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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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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屍勞

華佗中藏經 曰:傳屍者,非謂一門相染而成也。人之血氣衰弱,臟腑虛羸,中於鬼氣,因感其邪,遂成其病。其候咳嗽不止,或胸膈脹悶,或肢體疼痛,或肌膚消瘦,或飲食不入,或吐利不定,或吐膿血,或嗜水漿,或好歌詠,或愛悲愁,或顛風發渴,或便溺艱難,或因酒食而遇,或因風雨而來,或問病弔喪而得,或朝走暮遊而得,或因氣聚,或因血行,或露臥于田野,或偶會於園林,鍾此病死之氣,染而為疾,故曰傳屍也。

醫說 云:傳屍勞者,蓋緣屍注及挾邪精鬼氣而成者也。經曰:人有三虛,逢年之衰,遇月之空,失時之和。乍感生死之氣,或犯鬼物之精,大概使人淋漓,沉沉默默的不知其所苦,而無處不惡,積月累年,漸就頓滯。既死之後,又復傳注他人者是也。茲又須用通神明、去惡氣諸藥以治之。經曰:草木鹹得其性,鬼神無所遁情,刳麝剸犀,驅曳邪惡,飛丹煉石,引納清和,疑其為此疾而設。又曰:飛屍者,遊走皮膚,穿臟腑,每發刺痛,變作無常。遁屍者,附骨入肉,攻鑿血脈,每發不可得近,見屍聞喪,哀哭便發。風屍者,淫濯四肢,不知痛之所在,每發昏沉,得風雪便作。沉屍者,纏骨結臟,衝心脅,每發絞切,遇寒冷便作。注屍者,舉身沉重,精神錯雜,常覺昏廢,每節氣致變輒成大惡。皆宜用忍冬葉數斛,煮取濃汁,稠煎,服之如雞子大一枚,日三。太乙神精丹、蘇和香丸,治此病第一。

直指方 云:瘵蟲食人骨髓,血枯精竭,不救者多。人能平時愛護元氣,保養精血,瘵不可得而傳。惟夫縱欲多淫,精血內耗,邪氣外乘,是不特男子有傷,婦人亦不免矣。然而氣虛腹餒,最不可入勞瘵之門。吊死問喪,衣服器用中,皆能乘虛而染觸。間有婦人入其房,睹其人,病者思之,勞氣隨人,染患日久,莫不化而為蟲。治療之法,大抵以保養精血為上,去蟲次之。安息蘇合阿魏麝犀、丹砂雄黃,固皆驅伐惡氣之藥,亦須以天靈蓋行乎其間。蓋屍疰者,鬼氣也,伏而未起,故令淹纏,得枯骸枕骨治之,鬼氣飛越,不復附人,於是乎瘥。外此則虎牙骨、鯉魚頭,皆食人之類也,其亦枕骨之亞乎。要之發用以前,當以川芎、當歸,先立乎根本之地,先用芎歸血餘散,吞北斗符,次用龜甲生犀散取蟲。

蘇遊論 曰:傳屍之候,先從腎起。初受之兩脛痠疼,腰背拘急,行立腳弱,飲食減少,兩耳颼颼真似風聲,夜臥遺泄,陰汗痿弱。腎既受訖,次傳於心,心初受氣,夜臥心驚,或多恐悸,心懸懸,氣吸吸欲盡,夢見先亡,有時盜汗,飲食無味,口內生瘡,心氣煩熱,惟欲眠臥,朝輕夕重,兩頰口唇悉皆紋赤,如傅胭脂,有時手足五心煩熱。心受已,次傳於肺,肺初受氣,咳嗽上氣,喘臥益甚,鼻口乾燥,不聞香臭,如或忽聞,惟覺朽腐氣,有時噁心欲吐,肌膚枯燥,時或疼痛,或似蟲行,干皮細起,狀如麩片。肺既受已,次傳於肝,肝初受氣,兩目胱胱,面無血色,常欲顰眉,視不能遠,目常乾澀,又時赤痛,或復睛黃,常欲閤眼,及時睡臥不著。肝既受已,次傳於脾,脾初受氣,兩脅虛脹,食不消化,又時瀉利,水穀生蟲,有時肚痛,腹脹雷鳴,唇口焦乾,或生瘡腫,毛髮乾聳,無有光潤,或時上氣,抬肩喘息,利赤黑汗,見此怔者,乃不治也。夫骨蒸,殗殜,伏連,屍疰,勞疰,蟲疰,毒疰,熱疰,冷疰,食疰,鬼疰,盡皆曰傳屍。以疰者,注也,病自上注也,其變有二十二種,或三十六種,或九十九種。大略令人寒熱盜汗,夢與鬼交,遺精白濁,發乾而聳,或腹內有塊,或腦後兩邊有小結,復連數個,或聚或散,沉沉默默,咳嗽痰涎,或咯膿血,如肺痿肺癱狀,或腹下利,羸瘦困乏,不自勝持,積月累年,以至於死,死復傳注親屬,乃至滅門者是也。更有飛屍、遁屍、寒屍、喪屍與屍疰,謂之五屍,及大小附著等證,乃挾諸鬼邪而害人,其證多端,傳變推遷,難以推測。故自古及今,愈此病者,十不一得。所謂貍骨獺肝,天靈蓋,銅鎖鼻,徒有其說,未嘗取效,惟膏肓俞、四花穴,若及早灸之,可否幾半,晚亦不濟矣。

本事方 云:葛稚川言鬼疰者,是五屍之一疰。又按:諸鬼邪為害,其變動乃有三十六種,至九十九種。大略使人淋漓,沉沉默默的不知其所苦,而無處不惡,累年積月,漸就頓滯,以至於死,傳於傍人,乃至滅門。覺知是候者,急治獺肝一具,陰乾取末,水服方寸匕,日三服,效。未知再服,此方神良。天慶觀一法師,行考校極精嚴,時一婦人投狀,述患人有所附,須臾乃附語云:非我所禍,別是一鬼,亦自病人命衰為祟耳。今已成形,在患人肺中為蟲,食其肺系,故令吐血聲嘶。師掠之曰:此蟲還有畏忌否,久而無語,再掠之,良久云:唯畏獺爪屑為末,以酒服之,則去矣。患家如其言,得愈。此予所目見也,究其患亦相似。獺爪者,獺肝之類歟。

虞氏 曰:勞瘵二十四種,或三十六種,名雖不同,證亦少異。大抵不過咳嗽發熱,咯血吐痰等證耳。至於侍奉親密之人,或同氣連枝之屬,薰陶日久,受其惡氣,多遭傳染,名曰傳屍,又曰喪屍,曰飛屍,曰遁屍,曰殗殜,曰屍注,曰鬼注。蓋表其傳注,酷虐莫能測之名也。雖然未有不由氣體虛弱,勞傷心腎而得之者,初起於一人不謹,而後傳注數十百人,甚而至於滅族滅門者有之。然此病最為可惡,其熱毒鬱積之久,則生異物惡蟲,食人臟腑精華,變生諸般奇狀,誠可驚駭。是以勞傷於肝膽者,則為毛蟲,如刺蝟瓦蛆之屬,食人筋膜。勞傷於心與小腸者,則為羽蟲,如燈蛾蚊蟲禽鳥之形,食人血脈。勞傷於脾胃者,則為裸蟲,如嬰孩蚯蚓之類,食人肌肉。勞傷於肺與大腸者,則為介蟲,如龜鱉蝦蟹之狀,食人膚膏。勞傷於腎與膀胱者,則為鱗蟲,如魚龍䗀蛤𧋎屬之形,食人骨髓;或挾相火之勢,亦如羽蟲之酷者,鴟梟之類,為狀不一,不可勝紀。凡人覺有此證,便宜早治,緩則不及事矣。治之之法,一則殺其蟲,以絕其根本;一則補其虛,以復其真元。分經用藥,各有條理,務如庖丁解牛,動中肯綮,無有不愈者也。若待病勢已劇,元氣已脫,雖依古方取蟲滋補,患者不能一生,但可絕後人之傳注耳。

王啟玄 曰:傳屍蠱瘵之證,父子兄弟,互相傳染,甚者絕戶。此乃祖父冤債,或風水所繫,雖有符文法水下蟲之法,然蟲去人亡,亦未為全美。若能平素保養,則自愈矣。

李氏 曰:傳屍勞蟲一十八種,自上注下,病與前人相似,故又曰注。化精血歸於元陽之內,變幻種類最多。古謂第一代蟲如嬰兒,或如鬼,或如蝦蟆,遇丙丁日食起,醉歸心俞。第二代蟲如亂髮,或如守宮,或如蜈蚣,或如蝦蟹,遇庚辛日食起,醉歸肺俞。第三代蟲如蚊如蟻,或如蜣螂,或如刺蝟,遇庚辛日食起,醉歸厥陰。第四代蟲如亂絲,或如豬肝,或如蚯蚓,如蛇虺,遇戊己日食起,醉歸脾俞。第五代蟲如鱉龜,或有頭無足,或有足無頭,或如鼠,或如精血,遇甲乙日食起,醉歸肝俞。第六代蟲如馬尾,有兩條,一雌一雄,或如鱉,有頭足尾,或如爛面,或長或短,遇醜亥日食起,醉歸腎俞。周而復始。凡取癆蟲,依五臟方選用,必俟其大醉日,方可取之,取後隨補各臟,只用追病丹以斷其根。又有輕者,只用鰻鱺魚煮食,或紫河車丹,陽虛者金液丹最妙。取癆蟲法,先令病家用皮紙糊一密室,不留些子罅隙,擇一老成人過遞,以安息香水灑其過遞之人身,以雄黃雌黃塗耳目口鼻上,安排鐵鉗一把,布巾一幅,用香油二斤,以鍋盛頓,微煎令沸,仍用高桶一個,以石灰在桶內,生布巾蓋桶口,俟月初蟲頭向上,卻服取蟲藥,五更初一服,五更三點時一服。服藥後,腹如疼痛如刀斧劈,不妨,至巳時必須下蟲,或取下臭穢,或膠漆,或吐瀉膿血,癥塊,皆於灰桶中。其蟲或從汗出,紫蠶苗狀,或從耳鼻口中出,或小便中出,異般形狀不一,或青黑,或黃紅,大者急用鉗取入油中煎,當日將油紙里蟲入瓦罐內,石灰填實,埋於深山遠僻之地,免再染人。其患人衣被床蓆,並皆棄去焚燒。醫人分付藥後,亦須遠避。其取下蟲白色者,食人臟腑脂膏,可三十日服藥補之。蟲色黃赤者,食人血肉,可六十日服藥補之。蟲色紫黑者,食人精髓,病傳至腎,可謂極矣,冀其萬一,或為子孫除害則可。又蟲頭白者亦難治,此危氏說也。丹溪謂不必深疑。癆蟲須分五臟,嘗居肺間,正所謂膏之上,肓之下,針之不到,藥之不行,只宜早灸膏肓四花為佳。若食肺系,則咯血,吐痰聲嘶,思食無厭,病患至此,未易治療。蟲亦氣血凝滯,痰與瘀血化成,但平補氣血為主,加以烏梅、青蒿、硃砂之類,而蟲自亡矣。紫河車丹、紫河車丸、青蒿膏、蛤蚧散、天靈蓋散選用。傳屍之說,不必深疑。歷觀勞瘵,皆因酒色財氣,損傷心血,以致虛火妄動。醫者不分陰陽用藥,病家不思疾由自取,往往歸咎前人積惡,甚則疑及房室器皿墳墓,且冤業飛屍遞相傳注。古人亦云:勞瘵三十六種,惟陰德可以斷之,不幸患此疾者,或入山林,或居靜室,清心靜坐,常焚香叩齒,專意保養,節食戒欲,庶乎病可斷根。若不遵此禁忌,服藥不效。

丹溪 云:傳屍一蟲,不可云無。傳屍勞瘵,寒熱交攻,久嗽咯血,日久羸瘦,先以三拗湯,次以清心蓮子飲,白蠟塵大殺勞蟲,可入丸散藥中用。

龔氏 曰:傳屍勞瘵之證,乃臟中有蟲咬心肺者,名曰瘵,此是傳屍疰骨勞。疰者,注也。自上注下,骨肉相傳,乃自滅門者有之矣。

(蔭按:)傳屍蟲乃血氣虛弱,臟腑羸瘦,以致飲食痰血之類,停滯不能運化,兼之熱氣熏蒸,因而變生諸蟲。如腐草為螢,積水生蛙,何嘗有種類相傳也。至於既病之後,因而傳染他人,理亦有之。

玉堂宗旨 論傳屍勞云:傳屍勞瘵者,蓋由酒色過度,飲食不節,其心不正,憂思郁然,業緣所致。初覺之時,精神恍惚,五心煩躁,氣候不調,心虛夜汗。如此十日,頓成肌瘦面黃。其病皆從心受,正氣與毒氣並行臟腑,二氣相攻,種毒五臟,致使血氣凝結,變成蟲狀,遇陽日長雄,陰日長雌,遂成勞蟲。其蟲有九,而六蟲傳六代,三蟲不傳,乃蝟蟲、蛔蟲、寸白蟲也。其六蟲一旬之中,遍行四穴,周而復始,遇木氣而生。立春後一日方食,後三日一食,五日一退,退即還穴醉睡,一醉五日。一蟲在身佔十二穴,六蟲共佔七十二穴。一月之中,上十日蟲頭向上,從心至頭遊四穴;中十日蟲頭向內,從心至臍遊四穴;下十日蟲頭向下,從臍至足遊四穴。其蟲先食臟腑脂膏,故蟲色白,令患人皮聚毛脫。七十日後食血肉,故蟲色黃赤,令患人肌體消瘦,飲食不滋膚,筋緩不能收。一百二十日外食血肉盡,故蟲色紫。卻傳腎中,即食精髓,故蟲色黑,令患人骨痿不能起坐。其蟲積久生毛,其毛色鍾五臟五行之氣,故毛色花雜,傳至三人,即能自飛,其狀如禽,品類亦多。人遭此蟲傳染者,五內崩損,良可哀哉。又云:蟲頭赤者,食肉可治,蟲頭口白者,食髓難治。蟲性靈通,臨病深加精審,取蟲之後,不服補藥,徒費醫治。所有取蟲符藥,待蟲醉日為之。又經云:六十日者,十治七八。八十日者,十治三四。過此已往,不復生矣,但為後世子孫除害耳。取蟲藥方符錄,及六代補勞藥方,次第詳著於後。

上清紫庭追勞方 云:三尸九蟲之為害,治者不可不知其詳。九蟲之內,三蟲不傳,蝟、蛔、寸白也。其六蟲者,或臟種毒而生,或親屬習染而傳。疾之初,覺精神恍惚,氣候不調,切在戒忌酒色,調節飲食。如或不然,五心煩熱,寢汗忪悸。如此十日,頓成羸瘦,面黃光潤,此其證也。大抵六蟲一旬之中,遍行四穴,周而復始。病經遇木氣而生,立春後一日方食起,三日一食,五日一退,方其作苦,百節皆痛,蟲之食也。退即還穴醉睡,一醉五日,其病乍靜。其退醉之日,乃可投符用藥,不然,蟲熟於符藥之後,不能治也。一蟲在身中佔十二穴,六蟲共佔七十二穴。一月之中,上十日蟲頭向上,從心至頭遊四穴;中十日蟲頭向內,從心至臍遊四穴;下十日蟲頭向下,從臍至足遊四穴。陽日長雄,陰日長雌。其食先臟腑脂膏,故其色白。五臟六腑一經食損,即皮聚毛脫,婦人即月信不行,血脈皆損,不能榮五臟六腑也。七十日後食人血肉盡,故其蟲黃赤,損於肌肉,故變瘦劣,飲食不為肌膚,筋緩不能收持。一百二十日外血肉食盡,故其蟲紫。即食精髓傳於腎中,食精故其蟲色黑,食髓即骨痿不能起於床。諸蟲久即生毛,毛色雜花,鍾孕五臟五行之氣,傳之三人,即自能飛,其狀如禽,亦多品類。傳入腎經,不可救治。利藥下蟲後,其蟲色白,可三十日服補藥。其蟲黃赤,可六十日服補藥。其蟲紫黑,此病已極,可百二十日服補藥。又云:蟲頭赤者,食患人肉可治。頭口白者,食患人髓,其病難治,只宜斷後。故經曰:六十日者十得七八,八十日內治者,十得三四,過此以往,未知生全,但可為子孫除害耳。

第一代勞蟲(此為初勞病,謂初受其疾,不測病源,酒食加餐,漸覺羸瘦,治療蹉跎,乃成重病。醫人不詳其故,誤藥多死。)

此蟲形如嬰兒背上長毛三寸,在人身中。

此蟲形如鬼狀,變動在人臟腑中。

此蟲形如蝦蟆,變動在人臟腑中。

以上諸蟲,在人身中縈著之後,或大或小,令人夢寐顛倒,魂魄飛揚,精神離散,飲食少減,形容漸羸,四肢痠疼,百節勞倦,憎寒壯熱,背膊拘急,頭腦痛疼,口苦舌乾,面無顏色,鼻流清涕,虛汗常多,行步艱辛,眼睛時痛。其蟲遇丙丁日食起,醉歸心俞穴中。四穴輪轉,周而復始,俟蟲大醉,方可醫灸。取出蟲後,用藥補心,用後守靈散。

第二代勞蟲(此為覺勞病,謂傳受此病,已覺病者,患人乃自知,夜夢不詳,與亡人為伴侶,醒後全無情思,昏沉似醉,神識不安,所食味輒成患害,或氣痰發動,風毒所加,四體不和,心胸滿悶,日漸羸瘦,骨節乾枯,或嘔酸水,或是醋心,唇焦口苦,鼻寒胸痛,背膊痠疼,虛汗常出,腰膝刺痛。如此疾狀,須早醫治,過時難療,致傷性命。)

此蟲形如亂絲,長三寸許,在人臟腑中。

此蟲形如蜈蚣,或似守宮,在人臟腑中。

此蟲形如蝦蟹,在人臟腑中。

以上諸蟲,在人身中,令人氣喘,唇口多幹,咳嗽憎寒,心煩壅滿,毛髮焦落,氣脹吞酸,津液漸衰,次多虛渴,鼻流清水,四肢將虛,臉赤面黃,皮膚枯瘦,腰膝無力,背脊痠疼,吐血唾膿,語言不利,鼻塞頭痛,胸膈多痰,重者心悶,吐血,僵仆在地,不能自知。其蟲庚辛日食起,醉歸肺俞穴中,四穴輪轉,周而復始。候蟲大醉,方可治醫,取出蟲後,即當補肺,用後虛成散。

第三代勞蟲(此為傳屍勞病,謂傳受病人自尋得知之,日漸消瘦,頓改容顏,日日悽惶,夜夜憂死,不遇良醫,就死伊邇。)

此蟲形如蚊蟻,俱遊在臟腑中。

此蟲形如蜣螂,大如碎血片,在人臟中。

此蟲形如刺蝟,在人腹中。

以上諸蟲,在人身中,令人三焦多昏,日常思睡,嘔吐苦汁,或吐清水,或甜或苦,黏涎嘗壅,腹脹虛鳴,臥後多驚,口鼻生瘡,唇黑麵青,日漸消瘦,精神恍惚,魂魄飛揚,飲食不消,氣咽聲干,目多昏淚。其蟲遇庚寅日食起,醉歸厥陰穴中,四穴輪轉,周而復始。俟蟲大醉方可治之,取出蟲後即當補氣,用後氣復散。

第四代勞蟲

此蟲形如亂絲,在人腹臟之中。

此蟲形如豬肝,在人腹內。

此蟲形如蛇虺,在人五臟之中。

以上諸蟲,在人身中,令人臟腑虛鳴,嘔逆傷中,痃癖氣塊,憎寒壯熱,肚大筋生,腰背疼痛,瀉利無時,行履困重,四肢焦悴,上氣喘急,口苦舌乾,飲食及水過多,喜食酸鹹之物。其蟲遇戊己日食起,醉歸脾俞穴中,四穴輪轉,周而復始。俟蟲大醉,方可治取,取出蟲後即當補脾,用後魂停散。

第五代勞蟲

此蟲形如鼠,似小瓶,渾無表裡背面。

此蟲形如鬼,有頭無足,有足無頭。

此蟲變動,形如血片,在於陽宮。

以上諸蟲,入肝經而歸腎,得血而變更也,令人多怒,氣逆,筋骨拳攣,四肢解散,唇黑麵青,憎寒壯熱,腰背疼痛,起坐無力,頭如斧斫,眼睛時痛,翳膜多淚,背膊刺痛,力乏虛羸,手足乾枯,臥著床枕,不能起止,有似中風,肢體頑麻,腹內多痛,眼見黑花,忽然倒地,不省人事,夢寐不祥,覺來遍體虛汗,或有面色紅潤如平時者,或有通靈而言未來事者。其蟲遇癸未日食起,醉歸肝俞穴中,四穴輪轉,周而復始。俟蟲大醉,方可治之,取出蟲後即當補肝,用後金明散。

第六代勞蟲(此代蟲有彼足全者,千里傳疰,所謂飛屍,不以常法治也。)

此蟲形如馬尾,有兩條,一雄一雌。

此蟲形如龜鱉,在人五臟中。

此蟲形如爛面,或長或短,或如飛禽。

以上諸蟲,入於腎臟,透連脊骨,令人思食百味,身體尪羸,腰膝無力,髓寒骨熱,四體乾枯,眼見火生,或多黑暗,耳內虛鳴,陰汗燥癢,冷汗如油,夢多鬼交,小便黃赤,醒後昏沉,臍下結硬,或奔心胸,看物如豔,心腹悶亂,骨節疼痛,食物進退,有時喘嗽。其蟲遇癸亥日食起,醉歸腎俞穴中,四穴輪轉,周而復始。俟蟲大醉,方可治之,取出蟲後即當補腎,用後育嬰散。

驗勞蟲法

華佗方

傳屍勞肌瘦面黃嘔吐,咳嗽不定,先燒安息香,令煙盡,吸之不嗽,非傳屍也。若煙入口,咳而不能禁止,乃傳屍也,宜用明月丹。

紫庭方 治傳屍伏屍,皆有蟲,須用乳香薰病人之手,乃仰手掌,以帛覆其上,熏良久,手背上出毛長寸許,白而黃者可治,紅者稍難,青黑者即死,最驗。若熏之良久無毛者,即非此證,乃屬勞瘵虛損,即用前參耆溫補之藥。

取勞蟲方

天靈明月丹 治傳屍勞。吸安息香不嗽者,不可用此藥。

雄黃 木香(各半兩) 天靈蓋(炙,一兩) 兔糞(二兩) 鱉甲(酥炙,一分) 輕粉(一分)

上為末,用法酒一大升,大黃末半兩熬膏,入前藥為丸如彈子大,硃砂為衣。五更初服,勿令人知,以童子小便和酒化一丸,如人行二十里許,必吐出蟲,狀如燈心而細長及寸,或如爛李,又蝦蟆狀各不同。未效,次日再服,以應為度。

經驗天靈蓋散 治勞瘵取蟲。

天靈蓋(二指大,用白檀香煎湯洗,酥炙黃色) 檳榔(五個,為末) 阿魏(二分,另研) 麝香(三分,另研) 辰砂(一分,另研) 甘遂(二分,為末,一云不用此味) 安息香(三分,研)

上為細末研勻,每服三錢,用薤白、蔥白十四莖,青蒿二握,甘草五寸許,桃枝、柳枝、桑白皮、石榴根各七寸,以童便四大碗,擇淨潔處於銀石器內,文武火煎至一碗,濾去柤,分作三盞,將前藥末調下,五更初服一盞,如覺欲吐,以白梅肉噙止之。五更盡,覺臟腑鳴,追下蟲及惡物、黃水。若一服未下,如人行五七里,又進一服,至天明,又進一服。如瀉不止,用龍骨、黃連等分為末,熟水調下五錢,次食白梅粥補之。此藥男病女煎,女病男煎,合藥煎藥,俱勿令患者知之,恐蟲聞其氣,卒難取下。亦不許孝子、僧人、雞犬見之。

局方蘇合香丸 療傳屍骨蒸,殗殜肺痿,疰忤鬼氣,卒心痛,霍亂吐利,時氣鬼魅,瘴瘧,赤白暴痢,厥血目閉,痃癖疔腫,驚癇,鬼忤中人,小兒吐乳,大人狐貍等證。

硃砂(研水飛) 烏犀(鎊屑) 安息香(為末) 香附子(去皮) 青木香 白朮 沉香(各二兩) 蘇合香油(入安息膏) 熏陸香(另研) 龍腦(另研) 麝香(各一兩) 白檀(切) 訶黎勒(煨,取皮) 蓽撥(各三兩) 無灰酒(一升,熬膏,一方同安息香熬膏)

上為細末,入研藥勻,用安息香膏並煉白蜜和劑,每服旋丸桐子大,早取井花水溫冷任意化服四丸,老人小兒可服一丸,溫酒化服,空心服之。用蠟紙裹一丸如彈子大,緋絹袋當心帶之,一切邪神不敢近。

將軍丸 治傳屍勞瘵。此藥乃異人傳授,累經累驗。

錦文大黃(九蒸九曝,焙) 管仲 牙皂(去皮,醋炙) 桃仁(去皮尖) 檳榔 雷丸 鱉甲(醋炙黃,各一兩) 蕪荑(半兩) 麝香(一錢,研)

上為末,先將蒿葉二兩,東邊桃、柳、李、桑葉各七片,水一碗煎七分,去柤,入蜜一大盞,再熬至成膏,入前藥末及麝香、安息香,搗丸如桐子大,每服三十丸,食前棗湯下。

神人阿魏散 治骨蒸傳屍等,寒熱羸勞,困倦喘嗽等證。不問男婦,服之其效如神。

阿魏(三錢) 青蒿(一握,研) 東北方桃枝(一握,細切) 甘草(如病人中指許大,男左女右,細銼)

一方有蔥白三寸,名青蒿飲。

上以童便二升半,隔夜浸藥,明旦煎取一大升,空心溫服,分為三服,每次調入檳榔末三分,如人行十里許,再進一服,男病女煎,女病男煎。合藥時,忌孝子、孕婦、病人及腥穢雞犬等物,服後忌油膩、濕面、生冷硬物。服至一二劑,即吐出蟲子,或瀉出,更不須服余藥。若未吐利,即當盡服。病在上則吐,在下則利,皆出蟲如馬尾人發即愈。服藥覺五臟虛弱,魂魄不安,即以後白茯苓湯補之。

秘方鬼哭飲子 專取傳屍勞蟲。

天靈蓋(酥炙黃色) 鱉甲(醋炙黃色) 柴胡(去蘆,各二錢半) 木香(一錢二分) 鼓心(醋炙黃) 青蒿(半握) 阿魏(一錢) 桃仁(十一枚,另研,去皮) 安息香(一錢) 貫仲(二錢半) 甘草(一錢,生用)

上十一味,細切,杵為粗末,先以童子小便二升,隔夜浸露星月下,至四更時,煎至八分,去柤,分作三服,每服調後蜈蚣散一錢,五更初溫服,即穩臥至三點時,又進一服,至日出時,覺腹中欲利,如未利,又進一服,已利勿服。

蜈蚣散

赤腳蜈蚣(以竹簫盛薑汁浸,焙乾,一條) 烏雞糞(二錢半,先將雞於五日前以火麻子煨後,取糞) 檳榔(二錢半) 辰砂(一錢二分半) 麝香(一錢,另研)

上以五味,研為細末,和勻,入前煎藥內服。凡合藥,宜六甲建除日,忌婦人孝服、雞犬見之,亦不可令患者知。如利下惡物兼蟲,以盆盛之,急用火燒殺之。其病人所穿衣服及薦褥盡易燒之,食蔥粥將息,以復元氣。

百一選方 取傳屍勞蟲。

天靈蓋(十字解者,酥炙為末,三錢) 安息香(半兩) 虎糞內骨(人骨為上,獸次之,醋炙半兩) 鱉甲(極大者酥炙,一兩) 桃仁(去皮尖,二錢半) 麝香(一錢,另研) 檳榔(二錢半,研為末) 青蒿梢(六兩) 豉(三百粒) 蔥根(二十一根,打破) 楓葉(二十一片,如無亦得) 東引桃柳枝(筋大者各七條,各長七寸) 童便(半升)

上先將青蒿、桃、柳枝、楓葉、蔥根用水二官升,煎半乾,去柤,入天靈蓋、虎糞骨、鱉甲、安息香、童便同煎取汁,去柤,約有四五合,將檳榔、麝香研勻調作一服,早晨空腹服,以被蓋出汗。恐汗內有細蟲,以帛子拭之,投火中,須臾必下。如有蟲以大火焚之,棄流水中。所用藥勿令病者知之。半月後,氣血復完,再進一服,依前法三次,無蟲乃止,以美飲食調理,其病自愈。此藥如病者未亟,可以取安,如已亟,俟其垂死,則令下次已傳染者服之。先病雖不可救,後來斷不傳染,此道人傳李應方也。道人云:此藥以天靈蓋、虎糞內骨為主,切須仔細尋覓。服藥前一日,須盛享城隍,求為陰助。應曰:既求於神,何必用藥。道人曰:不然。即揖別西去,應以事頗異,敬如其言,治藥既成,設五神位,各具飲饌十品,如待貴客,以享城隍,又別列酒食以犒陰兵,乃於其家設使者一位於病榻之前,服藥食頃臟腑大下,得蟲七枚,色如紅襖,肉而腹白,長約一寸,闊七分,前銳後方,腹下近前有口,身之四周有足,若魚骨,細如針尖而曲已死,試取火焚之,以鐵火箸扎刺不能入,病勢頓減。後又服一劑,得小蟲四枚,自此遂安。或云:此方必有阿魏一錢。

五勞麝香散 治男子婦人傳屍,骨蒸發熱,五勞七傷等證。

天靈蓋 麝香(各二錢半) 阿魏(一錢,另研) 柴胡(一兩) 犀角屑(半兩) 甘草(三寸) 東引桃枝 東引柳枝 東引榴枝 青蒿(各一握) 薤白 蔥白(各七寸)

上細切,杵為粗末,用童便二升半,浸藥一宿,明日早煎至一升半,去柤分作三服,每服入檳榔細末三錢,溫服五更,初進一服,約人行五十里。若噁心兀兀欲吐,嚼白梅止之,三服後瀉出惡物異蟲,或身如蟻行,不可名狀,後用蔥粥止之。忌風一月及忌食油膩濕面鹹酸,並牛羊雞豬犬肉魚腥。年遠重病不過二服全安。修合此藥時,男病女煎,女病男煎,忌貓犬雞鵝鴨驢馬僧尼孕婦孝子見之。凡取蟲後,須以後大補茯苓散補之。

取屍蟲神仙秘方

青桑枝 柳枝 梅枝 桃枝 石榴枝(各七莖,俱長七寸,皆取東引者) 青蒿(一握) 蔥白(七莖) 阿魏(一錢,另研) 安息香(一錢,去石另研)

上除阿魏、安息香二味外,余藥用童便一升半煮去一半,去柤,將阿魏、安息香末入內,再煎十數沸,分作二服。調辰硃砂末、檳榔末各五分,麝香少許另研。

上三味,亦分作二服,入前湯內,五更初進一服,三點時又進一服,至已午時必取下蟲。其嘴紅者可治,青黑者不治,但可絕後人之傳注耳。取蟲後,進軟粥湯和將息,忌食生冷毒物,仍服紙丸子法。凡合此藥,不可令患者先知氣味,亦不令貓犬孕婦孝子僧尼等不祥人見之。

芎歸血餘散 取屍蟲。

室女頂上生髮(一小團,井水洗去油膩法,醋浸一宿,日中曬乾,紙燃火燒存性) 真川芎(半兩) 當歸(三錢) 木香 桃仁(水浸去皮,焙,各二錢) 安息香 雄黃(各一錢) 全蠍(二枚) 江上大鯉魚頭(生截斷一枚,醋炙酥)

上為末,分作四服,每服井水一大碗,淨室中煎七分,入紅硬真降香末半錢,燒北斗符入藥,月初五更空心向北,目天咒曰:瘵神瘵神,害我生人,吾奉帝敕,服藥保身,急急如律令。咒五遍,面北服藥畢,南面吸生氣入口腹中,燒降香置床底下,午時又如前服藥。

鱉甲生犀散 治瘵疾,殺瘵蟲,取出惡物。

天靈蓋(一具。男者色不赤可用,女者色赤勿用。以檀香煎湯候冷洗,咒曰:雷公雷靈,雷公聖達,傳屍即須應,急急如律令。咒七遍訖,次用酥炙黃色) 生鱉甲(一枚,去裙,酥炙黃) 虎長牙(二枚,酥炙,如無則用牙關骨半兩) 安息香 桃仁(水浸去皮,焙) 檳榔(雞心者,各半兩) 生犀角 木香 甘遂 降真香 乾漆(杵碎炒,煙略盡,存性) 阿魏(酒浸,研,各三錢) 雷丸(二錢) 穿山甲(取四趾,醋炙焦) 全蠍(三個) 蚯蚓(十條,生研和藥)

上件為末,每服半兩,先用豉心四十九粒,東向桃、李、桑、梅小梢各二莖,長七寸,生藍青七葉,青蒿一小握,蔥白連根洗五莖,石臼內同杵,用井水一碗半煎取一盞,入童子尿一盞,納藥末煎取七分,入麝一字,月初旬五更空心溫服,即以被覆汗。恐汗中有細蟲,軟帛拭之,即焚其帛,少時必瀉蟲以淨桶,急鉗取出,付烈火焚之,並收入磁器中瓦片,雄黃蓋之,泥和灰扎,埋深山絕人行處。

犀角紫河車丸 治傳屍勞,三月必平復。其餘勞證,只消數服,神效。

紫河車(一具,用米泔浸一宿,洗淨焙乾) 鱉甲(酥炙) 桔梗(去蘆) 胡黃連 大黃 敗鼓皮心(醋炙) 芍藥 貝母(去心) 龍膽草 黃藥子 知母(各二錢半) 芒硝 犀角(鎊) 蓬朮(各一錢半) 硃砂(研,二錢)

上為細末,煉蜜丸如桐子大,硃砂為衣,每服二十丸,空心食前溫酒服。如膈熱,食後服,重病不過一料。一方無芍藥、黃藥子二味,有甘草二錢,苦參、黃柏、人中白各二錢半,或名禁方無比丸,或名調鼎方。

紫河車丹 治飛屍鬼疰,虛勞羸瘦,喘嗽痰氣等證。

紫河車(取首胎男子者一具,以皂角水洗淨,次放鋼銚子內,以米醋渫洗,控干,用小篾籠盛之,周圍以紙密糊,不令泄氣,以烈火焙乾,入後藥。) 人參(一兩半) 白朮(炒) 白茯苓 茯神(去木) 當歸 熟地黃(各一兩) 木香(半兩) 乳香 沒藥(各四錢,另研) 硃砂(二錢,另研) 麝香(二分)

上為細末,和勻,酒糊為丸如梧桐子大,每服五十丸,煎人參湯送下,空心服,日午再服。或煉蜜丸亦可。

貫眾丸 去三尸九蟲。

貫眾(五分,殺伏屍蟲) 乾漆(二分,略炒) 厚朴(三分,殺肺) 白葫蘆(三分,殺屍蟲) 殭蠶(四分,殺膈蟲) 雷丸(六分,殺赤蟲) 雄黃(三分,殺蟲) 狼牙子(四分,殺胃蟲)

上件焙乾,炒令黃色,研為細末,煉蜜為丸如桐子大,新汲水下五丸,三服後,漸加至十丸。服之二十日百病皆愈,三尸九蟲盡滅,更無傳注之患耳。

追蟲丹 治瘵病咳血,吐痰,思食無厭者,宜用。

使君子肉(二兩) 乾漆(焙,一兩) 貫眾(五錢) 雄黃(一錢) 硫黃 信石(各三分)

上為末,分作六服,候每早思食之時,思肉則用肉,思雞則用雞,煮熟切碎,入小茴末三分拌和,先食肉少許,後以煮肉汁入藥末調勻服之隨睡。即蟲被毒,或利,或吐出蟲。用藥之時,勿令病者知之。

二十四味蓮心散 治傳屍勞,寒熱交攻,久嗽咯血,日益羸瘦。先以三拗湯,次以蓮心散。

當歸 黃耆 甘草(炙) 鱉甲(醋炙) 前胡 柴胡 獨活 羌活 防風 防己 茯苓 阿膠(炒成珠) 半夏 黃芩 陳皮 官桂 赤芍藥 杏仁(另研) 麻黃(不去根節) 蓮肉 南星 川芎 枳殼(麩炒,各半錢) 芫花(醋炒黑色,一撮)

上細切作一服,加生薑三片,大棗一枚,水二盞,煎至一盞,去柤溫服。須待吐有異物,芫花漸減少。蓋芫花反甘草,所以殺蟲。炒之所以煅熟去寒,妙在此處。

神授散 治諸傳屍勞氣,殺蟲去毒。此方得之於河南郡王府,濟世既久,功不可述也。

川椒(二斤,擇去合口者,與梗略炒,出汗。)

上一味為細末,每服二錢,空心米湯送下。或用酒糊為丸如梧桐子大,每服二三十丸,漸加至八九十丸,空心酒下,或米湯下。凡人得傳屍勞病,氣血未甚虛損,元氣未盡脫絕者,不須多方服食,但能早用此藥,無有不愈者,真濟世之寶也。虞氏曰:予嘗治一婦人,用花椒二分,苦楝根一分,丸服,屍蟲盡從大便瀉出。

秘傳取勞蟲禁方

啄木禽一隻,用硃砂四兩,精豬肉四兩,將肉切作片子,其硃砂杵如綠豆大塊,二味拌勻,喂禽一晝夜,食肉盡為度,以鹽泥固濟,其禽在內,剛火煅一夜,來日不見太陽,取出不得打破,埋入地中二尺許,一晝夜取出,去鹽泥,銀石器內研為細末,以無灰酒拌入麝香少許,作一服調下,置患者於帳中,四下緊閉,用鐵鉗等候,其蟲必從口鼻中出,即以鉗鉗入沸油中煎殺之。如蟲出之後,便進《局方》喜禾散一服,軟粥將息。

取屍蟲符籙

遇仙灸 治瘵捷法。

取癸亥日二更後,六神皆聚時,解去下衣,直身平立,以墨點記腰上兩旁陷處,謂之腰眼穴,然後上床,合面臥,每穴灸七壯。勞蟲或吐、或瀉而出,取後用火焚之,棄於江中,以絕傳染。

取勞蟲後補虛方

茯神散 不問遠年近日取效,下蟲紅色便可治,肚下黑次之,肚下白色,是食髓也,萬不一瘥。補方服此。

白茯神(去木) 白茯苓 人參 遠志(去心) 龍骨 肉桂 甘草 陳皮(各一兩) 當歸 五味子(各一兩半) 黃耆(二兩)

上為散,分作八服,每服入棗七枚,生薑二錢,用水一升半煎至一升,趁前藥後吃,亦空心服,神效。

白茯苓湯 取蟲後補虛。

白茯苓(一錢) 人參 犀角(各五錢) 遠志 防風 龍骨(各二錢) 生地(酒炒) 麥門冬(去心,各四錢) 甘草(三分) 大棗(七枚)

上以水二大盞,煎作八分,合分三服溫服,如人行十里一服,仍避風寒。若覺未安,隔日更作一劑。

守靈散 補心臟勞極。

白茯苓 丁香 訶子(去核,各一兩) 桔梗 芍藥 羌活 甘草(炙,各二錢五分)

上為細末,每服二錢,水一盞,入銀鐶一雙,蔥白三寸,同煎至八分,溫服。

虛成散 補肺臟勞極。

枳實(去穰,麩炒) 秦艽(去蘆) 白茯苓 芍藥 麻黃(去節) 玄胡索 當歸(酒洗) 茴香(炒,各半兩) 甘草(炙,各二錢半)

上為細末,每服二錢,水一盞,銀鐶一雙,蜜五點,煎至八分,溫服。

氣復散 補三焦勞極。

甘草 白朮 茯苓 人參 當歸 生地(酒炒) 知母 五味子 麥門冬 黃耆 沉香 訶子 枳實 橘皮(各等分)

上為末,每服二錢,水一鍾半煎八分,溫服。

魂停散 補脾臟勞極。

白藥子 桔梗 人參 訶子皮 茯苓 甘草(炙) 丁香(各等分)

上為細末,每服二錢,水一盞,入蜜一匙,煎至八分,溫服。

金明散 補肝臟勞極。

人參 知母 茯苓 秦艽(去蘆) 丁香 甘草(炙) 石膏(煅,各等分)

上為細末,每服二錢,水一盞,蔥白三寸,同煎至八分,溫服。

育嬰散 補腎臟勞極。

香附子(炒,二錢半) 梅子(一枚,炮) 白蒺藜(去角,二錢半) 白茯苓(半兩) 木香 甘草(炙,各一錢)

上為細末,每服二錢,水一盞,生薑七片,蔥白三寸,同煎至七分,空心服。

以上六方治心肝脾肺腎,取出蟲後,補勞之藥也。

(蔭按:)治勞瘵、傳屍、飛屍、三尸九蟲等證,多用天靈蓋、紫河車、人骨為藥,甚哉不仁之至也。夫民吾同胞,物吾同與,除我之疾,損人之骨,縱使壽長,亦必奪算。況古人以掩暴骨為陰德,而豈能以人骨醫人病乎?又煮之、炙之、解之、研之,仁術固如此乎?且犬不食犬骨,而人食人骨可乎?況前蘇遊論曰:天靈蓋治傳屍,徒有其說,未嘗取效,惟膏肓俞、四花穴及早灸之,自可平安。方技不習灸法,不用官藥,好奇行怪,而以人骨醫人病,殘忍傷德,恐非仁人之用心也。苟有可易,定須易之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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