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书各篇为去年八月同人之讲稿。及十一月国民大会开会,政协会议中商议之宪章通过,且公布于全国矣。此书原不得为新宪法各条之注释,然新宪之精义,不外乎此。美国宪法成于费城会议,当时各州未即批准,汉密尔顿与麦迪逊等著文章,劝告各州赞同。吾之所以发起此项讲稿,为国民解释宪法之要义,亦望全国人民了然于制宪之不易,群策群力于此次宪法之共同承认与其有效施行,庶几三十余年来国人翘首以待之制宪大业,于焉确定矣乎。
中华民国三十六年三月卅一日 张君劢 又识
太平草木萌芽录
国史讲话
中古欧洲史
中华二千年史
中国通史(第八册)
中国通史(第九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