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w the few and the many use pictures and music
【§1.小时候的看画经历】我成长之地,没好画可看。因此,我最早接触绘画艺术,全靠书中插画。童年时期,我的一大乐事就是,看比阿特丽克斯•波特[2]为其《故事集》所配插画;学生时期,我的乐事则是,阿瑟•拉克汉[3]为《尼伯龙根的指环》所作插画。我仍保存着这些书。如今翻看这些书,我绝不会说:“我当时怎会乐享(enjoy)如此拙劣的作品?”真正让我惊讶的是,插画品质良莠不齐,我竟不加分辨。如今明摆着的是:波特的一些插画笔法巧妙、色彩纯净,另一些则难看、构图不当,甚至敷衍了事。(她简洁利落的经典文风,倒能贯穿始终。)我现在能看出拉克汉的天空、树木和怪物令人佩服,但人物常常像是假人。我怎么当时没看出来呢?我相信,我记得够清,能给出解答。
【图3.1】波特之插画
【图3.2】阿琴•拉克汉之插画
【图3.3】女武神
【§2.作为替代品的画】我喜爱波特的插画,正值我醉心于人性化动物(the idea of humanised animals),可能比大多数孩子都更醉心;我喜爱拉克汉的插画,正值北欧神话成为我生活的主要兴趣。显然,二位艺术家的画吸引我,是因为画所再现的事物。画是替代物(substitutes)。假如童年时期真能遇见人性化动物,或学生时期真能遇见女武神[4],我一定更喜欢真的。同样,我赞赏一幅风景画,仅当且只因它所再现的乡野,在现实中我乐意漫步其中。等再长大一点,我赞赏一幅仕女图,仅当且只因它所再现的女性,当她真的现身,定会吸引我。
【§3.画之所关与画之所是】现在我明白了,其结果就是,我对实际摆在眼前的东西,注意得很不够。画之所“关”(what the picture was ‘of’),当时最最要紧;画之所是(what the picture was)[5],则几乎无关紧要。画之作用,几如象形文字(hieroglyph)。一旦调动起我对所绘之物的情感和想象力,画就满足我之所求。持久而仔细地观察这幅画本身,并无必要。甚至反而有可能妨碍我的主观活动(the subjective activity)。
【图3.4】《峡谷之王》
【图3.5】《老牧羊人的主要哀悼者》
【§4—5.多数人把画当作替代物】种种证据显示,我自己当时对绘画的那种经验,多数人仍滞留其中。
几乎每幅广泛流行的绘画复制品,它所描绘的事物,在现实中都让那些赞赏者以这样那样的方式,或愉悦,或逗乐,或兴奋,或动情——《峡谷之王》[6]、《老牧羊人的主要哀悼者》[7]、《吹泡泡》[8];狩猎场景和战役;临终和晚宴;孩子、狗、猫和小猫;可引起伤感的沉思少女(饰以衣物),和可引起欲望的欢悦少女(衣饰较少)。
【图3.6】米莱斯之名画《吹泡泡》
【§6.多数人并不在意艺术,只看重写实】画的买主,夸赞之词如出一辙:“这是我见过的最可爱的面孔”——“注意老人桌子上的《圣经》”——“你能看到,他们都在聆听”——“多美的老屋啊!”其侧重点,我们可称为画的叙事品质(narrative qualities)。线条、色彩(就复制品而言)或构图,他们几乎从不提及。画家的技巧,有时候是“看看他如何制造出烛光映照酒杯的效果”。但他们赞赏的是写实(realism)——甚至是接近视幻觉法[9]的那种写实——及其难度,无论难度确实存在还是他们假想。[10]
【§7.画沦为使用对象】但是画买回家还没多久,他们就再也不提那些夸赞,对它的注意力也消失殆尽。对画的拥有者而言,它很快死去,与相应读者只读一遍的小说一个下场。它已被用过,完成了任务。
【§8.自我中心与敞开心扉】我曾经有过的这种态度,差不多可以定义为“使用”(using)画。你持这一态度之时,就会把画——或者干脆说,从画中草率而又无意识地挑选出来的元素——当成你自己某种想象及情感活动的启动器(selfstarter)。换句话说,你“拿它派用场”(do things with it)。你并未敞开心扉,看看如其本然的画,能对你起什么作用。[11]
【§9.象征物与使用】你给画的这种待遇,用在另两类象征物(representational objects)上,倒十分恰当;这两类象征物即圣像(ikon)和玩偶(toy)。(我这里并非在东正教严格意义上运用“圣像”一词;我指的是任何二维或三维的作为敬拜之辅的象征物。)
【§10.“使用”:对象只是手段或津梁】某一特定玩偶或圣像本身,或许就是件艺术品,但这在逻辑上属于偶然;其艺术优点,不会使它变成一件更好的玩偶或者更好的圣像,也许会使它更糟。因为玩偶或圣像之目标,并非使自身成为注意对象,而是激发和释放孩子或敬拜者的某些活动。玩具熊之存在,是为了让孩子赋予它想象的生命和人格,从而与之建立准社会关系。[12]这就是“和它玩”的涵义。这一活动越是成功,玩具熊的长相越无关紧要。过于密切或长久注意玩具熊那毫无变化和毫无表情的脸,会妨碍游戏。十字架之存在,是为了把敬拜者的情思引向耶稣受难。十字架最好不要有精美、巧妙或原创之处,这会使人只注意十字架自身。正因为此,虔诚信徒可能会选择最简陋、最朴质的(emptiest)圣像。越朴质,便越通透(permeable);可以说,信徒们是想穿过实体形象而超以象外。同理,孩子喜爱的往往不是最昂贵、最栩栩如生的玩偶。
【图3.7】丁托列托《美惠三女神》(1578)
【图3.8】济慈《索西比奥斯花瓶的雕版摹图》(约1819)
【§11.“使用”不等于欣赏,但并非一无是处】如果这就是多数人使用画的方式,我们必须立即摒弃傲慢的想法,即认为他们之使用常常且必然庸俗而愚蠢。可能是,也可能不是。他们藉由画引起的主观活动,有各种层面之分。对某一此类观者而言,丁托列托[13]的《美惠三女神》(three graces),或许只能助他淫思驰骋;他把画当作色情图片(pornography)使用。对另一此类观者而言,那幅画也许是他沉思希腊神话之起点,这沉思有其自身的价值。可以想见,这样的沉思或许能生发出不同于画、但和画一样好的作品来。济慈观看一个希腊古瓮时,也许正是如此。[14]若如此,他对古瓮的使用,就令人钦羡。但令人钦羡的是这一使用方法本身,而不是对制陶艺术之欣赏(appreciation)。与此相应,对画的使用方法林林总总,大都值得一提。唯有一件事,我们可以说得斩钉截铁,概莫能外:它们本质上都不是欣赏绘画(appreciations of pictures)。
【图3.9】波堤切利《马尔斯与维纳斯》
【§12.欣赏的首要之务是顺服】真正的欣赏(appreciation)要求相反的过程。我们不应放任自己的主观活动,使画沦为主观活动之载体。我们必须先尽可能统统抛开自己所有的先见(preconceptions)、兴趣(interests)、联想(associations)。我们必须把自己的场地清空,给波堤切利[15]的《马尔斯与维纳斯》或契马布埃[16]的《耶稣受难》腾出空间。否定性努力(negative effort)之后,才是肯定性(positive)努力。我们必须用自己的眼睛。我们必须看,一直看,直至真切看到画面上到底是什么。我们坐在画前,是为了让画对我们起作用(to have something done to us),而不是为了拿画来派可能之用场(we may do things with it)。任何艺术品,对我们的第一命令是顺服(surrender)。[17]看。听。接受。别让自己碍事。[18](不要先问自己顺服眼前的这部作品是否值得,这没有好处,因为除非你已经顺服,否则你不可能发现是否值得。路易斯在这里申明的,是一个简单不过的道理:我们跟人初次交往,切勿先把他或她预想成坏人。假如我们老把人想得很坏,那会使我们看不见好人。相反,我们一开始预想他或她是好人,我们既能找到好人,也能发现坏人:好人就是比你预想的还好或至少一样好的人,坏人则是跟你的预想相反的人。[19])
【图3.10】契马布埃《耶稣受难》
【§13.赏画,倒空观念仍嫌不够】我们必须放在一边的,不只是,比如说,我们自己关于马尔斯和维纳斯的“观念”(ideas)。这只会给波堤切利的(同样意义上的)“观念”腾出空间。因而我们只会接受其创作中和诗人共有的那些元素。既然他终究是个画家,不是诗人,这样做就仍不够。我们必须接受的是,他特有的绘画创作:即整块画布上诸多色块、色彩和线条构成的复杂和谐(the complex harmony)。
【§14.使用与接受】二者之别的最好表述,可能莫过于此:多数人使用(use)艺术,少数人接受(receive)艺术。多数人的表现,恰如一个人该倾听时却谈说,该接受时却给予。我并不是说,正确的观赏者就是被动的(passive)。他之观赏也是一种想象活动(an imaginative activity);但却是顺从的(obedient)想象活动。一开始,他显得被动,这是因为他正在确认对他的指令。充分领会这些指令之后,假如他得出结论,认为它们不值得顺从——换言之,认为这是一幅拙劣画作——那么他就会弃之不顾。
【§15.好画可能遭滥用】从有人把丁托列托的画用作色情图片这一例子来看,好的艺术作品显然可能遭滥用。可是,与差的艺术作品相比,要误用好作品并不那么容易。要是可以撇开道德或修养伪装,这人会很乐意丢开丁托列托,去看基尔希纳[20]的画或去看照片。后者里面不相干的东西更少;火腿多,纸卷少。
【图3.11】基尔希纳《作为一个军人的自画像》(约1915)
【图3.12】基尔希纳《伞下的女孩》(1909)
【§16.但滥画不可能得到好用】但我相信,反过来则不可能。以少数人给予好画作的那种全面又有节的“接受”(full and disciplined ‘reception’),来乐享拙劣画作,是不可能的。我最近认识到了这点。当时我在车站等车,附近有一块广告牌。有那么一两分钟,我发觉自己真的在看一张海报——画面上,一个男人和一个姑娘在酒店里喝啤酒。它当不起这等待遇。无论初看上去它具有何种优点,每增加一秒之注意,此优点就减一分。微笑变成蜡像的僵笑。颜色是尚可忍受的写实,或者在我看来如此,却一点也不令人欣悦。构图中没有一点让眼睛满足的东西。整张海报,除了是“关于”某些事情(‘of’ something)之外,并非悦人之对象(a pleasing object)。我想,任何一幅拙劣画作在细看之下,定都如此下场。
【§17.无人乐享拙劣画作,他们乐享的乃是观念】若是这样,说大多数人“乐享拙劣画作”(enjoy bad pictures),就不够准确。他们乐享的是,拙劣画作暗示给他们的观念(ideas)。他们并未把画当画看(see the pictures as they are)。如果他们把画当画看,会看不下去。可以说,无人乐享拙劣作品,也不可能有人乐享。人们不喜欢拙劣画作,是因为其中人脸画得像木偶,该有动感的线条没有动感,整个构图既无活力也不雅致。而这些缺点,他们根本就视而不见;正如一个富于想象的活泼泼的孩子,沉浸在游戏之中时,他就会对玩具熊的真实面孔视而不见。他不再注意,熊的眼睛不过是两颗珠子。
【§18.使用绘画之错处并不在于动情,而在于不能走出自己】要是说艺术中的低劣趣味(bad taste in art)就等于喜好低劣本身(a taste for badness as such),那么,尚无人能说服我世上真有这事。[21]我们假定其有,是因为我们用形容词“滥情”(sentimental)来泛论这一切大众乐享(popular enjoyments)。假如“滥情”一词意思是说,这些大众乐享就存在于我们可以称为“情操”(sentiments)的活动里,那么我们错得还不算离谱(尽管我认为有待寻找更好的词)。假如我们是说,这些活动一律都是,令人作呕(mawkish)、无病呻吟(flaccid)、无理可讲(unreasonable)、不大光彩(disreputable),我们就是强不知以为知了。因思及孤独的老牧羊人之死和那条狗之忠诚,而受到触动,抛开当前话题而论,这种触动本身绝非卑下之标识。不应如此乐享图画的真正理由是,你从未走出自己(you never get beyond yourself)。[22]如此使用绘画,只能唤起你本已具有的东西。你没有跨过边界,进入绘画艺术本身给世界增添的那块新地域。走遍天涯海角,你找到的仍是你自己。[23]
【§19.对多数人来说,音乐等于唱歌】在音乐方面,我想我们一开始,大多或者几乎全都属于多数人阵营。在每部作品的每次演出中,我们的注意力全都在“曲调”(tune)上,也就是乐曲中可用口哨吹出来或者用鼻子哼出来的那部分。一旦抓住了曲调,其他部分则几乎听而不闻。既没注意作曲家如何处理这个曲调,也没注意演奏者如何传达作曲家的这一处理。我相信,对曲调本身的反应有两重。
【§20.对音乐之机体反应】第一种,也是最明显的,是合群的和机体的反应(a social and organic response)。我们想“参与其中”(join in);跟着唱、哼曲子、打拍子、随着节奏扭动身子。[24]多数人何其经常地感到并放纵这一冲动,我们一清二楚。
【§21.对音乐之情感反应】第二种是情感反应(an emotional response)。曲调似乎约请我们变得或雄壮、或悲哀、或欢快。小心翼翼地加上“似乎”一词,事出有因。一些音乐纯粹主义者(musical purists)[25]告诉我,某些曲子(airs)适合于某些情感(emotions),是种幻觉;对音乐之理解真正走向深入,这种对应就会逐渐减弱。这种对应的确并非放之四海而皆准。即便在东欧,小调所具有的意味(significance)也与大多数英国人的感受不同。一次我听到一首祖鲁战歌,它听起来如此哀怨如此温柔,让我想起了摇篮曲,而不是嗜血的班图武士列队行进。有些时候,这类情感反应不但由音乐本身引起,还由给作曲所添加的那令人浮想联翩的文字标题引起。
【§22.情感反应并非乐享音乐,而是乐享观念】一旦情感反应被充分调动起来,想象就随之而来。无法排遣的悲伤、尽兴狂欢、血染沙场等模糊观念(dim ideas),油然而生。渐渐地,我们真正乐享的就是这些观念。曲调本身几乎湮没无闻,更不用提作曲家的处理手法和演出质量。对一种乐器(风笛),我仍然处于这一境地。我辨不出此曲彼曲之别,也辨不出风笛手之好坏。全都是“风笛曲”,一样令人沉醉、心碎、热狂。包斯威尔[26]对一切音乐的反应都是如此:“我告诉他音乐给我的冲击,有时巨大得无与伦比,使我精神受到极大痛苦,心中溢满感伤,随时可痛哭流涕,或者悲愤填膺,恨不得立刻血洒沙场。”约翰逊[27]之回答值得铭记:“先生,如果音乐能够使我变成这种大傻瓜,我宁愿永远不听音乐。”[28]
【§23.二种反应并不丢脸】我们曾不得不提醒自己,对画作之大众使用(the popular use of pictures),虽谈不上对画作如其本然的欣赏,然而其本身并不一定卑下、不上档次——尽管确实经常如此。对音乐之大众使用(the popular use of music),则几乎不必再作类似提醒。不应对机体反应或情感反应,不分青红皂白一概指责。这样做只能是蔑视全人类。在集市上绕着小提琴手载歌载舞(机体反应与合群反应),显然是情中应有之义。“竖琴声一响,禁不住泪水盈眶”[29]并不愚蠢,也不丢脸。这两种反应并非盲于音乐者(the unmusical)所特有。我们也能碰到,音乐专家哼曲子或吹口哨。他们,或他们中的一部分,也对音乐之情感暗示作出反应。
【§24.欣赏音乐与欣赏绘画之同:顺从】可是,音乐进行时,他们从不哼曲子、吹口哨;只有在回想之时,他们才这样做,恰如我们默诵心爱诗行。这段或那段音乐的直接情感冲击,很不重要。当他们把握了整部作品的结构,把作曲家之创作(既是感性的又是理性的)纳入听觉想象之后,他们会有某种情感反应。但那是另一种情感,指向另一种对象。它浸润着知性(intelligence)。同时又比大众使用(the popular use)更感性,因为它更离不开耳朵。他们全神贯注地聆听所发出的实际声响。但是大多数人听音乐和看画一样,搞个节选或概括,挑出对他们有用的,忽略其余部分。恰如画作的第一要求是“看”(look),音乐的第一要求是“听”(listen)。作曲家在开头或许会给出一个可以用口哨吹出来的“曲调”。但问题不在于你是否特别喜欢那个曲调。等着。听着。看看作曲家将要用它谱出什么。
【§25.有些音乐】不过我发现,音乐有一个绘画所没有的难题。我感觉有些简单曲子(simple airs),抛开其所派用场和演奏好坏不谈,内在的粗鄙、丑陋。无论我如何努力,都摆脱不了这种感觉。我想到的是某些流行歌曲和某些赞美诗。假如我的感觉并非空穴来风,那么推论就是,在音乐方面可以有肯定意义上的拙劣品味(bad taste in the positive sense):正因其拙劣,才乐于如斯之拙劣(a delight in badness as such just because it is bad)。不过这或许说明我并非十分敏于音乐(musical)。也许是因为某些曲调,诱人心生趾高气扬或自悲自怜之情,我实在受不了,以至于无法把它当作可以派上好用场的中立音符排列去聆听。我把这一问题留给真正的音乐家来回答:是不是再恶心的曲调(《可爱的家》[30]甚至都不算恶心),到了伟大作曲家手里,都能变成一部优秀交响曲的素材。[31]
【§26.大众态度都是“使用”艺术】幸运的是,这个问题可以不用回答。大致而言,对音乐之大众使用与对绘画之大众使用,足以互相印证。二者都是“使用”,而非“接受”;都迫不可待地要拿艺术作品来派用场,而不是等它来对我们起作用。结果,画布上可以看见的,或演出中可以听见的,很大一部分被忽略。之所以遭忽略,是因为它们不能被“使用”。假如作品里没有什么可以派上如斯用场——假如交响曲里没有容易上口的曲调,假如画的内容大多数人并不关心——那么就会遭到断然拒绝。虽然不必指摘这两种反应本身,但二者都使得一个人无法充分体验这两门艺术。
【§27.一个可笑的暂时错误】在这两门艺术中,当年轻人正要从多数人阵营跨入少数人阵营时,有可能会犯一个可笑的错误,但所幸是暂时的。当一个年轻人最近刚发现,音乐里有比容易上口的调子更具有持久乐趣的东西时,会把出现这类调子的任何作品,都斥为“廉价”。处于同样阶段的另一个年轻人,会因为一幅画的题材诉诸人心中的正常情感,而斥之为“滥情”(sentimental)。这好比,你一旦发现除了舒适之外,对房子还应有别的要求,你就得出结论说,但凡舒适的房子就不是“好建筑”。
【§28.附庸风雅者或文化信徒有时还不如普通人】我说了,这个错误是暂时的。我是说,在音乐和绘画的真正爱好者身上是暂时的。而在附庸风雅者和文化信徒身上,它有时会成为痼疾。
* * *
[1] 【译按】多数人使用绘画与音乐,而非接受。使用,即为我所用,我们依然自我中心。接受,则是虚心,是走出自我牢笼。所使用者,为工具;所接受者,乃本身。接受艺术,即把艺术当作艺术来看。这并非所谓的艺术本体论,而是一种阅读伦理。
[2] 比阿特丽克斯•波特(beatrix potter,1866—1943),英国儿童读物作家。主要作品有《兔子彼得的故事》(1900)、《松鼠纳特金的故事》(1903)、《小兔本杰明的故事》(1904)等,创造了野兔彼得、小鱼杰瑞米、小鸭迈玛和其他动物角色。她的文字初看浅显易懂,却含有不动声色的幽默,而且配有用水彩画传统技巧绘制的插图。(参《不列颠百科全书》第13卷441页)
[3] 阿瑟•拉克汉(arthur rackham,1867—1939),英国著名插图艺术家。曾为《尼伯龙根的指环》、《爱丽丝梦游仙境》、《仲夏夜之梦》、《格林童话》、《亚瑟王之死》等经典著作插图。其插图笔法流利,透露着神秘与奇幻,其技巧和观念影响到许多后世插画家。(参拉克汉插图本《尼伯龙根的指环》,安徽人民出版社,2013)
[4] 女武神(valkyries,又译“瓦尔基里”),北欧神话里主神奥丁的处女随从。她们的主要任务是上战场,依照奥丁的命令来决定谁应当战胜,谁应当战死,并将英勇的死者带到奥丁面前。“瓦尔”意为“被杀者”,“瓦尔基里”就是“被杀者的拣选人”。(参依迪丝•汉密尔顿《神话》,刘一南译,华夏出版社,2014,第347页)
[5] what the picture was ‘of’直译是“这幅画关乎什么”,what the picture was直译则为“这幅画是什么”,为突出二者之对比,亦为了加深印象,译为比较生涩的两个术语,“画之所关”与“画之所是”。
[6] 《峡谷之王》(the monarch of the glen,1851),维多利亚时代学院派画家埃德温•兰斯爵士(sir edwin landseer,1803—1873)之油画。该画原为威斯敏斯特宫而作。因长期用于广告而流行,如哈特福德金融服务集团(the hartford financial services group)以之为logo。
[7] 《老牧羊人的主要哀悼者》(the old shepherd`s chief mourner,1837),埃德温•兰斯爵士的另一画作。该画以拟人手法,描绘了昔日与老牧羊人相依为命的牧羊犬在老主人的灵前守灵,在这充满人性的狗的形象上画家寄予深厚的情意。它蹲坐在棺材前抬头陷入悲哀的沉思,似乎在回忆过去与主人相伴的岁月之温馨美好。而今主人已逝,只留下它孤独度日。画境以景写人,通过房间的简陋陈设表现老牧羊人的处境,见物如见人。
[8] 《吹泡泡》(bubbles,1886),作者拉斐尔前派创始人米莱斯(john everett millais,1829—1896)。该画曾用于肥皂广告。
[9] 视幻觉法(trompe—l`oeil,亦译“错视画法”),一种绘画技巧,它再现某一物体,其逼真与写实达到乱真程度,足以欺骗人们的眼睛。这种技巧为罗马壁画家广为使用。自早期文艺复兴以来,欧洲画家偶尔也在静物或肖像之外,画上假的外框,或者画一窗户图像,望之似乎真有这些东西。(参《不列颠百科全书》第17卷213页)
[10] 苏轼有诗云:“论画以形似,见与儿童邻。”
[11] 原文是you don`t lay yourself open to what it, by being in its totality precisely the thing it is, can do to you.中文怎么译,怎么别扭。
[12]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即是这种准社会关系的绝佳描绘。
[13] 丁托列托(tintorette,约1518—1594),文艺复兴后期威尼斯画派著名的风格主义画家。年轻时曾在手工艺作坊受过严格的传统训练,后师事提香学画。丁托列托偏爱多变的透视和装饰风格,精通风格主义,其作品《基督与淫妇》和《圣马可拯救奴隶》以流畅轻快的笔触和沉湎于想象的灵感,以及奇异多变的透视和光影变幻的空间,成为当时文艺界注意的中心。(参《不列颠百科全书》第17卷89页)
[14] 指济慈的《希腊古瓮颂》(查良铮译):委身“寂静”的、完美的处子,/受过了“沉默”和“悠久”的抚育,/呵,田园的史家,你竟能铺叙/一个如花的故事,比诗还瑰丽:/在你的形体上,岂非缭绕着/古老的传说,以绿叶为其边缘;/讲着人,或神,敦陂或阿卡狄?/呵,是怎样的人,或神!在舞乐前/多热烈的追求!少女怎样地逃躲!/怎样的风笛和鼓谣!怎样的狂喜!/听见的乐声虽好,但若听不见/却更美;所以,吹吧,柔情的风笛;/不是奏给耳朵听,而是更甜,/它给灵魂奏出无声的乐曲;/树下的美少年呵,你无法中断/你的歌,那树木也落不了叶子;/卤莽的恋人,你永远、永远吻不上,/虽然够接近了——但不必心酸;/她不会老,虽然你不能如愿以偿,/你将永远爱下去,她也永远秀丽!/呵,幸福的树木!你的枝叶/不会剥落,从不曾离开春天;/幸福的吹笛人也不会停歇,/他的歌曲永远是那么新鲜;/呵,更为幸福的、幸福的爱!/永远热烈,正等待情人宴飨,/永远热情地心跳,永远年轻;/幸福的是这一切超凡的情态:/它不会使心灵餍足和悲伤,/没有炽热的头脑,焦渴的嘴唇。/这些人是谁呵,都去赶祭祀?/这作牺牲的小牛,对天鸣叫,/你要牵它到哪儿,神秘的祭司?/花环缀满着它光滑的身腰。/是从哪个傍河傍海的小镇,/或哪个静静的堡寨山村,/来了这些人,在这敬神的清早?/呵,小镇,你的街道永远恬静;/再也不可能回来一个灵魂/告诉人你何以是这么寂寥。/哦,希腊的形状!唯美的观照!/上面缀有石雕的男人和女人,/还有林木,和践踏过的青草;/沉默的形体呵,你象是“永恒”/使人超越思想:呵,冰冷的牧歌!/等暮年使这一世代都凋落,/只有你如旧;在另外的一些/忧伤中,你会抚慰后人说://“美即是真,真即是美,”这就包括/你们所知道、和该知道的一切。
[15] 波提切利(sandro botticeli,1445—1510),意大利佛罗伦萨早期文艺复兴画家。所作《维纳斯的诞生》和《春》被现代评论家誉为文艺复兴精神的代表。其艺术创作复杂而丰富,最具个人风格,擅长表现情感。(参《不列颠百科全书》第3卷69页)
[16] 契马布埃(cimabue,早于1251—1302),佛罗伦萨画家和装饰艺术家。活动于意大利拜占廷艺术风格由盛而衰的时期,其作品给意大利绘画带来了新的空间意识和雕刻特征,被看做是西欧新旧传统的分界线。(参《不列颠百科全书》第4卷226页)
[17] 中国老话说,万恶淫为首。而在基督教传统中,骄傲则是“万恶之首”。参见路易斯《返璞归真》(汪咏梅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第三章第8节,即第125—131页。
[18] 苏轼有诗云:“欲令诗语妙,无厌空且静。静故了群动,空故纳万境。”
[19] 路易斯在本书第九章第9段,讲了这一道理:过于“明智”的乡下人,进城之时被反复告诫谨防骗子,在城里并不总是一帆风顺。实际上,拒绝颇为诚恳之善意、错过诸多真正机会、并树立了几个敌人之后,他极有可能碰上一些骗子,恭维他之“精明”,结果上当。……真正并深情结交诚实人,比起对任何人之习惯性的不信任,能更好地防范坏蛋。以此态度阅读,即路易斯所谓“坏的阅读”。网上流传着萧伯纳的一句话:“对说谎者的惩罚,不是没有人再相信他,而是他不再相信任何人。”或许可作路易斯所谓“坏的阅读”之最佳注脚。
[20] 基尔希纳(kirchner,1880—1983),德国油画家、版画家,属于表现派,深受德国后期哥特派美术家和丢勒的影响。他认为美术是将内心冲突转化成视觉形象最有力、最直接的手段,其作品大部分是表现人的作恶心理和色情的,如《柏林街头》等。(参《不列颠百科全书》第9卷283页)
[21] 流俗的批评理路,总是认为“艺术中的低劣趣味”(bad taste in art)的意思就是“喜好低劣本身”(a taste for badness as such),以为一个人之所以趣味低级,是因为他爱的就是低劣。路易斯显然不同意。也许联系路易斯对善恶的看法,对理解这一点不无裨益。流俗见解以为,恶人之所以是恶人,是因为他爱作恶。路易斯在《返璞归真》卷二第2章指出,只有“为善而善”,却无“为恶而恶”:恶实际上是用错误的方式追求善。你可能纯粹为了善而行善,但不可能纯粹为了恶而行恶。……善是其本身,恶只是变坏的善,先有善的东西存在,然后才可以变坏……要想行恶,他必须先有好的冲动,然后才能变好为坏。如果他是恶的,他既不会有善的东西去渴望,也不会有好的冲动去变坏,这两样都必须来自善的力量。……要作恶,他首先必须存在、有智慧和意志。但是存在、智慧和意志本身都是善的,这些东西必须来自善的力量,即使作恶,他也必须从对手那里去借或去偷善的东西。……恶本不存在,恶只是一个寄生物。恶得以持续下去的力量是由善赋予的,坏人得以有效作恶的一切东西——决心、聪明、漂亮的外表、存在本身——都是好的。所以我们说,严格意义上的二元论是讲不通的。(汪咏梅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第56—57页)
[22] 自我中心,乃人之天性。路易斯在《返璞归真》(汪咏梅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中说:“我们每个人的自然生命都以自我为中心,都希望受到别人的赞扬和仰慕,希望为一己之便,利用其他的生命和整个宇宙,尤其希望能自行其道,远离一切比它更好、更强、更高、使它自惭形秽的东西。自然的生命害怕灵性世界的光和空气,就像从小邋遢的人害怕洗澡一样。从某种意义上说它很对,它知道一旦灵性的生命抓住它,它一切的自我中心和自我意志就会被消灭,所以它负隅顽抗,免遭厄运。”(第175页)
[23] 原文为德文,zum eckel find’ich immer nur mich。路易斯显然以为读者足够博学多识,此文出处不用注明。然而,英语界读者亦不知出处何在。或以为,出自《尼伯龙根的指环》之第二部《女武神》(die walküre)第二幕第二场:“zum ekel find` ich ewig nur mich in allem, was ich erwirke!” 英译文:“with disgust i find only myself, every time, in everything i create.” 鲁路的《尼伯龙根的指环》(安徽人民出版社,2013)中译本译为:“我对自己总是感到恶心,面对自己造成的所有事情!”(第55页)拙译该句,暂用徐译《文艺评论的实验》之译文,略有改动。
[24] 《礼记•乐记》:“夫乐者,乐也,人情之所不能免也。乐必发于声音,形于动静,人之道也。”
[25] “声有哀乐”与“声无哀乐”,乃音乐美学中的古老争论,中西皆然。声无哀乐论,即音乐纯粹主义。声有哀乐,乃生活常识。哀乐舒缓而喜乐欢快,即是明证。在古中国,《礼记•乐记》可谓声有哀乐论之经典文献。其中曰:“乐者,音之所由生也;其本在人心之感于物也。是故其哀心感者,其声噍以杀。其乐心感者,其声嘽以缓。其喜心感者,其声发以散。其怒心感者,其声粗以厉。其敬心感者,其声直以廉。其爱心感者,其声和以柔。……”“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动于中,故形于声。声成文,谓之音。是故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嵇康之《声无哀乐论》则针锋相对,言“心之与声,明为二物”。恰如我等爱某人并不等于某人可爱,憎某人并不等于某人可憎,音声令我等有哀乐之感,并不等于声有哀乐。故而嵇康说:“声音自当以善恶为主,则无关于哀乐;哀乐自当以情感而后发,则无系于声音。”在西方,音乐纯粹主义之经典文献乃奥地利汉斯立克的《论音乐的美:音乐美学的修改新议》(杨业治译,人民音乐出版社,1978)。
[26] 包斯威尔(james boswell,1740—1795),英国著名文人约翰逊博士的苏格兰朋友,《约翰逊传》的作者。20世纪出版的他的日记,证明了他也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日记写作者之一。在他记述自己与约翰逊博士交往的文字中,他以一个历史学家的客观态度分析并记录下自己的虚荣心及弱点,而在描述约翰逊的情节中又无情地将自己的人格放到次要的地位。(参不列颠百科全书》第3卷63页)
[27] 约翰逊博士(samuel johnson,1709—1784),英国诗人、评论家、传记作者、散文家和词典编纂者塞缪尔•约翰逊,不仅由于他的著作,而且还由于他的富有说服力的、机智诙谐的谈话而成为名人。在整个英国文学范围内,莎士比亚之后,约翰逊也许是最著名,也是最经常被引用的一个人物。(参《不列颠百科全书》第9卷59页)
[28] 【原注】boswell, life of johnson, 23 september 1777.【译注】见包斯威尔《约翰逊传》,罗珞珈、莫洛夫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第343页。
[29] 路易斯之引文‘the salt tear harped out of your eye’,不知出自何处,只能直译。即“不知何人吹芦管,一夜征人尽望乡”、“羌管悠悠霜满地,人不寐,将军白发征夫泪”之意。
[30] 《可爱的家》(home sweet home),英国作曲家毕肖普(henry r. bishop,1786—1855)作曲。《外国名歌200首》(章民,王怡 编,人民音乐出版社,2004)收录此曲。
[31] 钱锺书《围城》第四章里的这段描写,也许就是恶心曲调之一例:没进门就听见公寓里好几家正开无线电,播送风行一时的《春之恋歌》,空气给那位万众倾倒的国产女明星的尖声撕割得七零八落——春天,春天怎么还不来?我心里的花儿早已开!唉!!!我的爱——逻辑的推论当然是:夏天没到,她身体里就结果子了。那女明星的娇声尖锐里含着浑浊,一大半像鼻子里哼出来的,又腻又粘,又软懒无力,跟鼻子的主产品鼻涕具有同样品性。可是,至少该有像鼻子那么长短,才包涵得下这弯绕连绵的声音。(人民文学出版社,1991,第127页)