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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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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格兰农业区有几处地方虽经岁月流逝,但却原封不动,几乎丝毫未生沧桑之变,其中包括南部和西南部几个郡里幅员辽阔,牧草繁茂,荆棘丛生的丘陵、山沟和高地牧羊场。在那里,如果偶尔见到人类活动的痕迹,通常也就是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羊倌家的房子。

五十年前,在那一带丘陵上有这么一所孑然兀立的房子,如今可能依然兀立在那儿。尽管那所房子孑然独处,真正测量一下,离开郡城其实不过三英里之遥。然而这却于事无补。这三英里崎岖不平的高地,再加上一年四季接连不断下霰,下雪,下雨,多雾的坏天气,也足以令人望而却步,让随便哪个泰门[1]或尼布甲尼撒[2]与世隔绝;在天气晴和的时节,对于那些比较合群的人、诗人、哲学家、艺术家和其他一些“一心向往赏心悦目事物”的人来说,这一路能勾起他们兴致的东西就更加少得多了。

某一座土筑的营地或是古冢,某一簇树丛,至少是某一溜稀稀落落的古老树篱,通常都派上用场,依势搭盖起这些孤零零的住所。不过,此处所讲的这么一种安身之地却与此无关。这所名叫高鸦坡的房子独居一方,没遮没拦。它盖在这个地方,惟一的理由看来就是这里靠近两条小路的十字路口,这两条路在这里交叉,或许已足有五百年之久,从古至今,这所房子的四面八方一直都在大自然的威力面前暴露无遗。不过,尽管刮风时一定躲不过风吹,下雨时又准遭雨打,可是冬天在高地上所经历的各式各样天气,却不像下面低处住的人所想的那么可怕。阴冷的白霜不像在凹地里的那样伤身,黑霜也很少有那样厉害。租住这所房子的羊倌和他的家人遭受这种没遮没拦之苦,有人对他们心生怜悯,他们却说,总的说来,比起原先住在附近气候温和的山谷里溪水边上的那阵子,他们“嗓子肿痛、咳嗽痰盛”的苦楚倒还少了。

一八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那天夜晚,正是人们惯常表示这类怜悯的时刻。狂风暴雨猛打在墙上、房顶斜坡上和树篱上,就像在森拉克和克勒西[3]使用的长达一码的长箭一样。那些羊和户外养的牲畜因为没有藏身之处,只好调过屁股来迎风而立。使劲栖在干枯荆棘条上的小鸟,尾巴给风吹得翻起来,就像张开的伞。小房子山墙的顶部都湿透了,房檐下的滴水直往墙上拍打。不过要是对那位羊倌表示怜悯,那可就大错特错了。因为那位兴高采烈的乡下佬正在举行盛大的庆祝会,为他的第二个女儿施洗命名。

客人在开始下雨之前就到齐了,现在他们都汇聚在房子的正堂或者说起居室里。在这个了不起的晚上八点钟时分,朝这个房子打量上一眼就会觉得,在这种风狂雨骤的时刻,这儿可真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安乐窝。这户人家的行业,从那许多不带木把、抛得锃亮的牧羊杖钩就可一目了然。杖钩都当做摆设挂在壁炉上方,光闪闪的杖钩的弯头各式各样,从旧时家庭用的大部头《圣经》上画着的那类老式的,到近时当地羊市上最流行的时新的,应有尽有。屋子里点了六根蜡烛,烛芯比裹着它们的蜡油略小一点,都插在只有节假日、宗教节日和家宴才会使用的烛台上。这些蜡烛在屋子里的各处点着,有两根放在壁炉架上。蜡烛放在这个位置上,是有讲究的。蜡烛放在壁炉架上总是表明有聚会。

壁炉里面有根耐烧的粗大木头垫底,木头前面是着得通亮的荆棘,爆烈的声音恰似“愚昧人的笑声”[4]。

有十九个人聚在这儿。其中有五个妇人,穿着各种颜色鲜亮的长袍,一溜坐在沿墙的椅子上;怕羞的和不怕羞的姑娘们坐在窗前的凳子上;四个男的包括修篱工查雷·杰克、教堂执事伊莱加·牛、附近牛奶场主、羊倌的岳父约翰·皮切,懒洋洋地靠在长靠背椅里;一个小伙子和一个姑娘坐在墙角碗柜跟前,满脸羞红相互试探,商量着终身大事;一个年逾半百才订婚的老汉,这一处那一处心神不定地转悠着,目的是朝他未婚妻待着的地方蹭过去。大家都很愉快,因为无拘无束不受传统习俗的限制而更加高兴。相互的信赖和彼此的善意使大家心情十分舒畅,大多数人并没有任何表现和迹象希望在世上发迹,大展宏图,或者从事任何有损声誉的事情(眼下,这些通常都会破坏除社会两极以外所有人的风华和温良),因而都彬彬有礼,尊贵从容。

羊倌芬内娶了份好亲,他媳妇是相隔不太远一条山谷里那个牛奶场主的女儿,她过门时,口袋里装着五十个畿尼[5],准备应付那个未来家庭的不时之需。这位节俭的太太对于聚会的方式真是煞费苦心。大家安坐不动自有它的好处,可是安坐在椅子上或者高背长靠椅里一动不动,很容易让男士们不知不觉就纵饮起来,有时会把家里的酒喝得一干二净。举行舞会是另外一个办法,这固然可以避免上面所说开怀畅饮的缺点,可是对于佳肴美味又有相应的不利之处:活动过分胃口大开,可要给配餐间招来劫难。羊倌芬内的媳妇只好求助于那种交叉进行的计划:一会儿跳舞,一会儿聊天,一会儿唱歌这样轮流着来。这一来,哪样儿也不会热火得不可收拾。不过这个谋略只限于她自己心知肚明;羊倌本人却是毫不在乎,一心只管慷慨款待客人。

拉提琴的是那块地方上的一个男孩儿,十二岁上下的年纪[6],拉起捷格舞曲[7]和瑞乐舞曲[8]来,尽管他的手指过短,拉高音得经常移动指位,然后又缩回第一把位,弄得声音不是那么纯正,但却出奇地熟练,七点钟,小家伙就开始奏出他那尖厉的高音来了,教区执事伊莱加·牛事先考虑周到,早把他心爱的乐器蛇形管带来了,这时也用那嗡嗡的低音伴奏着。大家立即闻声起舞,于是芬内太太私下吩咐那两位演奏的人,决不要让舞曲超过一刻钟。

可是伊莱加和小男孩吹拉得非常起劲儿,把这个叮嘱早忘得一干二净。另外,跳舞的人中间还有那个十七岁的小伙儿奥利弗·贾尔斯,给他那位舞伴、芳龄三十有三的漂亮姑娘迷住了,毫不犹豫地把一枚崭新的五先令硬币塞给那两位乐师,为的是买嘱笼络他们只要还有气力就别停止,芬内太太看到客人脸上冒起热气来了,马上穿过人群去杵了杵提琴手的胳膊肘,又把手按在蛇形管的喇叭口上。可是他们俩都没理睬。她担心如果干涉过于明显,有损她这女主人和蔼可亲的声誉,也只好无可奈何地退回来坐下。于是舞曲越奏越狂热,跳舞的人也像天上的行星似地团团旋转起来,一会儿前进,一会儿后退,一会儿跳到最远点,一会儿舞到最近点[9],一直跳到屋子尽头那座走得很好的钟上那根长针转了一小时的一个圆周。

就在芬内那所乡村房舍舞乐正欢的时候,房子外面苍茫的夜色中发生了一件对这场聚会颇有影响的事情。正在芬内太太对这场舞越来越热烈关切的当口,一个人影远远地从郡城那个方向朝高鸦坡这座孤零零的小山爬上来。这个人不停歇地冒着风雨大步疾走,他走的那条有些破损的小路刚好沿着羊倌的房子旁边迂回而过。

已经快到月圆的时候了,所以尽管天上布满雨云,户外一般的东西还是看得清楚。惨淡的月光照出这个孤单的行人体格柔韧;他的步履则显出他已经或多或少过了那种矫健敏捷的时期,不过情势需要的时候也还能够迅速动作。粗略估计,他可能四十岁左右。他身材显得高大,不过招兵的军士或是惯用肉眼测人高矮的人会看得出来,这主要是因为他身体瘦削,而他身高并不会超过五英尺八九英寸。

他的步子整齐匀称,可是走得小心翼翼,好像是在内心里摸索着通路似的;他穿的尽管不是黑色或者什么暗色的衣服,可是他身上总有点儿什么让人觉得,他自然而然属于那种身穿黑衣的族类[10]。他的衣服是粗斜纹布的,靴子底上钉有平头钉,可是从他走路的样子看,他倒不像个穿带钉子的鞋和粗斜纹布走惯了泥巴路的农夫。

他走到羊倌住处跟前的时候,雨下得或者说追他追得更急更猛了。房子周围的环境让风威雨势稍微减刹了一点,他于是停住不走了。羊倌住宅最触目的是它那座没有树篱的花园前面犄角里那个空空的猪圈,因为在这一带地方,一般人都不在屋前弄点普通的东西把不大雅观的部分遮掩一下。小猪圈顶上铺的石板瓦给雨水淋湿发出的灰光,把旅客的目光吸引住了。他转过身去一看,见里面是空的,便站在那单坡屋顶下避雨。

他站在那里的时候,近在眼前的房子里蛇形管的轰鸣声和提琴较轻的鸣奏声传了出来,瓢泼大雨飒飒地冲刷着草地,噼噼啪啪地敲打着小路边隐约可见八九十来个蜂箱上参差不齐的草顶和花园里的白菜叶子,雨水从房檐哗哗啦啦地流进并排摆在房子墙边的水桶和水盆里,这些声音和音乐交响共鸣。因为在高鸦坡和像所有这类位于高地上的住所一样,住家最大的困难就是缺水,所以每逢下雨就把屋子里所有能贮水的家什都找出来贮水。有些奇怪的故事还讲到,在夏天干旱时节,高地居民想方设法节约使用肥皂水和洗碗水,这是绝对必要的。但是在目前这个季节,就没有这种迫切的需要,只要把上天赐予的接受下来,就有充足的储备了。

终于蛇形管的声音止住了,屋子里也安静下来。活动中断就把这个独行人从苦思冥想中唤醒,他好像有了新的打算,从猪圈中出来,沿着小路向屋门口走去。一到门口,他第一个动作是在那排装水的容器旁边一块大石头上跪下来,从一个容器里牛饮了一通。解了渴以后,他站起身来举手正要敲门,可是又停下了,眼睛对着门瞧着。木门黑黢黢的板面上根本什么也看不出来,所以很显然他是从心眼里在往里面看,似乎是希望估量一下,这样一所房子究竟包含着多少可能性,这些对他进去又会发生什么影响。

他迟疑不决,于是转身看了看周围的情况,到处都见不到人。他脚下的园中小路通到下面,像蜗牛爬过的痕迹一样闪着微光。一口小井(几乎全干了)架上的盖板和门框顶上的板面也闪着同样暗淡的水光;而在山谷远处,露出比平常更甚的一缕微弱的白色,这表明草场上的河水上涨了。再往前去,则有不多几盏昏暗的灯火在急雨中闪烁——灯光指示了他离开的那座郡城所在的位置。那个方向是毫无声息,这似乎使他下了决心,于是他才敲门。

屋子里,东拉西扯的聊天已经取代了乐声舞步。修篱工正向伙伴们提议唱个歌,可是谁也没有响应的意思,所以这一敲门正好转移了目标。

“进来吧!”羊倌应声回答。

门闩咔哒一声打开了,我们那位行人走出夜色出现在擦脚门垫上。羊倌站起身来,随手剪去身边两根蜡烛的烛花,转身注视着他。

烛光照出的这位不速之客肤色深暗,面貌不能说不引人注目。他起始并未脱帽,帽子低低地压着,但并没有把眼睛遮住。这对眼睛大而坦诚,坚决果断,不是匆匆一瞥,而是炯炯一闪掠过整个屋子,他巡视了一遍,好像感到很高兴,随即摘掉帽子,露出他乱蓬蓬的头发,用深沉响亮的声音说:“雨下得太大,所以我请求让我进来,歇息一会儿。”

“当然可以,你这位生客。”羊倌说,“的确,你运气好,选了个好时候,我们因为办喜事,所以来了点儿跳跳蹦蹦的玩艺儿——当然,话虽这么说,一个人也不大会愿意这种喜事一年当中多过一次。”

“也不能少过一次。”一个妇人提高嗓门说,“因为顶好是早早成家立业,生儿养女,你越是能早早了了这桩差事,也就能早早了了这份儿劳苦啦。”

“那么是什么喜事呀?”那位生客问道。

“生了个孩子,受洗礼呢。”羊倌说。

这位生客表示希望主人在这种事情上不论孩子太多或是太少,都不要感到有什么不痛快,主人则示意请他喝杯酒,他立即接受了。他进门以前的态度一直是犹犹豫豫,现在可是完全不同,变得又随意又干脆了。

“横穿过这个山沟溜达晚了吧——嗯?”那位五十岁刚订婚的人说。

“正像你说的,师父,是晚了——如果你没有什么要反对的话,太太,我想坐在壁炉旁边;因为我让雨淋过的那一边全湿透了。”

羊倌芬内太太同意了,给这位不请自来的人让了个地方。他到壁炉旁边坐好了,就无拘无束大模大样地把四肢完全摊开。

“不错,我的鞋帮子都裂开了,”他看到羊倌媳妇的眼光落在他的皮靴上,就坦率地说,“而且大小也不合适。近来我日子不大好过,所以也只好将就着点儿,抓到什么就穿什么了,不过等我到了家,就得找身适合平常穿的衣着了。”

“住在附近吗?”她问。

“不太近——还要往上走呢。”

“我也这么想——我也不是附近的人;听口音,你是从我老家附近来的。”

“不过,你大概不会听人说起过我,”他马上说,“你看,太太,我比你岁数大多了。”

这样声言女主人年轻,就把她堵住不再刨根问底了。

“这儿只要有一件事就会让我高兴了,”新来的人接下来又说,“就是来点儿烟叶,说来抱歉,我的烟叶抽完了。”

“我可以给你装满烟斗。”羊倌说。

“我还得请你借个烟斗给我。”

“抽烟的人,咋不随手带着烟斗?”

“我在路上什么地方把它弄丢了。”

羊倌在一个新的陶土烟斗里装满了烟叶,一边递给他,一边说:“把你的烟盒递给我——我也把它装满吧,反正我也要装烟。”

这人把自己的口袋儿统统搜了一遍。

“也弄丢了?”主人有点惊讶地问道。

“恐怕也丢了吧,”这人回答,显得有点狼狈,“就用卷烟纸卷一点给我吧。”他就着蜡烛点着了烟斗,猛吸一口,把火苗都吸进了烟斗,然后又坐回壁炉旁边,把眼睛盯着湿裤腿上轻轻冒起的一股热气儿,好像不愿再说什么。

这时候一般客人都不大注意这位来访的人了,因为他们已经聚精会神地和乐队讨论起下一场舞奏什么曲子。问题解决以后,他们正要站起身来,这时门口传来一阵敲门声,把他们打断了。

听到这阵敲门声,壁炉边那个人立刻抄起拨火棍,拨弄起烧着的木头来,好像专心致志地那样干,就是他在那里的目的似的。羊倌第二次又这么说:“进来吧!”另一个人立刻出现在草编的擦脚垫上。他又是一位不速之客。

这个人和第一个人根本不是同一个类型的。他的言谈举止比头一个更为普通,他的脸带有一种快快活活四海为家那种人的神情。他比先来的那位大几岁,头发略显灰白,眉毛竖立,腮帮上的络腮胡子一直刮到耳根。他的脸膛相当丰满,有些虚松,但是整个看来却并非没有气势。鼻子周围有点“酒糟”的痕迹。他把他那宽大的灰褐色厚呢大衣向后一掀,露出里面从上到下穿的是一套浅灰色的衣服,表袋里吊着用某种金属或者可以打磨的材料制作的几个又大又沉的印章,作为自己惟一的装饰。他一边把光闪闪的浅顶礼帽上的水珠抖掉,一边说:“我得请你们让我在这儿暂避几分钟,伙计们,要不,我还没到卡斯特桥[11],里里外外就得湿透了。”

“请你自便,师父。”羊倌说,大概有点不像第一次那样热心了,这倒不是芬内为人有丝毫的小气,而是屋子太小,空椅子又不多,身上湿漉漉的客人和穿鲜艳长袍的太太小姐们紧紧凑在一起太别扭了。

然而第二位来人脱掉大衣,把帽子挂在横梁上的一个钉子上,就像他是特地应邀把它挂在那儿似的。然后他走过来,坐在桌子旁边。为了把所有的空地方让给跳舞的人,桌子早已经推到壁炉紧跟前,所以桌子靠里的一边蹭着了稳坐在壁炉旁边那个人的胳膊肘;这样这两位不速之客就紧紧挨在一起了。他们互相点了点头,打破互不相识的隔膜,先来的那位把家用的大酒缸子递给自己的邻座。这是一只棕色的大杯,经过世世代代血肉之躯嗜饮成性的唇齿碰撞摩擦,它的上缘像门槛似的出现了磨损,圆形的杯身上还烧制着这样几个黄色的字迹:

我不来

这儿没趣

后来的那位很高兴地把缸子举到嘴边,喝了又喝,喝了又喝——直喝到羊倌媳妇整个脸上莫名其妙地发青;她一直看着这头一个生人随随便便地对那第二个借花献佛,心中不无惊讶。

“我早就知道!”这个好酒贪杯的人非常满意地对羊倌说,“我走到你的花园还没进来,就看见了那一大排蜂箱,那时候我就自言自语,‘哪里有蜂,哪里就有蜂蜜;哪里有蜂蜜,哪里就有蜂蜜酒。’不过像这种真正让人陶醉的蜂蜜酒,我从前倒是从来没有尝过。”接着他又举杯痛饮,直喝得缸子里所剩无几。

“你爱喝它,我真高兴!”羊倌热情地说。

“这是挺不错的蜂蜜酒,”芬内太太随声附和,不过缺乏那份热情,这好像是说,让地窖里藏的酒赢得赞美,可能代价花得太高了,“造这种酒太麻烦了——老实说,我简直不想再造了,因为蜂蜜好卖;我们自己嘛,有一丁点儿蜂蜜酒,再用洗蜂箱的水酿点儿淡蜜酒,凑凑合合通常也就行了。”

“哦,不过那样你就再也赢不得大家的心了!”身穿灰衣服的生客第三次举起缸子来一饮而尽,放下空缸子,然后带着责备的口气说,“我喜欢像这样的陈年蜜酒,这就像我每个星期天喜欢上教堂做礼拜,或是平时一周哪天都为人排忧解难一样。”

“哈,哈,哈!”坐在壁炉旁边那个人大笑起来,尽管那个装满烟的烟斗让他一直保持沉默,可是对这位伙伴小小流露的兴致,却不能够,或者说不愿意一声不吭。

那年月酿造的那种陈年蜜酒,用的是最纯的头年蜜或者头茬蜜,一加仑用四磅蜜——再加蛋清、肉桂、丁香、豆蔻、迷迭香、酵母等配料,经过酿造、装瓶、下窖储藏这些程序制成的,口味极其醇厚,可是喝起来并不像它实际上的那么有劲儿,所以坐在桌子边上那位身穿灰衣服的生客慢慢觉出了它那股偷偷上来的劲头儿,解开了背心上的纽扣,仰靠在椅背上,伸开两腿,使自己受到全面的瞩目。

“嗯,嗯,我说过,”他又说起来,“我是去卡斯特桥的,我必须去卡斯特桥。这时候我本来都差不多应该到那儿了,可是这场雨把我赶进了你们的家门;不过我可并不觉得后悔。”

“你并不住在卡斯特桥?”羊倌问道。

“现在还没有,不过我很快就会搬到那儿去了。”

“去那儿开个买卖吧,也许?”

“不会,不会,”羊倌媳妇说,“一眼就看得出来,这位先生挺阔,啥也不用干。”

穿灰衣服的生客打住了,好像在考虑是不是要同意她说他的这番话。他随即就反驳说:“说我阔,太太,这可不大合适。我干活儿,我还必须干活儿。甚至只要我半夜赶到了卡斯特桥,明天早晨八点我就得开始干活儿。是的,管它是天热还是下雨,刮风还是下雪,饥荒还是战乱,我明天一天的活儿也非得干完不可。”

“可怜的人呀!那么说,要是不看表面,你可比我们还孬呀!”羊倌媳妇应声说。

“我那个行当,性质就是这样,弟兄闺女们,因为我的那个行当性质就是这样,倒不是因为我穷。……不过,说句忠诚老实的话,我得起身走了,要不,我在城里就找不着住处啦。”不过,说这话的人并没有动,而且紧接着又加了一句,“我走以前还有时间为友谊再干一杯;要是缸子还没空,我立刻就干啦。”

“这儿还有一缸子淡酒,”芬内太太说,“我们把它叫淡酒,说实在的,它还是洗蜂箱的头一过水酿的呢。”

“不啦,”这位不速之客带着一副不屑一顾的神气说,“我不愿意喝你们这第二杯,免得破坏了你们这第一杯的盛情。”

“当然不用啦,”芬内插进来说,“我们又不是每天都生儿育女添丁加口的,我去再满一缸子。”他走到楼梯底下放酒桶的暗处。女羊倌也跟着他下去了。

“你干吗非要这样干?”等到只有他们俩,她就埋怨他说,“他已经喝完一大缸子啦,那里面盛的,本来十个人喝也够了;而且他对淡酒还不过瘾,一定要这种劲头足的!还是我们谁也不认识的生人。我打心眼儿里就不喜欢那个人的样子。”

“可他是在咱们家,亲爱的,又在雨天晚上,还碰上命名洗礼。去他的吧,不过是一杯蜂蜜酒,又算得了个啥呢?等到下一回熏蜂[12],还会有更多呢。”

“那好——就这一次啦。”她回答道,还恋恋不舍地朝酒桶望了一眼,“可是,这个人究竟是干什么的,他从哪儿来,怎么偏偏这样跑来和我们掺和?”

“我不知道,我再问问他。”

芬内太太这一次可是稳稳当当地提防着那种倒霉事,不让穿灰衣服的那位生客一口气又把那大缸子酒喝得精光。她把准备让他喝的酒倒在一个小杯里,把大缸子搁得远远的,让他够不着。等他把那一小杯一饮而尽,羊倌又问起这个生客的职业。

他没有立刻回答,可坐在壁炉旁边的那一位却突然变得外向,说道:“谁都可以知道我的行业——我是造轮子的。”

“谁也可以知道我的——如果他们有眼力,能够看得出来的话。”穿灰衣服的生客说。

“要知道谁是干啥的,通常说来,看看他的手爪子就成,”修篱工一边说,一边看着他自己那双手,“我的指头上扎满了刺,就像旧针插上扎满了针似的。”

坐在壁炉旁边的那位生客的两只手这时不由自主地就藏到了暗处。他死盯着炉火,又抽起烟斗来。坐在桌子旁边的那位接上修篱工的话茬儿,说了句俏皮话:“说得对;不过我的行当有点怪,它的记号不是打在我身上,而是打在顾客的身上。”

谁也没有开口来解答这个哑谜,于是羊倌的媳妇又要求大家唱歌。这一次又和前一次一样,遇到了同样的障碍——一个人嗓子不行,另一个忘了第一行歌词,桌子旁边的那位不速之客这时精神抖擞,情绪高昂,出来打破了僵局,大声宣告:他愿意先唱一曲来给大家起个头。他把一只手的大拇指塞进自己背心的袖口,另一只手在空中摆动着,对壁炉架上那些闪闪发光的杖钩看了一眼,就唱了起来:

噢,纯朴的羊倌大伙听——

我的行当世上少,

我的行当真好瞧;

我把顾客牢牢捆,高高扯起往上吊,

送他们一个个上云霄!

他唱完了这一段,屋子里鸦雀无声——惟一的例外是坐在壁炉旁边的那个人,他一听到唱歌的人说了声:“帮腔!”就用深沉而又富有韵味的男低音随声唱道:

送他们一个个上云霄!

奥利弗·贾尔斯、牛奶厂主约翰·皮切、教区执事、五十岁刚订婚的老汉,靠在墙边的那一排年轻女子,似乎都沉浸在了并不是十分欢快的思绪里。羊倌若有所思地看着地下,女羊倌一双锐眼紧盯着那个唱歌的人,满腹狐疑。她琢磨不透,那位不速之客仅仅是凭记性唱一首老歌,还是根据此时此地的情景现编了一首新歌。所有的人都像伯沙撒盛宴[13]上的客人一样,对这个晦涩的启示大惑不解,只有坐在壁炉旁边的那个人安然不动地说:“第二段,生客。”又继续抽烟。

唱歌的人咂了咂嘴润润嗓子,照要求又唱下一段:

纯朴的羊倌大伙听——

我的家伙很普通,

我的家伙煞风景;

小小麻绳吊绳柱,

足够让我干营生!

羊倌向周围看了看,再也没有疑问了,这位不速之客是在用唱歌来回答他的问题。客人一个个都吓傻了,强压住惊叫。同五十岁老汉订了婚的那位年轻妇人走在半路上直发晕,本来她是可以一直走过去的,可是发现未婚夫没有那么敏捷的身手把她接住,就一下子坐在了地下,浑身哆嗦。

“啊,他就是那个——”后面的那个人低声说道,提到了一种不吉利的公职的名称。“他就是来干那个的!明天就在卡斯特桥监狱——那个人因为偷羊[14]——我们听说过那个可怜的钟表匠,他本来住在绍茨福德,没有活儿干——那个蒂摩西·萨默斯,全家都在挨饿,所以他就索性出了绍茨福德,在光天化日之下牵走了一只公羊,公然反对那个农场主和农场主太太和农场主的那个小子和他们中间的不管是谁。他(这时他们都朝那个从事要命行当的不速之客点了一下头)从他老家那边来这儿干这个活儿,因为他在那个郡城里没有多少活儿可干,我们郡城里干这个活儿的人死了,他现在补了那个缺;他去了还是住在监狱大墙下面的那所房子里。”

穿灰衣服的生客并没有注意这番悄悄的议论,只是又舔了舔嘴唇。他见到只有坐在壁炉旁边的那位朋友还算对他愉快的心情表示了回应,就对这位很有眼力的朋友举起酒杯,这位朋友也举起了自己的酒杯。他们碰了碰杯,屋子里其余的人目光都注视着唱歌人的动作,他开口正要唱第三段,可是这时候门口又一次响起了敲门声。这一次敲得很轻,而且有些迟迟疑疑的。

大家好像都给吓住了。羊倌带着惊慌的神气向门口望去,他费了些劲儿才抗住他媳妇那不大赞成的眼神,第三次说出了表示欢迎的话:“进来!”

门轻轻地推开了,又一个人站在擦脚垫上,他和前面两个人一样,也是个生客,这一次来的是个瘦小个儿,白皮肤,穿一套还算像样的深色衣服。

“劳驾能告诉我去到——”他这样开口,可是等他对屋子周围扫视了一遍,弄清他遇到的这一伙人正在做什么的时候,他的目光就落在穿灰衣服的生客身上。在这个当口,那个人正全心全意投入他那首歌,那么专心致志,简直没有注意到这突如其来的打扰,他大声唱起了第三段歌词,一下子把窃窃私语和追询探问全都压得无声无息了。

纯朴的羊倌大伙听——

明天是我的工作日,

明天我就要上工;

有人宰了庄户人的羊,又有人逮着了偷羊人,

愿他的灵魂上帝能怜悯!

坐在壁炉旁边的那位不速之客情绪激昂地举起杯来,和唱歌人相互致意。他那么激动,把蜜酒都洒到壁炉里了。像以前两次一样,他又用他那男低音附和着:

愿他的灵魂上帝能怜悯!

这段时间,那第三位不速之客一直站在门口,因为他既没进来,又没把话说下去,那些客人就特别关注到了他。他们不禁大吃一惊,因为他站在那儿,吓得魂飞魄散——两个膝盖直打哆嗦,扶着门闩的手颤抖得那么厉害,震得让人都听见它嘎吱嘎吱的响声了;他张着惨红的嘴唇,两眼死死盯住站在屋子中间的那个高高兴兴的行刑官,又过了一会儿,他调转身来,把门关上就逃走了。

“这能是个什么人呢?”羊倌问。

其余的客人一方面觉得刚发生的事很可怕,另一方面又觉得这第三位来客行为古怪,看来好像都不知作何感想。大家都一言不发。他们不由自主地往后缩,离他们中间的那位阴森可怕的先生越来越远。他们中间还有人好像把他看做是恶魔一般,后来他们围成了一个大圆圈,把他远远地留在中间——

……一个圆圈,把魔鬼围在中央[15]。屋子里寂静无声——虽然里面足有二十多人——什么也听不到,只有雨打护窗板的嗒嗒声,偶尔伴有零星落入烟囱掉在炉火上的雨滴的嗞嗞声,还有就是坐在壁炉旁边又抽起他那长杆烟斗的来客喷烟的声音。

沉寂出人意外地给打破了。远处传来一声枪响,在空中回荡——显然是从郡城那个方向传来的。

“糟了!”唱歌的不速之客一跃而起,喊了一声。

“那是什么意思?”几个人异口同声地问。

“犯人越狱了——就是这个意思。”

大家都仔细地听。枪声又响了,大家都没说话,只有坐在壁炉旁边的那个人平静地说:“我常常听说,在这个郡里碰到这种场合,他们总是开枪;可是我以前还从没听到过呢。”

“我不清楚,这是不是我的那个人?”穿浅灰色衣服的那个人嘴里咕噜着。

“一定是的!”羊倌不禁说了出来,“我们确实看见了他!那个小个子,他在门口朝屋里张望,等到他看见了你,听见了你唱的歌,他就浑身哆嗦啦!”

“还有,他的牙直打战,连气儿都喘不过来了。”牛奶场主说。

“还有,他的心在他的腔子里边像块石头一样沉下来了。”奥利弗·贾尔斯说。

“还有,他一溜烟就跑了,好像挨了枪子儿似的。”修篱工说。

“不错,他的牙直打战;还有,他的心好像沉下去了;还有,他一溜烟儿就跑了,好像挨了枪子儿似的。”坐在壁炉边的人慢条斯理地下了结论。

“我倒没注意到。”那个刽子手说。

“我们大家都很纳闷,他干吗那么害怕,一下子就溜了?”靠墙坐着的那些女人中间有一个畏畏缩缩地说,“现在可都清楚了。”

报警的枪声隔一会儿就传来一声,声音又低又沉,于是他们怀疑的事也就确定无疑了。穿灰衣服的那位不吉利的先生站起身来。“这儿有警察吗?”他瓮声瓮气地问,“如果有,请他站出来。”

那位五十岁刚订婚的汉子哆哆嗦嗦地从墙边站了出来,他的未婚妻则扶着椅背哭了起来。

“你是宣过誓的警察[16]吗?”

“是,先生。”

“那么带几个帮手立刻去追那个罪犯,把他带回这儿来。他走不了多远。”

“我就去,先生,我就去,等我拿了警棍。我先回家去取警棍,立刻就回这儿,然后和大伙一齐出发。”

“警棍!——别管你的什么警棍啦,那家伙就要跑得没影儿了!”

“不过没有警棍,我可啥也干不了——威廉,还有约翰,还有查理斯·杰克,是不是?不行;因为上面有漆着黄色和金色的王冠,还有狮子和独角兽的像,所以我举起警棍打犯人的时候,打得合法。我可不愿意没有警棍去抓人——不行,我不行。如果没有法律来给我壮胆,嘿,别说我抓不了他,他反倒可以抓我呢!”

“得了,我自己就是官家的人,可以给你充分的权力去干。”穿灰衣服的这位令人生畏的差官说,“快,你们全体,准备。你们有灯笼吗?”

“是——你们有灯笼吗?——我要一盏!”警察说。

“你们其余那些身强力壮的——”

“身强力壮的男人——是——你们其余的!”警察说。

“你们有什么结结实实的棍棒和堆草的叉子——”

“棍棒和叉子——以法律的名义!你们把它们拿在手里,去搜索,和我们一样,按照法律的命令去行动!”

那些男人经过这样一招呼,准备去追了。证据嘛,虽然是根据情况推测的,不过确也令人信服,根本不需要什么证据来向羊倌的那些客人证明。他们亲眼见到了这些,如果还不去追捕那个倒霉的第三个不速之客,那就很像是默认纵容[17]了,而他在这山路崎岖的地带,那时也不过逃出了几百码而已。

羊倌总都是备有灯笼的,于是他们匆匆点起灯笼,手持搭篱笆的木棍,拥出大门,朝着郡城相反的方向,沿着山脊追去。这时幸好雨已经小了一点。

刚刚受过命名洗礼的孩子让嘈杂的声音吵醒,也许是让洗礼的噩梦惊醒,这时在楼上的屋子里撕肝裂肺地大哭起来。悲痛的哭声从楼板缝中间传到了楼下那些女人的耳朵里,她们就一个接一个地飞奔上楼,好像很高兴得到这个借口,能上楼去哄哄那个婴儿,因为刚才那半个钟头里发生的种种事情让她们感到憋闷得慌。这样,楼下那间屋子里有两三分钟就空无一人了。

可是这种情况为时不久。杂沓的脚步声刚刚走远,从追踪的人去的那个方向,有一个人绕过房子犄角又转回来了。他从门口偷偷往里瞧了一眼,看见里面没有人,就从容不迫地走了进来。原来他就是坐在壁炉旁边的那位不速之客;他本来是和那些人一起追出去的。他的举动说明了他返回的目的:他从刚坐过的壁炉旁边的架子上切下一块面饼吃了起来,显然刚才他忘了带一块走。他又从剩下的蜂蜜酒里倒出了半杯酒,然后站在那里狼吞虎咽。他还没吃喝完,另外一个人同样悄悄地进来了——是他那位穿浅灰色衣服的朋友。

“啊——你在这儿?”后来的那位笑着说,“我还以为你带他们追捕逃犯去了呢。”说话人也显露出了他返回的目的:他急切地扫视四周,寻找盛着甘醇诱人的蜂蜜酒的大缸子。

“我以为你走了呢。”另一位一边说,一边继续使劲吞咽他那块面饼。

“我回头一想,觉得没有我,人手也足够啦,”穿浅灰衣服的人推心置腹地说,“而且又是这样一个大黑夜里。另外,管理犯人是政府的事儿,又不是我们的事儿。”

“不错,是这么回事儿。我也和你想的一样,没有我,人手也足够啦。”

“我可不想在这种荒山野岭东跑西颠,摔断胳臂摔断腿的。”

“咱们说句知心话,我也不想。”

“这些放羊的人都干得习惯了——这些头脑简单的人,你知道的,只要吆喝一声,立刻就会去干任何事情。天亮以前,他们就会替我把他抓回来,根本用不着我去麻烦。”

“他们会把他抓住的,我们在这种事情上丝毫不用费力气。”

“不错,不错。好啦,我是去卡斯特桥;我这两条腿也就只能走那么远啦。走同一条路吗?”

“不,我很抱歉!我得走那边回家啦,”(他说着含含糊糊朝右边点了点头)“我也和你的感觉一样,上床睡觉以前,这也够我这两条腿走的。”

另一位这时候也刚好喝干了大酒缸子的蜂蜜酒,于是他们在门口互相热烈握手,互相祝好,然后就各奔东西了。

这个时候,那追人的一伙已经追到雄踞这片高地牧场那座猪背岭的尽头了。他们本来就没有确定什么特别的行动方案;而且发现那个倒霉行当的人又不在自己一伙当中,这时似乎就不大能够做出这种方案了。他们朝着四面八方向山下走,马上就有几个人落进大自然专为夜间迷路的人在这个白垩地质构造区[18]设下的陷阱里。围着山头斜坡上的那些“尖突”,或者说斜插着的石片,每隔十来码就有一处,让那些不大小心的人不知不觉就中了它的埋伏,踩在有这种碎石头的陡坡上,一失足就径直滑了下去,灯笼也就从他们手中掉进山谷,撂在那儿直到羊角架子烧掉了事。

等到他们再次聚到一起,对这一带最为熟悉的羊倌就出来领头,带着大家绕过这些凶险的山坡。灯笼好像有些晃眼,而且不但无助于他们搜索,反而让逃犯警惕起来,所以干脆都吹灭了。这样一来倒也清静;于是就这样更有秩序地下到了山谷里。这里杂草遍地,荆棘丛生,羊肠小道潮湿泥泞。谁都可以在那儿找到栖身藏匿之处;但是这伙人在那里搜寻一番一无所获,于是又从另一面上山。他们散开往前走,走了一段又聚在一起报告进展。第二次集合的时候,他们发现身边不远有一棵孤零零的梣树,在这条山沟一带,这是惟一的一棵树,大有可能是五十年前一只飞过这儿的鸟儿撒下的种子。就在这里,树干的一边站着一个小小的身影,和树干本身一样也一动不动,看来像是他们正在搜寻的那个人,他的轮廓在天幕下映衬得清清楚楚。这帮人于是不声不响地包抄过去,正面对着他。

“拿钱,还是拿命!”警察厉声对那个一动不动的人说。

“不对,不对,”约翰·皮切小声说,“我们这边的不该这么说。这是他那帮流氓无赖的规矩,可我们是站在法律一边的。”

“得啦,得啦,”警察不耐烦地说,“我总得说点啥呀,对不对?要是你心上整个压着那么重的任务,兴许你也会说句把错话的!——法庭的逃犯,快投降,以圣父的名义——我意思是说,以国王的名义!”

站在树下的那个人好像到这时才第一次注意到他们,他并没有给他们任何显示勇气的机会,反倒慢慢地向他们走过来。他确实是那个矮个儿,第三位不速之客;但是他已经不像刚才那样吓得发抖了。

“喂,过路人,我刚才听见的是你们对我说话吗?”

“一点不错。你得过来,我们要立刻逮捕你!”警察说,“我们抓你的罪名是不好好服从卡斯特桥监狱明天早晨对你执行绞刑的命令。乡亲们,执行任务,把罪犯给我抓起来!”

听到这个罪状,那个人倒好像轻松了,而且二话不说,表现出不可思议的礼貌,面对这个搜索队俯首就擒。搜查人员则手持棍棒四面八方把他团团围住,簇拥着他转回来,朝羊倌的房子走去。

他们回到那儿已经十一点了。他们走近房子的时候,就看见亮光从大开的门里照出来,里面传出一些男人的声音。这就是说,他们不在的时候又出了些新事儿。一进门他们就看见,羊倌的起居室里闯进了从卡斯特桥监狱来的两位差官,还有一位住在离他们最近的庄园里著名的治安推事,因为越狱的信息早已传开了。

“先生们,”警察说,“我已经把你们的犯人抓回来了——可不是没冒种种危险;不过人人都必须尽自己的职责!他现在给这伙身强力壮的男子汉包围起来了,尽管他们对官家的工作一窍不通,还是给我帮了大忙。弟兄们,把你们抓的犯人带上来!”于是那第三位不速之客给领到灯光前面来了。

“这是谁?”三位差官中有一位问道。

“那个人。”警察说。

“肯定不是。”监狱看守说,而且前面那一位证实了他的说法。

“可是,怎么会不是呢?”警察问,“要不然,他干吗一看见坐在那儿唱歌的那位行刑官就吓成那个样儿呢?”他在这儿又把绞刑吏唱歌的时候这第三位不速之客进屋的奇怪举止讲说了一番。

“没法明白,”那位差官冷言冷语地说,“我只知道,这不是那个判了刑的罪犯。他和这个人根本就不是一码事儿;那家伙瘦瘦的,黑头发,黑眼睛,相当漂亮,还有一副很好听的男低音嗓子,只要你听过一次,你一辈子也不会弄错的。”

“啊,伙计们——那就是坐在壁炉跟前的那个人呀!”

“嘿——什么?”治安推事走上前来问道,他刚刚向站在后面的羊倌催问过一些细节,“难道你到现在还没弄清楚那个犯人吗?”

“嗯,先生,”警察说,“他就是我们要追的那个人,一点不错;可是他又不是我们要追的那个人。因为我们追的那个人,并不是我们想要的那个人,先生,要是你明白我这普普通通的道理,那就好了;因为那是坐在壁炉跟前儿的那个人!”

“真是一锅糊涂粥!”治安推事说,“你最好马上动手去抓另外那个人。”

抓到的那个人此时头一次开口说话了。刚才他们提到壁炉旁边的那个人,这可比别的什么都让他动心。“先生,”他走向治安推事说,“别再在我身上找麻烦啦。现在到了我也可以说说话的时候了。我啥都没干;我的罪过就是:那判了刑的人是我哥哥。今天下午我离开家从绍茨福德一路走向卡斯特桥,要去和他永别。我一直走到天黑才到了这儿,想来歇息一下,再问问路。我一开门就看见那个人,我的哥哥,在我面前,他正是我想到卡斯特桥死囚牢去见的那个人呀。他坐在壁炉跟前儿;紧挨着他的就是那个死刑执行人,所以我哥哥如果想要逃也逃不出来;行刑人是来要他的命的,而且还在就这件事唱一首歌,可是并不知道坐在他身边参加帮腔装样子的,居然就是他的牺牲品。我哥哥给我丢过来一个难过极了的眼色,我懂得他的意思:‘可别泄露你所见到的,这与我性命交关。’我吓得站都站不住了;也不知道我都干了些什么,转身赶快就跑。”

谈话人的态度和语气说明他说的是真话,他说的这件事让周围的所有人都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

“那么你知道你哥哥现在这个时刻在哪儿?”治安推事问。

“我不知道。我把这扇门关上以后就再也没见到他了。”

“这一点我可以证明,因为从那以后我们还一直在一搭儿。”

“他想朝哪儿远走高飞?——他的职业是什么?”

“他是个钟表匠,先生。”

“可他说是造轮子的——可恶的骗子。”警察说。

“他指的是钟表齿轮,没问题,”羊倌芬内说,“我想,干这一行,他的手一定是白白的。”

“嗯,依我看,把这个可怜人扣留在这儿,没有任何好处,”治安推事说,“无可怀疑,你们的任务是抓另外那一个。”

于是那个小个子立刻就给放了,可是看来这丝毫也不能消减他的忧愁。他现在比对他自己还衷心关怀的另外那个人,正是治安推事和警察密切注意的,而平息铭刻在他脑子里的愁烦,正是治安推事或警察权限范围以外的事。等到事情一完,那个小个子走了,已经是深夜了。到明天清晨以前这段时间再继续去搜查,并没有什么用处。

第二天,为了追捕那个聪明的偷羊贼,展开了全面紧张的行动,至少在整个表面上是如此。但是,打算施加的刑罚和所犯的罪行极不相称,所以当地很多老乡都对逃犯深深同情。不仅如此,他在羊倌家酒会上那种前所未见的环境里和绞刑吏紧密周旋所表现的不可思议的沉着果敢,也赢得了他们的赞美。因此,所有那些人在搜索树林、田野和街巷的时候装得那么忙忙碌碌,可是在私下盘查自己的阁楼和外屋[19]的时候,是不是十分彻底,也大可怀疑。有些故事传说,在远离大道某些树林丛生的古老小道附近,有时看见一个神秘人物;可是等到搜查任何一个这种可疑地点的时候,却又找不到任何人。这样多少天、多少星期过去了,也没有一点消息。

简单一句话,壁炉旁边那个嗓音深厚的人,从来没给逮住。有人说他渡海走了;另外一些人说他没有,只不过是隐身在稠人广众的城市之中。总而言之,穿浅灰色衣服的那位先生,既没在卡斯特桥完成原定他在翌日清晨要干的活儿,也从来没有和在沟坡上那所孤零零的房子里共同歇息过一小时的那位亲切伙伴为了公务在任何地方碰过面。

羊倌芬内和他节俭成性的妻子坟墓上的草早已青青;参加洗礼庆会的客人大都追随招待他们的主人进了坟墓。在他们大家参加的那次洗礼中受洗的婴儿,现在已是老妪,像一片凋零的黄叶[20],但是三位不速之客那天晚上到羊倌家里,以及后来与此有关的故事,在高鸦坡周围那一带地方仍然和以往一样家喻户晓。

(1883)

* * *

[1] 泰门为公元前五世纪希腊豪富贵族,乐善好施,家财尽失,遂遭朋友遗弃,愤而厌世,离群索居。希腊作家鲁西安(生于公元前120年)根据此事著有《诸神对谈录》;莎士比亚也著有《雅典的泰门》一剧。

[2] 尼布甲尼撒为巴比伦王(公元前605—公元前562年),据《圣经·旧约·但以理书》第4章,他因狂妄渎神而受惩,“被逐离世人,吃草如牛,身被天露滴湿,头发长长,类似鹰毛,指甲长长,如同鸟爪。”

[3] 森拉克为英格兰南部黑斯廷斯附近一座小山,黑斯廷斯之战(1066年)以此为战场。克勒西为英法百年战争初期英王爱德华三世在法国北部克勒西战役(1346年)重创法军之地,也是最早使用长箭的战役之一。但是在黑斯廷斯之战时,尚未使用这种武器。

[4] 《圣经·旧约·传道书》第7章第6节:“愚昧人的笑声,好像锅下烧荆棘的爆声,这也是虚空。”

[5] 英国当时的一种金币。

[6] 作家哈代本人在此年纪时即常充任此种舞会伴奏。

[7] 捷格舞为一种古老的三拍子舞蹈,轻松快速,曾广泛流行于英格兰、苏格兰和爱尔兰,在爱尔兰流行最久。

[8] 瑞乐舞为苏格兰与爱尔兰一种三拍子的民间舞蹈,节奏很快,音乐流畅,而爱尔兰的节奏更快。通常由两对舞伴对舞,有时多对参加。十八世纪末在英国舞厅颇为流行。

[9] 此处为借用月亮、卫星等运行在轨道上离其环行中心最远和最近地点的天文学名词。

[10] 当时英国和世界其它许多地方,城市中公务员、技术工人、教士等一般都穿着深色或黑色服装。

[11] 卡斯特桥,以哈代故乡多塞特郡城多切斯特为底本的市镇。

[12] 熏蜂:昔日养蜂是以烧木柴冒出的烟把蜜蜂熏跑的办法取蜜。

[13] 伯沙撒盛宴,巴比伦王伯沙撒设盛宴与群臣欢饮,因渎神而遭神谴,在粉墙上出现神示,但群臣中无人能解。事见《圣经·旧约·但以理书》第5章。

[14] 当时英国有两百种罪行须判死刑,偷羊即其中之一,直到二十世纪初其刑法才对这种罪行免去死刑。

[15] 原文为拉丁文。

[16] 旧时英国各教区都可任命警察,经宣誓即算正式就职,通常素质不高。直到一八七三年才由现代化郡警取代。

[17] 默认纵容罪犯,依法也是重罪。

[18] 白垩地质构造区,此种地质构造区土质结构松软,易受风雨侵蚀,形成坑洼不平的地表。

[19] 指欧式建筑独立于主房或主楼之外的房屋、建筑。

[20] 引自莎士比亚《麦克白》第五幕第三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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