写他的穷。这就写得跟“不平则鸣”的历举各代善鸣者的写法不同了。不过在不同之中又有相似的。韩愈讲“不平则鸣”,归到“抑不知天将和其声而使鸣国家之盛耶?抑将穷饿其身,思愁其心肠,而使自鸣其不幸耶?”这是对孟郊说的,不知他将来能得意而为唐朝歌诵呢,还是不得意而自鸣其不幸。欧阳修的讲“穷而后工”,也联系到梅尧臣,“若使其幸得用于朝廷,作为雅颂以歌咏大宋之功德,荐之清庙,而追商周鲁颂之作者,岂不伟欤!奈何使其老不得志而为穷者之诗,乃徒发于虫鱼物类、羁愁感叹之言”。这跟韩愈对孟郊的说法也是一致的,希望他得意而为朝廷歌诵功德,不要老是穷困感叹。这样,这两篇文章的论点有相似的,也有变化。总的说来,以提法不同而有变化为主,所以不是摹仿而是创作,都成为名篇。可见命意相似的,只要有新的提法,写得有变化,也都可以成为名篇。不过这两篇也有些欠缺,如韩愈讲“不平则鸣”,却希望孟郊得意而“使鸣国家之盛”,倘孟郊得意了,就谈不上不平了,他得意而“鸣国家之盛”,更谈不上“不平则鸣”,违反了全篇的论点了。欧阳修提出“穷而后工”,使梅尧臣得意了,用于朝廷,那他由穷变达,即不穷了。那他“作为雅颂以歌咏大宋之功德”,违反“穷而后工”的论点了。这是这两篇在理论上都有不圆满的地方。
这点不够圆满的地方,司马迁的“发愤之所为作”也有,即吕不韦叫门客写《吕氏春秋》,是他在秦国掌权的得意时代,不在迁蜀以后;韩非的著书,不在囚秦以后;《诗》三百篇也有男女相悦的情歌,并不都是“发愤之所为作”的。这些不能不认为在逻辑上不够严密。
五 目的同而命意不同
欧阳修有的文章是摹仿韩愈的,像韩愈写《原道》,主要是辟佛教,欧阳修写《本论》,也是辟佛教,两篇的目的同,但命意不同,所以欧阳修的一篇还是成功之作。
李耆卿《文章精义》:“韩退之非佛,是说吾道有来历,浮图(佛)无来历,不过辨邪正而已。欧阳永叔非佛,乃谓修其本以胜之,吾道既胜,浮图自息,此意高于退之百倍。”这里把韩愈的《原道》跟欧阳修的《本论》比,两者都是反对佛教的。《原道》指出他讲的道,是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孟子相传的道,有一个道统;佛讲的道没有类似这样的道统。他讲的道是君臣、父子相生相养之道,佛讲“必弃而(汝)君臣,去而父子,禁而相生相养之道,以求所谓清净寂灭者”(《古文观止》卷七)。他认为不正确,即辨邪正。《本论》指出:“尧舜三代之际,王政修明,礼义之教充于天下。于此之时,虽有佛无由而入,及三代衰,王政缺,礼义废。后二百余年而佛至乎中国。由是言之,佛所以为吾患者,乘其缺废之时而来,此其受患之本也。补其缺,修其废,使其政明而礼义充,则虽有佛,无所施于吾民矣,此亦自然之势也。”(《古文辞类纂·论辨三》)从充实内部来抵制佛教,所以说他见识高过韩愈。
按这两篇的目的都是辟佛,但命意不同。韩愈主张用政治力量来加以排斥,所谓“人(民)其人,火其书,庐其居,明先王之道以道之”(《原道》,见《古文观止》)。即勒令和尚还俗,烧掉佛经,把庙宇改成民居,用儒家之道来教导他们。当时有不少人相信佛教,他这种主张是行不通的。就这方面说,确实不如欧阳修讲的,从根本上修明政教,改善人民生活,减轻赋税来得好。但《原道》用儒家之道与佛教道教比,提出《大学》的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提出儒家之所谓仁、义、道、德与道家、佛教比,显出儒家的学说更适合于当时的政教。就这方面说,《原道》还是受到古人的推崇,不是《本论》所能代替的。陈兆崙《欧文选序》:“永叔之摹韩,几于寻声答响,望形赴影矣,而不病其袭,则其说是于老苏之书,所谓态者是也。”(《紫竹山房文集》)这里指出欧阳修的摹仿韩愈,好在像苏洵《上欧阳内翰书》讲的,欧阳修文章的风格柔婉与韩愈的风格刚健不一样。按就《本论》跟《原道》看,主要是命意不同,其次才是风格不同。因此摹仿而没有摹仿的痕迹,成为创作。就风格说,从上引的“人其人”几句看,很有决断,虽立论不一定恰当,还是表示刚健的风格。再看《本论》中:“及三代衰,王政缺,礼义废,后二百余年而佛至乎中国,由是言之,佛所以为吾患者,乘其缺废之时而来,此其受患之本也。”这样说,风格是柔婉的。欧阳修的文章,所以成功,还是在命意的创新上。
六 事同而所记稍异
叙述同一件事的,李耆卿《文章精义》:“《国语》不如《左传》,《左传》不如《檀弓》,叙晋献公、骊姬、申生一事,繁简可见。”这里讲晋献公宠爱的骊姬害死太子申生这一件事,有三种记载,认为记得最简的最好。说记得最简的最好,上面已经指出他的说法不确,可以不管。记这事不止三种,有五种,今录下。
1.《礼记·檀弓上》:
晋献公将杀其世子申生,公子重耳谓之曰:“子盍(何不)言子之志于公乎?”世子曰:“不可。君安骊姬,是我伤公之心也!”曰:“然则盍行乎?”世子曰:“君谓我欲弑君也,天下岂有无父之国哉!我何行如之(行将何往)?”使人辞于狐突曰:“申生有罪,不念伯氏(即狐突)之言也,以至于死。申生不敢爱其死。虽然,吾君老矣,子少,国家多难。伯氏不出而图吾君(为我君出谋划策),伯氏苟出而图吾君,申生受赐而死。再拜稽首乃卒,是以为恭世子也。
《国语》书影
按这篇的主旨是讲世子申生是“恭世子”,即非常恭顺的世子。他的恭顺表现在两点:一,骊姬诬陷他要弑献公,他不肯去辨明。因为一辨明,骊姬有罪要废谪,但献公离不开骊姬,所以他不愿去辨明,这是恭顺。二,狐突早劝他避到别国去,免得受害,他不听。到受了诬陷,他宁愿自杀,还是想狐突出来辅佐献公,为国打算,所以称恭顺。这一篇,不是在记骊姬诬害申生的事,是在说明申生是恭世子。就这个命意说,这篇是写得好的,好在充分说明了他所以是恭世子的理由,理由很具体。
2.《左传》僖公四年:
(骊)姬谓大(太)子曰:“君梦齐姜(太子母),必速祭之。”大子祭于曲沃,归胙(送祭过的酒肉)于公。公田(打猎),姬置诸宫六日。公至,毒而献之。公祭之地,地坟(用酒浇地,地高起)。与犬(以肉与犬),犬毙,与小臣,小臣亦毙。姬泣曰:“贼由大子。”大子奔新城。公杀其傅杜原款。或谓大子,子辞(辩明),君必辨焉。大子曰:“君非姬氏,居不安,食不饱。我辞,姬必有罪。君老矣,吾又不乐。”曰:“子其行乎?”大子曰:“君实不察其罪,被此名也以出,人谁纳我。”十二月戊申,缢于新城。
《左传》这篇是记事,对骊姬害死申生的事作了全面的叙述,跟《檀弓》的只说:“晋献公将杀其世子申生”不同。因此,不能说《檀弓》胜过《左传》。但《檀弓》的主旨在说明申生为“恭世子”,不在记申生怎样被害的事,所以也不能说《左传》这篇胜过《檀弓》,这两篇的性质不同,不能用叙事的详略来分优劣。《檀弓》里有申生“使人辞于狐突曰”的一段话,《左传》里没有。这段话说明申生将死前还关心国事,关心“君老,子少”,即关心献公和骊姬生的儿子奚齐,要狐突出来辅助他们,这正突出申生的恭慎,这些话在《檀弓》这篇里是必要的。在《左传》这篇记事里就不一定必要了,因为《左传》里没有提到“恭世子”的话,没有称他恭慎,这些话跟申生被害而死关系不顶密切,所以就不说了。
3.《国语·晋语二》:
骊姬以君命命申生曰:“今夕君梦齐姜,必速祀而归福(送祭肉来)。”申生许诺,乃祭于曲沃,归福于绛,公田,骊姬受福,乃置鸩(毒)于酒,置堇(乌头,毒)于肉。公至,召申生献。公祭之地,地坟,申生恐而出。骊姬与犬肉,犬毙;饮小臣酒,亦毙。公命杀杜原款(申生之傅),申生奔新城。
杜原款将死,使小臣圉告于申生曰:“款也不才,寡智不敏,不能教导,以至于死。不能深知君之心度,弃宠求广土而窜伏焉,小心狷介,不敢行也,是以言至而无所讼之也,故陷于大难,乃逮(及)于谗。然款也不敢爱(惜)死,唯与谗人钧(均)是恶也。吾闻君子不去情,不反谗,谗行身死可也,犹有令名(好名声)焉。死不迁情,强也,守情说(悦)父,孝也;杀身以成志,仁也;死不忘君,敬也。孺子勉之,死必遗爱,死民之恩(死在人民怀念中),不亦可乎?”申生许诺。
人谓申生曰:“非子之罪,何不去乎?”申生曰:“不可。去而罪释,必归于君,是怨君也。章父之恶,取笑诸侯,吾谁向而入。内困于父母,外困于诸侯,是重困也;弃君去罪,是逃死也。吾闻之,仁不怨君,智不重困,勇不逃死。若罪不释,去而必重,去而罪重,不智;逃死而怨君,不仁;有罪不死,无勇。去而厚怨,恶不可重,死不可避,吾将伏以俟命。”骊姬见申生而哭之,曰:“有父忍之,况国人乎?忍父而求好人(取好于人),人孰好之?杀父以求利人(求利于人),人孰利之,皆民之所恶也,难以长生。”骊姬退,申生乃雉经(吊死)于新城之庙。将死,乃使猛足言于狐突曰:“申生有罪,不听伯氏以至于死。申生不敢爱其死,虽然,吾君老矣,国家多难,伯氏不出,奈吾君何!伯氏苟出而图吾君,申生受赐以至于死,虽死何悔。”是以谥为共(恭)君。
这篇比《左传》的一篇,多出杜原款劝申生自杀的话,多出骊姬促申生自杀的话,多出申生使人告狐突的话,即把《檀弓》里申生告狐突的话也加进去了。上面指出《左传》里没有记载申生死后谥为共君,所以不载他告狐突的话。《国语》里记载了申生“谥为共君”,所以记下了他告狐突的话。不过这两段话里,有点小的不同:《檀弓》里说“吾君老矣,子少”,《国语》里没有“子少”。这点差别,说明《檀弓》的作者,认为骊姬把申生害死以后,一定要使她的儿子奚齐继承君位,奚齐还小,所以要狐突出来辅佐奚齐。《国语》的作者,认为骊姬把申生害死以后,也不可能使她的儿子奚齐继承君位,因为申生还有弟弟夷吾、重耳会继承君位的,所以不提“子少”了。
再看《左传》里不提杜原款和骊姬的两段话,申生讲的话也比《国语》里记的简单,为什么?《左传》里写申生自杀,一是不愿自明,因为“君非姬氏,居不安,食不饱。我辞,姬必有罪。君老矣,吾又不乐”。体会到献公的离不开骊姬,自明以后,献公要失去骊姬,会感到痛苦。他不愿献公感到痛苦,不肯自明。他又不肯逃走,认为他带着弑父弑君的恶名,没有地方可逃,显出他的洁身自好。这样,从他的性格看,除了自杀,没有路好走。因此,他的自杀,是他性格发展的必然结果,用不到人劝,也用不到人逼迫,所以杜原款和骊姬的话都没有必要,都不载,这是《左传》胜过《国语》处。从申生的性格来看,这两段话都不是必要的。
《国语》的记载有一处也与《左传》不同。《左传》讲太子到曲沃去祭,祭后把酒肉送给献公,是酒肉早已送去了。到骊姬诬陷申生时,申生不在旁边。《国语》作“公至,召申生献。公祭之地,地坟,申生恐而出”。好像酒肉没有送去,献公要召申生来献酒肉。公祭之地时,申生在旁边,看到“地坟”,就逃出去了。这段记载,以《左传》为可信。因为申生早已把祭后的酒肉送去了,所以用不到“召申生献”。骊姬在酒肉里下了毒,也不愿申生在旁,所以“召申生献”和申生在旁的记载,不合理。《国语》里记了“申生恐而出”,再写“申生奔新城”,大概怕申生不肯死,所以加上杜原款的劝他死,骊姬的逼他死的两段话。再说申生已经逃到新城,即曲沃,那末骊姬要见申生,一定要到曲沃去,骊姬既诬陷申生,怎么又敢到曲沃去见申生,这也不合理。因此,《国语》的写法,两处都不合情理。它加进去的两段话,从申生的性格看,也没有必要,因此《国语》写得不如《左传》。
再看《史记·晋世家》对这件事的记载,为了节省篇幅,不再全引。在谈《史记》之前,先看看《穀梁传》的记载:“骊姬下堂而啼,呼曰:‘天乎天乎!国,子之国也,子何迟于为君!’”《史记》写的又有了发展。《史记》作:“献公从猎来还,宰人(管膳食的)上胙献公,献公欲飨之。骊姬从旁止之曰:‘胙所从来远,宜试之。’祭地地坟,与犬犬死,与小人小人死。骊姬泣曰:‘太子何忍也!其父而欲弑代之,况他人乎!且君老矣,旦暮之人,曾不能待,而欲弑之。’谓献公曰:‘太子所以然者,不过以妾及奚齐之故,妾愿母子避之他国,若早自杀,毋徒使母子为太子所鱼肉也。始君欲废之,妾犹恨之,至于今,妾殊自失于此。’”骊姬这段话,《左传》《国语》《檀弓》里都没有,是从哪里来的呢?钱锺书先生《管锥编》166页说:“史家追叙真人实事,每须遥体人情,悬想事势,设身局中,潜心腔内,忖之度之,以揣以摩,庶几入情合理。盖与小说、院本之臆造人物、虚构境地,不尽同而可相通;记言特其一端。《韩非子·解老》曰:‘人希见生象也,而得死象之骨,按其图以想其生也;故诸人之所以意想者,皆谓之象也。’斯言虽未尽想象之灵奇酣放,然以喻作史者据往迹、按陈编而补缺申隐,如肉死象之白骨,俾首尾完足,则至当不可易矣。《左传》记言而实乃拟言、代言,谓是后世小说、院本中对话、宾白之椎轮草创,未为过也。”钱先生这段话,深刻地指出以上记言的不同。《史记》中记骊姬的一段话,正是司马迁的设想,完全符合骊姬这个人物的性格和当时的情境,这是好的。《史记》里也没有杜原款的劝死和骊姬逼申生自杀的话,说明这两段话是多余的。这样看来,史书中记载人物事件,也要考虑人物性格。记载骊姬害申生的事,以《左传》写得最好,最能突出申生的性格。《史记》根据《左传》来写,作了补充,补充骊姬的一段话,有助于刻画骊姬阴险的性格,也是好的。《国语》多出的两段话,有损于申生的性格,是不好的。《檀弓》主旨不在记事,在说明,所叙述的话作为说明的例证,也是好的。
七 事同而语有复叠与简约
钱锺书先生《管锥编》272—273页《史记会注考证·项羽本纪》:
“诸将皆从壁上观,楚战士无不一以当十,楚兵呼声动天,诸侯军无不人人惴恐。于是已破秦军。项羽召见诸侯将,入辕门,无不膝行而前”;《考证》:“陈仁锡曰:‘叠用三无不字,有精神;《汉书》去其二,遂乏气魄。’”
按《汉书·项籍传》作“楚战士无不一当十”,“诸侯军人人惴恐”,“膝行而前”,删去两“无不”字。
钱先生接着说:
按陈氏评是,数语有如火如荼之观。贯华堂本《水浒》第四十四回裴阇黎见石秀出来,“连忙放茶”,“连忙问道”,“连忙道:‘不敢!不敢’”,“连忙出门去了”,“连忙走”;殆得法于此而踵事增华者欤。马迁行文,深得累叠之妙,如本篇末写项羽“自度不能脱”,一则曰“此天之亡我,非战之罪也”,再则曰:“令诸君知天亡我,非战之罪也”,三则曰:“天之亡我,我何渡为!”心已死而意犹未平,认输而不服气,故言之不足,再三言之也。又如《袁盎晁错列传》记错父曰:“刘氏安矣!晁氏危矣!吾去公归矣!”叠三“矣”字,纸上如闻太息,断为三句,削去衔接之词,顿挫而兼急迅错落之致。《汉书》却作:“刘氏安矣而晁氏危,吾去公归矣?”索然有底情味?
八 事同而记有疏密
钱锺书先生《管锥编》274页:
《容斋随笔》卷一谓《史记·卫青传》“校尉李朔一节五十八字,《汉书》省去二十三字,然不若《史记》为朴赡可喜”;虞兆隆《天香楼偶得》驳则谓《随笔》“非定论”。
按《史记·卫青传》作:
……乃诏御史曰:“护军都尉公孙敖三从大将军击匈奴,常护军,傅校获王,以千五百户封敖为合骑侯(《汉书》删“以千五百户”);都尉韩说从大将军出窳浑,至匈奴右贤王庭,为麾下搏战获王,以千三百户封说为龙额侯(又删“以千三百户”);骑将军公孙贺从大将军获王(又删“公孙”),以千三百户封贺为南窌侯(又删“以千三百户”);轻车将军李蔡再从大将军获王,以千六百户封蔡为乐安侯(又删“以千六百户”);校尉李朔、校尉赵不虞、校尉公孙戎奴各三从大将军获王(又删后两个“校尉”),以千三百户封朔为涉轵侯(又删“以千三百户”),以千三百户封不虞为随成侯,以千三百户封戎奴为从平侯(又删两个“以千三百户封”);将军李沮、李息及校尉豆如意有功,赐爵关内侯,食邑各三百户(又“豆如意”下多出“中郎将绾皆”,“关内侯”下多出“沮、息、如意”)。”
从《史记》和《汉书》的记载看,不在于《史记》朴赡可喜,是在于记载的疏密问题。按照《汉书》的记法,只要记明封什么侯就够了,不用记户数,那末,封关内侯,“食邑各三百户”,为什么不删,封户数少的三百户记了,封户数多的“千三百户”、“千五百户”为什么反而删去,就不合理了。“公孙贺”删去“公孙”,光留个“贺”字,不知姓谁,更不恰当。《史记》里不记“中郎将绾”是有道理的,因为这里都记封侯和户数,“中郎将绾”没有封的户数,所以《史记》不收。《汉书》收了,又没有姓,也是疏漏。这样看来,《史记》密,《汉书》有疏漏。钱先生说:
……《汉书》删去两“校尉”,明净胜于《史记》原文未可尽非;《史记》下文亦云:“将军李沮、李息”,而不云“将军李沮、将军李息”也。《汉书》删去三“以千三百户封”,洵为败缺,当于“为从平侯”下,增“食邑各千三百户”,则点烦而不害事,犹《史记》下文言李沮、李息、豆如意云:“赐爵关内侯,食邑各三百户”也。
九 事同而记有详略改动
《朱子语类》卷十一:
问:“读《通鉴》与正史如何?”曰:“好,且看正史,盖正史每一事关涉处多。只如高祖鸿门一事,本纪与张良、灌婴诸传互载,又都意思详尽,读之使人心地欢洽,便记得起。《通鉴》则一处说便休,直是无法,有记性人方看得。”(中华书局,196页)
《史记·项羽本纪》叙鸿门宴:
沛公旦日从百余骑来见项王(《通鉴》作“项羽”,下同),至鸿门(又无“至”),谢曰:“臣与将军戮(又作“勠”)力而攻秦,将军战河北,臣战河南;然不自意能先入关破秦,得复见将军于此。今者有小人之言,令将军与臣有隙。”项王曰:“此沛公左司马曹无伤言之,不然,籍何以至此!”
项王即日因留沛公与饮,项王项伯东向坐,亚父南向坐。亚父者,范增也。沛公北向坐,张良西向侍(又无“项王项伯”数句)。范增数目项王,举所佩玉玦以示者三,项王默然不应。范增起,出召项庄,谓曰:“君王为人不忍,若(汝)入前为寿,寿毕,请以剑舞,因击沛公于坐,杀之。不者,若属皆且为所虏。”庄则入为寿。寿毕,曰:“君王与沛公饮(又无此句),军中无以为乐,请以剑舞。”项王曰:“诺。”项庄拔剑起舞,项伯亦拔剑起舞,常以身翼蔽沛公,庄不得击。
于是张良至军门见樊哙,樊哙(又无“樊”)曰:“今日之事何如?”良曰:“甚急(又无“甚急”),今者(又无“者”)项庄拔剑舞,其意常在沛公也。”哙曰:“此迫矣,臣请入,与之同命。”哙即带剑拥盾入军门,交戟之(又无此三字)卫士欲止不内(纳),樊哙侧其盾以撞,卫士仆地,哙(又无“哙”)遂入,披帷西向立(又无“西向”),瞋目视项王,头发上指,目眦尽裂。项王按剑而跽(长跪)曰:“客何为者?”张良曰:“沛公之参乘樊哙者(又无“者”)也。”项王曰:“壮士,赐之卮酒。”则与斗卮酒。哙拜谢,起立而饮之。项王曰:“赐之彘肩。”则与一生彘肩。樊哙覆其盾于地,加彘肩上(又作“其上”),拔剑切而之。项王曰:“壮士,能复(又作“复能”)饮乎?”樊哙曰:“臣死且不避,卮酒安足辞!夫秦王(又无“王”)有虎狼之心,杀人如不能举,刑人如恐不胜,天下皆叛之。怀王与诸将约曰:‘先破秦入咸阳者王之。’今沛公先破秦入咸阳,毫毛不敢有所近,封闭宫室(又无此四字),还军霸上,以待大王来(又作“以待将军”),故遣将守关者,备他盗出入与非常也(又无此二句)。劳苦而功高如此,未有封侯之赏,而听细说(又作“细人之说”),欲诛有功之人,此亡秦之续耳,窃为大王(又作“将军”)不取也。”项王未有以应,曰:“坐。”樊哙从良坐。坐须臾,沛公起如厕,因招樊哙出。
沛公已出,项王使都尉陈平召沛公(又无此二句)。沛公曰:“今者出未辞也,为之奈何?”樊哙曰:“大行不顾细谨,大礼不辞小让(又无此二句)。如今人方为刀俎,我为鱼肉(又“为”作“方为”),何辞为!”于是遂去。乃令张良留谢,良问曰:“大王来何操?”曰:“我持白璧一双,欲献项王;玉斗一双,欲与亚父,会其怒,不敢献,公为我献之。”张良曰:“谨诺。”(又无“乃令……谨诺”)当是时,项王军在鸿门下,沛公军在霸上,相去四十里(从“当是……里”又作“鸿门去霸上四十里”)。沛公则置车骑,脱身独骑,与(又无“与”)樊哙、夏侯婴、靳强、纪信等四人持剑盾步走,从郦山下道芷阳间行。(又下有“趣霸上,留张良使谢项羽,以白璧献羽,玉斗与亚父”)沛公谓张良(又无“张”)曰:“从此道至吾军,不过二十里耳,度我至军中,公乃入。”谨公已去,间至军中,张良入谢曰:“沛公不胜杯杓,不能辞,谨使臣良奉白璧一双,再拜献大王(又作“将军”)足下,玉斗一双,再拜奉大将军(又作“亚父”)足下。”项王曰:“沛公安在?”良曰:“闻大王(又作“将军”)有意督过之,脱身独去,已至军矣。”项王则受璧,置之坐上;亚父受玉斗,置之地,拔剑撞而破之,曰:“唉!竖子不足与谋,夺项王(又作“将军”)天下者,必沛公也!吾属今为之虏矣!”沛公至军,立诛杀曹无伤。
《通鉴》里记的鸿门宴,完全根据《史记》,但是文字有删节,有改动。《史记》以文章著名,司马光编《通鉴》,为什么不照用《史记》原文,却要加以删改呢?这主要是两书体例不同造成的。《史记》是纪传体,其中写人物传记部分,属于传记文学,所以对人物要作文学描写,是历史跟文学的结合。《通鉴》是编年体,以记事为主,重在记事,要减少文学描写部分,因此对《史记》中有的描写,就作了删节。像《史记》里记项王、项伯、亚父、沛公、张良的坐位几句,就传记文学讲,记这次宴会,是要写明坐位的。就记事讲,主要记事件,各人的坐位不重要,所以删了。再像有的描写,如《史记》“交戟之卫士”,描写卫兵是两人手持戟相交的;樊哙“披帷西向立”,写明他立的方向;《通鉴》主要在记事,光说“卫士”,怎样的卫士就不管了;光说“披帷立”,立的方向就不管了。再看对话,项庄进去,说:“君王与沛公饮”,就传记文学说,开口是要这样说的,不可能一进去,招呼也不打,就说“军中无以为乐”的。但就记事说,这句打招呼的话,就可从略了。再像张良说“甚急”,表达张良的心情,是必要的。就记事说,重在记事,这两字也可从略了。再像樊哙讲话:“毫毛不敢有所近,封闭宫室”,说了刘邦对秦国的东西丝毫不取,其中最重要的,是皇宫,所以加上“封闭宫室”;就记事说,丝毫不取已经包括“封闭宫室”在内,这四字也可删了。樊哙又说:“故遣将守关者,备他盗出入与非常也”,替刘邦派兵守关作了解释,这也必要。就记事说,这个解释,上文鸿门会前刘邦已经向项伯作过解释,项伯已经向项羽说过,不必重复,也删了。樊哙对刘邦说:“大行不顾细谨,大礼不辞小让”,这是针对刘邦说的“今者出未辞也,为之奈何”的解答。就记事说,这个解释也可从略。下面张良问刘邦带什么礼物来,刘邦说带了白璧玉斗的话,按照当时的情形,是应该有这样的问答的,就记事说,这些送礼物的事,下面都有了,这些问答的话也可从略了。以上这些删节,当是传记文学与记事文不同所造成的。
司马光像
《资治通鉴》书影
还有称呼的不同,《史记》是按照当时人的称呼来写的,当时人称“项羽”“项王”,当面称“大王”,所以文中称项羽为“项王”,张良樊哙称项羽为“大王”。只有刘邦跟项羽地位相似,称项羽为“将军”。当时人称刘邦为沛公,文中也称“沛公”。当时尊称范增为“亚父”,文中有时称“亚父”,从当时的尊称,有时称“范增”,作为一般叙述,张良称范增为“大将军”,称他的职位,因张良不是项羽手下人,可以不用他的尊称。《史记》对人的称呼,是有这样的讲究的。《通鉴》里不称“项王”,改称“项羽”,但对刘邦还是称“沛公”,不称刘邦,这里显出司马光尊重刘邦,所以对刘邦不称名;不尊重项羽,所以不称“项王”,直呼其名,称为“项羽”。樊哙称项羽为“大王”,《通鉴》改为“将军”;张良在替刘邦献礼物时,称项羽为“大王”,称范增为“大将军”,很合适。《通鉴》把“大王”改为“将军”,因此不能称范增为“大将军”,称为“大将军”变成范增高于项羽了,又不便直呼其名,因改为“亚父”,其实“亚父”是项羽手下人对范增的尊称,比“大将军”的称呼更尊崇,张良不是项羽手下人,不可能称范增为“亚父”。又张良樊哙是刘邦手下人,地位低于刘邦,也低于项羽,不可能跟刘邦一样,称项羽为“将军”。这是司马光在改变称名时出了破漏。
司马光改《史记》,也有改得好的。如“樊哙覆其盾于地,加彘肩上”,《通鉴》改作“加彘肩其上”,加了一个“其”字,表示彘肩加在盾上,很明确。没有这个“其”字,也可以理解为盾加在彘肩上,总之不如加“其”字明确。樊哙说:“而听细说”,《通鉴》改为“而听细人之说”,意义更为明确,也是改得好的。
《汉书》把鸿门宴写在《高祖本纪》里:
沛公旦日从百余骑见羽鸿门,谢曰:“臣与将军戮力攻秦,将军战河北,臣战河南,不自意先入关能破秦,与将军复相见。今者有小人言,令将军与臣有隙。”羽曰:“此沛公左司马曹毋伤言之,不然,籍何以至此!”
羽因留沛公饮,范增数目羽击沛公,羽不应。范增起,出谓项庄曰:“君王为人不忍,汝入以剑舞,因击沛公杀之,不者,汝属且为所虏。”庄入为寿,寿毕曰:“军中无以为乐,请以剑舞。”因拔剑舞。项伯亦起舞,常以身翼蔽沛公。
樊哙闻事急,直入,怒甚。羽壮之,赐以酒。哙因谯让羽。有顷,沛公起如厕,招樊哙出,置车官属,独骑,与樊哙、靳强、滕公、纪成步从间道走军。使张良留谢羽。羽问:“沛公安在?”曰:“闻将军有意督过之,脱身去,间至军,故使臣献璧。”羽受之。又献玉斗范增,增怒,撞其斗,起曰:“吾属今为沛公虏矣!”
《汉书》这一篇也是删节《史记》的那一篇,但删得更多。《通鉴》是编年体,以记事为主,它的删节,可以说是限于体例。《汉书》也是纪传体,也写人物传记,那就不该以记事为主大加删节了。就鸿门宴这篇说,《汉书》不仅删得不如《史记》,也不如《通鉴》了。如《史记》开头写:“项王曰:‘此沛公左司马曹无伤言之,不然,籍何以至此!’”说这话,好像替自己辨解,说自己准备攻击刘邦,是因为听了刘邦手下曹无伤的话。有了这个开头,所以篇末写“沛公至军,立诛杀曹无伤”。首尾呼应。《汉书》这篇,删去了沛公诛杀曹无伤的话,首尾不相呼应。再说,这件事,项羽讲出了曹无伤,等于把在刘邦手下替自己做工作的人泄露给刘邦,说明项羽这人没有政治斗争经验,刘邦回去立即杀了曹无伤,显出刘邦是有政治斗争经验的,这也跟两人的性格有关。《汉书》删去了刘邦杀曹无伤的话,好像刘邦也没有政治斗争经验了。
《史记》里讲明项羽、刘邦、范增、张良的坐位,《汉书》里删去了,说明《汉书》也着重记事,所以删。《史记》称:“范增数目项王,举所佩玉玦以示之者三,项王默然不应。”《汉书》删去了三举玉玦,删去了“默然”,光说“数目羽”,这就显得不够,光是用目光示意,跟三次举玉玦来要项羽下决心,是不同的,一删就减轻了分量。《史记》里写张良出来找樊哙,告诉他形势的危急,樊哙表示要进去“与之同命”。《汉书》里写作“樊哙闻事急,直入”。樊哙在军门外,对于宴席上的事,看不见,听不到,从哪里“闻事急”呢?就记事说,也没有讲清楚。《史记》写樊哙“带剑拥盾入军门,交戟之卫士欲止不内,樊哙侧其盾以撞,卫士仆地,哙遂入”。《汉书》作“直入”,好像军门口没有守卫,樊哙可以“直入”了。《史记》里写樊哙“瞋目视项王,头发上指,目眦尽裂”,使项羽吃惊,称他为壮士,赐给他斗酒彘肩。《汉书》里光说“怒甚”,樊哙的生动形象没有了,使项羽吃惊也没有了,只因他“怒甚”而“壮之”,也不可解了。《史记》里写樊哙责备项羽的一段话,辞严义正,使项羽无话可说,改变了鸿门宴上沛公的处境,转危为安。《汉书》里也没有了。
再像《史记》写“沛公起如厕,因招樊哙出”。沛公说:“今者出未辞也,为之奈何?”樊哙提到“如今人方为刀俎,我为鱼肉,何辞为?”“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成为后世成语,《汉书》里这些都没有了。最后《史记》作“亚父受玉斗,置之地,拔剑撞而破之,曰:‘唉!竖子不足与谋……’”《汉书》里把“竖子不足与谋”这句删了。这句表面上指斥项庄,骨子里是指斥项羽。因为范增要项庄在席前舞剑,击杀沛公。项庄听从了,是在席前舞剑,可是项伯也拔剑起舞,保护刘邦,使项庄不能击刘邦,这不是项庄的过错,范增不该指斥他。范增要指责的是项羽,范增三次举玉玦要项羽下决心杀刘邦,项羽不应,所以这话骨子里是指斥项羽。这当跟后来项羽疏远范增有关。像这样的话,既显示范增的性格,又写出项羽跟范增的关系,是比较重要的。《汉书》把这样重要的话都删了,所以不如《史记》。当然,《汉书》里也有写得胜过《史记》的,下面也要谈到。
《朱子语类》里谈到还可参看别人传里有关的记载,也不妨看看。先看《史记·高祖本纪》:
沛公从百余骑驱之鸿门,见谢项羽。项羽曰:“此沛公左司马曹无伤言之,不然,籍何以至此!”沛公以樊哙张良故,得解归。归,立诛曹无伤。
《樊哙传》:
沛公从百余骑,因项伯面见项羽,谢无有闭关事。项羽既飨军士中酒(酒酣),亚父谋欲杀沛公,令项庄拔剑舞坐中,欲击沛公。项伯常肩(《汉书》作“屏”)蔽之。时独沛公与张良得入坐,樊哙在营外,闻事急,乃持铁(又无“铁”)盾入到营。(又作“初入营”)营卫止哙,哙直撞入,立帐下。项羽目之,问为谁,张良曰:“沛公参乘樊哙(又有“也”)。”项羽曰:“壮士,赐之卮酒彘肩。”哙既饮酒,拔剑切肉,食尽之(又无“尽”)。项羽曰:“能复饮乎。”哙曰:“臣死且不辞,岂特卮酒乎?且沛公先入定咸阳,暴师霸上,以待大王。大王今日至,听小人之言,与沛公有隙。臣恐天下解,心疑大王也。”项羽默然,沛公如厕,麾樊哙去。既出,沛公留车骑,独骑一马(又无“一”),与樊哙等四人步从(又无“与”“樊”),从间道山下归,走霸上军(又作“从山下走归霸上军”),而使张良谢项羽。项羽(又无“项”)亦因遂已,无诛沛公之心矣。是日微(无)樊哙奔入营,诮让项羽,沛公事几殆(又无“事”)。
《汉书·项籍传》:
明日,沛公从百余骑至鸿门谢羽,自陈封秦府库,还军霸上,以待大王,闭关以备他盗,不敢背德,羽意既解。范增欲害沛公,赖张良樊哙得免,语在《高纪》。
《史记》把鸿门宴写在《项羽本纪》里,《高祖本纪》里就不必再写,只须交代一下就行。从上文看,上文写项羽准备进攻刘邦,得到项伯替刘邦说话,项羽决定不进攻,所以接下来写刘邦到鸿门来谢项羽,项羽说明为什么想攻刘邦,再说刘邦怎样得解脱回来就完了。因项羽提到了曹无伤,所以写刘邦回去杀曹无伤作结。这里重复提到曹无伤,因他跟项羽要进攻刘邦有关,不能不提。对于刘邦怎样解脱归来,只提了以樊哙、张良故,主要是樊哙,所以把樊哙写在前面。在《项羽本纪》里,称项羽为项王,这篇里只称项羽。因为《项羽本纪》里以项羽为主,项羽是称西楚霸王的,所以称为“项王”。《高祖本纪》里以刘邦为主,所以不尊称他为“项王”,改称“项羽”。
《高祖本纪》里提到“以樊哙张良故,得解归”,主要是靠樊哙,所以在《樊哙传》里也讲到了鸿门宴。樊哙是在鸿门宴上,刘邦形势危急时入营解救的,所以先要交代刘邦怎样去赴鸿门宴,在宴会上形势怎样危急,这些只是交代,下面才写樊哙怎样入营门,引起项羽注意。樊哙怎样饮酒食肉,主要写樊哙怎样替刘邦讲解,辞严义正,使项羽无话可说,使刘邦的处境转危为安。就鸿门宴看,主要是写在《项羽本纪》里,《樊哙传》里写的,也不如《项羽本纪》写得生动精彩,即就樊哙部分说,《项羽本纪》里写得也比《樊哙传》精彩。这样写是对的。要是把樊哙的事,在《樊哙传》里作了生动精彩的描写,在《项羽本纪》里只作了交代,那就把鸿门宴这事的精彩描写分散了,有一部分写在《项羽本纪》里,有一部分写在《樊哙传》里,两处写鸿门宴都写得不完整,这就没有一个完整的鸿门宴了。所以宁可把对樊哙的精彩描写也写在《项羽本纪》里,使鸿门宴的精彩描写集中在《项羽本纪》里,这样更好些。在《樊哙传》里点明没有樊哙的奔入营指责项羽,刘邦几乎危险,这就突出樊哙的功绩。
《汉书》把鸿门宴写在《高祖本纪》里,在《项籍传》里只作了交代。因为班固把《项羽本纪》改为《项籍传》,项羽的地位变了。鸿门宴既是有关刘邦的大事,就不便写在《项籍传》里,只好写在《高祖本纪》里,在《项籍传》里只能作些交代了。写沛公到鸿门来谢项羽,说明自己不敢背德,项羽意解。只是范增要杀沛公,“赖张良樊哙得免,语在《高纪》”。点明鸿门宴写在《高祖本纪》里。按鸿门宴是项羽设宴招待刘邦,是项羽为主。在鸿门宴上,刘邦的生命掌握在项羽手里,所以司马迁把鸿门宴写在《项羽本纪》里是正确的,班固把它写在《高祖本纪》里是主客倒置。不仅班固把鸿门宴删得失去了许多精彩描写,就是他把鸿门宴从《项羽本纪》改到《高祖本纪》里也是不合适的。但他已把《项羽本纪》改成《项籍传》了,把项羽的地位改得跟陈胜一样,那末鸿门宴又好像不适宜写在《项籍传》里了。其实班固把《项羽本纪》改为《项籍传》是不正确的。班固沿袭《史记》,把吕后列为《高后本纪》,因为刘邦死后,大权掌握在吕后手里,所以列为本纪是对的。秦亡以后,大权掌握在项羽手里,由项羽号令天下,分封诸侯,司马迁列为《项羽本纪》是正确的。倘因为项羽没有做皇帝,不能列入本纪,那末吕后也没有称帝,为什么可以列为本纪呢?
春秋鲁僖公四年(前656),齐伐楚,盟于召陵,有《春秋》《左传》《公羊传》《穀梁传》《史记》五种记载。同一事件,记载各有不同,这跟各书的写作目的不同有关。
《春秋》僖公四年:
春,王正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侵蔡,蔡溃,遂伐楚,次于陉。
楚屈完来盟于师,盟于召陵。
这是《春秋》的记载。《春秋》是鲁国的国史,记事以鲁国为主,又尊重周天子。以鲁国为主,所以把这事记在鲁僖公四年。尊重周天子,所以称“王正月”,王指周惠王。正月,指周朝所颁布的历法的正月。以鲁为主,所以称“公会”,即鲁僖公会合诸侯。齐侯即齐桓公,宋公即宋桓公,陈侯即陈宣公,卫侯即卫文公,郑伯即郑文公,许男称呼不详,曹伯即曹昭公。《春秋》的称呼,是按照周天子的封爵称的,鲁国君封公爵,所以称公;齐国君封侯爵,所以称侯;郑国君封伯爵,所以称伯。当时周天子已经号令不行,各国君都自己改称,如齐君称公,陈君也改称公。但《春秋》尊崇周天子,还是按照旧的封爵来称呼。“次于陉”,驻扎在今河南郾城县境。屈完,楚大夫,前来结盟。召陵,在今河南郾城县东。《春秋》的记事,极简单,类似标题,含有尊崇周天子的意味。它的用词也有含义,见《公羊传》《穀梁传》的说明。
《左传》僖公四年对这事作了记载,着重在详尽地记录这件事:
四年春,齐侯以诸侯之师侵蔡,蔡溃,遂伐楚。楚子使与师言曰:“君处北海(指北方),寡人(楚子的谦称)处南海(指南方),唯是风马牛不相及也(雌雄相诱称风,马和牛是两种,不会雌雄相诱的)。不虞(料)君之涉吾地也,何故?”管仲对曰:“昔召康公命我先君太公(即姜太公)曰:‘五侯九伯(即公、侯、伯、子、男五等诸侯,九州之长,即诸侯之长),女(汝)实征之,以夹辅周室。’赐我先君履(践履所及的疆界):东至于海,西至于河(黄河),南至于穆陵(在楚地,今湖北麻城县西有穆陵山),北至于无棣(在今河北卢龙附近)。尔贡包茅(楚国产的成束的菁茅,是滤去酒糟用的)不入,王祭不共(供,周王祭祀滤酒糟用的菁茅不供给),无以缩酒(滤酒糟),寡人是征(征求);昭王南征而不复(周昭王往南方渡汉水时,当地人给他一只用胶水胶成的船,船到中流解散,昭王被淹死),寡人是问(责问)。”对曰:“贡之不入,寡君之罪也,敢(岂敢)不共给。昭王之不复,君其问诸水滨(昭王时,汉水一带不归楚君管辖,楚国不能负责)。”师进,次于陉。
《左传》书影
夏,楚子(楚成王,周天子封楚君为子爵,因称)使屈完如(往)师。师退,次于召陵。
齐侯陈(排列)诸侯之师,与屈完乘(乘兵车)而观之。齐侯曰:“岂不谷(诸侯的谦称)是为(诸侯难道是为我而来),先君之好是继(为了继承先君的友好来的),与不谷同好何如?(问楚国跟我共同友好怎样?)”对曰:“君惠徼福于敝邑之社稷(您惠临为敝国的国家求福),辱收寡君(承蒙接纳我国国君),寡君之愿也。”齐侯曰:“以此众战,谁能御之?以此攻城,何城不克?”对曰:“君若以德绥(安抚)诸侯,谁敢不服?君若以力,楚国方城以为城(今河南叶县南有方城山),汉水以为池,虽众,无所用之。”屈完及诸侯盟。
《左传》里详尽地记载了齐伐楚盟于召陵的事,要了解这件事实的情况,就要看《左传》。光看《春秋》,好像只看到大事标题,不可能了解具体情况。
《公羊传·僖公四年》也讲这件事,用意又不同。
四年春,王正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侵蔡,蔡溃。溃者何?下叛上也。国曰溃,邑曰叛。遂伐楚,次于陉。其言次于陉何?有俟也。孰俟?俟屈完也。
楚屈完来盟于师,盟于召陵。屈完者何?楚大夫也。何以不称使?尊屈完也。曷为尊屈完?以当桓公也。其言盟于师,盟于召陵何?师在召陵也。师在召陵,则曷为再言盟?喜服楚也。何言乎喜服楚?楚有王者则后服,无王者则先叛。夷狄也,而亟(多次)病中国(中原)。南夷与北狄交(南夷指楚灭邓国、谷国,北狄指狄灭邢国、卫国,交乱中原),中国不绝若线。桓公救中国而攘夷狄,卒贴荆(使楚贴服),以此为王者之事也。其言来何?与桓为主也。前此者有事矣(以前齐桓公率领诸侯替邢国、卫国筑城),后此者有事矣(后来齐桓公率领诸侯替杞国筑城),则曷为独于此焉?与桓公为王,序绩也。
《公羊传》记同一件事,记得跟《左传》不同。《左传》是记录这件事的经过。《公羊传》主要不在记录这件事的经过,在说明《春秋》用词的含义,在说明这件事的重大意义。比方《春秋》作“蔡溃”,用“溃”字是什么意思呢?是人民反抗国君,即人民不肯抵抗齐桓公率领诸侯之兵来攻,投向齐桓公这边去了。《春秋》作“次于陉”,驻扎在陉地,是什么意思呢?是有所等待,等楚国派使人来。楚国派使人屈完来,为什么不称“楚使”,光称“楚屈完”呢?尊重屈完,把他的地位看得跟齐桓公的地位相当,即把他的地位看得像楚成王那样,才可以跟齐桓公相当。为什么作“盟于师,盟于召陵”,用了两个盟呢?表达楚国服从齐桓公的高兴。作“屈完来”是什么意思呢?是赞许以桓公为主,是楚国派人来,不是桓公去,桓公在以前或以后,也率领诸侯替被夷狄侵略的侯国筑城,都不这样记,何以独对这件事这样记呢?赞许桓公为主,做了使楚国服从的工作,记叙他的功劳。这样说,主要不在记叙这件事的经过,主要在说明《春秋》记叙这件事中的用词,都有含意,在说明这种含意。
更重要的,在说明这件事的重大意义。“何言乎喜服楚”?为什么说喜欢楚的服从?“楚有王者则后服,无王者则先叛”。楚国在天下有王者,别的侯国都服从了,楚国是最后服从;天下没有王者,楚国先起来背叛。王者指有权威使诸侯服从的天子,当时周天子已经没有权威,号令不行,所以楚国先起来背叛。楚国成为南夷,与北狄一起,结合起来侵略中原地区的诸侯,像楚国灭掉邓国、谷国,北狄灭掉邢国、卫国。当时把楚国看成南夷,跟北狄一致,不承认其是华夏民族。华夏民族建立的侯国被夷狄灭掉,“中国不绝若线”,华夏民族的不灭绝像根线一样,很容易断的。一断,华夏民族建立的侯国,被夷狄灭亡了,就要受夷狄的奴役了。齐桓公起来挽救中原华夏民族所建立的侯国,排斥夷狄的侵略,使楚服从,这是代替周天子执行王者的事业。这是极力推崇这件事的重大意义。
再看《穀梁传·僖公四年》:
四年春,王正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侵蔡,蔡溃。溃之为言,上下不相得也。侵,浅事也。侵蔡而蔡溃,以桓公为知所侵也。不土其地,不分其民,明正也。遂伐楚,次于陉。遂,继事也。次,止也。
楚屈完来盟于师,盟于召陵。楚无大夫,其曰屈完,何也?以其来会桓,成之为大夫也。其不言使,权在屈完也,则是正乎?曰,非正也。以其来会诸侯,重之也。来者何?内桓师也。于师,前定也。于召陵,得志乎桓公也。得志者,不得志也,以桓公得志为仅矣。屈完曰:“大国之以兵向楚,何也?”桓公曰:“昭王南征不反(返),菁茅之贡不至,故周室不祭。”屈完曰:“菁茅之贡不至,则诺。昭王南征不反,我将问诸江。”
《穀梁传》跟《公羊传》相似,主要在解释《春秋》中的用词,但又有不同。《公羊传》里主要是指出这件事的重大意义,即排斥夷狄的侵略,保护中原华夏所建立的侯国,不至被夷狄所奴役。这个意思,在《左传》和《穀梁传》里都没有。在解释《春秋》用词的意义,《穀梁传》和《公羊传》也不一致。《穀梁传》解释“蔡溃”,“溃之为言,上下不相得也”,即君民的意见不一致,还不认为民背叛君。又说“侵,浅事也”,对伐来讲,侵比较轻点,即不占领蔡的土地,不掳掠蔡的人民,蔡服了就退兵,说明是合于正道。称“楚屈完”,楚国的官制跟诸夏侯国不同,没有大夫,称“楚屈完”,把他看成诸侯国的大夫。不称“使”,因他有权代表楚国决定一切。这是不是正确?“非正也”,不正确,因为臣子不能自专,所以称为非正。称“屈完来”,是“内桓师也”,以齐桓公的军队为内,屈完归向齐桓公。“于师,前定也”,屈完在齐桓公的军队里结盟,是事前决定的。“于召陵,得志乎桓公也”,屈完在召陵和齐桓公等结盟,见得齐桓公是得意的。“得志者,不得志也,以桓公得志为仅矣”,说齐桓公得意,其实是不得意,齐桓公的得意是很少的。楚国服从了,这是使桓公得意的;但楚成公不来,只派屈完来。屈完责问齐桓公为什么派兵来,齐桓公提出两个理由,屈完只承认一个,对另一个拒绝,所以认为桓公的得意是很少的。这说明《穀梁传》主要在解释《春秋》中用词的意义,不在记事。他的解释,又跟《公羊传》不一致,所以可与《公羊传》并存。
《史记·齐太公世家》:
三十年春,齐桓公率诸侯伐蔡,蔡溃。遂伐楚。楚成王兴师问曰:“何故涉吾地?”管仲对曰:“昔召康公命我先君太公曰:‘五侯九伯,若(汝)实征之,以夹辅周室。’赐我先君履,东至海,西至河,南至穆陵,北至无棣。楚贡包茅不入,王祭不共,是以来责。昭王南征不复,是以来问。”楚王曰:“贡之不入,有之,寡人罪也,敢不共乎!昭王之出不复,君其问之水滨。”齐师进,次于陉。
夏,楚王使屈完将兵扞齐,齐师退,次召陵。桓公矜屈完以其众,屈完曰:“君以道则可,若不,则楚方城以为城,江汉以为沟,君安能进乎?”乃与屈完盟而去。
《史记·楚世家》:
十六年,齐桓公以兵侵楚,至陉山。楚成王使将军屈完以兵御之,与桓公盟。桓公数以周之赋不入王室,楚许之,乃去。
《史记》是通史,所以只能根据《左传》来记事,《公羊传》《穀梁传》对《春秋》作解释的话都用不上。《左传》是记春秋时代的编年史,所以记得较详。《史记》是记从黄帝到汉武帝时代的通史,不能记得像《左传》那样详,要加以压缩。《左传》的记事,还要按照《春秋》来记,比方《春秋》称“侵蔡”,《左传》也称“侵蔡”,《史记》就不受这个限制,称“伐蔡”,因为齐桓公率领诸侯的军队攻入蔡国,所以从历史记事的角度,就称“伐蔡”了。再像《左传》称“楚子使与师言曰”,根据《春秋》,楚国被封为子爵,所以称“楚子”,《史记》就称“楚成王”。《左传》里写楚子说的“君处北海”几句话,在《史记》里就省成“何故涉吾地”了。管仲的回答比较重要,所以《史记》里引用较多,但也省去“无以缩酒”句。《左传》里记齐侯对屈完的话,《史记》里节缩为“桓公矜屈完以其众”,从这里看出《史记》怎样压缩的。对屈完的答话,比较重要,又较多地保存着。
《春秋集注》书影
这件事,主要是记录在《齐太公世家》里,《楚世家》里只附带记一下,就更简了。《楚世家》里称“侵楚”,用“侵”字,就楚国来说,齐桓公率领诸侯的军队,没有攻入楚国,没有发生战争,所以用“侵”字。就这件事说,主要是管仲责问楚国不向周朝进贡包茅,楚王承认错误,答应进贡,就和齐桓公及诸侯结盟,所以《楚世家》里就记了这件事。又《左传》根据《春秋》,把这件事记在鲁僖公四年。《史记·齐太公世家》以齐为主,所以把这件事记在齐桓公三十年。又《楚世家》以楚为主,所以把这件事记在楚成王十六年。又《史记》所记,可以补《左传》的不足的,如《史记》称“楚成王兴师问曰”,又称“楚王使屈完将兵扞齐”,楚成王是起兵来跟齐桓公对抗的,这点在《左传》里没有记载。
就以上对同一事件的五种记载看,《春秋》的记载类似大事标题,或简明的提要,不过在这个标题里的用词都有讲究,一个词都不轻下。这是可供学习的,我们在定标题或提要时,也要学习这种用词的谨严。就记事说,以《左传》为最好。《左传》的记事,不仅最为详尽,更好的是写对话,写楚成王和管仲的对话,楚成王提出“风马牛不相及”,是个很好的比喻。雌雄相诱为风,只有雌马和雄马相诱,雌牛和雄牛相诱,雌雄的牛和马是不相诱的。这话成为名句。管仲的对答,有根据,有理论,有历史知识,结合实际情况,不是一般人能说。再像齐桓公和屈完的对话,即显示齐桓公的骄傲,更显出屈完的坚强不屈,这样写对话是很成功的。
就记录这件事的意义说,《公羊传》写得最为深刻。《论语·宪问》篇里,记下子路认为管仲和召忽两人都奉事公子纠,齐桓公杀了公子纠,召忽死了,管仲不死,还辅相齐桓公,说明管仲不忠。不忠的人,算不上有仁德吧。子贡因此也认为管仲恐怕不是仁人。孔子却认为管仲辅相桓公,联合诸侯,匡正天下,使百姓到今受到他的好处。假如没有管仲,我们都会披散着头发,衣襟向左边开,要被夷狄所奴役了。称管仲为“如其仁,如其仁”,赞美管仲的仁德。孔子从华夏民族排斥夷狄的侵略,不受夷狄的奴役,赞美管仲。这个意思,《公羊传》在这篇里作了充分的发挥,别的篇里对这点都没有触及到。所以就思想性看,《公羊传》这篇写得最深刻。可以从《公羊传》这篇里学习它怎样通过事件来探索事件的深刻意义。《公羊传》《穀梁传》对《春秋》记事的用词作了深入探索,在这方面,可以供我们作注释和文章赏析的参考,注意对赏析的文章中重要的词要作深入的探索,来提高我们的赏析力。对《史记》的两篇说,可供我们在改写和压缩的写法上作些研讨。这样看来,对同一件事的几种不同写法,都可供我们探讨。
《礼记·檀弓》篇:
战于郎(春秋鲁邑,在今山东鱼台县东北。鲁哀公十一年,齐国攻鲁,鲁与齐军在郎地作战)。公叔禺(yù雨)人遇负杖(兵器)入保(堡垒)者息。曰:“使之虽病也(使民劳役虽极困累),任之虽重也(使民纳税虽重),君子不能为谋也,士弗能死也,不可。我则既言矣。”与其邻重(童)汪踦(qi期)往,皆死焉。鲁人欲勿殇(不以童子礼葬,以成人礼葬)重汪踦,问于仲尼。仲尼曰:“能执干戈以卫社稷,虽欲勿殇也,不亦可乎!”
《左传》哀公十一年:
公叔务人(昭公子)见保(守城堡)者而泣曰:“事充(劳役多)政重(赋税重),上不能谋,士不能死,何以治民。吾既言之矣,敢不勉乎!”……公为与其嬖僮(童)汪锜乘,皆死皆殡。孔子曰:“能执干戈以卫社稷,可无殇也。”
这是记同一件事的两篇,内容相同,记法也大同小异。前一篇是《檀弓》篇里记的一件事,是完整的。后一篇,是《左传》里记“齐鲁清之战”的一大篇中的一个插曲,是从一大篇中摘出来的,所以稍有不同。前一篇是完整地记一件事,所以一开头就交待是什么事,是“战于郎”,当时鲁国人对于“战于郎”这件事都很清楚,所以说“战于郎”就够了,不用说跟谁战,在什么时候战。后一篇是从一大篇中摘出来的,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在一大篇里都已讲明,所以不用交代,这是两篇的不同处。又两篇所根据的材料来源不同,所记的人名写法有异。如前一篇作“公叔禺人”,后一篇作“公叔务人”,又称“公为”;前一篇作“邻重汪踦”,后一篇作“嬖僮汪锜”,“重”“僮”即“童”,是写法不同,把这个童子(指未成年人)的名字也写得不同。邻指邻居,嬖指嬖爱,也不同。古人写文章,所根据的材料不同,也写得不同。有像“负杖入保者息”,指背着兵器进入堡垒休息的士兵;“保者”指守卫城堡的士兵,也稍有不同。
再看记录的话,前篇作:“使之虽病也,任之虽重也”,这里的“使之”“任之”的“之”都指民,即“负杖入保者息”的战士,当时的战士即民。“使”指使用民力,即服劳役;“任”指使民负担,即负担赋税,意义比较明确。后一篇作“事充政重”,用意相同,似不像前一篇的明确。前一篇点明“君子不能为谋也,士弗能死亡,不可”,这是公叔禺人说的,称“公叔”一定是鲁哀公一族的人,即贵族,即属于君子或士,这就点明他在这次战争中非死不可,表达了甘于牺牲的决心。后一篇作:“上不能谋,士不能死,何以治民,吾既言之矣,敢不勉乎!”用意相同,加上“何以治民”,是为了“治民”而死,这就比前一篇的为了谋国卫国而死差一点。这样看来,在记录语言上,前一篇写得更明确,更正确,也更好些。
十 一事而说有异
《朱子语类》卷十一:
凡看文字,诸家说有异同处,最可观。谓如甲说如此,且挦扯住甲,穷尽其词;乙说如此,且挦扯住乙,穷尽其词。两家之说既尽,又参考而穷究之,必有一真是者出矣。(中华书局,192页)
一事而说有异,可以比较。《左传》成公五年:
五年春,原、屏放诸齐(赵婴兄赵原、赵屏因赵婴与赵庄姬私通,放逐赵婴到齐国去)。婴曰:“我在,故栾氏不作(晋国贵族栾氏不作乱)。我亡,吾二昆其忧哉(我流放出去,二兄赵原、赵屏会受害)!且人各有能有不能(指自己虽淫而能保护两兄),舍我何害。”弗听。婴梦天使谓己:“祭余,余福女(汝)。”使问诸士贞伯。贞伯曰:“不识也。”既而告其人曰:“神福仁而祸淫,淫而无罚,福也,祭其得亡乎(认为神会使淫的人得祸,祭神也会得到流亡)?”祭之明日而亡(流放)。
又八年:
晋赵庄姬为赵婴之亡故,谮之于晋侯,曰:“原、屏将为乱,栾、郤为征(晋国贵族栾氏、郤氏可作证)。”六月,晋讨赵同、赵括,武从姬氏畜于公宫(赵武,赵庄姬之子,庄姬,晋成公女)。以其田与祁奚。韩厥言于晋侯曰:“成季(赵衰)之勋,宣孟(赵盾)之忠,而无后,为善者其惧矣。三代(夏商周)之令(贤)王,皆数百年保天之禄。夫岂无辟王(邪僻之王),赖前哲以免也。《书》(《康诰》)曰:‘不敢侮鳏寡’,所以明德也。”乃立武而反(返)其田焉。
《史记·晋世家》:
十七年,诛赵同、赵括,族灭之。韩厥曰:“赵衰、赵盾之功,岂可忘乎!奈何绝祀。”乃复令赵庶子武为赵后,复与之邑。
《史记·赵世家》:
屠岸贾者,始有宠于(晋)灵公。及至于(晋)景公,而贾为司寇,将作难。乃治灵公之贼,以致赵盾,遍告诸将曰:“盾虽不知,犹为贼首,以臣弑君,(晋灵公无道,赵盾进谏,灵公要杀他,他在卫士的保护下逃跑了。他手下的赵穿杀了灵公,他回来没有办赵穿弑君之罪。晋国的太史记下了‘赵盾弑其君’,因为他的逃跑没有逃出晋国,他又不办赵穿罪,所以写他弑君。)子孙在朝,何以惩罪,请诛之。”韩厥曰:“灵公遇贼,赵盾在外,吾先君以为无罪,故不诛。今诸君将诛其后,是(此)非先君之意,而今妄诛,妄诛谓之乱臣。有大事而君不闻,是无君也。”屠岸贾不听。韩厥告赵朔趣亡(快逃走),朔不肯,曰:“子(你)必不绝赵祀,朔死不恨。”韩厥许诺,称疾不出。贾不请(不向晋君请示)而擅与诸将攻赵氏于下宫,杀赵朔、赵同、赵括、赵婴齐,皆灭其族。赵朔妻(晋)成公姊(当作女),有遗腹,走公宫匿。
赵朔客曰公孙杵臼,杵臼谓朔友人程婴曰:“胡不死?”程婴曰:“朔之妇有遗腹,若幸而男,吾奉之,即女也,吾徐死耳。”居无何,而朔妇免身,生男。屠岸贾闻之,索于宫中。夫人置儿袴中,祝曰:“赵宗灭乎,若号(汝啼哭),即不灭,若无声。”及索,儿竟无声。已脱,程婴谓公孙杵臼曰:“今一索不得,后必且复索之,奈何?”公孙杵臼曰:“立孤与死孰难?”程婴曰:“死易,立孤难耳。”公孙杵臼曰:“赵氏先君遇子厚,子强为其难者,吾为其易者,请先死。”乃二人谋,取他人婴儿负之,衣以文葆(抱被),匿山中。程婴出,谬谓诸将军曰:“婴不肖,不能立赵孤。谁能与我千金,吾告赵氏孤处。”诸将皆喜,许之,发师随程婴攻公孙杵臼。杵臼谬曰:“小人哉程婴!昔下宫之难,不能死,与我谋匿赵氏孤儿,今又卖我,纵不能立,而忍卖之乎!”抱儿呼曰:“天乎天乎!赵氏孤儿何罪?请活之,独杀杵臼可也!”诸将不许,遂杀杵臼与孤儿。诸将以为赵氏孤儿良(确实)已死,皆喜。然赵氏真孤,乃反在。程婴卒与俱匿山中,居十五年。
晋景公疾,卜之,大业之后不遂者为祟。景公问韩厥,厥知赵孤在,乃曰:“大业之后,在晋绝祀者,其赵氏乎?……今吾君独灭赵宗,国人哀之,故见龟策,唯君图之。”景公问:“赵尚有后子孙乎?”韩厥具以实告。于是景公乃与韩厥谋,立赵孤儿,召而匿之宫中。诸将入问疾,景公因韩厥之众,以胁诸将而见赵孤,赵孤名曰武。诸将不得已,乃曰:“昔下宫之难,屠岸贾为之,矫以君命,并命群臣,非然,孰敢作难。微(无)君之疾,群臣固且请立赵后。今君有命,群臣之愿也。”于是召赵武、程婴,遍拜诸将,遂反与程婴、赵武攻屠岸贾,灭其族,复与赵武田邑如故。
按照《左传》所说,鲁成公四年(前587),晋国的赵婴跟赵庄姬私通,赵庄姬即赵朔的妻子,赵朔谥庄,故他的妻称庄姬。那时赵朔当已死。成公五年,赵婴的两兄赵原、赵屏,即赵同、赵括,因赵婴和庄姬通奸,把赵婴放逐到齐国去。成公八年,赵庄姬因赵同、赵括把赵婴放逐出去,即向晋景公诬告赵同、赵括要造反。庄姬是晋成公女,晋景公是她的兄或弟,所以她可以向晋景公诬告。晋景公听了,杀了赵同、赵括。赵武是赵朔和庄姬所生,晋景公是赵武之舅。赵朔已死,赵婴被放逐,赵同、赵括被杀,所以庄姬回到娘家,其子赵武就住在晋景公宫中。赵同、赵括被杀后,赵家的田产没收,分给祁奚。韩厥对晋景公说,赵家像赵真、赵盾父子,对晋国有功,不该没收他家产业,于是立赵武,把赵家的田产还给他。照《左传》所讲,那末在成公四年赵武早已出生。《左传》写成公八年,晋杀赵同、赵括,又把赵家的产业分给赵武。据杨伯峻先生《春秋左传注》:“据《赵世家》韩厥劝晋景公复立赵武,应在两年后晋景公患病时。”即在晋景公十年时。据《赵世家》晋景公复立赵武时,赵武已十五岁,即晋景公十年,赵武十五岁,那末晋景公八年,晋杀赵同、赵括时,赵武已十三岁了。这就跟《赵世家》讲的保护赵氏孤儿的说法不同。照《赵世家》说,赵同、赵括被杀时,赵武还是在庄姬腹内的遗腹子,说赵朔也在那时被杀,就跟《左传》讲的不一样了。
《左传》成公八年:“(赵)武从(庄)姬氏畜于公宫”句下,孔颖达疏称:“《史记·赵世家》又称:有屠岸贾者,有宠于灵公,此时为司寇,追论赵盾弑君之事,诛赵氏,杀赵朔、赵同、赵括而灭其族。案二年传,栾书将下军,则于时朔已死矣。同、括为庄姬所谮,此年见杀,赵朔不得与同、括俱死也。于时晋君明,诸臣强,无容有屠岸贾辄厕其间,得如此专恣。又说云,公孙杵臼取他儿代武死,程婴匿武于山中,居十五年,因晋侯有疾,韩厥乃请立武为赵氏后,与《左传》皆违。马迁妄说,不可从也。”
孔颖达在疏里对《史记·赵世家》里讲赵氏孤儿的事作了辨别考证,证明是司马迁妄说,不可从。这是对的。不过司马迁在《赵世家》里讲的赵氏孤儿的故事,一定是有所据的,可能是民间的传说。这种民间传说,不一定合于历史真实,是民间借古喻今的一种创作。这种创作,借赵家被屠杀的故事,集中概括了封建统治阶级残酷屠杀忠良的罪行,也塑造了救护忠良后嗣、甘于牺牲的义士。因此,元代纪君祥根据赵氏孤儿的传说,创作了《赵氏孤儿》杂剧,成为传世的名作。
十一 人而传有同异
《史记》和《汉书》中有关汉朝人物的传记,《汉书》往往根据《史记》中的传记再加改定,《汉书》中所改往往不如《史记》,这在前面已讲到了。但《汉书》中的传记,也有胜过《史记》的。这跟上面讲“立体的懂”里讲“部次条别之法”有关。如贾谊,《史记》列在《屈原贾生列传》里,把屈原和贾谊两个合传。司马迁写这篇合传的用意,因为屈原和贾谊,都是“信而见疑,忠而被谤”,都被贬谪,又都以辞赋著名,所以都在两人传里录了他们所著的辞赋,这是按照他的部次条别之法来这样编成合传的。班固在《汉书》里替贾谊立了专传,不仅因为屈原是战国时代人,不能收入《汉书》,更因为班固替贾谊立专传,认为贾谊除了写他的“信而见疑,忠而被谤”,被贬谪及是著名的辞赋家外,还有很杰出的成就。对这些很杰出的成就,《史记》里没有给与应有的叙述,《汉书》里作了充分的发挥。在这方面,《汉书》就超过《史记》了。
《汉书·贾谊传》称:“是时匈奴强,侵边。天下初定,制度疏阔,诸侯王僣儗,地过古制,淮南、济北王皆为逆诛。谊数上疏陈政事,多数欲匡建。”这是总说当时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提到贾谊的陈政治疏,针对当时存在的各种大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使贾谊成为一位杰出的政论家。下面引了他的陈政治疏。就重要的说,有治安策。指出封建诸侯国的弊病,“下数被其殃,上数爽其忧(因侯国差错造成忧患),甚非所以安上而全下也。”因侯国的叛乱而祸国殃民。他建议:“欲天下之治安,莫若众建诸侯而少其力,力少则易使以义,国小则亡邪心。”主张让侯国把他们的国土分封他们的诸子,国分得小了,就可避免叛乱了。又指出“天下之势方倒悬”,“足反居上,首领居下”。指出匈奴侵掠,汉反“岁致金絮采缯以奉之”,即匈奴居上,汉居下。他提出制服匈奴的策略。又指出“商君遗礼义,弃仁恩”,“秦俗日败”,沿袭到汉朝,“今世以侈靡相竞,而上无制度,弃礼义,捐廉耻”,“逐利不耳,虑非顾行也”。他因此提出“移风易俗,使天下回心而向道”的主张。又提倡学校,指出“帝入东学,上亲而贵仁”;“帝入南学,上齿而贵信”;“帝入西学,上贤而贵德”;“帝入北学,上贵而尊爵”;“帝入太学,承师问道”。“此五学者既成于上,则百姓黎民化辑于下矣”。又主张以礼义为治,称:“夫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礼云礼云,贵绝恶于未萌,而起教于微眇,使民日迁善远罪而不自知也。”“道之以德教者,德教洽而民气乐;驱之以法令者,法令极而民风哀,哀乐之感,祸福之应也。”他针对当时存在的危机和问题,提出各种解决的办法,是有深识远见的。这些远见卓识,《汉书》里作了详尽的记载,《史记》里却因限于部次条别之法,没有作详尽的记载,这是《史记》不如《汉书》的地方。
十二 事异而记法同
钱锺书先生《管锥编》210页《左传》成公十六年:
“楚子登单车以望晋军,子重使太宰伯州犁侍于王后。王曰:‘骋而左右,何也?’曰:‘召军吏也。’‘皆聚于中军矣。’曰:‘合谋也。’‘张幕矣。’曰:‘虏卜于先君也。’‘彻幕矣。’曰:‘将发命也。’‘甚嚣且尘上矣。’曰:‘将塞井夷灶而为行也。’‘皆乘矣。左右执兵而下矣。’曰:‘听誓也。’‘战乎?’曰:‘未可知也。’‘乘而左右皆下矣。’曰:‘战祷也。’”按不直书甲之运为,而假乙眼中舌端出之!纯乎小说笔法矣。……甲之行事,不假乙之目见,而假乙之耳闻亦可,如迭更司小说中描写选举,从欢呼声之渐高知事之进展,其理莫二也。西方典籍写敌家情状而手眼与左氏相类者,如荷马史诗中特洛伊王登城望希腊军而命海伦指名敌师将领,塔索史诗中回教王登城望十字军而命爱米妮亚指名敌师将领,皆脍炙人口之名章佳作。然都无以过于《元秘史》卷七中一节者,足使盲丘明失色而盲荷马却步也,兹撮录之。“成吉思汗整治军马排阵了,乃蛮军马却退至纳忽山崖前,缘山立住。彼时札木合亦在乃蛮处。塔阳问:‘那赶来的如狼将群羊直赶至圈内,是甚么人?’札木合说:‘是我帖木真安答用人肉养的四个狗,……如今放了铁索,垂涎着欢喜来也。……’塔阳说:‘似那般呵,离得这下等人远者。’遂退去跨山立了。又问:‘那后来的军,如吃乳饱的马驹绕他母喜跃般来的是谁?’札木合说:‘他是将有枪刀的男子杀了剥脱衣服的……二种人。’塔阳说:‘既如此,可离的这下等人远者。’又令上山去立了。又问:‘随后如贪食的鹰般当先来的是谁?’札木合道:‘是我帖木真安答浑身穿着铁甲。……你如今试看。’塔阳说:‘可惧!’又令上山立了。又问:‘随后多军马来的是谁?’札木合说:‘是诃额仑母的一个儿子,……吞一个全人呵,不勾点心。……大拽弓射九百步,小拽弓五百步。……’塔阳说:‘若那般呵,咱可共占高山上去了。’又问:‘那后来的是有谁?’札木合说:‘是诃额仑最少的子……’于是塔阳遂上山顶立了”。有问则退,随对而退,每退愈高,叙事亦如羊角旋风之转而益上。言谈伴以行动,使叙述之堆垛化为烟云,非老于文学者安能辨是?《左传》等相形遂嫌铺叙平板矣。
按《左传》写的,把晋军战前的一切活动布置,都通过楚王眼中看到,伯州犂口中说出,使后来的人知道。这是很难得的资料。再看《元秘史》写的,成吉思汗军马的活动,通过乃蛮的塔阳问、札木合答来表达。在问答中,不光问成吉思汗的军马怎样行动,还用了比喻,如“狼将羊群赶至圈内”、“用人肉养的四个狗”、“如吃乳饱的马驹绕他母喜跃般来的”,用了这样的比喻,更加强了形象性,更显得鲜明生动了。
十三 内容异而首尾呼应同
钱锺书先生《管锥编》228页《左传》昭公五年:
“楚子欲辱晋,大夫莫对,薳启强曰:‘可!苟有其备,何故不可?……未有其备,使群臣往遗之禽,以逞君心,何不可之有?”……首言有备则可,中间以五百余字敷陈事理,末言无备则必不可,而反言曰:“何不可”,阳若语绍,阴则意违。此节文法,起结呼应衔接,如圆之周而复始。《中庸》“道之不行也,我知之矣”一节,结云“道其不行矣夫!”首尾钩连;以断定语气始,以疑叹语气终,而若仍希冀于万一者,两端同而不同,弥饶姿致。若《大学》“故君子必慎其独也”节,《乡饮酒义》“吾观于乡而知王道之易易也”节。《公羊传》桓公二年“孔父可谓义形于色矣”节,僖公十年“荀息可谓不食其言矣”节,庄公十二年“仇牧可谓不畏强御矣”节,《战国策·赵策》三“胜也何敢言事”节,首句尾句全同,重言申明,此类视《左传》《中庸》,便苦板钝。如《檀弓》曾子怒曰:“商,汝何无罪也!……而曰尔何无罪欤?”《穀梁传》僖公十年,“里克所为杀者,为重耳也。夷吾曰:‘是又将杀我乎?’……故里克所为弑者,为重耳也。夷吾曰:‘是又将杀我也!’”此类掉尾收合,稍出以变化,遂较跌宕。《孟子·梁惠王》章孟子对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王亦曰仁义而已矣,何必曰利!”回环而颠倒之,顺下而逆接焉,兼圆与叉(见《毛诗》卷论《关雎》五),章法句法,尤为致密。试拈《楚策》三陈轸曰:“舍之,王勿据也;以韩侈之智,于此困矣。……舍之,王勿据也;韩侈之智,于此困矣”;顺次呼应,与《孟子》相形,风神大减。……《左传》《孟子》《中庸》《穀梁传》诸节,殆如腾蛇之欲化龙者矣。
《管锥编》书影
钱先生在这里指出“兼圆与叉”,“圆”指首尾呼应,作圆形;“叉”指首与尾的呼应又有些参差,不完全相同,称“丫叉句法”。如《史记·老子传》:“鸟吾知其能飞,鱼吾知其能游,兽吾知其能走;走者可以为网,游者可以为纶,飞者可以为矰”,前面讲飞、游、走,下面承接成了走、游、飞,跟前面不一致,这即指丫叉句法。这里讲的首尾要呼应是圆,呼应的话又要有些不一致是叉,兼圆与叉,才有风神,有圆而无叉,风神大减。钱先生指出这点,是值得加以体会的。像《左传》里楚子欲辱晋,薳启强认为有备则可,无备则不可,反说“何不可”,这就跟开头说可丫叉了。这样丫叉,才符合薳启强的真情实感,倘开头说可,结束也说可,就不符合他的情意了。再像《中庸》,“子曰:‘道之不行也,我知之矣。知者过之,愚者不及也。……’子曰:‘道其不行矣夫!’”开头的话用肯定句,结尾的话用感叹句,从肯定到感叹,才真切地表达了孔子的心情,倘再用肯定句,就不能表达孔子的感叹了。再像《孟子·梁惠王》所记,王问何以利吾国,孟子针对王问利来说,所以说“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先提利,后提仁义。接着说明仁义的重要,经过说明,孟子认为梁惠王应该认识到仁义的重要了,所以结尾说:“王亦曰仁义而已矣,何必曰利!”先提仁义,后提利,只有这样说,才符合孟子的想法。因此,兼圆与叉才符合人物心情的真实感受。
十四 拟分类状物而有变化
韩愈的《画记》被推为摹仿《周礼·考工记》和《尚书·顾命》而出以变化的成功之作。先看《考工记·梓人》:
梓人为筍虡(木工做挂乐器的架子)。天下之大兽五:脂者(牛羊类),膏者(豕类),裸者(虎豹等毛短的),羽者(鸟类),鳞者(龙蛇类)。宗庙之事,脂者、膏者以为牲(用牛羊豕作三牲来祭)。裸者、羽者、鳞者以为筍虡(把虎豹、鸟、龙、蛇等刻在挂钟的木架上)。
外骨(龟类),内骨(鳖类,因甲外有肉缘故称);却行(蚰蜒),仄行(蟹类),连行(鱼类),纡行(蛇类);以脰鸣者(蛙用项鸣),以注鸣者(蟋蟀),以旁鸣者(蝉),以翼鸣者(甲虫),以股鸣者(一种虫),以胸鸣者(蜥蜴),谓之小虫之属,以为雕刻(把各种小虫刻在祭器上)。(《周礼》卷四一)
这里先是分类,分为大兽和小虫。大兽再分为五,称“脂者、膏者”等。把小虫再分为三:一种以骨分,分外骨、内骨;一种以行分,分却行、仄行等;一种以鸣分,分以脰鸣、以注鸣等。这篇就是这样分类的。此外是状物,如脂者、膏者是状物,说外骨、内骨,却行、仄行等也是状物。
又《顾命》:
一人冕(戴礼帽)执刘(大斧类),立于东堂;一人冕执钺(大斧),立于西堂;一人冕执戣(戟属),立于东垂(边);一人冕执瞿(戟属),立于西垂;一人冕执锐(矛属),立于侧阶。(《尚书》卷六)
韩愈的《画记》就是仿照《梓人》和《顾命》写的,但写得有变化,所以成功:
杂古今人物书小画共一卷。骑而立者五人,骑而被甲戴兵立者十人,一人骑执大旗前立,骑而被甲戴兵行且下牵者十人,骑且负者二人,骑执器者二人,骑拥田犬者一人……徒而驱牧者二人,坐而指使者一人,甲胄手弓矢钺植者七人,甲冑执帜植者十人,负者七人,偃卧者二人,……妇人以孺子载而可见者六人,载而上下者三人,孺子戏者九人。凡人之事三十有二,为人大小百二十有三,而莫有同者焉。
马大者九匹,于马之中,又有上者、下者、行者、牵者、涉者、陆者、翘者、顾者、鸣者、寝者、讹者、立者、人立者、龁者、饮者、溲者、陟者、降者、痒磨树者、嘘者、嗅者、喜相对者、怒相踶者、秣者、骑者、骤者、走者、戴服物者、戴狐兔者,凡马之事二十有七,为马大小八十有三,而莫有同者焉。(《韩昌黎集》卷十三上)
这篇《画记》主要是记人和马,下面还有记牛、橐驼、驴、犬、羊、狐、兔、麋鹿,记旃车,记弓矢等兵器、s记人数,如“骑而立者五人”等。这样写,仿照《顾命》。《顾命》是先写人数,再写执什么兵器,再写立在何处。《画记》里记人,先写人怎样活动,如“骑而立者”,再写人数,如“五人”。《画记》里把人的活动分为多少种,像“骑而被甲戴兵立”,“骑且负”,“骑执器”等,每种下加“者”字来做区别,这就跟《顾命》的写法有不同。这种不同,由《顾命》里写人的活动简单,到《画记》里写人的活动复杂,是适应内容的不同来变的。不仅这样,《画记》里记人物的活动,为了避免呆板,写法也有变化,如其中的“一人骑执大旗前立”,这句的写法就跟上下文不同,要是改作“骑而执大旗前立者一人”,就和上下文一致了。作者在这里有意改变写法,避免呆板。正由于这样写,仿照《顾命》而又有变化,不是单纯的摹仿了。
再看写马的部分,写出马的各种形态,用“上者、下者、行者、牵者”等,用“者”字来分别各种形态,这是仿照《梓人》的“脂者、膏者、裸者”等的写法。《梓人》这样写比较简单,《画记》里写马的各种形态就比较复杂。再说,《画记》里记人和马都有个总结,如“凡人之事三十有二,为人大小百二十有三”,记马也有类似的记法,这又是结合画的特点,不同于《梓人》的记法。因有这样的变化,这就使这篇《画记》,虽有摹仿又有变化,使它成为成功之作。
十五 拟对问自解而有创见
《文心雕龙·杂文》篇称:
宋玉含才,颇亦负俗,始造对问,以申其志。……自对问以后,东方朔效而广之,名为《客难》,托古慰志,疏而有辨。扬雄《解嘲》,杂以谐谑,回环自释,颇亦为工。班固《宾戏》,食懿采之华;崔骃《达旨》,吐典言之裁。
自从宋玉作了《对楚王问》,通过一问一答来申说自己的志愿以后,人家就纷纷仿效。东方朔仿作《答客难》,扬雄仿作《解嘲》,班固仿作《答宾戏》,这四篇都选在萧统的《文选》里,被认为是较好的。后来的仿作,像《杂文》篇里讲的,有崔骃《达旨》,张衡《应间》,崔寔《答讥》,蔡邕《释诲》,郭璞《客傲》,曹植《客问》,庾《客咨》,都没有选进《文选》。就这四篇选进《文选》的看,后三篇是不是虽摹仿而也有创新呢?
先看宋玉《对楚王问》:
楚襄王问于宋玉曰:“先生其有遗行与?何士民众庶不誉之甚也?”宋玉对曰:“唯!然,有之。愿大王宽其罪,使得毕其辞。客有歌于郢中者,其始曰《下里巴人》,国中属而和者数千人。其为《阳和薤露》,国中属而和者数百人。其为《阳春白雪》,国中属而和者,不过数十人。引商刻羽,杂以流徵,国中属而和者,不过数人而已。是其曲弥高,其和弥寡。”(《古文观止》卷四)
宋玉用音乐来比,认为低级的音乐《下里巴人》,和着唱的有数千人;中级的《阳阿薤露》,和着唱的有数百人;高级的《阳春白雪》,和着唱的不过数十人。更高级的歌,和着唱的不过数人而已。接下去他自比凤凰,在高天飞翔,把群众比作小雀,是不可能了解凤凰的。这篇是高自称许,用来贬低群众。但因为他用问答体来写,通过别人问自己答来表达自己的志愿,这种体裁对后来很有影响,所以被肯定。
再看东方朔的《答客难》:
客难东方朔曰:“苏秦张仪,一当万乘之主,而身都(居)卿相之位,泽及后世。今子大夫修先王之术,慕圣人过义,……自以为智能,海内无双,……官不过侍郎,位不过执戟,意者尚有遗行耶……”东方先生喟然长息,仰而应之曰:“……彼一时也,此一时也,岂可同哉!夫苏秦张仪之时,……并为十二国,未有雌雄,得士者强,失士者亡,故说得行焉。……今则不然,圣帝德流,天下震慑……贤与不肖,何以异哉!……上下和同,虽有贤者,无所立功。故曰时异事异。虽然,安可以不务修身乎哉!”(《文选》卷四五)
东方朔仿照宋玉的一篇写的,内容变了,认为时代不同,士人的遇不遇也不同了。在战国时代,各国君主急于求贤,故士人可以一说而得卿相的位子。到了大一统时代,上下和同,虽有贤才,无所立功,只能处在下位,但还应该修身。这篇虽用一问一答来表达自己的见解,内容是全新的,不是摹仿,是创作,所以是成功的。
再看扬雄的《解嘲》:
客嘲扬子曰:“吾闻上世之士,……生必上尊人君,下荣父母,……纡青拖紫,朱丹其毂。今吾子幸得遭明盛之世,处不讳之朝,……然而位不过侍郎,擢才给事黄门,意者玄得无尚白乎?(扬雄著《太玄》,玄是黑,有人认为《太玄》无用,所以说玄得无尚白吗?)何为官之拓落也?”扬子笑而应之曰:“客徒朱丹吾毂,不知一跌将赤吾之族也。”(《文选》卷四五)
以下也讲时代不同,战国时“得士者富,失士者贫”,所以士子得意。到了汉朝大一统,“高得待诏,下触闻罢,又安得青紫”。命意跟《答客难》相似。不过在文辞上有可取处。如说:“客徒朱丹吾毂,不知一跌将赤吾之族也。”朱丹指红色,车子漆红色,指官高。从红转到赤,从赤变到赤族,即灭族,用了双关格。再像说大一统时,人才多一些少一些都无所谓,作“乘(四)雁集不为之多,双凫飞不为之少”,工于用比喻格。又全篇用了不少典故,即工于用对偶格、引用格,在这些方面有特色,所以也是被肯定的。
再看班固的《答宾戏》:
宾戏主人曰:“……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夫德不得后身而特盛,功不得背时而独彰……由此言之,取舍者昔人之上务,著作者前列之余事耳。今吾子幸游帝王之世,躬带绂冕之服,……卒不能摅首尾,奋翼鳞,……徒乐枕经籍书,纡体衡门,……意者且运朝夕之虑,定合会之计,使存有显号,亡有美谥,不亦优乎?”主人逌(音攸,宽舒貌)尔而笑曰:“若宾之言,所谓见世利之华,暗道德之实,守窔奥之荧烛,未仰天庭而睹白日也。”(《文选》卷四五)
接下来也讲时世不同,显晦不一,跟彼一时、此一时的说法一致,但有新的提法。即指出战国时取得富贵的人,“朝为荣华,夕为憔悴,福不盈眥,祸溢于世,凶人且以自悔,况吉士而是赖乎?”于是宾第二次提问:“敢问上古之士,处身行道,辅世成名,可述于后者,默而已乎?”主人提出有德有能的人建功立德,“用纳乎圣德,烈炳乎后人”。这篇有新的提法:一是客人提问两次,主人回答两次,打破以前的只限于一问一答;二是指出战国时的立谈取卿相靠不住,要功德并重才可靠。有这两个新变,所以是好的。
再看韩愈的《进学解》:
国子先生晨入太学,招诸生立馆下,诲之曰:“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诸生业患不能精,无患有司之不明;行患不能成,无患有司之不公。”言未毕,有笑于列者曰:“先生欺余哉!弟子事先生,于兹有年矣。先生口不绝吟于六艺之文,手不停披于百家之编。记事者必提其要,纂言者必钩其玄。……先生之于业,可谓勤矣。抵排异端,攘斥佛老。补苴罅漏,张皇幽眇。寻坠绪之茫茫,独旁搜而远绍。障百川而东之,回狂澜于既倒,先生之于儒,可谓劳矣。沉浸浓郁,含英咀华。作为文章,其书满家,上规姚姒(姚,舜姓,姒,禹姓,指《尚书》中的虞书、夏书),浑浑无涯。周诰殷盘(《尚书》中的周书、商书),佶屈聱牙。《春秋》谨严,《左氏》浮夸。《易》奇而法,《诗》正而葩。下逮《庄》《骚》,太史所录。子云、相如,同工异曲。先生之于文,可谓宏其中而肆其外矣。……然而公不见信于人,私不见助于友。跋前踬后,动辄得咎。头童齿豁,竟死何裨,不知虑此,而反教人为。”(《古文观止》卷八)
下面先生提出人的才能有大小,他的才能小,“投闲置散,乃分之宜”。用来解答弟子的提问,借弟子的提问来发牢骚。
这篇《进学解》,跟《答客难》《解嘲》等文比,又有新创。一是先由国子先生勉励学生勤学力行,一定有前途,然后引出学生的嘲笑。这跟以前各篇一开头就有客人嘲笑的不同。二是以前各篇大都从彼一时、此一时,时代不同立论;这篇从人的才能有大小立论,命意不同。三是以前各篇或从立德立功方面立论,这篇突出国子先生即韩愈在理论上、在文学上的杰出成就。在理论上即宣扬儒家学说来排斥佛教道教,在文学上突出的是推重《庄子》《史记》。在韩愈以前,刘勰的《文心雕龙》评论诸子散文,不突出《庄子》,评论史传文学,不突出《史记》,刘知几《史通》评论史书,推重《汉书》而贬低《史记》,到了韩愈,才突出《庄子》《史记》的杰出成就。钱锺书先生《管锥编》第467页特别推重,称:“韩愈《进学解》:‘下逮《庄》《骚》,太史所录’,《送孟东野序》复以庄周、屈原、司马迁同与‘善鸣’之数,……文章具眼,来者难诬,以迄今兹,遂成公论。”三是《进学解》提出:“沉浸浓郁,含英咀华。”“子云相如,同工异曲。”清代刘开《与阮芸台宫保(元)论文书》称“韩退之取相如之奇丽,法子云之宏肆,故能推陈出新,征引波澜,铿锵金石,以穷极声色……宋诸家叠出,乃举而空之,……于是文体薄弱,无复沉浸浓郁之致,瑰奇壮伟之观”。这里指出韩愈论文讲究沉浸浓郁的突出成就。《进学解》仿照《答客难》《解嘲》,其中提出这三点来立论的突出成就,是以前这类文章所没有的,所以它是有创新的名文。
十六 对问与七事分叙的因袭与创新
同样仿照对问和列举几件事来分别叙述,有的是因袭,有的是创新,关键在内容和命意上。钱锺书先生《管锥编》第637页:“枚乘命篇,实类《招魂》《大招》,移招魂之法,施于疗疾,又改平铺而为层进耳。”先看《楚辞·招魂》:
帝告巫阳曰:“有人在下,我欲辅之,魂魄离散,汝筮予之。”巫阳对曰:“掌梦,上帝其命难从,若必筮予之,恐后之谢不能复用巫阳焉。”(《文选》卷三三)
上帝要巫阳去招魂,先占卜一下魂在何处,再去招。巫阳说招魂是掌梦管的,上帝要他先占卜,这个命令难从,因怕后来的人只求占卜,不能再用巫阳了,因此就去招魂。这一段即两人对话。下面讲招魂,向东南西北四方招魂,再要魂返故居,说故居堂榭怎么好;再讲室内有多少美女怎样好;再写那里的饮食怎样美好;那里的音乐歌舞怎样美好;最后讲到梦泽中去打猎怎样好。钱先生认为枚乘《七发》讲两人对问列举七件事来分别叙说,就是从《招魂》来的。
枚乘《七发》:“楚太子有疾,而吴客往问之曰:‘伏闻太子玉体不安,亦少间乎?’太子曰:‘惫,谨谢客。’”(《文选》卷三四)从两人一问一答开头。下面分事来写,一事讲音乐的美妙,“‘太子能强起听之乎?’太子曰:‘仆病未能也。’”二事讲各种美味,太子也未能起尝;三事讲骑射的好处,太子也未能去骑;四事讲游观景物及观赏歌舞,太子也未能观赏;五事讲打猎,太子有起色;六事讲观海涛,太子未能起观;七事讲请方术之士来讲要言妙道,太子起来,“霍然病已”。这篇《七发》,分七事来启发太子,其中列举音乐、美味、骑射、游观、打猎等,跟《招魂》的写法,有相似处。钱先生指出《招魂》列举各种美好事物是平铺,《七发》改为层进,如听了讲打猎,太子有起色,即进了一步;听了要言妙道而病愈,更进了。《七发》虽仿照《招魂》,从招魂改为治病,从平铺改为层进,内容也有不同,像《七发》中讲观涛一节,极为精彩,是全新的。因此《七发》是属于创新的名篇。
枚乘创作《七发》后,摹仿《七发》的不少,收在《文选》里的有曹植《七启》、张协《七命》两篇。《七启》(《文选》卷三四)写玄微子在隐居,镜机子去看他,下面分叙七事:一事讲美味,“玄微子曰:‘予甘藜藿,未暇此食也。’”二事讲服饰,“玄微子曰:‘予好毛褐,未暇此服也。’”三事讲打猎,“玄微子曰:‘予乐恬静,未暇此观也。’”四事讲宫馆园林,“玄微子曰:‘予耽岩穴,未暇此居也。’”五事讲音乐歌舞,“玄微子曰:‘予愿清虚,未暇此游也。’”六事讲游使,玄微子称善。七事讲圣道,玄微子兴起,“愿返初服,从子而归”,不再隐居了。
再看张协《七命》(《文选》卷三五),写冲漠公子在隐居,殉华大夫去看他,下面也分叙七事。一事讲音乐,要公子去听,“公子曰:‘余病未能也。’”二事讲宫观园林,要他去住。“公子曰:‘余病未能也。’”三事讲打猎,要他参加,“公子曰:‘余病未能也。’”四事讲宝剑,要他佩带,“公子曰:‘余病未能也。’”五事讲骏马,要他去驾御,“公子曰:‘余病未能也。’”六事讲美味,公子曰:“余病未能也。”七事讲太平德化,“公子蹶然而兴”,“请寻后尘”,跟着大夫走了。
这两篇虽然选入《文选》,从一问一答到分列七事来叙述,列举的内容和设想,摹仿的痕迹太显,都不成为成功之作。真正成为成功之作的,当推柳宗元的《晋问》:
吴子问于柳先生曰:“先生晋人也,晋之故宜知之。”曰:“然。”“然则吾愿闻之,可乎?”曰:“可。”(《柳宗元集》卷十五)
接下来讲晋之山河,表里险固,为一事。吴子认为“表里山河,备败而已,非以为荣观”,“愿闻其他”。先生讲晋之金铁,甲坚而刃利,为二事。吴子认为“夫兵之用,由德则吉”,“况徒以坚甲利刃之为上哉”!先生讲晋之名马其强可恃,为三事。吴子认为“恃险与马”不可以为固,“请置此而新其说”。先生讲晋之北山,其木材可取,为四事。吴子称君子“不患材之不己有”,以材为不足患。先生讲晋之河鱼,可为伟观,为五事。吴子以为“一时之观,不足以夸后世”,“姑欲闻其上者”。先生讲晋之盐宝,可以利民,为六事。吴子曰:“此可以利民矣,而未为民利也。”先生曰:“愿闻民利。”吴子曰:“安其常而得所欲,服其教而便于己,……所谓民利,民自利者也。”先生言晋文公霸业之盛,“推德义,立信让”,“其遗风尚有存者。若是可以为民利也乎?”吴子曰:“近之矣,然犹未也。”先生称晋有尧之遗风,“故其人至于今俭啬,有温恭克让之德”,“愿以闻于子何如?”吴子称“美矣善矣”,“举晋国之风以一天下,如斯而已矣”。为七事。
这篇《晋问》,也是一问一答,也是列举七事来讲,但它是创新而非因袭。一是命意新,以前各篇,《七发》是借七件事来启发太子,使太子病愈;《七启》《七命》是借七件事来启发隐士,使隐士抛弃隐居生活。《晋问》不同,问晋地有什么好处,可以福国利民,意义更为深远。二是《七发》等讲的启发,理由不够充分,如所举六事都不能使吴太子振作起来,听了要言妙道,却“霍然病已”,要言妙道讲的是什么,没有内容,只有空话,这就缺乏说服力。再就讲了七事,说其中有的事物使太子听了有起色,为什么也不清楚,因此这七事的有进层,也比较空,缺乏说服力。《晋问》不同,吴子的问话是在逼进的,如第一事讲表里山河,吴子认为光有山河险固不可靠;第二事讲甲坚刃利,吴子认为徒有坚甲利刃也不可靠。下面讲名马、木材、河鱼、盐宝,讲到可以利民,是进一步了。吴子还不满意,提出“为民利”。于是讲到晋文公的德教,就更进一步了。但吴子认为霸者之教还不够。于是讲到尧的德教,即王者的德教,可以推广到天下,就更进一步。这样层层深入,又是新的写法。再像以前的一问一答,总是甲问乙答,《晋问》不同,像第六段讲晋之盐宝,可以利民,吴子认为“未为民利”。接下先生问“愿问民利”。即在甲问乙答外,又加入乙问甲答,这又是一种新变。因此从命意到内容到形式,《晋问》都有创新,是创造的成功之作,从这里看到新变的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