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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的否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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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眼睛从一个人后面看上去,那头栗色的头发就是个奇观,令人不可思议。在上面饰有一丛黑色羽毛的黑色水狸帽下面,一绺绺长长的鬈发编成辫子,弯弯曲曲,盘来盘去,仿佛是一篮花草在怒放,构成那种别具心裁艺术的一件稀有却多少带点粗野的样品。谁都懂得,这种精心制作出来的编结、盘绕的作品,可以保持完好长达一年或者至少一月之久,可是仅仅经过一天的时间却照常在上床就寝的时刻就拆卸一空,看来确实是把这一成功制造出来的作品漫不经心地浪费掉了。

而且所有这些都是她自己干的,可怜的人儿。她没有使女,这差不多是她可以夸口的惟一成就。因此这也就是无穷无尽的痛苦。

她是一位有残疾的年轻太太——并不是残废得很严重——坐在一把轮椅里,被推到紧靠音乐坛圈出来的草地的前部,在六月一个温暖的下午,那儿正在举行一场音乐会。在伦敦郊区的某个小公园或者私人花园里总可以找到这样的场所,地方上的某个团体就在那儿举行活动筹集慈善事业资金。在这个大城市,大千世界里又有小千世界,尽管紧邻的另一个地区谁也没听说过这项慈善事业,或者这个乐队,或者这个花园,而这个地块里挤满了兴趣盎然的听众,可以得到这里的充分信息。

乐曲一首接着一首,同时听音乐的人都注意到了那位坐着轮椅的太太,她后面的头发,由于她坐的地方突出,特别引人注目。她的脸却不大容易让人看清;不过前面提到过的那些巧妙编结的长发,那白皙的耳朵和颈背,面颊的轮廓既不松弛又不灰黄,这种种形象让人满心期待,前面是个大美人。这种期待常常是等到一显露真容,就往往令人失望;而目前这一次是在这位太太好不容易扭转头来的时候暴露了自己,她并不像在她后面的人原来推断的,甚至是希望的那样优雅俊美——他们都不知道原因何在。

从一方面来看(哎呀,大家异口同声叫屈),她不像他们原先想象的那么年轻。然而她的面孔毫无疑问还是娇媚迷人的,也根本没有病恹恹的样子。每当她转身和站在她身边的一个男孩儿说话的时候,她面容的种种细节就暴露出来;这个男孩儿约摸十二三岁,他的帽子和短上衣的款式让人领会到,他属于一个著名的公学。靠近他们站着的人可以听见,他叫她“母亲”。

等到独奏快要结束的时候,听众纷纷退席,许多人都故意择路经过她的身边。大家几乎全都掉转头来,对这个有趣的女人全面而且就近地仔细观看。这时她坐在轮椅上一动不动,一直到路上的人走得差不多了,可以不受阻挡地出去。她仿佛期待着众人的注目,而且乐于满足他们的好奇心。她还抬起眼睛迎接几个观看她的人的目光,显露出她那眼珠是温柔的、褐色的而且是充满感情的,它们凝视时露出一点点儿哀伤。

她被领出了花园,沿着人行道走过去,最后从视线中消失了,那个男学生一直走在她的身边。有几个看着她离去的人问了些问题,得到的回答是,她是附近一个教区牧师的续弦妻子,是个瘸子。一般人认为她这个女人过去有点故事——是一种清白无瑕的故事,不过是这种或那种故事而已。

男孩儿挨着她的胳臂往回家的路上走着,跟她说话的时候说,他希望父亲不会挂念他们。

“他刚才这几个钟头舒服极了,所以我有把握,他没得可能挂念着我们。”她答道。

“没有,亲爱的母亲——不是没得!”那个上公学的男孩儿叫了起来,他那不耐烦的挑剔态度几乎可以说是生硬刺耳。“你现在一定懂得了吧!”

他母亲赶忙接受了他的纠正,对他这样的说法并没有生气,也没有反击,她本来完全可以那样做,命令他把沾在嘴上的点心渣儿擦干净,因为这男孩儿兜里藏着一块点心,他不肯把它拿出来,总是在里面偷偷掰一点儿一点儿地吃,这样就在嘴上沾了渣儿。在这之后,那位漂亮的女人和那个男孩儿就闷声不响地继续往前走。

刚才那个语法问题[1]从整个来看和她那可悲的身世很有关系,于是她陷入沉思冥想之中,可以想象,她一直是在捉摸:她当年安排她自己的生活,造成了现在这样的情况;她那时这种安排是否做得很明智呢。

在北威塞克斯有个遥远偏僻的角落,离伦敦有四十英里,靠近繁荣的郡城阿德布瑞肯,那里有个可爱的村子,还有自己的教堂和牧师住宅,她对这些都了如指掌,不过她儿子却从没见过。这就是她的老家芳草地,对她目前的处境产生影响的第一件事情就发生在那儿,她那时还不过是一个十九岁的姑娘。

她记得多么清楚,在她小小的悲喜剧中的第一幕,就是她尊敬的丈夫的第一任妻子之死。这事发生在春天的一个傍晚,她那时是牧师家的客厅女仆,从那时起直到现在多少年来她一直她就填补了那位第一任妻子的地位。

等到每一件能做的事情都做完了,逝世的消息也宣布了,她才在黄昏时分出门去看望她父母,告诉他们这个不幸的消息;他们也住在那同一个村子里。她推开那白色的摇摆门,向长在西面的一排树望去,它们挡住了黄昏时天上映过来的微弱光线,她看出了在树篱边站着的一个男子的身影,虽然她并没感觉到多么惊讶,可是为了摆摆样子还是撒娇地喊了一声:“啊,萨姆,你可把我吓坏了!”

他是她熟识的一个花匠。她告诉他刚才发生的那件事情的具体情况,他们,这两个年轻人,默默无言地站在那里,怀着一种严肃、平静、遇事都能想得开的心情,每逢近在身边发生某种悲剧,而它又未落在这种达观的人自己身上的时候,就会产生这种心情。不过,这件事对他们两人的关系却产生了影响。

“你现在还会照样留在牧师公馆吗?”他问道。

她还没有怎么想过这件事。“噢,是的——我料想是这样!”她说,“什么事都会和往常一样吧,我想?”

他走在她身边,去她母亲那儿。现在他用胳臂偷偷地搂着她的腰。她轻轻地把它推开了,可是他又把它放在那儿,她也就让步了。“你听我说,亲爱的苏菲,你不知道,你是不是还要继续干下去;你也许需要一个家,我会准备好,有一天会给你提供一个家的,尽管我眼下还没准备好。”

“嗐,萨姆,你怎么能这样着急呀!我甚至都从来没说过我喜欢你;这全都是你自己造的,跑来跟着我!”

“可是,要说我不能像别人一样在你这儿试一试,那不是胡说吗。”他俯下身来想吻她一下道别,因为他们已经走到她母亲的门口了。

“不行,萨姆;我可不让你这样!”她喊了起来,把自己的手挡在他嘴上,“在这样一个夜晚,你应该比较严肃一点儿!”她和他告别,没让他吻她或是让他进屋去。

刚刚成了鳏夫的那位牧师那时大约四十岁,出自良好的家庭,还没有孩子。他在牧师生涯中过的是一种与世隔绝的生活,部分原因是村子里没有住在当地的土地拥有者,现在失去妻子又加强了他不与外界交往的习惯。他比以往更少露面,使自己和各种动向与节奏,也就是人们称为外面世界的进步,更加不合拍了。他妻子故去以后过了好几个月,他家里的秩序还保持着原来的样子;厨子、女仆、客厅女仆,户外男仆继续干他们的活儿,或者无所事事,一切听其自然——牧师对这些一概不知,这时有人告诉他,他的这几个仆人在他这个独自一人的小家庭里看来无事可做。这个说法真实可信,他大吃一惊,于是决定裁减他这个机构。可是那个客厅女仆苏菲却抢先了一步。有一天傍晚她说,她希望离开他。

“为什么?”牧师问。

“萨姆·哈布森要我嫁给他呀,先生。”

“啊——你想要出嫁吗?”

“不大想。不过它可以让我有个家呀。而且我们都听说,我们当中有一个得走。”

过了一两天,她说:“我现在还不想走,先生,如果你不希望我走的话。萨姆和我吵架了。”

他抬头望着她。他以前几乎没有观察过她,虽然他经常模模糊糊地感觉到她在屋子里。她多么像只小猫咪,是个低着头干活儿的、柔弱的小东西!她是这些仆人中惟一一个和他建立了直接和连续不断的关系的人。如果苏菲走了,他怎么办呢?

牧师退柯特先生生病的时候,苏菲把每顿饭都给他送上去。有一天她刚刚离开他那间屋子,他就听到楼梯上传来一阵嘈杂。她端着托盘滑倒了,脚扭伤得很厉害,都站不起来了。村里的外科医生请来了;牧师的病见好了,可是苏菲却残废了好长一段时期;医生告诉她,她不得再多走路,或者从事任何需要用脚站立很长时间的职业。等她病情比较好了一些,她就独自去找他谈话。因为不让她走路和忙忙碌碌干活儿,而且确实她也干不了,所以她应当离开。她还可以很好地干些能够坐着干的活,而且她有个姨妈是干裁缝活儿的。

牧师想到她是因为他而受害的,心里受到的感动非常之大,于是大声叫道:“不行,苏菲;不管你瘸不瘸,我都不能让你走。你绝不能再离开我了!”

他走到她跟前,虽然她从来都说不出来事情是怎么发生的,她感觉到他的嘴唇挨上她的脸颊了。他于是求她嫁给他。苏菲并不是确实爱他,但是她尊重他,这几乎达到敬重的地步。即使她原来希望离开他,她也不大敢拒绝在她心目中受到如此尊崇和敬畏的一位人物,于是她立刻同意做他的妻子。

就这样刚好在一个晴天的清晨,教堂的门都打开自然地换新鲜空气,鸣禽飞进去栖息在屋顶的系梁上,在圣栏边举行了一个几乎没有人知道的婚礼。牧师和邻近教区的一个副牧师从一个门进去,苏菲则进的是另一个门,另外还有两个必需的人,然后经过很短的时间,就出来了一对新结婚的夫妇。

退柯特先生完全知道,他走这一步就自绝于社会了,尽管苏菲的品格是无懈可击的,而且他还采取了相应的举措。他和一位在伦敦南部一座教堂担任教区牧师的熟人相互交换了职位和供奉,夫妇俩尽快搬到了那里,放弃了他们那可爱的家,连同那些大树和灌木以及那份因圣职而领耕的地块,搬到一条直直的长街上一所狭窄的灰仆仆的房子里。他们那优美洪亮的钟声换成了那种只有一个钟舌,让人听着刺耳的丁当声。这一切都是因为她的缘故。然而这样他们就避开了所有了解她以前底细的人,他们也就不再像以前在乡村教区那样,可以较少受到外界的注意了。

苏菲这个女人得算是男人所能得到的很是娇媚动人的一个伴侣,尽管苏菲这位夫人自有她的不足之处。她表现出来在具体事物和风俗习惯方面有一种出之天然的能力,会把小小的家庭生活弄得精美雅致,但是在人们称为文化教养的方面则较少直觉。她现在已经结婚十四年多了,而她丈夫则一直不辞劳苦关心她的教育,但是她还是弄不清如何使用语法上的多数和单数,这在她结交的区区几位熟识者中间也使她得不到尊重。她在这件事情上的巨大悲哀在于,她的独子虽然受教育并没有也不用花什么钱,现在也长得够大了,能够觉察到他母亲的这些不足,不仅能够看出它们的存在,而且对此感到恼怒。

这样她就在城市里住下了,每天花上几个小时来编结她那头美发,一直到她曾经苹果一般的面颊衰谢成极其惨淡的粉红色。她那只脚在摔伤后从来没恢复它天生的力量,她绝大多数时间总是不得不完全避免步行。她丈夫变得喜欢伦敦了,因为在这里有自由而且有家庭隐私,但是他比他的苏菲年长二十岁,近来又染上了严重的疾病。然而就是在那一天,他好像身体够好的,认为她可以陪她的儿子伦道夫去听音乐会。

* * *

[1] 原文母亲说he have been so comfortable.that.,按英文语法,have用于第三人称应为has。在未受过教育的人中,常犯此类语法错误,为英国上层社会所鄙视。

下一次我们瞥见她,是在她作为寡妇穿着丧服出现的时候。

退柯特先生一直未曾病愈恢复,现在长眠在这座大城市南部一个拥挤的墓地里,如果那个墓地里所有死者都复活,站立起来,也没有一个人会认识他,或者记得他的姓名。那个男孩毕恭毕敬地陪送她到墓地,现在又去上学了。

在所有这些变故中,她都被当做一个孩子看待,她本性就是个孩子,当然不是从岁数上说。她丈夫所有的一切东西,除了她那份微薄的个人定期所得外,都没有留给她来掌管。他担心她的不谙世事会有增无减,早就把一切都尽可能交托别人代管。男孩儿完成公学的学业,然后按时升入牛津和受任圣职,一切都是预先做好了准备和安排。实际上她完全不必为任何事情操劳,只管自己吃喝,做点无关紧要的小事,编结盘绕她那头栗色的头发,仅仅保持一个家,让儿子在假期中可以随时到她这儿来。

她丈夫活着的时候就预见到自己大概会比她早逝许多年,所以在那同一条笔直的长街上为她买了一套住宅,只有一个侧面和邻家相连,对面是教堂和牧师住宅,只要她愿意住在里面,那套住宅就是她的。现在她就住在那儿,可以眺望前面那片草地的一角,穿过栏杆可以看见川流不息的车马,探身向前趴在二楼的窗台上极目远望,可以见到煤烟熏黑的树木、烟雾弥漫的空气、以及一路回荡着郊区通衢大道所常有种种喧嚣嘈杂的那些单调的楼房前脸儿。

不知道为什么,她的那个男孩儿,有了贵族学校得来的知识、语法技能和种种逆反性,正在丧失未成年人那种远及日月的广博同情心,这本是他,像其他孩子一样,与生俱来的;这也正是他母亲本人,这个自然之女原先所喜欢的他身上的东西。他正在把这种同情心减少到只剩那些广有财富和拥有头衔的区区几千人的范围,而这不过是他根本不感兴趣的那数以十亿计的人口中薄薄的一个表层而已。他游离得距她越来越远。既然苏菲的社会圈子[1]是郊区一些小商人和低级职员,而且她的伴侣也差不多只有她自己家里的两个仆人,所以毫不奇怪,在她丈夫去世以后,她很快就丧失了从他那里得到的一点点人为的爱好,而且变成了——在她儿子的心目中——这样一个母亲,他作为一位绅士不幸命中注定要为她犯的错误和她的出身而脸红。直到现在,他还没有充分长大成人——要是他可以长大成人的话——不会判断她这些罪过的真正微不足道的价值分量,这只有等到将来由他,或者其他什么人或事,把它和在她心中涌现出来并且一直铭刻保留在她心中的强烈宠爱放在一起做一对比,从而使他比较充分地接受理解这种分量的时候才能做到。如果他是住在家里和她在一起,他就会对这一点全部理解了;可是他在目前的情况下,好像并不需要,于是就留待将来了。

她的生活变得冷冷清清,让人无法忍受:她无法散步,对乘车外出又毫无兴趣,确实也不愿到任何地方去旅行。几乎过了两年都没有任何活动,而她仍然一面观看那条郊区的大路,一面想着她出生的那个村子,她要是能回到那里去——噢,该多么高兴呀!——哪怕是在地里干活儿。

不做运动她常常无法入睡,于是就在半夜或者凌晨起床,守望着那条渺无人迹的通衢大道,路灯站在那儿就像是一列哨兵在等待哪个游行队伍经过。的确,每天凌晨大约一点钟的时候,乡村的大车满载着蔬菜经过那里送往考文特园蔬菜花卉市场,总有近似游行队伍的一队人马从那儿经过。她常常看着他们在这种寂静和幽暗的时刻向前爬行着——一辆车接着另一辆车,车上的青菜堆得像一座座堡垒,摇来晃去几乎要倒下去,然而却从来没有倒过,装着大量菜豆和豌豆的篮子摆得像城墙一样,雪白的萝卜堆得像一座座金字塔,混装着各种产品的木条箱摇摇晃晃——夜里干活儿的老马拉着这一辆辆车,在它们一声声沉重的咳嗽声中,好像总是在耐心地捉摸着:在这种寂静的时刻,所有其他一切具有感觉的生物都有权利休息,为什么它们却总是要干活儿呢。每当抑郁和不安搅得长夜无眠的时候,身上裹着大氅,守望着这些牲口,并且对它们表示同情,看见那新鲜的绿色菜蔬走过路灯的对面时怎样显得鲜活光亮,那些大汗淋漓的牲口经过长途跋涉而怎样喷着水汽,全身闪亮,就令人平静下来。

他们这些半属农村的乡下人和他们的车辆,在一种城市的气氛中行进,过的是一种和白天在这同一条大路上劳动的苦力很不相同的生活,这让苏菲感到有趣,差不多让她着迷。一天早晨,一个赶着装有土豆的大车的男人经过的时候,死命盯着这所房子的前脸儿,她怀着一种奇异的感情想起来,他那副身影她是很熟悉的。她期待着再看他一次。他赶的是老式的运输车,前脸是黄色的,很容易认出来。第三天夜里,她第二次又望见了他。就像她先前想到的那样,那个人就是萨姆·哈布森,以前是芳草地的一个花匠,有一段时间,他还可能娶她来的。

她以前曾经不时想起他来,并且琢磨过,和他一起在乡下小农舍里生活,是否会比她所接受的现在这种生活要幸福一些。她并没有很动感情地想念过他,但是她现在这种凄凉的景况让她对他重新出现产生了某种兴趣——说是一种带有温情的兴趣,这绝不可能是夸大其词。她回到她的卧榻,开始思考起来。这些给市场供应蔬菜花果的人,总是在清晨一两点钟的时候往城里去,他们什么时候返回呢?她模模糊糊地记得见过他们的空车,可是没有注意在白天正常的交通时刻,它们是在中午以前什么钟点经过这里往乡下走的。

这还只是四月份,可是那天早晨用过早餐后,她就打开了窗户,坐在那儿向外眺望,微弱的阳光照到她的身上。她假装在缝纫,可是她那对眼睛却从未离开过那条街。在十点到十一点中间,那辆想望中的大车已经卸空了货物,重新出现在它回程的路上。但是萨姆这时并没有四处张望,他一面赶着车,一面还沉思默想。

“萨姆!”她大叫了一声。

他猛地一惊转过头来一看,变得满面春风。他叫过来一个小男孩儿,让他管住马,自己跳下车,走过来站在窗户下面。

“我没法很自如地下楼,萨姆,要不,我就会下去啦!”她说,“你知道我住在这儿吗?”

“嗯,退柯特太太,我知道你住在这一溜什么地方,我常常四处找你呢。”

他简单地解释了他自己怎么到了这个地方。他早已放弃了他在阿德布里肯附近那个村子里的园艺工作,现在是伦敦南部一个市场园艺家的经理,他的一部分工作是每周两三次把一车车的产品送到考文特园去。回答她刨根问底的问题时,他承认他来到这一个教区,是因为他一两年前在阿德布里肯报纸上看到过以前在芳草地任过职的教区牧师逝世的讣告。这使他那对她住处难以熄灭的关心复燃了,于是他就在这一带到处奔走,直到后来得到了他目前的这个工作。

他们谈起在北威塞克斯那个可爱的老家的村子,他们还是孩子的时候一起玩过的一些地方。她竭力感觉自己现在是个尊贵人物,因此就务必不能和萨姆太亲密。但是她却把持不住,眼睛里饱含热泪,这在她说话的声音里就表示出来了。

“恐怕你并不幸福吧,退柯特太太?”

“啊,当然不,我前年刚没了丈夫。”

“嗨,我说的是另外的意思。你愿意再回家吧?”

“这就是我的家——一辈子都是。这所房子是属我所有的。不过我懂得”——这时候她还是说出来了。“是,萨姆,我渴望有个家——我们的家!我真的喜欢去那儿,而且永远不离开,而且死在那儿。”但是,她又想到了自己的处境,“那不过是偶尔产生的感情。我有一个儿子,你知道,一个亲爱的男孩儿。他现在上学呢。”

“就在附近什么地方吧,我想?沿着这条大路,我看见很多很多这样的孩子。”

“噢,不是!不是在这种鬼地方的任何一处!是在一所公学——英国最出名的学校中的一所。”

“当然是最棒的!我都忘了,太太,你当夫人都有那么多年啦。”

“不,我不是一位夫人,”她悲伤地说,“我永远也当不成。但是他是一位绅士,而且那——就造成了——啊,对我多么困难呀!”

* * *

[1] 原文为法文。

以这种奇特方式重叙的旧谊,迅速向前发展。她常常寻找机会在夜晚或者白天和他谈上几句。她感到悲哀的是,她无法陪伴她的一个老朋友步行走一小段路,比他停在她的房子前面的那会儿更自由地谈谈话。一天晚上,在六月初,她在歇了几天没待在窗口以后又在那里守望的时候,他进了院门温和地问她:“吸点新鲜空气难道不会对你有些好处吗?我今天上午只装了半车货。干吗不和我一起坐车到考文特园去?在卷心菜上有个很好的座位,我在上面铺了个麻袋。不等任何人到来以前,你就可以坐上一辆马车又回到家里来啦。”

她最初拒绝了,后来她兴奋得浑身发抖,匆匆忙忙穿好衣服,裹上大氅,戴上面纱,最后侧着身子,扶着楼梯扶手,用那种在紧急情况下她能够采取的方式,下到楼下来。她打开大门的时候,发现萨姆站在台阶上。他用一只强有力的胳臂把她的身子抱起来,穿过前院,把她放进他的大车里。在那无穷无尽、又平又直的大路上,看不见也听不到一个人,只有那些常备不懈的路灯,汇聚在指示每个方向的那些点上。在这样一个时刻,空气像乡间的空气一样新鲜,星星闪耀着,只有东北面有一片淡白的光亮,那是黎明。萨姆把她放在座位上,赶着大车往前走。

他们像在往日谈话时那样谈着。萨姆时不时觉得自己过分亲近了,就让自己打住。她不止一次怀着忧虑不安的心情说,她不知道她是不是应该沉溺在这种奇思怪想之中。“但是我待在自己的屋子里感到那么孤独,”接着又添了一句,“而这却让我觉得那么快乐!”

“你一定得再来,退柯特太太,一天里面没有时间能吸到像这样的空气。”

天色越来越亮。麻雀在大街上变得忙碌起来。城市里他们周围的人越来越稠密。他们快到河[1]边时,已经是白天了,他们在桥上看到圣保罗教堂那个方向早晨的太阳满目辉煌,河水对着它闪闪发光,没有一条船来搅扰。

在考文特园附近,他把她送进一辆马车里,他们分别的时候互相紧紧地盯着对方的脸,就像他们是非常老的朋友一样。路上没有发生任何事情,她到家了,瘸着走近门口,用她的弹簧锁钥匙没让别人看见就进去了。

新鲜空气再加上萨姆的出现,让她复活了:她的双颊泛起了粉红——简直很美了。让她现在活着的除了为她的儿子以外,还有别的东西了。她这个具有单纯本能的女人,知道在这次旅途上没有任何事情是真正错误的,可是按陈规旧习来看又的确是非常错误的。

然而很快她就向诱惑让步,又和他一起出了门,这一次他们的谈话很明显地带有亲切的感情了,萨姆说,尽管她有一段时间对他挺不好,可是他绝不应该忘记她。他经过再三踌躇以后,把一个计划说给她听了,这个计划他是有力量实现的,而且因为他不喜欢伦敦的这份工作,他愿意尝试一下,这就是回到他们的故乡,在郡城阿德布里肯开一个出售蔬菜花果的大商店。他知道有个空位置——有个老人开了个商店,现在想退休。

“那么你又为什么没干呢,萨姆?”她问道,心情有点儿沉闷。

“因为我还没有把握,不知道是否——你愿意和我一起干。我知道你不愿意——不能!你当了那么长的太太,不能当像我这样一个人的妻子。”

“我难以设想我能!”她表示同意他的看法,同时对这个主意也觉得害怕。

“如果你能,”他急切地说,“你只需要坐在后屋里,透过玻璃隔栅关照一下,有时我出去了,注意看着就行。你腿脚不方便并不碍事……我愿尽我的可能让你保持上流,亲爱的苏菲——如果我能想得到的话。”他恳求她说。

“萨姆,我要实话实说,”她把自己的手放在他手上说,“如果这只是我自己一个人的事,我愿意做,而且很乐意,尽管我再嫁就会失去属于我的一切东西。”

“我并不在乎那个!这样倒更加独立。”

“你真好,亲爱又亲爱的萨姆。可是还有另外的事情。我有个儿子……有时候我觉得伤心的时候,我几乎都认为他并不真正是我的儿子了。从他个人来说,他没有多少是属于我的,简直完全是他那死去的父亲的。他受了那么多教育,我却受得那么少,所以我觉得我不够格当他的母亲……好吧,这事还得告诉他。”

“是的,毫无问题。”萨姆懂得她的想法和她的担心,“但是,你还是可以按你喜欢的去做,苏菲,退柯特太太。”他又添了一句,“你并不是个孩子,他才是。”

“噢,你不知道!萨姆,如果我能够,我愿意嫁给你,总有那么一天。可是你得等等,让我想想。”

这对他来说已经足够了,他们分开的时候,他很高兴。她可不是那样。告诉伦道夫,看来简直不可能。她可以等他上了牛津再说,那时候她的所作所为对他的生活就不会有多大的影响了。不过,他会容忍这个主意吗?如果他不愿意,她能公然反抗他吗?

公学之间一年一度的板球赛在伦敦大板球场开始了,虽然这时候萨姆已经回阿德布里肯去了,可是她对儿子还是只字未提。退柯特太太觉得身体比以往更健壮了一些;她和伦道夫一起去看比赛,有时还能离开轮椅在周围走走。她在观众中间走动的时候突然灵机一动,想到当时这孩子的兴趣集中于球赛,兴致很高,和当天取得的胜利相比,家务事情就显得轻如鸿毛了。母子俩在火红的七月份阳光下散步,这一对相隔是那么遥远,可是关系又是这么亲近,苏菲看到像她自己的儿子一样的大部分男孩儿,系着宽大的白领,戴着低矮的帽子,全都围在一排排大马车周围,车下面乱七八糟地堆着奢侈午餐的残余:骨头、糕饼渣、香槟酒瓶、酒杯、盘子、餐巾和家庭特制的银器;而在马车上则坐着那些觉得自豪的父母;可是没有一个像她那样可怜的母亲。如果伦道夫不属于这圈子,不把他的全部注意力集中在这些东西上面,不把他的心思完完全全放在他们所属的那个班级上,那该是多么快活呀!忽然,为了给某个小小的击球表演大声喝彩,在众多亲属中爆出叫喊,伦道夫拼命地向上跳,想看看发生了什么事情。苏菲想起了早已确定了的那句话;可是她就是说不出口。也许那是一个不合时宜的场合。她的那个故事和伦道夫已经渐渐认为自己与之血肉相连的这种时尚展示之间的反差是命定无法改变的。她等待一个更好的时机。

他们回到他们在郊区的那个简单的住所,只剩下他们俩,那里的生活不是天蓝色,而是暗淡阴沉的。一天黄昏,她终于打破了沉默,宣布她或许要第二次结婚,同时还对他做出保证,这事情要过很长一段时间才会实现,要等他离开她完全独立生活以后。

这个男孩儿认为这个想法是非常合理的,并且问她,是否选好了哪个人?她显得支支吾吾;他似乎有些担心。他希望他的继父会是一个绅士吧?他这样说。

“不是你所称呼的绅士,”她畏畏缩缩地回答,“他会和我过去那会儿很相像,那是在我认识你父亲以前。”于是她逐渐把整个事情让他知道了。这青年人的面容有一会儿僵滞着没有任何变化;然后脸红了,靠在桌子上,突然感情激动地痛哭起来。

他母亲走到他跟前,在他脸上她能够到的地方全都吻了一遍,并且拍着他的脊背,好像他仍然是过去那个婴儿那样,这时她自己也哭了。等他发作过后稍微恢复了一些,他就匆忙跑回自己的屋子,还把门闩插上了。

她在门外匙孔旁边等着,听着,想通过匙孔和他说话。过了很久他才回话,而且回话的时候是在屋子里粗暴地对她说:“我为你感到丢脸!你这样会毁了我!一个可怜的乡巴佬!一个粗人!一个笨蛋!这会在英格兰所有绅士眼睛里贬低我!”

“别再说啦——也许我错了!我要努力改过!”她哭得很可怜。

那年夏天伦道夫离开她以前,萨姆来了一封信告诉他,他喜出望外,有幸买到了那家铺子;它是城里最大的,经营蔬菜,还有果品,他还觉得,将来有一天它甚至可以值得为她成个家。难道他不可以到镇上来看看她吗?

她偷偷地和他见了面,说他还必须等待她最后的答复。秋天挨过去了,等伦道夫圣诞节回家度假,她又说起这件事,但是这个年轻的绅士却毫不通融。

这件事拖了几个月;又重新提出来;遭到他的反对又放下了;又做试探;就这样,这位温和的女人又摆道理,又恳求,足足过了四五年。这时忠心耿耿的萨姆又毅然决然地再次提出求婚。苏菲的儿子现在已经是大学生了,复活节的时候从牛津回家,她再次提起这个话题。她规劝他说,他一接受圣职任命,就可以有自己的家,而她由于文理不通,知识贫乏,势必成为他的一个累赘,他最好尽可能地把她忘掉。

他现在表现出一种更加带有男子汉气概的忿怒,但是就是不同意。她这方面更加坚持,而他则怀疑,他不在家的时候,她是否可以受到信任。但是出于对她的口味愤恨和蔑视,他一直采取霸道的架势,最后把她拉到他屋子里他为个人祈祷而设的十字架和圣坛前,要她在那里跪下,发誓不得到他的同意就不和萨缪勒·哈布森结婚。“我这样是向我父亲做交待。”他说。

这个可怜的女人发了誓,心想等他被授予了圣职,就要积极从事宗教活动,他马上就会心软的。可是他并没有。他所接受的教育这时已经充分地排除了他的人性,让他坚定不移;哪怕他母亲本来可以和那位忠心耿耿的蔬菜水果商一起过上一种田园式的生活,而且世界上谁也不会有任何事情变得更糟。

随着时光流逝,她的残疾变得更加不可救药了,她很少甚至从来没有离开过位于南郊那条很长大道上的家,她在那里越来越显得心神憔悴。“为什么我不可以对萨姆说,我要嫁给他?为什么我不可以?”每当没有人在近旁的时候,她会如泣如诉地自言自语。

在这以后大约四年的光景,一位中年男人站在阿德布里肯一家最大的水果店门口。他是这个店的老板,但是今天他没穿他通常做生意的衣服,而是穿了一身整洁的黑色服装。他的窗口只有一半关上了百叶窗。可以看到有一队送葬的行列从火车站向这边走过来:它走过他的门口,出城走向芳草地村。在灵车走过的时候,那个男人眼里含着泪水,礼帽握在手里;而在灵车里,有一个胡子刮得光光的年轻牧师穿着齐腰马甲,像一片乌云似的盯着站在那儿的店老板。

(1891)

* * *

[1] 指泰晤士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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